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侣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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侣钟,字大器,郓城人。成化二年(1466),考中进士。授予御史职务,巡视两淮盐务。在任浙江巡按后回京,负责处理各道的奏章文书。宦官汪直暗示侣钟弹劾大臣马文升,侣钟不同意,于是汪直在宪宗面前进谗言,侣钟遭受廷杖的责罚。后来因都御史王越的推荐,侣钟升为大理寺丞,不久调任为右少卿。

北方游牧部族入侵大同,朝廷讨论派遣大臣巡视保定等府,于是命侣钟负责此项工作。几个月后,侣钟升任为右副都御史,继续巡抚这一地区。河间府濒海地方的民地被权势之家侵占,侣钟夺地还民。后来,朝廷召侣钟回刑部任右侍郎之职。侣钟母亲去世,他租赁漕运船只运母亲灵柩南归。督理漕运的总兵官王信向皇帝报告了这件事,侣钟被逮捕下狱。适逢此时当权者正在排挤朝臣尹..等,而侣钟与尹..是同乡,因此侣钟被贬官二级,降为曲靖知府。后改任徽州知府,不久又入京城任大理寺左少卿。

弘治三年(1490),侣钟以右副都御史的身份巡抚苏州、松江诸府,致力于救荒赈民。不多时,朝廷召侣钟任户部侍郎总督仓场事务,随即又改任吏部侍郎。十一年,调任为右都御史。两年之后,晋升为户部尚书。

弘治十五年(1502),侣钟向皇帝报告天下收支的结算情况时说“:衡常收入的赋税,因益蜀免而渐渐减少;日常支出的费用,因请开恩赏赐的增加而逐渐扩大,所以收入不足以应付支出。正统以前军政费用节省,百姓仅输纳国家法定的赋税标准。自景泰年间至今,支出费用日益扩大,正额之外不断加征。河南、山东的边饷供应,浙江、云南、广东的杂办名色,均为过去所无。民众困穷已甚,不能再增加他们的负担了。过去四方丰收,边境不调拨粮饷,州县贫民也无流离迁徙之苦。现今国家仓库已无储备,皇室的储藏也已穷竭,而浮食浮费日益增加。请陛下忧心于此,大力加以减损裁节,并命朝廷诸臣共同探讨增加收入的措施。”孝宗于是下令朝臣讨论此事。朝臣在一番议论后,奏上十二条应对办法,其中罢除传奉冗官,裁汰宫廷滥收的军匠,清理腾骧四卫的冒名勇士,停止寺观的斋醮,减省内侍、画工、番僧的供应费用,禁止王府和织造监过度地乞取盐引,命令有司征收庄田的田租,这些都是权贵佞幸之辈所不满意的。因此奏疏留在宫中数月不予批复,侣钟于是又上疏奏请。上奏终于批复,有关内容同意施行,但事关权贵佞幸利益者竟未获批准。

有奸商投依外戚张鹤龄,请求将长芦旧引票十七万免予追纳盐课,每张引票纳银两五分,再另外如数用钱购买各盐场的余盐,听其贩卖,孝宗同意。后来不法之徒援此成例,请乞两淮盐场旧盐引至一百六十万,侣钟等人坚执不同意,孝宗不予理睬。此后,盐法坏乱,奸人横行江湖,官府无能为力。

东厂特务揭发侣钟的儿子侣瑞接受贿赂,侣钟屡次上疏请求退休,孝宗命以驿车快捷送归。正德时,刘瑾搜集侣钟在户部任职时的“差错”,以致受到三次罚俸的处分。又过了几年,侣钟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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