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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例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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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本论前有四时八节、二十四气、七十二候、决病法)

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冷(赵本作“冰”)冽,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

春夏为阳,春温夏热者,(医统本有“以”字)阳之动,始于温,盛于暑故也。秋冬为阴,秋凉而冬寒者,以阴之动,始于清,盛于寒故也。

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耳。

冬三月纯阴用事,阳乃伏藏,水冰地坼,寒气严凝,当是之时,善摄生者,出处固密,去寒就温,则不伤于寒。其涉寒冷,触冒霜雪为病者,谓之伤寒也。

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

春风、夏暑、秋湿、冬寒,谓之四时之气。

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

热为阳,阳主生;寒为阴,阴主杀。阴寒为病,最为肃杀毒厉之气。

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暑病者,热极重于温也。

《内经》曰∶先夏至日为温病,后夏至日为暑病。温暑之病,本伤于寒而得之,故太(熊校记∶大医汪本大改太,非)医均谓之伤寒也。

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赵本有“者”字)皆由冬时触寒所致,非时行之气也。凡时行者,春时应暖,而复(赵本作“反”)大寒;夏时应大(赵本无“大”字)热,而反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

四时气候不正为病,谓之时行之气。时气所行为病,非暴厉之气,感受必同,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也。

夫欲候知四时正气为病,及时行疫气之法,皆当按斗历占之。

四时正气者,春风、夏暑、秋湿、冬寒是也。时行者,时行之气是也。温者,冬时感寒,至春发者是也。

疫者,暴厉之气是也。占前斗建,审其时候之寒温,察其邪气之轻重而治之,故下文曰∶九月霜降节后,宜渐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节后,宜解也。所以谓之雨水者,以冰雪解而为雨水故也。至惊蛰二月节后,气渐和暖,向夏大热,至秋便凉。

冬寒、春温、夏热、秋凉,为四时之正气也。

从霜降以后,至春分以前,凡有触冒霜露,体中寒即病者,谓之伤寒也。九月十月,寒气尚微,为病则轻;十一月十二月,寒冽已严,为病则重;正月二月,寒渐将解,为病亦轻。此以冬时不调,适有伤寒之人,即为病也。(赵本医统本“九月十月,……即为病也”作注,非。)

此为四时正气,中而即病者也。

其冬有非节之暖者,名曰(赵本作“为”)冬温。冬温之毒,与伤寒大异,冬温复有先后,更相重沓,亦有轻重,为治不同,证如后章。

此为时行之气,前云∶冬时应寒而反大温者是也。

从立春(医统本作“秋”)节后,其中无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壮热为病者,此属春时阳气,发于冬时伏寒,变为温病。

此为温病也。《内经》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

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前,天有暴寒者,皆为时行寒疫也。三月四月,或有暴寒,其时阳气尚弱,为寒所折,病热犹轻;五月六月,阳气已盛,为寒所折,病热则重;七月八月,阳气已衰,为寒所折,病热亦微。其病与温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此为疫气也。是数者,以明前斗历之法,占其随时气候,发病寒热轻重不同耳。

十五日得一气,于四时之中,一时有六气,四六名为二十四气也。(赵本无“也”字)

节气十二,中气十二,共二十四。《内经》曰∶五日谓之候,三候谓之气,六气谓之时,四时谓之岁。

然气候亦有应至而(赵本作“仍”)不至,或有未应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过者,皆成病气也。

疑漏或有至而不去,此一句按《金匮要略》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过,何故也。师曰∶冬至之后,甲子夜半,少阳起。少阴(医统本作“阳”)之时,阳始生,天得温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温和,此为至而不至也;以得甲子,(医统本有“而”字)天大寒不解,此为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时,此为至而太过也。《内经》曰∶至而和则平,至而甚则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即是观之,脱漏明矣。

但天地动静,阴阳鼓击者,各正一气耳。

《内经》曰∶阴阳者,天地之道。清阳为天,动而不息;浊阴为地,静而不移。天地阴阳之气,鼓击而生,春夏秋冬,寒热温凉,各正一气也。

是以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怒。

春暖为夏暑,从生而至长也;秋忿为冬怒,从肃而至杀也。

是故冬至之后,一阳爻升,一阴爻降也。夏至之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也。

十月六爻皆阴,坤卦为用,阴极阳来,阳生于子。冬至之后,一阳爻升,一阴爻降,于卦为复,言阳气得复也。四月六爻皆阳,乾卦为用,阳极阴来,阴生于午。夏至之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于卦为 ,言阴则(医统本作“得”)遇阳也。《内经》曰∶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

斯则冬夏二至,阴阳合也;春秋二分,阴阳离也。

阳生于子,阴生于午,是阴阳相接,故曰合。阳退于酉,阴退于卯,是阴阳相背,故曰离。《内经》曰∶气至之谓至,气分之谓分。至则气同,分则气异。

阴阳交易,人变病焉。

天地阴阳之气,既交错而不正,人所以变病。《内经》曰∶阴阳相错而变由生也。

此君子春夏养阳,秋冬养阴,顺天地之刚柔也。

《内经》曰∶养生者必顺于时,春夏养阳,以凉以寒;秋冬养阴,以温以热。所以然者,从其根故也。

小人触冒,必婴暴疹。须知毒烈之气,留在何经,而发何病,详而取之。

不能顺四时调养,触冒寒温者,必成暴病。医者当在意审详而治之。

是以春伤于风,夏必飧泄;夏伤于暑,春(赵本作“秋”)必病(医统本作“ ”)疟;秋伤于湿,冬必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此必然之道,可不审明之。

当春之时,风气大行。春伤于风,风气通于肝,肝以春适王,风虽入之,不能即发,至夏肝衰,然后始动。风淫末疾,则当发于四肢。夏以阳气外盛,风不能外发,故攻内而为飧泄。

飧泄者,下利米谷不化,而色黄。当秋之时,湿气大行。秋伤于湿,湿则干于肺,肺以秋适王,湿虽入之,不能即发,至冬肺衰,然后湿始动也。雨淫腹疾,则当发为下利。冬以阳气内固,湿气不能下行,故上逆而为咳嗽。当夏之时,暑气大行,夏伤于暑,夏以阴为主内,暑虽入之,势未能动,及秋阴出,而阳为内主,然后暑动搏阴而为 疟。 者二日一发,疟者一日一发。当冬之时,寒气大行,冬伤于寒,冬以阳为主内,寒虽入之,势未能动,及春阳出而阴为内主,然后寒动搏阳而为温病。

是感冒四时正气为病必然之道。

伤寒之病,逐日浅深,以斯方治。

《内经》曰∶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今世人伤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对病,或日数久淹,困乃告医。医人又不根据次第而治之,则不中病。皆宜临时消息制方,无不效也。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有神验者,拟防世急也。

仲景之书,逮今千年而显用于世者,王叔和之力也。

又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餐居亦异。是(赵本有“故”字)黄帝兴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贤,开其未悟者。临病之工,宜须两审也。

东方地气温,南方地气热,西方地气凉,北方地气寒。西北方高,东南方下。是土地温凉、高下不同也。东方安居食鱼,西方陵居华食,南方湿处而嗜酸,北方野处而食乳。是餐居之异也。东方治宜砭石,西方治宜毒药,南方治宜微针,北方治宜灸 。是四方医治不同也。医之治病,当审其土地所宜。

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

《内经》曰∶风寒客于人,使人毫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是伤寒为病热也。《针经》曰∶多热者易已,多寒者难已,是热虽甚不死。

若两感于寒而病者,必死。

表里俱病者,谓之两感。

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

太阳为三阳之长,其气浮于外,故尺寸俱浮,是邪气初入皮肤外在表也,当一二日发。风府穴名也,项中央太阳之脉,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是以上连风府。其经循肩膊内侠脊、抵腰中,故病头项痛、腰脊强。

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其脉侠(赵本作“夹”)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

阳明血气俱多,尺寸俱长者,邪并阳明,而血气淖(熊校记∶而血气ht 溢也,汪本ht 改淖,按ht 为潮正字,汪本原误)溢也。太阳受邪不已,传于阳明,是当二三日发。其脉侠鼻者,阳明脉起于鼻交 中,络于目。阳明之脉,正上 ,(医统本作“ ”)还出系目系。身热者,阳明主身之肌肉。《针经》曰∶阳明气盛,则身以前皆热;目疼鼻干者,经中客邪也;不得卧者,胃气逆不得从其道也。《内经》曰∶胃不和,则卧不安。

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

《内经》曰∶阳中之少阳,通于春气。春脉弦,尺寸俱弦者,知少阳受邪也。二三日阳明之邪不已,传于少阳,是当三四日发。胸胁痛而耳聋者,经壅而不利也。

此三经皆受病,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

三阳受邪,为病在表,法当汗解。然三阳亦有便入腑者,入腑则宜下,故云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阳极则阴受之,邪传三阳既遍,次乃传于阴经。在阳为在表,在阴为在里。邪在表则见阳脉,邪在里则见阴脉。阳邪传阴,邪气内陷,故太阴受病而脉尺寸俱沉细也。自三阳传于太阴,是当四五日发也。邪入于阴,则渐成热,腹满而嗌干者,脾经壅而成热也。

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少阴肾水也,性趣下。少阴受病,脉尺寸俱沉也。四五日太阴之邪不已,至五六日则传于少阴也,是少阴病当五六日发。人伤于寒,则为病热,谓始为寒,而终成热也。少阴为病,口燥舌干而渴,邪传入里,热气渐深也。

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缓者,风脉也。厥阴脉微缓者,邪传厥阴,热气已剧,近于风也。当六七日发,以少阴邪传于厥阴。烦满而囊缩者,热气聚于内也。

此三经皆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已。

三阴受邪,为病在里,于法当下。然三阴亦有在经者,在经则宜汗,故云已入于腑者,可下而已。经曰∶临病之工,宜须两审。

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渴;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语;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阴三阳、六脏六腑皆受病,则荣卫不行;腑脏(赵本作“脏腑”)不通,则死矣。

阴阳俱病、表里俱伤者,为两感。以其阴阳两感,病则两证俱见。至于传经,则亦阴阳两经俱传也。始得一日,头痛者太阳,口干烦满而渴者少阴;至二日则太阳传于阳明,而少阴亦传于太阴,身热谵语者阳明,腹满不欲食者太阴;至三日阳明传于少阳,而太阴又传于厥阴,耳聋者少阳,囊缩而厥者厥阴,水浆不入,不知人者,胃气不通也。《内经》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荣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何也?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云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谓三日六经俱病,荣卫之气,不得行于内外,腑脏之气不得通于上下,至六日腑脏之气俱尽,荣卫之气俱绝,则死矣。

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患精神爽慧也。

六日传遍,三阴三阳之气皆和,大邪之气皆去,病患精神爽慧也。

若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赵本作“寸尺”)陷者,大危。

间者,瘳也。十二日传经尽,则当瘳愈。若过十三日以上不瘳,尺寸之脉沉陷者,即正气内衰,邪气独胜,故云大危。

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依旧(赵本作“后”)坏证病(赵本作“病证”)而治之。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者,变为(赵本作“成”)温疟。

异气者,为先病未已,又感别异之气也。两邪相合,变为他病,脉阴阳俱盛者,伤寒之脉也。《难经》曰∶伤寒之脉,阴阳俱盛而紧涩。经曰∶脉盛身寒,得之伤寒,则为前病热未已,再感于寒,寒热相搏,变为温疟。

阳脉浮滑,阴脉濡弱者,更遇于风,变为风温。

此前热未歇,又感于风者也。《难经》曰∶中风之脉,阳浮而滑,阴濡而弱,风来乘热,故变风温。

阳脉洪数,阴脉实大者,(赵本有“更”字)遇温热,变为温毒。温毒为病最重也。

此前热未已,又感温热者也。阳主表,阴主里,洪数实大皆热也,两热相合,变为温毒。以其表里俱热,故为病最重。

阳脉濡弱,阴脉弦紧者,更遇温气,变为温疫。(赵本注∶“一本作疟”)以此冬伤于寒,发为温病,脉之变证,方治如说。

此前热未已,又感温气者也。温热相合,变为温疫。

凡人有疾,不时即治,隐忍冀瘥,以成痼疾。

凡觉不佳,急须求治,苟延时日,则邪气入深,难可复制。《千金》曰∶凡有少苦,似不如平常,即须早道;若隐忍不治,冀望自瘥,须臾之间,以成痼疾,此之谓也。

小儿女子,益以滋甚。

小儿气血未全,女子血室多病,凡所受邪,易于滋蔓。

时气不和,盒饭早言,寻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

腠理者,津液腠泄之所,文理缝会之中也。《金匮要略》曰∶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邪客于皮肤,则邪气浮浅,易为散发,若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矣。《金匮玉函》曰∶主(医统本作“生”)候长存,形色未病,未入腠理,针药及时,服将调节,委以良医,病无不愈。

患人忍之,数日乃说,邪气入脏,则难可制,此为家有患,备虑之要。

邪在皮肤,则外属阳而易治;邪传入里,则内属阴而难治。《内经》曰∶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昔桓侯怠于皮肤之微疾,以至骨髓之病,家有患者,可不备虑。

凡作汤药,不可避晨夜,觉病须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则易愈矣。

《千金》曰∶凡始觉不佳,即须治疗,迄至于病,汤食竞进,折其毒势,自然而瘥。

若(赵本作“如”)或瘥迟,病即传变,虽欲除治,必难为力。

传有常也,变无常也。传为循经而传,此太阳传阳明是也;变为不常之变,如阳证变阴证是也。邪既传变,病势深也。《本草》曰∶病势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全。

服药不如方法,纵意违师,不须治之。

《内经》曰∶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至巧。病不许治者,病必不治,治之无功矣。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

凡中风与伤寒为病,自古通谓之伤寒。《千金》曰∶夫伤寒病者,起自风寒,入于腠理,与精气分争,荣卫偏隔,周身不通而病。

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

始自皮肤,入于经络,传于脏腑是也。

未有温覆而当,不消散者。

风寒初客于皮肤,便投汤药,温暖发散而当者,则无不消散之邪。

不在证治,拟欲攻之,犹当先解表,乃可下之。

先解表而后下之,则无复传之邪也。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犹生寒热,则病不除。

表证虽罢,里不至大坚满者,亦未可下之。是邪未收敛成实,下之则里虚而邪复不除,犹生寒热也。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自可除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也。

外无表证,里有坚满,为下证悉具。《外台》云∶表和里病,下之则愈。下证既具,则不必拘于日数。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者必死矣。

下之不当,病轻者,证犹变易而难治,又矧重者乎。

夫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

表为阳,里为阴。阴虚者,阳必凑之,阳盛之邪,乘其里虚而入于腑者,为阳盛阴虚也。经曰∶尺脉弱,名曰阴不足。阳气下陷入阴中,则发热者是矣。下之,除其内热而愈,若反汗之,则竭其津液而死。阴脉不足,阳往从之;阳脉不足,阴往乘之。阴邪乘其表虚,客于荣卫之中者,为阳虚阴盛也。经曰∶假令寸口脉微,名曰阳不足。阴气上入阳中,则洒淅恶寒者是矣。汗之,散其表寒则愈,若反下之,则脱其正气而死。经曰∶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

夫如是,则神丹安可以误发,甘遂何可以妄攻。虚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机,应若影响,岂容易哉!神丹者,发汗之药也。甘遂者,下药也。若汗下当则吉,汗下不当则凶,其应如影随形,如附应声。

况桂枝下咽,阳盛则(赵本作“即”)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

桂枝汤者,发汗药也。承气汤者,下药也。《金匮玉函》曰∶不当汗而强与汗之者,令人夺其津液,枯槁而死;不当下而强与下之者,令人开肠洞泄,便溺不禁而死。

死生之要,在乎须臾,视身之尽,不暇计日。

投汤不当,则灾祸立见,岂暇计其日数哉。

此阴阳虚实之交错,其候至微;发汗吐下之相反,其祸至速,而医术浅狭,懵然不知病源,为治乃误,使病者殒殁,自谓其分,至今(医统本作“令”)冤魂塞于冥路,死尸盈于旷野,仁者鉴此,岂不痛欤!凡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发表攻里,本自不同,而执迷妄(赵本作“用”)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饮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实违。夫智者之举错也,常审以慎;愚者之动作也,必果而速。

安危之变,岂可诡哉!世上之士,但务彼翕习之荣,而莫见此倾危之败,惟明者,居然能护其本,近取诸身,夫何远之有焉。

两感病俱作,欲成不治之疾,医者大宜消息,审其先后,次第而治之;若妄意攻治,以求速效者,必致倾危之败。

凡发汗温服(赵本作“暖”)汤药,其方虽言日三服,若病剧不解,当促其间,可半日中尽三服。若与病相阻,即便有所觉。重病(赵本作“病重”)者,一日一夜,当 时观之,如服一剂,病证犹在,故当复作本汤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剂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发汗药,须温暖服者,易为发散也。日三服者,药势续也。病势稍重,当促急服之,以折盛热,不可拘于本方。设药病不相对,汤入即便知之,如阴多者,投以凉药,即寒逆随生;阳多者,饮以温剂,则热毒即起,是便有所觉。 时者,周时也,一日一夜服汤药尽剂,更看其传,如病证犹在,当复作本汤,以发其汗;若服三剂不解,汗不出者,邪气大甚,汤不能胜,必成大疾。《千金》曰∶热病脉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

凡得时气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饮不能多,不当与也,何者?以腹中热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与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渴,欲饮水者,犹当根据证(赵本有“而”字)与之。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言能(医统本作“欲”)饮一斗,与五升。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不可与之。(赵本有“也”字)忽然大汗出,是为自愈也。

热在上焦,则为消渴,言热消津液,而上焦干燥,则生渴也。大热则能消水,热少不能消之,若强饮,则停饮变为诸病。至七八日阳胜气温,向解之时,多生大渴也,亦须少少与之,以润胃气,不可极意饮也。

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者,为水饮内停而不散,不可更与之。忽然阳气通,水气散,先发于外,作大汗而解。

凡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饮水自愈,小渴者,乃强与饮之,因成其祸,不可复数。(赵本有“也”字)

小渴者,为腹中热少。若强与水,水饮不消,复为诸饮病也。

凡得病厥,脉动数,服汤药更迟;脉浮大减小;初躁后静,此皆愈证也。

动数之脉,邪在阳也,汤入而变迟者,阳邪愈也。浮大之脉,邪在表也,而复减小者,表邪散也。病初躁乱者,邪所烦也,汤入而安静者,药胜病也。是皆为愈证。

凡治温病,可刺五十九穴。

五十九穴者,以泻诸经之温热。《针经》曰∶热病,取之诸阳五十九穴,刺,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而补其不足。所谓五十九刺,两手内外侧各三,凡十二 ;五指间各一,凡八;足亦如是;头入发际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 ;更入发三寸,边五,凡十 ;耳前后、口下,各一,项中一穴,凡六 ;巅上一、囟会一、发际一、廉泉一、风池二、天柱二。又《内经》曰∶热俞五十九,头上五行。行五者,以泻诸阳之热逆也。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泻胸中之热也;气冲、(熊校记∶各本同。按素问作气街)三里、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泻胃中之热也;云门、 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泻四肢之热也;五脏俞旁五,此十者,以泻五脏之热也。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热之左右也。

又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九(赵本无“九”字)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为灾。并中髓也。

穴有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其灸刺之禁,皆肉薄骨解之处,血脉虚少之分,针灸并中髓也。

凡(赵本无“凡”字)脉四损,三日死。平人四息,病患脉一至,名曰四损。脉五损,一日死。平人五息,病患脉一至,名曰五损。脉六损,一时死。平人六息,病患脉一至,名曰六损。

四脏气绝者,脉四损;五脏气绝者,脉五损;五脏六腑俱绝者,脉六损。

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得之伤暑。

《内经》曰∶脉者,血之府也。脉实血实,脉虚血虚。寒则伤血,邪并于血,则血盛而气虚,故伤寒者,脉盛而身寒。热则伤气,邪并于气,则气盛而血虚,故伤暑者,脉虚而身热。

脉阴阳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

脉阴阳俱盛,当汗出而解;若汗出不解,则邪气内胜,正气外脱,故死。《内经》曰∶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千金》曰∶热病已得汗,脉尚躁盛,此阳脉之极也,死。

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

脉阴阳俱虚者,真气弱也;热不止者,邪气胜也。《内经》曰∶病温虚甚者,死。

脉至乍疏乍数(赵本作“乍数乍疏”)者,死。

为天真荣卫之气断绝也。

脉至如转索者,(赵本无“者”字)其日死。

为紧急而不软,是中无胃气,故不出其日而死。

谵言妄语,身微热,脉浮大,手足温者,生。逆冷,脉沉细者,不过一日,死矣。

谵言妄语,阳病也。身微热,脉浮大,手足温,为脉病相应;若身逆冷,脉沉细,为阳病见阴脉,脉病不相应,故不过一日而死。《难经》曰∶脉不应病,病不应脉,是为死病。

此以前是伤寒热病证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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