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天下书楼 > 天乐集

一五二 袭常与袭明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老子》曰:“用其光复归于明,无遗身殃,是谓袭常”。又曰:“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计不用筹策,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

老圣垂示袭常、袭明之旨,要人体会常住法身。此常住法身,即一切众生性觉妙明,故或曰常,或曰明,其义无二。袭者,继承之义,即冥会本心,默契真常之道也。因非凡夫所能了解,然亦不离凡夫日用之间。若能反而求之,亦可顿契心源,开圣慧眼,所患者,众生日用而不知,用其光而不复归于明也。如何是谓用其光?长庆安曰:“汝各有大宝,从眼门放光,照山河大地,耳门放光,领一切音响。如是六门,昼夜常放光明,名放光三昧,自不识取”。老圣复归于明,正欲人返乎心源,如识灯光而达灯体,则明明相续,无已时矣。“善行无辙迹”五句,显性起无作之妙用。“常善救人”四句,显同体大悲之行愿。盖圆证一心者,自他不隔,物我无间,是用语痛痒相关,视人之溺,若已之溺,善救善度而不能自已者也。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