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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佛教居士林念佛助生極樂團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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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念彌陀名號,求生極樂國土,為如來勝方便。然三昧未成,業境可畏。淨念不續,往生多阻。平日修持精進,全仗自己。臨歿提撕引導,尤賴助緣。蓋臨終一念,為後有生因。斯時無始善惡諸業同時顯現,八識不能把持,則隨業升沉,出苦無日。故斯時千鈞一髮,實可畏也。若有善友,為助病人,使目睹聖像,耳聞佛號,淨其境界,攝其正念,則末後一著,定當突破鐵圍,往生淨土,非業力所能牽住矣。超脫三界牢籠之苦,永免死生流轉之悲。盡舉天地間事,孰有較勝於斯者。爰邀同志,組織念佛助生極樂團,締無上之勝緣,期同登乎淨域。訂定章程,開列於後。各界善信,幸垂鑒焉。

第一章 總則

一、本團定名為世界佛教居士林念佛助生極樂團。

二、本團以援助臨歿行人往生極樂世界為宗旨。

三、凡本林林友均得加入為本團團友。

四、入團時,須填具志願書,詳載自己年齡職業及通信處。

五、本團設主任一人,幹事若干人,辦理本團一切事務。

六、行人病亟,照章邀請本團助念時,由主任或幹事邀集團友。團友聞邀即至,以免貽誤。

七、對於佛法毫無信仰心,或患急性傳染病,及瘋癲者,雖病亟來請,本團俱難應命。

八、本團經費,由團友自行樂助,並不在外募捐。

九、本章程,凡團友及家屬均應遵守。於邀請助念時,尤須予以便利。欲臨終及斷氣後一切辦法,悉聽助念者之指導而行。如未入團之林友,而欲邀請助念,更宜注意此節。否則卻邀。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林理事會通過增刪修正之。

第二章 邀赴規則

十、凡邀請本團助念者,須由家內主持人,或代理人,填明邀請書,詳載病人名號、年歲、職業、詳細住址。並聲明照章行事,決無違礙等情,經團友介紹,俟主任考核行之。

十一、團友家屬,設有深信切願,求生極樂,預擬命終之際,欲邀本團念佛協助,又慮子侄輩稍不留意,坐失機宜者,可填就助念預約書,詳載本人名號、年歲、職業、詳細住址,及預約之言,並指定代表人(家屬代表)。囑家屬聽受指揮,予以便利。又聲明照章行事,決無違礙等情。通告理事存記。惟其事之允許與否,當由本團議定之。

助念預約書,有家屬全體署名簽字或蓋章,則更完善。屆時(臨命終時)本團接到代表人報告,即察核行之。

十二、凡邀請團友助念者,時期長短,得預先訂定。

十三、邀請助念團之家屬,須舉定代表,以便與本團幹事接洽一切。

十四、本團遇有邀請助念時,應由幹事一人會集團友同往(助念團友邀集單另備)。

十五、本團團友,赴邀請家助念時,須佩帶本團徽章,幹事加佩幹事徽章。

十六、助念期內,各團友須認定每日值班時刻,挨次輪值。如不能準時值班時,須切實托團友代理。

十七、助念時刻,或全晝夜,或因病勢暫瘥,但在日間助念,或訂每日若干時。臨時由兩方代表與幹事酌定之。

十八、助念期內,團友均系義務性質。晝夜輪念,或難為繼,得邀請本林念佛會基本行人數位。如欲邀請僧尼,或女眾時,應得本團主任或幹事同意。

第三章 助念辦法

十九、赴請助念時,至少由幹事一人,率眾同往。隨帶接引佛像(或木質金裝,或五彩繪畫均可),及引磬香燭等需用物品。

二十、初到時,一面將助念利益,及所避忌,切囑行人及家屬。一面策勵行人,及佈置一切(佛像面東,行人宜西向,坐臥不拘)。

二十一、俟團友齊到後,開始總念一次(約二小事)。若病亟者,可由先到者先念,無須等候。由理事視緩急酌定之。

二十二、總念畢,由幹事將人數分定班數,扣定鐘點。遇緊急時,須日夜輪念,務使佛聲相續不斷,至行人全舍暖覺後方止。

二十三、班數分定,未輪著者,可回休息。但應於輪期前早到,以便瓜代。若人數少,可勸家屬加入。

二十四、行人臨終時近,得令家屬加入同念,以免有妨礙舉動。如對行人有須策勵處,斟酌行之。

二十五、行人生西瑞相,須注意考察,以便報告。

二十六、助念儀。團友坐佛案兩旁,家屬代行人拈香行禮,行人合掌聽念(自念聲默不拘)。先總念(此係未至臨終時之儀。若至臨終即可從讚佛偈起。讚佛偈念畢,即接念佛號,永不念別號,直至將欲停止,再照所訂之章程,念三菩薩及迴向等)。

南無蓮池海會佛菩薩(三稱)

彌陀經(一卷) 往生咒(三遍) 讚佛偈

南無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阿彌陀佛

南無阿彌陀佛(數百聲或數千聲) 總念時臨了再念

南無觀世音菩薩(三稱)

南無大勢至菩薩(三稱)

南無清淨大海眾菩薩(三稱)

懺悔偈(一遍)

次分班念。初念從讚佛偈起。以後換班,但念一句佛號。最後休止時(即行人全舍暖覺以後),全體齊念願生偈一遍(一字一引磬),畢,再念四句迴向文。

助念功德殊勝行,無邊勝福皆迴向。普願沉溺諸眾生,速往無量光佛剎。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薩摩訶薩,摩訶般若波羅蜜。

第四章 團友須知

二十七、念佛助生,關係最巨。但親屬對於病者,情愛所繫,令其不動悲悼,似屬難能。是以朗誦佛號,使病人正念現前,得生安養者,實賴淨業友人之協助。故團友逢有邀請助念情事,責任所在。當迅速前往,如救頭燃。勿得遲延貽誤。

二十八、團友既到邀請助念之家,推舉功行純粹,長於說法者,到病人前安慰勸勉,施以無畏。應雲,我等為汝念佛,虔求加被,願汝壽未盡則速愈,壽已盡則隨佛往生耳。然娑婆惡濁,易失正念。固當一心念佛,以求佛慈接引,即得往生。當生歡喜心,如出牢獄,得回老家。切不可怕死。若一心念佛求往生,壽若未盡,由一心念佛故,即得業障消除,疾病痊癒。壽若已盡,即得仗佛慈力,往生西方。若癡心怕死,則壽不可延,往生永無希望矣。可不哀哉。大眾竭誠淨念,俾得往生。

二十九、團友相處,應出以謙和誠敬,遠離我慢貢高瞋恚嫉妒。不然,則是拒人千里,失卻臨終助念之大利益也。

三十、念佛助生極樂,助念者獲有四種利益。茲列於下。

(甲)我為他人臨終助念,我之善根因是而長,功德因是而增加。

(乙)我為他人臨終助念,因是而獲得無邊閱歷,可為自己法戒。

(丙)我為他人助念,則他時人亦為我助念,可獲相助之功。

(丁)彼人因我助念故,得生西方。他日以此善因緣故,彼人當從西方侍佛來迎,助我得力。

第五章 家屬須知

三十一、病者靜聽佛號,實為至善之事。大命未盡,可以卻病延年。世壽瀕危,即得往生極樂。世人不察,每以佛法但為超度幽冥而設,疑為不吉。庸愚瞽見,大謬大謬。華嚴經,佛升諸天說法,無量天帝,共讚佛法,最為吉祥雲。念佛者,佛所說之法也。故一心念佛,功德不可思議。

三十二、凡眷屬人等,切不可入房與病者作軟愛語,或臨床揮淚,擾亂病者正念,累其墮落。

三十三、病房之中,除念佛者外,非必要時,伺候者以二人為限。其餘可在房外靜候,不宜喧嘩。或加入同念更好。

三十四、病者氣絕以後,切忌哭泣。又忌揩洗手足,搬動身體,掉換衣服等事,致使行人痛苦,喪失正念。須照常念佛,待至暖覺全舍以後,方可舉行。

三十五、病者暖覺全舍以後,臂膝彎屈,難以正直,可用熱水手巾搭於臂膝彎處,自然照原。其實屈亦何礙。切不可聽從世俗之談,謂行人手足不直,來生將成折肱跛足之人。此等謬見,稍有識者,即知其妄。蓋修行有得者,多側臥而逝(稱為吉祥臥),或坐化立亡。夫側臥坐化,手足必屈,不辯自明。即釋迦牟尼佛涅槃時,亦側身右脅而臥。故行人身體之正直與否,實不成問題也。

三十六、生西以後,家屬應以念佛代靈前哭泣。

三十七、祭祀應以素齋代葷菜。

三十八、節省喪事種種糜費,以作佛事。或買放生靈,或印送善書,為行人生西之助。

[憨山大師示歐伯羽]諺語有之,恨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餘居嘗每念句踐因會稽之恥,志復吳仇。乃臥薪嘗膽二十餘年,衣不重彩,食不重味,竟滅吳以霸。吾學道人,視歷劫生死,幽囚困辱於三界牢獄,豈直會稽之恥。貪瞋癡慢奪吾妙性之光,破我涅槃之宅,豈直吳仇。吾人怡然如飴,而與之嬉戲游宴於其間,略無慚恥奮恨之心。可謂大不知本矣。其自視也,可稱大丈夫哉。伯羽有志於此,當為切齒。

普為出資及讀誦受持展轉流通者迴向偈曰

願以此功德 消除宿現業

增長諸福慧 圓成勝善根

所有刀兵劫 及與饑饉等

悉皆盡滅除 人各習禮讓

一切出資者 展轉流通者

現眷咸安樂 先亡獲超升

風雨常調順 人民悉康寧

法界諸含識 同證無上道

2004.12.09 文印 據民國十九年上海佛學書局本完成二校

附錄:治肺病二良方

蒓菜佐膳。久之自愈。(此菜多產江浙湖澤中。葉橢圓。莖及葉背皆有黏液。作羹甚美。若治病。勿同葷菜煮。)

枇杷葉去毛。煎茶。日日飲之。一月後。大便中見小蟲。即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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