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封建帝国的组织
武王所肇创、周公所奠定的“封建帝国”,维持了约莫七百年(公元前11世纪初至前5世纪末)。这期间的社会概况便是本章所要描写的。自然在这期间,并非没有社会变迁,而各地域的情形也不一致。这纵横两方面的变异,虽然现在可能知道的很少,下文也将连带叙及。这个时期是我国社会史中第一个有详情可考的时期。周代的社会组织可以说是中国社会史的基础。从这散漫的封建的帝国到汉以后统一的郡县的帝国,从这阶级判分、特权固定的社会到汉以后政治上和法律上比较平等的社会,这其间的历程,是我国社会史的中心问题之一。
上面所提到“封建”一词常被滥用。严格地说封建的社会的要素是这样:在一个王室的属下,有宝塔式的几级封君;每一个封君,虽然对于上级称臣,事实上是一个区域的世袭的统治者而兼地主;在这社会里,凡统治者皆是地主,凡地主皆是统治者,同时各级统治者属下的一切农民非农奴即佃客,他们不能私有或转卖所耕的土地。照这界说,周代的社会无疑的是封建社会。而且在中国史里只有周代的社会可以说是封建的社会。名义上这整个的帝国是“王土”,整个帝国里的人都是“王臣”,但事实上周王所直接统属的只是王畿之地。王畿是以镐京和洛邑为两个焦点,其范围现在不能确考,但可知其北不过黄河,南不到汉水流域,东不到淮水流域,西则镐京已接近边陲。王畿之地,在周人的估计中,是约莫一千里左右见方。王畿之外,周室先后至少封立了一百三十个以上(确数不可考)的诸侯国,诸侯对王室的义务不过按期纳贡朝觐,出兵助王征伐,及救济畿内的灾患而已。诸侯国的内政几乎完全自主。而王室开国初年的武威过去以后,诸侯对王室的义务也成了具文,尽不尽听凭诸侯的喜欢罢了。另一方面,周王在畿内,诸侯在国内,各把大部分的土地,分给许多小封君。每一小封君是其封区内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世袭主人,人民对他纳租税,服力役和兵役,听凭他生杀予夺,不过他每年对诸侯或王室有纳贡的义务。
周朝的诸侯国,就其起源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开国之初,王室把新征服或取得的土地,分给宗亲姻戚或功臣而建立的。前章所表列的国家皆属此类。第二类是开国许久之后,王室划分畿内的土地赐给子弟或功臣而建立,例如郑、秦。郑始祖为周厉王少子友,宣王时始封,在今陕西华县。幽王之乱,郑友寄家于郐及东虢,因而占夺其地,别建新国(在今河南中部黄河以南新郑一带)。第三类是拿商朝原有的土地封给商朝后裔的,属于此类的只有宋。第四类是商代原有的诸侯国或独立国,归附于周朝的,例如陈、杞等。旧说周朝诸侯,爵分五等,即公、侯、伯、子、男。此说曾有人怀疑。但现存东周的鲁国史记里确有这五等的分别。其中所称及的诸侯公爵的只有宋,男爵的只有许(今河南许昌);属于第一类的多数为侯,亦有为伯的;属于第二类的秦、郑皆为伯;属于第四类的大抵为子。
王畿内的小封君殆全是王族。列国的小封君原初殆亦全是“公族”(国君的同族);但至迟在前7世纪初这种清一色的局面已打破。齐桓公(前651至前643年)有名的贤臣管仲和景公(前547至前490年)有名的贤臣晏婴都有封地,却非公族,晏婴并且据说是个东夷。晋国自从献公(前676至前651年)把公族几乎诛逐净尽,后来的贵族多属异姓,或来自别国。秦国自从它的政制有可稽考,自从穆公(前659至前621年)的时代,已大用“客卿”,公族始终在秦国没有抬过头。但鲁、郑和宋国,似乎终春秋之世不曾有过(至少稀有)非公族的小封君。这个差异是进取和保守的差异的背景,也是强弱的差异的背景。畿内小封君的情形,我们所知甚少,姑置不谈。列国的小封君统称为大夫。列国的大夫多数是在国君的朝廷里任职的,其辅助国君掌理一般国政的叫作卿。卿有上下或正副之别。大国的卿至多不过六位。大夫亦有上下的等级,但其数目没有限制。大夫的地位是世袭的,卿的地位却照例不是世袭的,虽然也有累代为卿的巨室。大夫的家族各有特殊的氏。有以开宗大夫的官职为氏的;有以封地的首邑为氏的;若开宗大夫为国君之子,则第三世以下用开宗大夫的别字为氏。下文为叙述的便利,称大夫的世袭的家业为“氏室”,以别于诸侯的“公室”和周王的“王室”(周制:列国的卿,有一两位要由王朝任命,但此制实施之时间空间范围不详)。
周王和大小的封君(包括诸侯)构成这封建社会的最上层,其次的一层是他们所禄养的官吏和武士,又其次的一层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庶人,最下的一层是贵家所豢养的奴隶。
第二节奴隶
关于奴隶阶级的情形现在所知甚少。譬如在全国或某一地域奴隶和其他人中的比例是怎样呢?天子、诸侯或大夫所直接役属的奴隶各有多少呢?我们都不得而知。幸而当时周王和列国君主赏赐奴隶的数目常见于记录。最高的记录是晋景公(前599至前581年)以“狄臣”(狄人做奴隶的)一千家赏给他一个新立战功的大夫荀林父。其次是齐灵公(前581至前554年)以奴隶三百五十家赏给他的一个新受封的大夫。荀林父在这次受赐之前已做过两朝的执政,他家中原有的奴隶,至少当可以抵得过这一次的赏赐。可见是时一个大国的阔大夫所有的奴隶会在一万人以上。
这些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争。周初克殷和东征的大战,不用说了,此后诸夏对异族的征讨和诸侯相互的攻伐,每次在战场内外所获的俘虏,除了极小数有时被用来“衅鼓”(杀而取血涂鼓,以祓除不祥)或用作祭祀的牺牲外,大部分是做了胜利者的奴隶。殷亡国以后,殷人被俘虏的一定很多,但究有若干,现在不可确考(《逸周书》所载不可靠)。此后俘数之可知者:对外的例如成王二十五年伐鬼方之役俘一万三千八十一人,又如上说赏给荀林父的“狄臣”一千家就是当时新获的俘虏的一部分。对内的例如前484年吴国、鲁国和王师伐齐,俘齐国甲车八百乘,甲士三千人。俘虏的利益有时竟成为侵伐的动机。诸侯对天子,或小国对大国时常有献俘的典礼。诸夏国互获的俘虏可以赎回。鲁国定规赎俘之费由国库负担。但有被赎的幸运的恐怕只是显贵的俘虏,而有时所费不赀。例如前611年,宋国向楚人赎那“睅其目、皤其腹”的华元,用兵车百乘,文马百驷(但这些礼物还未交到一半他就逃脱回来了)。奴隶的另一个来源是罪犯。犯罪的庶人和他的家属被没入贵家为奴的事虽然不见于记载,但我们知道,贵家因罪戾被废,或因互争被灭,其妻孥有被系或被俘而用作赏品的,其后裔有“降在皂隶”的。
奴隶做的是什么事?第一,自然是在贵人左右服役。这一类的奴隶包括“小臣”(即侍役)、婢妾和管宫室、管车驾的仆竖;还有照例用被刖的罪犯充当的“阍人”和用被“宫”的罪犯充当的“寺人”。但这些只占小数。大部分的奴隶是被用于生产的工作。每一个贵家,自周王的以至大夫的,是一个自足的社会。谷米不用说是从采邑里来的。此外全家穿的衣服和用的东西,自家具以至车舆、兵器、乐器、祭器,多半是家中的奴隶制造的。这时代用车战,兵车以马驾,养马和管厩又是奴隶的事。此外山林川泽是由贵家专利的。樵、苏、渔、牧和煮盐又是奴隶的事。女奴也有分配到外边做工的;采桑养蚕的叫蚕妾,做纺织或其他女红的叫作工妾。贵家设有一官专管工人。公室的工官普通叫作工正,唯楚国的叫作工尹。王室和公室的总工官之下还有分各业的工官:例如以现在所知,周室有所谓“陶正”者,大约是管制造陶器的;鲁国有所谓“匠师’者,大约是管木工的。有专长的奴隶每被用作礼物。例如前589年,鲁国向楚国求和,赂以执斫,执针、织纴各百人。又例如前562年,郑国向晋国讲和,所赂有美女和工妾共三十人,女乐二队每队八人。
奴隶可以抵押买卖。西周铜器铭刻中有“赎兹五夫用百寽”的话。奴隶的生命自然由贵人随意处置。例如晋献公有一回思疑肉里有毒,先拿给狗试试,狗死了,再拿给小臣试试,这不幸的小臣便与那狗同其命运了。又例如献公的儿子重耳出亡时,他的从臣们在桑下密谋把他骗离齐国,被一个蚕妾偷听了;她回去告诉重耳的新婚夫人齐姜,齐姜恐怕妨碍公子的“四方之志”,一声不响地便把那蚕妾杀了。在周代盛行的殉葬制度底下,奴隶也是必然的牺牲。平常以百计的殉葬者当中,我们不知道有多少是奴隶。他们的死太轻微了,史家是不会注意的。但也有一件奴隶殉葬的故事因为有趣而被保留。晋景公的一个小臣有一朝起来很高兴地告诉人,他夜梦背着晋侯登天,午间他果然背着景公但不是登天,而是“如厕”;景公本来病重,他跌落厕坑里死了,那小臣便恰好被用来殉葬。
奴隶是以家为单位的,一个奴隶家里不论男女老幼都是奴隶。他们的地位是世袭罔替的;除了遇着例外的解放。新俘奴隶被本国赎回也许是常见的事。此外奴隶被解放的机会似乎是很少的,历史上只保存着两个例子。其一,前655年,晋灭虞,俘了虞大夫百里奚,后来把他用作秦穆公夫人的“媵臣”(从嫁奴隶)。他从秦逃到楚,被楚人捉住。他在虞国本来以贤能知名,秦穆公想重用他,怕楚不给,于是以赎“媵臣”为名,出五张黑羊皮的很低代价,竟把他赎回了。他因此得到“五羖大夫”的绰号。其二,前550年,晋国内乱,叛臣手下的一个大力士督戎,人人听到他的名字就惧怕。公家有一个奴隶叫作斐豹,自荐给执政道,若把他的奴籍烧了,他便杀死督戎,执政答应了他,后来他果然把督戎杀了。
第三节庶民
我们在上文叙述奴隶的生活时,保留着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奴隶和农业的关系是怎样?换句话说,大多数农民的地位是怎样的?关于这一方面,记载很残缺,现在可得而说的多半是间接的推论。我们可以悬想,周期开国之初,无数战胜的族长分批地率领子弟来到新殖民地里,把城邑占据了,田土瓜分了,做他们的侯伯大夫,他们于所占得的田土当中留出一小部分,直接派人去管理,收入完全归他们自己,这种田便是所谓“公田”;其余大部分的田土,仍旧给原来的农夫耕种,却责他们以粟米、布缕和力役的供奉;他们的佃耕权可以传给子孙却不能转让或出售给别人。这种田即所谓“私田”。大部分的公田当是由耕私田的农夫兼尽义务去耕种的。他们“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但也有一部分“公田”是由奴隶去耕种的。所以西周的《大克鼎》铭文里记周王赏田七区,其中有一区注明“以厥臣妾”。但由此亦可见奴隶附田的制度在西周已不很普遍了。耕私田的农夫皆是所谓“庶人”。他们的地位是比奴隶稍为高贵些;但他们的生活殊不见得比奴隶好。粟米和布缕的征收固有定额,但不会很轻;什一之税在东周末年还是可望难即的理想。除正税外遇着贵人家有婚嫁等喜事他们还有特别的供应。力役之征更是无限的。平常他们农隙的光阴大部分花在贵人的差使上。若贵人要起宫室、营台榭、修宗庙或筑城郭,随时可以把他们征调到在鞭子底下作苦工。遇着贵人要打仗,他们得供应军需,并且供献生命。遇着凶年饥馑,他们更不如奴隶有依靠,多半是“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
西周传下来的《七月》一首民歌描写豳(今陕西邠县)地农民的生活很详细。根据这诗,可以作一个农民的起居注如下:正月把农器修理。二月开始耕种,他的妻子送饭到田里给他吃,督耕的“田畯”也笑嘻嘻地来了。同时他的女儿携着竹筐到陌上采桑。八月他开始收获,同时他的女儿忙着缫丝,缫好了,染成黑的、黄的,还有红洒洒的预备织做公子的衣裳。十月获稻,并酿制明春给贵人上寿的酒。农夫们把禾稼聚拢好,便到贵人家里做工,白天去采茅,晚上绞绳。是月酬神聚饮烹宰羔羊;大家到贵人堂上献酒,欢呼万岁。十一月出猎,寻觅狐狸,为着贵人的皮袍。十二月农夫们会同受军事训练。是月把养肥了的猪献给贵人,又把冰凿下,藏好,预备明年春夏天贵人需用。
《七月》这首歌是贵人用作乐章的,自然要合贵人的口味。诗中的农夫是怎样知足安分地过着牛马生活。但农夫和别的庶民也有不安分的时候,假如贵人太过忽略了他们的苦痛。第一章里已经说过,周朝的第十个王,厉王,就因为久积的暴虐,被民众驱逐出国都,失却王位。和厉王同命运,甚至比他更不幸的封君不断地见于记载。举例如下:前634年,当晋、楚两强交争的时候,卫君因为得罪了晋国想转而亲楚。但卫国离晋较近,亲楚便会时常招惹晋人的讨伐。在这种当儿,首先遭殃的便是人民。他们即使幸而免于战死,免于被俘,他们回到家中,会发现禾稼被敌人割了,树木被砍了,庐舍被毁了,甚至井也被塞了。因此,卫君的亲楚政策是和卫国人民的利益根本冲突的。他们听到了,便大闹起来,把卫君赶到外国去了。同类的事件有前553年蔡国的分子燮因为想背楚亲晋给民众杀了。蔡是邻近楚的。经过这些事件的教训,所以前577年,陈侯当外患紧急时只好把国人召齐来,征求他们的意见,来决定外交政策。因直接残虐人民失去地位或性命的封君,为例更多。前609年,莒君因为“多行无礼于国”被他的太子率领民众杀了。前561年,畿内的原伯,因为详情现在不知的暴行弄到民不聊生,被民众赶走了。前559年,另一位莒君因为喜欢玩剑,每铸成一把剑便拿人民来试;又因为想背叛齐国,被一位大夫率领民众赶走了。前550年,陈国的庆氏据着首都作乱,陈侯率兵来围,庆氏督着民众修城。是时,城是用土筑的,筑时用板夹土。督工的看见一两块板倒了,便把旁边的役人杀死。于是役人暴动起来把庆氏的族长通杀了。前484年,陈大夫某,因为陈侯嫁女,替向国人征收特税;征收的太多,用不了,他把剩下的为自己铸了一件钟鼎之类的“大器”。后来国人知道,便把他赶走了。他走到半路,口渴,同行的一位族人马上把稻酒、干粮和肉脯献上,他高兴得了不得,问为什么这样现成?答道:大器铸成时已经预备着。
上述厉王以后的民变,全发生在前6世纪当中和附近。这些见于记载的暴动完全是成功的,影响到贵人的地位或生命的,其他失败而不见于记载的恐怕还有不少。这时候民众已渐渐抬头,许多聪明的卿大夫已认识民众的重要,极力施恩于他们,收为己助,以强其宗,以弱公室,甚至以得君位。例如当宋昭公(前619至前611年)昏聩无道的时候,他的庶弟公子鲍却对民众特别讲礼貌。有一回宋国大闹饥荒,他把自己所有的谷子都借给饥民。国中七十岁以上的人他都送给食物,有时是珍异的食物。他长得很美,连他的嫡祖母襄夫人也爱上了他,极力助他施舍。后来襄夫人把昭公谋害了,他便在国人的拥戴中继为宋君。又例如齐国当景公(前547至前490年)的时候,当公室底下的人民以劳力的三分之二归入公室,而仅以三分之一自给衣食的时候,陈氏却用实惠来收买人心。齐国的量器,以四升为豆,四豆为区,四区为釜,十釜为钟。陈家特制一种新量,从升到釜皆以五进,仍以十釜为钟,借谷子给人民的时候,用新量;收还的时候,用旧量。陈家专卖的木材,在山上和在市上一样价,专卖的鱼盐蜃蛤,在海边和在市上一样价。这一来民众自然觉得陈家比公室可爱。后来陈氏毫无阻力地篡夺了齐国。此外如鲁的季氏,郑的罕氏都以同类的手段取得政权。
上文所说参加叛变和被强家利用的民众自然包括各种色的庶人。当中自然大部分是农人,其余当有少数商人和工人。庶人和奴隶的重要差别在前者可以私蓄财物,可以自由迁徙。但农人实际上很少移动,除了当饥荒的时候。虽然在前6世纪时人的记忆中,有“民不迁,农不移”的古礼,这似乎不是绝对的限制,礼到底与法禁有别。
第四节都邑与商业
人民聚居的地方通称曰邑。邑可分为两大类,有城垣的和没有城垣的。有城垣的邑又可分为三类,一是王都和国都(直至东周时,国字还是仅指国都而言);二是畿内和列国的小封君的首邑;三是平常的城邑。周室的西都镐京自东迁后已成为禾黍油油的废墟,其规模不见于记载。东都洛邑(今洛阳)的城据传说是9里(1620丈)见方,其面积为81方里,约当现在北平城之21.7%(北平城面积是今度194方里,周一里当今0.7215里,一方里当今0.52056方里)。城的外郭据传说是27里(4860丈)见方,其所包的面积差不多是现在北平城的两倍。列国的都城,连外郭计,以900丈(5里)见方的为平常,其面积约为今北平城的十五分之一。一直到前3世纪初,一千丈见方的城还算是不小的。但春秋末年勃兴的吴国,其所造的都城却特别大。据后汉人的记载,那箕形的大城,周围约为今度34里,其外郭周围约为今度50里(今北平城周约54里)。卿大夫首邑的城照例比国都小,有小至五百丈至一百丈左右见方的,那简直和堡寨差不多了。这些小城的基址似乎到唐、宋时还有存在。唐人封演记当时“汤阴县北有古城,周围可三百步,其中平实。此东,顿丘、临黄诸县多有古小城,周一里或一二百步,其中皆实”。又宋人陈师道记:“齐之龙山镇有平陆故城高五丈,四方五里,附城有走马台而高半之,阔五之一,上下如之。”此二人所记很像是周人的遗迹。
王城和列国都城的人口不详。但我们知道春秋时大夫的封邑在一千户上下的已算很大的了。平常国都的人口就算比这多十倍也不过一万户。我们从前686年内蛇与外蛇斗于郑都南门中的故事,可知当时的国都决不是人烟稠密的地方。前660年比较细小的卫国都城被狄人攻破后,它的遗民只有男女七百三十人,加上共、滕两邑的人口,通共也只有五千人。
我们试看列国都城在地图上的分布很容易发现他们的一个共同点:它们都邻近河流,以现在所知,几无例外。一部分固然因为交通的便利,一部分也因为河谷的土壤比较肥沃,粮食供给比较可靠。城的作用在保卫,贵人的生命和财富和祖先神主的保卫。国都的主要居住者为国君的家族和他的卫士、“百工”;在朝中做官的卿大夫和他们的卫士。大多数国家的朝廷,像王室的一般,内中主要的官吏有掌军政的司马,掌司法和警察的司寇,掌赋税和徭役的司徒和掌工务(如城垣、道路、宗庙的修筑)的司空。国都里的重要建筑,有国君的宫殿、台榭、苑囿、仓廪、府库、诸祖庙、祀土神的社、祀谷神的稷,卿大夫的邸第和给外国的使臣居住的客馆。这些建筑在城的中央,外面环着民家和墟市。墟市多半在近郭门的大道旁。郭门外有护城的小池或小河,上面的桥大约是随时可以移动的。城郭的入口有可以升降的悬门。城门时常有人把守,夜间关闭,守门的“击柝”通宵。货物通过城门要纳税,这是国君的一笔大收入。
都邑也是商业的中心。至迟在春秋下半期,一些通都里已可以看见“金玉其车,文错其服”的富商。他们得到阔大夫所不能得到的珍宝,他们输纳小诸侯所不能输纳的贿赂。他们有时居然闯入贵族所包办的政治舞台。旧史保存着两个这样的例子:(1)前597年晋军大将知在战场被楚人俘了。一位郑国的商人,在楚国做买卖的,要把他藏在丝绵中间,偷偷地运走。这计策已定好,还没实行,楚国已把知放还。后来那位商人去到晋国,知待他只当是他救了自己一般。那商人谦逊不遑,往齐国去了。(2)前627年,秦人潜师袭郑,行到王城和郑商人弦高相遇。弦高探得他们的来意,便一方面假托郑君的名义,拿四张熟牛皮和十二只牛去犒师,一方面派人向郑国告警,秦人以为郑国已经知道防备,只好把袭郑的计划取消了。这两个故事中的商人都是郑人。如故事所示,郑商人的贸易范围至少西北到了王城和晋国,东到了齐国,南到了楚国,郑国最早的商人本是镐京的商遗民,当郑桓公始受封的时候,跟他们一同来到封地,帮他们斩芟蓬蒿藜藿,开辟土地的。郑君和他们立过这样盟誓:“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郑当交通的中心,自东迁时便有了一群富于经验的商人,他们又有了特定的保障,故此郑国的商业特别发达。但这时期商人所贩卖的大部分只是丝麻布帛和五谷等农产品,加上些家庭的工艺品。以佣力或奴隶支持的工业还没有出现。
周人的货币,除贝以外还有铜。西周彝器铭文中每有“作宝尊彝,用贝十朋又四朋”一类的记录。也有罚罪取“金”(即铜)若干寽(字亦作锊)的记录。传说周景王(前544至前521年)已开始铸大钱。但贝和“金”似乎到春秋时还不曾大宗地、普遍地作货币用,一直到春秋下半期,国际间所输大宗或小宗的贿赂还是用田土、车马、布帛、彝器或玉器,而不闻用贝或用“金”,钱更不用说了。
第五节家庭
庶人的家庭状况自然不会被贵人身边的史官注意到,因此现在也无可讲述。只是这时代的民歌泄露一些婚姻制度的消息:
艺麻如之何?纵横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少年男女直接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的自由在这时代已经被剥夺了。在樊笼中的少女只得央告她的情人: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
甚至在悲愤中嚷着:
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这种婚姻制度的背景应当是男女在社交上的隔离。诗人只管歌咏着城隅桑间的密会幽期,野外水边的软语雅谑,男女间的堤防至少在贵族社会当中已高高地筑起了。说一件故事为例:前506年,吴人攻入楚国都城的时候,楚王带着两个妹妹出走,半路遇盗,险些送了性命。幸运落在他的一个从臣钟建身上,他把王妹季芈救出,背起来跟着楚王一路跑。后来楚王复国,要替季芈找丈夫,她谢绝,说道:处女是亲近男子不得的,钟建已背过我了。楚王会意,便把她嫁给钟建,并且授钟建以“乐尹”的官,大约因为他是一个音乐家。
周初始有同姓不婚的礼制,但东周的贵族还没有普遍遵行,庶民遵行的程度,今不可知。
贵族家庭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是多妻。到少在周王和诸侯的婚姻里有这样的一种奇异制度:一个未来的王后或国君夫人出嫁的时候,她的姊妹甚至侄女都要有些跟了去给新郎做姬妾,同时跟去的婢女还不少,这些迟早也是有机会去沾新主人的雨露的。陪嫁的妾婢都叫作媵。更可异的,一个国君嫁女,同姓或友好的国君依礼,要送些本宗的女子去做媵。在前550年,齐国就利用这种机会把晋国的一位叛臣当作媵女的仆隶送到晋国去,兴起内乱,上文提及的斐豹的解放就是这次变乱中的事。
媵女而外,王侯还随时可以把别的心爱的女子收在宫中。他们的姬妾之多也就可想。多妻家庭里最容易发生骨肉相残的事件,在春秋时代真是史不绝书。举一例如下:卫宣公(前718至前700年)和他的庶母夷姜私通,生了急子。后来急子长大,宣公给他从齐国娶了一个媳妇来,看见是很美,便收为己用,叫作宣姜。子通庶母,父夺子妻,在春秋时代并不是稀奇的事。这时代男女礼防之严和男女风纪之乱,恰成对照。宣公收了宣姜后,夷姜气愤不过,上吊死了。宣姜生了两个儿子,寿和朔。宣姜和朔在宣公面前倾陷急子,这自然是很容易成功的。宣公于是派急子出使到齐国去,同时买通一些强盗要在半路暗杀他。寿子知道这秘密,跑去告诉急子,劝他逃走。他要全孝道,执意不肯。当他起程的时候,寿子给他饯行,把他灌醉了;便取了他的旗,插在船上先行,半路被强盗杀了。急子醒来,赶上前去对强盗说:“卫君要杀的是我,干寿子甚事?”他们不客气地又把他杀了。
第六节士
有两种事情打破封建社会的沉寂,那就是祭祀和战争。所谓“国之大事,唯祀与戎”。二者同是被认为关系国家的生存的。先说战争。
周室的分封本来是一种武装殖民的事业。所有周朝新建的国家大都是以少数外来的贵族(包括国君、公子、公孙、卿大夫及其子孙)立在多数土著的被征服者之上。这些贵族的领主地位要靠坚强的武力来维持。而直至春秋时代,所有诸夏的国家若不是与戎狄蛮夷杂错而居,便是与这些外族相当的接近,致时有受其侵袭的危险。再者至迟入东周以后,国际间的武装冲突和侵略战争成了旦暮可遇的事。国为这三种原因,军事成了任何国家的政治的中心,也成了贵族生活的中心。贵族一方面是行政的首脑,一方面也是军事的首脑。农民每年于农隙讲武,每逢国家打仗都有受征调的义务。此外有一班受贵族禄养着专门替贵族打仗的人,也就是战场上斗争的主力,那叫做“士”,即武士。
到底每一国的“士”有多少呢?这不能一概而论。据说周朝的制度,王室有六军,大国三军(《齐侯镈钟》:“余命汝政于朕三军”;又“穆和三军”),中国二军,小国一军。周朝行车战,军力以乘计。大约一军有车一千乘,每乘有甲胄之“士”十人。事实自然与制度有出入。例如周室东迁后六十三年,周桓王合陈、蔡、卫的兵还打不过郑国,此时的周室决不能“张皇六师”。又例如在春秋末叶(约前562至前482年),头等的大国如晋、秦、楚等其兵力总在四五千乘以上。
士字原初指执干(盾)、戈,佩弓、矢的武士,其后却渐渐变成专指读书、议论的文人。为什么同一个字其先后的意义恰恰对极地相反?懂得此中的原因,便懂得春秋以前和以后的社会一大差别。在前一个时代所谓教育就是武士的教育,而且唯有武士是最受教育的人;在后一个时代,所谓教育,就是文士的教育,而且唯有文士是最受教育的人。士字始终是指特别受教育的人,但因为教育的内容改变,它的涵义也就改变了。
“士”的主要训练是裸着臂腿习射御干戈。此外他的学科有舞乐和礼仪。音乐对于他们并不是等闲的玩艺,“士无故不彻琴瑟”。而且较射和会舞都有音乐相伴。“士”的生活可以说是浸润在音乐的空气中的。乐曲的歌词,即所谓“诗”。诗的记诵,大约是武士的唯一的文字教育。这些诗,到了春秋末叶积有三百多篇,即现存的《诗经》。内中有的是祭祀用的颂神歌,有的是诗人抒情的作品,大部分却是各国流行的民歌。较射和会舞都是兼有娱乐、交际、德育和体育作用的。较射是很隆重的典礼,由周王或国君召集卿大夫举行的叫作大射,由大夫士约集宾客举行的叫作乡射。较射的前后奏乐称觞。预射的人揖让而升,揖让而下。这是孔子所赞为“君子之争”的。会舞多半是在祭礼和宴享的时候举行(不像西方的习俗,其中没有女子参加的)。舞时协以种种的乐曲,视乎集会的性质而异。这时期中著名的乐曲,如相传为舜作的“韶”,相传为禹作的“大夏”和武王所作的“大武”等,都是舞曲。大武的舞姿,现在犹可仿佛一二,全部分为六节,每一节谓之一成。第一成象“北出”,舞者“总干(持盾)山立”;第二成象“灭商”,舞容是“发扬蹈厉”;第三成象南向出师;第四成象奠定南国;第五成象周公召公左右分治(周初曾把王畿分为两部,自陕而东周公主之,自陕而西召公主之,陕西省之得名由此),舞者分夹而进;第六成象军队集合登高,最后舞者同时坐下。六成各有相配的歌词,皆存于《诗经》中,兹引录如下:
一成二成三成四成五成六成
昊天有成命,
二后受之。
成王不敢康,
夙夜基命宥密。
於缉熙,
单厥心,
肆其靖之。於皇武王,
无竞维烈。
允文文王,
克开厥后。
嗣武受之,
胜殷遏刘,
耆定尔功。於铄王师,
遵养时晦。
时纯熙矣,
是用大介。
我龙受之,
王之造。
载用有嗣,
实维尔公允师。绥万邦,
屡丰年。
天命匪懈,
桓桓武王。
保有厥士,
於以四方,
克定厥家。
於昭於天,
皇以间之。文王既勤止,我应受之。
敷时绎思,
我徂维求定。时周之命,
於绎思。於皇时周,
陟其高山。
嶞山乔岳,
允犹翕河。
敷天之下,
裒时之对,
时周之命。
六成不必全用,第二成单行叫作“武”,第三成叫作“勺”,第四、五、六成各叫作“象”,幼童学舞,初习“勺”,次习“象”。“大武”是周代的国乐,是创业的纪念,垂教的典型,武威的象征,其壮烈盖非“韶”“夏”可比。舞者必有所执,在“大武”中舞者执干戈,此外或执雉羽,或鹭羽,或斧钺,或弓矢。执羽的舞叫作“万”,这种舞,加上讲究的姿势和伴奏,一定是很迷人的,可以一段故事为证。楚文王(前689至前677年)死后,遗下一个美丽的夫人,公子元想勾引她,却没门径,于是在她的宫室旁边,起了一所别馆,天天在那里举行“万舞”,希望把她引诱出来。她却哭道:“先君举行万舞原是为修武备的,现在令尹(楚国执政官名,公子元所居之职)不拿它来对付敌人,却拿它用在未亡人的身边,那可奇了!”子元听了,羞惭无地,马上带了六百乘车去打郑国。
理想的武士不仅有技,并且能忠。把荣誉看得重过安全,把责任看得重过生命;知危不避,临难不惊;甚至以藐然之身与揭地掀天的命运相抵拒。这种悲剧的、壮伟的精神,古代的武士是有的,虽然他们所效忠的多半是一姓一人。举两例如下:(1)前684年,鲁国和宋国交战,县贲父给一个将官御车。他的马忽然惊慌起来,鲁军因而败绩。鲁公也跌落车下,县贲父上前相助。鲁公说道:“这是未曾占卜之故”(照例打仗前选择御士须经占卜)。县贲父道:“别的日子不打败,今日偏打败了,总是我没勇力。”说完便冲入阵地战死。后来国人洗马发现那匹马的肉里有一枚流矢。(2)前480年卫国内乱,大臣孔悝被围禁在自己的家中。他的家臣季路(孔子的一位弟子),听到这消息,便单身匹马地跑去救应,半路遇着一位僚友劝他不必。他说,既然食着人家的饭,就得救人家的祸。到了孔家,门已关闭,他嚷着要放火。里头放出两位力士来和他斗,他脑袋上中了一戈,冠缨也断了。他说:“君子死,冠不免。”把冠缨结好才死。
王公大夫的子弟至少在原则上都得受武士的教育。王室有“学宫”,王子和他的近侍在内中学射,周王和他的臣工也有时在内中比射;又别有“射卢”,周王在内中习射,作乐舞。公室也当有同类的设备。
武士的地位仅次于大夫。他们虽然没有封邑,却有食田。出战时“士”是穿着甲胃坐在车上的主要战斗力。但他们底下还有许多役徒小卒,这些多半是临时征发农民充当的。
第七节宗教
周人的神鬼世界我们知道得比较殷人的详细些。这其中除了各家的祖先外,有日月星辰的神,他们是主使雪霜风雨合时或不合时的;有山川的神,他们是水旱疠疫的原因;但最重要的,人们生存所赖的,还是土神和谷神。前者关系土壤的肥瘠,后者关系五谷的丰歉。土神叫作社,或后土;谷神叫作稷,或后稷。供奉社稷的地方,也叫作社稷。稷只是谷的一种,而以名谷神,以名“田祖”,这里似乎泄露一件久被遗忘的史实:最初被人工培植的野种是稷。
像封建社会之上有一个天王,主宰百神的有一个上帝。他是很关心人们的道德的,会赏善罚恶。但他也像天王一般,地位虽尊,实权却有限,他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很少发生关系,人们也用不着为他破费。祀上帝的典礼叫作郊祀。举行郊祀礼的只有周王和鲁君。上帝的由来不知周人曾涉想到否。至于自然界各部分的神祇,在周人的信仰中,多半有原始可稽的。他们多半是由人鬼出身;而且,像封君一般,他们的地位是上帝所封的。例如汾水的神,传说是一位古帝金天氏的儿子,他生时做治水的官,疏通汾、洮二水有功,因而受封。又例如永远不相会面的参、商两个星座,其神的历史是这样的:古帝高辛氏有两个不肖的儿子,他们死了,住在荒林里还是整天打架。上帝看不过,便把大的迁到商丘,做商星的神,把小的迁到大夏,做参星的神。这段神话的历史背景是商人拿商星做定时节的标准星,故此它名为商星。古人在没有日历之前,看一座恒星的位置的移动来定时节的早晚,这叫作“观象授时”。被选作目标的恒星叫作辰。
周人的稷神是一位农业的发明者,同时又是本朝的祖先。但到底稷神是周人的创造呢,抑或周室不过搬旧有的稷神做祖先呢?现在不得而知。社神却确是在周代以前已经有的。周人称殷人的社为亳社。至少在鲁国的都城同时有亳社和周社。朝廷的建筑,就在两社之间。大约原初鲁国被统治的民众大部分是殷的遗民,新来的统治者顾忌他们的反感,只好让他们保留原来的宗教,而别立自己的新社,叫作周社。一直到前5世纪初,鲁国大夫尚有盟国君于周社、盟“国人”于亳社的故事。社神的来历现在不得而知了。祀社的地方照例种着一棵大树,据说夏代的社用松,殷代用栢,周代用栗。
从天子到士都有宗庙。天子和封君的庙分两种,合祀众祖的太庙和分祀一祖的专庙。除太祖外,每一祖的专庙,经过若干代之后,便“亲尽”被毁,否则都城之内便有庙满之患了。宗庙社稷是每一个都会的三大圣地。它们年中除了临时的祈报外都有定期的供祭。宗庙的供祭尤其频数。其他的神祇则只当被需求的时候,才得到馈赂。但他们可不用愁,这样的机会是很多的。虽然水旱疠疫和风雨失调是比较的不常,虽然众神各有各的领域,但任何神鬼在任何时候,都能给任何人以祸难,尤其是疾病。在这些当儿牺牲和玉帛是不会被人们吝惜的,疾病的原因都推到鬼神。他们的欢心胜过医药,巫祝就是医生。周人事神似乎不像殷人的烦渎,但也和殷人一样认真。祭祀之前主祭的人要离开家庭到庙旁清净的地方斋戒几天;祭某祖的时候要找一个人扮成他的模样来做供奉的具体对象,这叫作“尸”。祭宗庙社稷的牺牲,虽然也照后世的办法,只给鬼神嗅嗅味道而“祭肉”由预祭的人瓜分,但在其余的祭典中也有时把整只的牛、羊、猪或狗焚化了,埋了或沉在水里给鬼神着实受用的。焚给一切鬼神的布帛,也通是真的而不是纸做的。献给鬼神的玉,不能摆一下就算了,要捶碎了,或抛入河中。但鬼神也像小孩子一般,可以用“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不许我,我乃屏璧与珪”一类的话(这是周公对祖先说的话)来试诱的。盛大的祭典是一种壮观,在丹柱刻椽的宗庙里,陈列着传为国宝鼎彝,趋跄着黼黻皇华的缙绅,舞着羽翰翩跹的万舞,奏着表现民族精神的音乐,排演着繁复到非专家不能记忆的礼仪(周期始避讳祖先之名,因而王侯有谥,大夫士有别字)。
诸神中最与民众接近的是社。每年春间有一次社祭的赛会。这时候鼓乐歌舞、优技、酒肉和乡下的俏姑娘引诱得举国若狂。在齐国,也许因为民庶物丰,礼教的束缚又较轻,社祭特别使人迷恋,连轻易不出都城的鲁君有时也忍不住要去看看。每逢打仗之前,全军要祭一回社,祭毕把祭肉和酒分给兵士,叫作受脤。衅鼓就在这时候举行。这以壮军威的饷宴,这拼命之前的酗醉,这震地的喧嚣,是全国紧张的开始。得胜回来的军队要到社前献俘,有时并且把高贵的俘虏当场宰了用作祭品。此外遇着水灾和日蚀,则在社前击鼓抢救,同时用币或献牲;水灾之后,也要祭社,以除凶气。遇着讼狱中两造的证据不能确定,也可以令他们到社里奉牲发誓,而等候将来的奇迹。
除了上说列在祀典的鬼神而外,还偶然会有陌生的精灵或是神话上的英雄,或是被遗弃了的旧鬼新神,或是来历不明的妖魅,降附在巫觋(巫是女的,觋是男的)身上。巫觋是神灵所钟爱的。他们能和降附的神灵说话,因此人们若有求于这些神灵得先求他们。王侯大夫都有供奉巫神的。被人驱逐去位的周厉王有使卫巫监谤的故事,春秋时代的第一个鲁君隐公就是一位佞巫者。他未即位之前曾做过郑国的俘虏,被囚在尹氏家中。这家有一个著名灵验的钟巫。他串通尹氏私去祈祷。后来郑人把他放归,他便把钟巫都带到鲁国来。他被他的兄弟派人暗杀,就在他出外斋宿预备祭钟巫的时候。
巫觋是某些鬼神的喉舌,所以能直接知道这些鬼神的意旨和未来的吉凶。但其余的人,要知道鬼神的意旨和未来的吉凶,除问巫觋外,只有凭间接的占测方法。周代的占测方法,除了沿袭自商代的龟卜(兽骨卜在周代似已不通行)外,还有周人所发明(约在商末周初)的筮。要说明筮法,得先说明筮时所用的一部书,即《周易》。这部书包涵六十四个符号和他们的解释。这些符号叫作卦。每一卦有六层即所谓六爻。每一层都是一横画,或一横画中断为二,前者可说是奇的,后者可说是偶的。卦各有专名,例如六爻皆奇的()名为乾,六爻皆偶的()名为坤,六爻中第二五爻为偶(从底数起)余皆为奇的()名为离。每卦的解释分两种,解释全卦的叫作卦辞,解释各爻的叫作爻辞。筮的时候取五十茎蓍草,加以撮弄(有一定方法,这里从略)以得到某一卦,再加以撮弄,看这一卦中哪些爻有“变”,例如筮得乾卦而第二五爻有变则为“遇乾之离”。筮者应用卦辞及变爻的爻辞而作预言。至于怎样应用法,那就有点“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了。卦爻辞包涵许多关于人事的教训,有些是很深刻的,例如说“无平不陂,无往不复”,那是说明“物极必反”,教人不要趋极端的。
巫觋的神通只限于降附他们的神灵的势力范围,他们并不管宗庙社稷等有常典的祭祀。他们即使被王侯供养的,也不是正常的职官。
王侯的朝廷中管理和鬼神打交涉的正常职官有诸祝、宗、卜、史。祝的主要任务在代表祭者向鬼神致辞,因此他特别要知道鬼神的历史和性情。宗是管理宗庙的,司祭礼的程序,祭坛的布置,祭品的选择,保存,等等。卜是掌卜筮的,但有些国家于卜之外别置筮官。史的主职在掌管文书,记录大事,占察天象,但也兼理卜筮和祭祀的事。这四种职官的首长,在王朝分别名太祝、太宗、卜正、太史;在列国大抵如之;唯楚国名卜长为卜尹,又有左史右史而似乎无太史。祝、宗、卜、史等长官的地位史无明文,但我们从下面两件故事,可以推想。楚平王(前528至前517年)即位之初曾把他所尊敬的敌人观起叫来,要给他官做,说唯汝所欲。因为他的先人曾掌卜,便使他做卜尹。可见卜长的地位是很高的。卫献公(前567至前559年)出奔归国,要颁邑给从臣而后入。从臣有太史柳庄者,恐其偏赏私近致失人心,力加谏阻。献公从之,以为他是社稷之臣,等他临死之时,终于给他田邑,并写明“世世万(万世)子孙毋变”的约言放在他的棺中。可见太史得世有田邑,宗长、祝长等当亦如之。至于低级的祝、宗、卜、史等官则皆有食田,而且有时多至值得王室或世室抢夺的食田。但拥有强力的大夫很少出身于祝、宗、卜、史,或同时充任着这些官职的。
这时期的国家大事,上文已说过,不外打仗和祭祀。而打仗之前,照例要“受命于(宗)庙,受脤于社”,照例要来一番卜筮。故此没一次国家大事没有上说的四种专家参预。他们又是世业的,承受者愈积愈丰的传说。因此他们都是多识前言往行的。史官因为职在典藏与记载,尤熟于掌故和掌故所给人的教训。他们成为王侯时常探索的智囊。周初有一位史佚,著过一部书。后人称为《史佚之志》的。这大约是夹着论断的历史记载。春秋时有知识的人常常称引这书,可惜后来佚了,但至今还保存着其中一些名句,如“动莫若敬,居莫若险,德莫若让,事莫若咨”。
第八节卿大夫
封君当中,不用说以大夫占多数。他们是地主而兼统治者的阶级的主体。虽然各国在任何时期的氏室总数,无可稽考;但我们知道,在鲁国单是出自桓公的氏室已有三桓,在郑国单是出自穆公的氏室已有七穆,宋国在前609年左右至少有十二氏,晋国的一小部分在前537年左右已有十一个氏室。
氏室的领地,或以邑计,或以县计。言邑自然包括其附近的田土。县本来是田土的一种单位,但言县也自然包括其中的都邑。
一个氏室的封邑有多少?这不能一概而论。前546年,卫君拿六十邑赏给一位大夫,他辞却,说道:“唯卿备百邑,臣六十邑矣。”这恐怕只能代表小国的情形。我们知道,在齐国,管仲曾“夺伯氏骈邑三百”;又现存一个春秋以前的齐国铜器(《子仲姜宝镈》),上面的刻辞记着齐侯以二百九十九邑为赏。
县的名称一直沿到现在,在春秋时似乎还只秦、晋、齐、楚等国有之。最初秦、楚两强以新灭的小国或新占领的地方为县,直属于国君,由他派官去治理。这种官吏在楚国叫作县公或县尹。他们在县里只替国君征收赋税,判断讼狱。他们即使有封邑,也在所治县之外。这种制度是后世郡县制度的萌芽。秦在前688年灭邽、冀戎,以其地为县,次年以杜、郑为县。楚国在前597年左右,至少已设有九县,每一县即旧时为一小国。晋、齐的县制较后起,它们的县不尽是取自它国的土地,也不尽属于公室。晋国在前537年左右有四十九县,其中九县有十一个氏室;直属公室的县各设县大夫去管,如楚国的县尹。前514年,晋灭祁氏和羊舌氏把他们的田邑没归公室;分祁氏的田为七县,羊舌氏的田为三县,各置县大夫。在晋国,县肥于郡。前493年,晋国伐郑,军中曾出过这样的赏格:“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田(下田字原作万,盖误),庶人工商遂(得仕进),人臣隶圉免(免奴籍)。”齐国在春秋时有县的唯一证据乃在灵公时代一件遗器(《齐侯镈钟》)的铭文,内记灵公以三百县的土地为赏。显然齐国的县比晋、楚等国的县小得多。
县郡的区分在春秋时代还不普遍。在没有县郡的国里,公室和较大的氏室都给所属的邑设宰。邑宰的性质和县尹县大夫相同,不过邑宰所管辖的范围较小罢了。
上文有点离开叙述的干路,让我们回到列国的氏室,它们的土地原初都是受自国君。国君名义上依旧是这些土地的主人。虽然氏室属下的人民只对氏室负租税和力役的义务,氏室对于国君年中却有定额的“贡”赋,所以有“公食贡”的话。国君或执政者可以增加贡额。举一例如下:鲁国著名圣哲臧武仲有一次奉使去晋国(前551年),半路下雨,到一位大夫家里暂避。那位大夫正要喝酒,看见他来,说道:“圣人有什么用?我喝喝酒就够了!下雨天还要出行,做什么圣人!”这话给一位执政者听到了,以为那位大夫自己不能出使,却傲慢使人,是国家的大蠹,下令把他的贡赋加倍,以作惩罚。
大夫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土地。至少有些阔大夫把食邑的一部分拨给一个庶子,另立一个世家,叫作“侧室”或“贰宗”。别的被大夫宠幸的人也可受他赏邑或求他赏邑。例如前500年,宋公子地拿自己食邑的十一分之五赏给一个嬖人。又前486年,郑大夫某的嬖人某向他求邑,他没得给,许他往别的国里取,因此郑军围宋雍丘,结果全军覆没。大夫也可以受异国君主的赐邑,例如前656年,齐桓公会诸侯伐楚,师还,一位郑大夫献计改道,为桓公所喜,赐以郑的虎牢;又例如前657年,鲁大夫某出使晋国,晋人要联络他,给他田邑,他不受;又例如前563年晋会诸侯灭偪阳国,以与向戌,向戌也辞却。大夫又有挟其食邑,投奔外国的,例如前547年齐大夫某以廪丘奔晋;前541年,莒大夫某以大厖及常仪奔鲁;前511年邾大夫某以滥奔鲁。
大夫私属的官吏,除邑宰外,以现在所知,有总管家务的家宰,这相当于王室和公室的太宰;有祝,有史,有管商业的贾正,有掌兵的司马。这些官吏都受大夫禄养。家宰在职时有食邑,去职则把邑还给大夫,或交给继任的人。氏室的官吏有其特殊的道德意识:“家臣不敢知国”;“家臣而张公室罪莫大焉”。
氏室和公室的比较兵力没有一个时代可以详考。现在所知者:春秋初年郑庄公消灭国内最强的氏室,用车不过二百乘。当春秋中叶,在鲁、卫等国,“百乘之家”已算是不小的了。但大国的巨室,其兵力有时足与另一大国开战。例如前592年,晋郤克奉使齐国,受了妇人在帷后窥视窃笑的侮辱,归来请晋侯伐齐,不许,便请以私属出征。而郤克的族侄郤至则“富半公室,家半三军”。鲁国的季氏从四分公室而取其二以后,私属的甲士已在七千以上。
具有土地、人民和军队的氏室和公室名分上虽有尊卑之殊,事实上每成为对峙的势力。强横的氏室俨然一个自主的国。原则上国君的特权在(1)代表全国主祭;(2)受国内各氏室的贡赋;(3)出征时指挥全国的军队;(4)予夺封爵和任免朝廷的官吏。但至迟入东周后,在多数的国家如齐、鲁、晋、宋、卫、郑等,末两种权柄渐渐落在强大的氏室,甚至国君的废立也由大夫操纵。
第九节封建组织的崩溃
我们对于商朝的政治组织所知甚少,所以无法拿商、周两朝的政治组织作详细的比较。但其间有一重大的差异点是可以确知的。商朝创建之初并没有把王子分封于外,以建立诸侯国。商朝王位的继承,是以兄终弟及(不分嫡庶)为原则的。但到了无弟可传的时候,并不是由所有的伯叔兄弟以次继承(由末弟诸子抑或由其先兄诸子以次继承亦无一定)。在这种情形之下,第二世以后的王子总有许多不得为王的。这些不得为王的王子是否有的被封在外建国?这问题无法确答。但周朝的旧国当中,从没听说是商朝后裔的。而唯一奉殷祀的宋国,却是周人所建。可知王子分封的事在商朝若不是绝无,亦稀有。但在周朝,则不然了;王位是以嫡长子继承的;王的庶子,除在少数例外的情形之下(如王后无出,或嫡长子前死)都没有为王的资格;所以文王、武王的庶子都受封建国,其后周王的庶子在可能的限度内也都或被封在畿外建国,或被封在畿内立家。这商、周间的一大差异有两种重大的结果。第一,因为王族的向外分封,周朝王族的地盘,比之商朝大大的扩张了。王室的势力,至少在开国初年大大的加强了;同时王的地位也大大的提高了。周王正式的名号是“天王”,通俗的称号是“天子”,那就是说,上帝在人间的代表。第二,王族的向外分封也就是周人的向外移殖;这促进民族间的同化,也就助成“诸夏”范围的拓展。
嫡长继承制把王庶子的后裔逐渐推向社会的下层去,而助成平民(即所谓庶人)地位的提高。周王的庶子也许就都有机会去做畿外的诸侯或畿内的小封君;他的庶子的庶子也许还都有机会做畿内的封君;但他的庶子的庶子的庶子则不必然了。越往下去,他的后裔胙土受封的机会越少,而终有侪于平民的。所以至迟在前7世纪的末年畿内原邑的人民,便会以“夫谁非王之姻亲”自夸。随着贵族后裔的投入平民阶级里,本来贵族所专有的教育和知识也渐渐渗入民间。
周朝诸侯和大夫的传世也是用嫡长继承制(以现在所知诸侯位之传袭曾不依此例者有吴、越、秦、楚。楚初行少子承袭制,至前630年以后,始改用嫡长承袭制;秦行兄终弟及制至前620年以后始改用嫡长承袭制;吴亡于前473年,其前半世纪还行兄终弟及制)。在嫡长继承制下,卿大夫的亲属的贵族地位最难长久维持。大夫的诸儿子当中只有一个继承他的爵位,其余的也许有一个被立为“贰宗”或“侧室”,也许有一两个被国君赏拔而成为大夫;但就久远而论,这两种机会是不多的。一个“多男子”的大夫总有些儿子得不到封邑,他的孙曾更不用说了。这些卿大夫的旁支后裔当中,和氏室的嫡系稍亲的多半做了氏室的官吏或武士,疏远的就做它属下的庶民。故一个大夫和他私家的僚属战士,每每构成一大家族:他出征的时候领着同族出征,他作乱的时候领着整族作乱。他和另一个大夫作对就是两族作对,他出走的时候,或者领着整族出走,他失败的时候或者累得整族被灭。
氏室属下的庶民也许就是氏室的宗族,否则也是集族而居的。氏室上面的一层是国君和同姓卿大夫构成的大家族,更上的一层是周王和同姓诸侯构成的大家族。其天子和异姓诸侯间,或异性诸侯彼此间,则多半有姻戚关系。这整个封建帝国的组织大体上是以家族为经,家族为纬的。
因此这个大帝国的命运也就和一个累世同居的大家庭差不多。设想一个精明强干的始祖督率着几个少子,在艰苦中协力治产,造成一个富足而亲热的、人人羡慕的家庭。等到这些儿子各各娶妻生子之后,他们对于父母和他们彼此间,就难免形迹稍为疏隔。到了第三代,祖孙叔侄或堂兄弟之间,就会有背后的闲话。家口愈增加,良莠愈不齐。到了第四、五代,这大家庭的分子间就会有愁怨、有争夺、有倾轧,他们也许拌起嘴、打起架甚至闹起官司来。至迟在东周的初期,整个帝国里已有与此相类似的情形,充满了这时代的历史的是王室和诸侯间的冲突,诸侯彼此间的冲突,公室和氏室间的冲突,氏室彼此间的冲突。但亲者不失其为亲,宗族或姻戚间的阋争,总容易调停,总留点余地。例如前705年,周桓王带兵去打郑国,打个大败,并且被射中了肩膊。有人劝郑庄公正好乘胜追上去,庄公不答应,夜间却派一位大员去慰劳桓王,并且探问伤状。又例如前634年,齐君带兵侵入鲁境。鲁君知道不敌,只得派人去犒师,并叫使者预备好一番辞令,希望把齐师说退。齐君见了鲁使问道:鲁人怕吗?答道:小百姓怕了,但上头的人却不怕。问:你们家里空空的,田野上没一根青草,凭什么不怕?鲁使答道:凭着先王的命令。随后他追溯从前鲁国的始祖周公和齐国的始祖姜太公怎样同心协力,辅助成王,成王怎样感谢他们,给他们立过“世世子孙无相害”的盟誓;后来齐桓公怎样复修旧职,纠合诸侯,给他们排解纷争,拯救灾难。最后鲁使作大意如下的陈说:您即位的时候,诸侯都盼望您继续桓公的事业,敝国所以不敢设防,以为难道您继桓公的位才九年,就会改变他的政策吗?这样怎对得住令先君?我们相信您一定不会的,靠着这一点,我们所以不怕。齐君听了这番话,便命退兵。又例如前554年,晋师侵齐,半路听说齐侯死了,便退还。这种顾念旧情、不为已甚的心理加上畏惧名分、虽干犯而不敢过度干犯的矛盾心理,使得周室东迁后三百年间的中国尚不致成为弱肉强食的世界。这两种心理是春秋时代之所以异于后来战国时代的地方。不错,在春秋时代灭国在六十以上;但其中大部分是以夷灭夏和以夏灭夷;诸夏国相灭只占极少数,姬姓国相灭的例尤少。而这少数的例中,晋国做侵略者的占去大半。再看列国的内部:大夫固然有时逐君弑君,却还要找一个比较合法的继承者来做傀儡。许多国的君主的权柄固然是永远落在强大的氏室,但以非公室至亲的大夫而篡夺或僭登君位的事,在前403年晋国的韩、赵、魏三家称侯以前,尚未有所闻。故此我们把这一年作为本章所述的时代的下限。
宗族和姻戚的情谊经过了世代愈多,便愈疏淡,君臣上下的名分,最初靠权力造成,名分背后的权力一消失,名分便成了纸老虎,必被戳穿,它的窟窿愈多,则威严愈减。光靠亲族的情谊和君臣的名分去维持的组织必不能长久。何况姬周帝国之外本来就有不受这两种链索拘束的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