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谕闽粤民人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郑章殴死赖君奏、赖以槐,按问抵偿。闻汝等漳、泉百姓以郑章兄弟眷属被杀被辱,复仇为义,乡情缱绻,共怜其死。本镇岂非漳人,岂无桑梓之念。道、府为民父母,岂忍郑章无辜受屈。但赖君奏、赖以槐果有杀害(郑章)兄弟家属,应告官究偿,无擅自扑杀之理。乃文武衙门,未见郑章告愬,而赖家两命,忽遭凶手,虽欲以复仇之义相宽,不可得已;况赖君奏等建立大清旗号,以拒朱一贵诸贼,乃朝廷义民,非聚众为盗者比。郑章擅杀义民,律以国法,罪在不赦。

汝等漳、泉百姓,但知漳、泉是亲;客庄居民,又但知客民是亲。自本镇、道、府视之,则均是台湾百姓、均是治下子民,有善必赏、有恶必诛,未尝有轻重厚薄之异。即在汝等客民,与漳、泉各处之人,同自内地出来,同属天涯海外离乡背井之客,为贫所驱,彼此同痛;幸得同居一郡,正宜相爱相亲,何苦无故妄生嫌隙,以致相仇相怨,互相戕贼!本镇每念及此,辄为汝等寒心。

今与汝民约,从前之事,尽付东流,一概勿论。以后不许再分党羽,再寻仇衅,各释前怨,共敦新好,为盛世之良民。或有言语争竞,则投明乡保、耆老,据理劝息,庶几兴仁兴让之风;敢有攘夺斗殴负嵎肆横,本镇执法创惩,决不一毫假借!其或操戈动众相攻杀者,以谋逆论罪;乡保、耆老、管事人等,一并从重究处。汝等纵无良心,甯独不畏刑戮!本镇以杀止杀,无非为汝等绥靖地方,使各安心乐业。速宜遵,无贻后悔!

原评:先以情理国法开示,使之晓然明白;中间纯是言情,以动其固有之良心;末后威之以法,以绝其蟠结之妄念。开诚布公,焉得不令人心服。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