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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 道德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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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山木篇》云: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问其故,曰:“无所可用。”庄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夫子出于山林,舍于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竖子请曰:“其一能鸣,其一不能鸣,请奚杀?”主人曰:“杀不能鸣者。”明日,弟子问于庄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将何处?”庄子笑曰:“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无誉无訾,一龙一蛇,与时俱化,而无肯专为; 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浮游乎万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此黄帝、神农之法则也。若夫万物之情,人伦之传,则不然。合则离,成则毁;廉则挫,尊则议,有为则亏,贤则谋,不肖则欺。胡可得而必乎哉!悲夫,弟子志之,其唯道德之乡乎!”

释曰:《庄子》此段寓言,示世事如钩如锉,离合成毁,贤不肖或谋或欺,材不材之杀或戮,胥未能免乎累。唯游乎象帝之先,心息妙合,龙蛇俱化,性命交修,上下和同,妙有真空,冲和融洽,返乎希夷,透出五阴,永离生死,方能逍遥自在,超死无依。是则欲免轮回之苦,生死之累,惟有精修至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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