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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书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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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等入公门为吏,原为顾体面、保身家起见。如作奸犯科,甘蹈刑章,岂非自投法网?尔等将来考得吏员,亦将为朝廷官职;若有刑伤过犯,后悔何及?

大家要勉励做个好书吏,不要包揽词讼,不要串通衿棍,挟制官长。县官是尔等父母,不得以身充上司衙门经书,便敢藐视。

自家子弟及所居乡邻有为匪者,尔等在官知法,当劝戒之;如不听从,即密禀查究。

居乡时,遇事排解。

公门中好修行,刑房公事尤为紧要;如招详早办一时,则人证少羁候一时。

尔等亦曾读书,尔等子孙亦可成名。无心过失,不以笞杖辱之;有心作恶,立毙杖下。

本司道整饬地方,先从各衙门起。尔等不能尽解官话,是以简明晓示。既往不咎,咸与维新。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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