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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道的教训 第十三章 荣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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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 ?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 ,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寄于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乃可以托于天下。

语译

世人重视外来的宠辱,没有本心的修养,所以得宠受辱,都免不了因而身惊,又因不能把生死置之度外,畏惧大的祸患也因而身惊。

为什么得宠和受辱都要身惊呢?因为在世人的心目中,一般都是宠上辱下,宠尊辱卑。得到光荣就觉得尊显,受到耻辱就觉得丢人,因此得之也惊,失之也惊。为什么畏惧大的祸患也身惊呢?因为我们常想到自己,假使我们忘了自己,哪还有什么祸患呢?所以说,能够以贵身的态度去为天下,才可把天下托付他;以爱身的态度去为天下,才可把天下交给他。

人失去本性,乃因五官分心于物质世界所致。一般宗教家认为,要使人类的精神得到解脱,唯有采取无我之教,这也是他们共同的理想。

至于道家的解脱,乃是透过了解自身之无及天地之有而来。明白了这个道理,万事的幸与不幸,荣或辱都将化成肤浅和无义。

“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寄于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乃可以托于天下。”也出现在第三章之四,若能对照阅读,将会有更深一层的领悟。

荣、辱的定义

《庄子》之《缮性》

大道本不能琐碎地去施行,道德原不能心存偏见地去了解。只了解一方,便伤害了德行;只施行一方,也妨害了大道。所以说:“使自己的行为正当就好了。”

快乐又保有天性的叫做“得志”。古代所谓的得志,并不是高官厚禄的意思,乃是指没有比现在再欢乐的愉快而言。如今所谓的得志,指的却是高官厚禄了。

官爵对人来说,并不是天生就有,而是外物暂时的寄放。凡是暂寄的东西,来了不能拒绝,去了也不能阻止。

所以有道的人不因为自己的官爵显贵,就放纵自己的心志;不因为自己的地位穷困,就抑低自己的身份,以讨世人的欢心,而把高官和穷困的快乐视为一体。这样他才能身居显贵而无所忧虑,身处困境也无所愁烦。

如果暂寄的富贵离开了就不快乐,那么在他快乐的时候,其本性的丧失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说:因外物而丧失自己,因世俗而丧失天性的人,便是不分轻重、本末倒置的人。

主权(所有权)

《庄子》之《知北游》

有一天,舜问丞说:“道可以占有吗?”

丞说道:“你的身体都不是自己的,怎能占有道?”

舜奇怪地说:“我的身体不是我的,是谁的?”

丞答道:“是天地借给你的。不但如此,你的生命也不是你的,是天地借给你的冲和之气;本性也不是你的,是天地借给你的自然法则;子孙更不是你的,是天地借给你的蜕变(若蛇或蝉)。所以动则不知去向,止则不知何为,食也不知其味。这一切的一切,乃是天地运行的阳气所形成,你怎么能占有它啊?”

从以上的观点,道家产生了“至人无我”的学说:人应“藏天下于天下”,不应在家庭的某个角落里寻找安全和舒适。所以,人该在道中忘记自己,就好像鱼在水中忘记自己一样。(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大宗师》)。

至人无我

《庄子》之《逍遥游》《在宥》

在小水泽中的雀讥笑大鹏说:“它想飞到哪里去啊?我飞腾起来,不过几十丈高就落下,然后在蓬蒿之间翱翔,这样不是也飞得很自在吗?它到底要飞到哪儿去呢?”这就是小和大的区别吧!

试看那些其智能可以担任一官之职,行为能够号召一乡群众,德行可以合乎国君要求的人,不是和小泽中的雀一样的见识吗?宋荣子对这些人只有耻笑,又岂会赞同?

然而,宋荣子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假如社会上所有的人都称赞他,他不会特别得意;世上的人都耻笑诽谤他,他也不会沮丧。因为他能认定内外的分际,辨别荣辱的境界。这种人在世上已经很少见了,可惜的是他还不能达到至德的地步。

那列子 乘风而行,真是轻妙极了,过了十五天他才回来,得此风仙之福的人,世上少有。但是,他虽乘风而去,免于步行,却还要乘风才能飞行,毕竟还得依靠某物 。

至于那掌握天地枢纽、适应六气变化,遨游于无穷的宇宙,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人,还须倚恃什么呢?所以说:“至德的人,忘却自己,无心用世;神明的人,忘却立功,无心作为;圣哲的人,忘却求名,无心胜人。”

圣人的教化,就像形和影、声和响那样密切。有问的时候,他必尽自己所知道的去答复。他休息时,寂寥无声;行动时,又随物变化无迹可寻;他提挈万物复归于自然的本性;遨游于没有涯际的境界;往来于无边无际的地方,与时俱化,无终无始。

以他的形体而论,他和万物化合玄同,既与万物同体,就已达到无己的境界。已经无己,哪里还会有物的存在?认为有物存在的,是古代的君子;认为无物存在的,才是自然的朋友。

藏天下于天下

《庄子》之《大宗师》

把船藏在山谷,把山藏在深泽,应该算是很可靠了。可是半夜里,有个大力士把山谷和深泽都背走了,那藏的人竟还不知道呢!无论收藏大的物件,或小的物件,虽然都可以找到合适的地方,却不能使它们没有变化。如果一味地把小东西藏在大东西里面,结果还是会丢掉的。

天下的理不是一人可以私定的,若将天下的理赋予天下,把属于天下的藏之于天下,所藏的也就不会丢失了。因为这本是万物的法则。

如果只具有人形,就高兴得不得了,那么世界上像人一样具有形体,又能千变万化的,其欢乐可就无法名之了。所以圣人将心寄托在没有变化而永远存在的大道中,没有什么欢喜,也没有什么悲哀。

能顺着寿命的长短、生死的变化而为的人,尽管他还不能忘却生死的观念,但也足够成为人的典范;何况那混合万物,齐一变化,主宰万物的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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