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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达尔大尼央为难时,我们的一位老相识前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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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大尼央一路沉思,回到旅店。他身上带着红衣主教马萨林的钱袋,觉得说不出的高兴,同时他又想到那只原来属于他的漂亮戒指,他刚才一度看到它在首相的手指上闪闪发光。

“如果这只钻石戒指有一天落到我的手中,”他说,“我马上就把它换成金钱,我在我父亲的城堡四周购置一些产业,这座城堡是一所绝妙的住宅,不过它的全部附属部分只有一座仅仅像圣婴墓115一样大小的花园。我在我的产业里居高临下地等待某个富有的女继承人,她被我的神气的外貌所迷惑,来嫁给我;然后我有三个儿子。我要把大儿子培养成像阿多斯那样的大贵族,二儿子成为波尔朵斯那样优秀的军人,三儿子成为像阿拉密斯那样高雅的神父。没说的!这些都比我眼下过的日子美得没法提了。可是,不幸的是马萨林先生是一位没有出息的人,他连他的钻石戒指也不肯放弃送给我。”

如果达尔大尼央知道这只钻石戒指是王后托付给马萨林,要马萨林交给他的,他又该怎么说呢?

他走进蒂克通街的时候,听见那儿人声嘈杂,在他的住所四周聚集了许许多多人。

“哈!哈!”他说,“是小山羊旅店着火了,还是漂亮的马德莱娜的丈夫确实回来了?”

达尔大尼央全没有猜对,他走近他的住所的时候,发现人群并不是聚集在旅店门前.而是在隔壁房子前面。那些人大声叫喊,手拿着火把跑来跑去,在火把光下面,达尔大尼央看到一些穿军服的人。

他问发生了什么事。

别人回答他说是一个市民带了二十来个朋友攻打由红衣主教先生的卫队护送的一辆马车,但是一支援军赶到以后,那个市民就赶紧逃掉了。这群人的首领逃到旅店隔壁房子里,现在正在搜查那所房子。

如果达尔大尼央还年轻的话,他一定会奔到他着见的那些穿军服的人的地方,帮助那些士兵来对付那些市民,可是如今他头脑不那样发热了。此外,他的口袋里装着红衣主教给的一百个皮斯托尔,他不想去人群当中冒险。

他走进旅店,没有再问什么。

从前,达尔大尼央总是什么都想知道,现在呢,他却适可而止,不多追问了。

他发现漂亮的马德莱娜没有在等候他,因为达尔大尼央对她说过,他要在卢佛宫里过夜。他出乎意外突然回来,叫她高兴极了,她热情地欢迎他。一来是因为她对街上发生的事十分害怕,二来是因为没有任何瑞士兵守着她。

她想和他说话,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可是达尔大尼央只关照她把晚饭送到楼上他房间里去,再加上一瓶陈年勃良第葡萄酒116。

漂亮的马德莱娜平时训练得像军人一样服从,也就是说对她做一个手势她就会照做。这一次,达尔大尼央居然肯开口说话,因此她加倍起劲地照着去办。

达尔大尼央拿了他的钥匙和蜡烛,走到他的房间里。为了图居住方便,他情愿住在五层楼上。我们尊重事实,甚至不得不说,这间房间就在檐槽和屋顶底下。

这是他的阿喀琉斯117的帐篷。达尔大尼央每逢想用避而不见来惩罚漂亮的马德莱娜的时候,他就把自己关在这间房间里。

他要做的第一柞事就是把他的钱袋锁进一张旧书桌的抽屉里,书桌上的锁还是新的。他连检查一下钱袋里究竟装了多少钱也不想做。过了不一会儿,他的晚饭端来了,那瓶酒也带来了,他打发走了伙计,关上房门,在桌子前而坐了下来。

我们不要以为他是为了要考虑什么事,达尔大尼央认为任何事情只有到该做的时候才能做好。他肚子饿了,他吃了晚饭,吃完以后就上床睡了。达尔大尼央不是那种以为静夜能出主意的人118,对达尔大尼央来说是静夜好睡觉。可是,到了早上,空气清新,精神饱满,头脑清醒,他会突然产生一些最好的想法。很久以来,他没有机会在早上思索,可是夜里却一直睡得很熟。

天蒙蒙亮他就醒了,他跳下床,同时下了完全是军人式的决心。他一面在房间里兜圈子,一面苦苦思索。

“一六四三年,”他说,“大约在已故的红衣主教去世前六个月,我接到过阿多斯的一封信。是在什么地方收到的呢?想一想……啊!我记起来了,是在围攻贝藏松119的时候……我在战壕里。他对我说了些什么?他说他住在一块小小的产业上,是的,正是这样,一块小小的产业,不过它在哪儿呢?我正看到这儿一阵风把我的信吹走了。换了从前,哪怕风把信吹到一个毫无遮盖的地方,我也会找回来。但是年轻人有极大的缺点……当时我却并不年轻了。我只好让那封信带着阿多斯的地址飞到西班牙人那边去。他们并不需要它,本来应该送还给我的。这样,不必再想阿多斯了。好……来想想波尔朵斯。

“我曾经收到过他一封信,他邀请我一六四六年九月去他的产业参加一场大规模的狩猎。不幸的是当时我的父亲故世,我正在贝亚恩120,信随后转到信到的时候我却离开了。可是,信跟着我走,我离开蒙梅迪121没有几天,信又到了蒙梅迪。最后,在四月份信到了我手中,只不过接信的时候是一六四七年四月份,邀请我去是一六四六年九月份,我无法应邀了。对,来找找这封信,它也许和我的财产证书在一块儿。”

达尔大尼央打开一只放在房间角落里的旧首饰箱,里面装满了关于达尔大尼央的产业的文件,这些产业两百年来已经完全不属于他的家庭了。他发出一声高兴的叫声,因为他认出了波尔朵斯写得大大的字迹,在下边,还有几行又小又潦草的字,那是他的可敬的妻子干瘪的手写的。

达尔大尼央并不喜欢再读这封信,他早就知道信里写些什么,他急匆匆地看地址。

地址是瓦隆城堡。

波尔朵斯忘记提供其他的情况。他太狂妄自大,还以为天下人都会知道用他的名字称呼的城堡。

“这个爱吹牛的家伙见鬼去吧!”达尔大尼央说,“真是本性难移,既然他继承了科克纳先生122八万立弗的财产,他不再需要钱了,那从他开始对我是最合适不过了。可惜我找不到最优秀的一位。阿多斯因为酗酒准成了白痴。至于阿拉密斯,他一定专心于虔诚的修行,什么事也不管了。”

达尔大尼央把波尔朵斯的信又看了看。信上还有一句附言:

“我用同班邮件给我们可敬的朋友在他的修道院里的阿拉密斯写了一封信。”

“他的修道院!对呀,可是是哪个修道院呢?在巴黎有两百所修道院,在法国有三千所。况且,他也许第三次改名换姓进修道院。啊!如果我是神学家,如果我还记得起他在伤心镇跟蒙狄吉的神父和耶稣会会长争论的论点的主题123,我就会知道他喜欢什么教义,我也能从这一点推断出来他会献身于哪位圣人;瞧吧,如果我去见红衣主教,向他请求给我一张通行证,好进入所有能找得到的修道院,甚至女修道院,办得到吻吗?这也许是个好主意,也许我像阿喀琉斯那样找得到他……是的,可是这等于一开始就承认我没有能力,在红衣主教的头脑里我这个人立刻便完蛋了。只有为大人物做办不到的事的时候,人们才能得到大人物的感激。‘如果办得到的话,’他们对我们说,‘我早自己做了。’大人物的话有道理。不过稍稍等一等,是呀,我也收到过他的一封信,亲爱的朋友,我记得是要求我帮他一点小忙,后来我帮了。啊!是这样,不过这封信我现在放到哪儿去啦?”

达尔大尼央想了一会儿,走向挂着他的旧衣服的衣帽架,翻找他一六四八年穿的紧身上衣。达尔大尼央确实是一个有条有理的人,他果然发现那件衣服挂在钉子上。他搜口袋,拿出了一张纸,那正是阿拉密斯的信。

信上写道:

“达尔大尼央先生,您会知道我和某位贵族发生了争吵,他约我今晚在王家广场会晤。因为我是教士,如果我把事情告诉另外的人,而不是一位像您这样可靠的朋友,我会受到损害,因此我写信给您,请您做我的助手。

“您从新圣女卡特琳街进广场,在右边第二盏路灯底下,您会遇到您的对手。在第三盏路灯底下有我的对手。

“您忠实的阿拉密斯。”

这一次甚至没有说声再见。达尔大尼央尽力回想这件事。他到了约会的地点,遇到了信上所说的那个对手他始终也不知道这个人姓甚名谁,在对方的胳臂上狠狠地刺了一剑,然后他朝阿拉密斯跑去,阿拉密斯已经结束了他的战斗,正走过来迎他,

“干完了,”阿拉密斯说。“我相信我杀死了那个无礼的家伙。亲爱的朋友,以后如果您需要我的话,您知道我一定会全心全意为您效劳。”

接着,阿拉密斯和他握了手,在连拱廊底下消失了。

从此,他不再知道阿拉密斯的下落,就像不知道阿多斯和波尔朵斯的下落一样。正当事情变得叫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他相信听见有人敲碎他房间的一扇窗玻璃的声音。他立刻想到放在书桌里的钱袋,赶紧从里屋奔出来。他没有弄错,他从房门刚走进房间,这时从窗口爬进来了一个人。

“啊!坏蛋。”达尔大尼央把这个人当作一个贼,叫起来,同时手上拿起剑。

“先生,”那个人大声说,“看在老天的份上,请把您的剑放回剑鞘里,在听我把话讲清楚以前,别杀我!我不是贼,根本不是!我是一个有身份的、正派的市民,临街开了一家铺子。我叫……哎,我可没有看错,您是达尔大尼央先生!”

“你是布朗舍124!”副队长叫起来。

“愿为您当差,先生,”布朗舍简直欣喜若狂了,说道,“如果我还能够做得到的话。”

“也许能,”达尔大尼央说,“可是,活见鬼,一月份里早上七点钟,你在屋顶上跑来跑去是干什么呀?”

“先生,”布朗舍说,“您应该知道……可是,这方面,也许您可能不知道。”

“快说,怎么回事!”达尔大尼央说,“不过先用一块毛巾遮住窗子,再拉下窗帘。”

布朗舍照着做好以后,达尔大尼央问道:

“什么事?”

“先生,”谨慎的布朗舍说,“首先,您和罗什福尔先生关系怎么样?”

“好得根。当然好得很,你知道,罗什福尔现在是我的一位最好的朋友。”

“哈!那太好啦。”

“罗什福尔和你这样跳窗进入我的房间有什么关系?”

“是这样,先生,应该先对您说,罗什福尔先生在……”

布朗舍犹豫了一下。

“没错,”达尔大尼央说,“我完全知道,他在巴士底狱里。”

“也就是说他原来在巴士底狱,”布朗舍回答说。

“怎么,他原来在那儿!”达尔大尼央叫起来;“难道他侥幸逃掉了吗?”

“啊!先生,”布朗舍也叫了起来,“如果您说这是侥幸,那一切就好了,您应该说昨天好像有人派人 把罗什福尔先生从巴士底狱里接出来了。”

“没错!我完全知道,因为是我到巴士底狱找他的!”

“可是,幸好不是您为了他又把他送回去的;因为,如果我在押送的队伍当中认出您的话,先生,请相信,我附您一直极其尊敬……”

“快说下去,蠢货!出了什么事啦?”

“好!是这样,在铁匠街,罗什福尔先生的漂亮的四轮马车穿过人群的时候,押送的人骂市民,引起了大家表示不满的低语声,那个囚犯心想机会很好,就自报姓名,大声呼救。当时我在那儿,我听出了罗什福尔伯爵的名字,我想起他曾经提拔我在皮埃蒙特兵团当上一名中士,我就高声说,这是一个囚犯,博福尔公爵先生的朋友。大家都骚动起来,拉住了马,推倒了押送人员。这时候,我打开了马车门,罗什福尔先生跳到地上,消失在人群中。糟糕的是,正在这时候过来了一支巡逻队,他们和卫队聚集在一起,向我们进攻。我向蒂克通街后退,后面有人紧跟着我,我就躲进这条街的一座房屋里、他们包围了房子,进去搜查,可是没有找到我,我在六层楼上遇到一个同情我的女人,她让我藏在两条床垫底下。我躲在那儿,差不多一直躲到天亮。我想到晚上他们也许又要开始搜查,就冒险在檐槽上爬,希望首先找到一个进口,然后在某一所房子找到一个出口,不过那儿要没有人看守。这就是我的遭遇,用我的名誉作保,先生,要是它叫您讨厌,我可要失望了。”

“不,不,”达尔大尼央说,“相反,说真的,我非常高兴罗什福尔得到了自由,可是你一定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你落到国王的人的手中,你就会被人毫不宽恕地吊死,明白吗?”

“当然,我当然明白!”布朗舍说,“甚至这就是叫我担心的事,所以我重新看到您是这样开心,因为,假使您愿意把我藏起来,没有任何人能比您更合适了。”

“是的,”达尔大尼央说,“我非常愿意,虽然万一被人发觉我向一个叛乱分子提供藏身之地,我的军官也可能当不成。”

“啊!先生,您知道得很清楚,我为您冒生命危险也在所不惜。”

“你甚至可以再说一句,你已经为我冒过生命危险了,布朗舍。我只会忘记那些我应该忘记的事,至于这件事我愿意牢记心中。你坐下来,安安静静地吃点东西吧,因为我看到你望着我吃剩下来的晚饭,那种眼光能叫人理解。”

“是的,先生,因为隔壁那个女人的食橱里没有什么味道可口的东西,从昨天中午起到现在,我只吃过一片涂果酱的面包。虽然我并不是瞧不起甜食,只要时间地点合适,可是我觉得昨天的晚饭量少了点。”

“可怜的孩子!”达尔大尼央说,“好吧,你坐下来吃吧!”

“哈!先生,您两次救了我的命,”布朗舍说。

他在桌子前坐下,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就像当年在掘墓人街的美好的日子里那样。

达尔天尼央继续在房间里前后左白地踱来踱去,他在考虑用什么办法能够使布朗舍脱离目前的处境。这时候,布朗舍却在拼命地吃着,想把没有吃的前几顿补吃足。

最后,他发出了一声叹息,那是饥饿的人吃饱后发出的叹息,说明他美美地吃了一顿以后,要休息一下了。

“喂,”达尔大尼央认为应该是询问的时刻到了,说道,“我们一件一件挨着来:你知道阿多斯在哪儿?”

“不知道先生,”布朗舍回答道。

“见鬼!你知道波尔朵斯在哪儿?”

“也不知道。”

“见鬼,见鬼!”

“阿拉密斯呢?”

“同样不知道。”

“见鬼,见鬼,见鬼!”

“可是,”布朗舍带着狡猾的神气说,“我知道巴汕在哪儿。”

“怎么!你知道巴汕在哪儿?”

“是的,先生。”

“他在哪儿?”

“在圣母院。”

“他在圣母院做什么?”

“他做执事。”

“巴汕在圣母院做执事!你肯定吗?”

“百分之百肯定;我看见过他我和他说过话。”

“他应该知道他的主人在哪儿。”

“那当然。”

达尔大尼央想了一下,然后拿起他的披风和剑,准备走出去。

“先生,”布朗舍一副可怜相,说道,“您就这样丢下我不管了吗?您想想我的希望只在您一个人身上!”

“可是别人不会上这儿来找你的,”达尔大尼央说。

“不过,如果有人来这儿,”谨镇的布朗舍说,“您想想,对这座房子里的人来说,他们没有看见我进来,我会被当作贼的。”

“说得对,”达尔大尼央说,“哦,你会说什么方言吗?”

“我会说的比方言还好,先生,”布朗舍说,“我会说一种外国话,我会说佛来米话。”

“你在哪个鬼地方学会的?”

“在阿图瓦125,我在那儿打了两年仗。您听听:戈登摩根,明赫!伊特克本柏格雷特维腾德格松克特俄姆司当126。”

“这是什么意思?”

“您好,先生!我非常想知道您身体好否。”

“他把这个叫做外国话!不过没关系,”达尔大尼央说,“这算很不错了。”

达尔大尼央走到门口,唤来一个伙计,盼咐他去请漂亮的马德莱娜上楼来。

“您在干什么,先生,”布朗舍说,“您要把我们的秘密告诉一个女人!”

“你放心,这个女人一个字也不会说出去的。”

这时候老板娘走进来了。她喜笑颜开地赶来,原来料想只会看见达尔大尼央一个人,可是看到了布朗舍她吃惊地直往后退。

“我亲爱的老板娘,”达尔大尼央说,“我向您介绍这位先生, 您的从佛来米来的兄弟,过几天我要他替我当差。”

“我的兄弟!”老板娘说她越来越惊奇了。

“向您的姐姐问好,彼得老板。”

“维孔,朱斯特!127”布朗舍说。_

“戈登戴,布鲁依尔!128”惊讶万分的老板娘回答。

“事情是这样的,”达尔大尼央说,“这位先生是您的兄弟,也许您不认识,可是我认识,他是从阿姆斯特丹来的,我走了以后您给他换套衣服,等我回来也就是过一小时,您把他介绍给我,虽然他不会说一句法国话,由于您的推荐,而我是什么也不会拒绝您的,我会让他在我手下做事,您明白吗?”

“也就是说我猜到您的想法了,我应该这样做,”马德莱娜说。

“您是一位少有的可爱的女人,漂亮的老板娘,我全拜托给您了。”

说完,达尔大尼央向布朗舍做了一个彼此会意的手势,就走出门,上圣母院去了。

[注]

115 圣婴墓,从前巴黎的一处墓地。

116 勃良第是法国一地区,产葡萄酒。

117 阿喀琉斯,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在特洛伊战争中英勇无比。

118 法国有一句谚语:静夜出主意。

119 贝藏松,在今杜省。

120 贝亚松,古法国地区名,在现在的比利牛斯—大西洋省。

121 蒙梅迪,在今默兹省。

122 科克纳即那个诉讼代理人。见《三个火枪手》。

123 见《三个火枪手》上册第二十六章。

124 在《三个火枪手》里,布朗舍是达尔大尼央的仆人。

125 阿图瓦,法国北部一古地区名。

126 音译。

127 音译:你好,姐姐!

128 音译:你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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