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元·脱脱等 撰
《金史》撰成于元代,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 本词条对金史的历次编撰过程进行了介绍,并列出了《金史》的详细目录,最后,词条对各学者对《金史》的评价做了总结和归纳。
《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
《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以后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别议论过修史的事,都因义例难定未付诸实行,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是宋、辽、金三史中编撰得最好的一部,具体参加修纂的有沙剌班、王理、伯颜、赵时敏、费著、商企翁,铁木尔塔识、张起岩、欧阳玄、王沂、杨宗瑞等,其中欧阳玄的贡献最为突出,他制订《金史》撰修的发凡举例,书中的论、赞、表、奏皆他属笔。从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开始编撰,至第二年十一月成书。全书共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有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记载了上起金太祖收国元年(1115年)阿骨打称帝,下至金哀宗天兴三年(1234年)蒙古灭金,共一百二十年的历史。
本纪第一本纪第二本纪第三
本纪第四本纪第五本纪第六
本纪第七本纪第八本纪第九
本纪第十本纪第十一本纪第十二
本纪第十三本纪第十四本纪第十五
本纪第十六本纪第十七本纪第十八
本纪第十九志第一志第二
志第三志第四志第五
志第六志第七志第八
志第九志第十志第十一
志第十二志第十三志第十四
志第十五志第十六志第十七
志第十八志第十九志第二十
志第二十一志第二十二志第二十三
志第二十四志第二十五志第二十六
志第二十七志第二十八志第二十九
志第三十志第三十一志第三十二
志第三十三志第三十四志第三十五
志第三十六志第三十七志第三十八
志第三十九表第一表第二
表第三表第四列传第一
列传第二列传第三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列传第六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列传第九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列传第十五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列传第十八列传第十九
列传第二十列传第二十一列传第二十二
列传第二十三列传第二十四列传第二十五
列传第二十六列传第二十七列传第二十八
列传第二十九列传第三十列传第三十一
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十五列传第三十六列传第三十七
列传第三十八列传第三十九列传第四十
列传第四十一列传第四十二列传第四十三
列传第四十四列传第四十五列传第四十六
列传第四十七列传第四十八列传第四十九
列传第五十列传第五十一列传第五十二
列传第五十三列传第五十四列传第五十五
列传第五十六列传第五十七列传第五十八
列传第五十九列传第六十列传第六十一
列传第六十二列传第六十三列传第六十四
列传第六十五列传第六十六列传第六十七
列传第六十八列传第六十九列传第七十
列传第七十一列传第七十二列传第七十三
进金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