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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咳论篇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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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云:有声之谓咳。连声之谓嗽。不言嗽者。省文也。儒门事亲云。嗽与咳一证也。后人或以嗽为阳。咳为阴。亦无考据。且内经咳论一篇。纯说咳也。其中无嗽字。由是言之。咳。即嗽也。嗽。即咳也。阴阳应象大论云。秋伤于湿。冬生咳嗽。又五脏生成篇云。咳嗽上气。又诊要经终论云。春刺秋分。环为咳嗽。又示从容篇云。咳嗽烦冤者。肾气之逆也。素问惟以四处。连言咳嗽。其余篇中。止言咳不言嗽。乃知咳嗽一证也。简按释名云。咳。刻也。气奔至出入不平调。若刻物也。嗽。促也。用力急促也。

吴意正与此符矣。刘完素云。咳。谓无痰而有声。嗽。谓无声而有痰。(保命集)李汤卿则辨之云。无考据。(心印绀珠)大是。

其寒饮食 邪气脏腑病形篇云。形寒寒饮则伤肺。以其两寒相感。中外皆伤。故气逆而上行。汪昂云。皮毛受寒。为外伤寒。餐寒饮冷。为内伤寒。今人惟知外伤寒。而不知有内伤寒。讹为阴症者。是也。不读内经。乌能知此。简按内伤寒固有之。然与阴症迥别。

各传以与之 张云:如肝当受病于春。以其时也。然有非木令之时。而肝亦病者。正以肺先受邪,而能传以与之也。凡诸脏腑之非时受邪者。其义皆然。汪昂云。马注。作肺传邪于五脏而咳。李士材宗之。谬。

观篇首肺之令人咳。篇后关于肺二语。则咳之必由于肺明矣。

为泄为痛 吴云:上文。言外内合邪。故为病亦兼内外。咳。外证也。泄。里证也。寒在表则身痛。

寒在里则腹痛。是兼乎内外者也。简按王注涩痢。恐不必然。

乘秋则 简按据新校正。全本。太素。无此三字。然下文有乘春乘夏等语。则全本。太素。系于脱遗。马以下诸本并有之。

先受邪 吴云:曰先受之。则次便及乎肺。而为咳矣。

至阴 高云:脾为阴中之至阴。寄王四时。乘至阴。即其王时也。简按痹论。以至阴遇此者。为肌痹。王注云:至阴。谓戊己月。及土寄月也。

喘息有音 病源。外台。音下。有声字。

喉中介介如梗状 甲乙介介。作喝喝。(新校正。甲乙。介介如梗状。作喝喝。误。)梗。巢源作哽。吴云:介介。坚梗而有妨碍之意。

志云:脏腑病形篇曰。心脉大甚为喉。盖喉乃肺之窍。心火淫金。故喉中介然如梗状。简按西京赋注。草木刺人为梗。

不可以转转则 外台。作不可以转侧。似是。

阴阴引肩背 巢源。作引肩。○马云:按此事难知。集李东垣治五脏咳方。肺咳。用麻黄汤。心咳。用桔梗汤。肝咳。用小柴胡汤。脾咳。用升麻汤。肾咳。用麻黄附子细辛汤。虽未尽中病情。姑备此以俟采择。

长虫 张云:蛔虫也。居肠胃之中。呕甚则随气而上出。简按。巢源云长虫。蛔虫也。长一尺。脏腑病形篇。云脾脉微滑。为虫毒蝎。。。蛔。并音回。说文。腹中长虫。关尹子云。人之一身。内包蛲蛔。

外蒸虮虱。东方朔神异经云。人腹中蛔虫。其状如蚓。此消谷虫也。多则伤人。少则谷不消。知蛔虫常居肠胃中也。

呕胆汁 千金。作清苦汁出。四时气篇云。胆液泄则口苦。胃气逆则呕苦。故曰呕胆。

咳而遗失 志云:失。当作矢。廉颇传曰:坐顷三遗矢。简按甲乙作矢。为是。病源作屎。千金作粪。

三焦咳 张云:久咳不已。则上中下三焦俱病。出纳升降。皆失其和。故腹满不能食饮。简按王注。为上中二焦。马注。为手少阳之三焦。恐非也。

此皆聚于胃关于肺 马云:夫五脏六腑之咳如此。然皆聚之于胃。以胃为五脏六腑之主也。关之于肺。以肺先受邪。而后传之于别脏别腑也。使人多涕唾。而面浮肿。皆以气逆于上故耳。此乃脏腑咳疾之总语也。简按此解。胜于王注。张高并仍马义。

治其俞 志云:咳在五脏。当治其俞。五脏之俞。皆在于背。欲知背俞。先度其两乳间。以草度其背。是谓五脏之。俞。灸刺之度也。简按此据血气形志篇。而诸家并原于本输篇。未详何是。

治其合 志云:合治内腑。故咳在六腑者。取之于合。胃合入于三里。大肠合入于巨虚上廉。小肠合入于巨虚下廉。三焦合入于委阳。膀胱合入于委中央。胆合入于阳陵泉。高同。简按此据邪气脏腑病形篇,而诸家并原于本输篇。亦未详何是。

治其经 志云:浮肿者。取肺胃之经脉以治之。简按上文。曰俞。曰合。前注似是。证治准绳。并张氏医通咳嗽门。载增补素问五脏六腑咳治例。当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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