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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与北新书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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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文化事业在新潮社时期,也就是正处在北洋军阀下的时期,有一些人,打破岑寂,在文坛上揭发黑暗,大胆地,无拘无束地发言的以《语丝》为首,又以与鲁迅不无关系这一点上,就我的体会来谈谈与北新书局和李小峰等人的来往关系。我只是就鲁迅这个角度来回忆一番这个在当时被看作新文化园地的一角的一点滴,作为个人意见提出罢了!

“小峰这个人胡涂”,“小峰胡涂透顶”,这是鲁迅常常提到李小峰时说的一句评语。鲁迅比较和李小峰多所接触,是在李小峰刚刚毕了业,在中国大学讲课,不受学生欢迎,又没有其他职业,于是在创办《语丝》时李小峰就在新潮社的名义下与孙伏园、章川岛等出版起《语丝》来了。原来至多希望能收回本钱,只印它一千五百份的,却意外销到七八千份,成为当时销路最大,内容最合读者要求的一份刊物,因而远道订阅,先汇下款项的来信如雪片飞来,奠下了物质基础。同人们又不收稿费极力支持,而鲁迅的攻击时弊的杂文,像匕首利剑一样击中敌人要害,合乎青年们思想苦闷,寻求光明找觅出路时人们心目中具有斗争或鼓舞、反抗性的读物,为继《新青年》后的一个比较不可多得的文化产品。故其推行全国,不胫而走的给人新鲜感也特别明显。尤其读者是在这里首先爱读鲁迅的作品的。从思想性以及行文的体裁、风格,也就是杂文形式的开始,都给人们一种新颖精彩的感觉。鲁迅也不辜负读者的期望,尽可能地拨出时间,提出大众所盼望解答的问题,为《语丝》写文章。这原是为读者设想,却从未料到为《北新》也就此奠基了。那是在1926年鲁迅离去北京以前的情况,又除《语丝》外,当时还有《京报副刊》《莽原》《国民新报副刊》等定期刊物,自然还有单行本,如《热风》《呐喊》《彷徨》等书的陆续出版,为当时文化界增加新的力量,使得北新也因鲁迅等人的写作而树立起新文化的招牌来了。牛耕田,不吃谷;鲁迅写作不计较版税的收获,这就是人所共知的北新与鲁迅的关系。甚至在有些人眼里看到鲁迅对这个文化事业有些偏爱,然而又不明白鲁迅和北新请律师算账是怎么一回事。

1927年10月鲁迅从广州到了上海,看到上海杂志凌乱的插画,就建议《北新》半月刊每期加入“从法国革命后直讲到现在(1927年)”的《近代美术史潮论》(见1927年12月6日致李小峰信)。书中既有插图,系统的介绍了近代美术,又由鲁迅每期“再附译文十叶上下”,使“读者也因此得到有统系的知识”。后来北新照着办了。鲁迅原是珍惜这块新文化招牌,助他做些有益于人的事,又苦心地“可叹可怜”旧中国出版界和读者知识的欠丰富,但也使北新的出版旺盛起来了(以上引文均见同上)。同时又继续了《语丝》在上海的出版。由鲁迅编辑,后又加出一种专以翻译为主的期刊《奔流》,好像鲁迅俨然为北新书局专门卖力工作似的,其实不外是一切为了文化食粮的丰富,为了知识界增添新的因素起见而已。

回想《语丝》自创刊一出,读者纷纷抢购,把原来拟印一千五百的计划打破了,重版连印至七次之多,李小峰等喜出望外。这意外的畅销表现了当时知识分子界的苦恼于时代环境的逼压,一旦有能代表其心声,都极力拥护。因此《语丝》就一帆风顺地突跃前进。而利之所在,却又多不过问。《语丝》除了印些稿纸分发写稿人之外,每月集合有关系的人吃一通馆子,聚谈一下。这种聚会,鲁迅从来不参加的。积存还多,就陆续印了些书。《呐喊》《中国小说史略》等也轰动一时,为读者所爱好或作课本,于是北新书局在翠花胡同挂起招牌来了,这时为文化事业而努力,北新还是单纯的。因此同时反对旧礼教、反封建以至反对帝国主义,自“五四”以来即成为新文化的旗子。李小峰也知道这个招牌响亮,对杂文也知为读者所欢迎。后来与现代派斗争,攻击那批投靠军阀的吧儿狗们,至今读着鲁迅这些当时战斗性的一针见血的文章,后来收在《华盖集正续编》还虎虎有生气,为当时死气沉沉的旧社会投下一颗连珠响炮。为测验读者,最好的评价,周作人的《点滴》销路并不见佳。鲁迅的《呐喊》等书则销路至畅,为了满足读者的要求,北新对鲁迅的出版方针与政治思想就得顺应不违,这时的北新是相当尊重鲁迅的。鲁迅除此达到新文化事业的推广外,也没有更多的要求,所以他的《呐喊》虽然畅销,但在当时卖了以后,鲁迅亦未结算版税,就是明证。

这一切由于鲁迅自己对文化活动的看法,始终是不采取靠卖文为生的态度的,始终是自己掌握了主动。如果仅只是依靠卖文过活,则必有所迁就,对书商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性要听从。对思想的束缚性也被环境所迫而不能运用自如,独立思考了。所以他对书店的态度,取我行我素的不受牵制态度,如有不同其主张的,宁肯别家出版,或自行印出。其所以开始对北新有几许帮助之意,“我以为我与北新,并非‘势利之交’”,又说“但在当初,我非因北新门面大而送稿去,北新也不是因我的书销场好而来要稿的”。(见1933年1月2日鲁迅致李小峰信)但到后来“销场好”了,新文化招牌打出来了,李小峰的店面由个人接近文化而改成家庭商业投机,走反动路线,这时就必然对鲁迅冷淡,甚或恐怕因鲁迅而受政治牵连,于己不利。他的第二个哥哥仲丹插入,在上海也有了分店时,招牌依旧,但已经有了商业化的变色,另搞别的生意。从1927年鲁迅到了上海,看到书店重心南移,住家在新闸路,店面在四马路,小峰一面对鲁迅貌为拖住,以便仍捧住灿烂发亮的新文化招牌,一面任令家庭圈子扩大,以做伪县长的大哥李志云和其妻妹等辈操纵其间。以出版事业为博利工具,每遇外地订购书信到来,大家抢着窥视有无汇票在内,谁抢到手,谁就先得,店事、业务、出版计划、一切措施,无不从这方面着想,诚腐败透顶,把崭新的一个新文化招牌毁坏于俄顷。就连招来的驸马,也并不高明,主张“顺而不信”的那位赵老爷,早已在文坛上腾笑众口,而北新的出版路线,也早已变质变态。只求有利可图,不问张三李四:先出《性史》,后卖《情书》,鲁迅《教授杂咏四首》,咏北新关系的占了一半,鲁迅的慨叹,实亦情见乎词了。

鲁迅在上海的工作大部分编辑、写作、出书,1927年计给北新出了《唐宋传奇集》,编《语丝》《野草》,1928年在北新出了《思想、山水、人物》《而已集》,为《北新》半月刊每月译《近代美术史潮论》,编《奔流》,差不多整个工作重心都放在这里了。但从北新的对待鲁迅态度是怎样的呢?看看鲁迅给白莽的信:“《奔流》登载的稿件,是有稿费的,但我只担任编辑《奔流》,将所用稿子的字数和作者住址,开给北新,嘱其致送。然而北新办事胡涂,常常拖欠,我去函催,还是无结果,这时时使我很为难。……至于编辑部的事,我不知谁在办理,所以无从去问,李小峰是有两月没见面了,不知道他在忙什么。”这是1929年6月25日写给白莽的信,到同年8月17日鲁迅等待到忍无可忍,恼起火来,写给矛尘的信里有如下的话:“老版(板)原在上海,但说话不算数,寄信不回答,愈来愈甚。我熬得很久了,前天乃请了一位律师,给他们开了一点玩笑,也许并不算小,后事如何,此刻也难说。老版今天来访我,然已无及,因为我的箭已经射出了。”

鲁迅是个热情而认真负责的人,对于期刊的约稿,是一个个字负责看的,尤其像《奔流》那样全部是译稿,就必得对照原文来看,有时投稿者虽是名人,他也必找出原书校对一过,有的译品也犯了顺而不信的时候,他就毫不客气地给予改正,或托人查书对照,对自己要求如此不含糊,对别人至少也希望认真对待这一工作才是。而李小峰的办北新出版事业,却对鲁迅“说话不算数,寄信不回答”,这种态度,慢说对鲁迅不应该,就是通过鲁迅对一群辛苦工作的青年投稿者们也显得傲慢不合情理,迫得鲁迅难以继续进行工作!所以借算版税请个律师“开了一点玩笑”,看他能装死不能?因此也知道北新另有意图的乱花钱向政治做活动,在鲁迅的确是开玩笑出之的,当时还有郁达夫、章川岛两位先生从中调解,还容许北新分期清算版税,其实印过多少书,版税实有几多,鲁迅一向并不知道,当时没有作者印证为凭。自请过律师之后,北新印书每次来向鲁迅请领版税证,亦仅限于上海范围,寄到外埠的,我们就经过熟人转告过并没有贴上印证。鲁迅也明明知道这些情况,但是他并没有向这方面计较,可见其意不在此了。他倒认为政治压迫愈甚,他的书能销售愈多,对敌人就是一个胜利。

但北新的惟利是图的算盘,是从不为正确的政治影响、青年获益着想,所以对鲁迅的著作亦有限度的。《二心集》的有关政治性、斗争性强的书,固然不肯出,就是《南腔北调集》《准风月谈》《花边文学》等也不敢出版。鲁迅为了争取出版,就不惜应联华书局的、原是北新小职工、奉北新命来与鲁迅接洽事务的一位费慎祥的请求,一面同情他家庭困难,交给他出版,有时甚至代付印刷纸张费用。照实说,几乎是鲁迅自己出资印书,而售书所得,则从未结算。故每政治压迫愈甚,鲁迅的处境愈艰,公开的书店如北新的乘机装死亦益有加,甚而鲁迅为了安全而去稍远的地方,如看病等,往来多临时雇汽车,他们又故作宣传,说鲁迅很有钱,你看他出入都坐汽车,使鲁迅闻之更觉此辈居心的不可问,反而承认自己不够“毒”。

但鲁迅的同情心非常之大,尽管有不合理的待遇,一旦对方遭遇困难,即首先撇开自己,为他人设想。1931年北新书局曾经被封,鲁迅即驰书向小峰慰问:“在北新被封时以至今日之开,我竟毫不知其中经过情形,虽有传闻,而不可信。不知兄现在是否有暇,且能见访一谈否?如有,则希于任何日之下午,直接莅寓为幸。”(见1931年4月26日鲁迅致李小峰信)这表示何等的关切。

又1933年,《两地书》原拟交给天马书店出版,北新得到消息,要求给他。鲁迅回信说:“北新又正在困难中,我倘可以帮忙,自然仍不规避。”(见1933年1月2日鲁迅致李小峰信)就在这样的情谊难却之下,把初步说过的天马书店取消活动,仍转给北新出版,鲁迅之于北新,可谓仁至义尽了。

再看北新是什么局面呢?自鲁迅到上海所见,已不是先前翠花胡同摆张床卖书的情况,店面已开得相当可观,加以有利条件下是:印刷方便,在四马路同行又多,呼应灵便,但可惜习染也多了,加之内有李志云及其妹等全家加入,闹哄哄的一团,人多意见多,于是怪状百出,自投网罗,颠倒行为之事常有。又每款待阔人盛馔,走国民党反动的路线,即以为可突然无事,把得罪群众的事置之脑后。出书一乱,就易闯祸:为了得罪宗教,出了什么“猪爸爸,狗妈妈”的得罪少数民族的毫无道理的书,倘从速登报道歉,自己承认错误,即易化大事为小事,但他们不向群众低头,却到处活动,这回给了警告又不理会,直至敲毁大片橱窗,还是不作正当处理,反而狗急跳墙,连忙找人走了杜月笙的路线,结果打点了几千块钱,向这些人活动去了。又曾因某事故遭到封门,鲁迅从旁很焦虑地说:“如果为了政治而关门,倒没有什么,若为了别的,就不好了。”鲁迅是如何希望他为新文化事业而奋斗,像生活书店那样,就是关门也是光荣的。无奈北新这软骨头,随风倒,哪里水响哪里去,看到教科书生意好,为了拉拢林语堂,想向开明书店抢出英文课本,大印他侄儿林惠祥写的文学史,鲁迅曾慨叹其对读书界的不负责任。为了逢迎伪国民党,大拉拢他们的人,如对钮惕生的大捧大请客,其优厚程度为一切宴会所没有。出这些人的书,方向一天天地变了。注意于教科书生意了,大印活页文选了,钱赚足了,每个北新的人见钱眼开,不择手段,粗枝滥叶,一切都不加选择地进行了。招牌仍旧,面目全非,应了一句俗话“挂羊头卖狗肉”。但北新书店的李小峰等辈,日趋反动统治方面之门,自然远离于革命人民,憎厌鲁迅是危险人物,于他有损。内心漆黑,不辨光明,反觉自己翅膀已丰满会飞,觉这时得罪了鲁迅也没有什么了。而况鲁迅每经一奋斗,就更加向敌人积极斗争。而鲁迅之以为敌者,他们却认为心腹,视作亲人,南辕而北辙,其不能相处也明甚。

现在引1930年11月19日鲁迅给崔真吾的一段信为例,即见一般了:“今年是‘民族主义文学’家大活动,凡不和他们一致的,几乎都称为‘反动’,有不给活在中国之概,所以我的译作是无处发表,书报当然不出了。书坊老板就都去找温暾作家,现在最行时的是赵景深、汪馥泉,我们都躲着,—所以马君的著作,无法绍介。”这真是达于黑暗绝顶,是非不明的时代。

从上所述,益觉鲁迅非厚爱于北新。凡一心搞文化事业,对中国是有些好处的。如果不倒退到反动的一边,一旦化消极为积极,则庶几还可容忍其改变态度,还希望北新转变过来,冀于新文化事业有利。而不料北新对鲁迅,用得着这块招牌就拖住一把,用不着的时候,或者说政治态度不同的时候就蔑视不理。不惜投向敌人一方,走反动路线,终于使鲁迅的宽容,亦有限度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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