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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宋廷晖周仁公裴裔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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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思致时和,每矜刑典,而贪叨之吏,抵犯自多,犹冀耻格,岂在哀矜。宣州溧阳令宋廷晖等,各效官荣,非无禄利,不能砥砺,乃黩货赃。使者绳违,刑曹定罪,并当极法,合正严科。然而发生在时,布泽兹始,永言恻隐,能无惠恤。乃期改过,且用轻刑,宜并配流,即差纲领送。虽止杀之义,颇乖于国体;而好生之德,冀洽于人心。教而不诛,庶乎不及,何必峻罚,然后为善。凡今在位,宜副此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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