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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女人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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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镇上的药品零售商,我们这座镇子位于内布拉斯加州,它就像我见过的其他上千座小镇一样,没什么可逛的,也不值得浪费你我的时间来描述。

不管怎么说,我成了药店的店员。在我父亲死后,这家店卖给了别人,母亲带着钱,往西去加利福尼亚投奔了她妹妹,走之前给我留下了四千美元,我用这笔钱开始在这个世界上立足。当时我只有十九岁。

我去了芝加哥,在那里的药店当了一段时间的店员,随后,我的身体突然出了问题,这或许是我对整座城市的孤独生活,以及药店里的景象、气味极为厌恶所致,随后我决定踏上当时在我看来最大胆的冒险之旅——当一段时间的流浪汉。没钱时,就时不时去打打工,但整段时间里,我都可以在户外随便闲逛,或者乘货运火车在这块土地上到处走走,看看大千世界。甚至在夜里,我还会在偏僻的镇子里偷窃——有一次,我偷了某人留在晾衣绳上的一整套高级服装,还有一次我在货运火车上顺走了放在盒子外的一双鞋子——但是,我一直在担惊受怕,怕被抓住扔进监狱里去,所以我意识到靠偷盗出人头地并不适合我。

那一段生活中最令我开心的经历,是我当马夫——或叫马童——与赛马待在一起的时间。就在那段日子里,我遇见了和我同龄的一个年轻人,他后来逐渐成了某个名声显赫的作家。

这个年轻人常说,他将进入赛场当马夫视为荣耀,那是他一生的高光时刻。

他那时未婚,也还没有成为一名成功的作家。我的意思是说,他那时是自由的,并且我猜想,我和他一样,喜欢常来赛场的那些人——小商贩、马童、司机、黑人和赌徒——身上的某种东西。你知道这是一群多么华而不实、多么靠不住的人——如果你经常来赛场的话——他们都是我见过的最狡猾的骗子,从不存钱,也不考虑什么道德,就像大多数药贩子、纺织商,以及其他我父亲昔日在内布拉斯加州的朋友一样——他们不会卑躬屈膝,不会谄媚别人,他们觉得自己一定比自己想象得还要显赫、富有,还要有势力。

我想说的是,他们都是特立独行之人,常常把“滚开”“来喝一杯威士忌”这样的话挂在嘴边,当他们当中有人赢下一局马赛——我们称之为“狠揍了他们一顿”——他就会把赚来的钱挥霍一番,然后继续去赌马。没有哪个国王、总统或肥皂商——他和家人去欧洲旅游时——摆阔起来能超过他们。他会戴上镶钻的大戒指,在领带上扣着镶钻的马蹄铁,诸如此类。

我非常喜欢这群声名狼藉的人,他也一样。

他暂时在给一匹名叫“笨伯·乔”的阉马当马夫,它参加的是快速赛,隶属于一个身材高大,长着黑胡子,名叫阿尔弗雷德·克雷姆博格的人,它尽一切努力证明自己是一匹真正的赛马。结果,我们碰巧都参加了同一场巡回赛,整个秋天都在宾夕法尼亚州西部参加乡村马会。在天气晴朗的晚上,我们会花很长时间在一起散步、聊天。

假设那是星期一或星期二的晚上,我们的马被关起来过夜。比赛通常要到一周的晚些时候举行,通常会在周三。在这样的马会中,总有一个小餐厅,那里主要由镇上的基督教妇女禁酒协会经营。我们会去那里吃饭,在那里花二十五美分就可以吃一顿很不错的饭菜。至少当时我们觉得很不错。

我会安排好一切,这样就可以坐在这个名叫汤姆·米恩斯的人边上。我们在吃完东西后,就去看看我们的两匹马。“笨伯·乔”会在单圈里吃干草,而阿尔弗雷德·克雷姆博格会站在那里捋胡子,神态看起来就像一只伤心的鹤。

但他并不是真的伤心。“你们两个可以去市区找姑娘。我老了不中用了,早就过了干这事儿的年纪了,你们去吧。反正还有我在这儿,我会替你们照看这两匹马的。”他会这样说。

于是,我们就出发了,没有进城去找镇上的姑娘,镇上的姑娘可能会嫌弃我们是陌生人,或是在马场干活的人,我们去了乡下。我们走入一片丘陵区,那里挂着一轮明月。树叶纷纷从树上落下,铺在路上,我们走在路上把它们和尘土一起踢起来。

说实话,我想我爱上了汤姆·米恩斯,他比我大五岁,虽然当时我不敢这么说。美国人是羞于提起这样的事儿的,并且我发现,这里的男人不敢承认自己爱上另一个男人,他们甚至不敢承认自己有过这样的感觉。我猜他们害怕这种感觉。

不管怎么说,我们沿路向前走着,有些树的叶子已经掉光,看起来就像一个个肃穆地站在路边、正倾听我们说话的人。只是我没有说什么。汤姆·米恩斯倒是真的说了很多话。

有时,在我们回到赛马场时,天色已晚,月亮已经落下去,四下一片漆黑。然后,我们常常会沿着赛道一圈又一圈地走,有时会走上十几圈,然后钻进干草堆里睡觉。

汤姆总会谈论两个话题:写作和赛马,但主要还是在谈赛马。赛马场上细微的动静、马的气味,以及与马相关的东西,似乎都能让他兴奋起来。“哦,该死的,赫尔曼·达德利,”他突然大声喊了出来,“别跟我说话。我知道我在想什么。我见过的人比你多,我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啊。无论男女,甚至自己的母亲都比不上一匹马,也就是说,一匹纯种马。”

有时他会这样讲上很长一段时间。他会说起见过的人和他们的性格。他想在日后成为一名作家。他说,在成为一名作家后,他想用一匹驯良的马奔跑、慢跑或快跑的方式来写作。他是否按照这种方式写过,我说不准。他写了很多东西,但我不太能判断他写得好不好。不管怎样说,我不认为他曾这样试过。

不过,他一谈到马,无疑就成了一把刮尺[19]。如果不是他,我永远不会有现在这种对马的感觉,也不会像现在这样享受和马在一起的时光。他常常会滔滔不绝讲上一个小时,谈论马的躯体、思想和意志,仿佛它们是人一样。“上帝保佑我们,赫尔曼,”他会抓住我的胳膊说,“你难道不会激动吗?我是说现在,当一匹好马,比如我服侍的这匹‘笨伯·乔’,一直俯身在直道上领先冲刺,步步接近,你知道它离终点不远了,你知道它的心在怦怦直跳,它要赢了,你知道它不会让自己被别的马击败的——你难道不会为此激动吗?它难道不会让你变得像魔鬼一样激动吗?”

这就是他说话的方式,后来,他有时也会谈谈写作,也会让自己为之激动万分。他对写作有些认识,但我从未好好思考过写作的问题,但同样,也许他的话,对我也起了作用,让我想要自己动笔来写这个故事。

那段时间在赛场里的一次经历,我的内心驱使我不得不将它说出来。

这么说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必须这么做。我觉得,这有点像虔诚的天主教徒忏悔,或者更好的说法是,这就好比你是单身汉——就像我一直以来一样——要去把你住的房间打扫干净。房间很乱,床好几天没有整理了,衣服和其他东西都扔在壁橱外的地板上,或许床底下也有。随后,你把一切清理干净,换上新床单,换下衣服,双手和膝盖撑着地,把地板擦得干净到都可以在上面用餐,然后,出去走走,过一会儿再回到家里,房间的味道变得甜美了,你的感觉也变得甜蜜了,内心感觉更美好了。

我的意思是说,即使在我和杰西结婚,并过上幸福生活之后,这个故事也一直藏在我心里,我经常梦见它的来龙去脉。我甚至有时会在夜里尖叫起来,于是我对自己说:“那就让我把这个该死的故事写出来吧。”故事是这样的。

那时已是秋天。早晨,我们从毯子里爬出来,躺在马厩上面小阁楼的干草堆上,探出头来四处张望,地上结了一层白霜。我们醒了,马也醒了。你知道赛道旁的马厩是怎样布置的——那是排成一排的像小谷仓一样的马厩,上面有一个小阁楼。每间马厩设有两道门,一道门到马的胸部,另一扇一直到顶,只有在晚间或遇到恶劣天气时,这扇门才会被关上。

到了早晨,上面那扇门就会打开,拴好,这样马就会把头伸出来。赛道围成的巨大椭圆形草地上结起了白色的雾凇。通常,整个马队会配有六匹、十匹,乃至十二匹马,或许还会配一个黑人厨师,他会在一排马厩前的空地上架起篝火来做饭。厨师此刻在做饭,马睁着美丽的大眼睛四处张望,嘶鸣着。一个马厩里的种马朝门外张望,看见一匹眼神温柔的母马正在看它,于是兴奋地叫了一声。那里还有一个男人的笑声,四下没有看到女人,也没有任何女人的迹象,所有人都感觉像是在笑,通常都会这样。

一切都很美好,但我不知道这里的美好,直到我认识了汤姆·米恩斯。

我在讲这些的时候,汤姆已经不在我身边了。一星期前,他的主人阿尔弗雷德·克雷姆博格已经把他的马“笨伯·乔”带去参加俄亥俄巡回赛了,至此我再也没在赛马场看见过汤姆。

马厩里有传言说,“笨伯·乔”,那匹又高又瘦的棕色阉马其实根本不叫“笨伯·乔”,它其实是一个替代品,这匹马曾在爱荷华州创下过最快纪录,并在那一年横扫西北的各个城镇,克雷姆博格选中它,一整个冬天都保守着这个秘密,随后将它带到了宾夕法尼亚州的乡下,取了一个新的名字,把记录册上的一切信息全都清理干净了。

我对这事一无所知,也从没听汤姆说过。但是,不管怎么说,他、“笨伯·乔”、克雷姆博格现在都走了。

我想我会永远记得那段日子的。我会记得汤姆在晚上对我说的那些话,以及在九月初之前,我们坐在马厩前,克雷姆博格坐在一个倒扣过来的饲料箱上,捋着他那长长的黑胡子,有时还会哼起别人无法听懂的小曲。歌曲唱的是有关一口深井和一只在井壁上爬的小灰松鼠。他从不笑出声来,也不怎么笑,但在他那双不太光亮,但远比光亮还要微妙的严肃的灰眼睛里,总藏着什么东西。

其他人低声交谈着,汤姆和我一声不吭地坐着。除了和我独处的时间之外,他从不会与人侃侃而谈。

出于对他的考虑——如果他看到了我的故事——我应该提一下,我们唯一去过的大型赛马场位于宾夕法尼亚州的里德维尔,我们在那里看到了伟大的骑手波普·吉尔斯本人。他把马养在赛道另一边,离我们的马厩很远的地方。我觉得像他这样的人想把马养在哪儿就可以养在哪儿。

有一天晚上,我们去了另一边的马厩,在门口站着,而吉尔斯本人则坐在马厩前的一个箱子上,正在用马鞭敲打着地面。赛道里的人都叫他“田纳西州的闷葫芦”,而他确实很沉默——不管怎么说,那一晚,他一声不吭。我们只是站着看他,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我们就走了。那天晚上,汤姆说的话,要比我之前听到的都动听。他说,他这一生的志向就是等波普·吉尔斯去世后写一本关于他的书,随后在书中显示:在美国,至少还有一人从未疯狂地想要发财致富,或者像其他该死的人一样,拥有一家大型的工厂。“他就像那样坐着,等待生命中的重要时刻来临,到那时他会驾一匹快马,朝终点逼近,随后,他妈的,他会把自己的一切倾注到他前面的东西上。只是这样,我觉得他就会很满足。”汤姆说。说完,他的情绪变得非常激动,开始大声哭起来。我们沿着赛道内侧的栅栏走着,那时已是黄昏,在附近的一些树旁,有几只鸟,大概是麻雀,正在欢叫着,你还可以听到昆虫的歌声,西面的树丛里亮着一盏小灯,微粒在空气中跳舞。汤姆就是那样说波普·吉尔斯的,虽然在我看来,他想得最多的还是他自己想做却做不了的事情,然后他走到栅栏边哭了起来,我也哭了起来,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哭。

但或许,我终究还是知道原因的。我想,汤姆是想在成为一名作家后,感受老波普在他的马匹晃动着身子,过上弯[20]时他一定会感受到的感觉,冲刺直道就在眼前了,如果他想让他的马最终跑在前面,他必须把这个上弯转好。汤姆指的是任何男人心里都有的,用来理解类似事情的一种东西,而女人只有动脑才会懂得。他经常会脱口而出说出有关女人的话,但我注意到,他后来还是娶了那样的一个女人。

不过,我还是回到我的故事中来吧。汤姆走后,我一直住在马厩里,走遍了宾夕法尼亚州那些漂亮的县政府所在地的小镇。我的老板是一个极其亢奋的人,他来自俄亥俄州,曾在赌马上输了很多钱,但他一直觉得自己能把钱全赢回来,那一年他运气很好。我养的是一匹强壮的小骟马,五岁大,经常会赢下比赛,所以老板从奖金里拿了一部分出来,又买了一匹三岁大的黑色快速赛种马,它的名字叫“哦,我的老兄”。我的那匹骟马叫“加速小子”,因为在它参加比赛,快要跑到终点时,我的老板总会激动得有点发狂,用方圆一英里半都能听见的声音大喊:“快跑,加速,小子,加速,小子,加速小子!”他不停地叫着,在得到这匹优等小马时,就给它起了这个名字。

那匹骟马确实跑得很快。就像赛道边的孩子们常说的那样,它“猛一加速,就把对手甩得远远的”。我们都说它是天生的赛马,可以全速奔跑,根本不需要太多训练。“你只要把它扔到跑道上,它就会撒欢狂奔。”这是我老板在夸耀他的马时,总对别人说的话。

所以你看,汤姆走后,我晚上一直无事可做。然后那匹三岁的种马来了,还来了一个叫伯特的黑人。

我很喜欢伯特,伯特也喜欢我,但这种喜欢与汤姆和我之间的喜欢不一样。我们成了好朋友,我想伯特会为我做些事,也许我也会为他做些事,这是汤姆和我不会为对方做的。

但是,和一个黑人在一起,你不可能像和一个白人在一起那样,和他成为亲密的朋友。这其中有一些你无法理解的原因,但的确是真的。关于白人和黑人之间的区别已经谈论得太多了,而且你们都很害怕,所以再说什么也没用,我想伯特和我都知道这一点,所以我很孤独。

我还年轻时,身上经常会发生某件事情,这件事我从来没有真正搞懂过。现在,我有时会想,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快要长成一个男人了,却还从来没有和女人在一起过。我不知道我出了什么问题,我无法和女人说话。我尝试过很多次,但是每次都会发生同样的事情。

当然,现在我和杰西在一起,情况就不一样了。但在我述说的事儿发生的时候,杰西还离我很远。在我遇见她之前,我经历了很多事情。

你可能会觉得,赛场周围那些打杂的、驾车的,以及城里来的陌生人都少不了女人。他们没必要憋着。每个镇子都会有些应召女郎会到这样的地方。我想,她们觉得自己在和那些生活无忧的男人们随便玩玩。这些姑娘会从养赛马的马厩前走过,如果你能入得了她们的眼,她们就会停下来,对你养的马称赞几句。她们会用小手摸摸马鼻子,这时——如果你不是一个像我这样拘谨不安的人——你就得笑着说:“你好,姑娘。”然后你就可以和她在吃完晚饭后去镇上幽会。这事儿我可做不到,虽然上帝知道我已经尽力了,而且常常会使出浑身解数。或许会有一个姑娘单独来我这里,她或许是个娇小的姑娘,会对我抛媚眼,而我则会试了又试,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后来,汤姆和伯特有时也会嘲笑我,但我想,就算我能和其中一个姑娘说上话,并设法和她约会,也还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我们可能会在镇子里逛逛,一直走到镇子尽头某个漆黑的地方,然后她得用棍子把我打晕,我们才能继续下去。

我就是这样,已经习惯了汤姆和我之间的交谈方式,当然,伯特在黑人中也有自己的朋友。我开始变得懒惰、郁郁寡欢,干起活来也有气无力。

事情是这样的。有时我会坐着,也许是在傍晚赛马结束、人群散去的时候,就坐在一棵树下。总有很多男人和男孩,他们的马在当天没有比赛要参加,于是他们就在马厩前,或站着,或坐着聊天。

我会听一会儿他们的谈话,然后他们的声音似乎就飘远了。我眼前所看到的景象也会离我远去。在不到一百码远的地方,或许有一棵树,它或许刚从地里冒出来,于是就像蓟一样飘走。它会在天空中越变越小,然后突然砰的一声,它又回到了本该在的地方,就立在地上,于是我就又听到那些人说话的声音了。

汤姆和我在一起的那些夏夜是多么美妙啊。我们时常会四处闲逛,聊到很晚,然后我就钻进自己的窝里睡觉。每当我独自一人蜷缩在毯子里的时候,汤姆说的话总会一直停留在我的脑海。我想他有种一边说话一边画画的本事,这些画面就像伯特说起他做的猪排一样留在我的脑中。“给我一块猪排,让他们吃个饱。”伯特总是这样说,话中带着想象的成分,汤姆的谈话也总是这样。他激发了你内心的某种东西,并不断重现,你会在脑子里不断地把玩着这些,就像在一个陌生的镇子里闲逛、观光一样,随后你会悄然入睡,做起美妙的梦,早晨醒来充满活力。

然后他走了,一切都变了,我陷入我所描述的困境之中。晚上,我不断在梦中看到女人的身体和嘴唇,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感觉就像魔鬼缠身一样。

伯特对我很好。他总是在比赛后帮我给“加速小子”降温,他做自己的事儿的时候,动作又娴熟又迅捷。比如,在马匹上赛道热身之前,他会抚平马的腿上的绷带,看看每一条带子是否已经绑妥,每个搭扣是否对准了插口。

伯特知道我出了问题,所以他会竭尽全力不让老板知道。老板在边上时,总是会吹嘘我:“他是我在场地里合作过的最聪明的孩子。”他会边说边咧嘴笑,那时候我还远不是一个老手。

当你出去遛马时,有一项工作总是会花费很多时间。傍晚时分,你的马跑完了比赛,在你给它洗完澡、擦干净之后,它必须得慢慢地走上一阵子,有时一走就是好几个小时,这样它的身子才会慢慢凉下来,才不会诱发肌肉酸痛。所以,做这份工作的人总是我,而伯特则会去做更重要的事。他可以无拘无束地和其他黑人聊天,玩玩骰子,我也不介意。我非常喜欢这样,在一场艰苦的比赛过后,即使像“哦,我的老兄”这样的种马,就算周围有母马,也会变得温顺无比。

你一圈一圈地走着,你肩膀边的马头,以及你所处的地方里的一切生命都在往前走,但你总会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会觉得你并不是真正属于其中。或许没有人会有我那时的感受,只有那些还没完全变成男人的男孩,那些像我一样从来没有和女孩或女人在一起过的男孩——我的意思是说,真正和她们待在一起,完完全全待在一起过。我过去常想,年轻的姑娘们是不是在结婚前或者像我们常说的“去寻欢作乐”之前,也会这样。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当时也没怎么多想。如果不是伯特对我大吼大叫,提醒我的话,我常常会忘记去吃晚饭。有时,如果他忘了做饭,跟另外一个黑人到镇子上去,我就会完全忘记吃晚饭。

我牵着马,就像那样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绕着圈走。现在,人们都离开了马会的场地,有些人走路,有些人坐着马车和福特车到农场去了。一团团尘土在空中飞舞,一直飘到西边的镇子,也许太阳就要落山了,一个红色的火球正从尘土中落下。就在几个小时前,人群还很亢奋,人人都在大喊大叫。假设我的马那天下午参加了比赛,而我则站在场地前,肩膀上盖着马毯,或许边上还站着伯特,当马匹跑上冲刺直道时,我的老板开始用他那古怪的高亢声音喊叫起来,这个声音似乎飘浮在看台上的所有声音之上。依照惯例,他的声音会一遍又一遍地喊着:“快跑,加速,小子,加速,小子,加速,小子!”我的心怦怦直跳,几乎透不过气来。伯特弯着腰,打着响指,嘴里嘟囔着:“加油,小甜心。冲向终点。你妈妈需要你。来,带上你的姑娘和面包,加速,小子。”

好了,现在比赛结束了,周围的人都压低了声音。而“加速小子”——我就像之前说的那样,正牵着它慢悠悠地绕着小圈转,好让它的身子慢慢凉下来——也变了。也许它为了第一个撞线,或者说在冲刺直道上保持领先,跑得心都快跳了出来,而现在,它内心的一切都变得平静而疲惫,在那段日子里,我的内心也几乎也总会有这样的感觉,不过我只感到疲惫,没有平静。

你还记得,我告诉过你,我和马总在绕着圈走,一圈,一圈又一圈。我猜我的内心也在不停地转啊转。太阳有时会这样,树木和一团团的尘土也会这样。有时我不得不停下脚步,这样它们就能伸到合适的地方,而我就不会像个醉汉一样蹒跚了。

随后,一种奇怪的感觉出现了,这种感觉很难形容。这跟我和马的生活有关。这些年来,有时我会想,也许黑人比白人更能理解我现在想说的东西。我指的是关于人与动物的事,关于他们之间的事,只有当一个白人稍微失态时才会发生的事,我想我当时就是这样。我想,很多喜欢骑马的人或许有时也会有这种感觉。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你是否会觉得,我们白人所拥有的、反复琢磨的、非常引以为傲的某样东西,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用处?

我们体内有某种东西,它想要变得更伟大、更宏大,或许也更重要,并且它不会让我们仅仅像一匹马、一条狗或一只鸟。比如,“加速小子”如果在那天赢得了比赛。那个夏天它赢下了不少比赛。那么,它既不会像我如处在它的位置那样感到骄傲,也不会在内心彰显出刻薄。它就是它自己,用一种简单的方式处事。这就是“加速小子”的样子,当我和它在渐浓的夜色中缓慢前行时,我开始在它身上感受这种单纯。我莫名其妙地进入了它的身体,它也进入了我的身体。我们经常会无缘无故地停下来,它会把鼻子凑近我的脸。

我有时希望它是一个姑娘,或者我是一个姑娘,而它是一个男人。这说起来很奇怪,但却是事实。像那样如此安静地和它长时间待在一起,治愈了我内心的一些东西。通常在经历这样的一个晚上之后,我会睡得很好,并且不会做我所说的那种梦。

但这种治愈效果并没有持续很久,我也没有被治愈。我的身体看起来很好,和以前一样好,但我却没有活力。

随后,秋天变得越来越漫长,我们抵达了最后要去的一个小镇,在这之后,我的老板就会把马关起来过冬了。这个小镇是他的家乡,位于俄亥俄州的州界线的另一端,而赛道则建在一座山上,与其说这是一座山,倒不如说是一个海拔高于城镇的高原。

这不是一个好地方,棚屋很不稳定,赛道也很糟糕,尤其是弯道。我们一到那个地方,安顿好马厩,天就开始下起雨来。雨下了整整一个星期,所以马赛都被迫推迟了。

由于此次比赛的奖金不够多,所以有些老板就直接走了,但我们的老板留了下来。无论比赛是否会在下周举行,马会的主办方都要保证费用的支出。

我和伯特整整一个星期没有什么活儿可干。我俩只在早晨把粪便清理出马厩,并且等待雨小一点的时候,赶着马匹沿着泥泞的跑道上慢跑几步,然后再将它们清理干净,盖上毯子,把它们赶回马厩。

对我来说,那是段最难熬的时间。伯特的境况并不算糟,因为附近有一两个黑人,到了晚上,他们就到镇子上去喝酒,很晚才唱着歌、说着话,甚至冒着冷雨回来。

然后,有天晚上我把想告诉你的事情给搞混了。

那是一个周六的晚上,我现在回过头去看,似乎每个人都离开了马场,只剩下我一个人。傍晚时,一个又一个马童来到我的马厩问我是不是会一直留在这里。我说是的,那个人就让我替他看一会儿马,别让他的马出什么事。“偶尔也去那边逛逛吧,嗯,孩子,”其中一个人说,“我只去镇里待一两个小时。”

我会说一声“好的”以示肯定,随后不久,天色就变得漆黑一片,在空荡荡的马会赛场里,除了马匹和我,周围什么人也没有。

我尽可能地忍受着,在雨中泥泞的路上踱来踱去,心里一直在想,我希望自己是另一个人,而不是我自己。“如果我是别人,”我想,“我就不待在这里,而是会和其他人一起在镇子上。”我看到自己走进酒馆,喝上几杯酒,然后还可能去给自己找个女人。

我想了很多,在黑暗中跌跌撞撞地走着,就好像我脑子里想的事情真的发生了一样。

只不过,我不是和一个卑贱的女人,也就是那种如果我有勇气去做我想做的事,就会找的那种女人待在一起,而是和一个在我看来无法在这世上找到的女人在一起。她身材苗条,就像一朵花,身上也有某些赛马身上才有的东西,我猜,她身上有些东西就像跑在冲刺直道上的“加速小子”。

我一直在想她,直到我再也无法想下去为止。“无论如何我都要做点什么。”我对自己说。

就这样,尽管我已经告诉所有的马童要留下来照看他们的马,但我还是离开了马场,沿着一条路往山下走去。我走下山,来到一个下等小酒馆,它没有建在城镇的主要路段,而是建在半山腰上。这个酒馆曾是一个住宅,或是一间农舍,但如果它曾经是农舍的话,我敢肯定,住在那里并在山坡上耕种的农民的生活过得并不太好。这片乡下并不像耕种庄稼的地方,不像我们整个夏末和秋天造访过的镇子那样。放眼望去,到处可见从地里凸起的石头,那里的树木大都是粗壮而矮小的品种。我的意思是说,那里看上去狂野、凌乱、破败。那上面是一块平坦的平原,马场就设在那里,那里还有几片农田和牧场,赛道旁的田野里还养着一些羊,在离镇子最远的地方,位于非冲刺直道的后面,曾是屠宰场的所在地,它的废墟仍然立在那里。虽然那里已停工好长一段时间了,但田野里到处可见动物的骨头,还有一股从旧房子里飘出来的让你光闻着就会毛骨悚然的气味。

马匹也像我们这些马童一样讨厌这个地方。早上,为了保证它们的比赛状态,我们会让它们绕着道,在泥泞的地里小跑一会儿。每次我们把“加速小子”和“哦,我的老兄”带到冲刺直道后面,在接近昔日的屠宰场的地方热身时,他俩都会欺负“老奈德”。它们会站立起来,用马嚼子打斗,然后快速奔跑起来,直到驱散腐烂的气味为止,伯特和我都无法拦住它们。“这是一个地狱般的小镇,而这里也是地狱般的赛道,”伯特不停地抱怨,“如果他们在这儿举办该死的马会,就会有人在这里流血,或许还会丧命。”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丧命,因为我没有等到马会开始就离开了,原因我很快就会告诉你。但伯特说得很有道理。赛马不像人。它无法像人一样忍受在腐烂、丑陋的垃圾场里被迫工作,也不会像人一样忍受这里的气味。

再回到我的故事上来。我就这样,没有遵守待在山上给别人看马的诺言,冒着又冷又湿的雨,在黑夜里从山坡上走下来。我来到小酒馆,决定喝一两杯。我很久以前就发现,我喝两杯酒就会倒,所以喝三分之二的量,就无法走直线了,但那天晚上我根本不在乎。

于是,我离开大路,走上了一条小路,朝酒馆走去。当这里还是一个农舍的时候,这个酒馆一定是这座房子的客厅,那里有一个小门廊。

我在拉开门前停了下来,往四周看了看。我站在这里,可以俯瞰城镇的主要街道,就像在纽约或芝加哥这样的大城市里,站在写字楼的十五层往下眺望街道一样。

山坡非常陡峭,上山的路虽然弯弯曲曲,但要不是这样,根本就没人能走出镇子去参加那个讨厌的赛马会了。

我看到的这个小镇并不怎么样——一条主街上有不少酒馆和几家商店,还有一两家不起眼的放电影的地方,几辆福特汽车,几乎看不到女人和姑娘,却有一大群男人。我试图想起那个一直梦到的姑娘,但此刻我做不到。这就好像想象“加速小子”把自己逐渐推入我那时的状态,然后进入那座令人厌恶的垃圾场一样。这是不可能的。

尽管如此,我还是知道这个城镇看起来并不怎么样。在这里的后山,或是山谷拐弯处的主街所在地,肯定有好多宾夕法尼亚的矿工住的房子。

我想到的是,那是星期六的晚上,天又下着雨,因此女人和孩子或许都待在家里,只有男人会出门喝个痛快。自那以后,我去过其他一些矿业城镇,如果我是一个矿工,必然会住在他们与女人和孩子一起住的其中一个房间里,也会出门喝上几杯。

我就站在那里看着,心里难受得像条狗,身上又湿又冷,就像下水道里的老鼠。我看见一大堆黑影在下面走动,主街对面有一条河,即使在我所处的地方,依旧可以远远地听到流水的声音。河那边有几条铁路,分道引擎在上上下下。我想它们和矿井有关,镇上的人都在那里工作。不管怎么说,就在我站在那里观瞧、聆听的时候,有一阵雷鸣般的声音从天空中滚下来,我猜那是很多煤,也许是一整车煤,倾倒在煤车上发出的动静。

除此之外,在远处的山坡上,还有一长排炼焦炉。它们都有一扇小门,火光会从门里吐出来,它们紧紧挨在一起,看上去就像某个吃人的巨人的牙齿,躺在山里等着大吃特吃。

眼前的这一切,以及即便生活在这样的鬼地方男人们却依旧心满意足的景象,让我烦躁不安,我的肝都在颤抖。而就在那天晚上,我想我对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有了一种蔑视感,这种感觉从未如此彻底过。我就直说了吧,我认为女人并不像男人这么糟糕。她们不会想要掌控一切。

然后,我推开门,走进了酒吧。在一间狭长肮脏的小房间里,大约有十来个人,我想他们是矿工,正在那里打牌。房间的一侧有一个吧台,吧台后面站着一个留着胡子、满脸通红的大个子男人。

这地方臭气熏天,挤满男人的地方都是这个味儿。他们穿着汗涔涔的衣服,也许,还穿着这样的衣服睡觉,衣服从来不洗,就这样一直穿着。如果你去某个城市待过,我想你知道我的意思。你会在城里闻到这种气味,会在雨夜的有轨电车里闻到这种气味,那时车里会挤满在工厂上班的工人。我流浪时对这种气味已习以为常,但仍然很讨厌它。

我就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一杯威士忌,我觉得所有的矿工都在盯着我看,但其实他们压根就没看我,但我以为他们在盯着我看,我感觉他们像是在盯着我看。随后,我抬起头,在酒吧后面那面有裂缝的破镜子里照了照自己的脸。如果矿工们真的一直在盯着我看,或者嘲笑我,那么当我看到自己的样子时,也就不会觉得奇怪了。

它——我是说,我自己的脸——苍白得就像一张面饼,出于某种我无法确切解释的原因,它看上去完全不是我自己的脸。我想告诉你一件有趣的事,我知道你对我的看法,想必你也知道,所以不必以为我是无辜的,也不必认为我心怀内疚。我只是好奇。自那以后,我想了很多,但还是想不出来。我知道在那晚之前,我从来没有那样过,我也知道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那样过。也许是孤独感,只是孤独感,在我身上持续了太久。我常常在想,女人会不会比男人更孤独。

关键是,那天晚上我从威士忌酒杯中抬起头,从酒吧后面的镜子里看到的那张脸,根本不是我自己的脸,而是一张女人的脸。那是一张姑娘的脸,我就是这个意思。就是这样。那是一张姑娘的脸,一个孤独而又害怕的姑娘。那时,她还只是个孩子。

当我发现那杯威士忌快要从我手中掉下来的时候,就一口把它干了,随后在柜台上放了一块钱,又叫了一杯。“我得悠着点——我面对的是新事物,”我自言自语道,“如果这里随便哪个男人发觉了这一点,我就有麻烦了。”我喝完第二杯之后,就又叫了一杯,我心想:“喝完第三杯之后就离开这里,赶在我干出蠢事、大醉一场之前,回到山上的马场去。”

接着,正当我一边想,一边喝第三杯威士忌的时候,屋里的人开始大笑起来,我当然以为他们是在嘲笑我。但他们没有。这个地方没有人真正注意过我。

他们笑的是一个刚从门口进来的人。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他身材高大,红头发直竖着,怀里抱着一个红头发的孩子。那孩子跟他一模一样,我是说,就他这个年龄来说,这个孩子个头很大,还留着一头同样的红发。

他走过来,把孩子放在吧台上,紧挨着我,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房间里所有的男人都开始大声嘲笑他和他的孩子。只不过,当他盯着他们看,想要看看究竟是谁在喊叫和嘲笑他的时候,那群人就不再喊叫和嘲笑了,而当他把头转向另一边时,他们又会喊叫和嘲笑起来。他们一直叫他“神经病”。有人唱道:“这个旧铁锅的裂缝越来越大了。”接着大家都笑了起来。

你懂吧,该如何让你明白我那晚的感受呢,我很困惑。在我看来,既然已经开始写这个故事了,那我就得去面对,得努力去做。我并不是说我能给你提供什么信息,或者帮到你什么忙。我只是想让你了解一些关于我的事,就好比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也想了解你或任何人的事一样。不管怎么说,在下雨的那个周六晚上,发生在小酒馆里那件该死的事都不像是真的。我已经告诉过你,我望向吧台后面的镜子,看到的不是我自己的脸,而是一张被吓坏了的小女孩的脸。而那些人,那些在半明半暗的房间里坐在桌旁的矿工们,那个红脸的酒保,还有进门来的那个长相邪恶的大个子,以及他那个此刻正坐在吧台上的孩子——他们全都像戏剧中的角色,一点也不像真人。

那就是我自己,一点不像自己的我——我也不是什么仙子。任何了解我的人都知道这一点。

再说说那个进门来的人吧。他给人一种完全不像你从一个男人身上能感受到的感觉。这种感觉更像是你从马身上感到的,只不过他的眼睛不像马的眼睛。马的眼睛里有一种平静的东西,而他的眼睛却没有。假设你曾在晚上带着一盏灯,正沿着一条小路在林中行走,然后,你突然感到有某种特别的东西,随后你停下脚步,发现在你面前有几对小动物的眼睛,它们从黑暗的死亡之墙里望向你——这几双眼睛睁得大大的,非常安宁,但每双眼睛的正中央都有一个点,那里舞动和摇摆着某种东西。你倒不是害怕那些小动物会扑向你,而是在怕这些小小的眼睛会扑向你——就是这样的感觉。

只不过,当你在夜里走进马厩看到的马,或者在树林里撞见让你分神的小动物,它们当然是不会说话的,而那个带着孩子进来的大男人却在说话。他一直在说话,像他们说的那样,低声嘀咕着什么,我只能偶尔听懂几个字。他说话的方式让他变得更可怕。他的眼神透露出的是一回事,嘴上说的却是另一回事。两种东西似乎并不相符,却都属于同一个人。

首先,这个人太高大了。他身形高大得有些反常。他的手、胳膊、肩膀、身体、脑袋都很大,或许就像你在热带国家的树林和灌木丛中看到的那种巨大感。我从未到过热带国家,但我看过照片。只不过,他的眼睛很小。它们长在他的大脑袋上,看起来像鸟的眼睛。我还记得,他的嘴唇很厚,就像黑人的嘴唇。

他没有注意到我,也没有注意到房间里的其他人,只是不停地在自言自语,或是在对着坐在吧台上的那个孩子喃喃自语——我也说不清他在说什么。

他先喝了一杯,然后很快又喝了一杯。我站在那里盯着他,思考着——我的思绪乱成了一团麻。

我当时肯定是这么想的:“嗯,他就是你在城里经常见到的那种人。”我是说,他是那种精神有问题的人。几乎在任何一个小镇上,你都能遇上这样精神有问题的人,有时还可能会遇上两三个。他们走在街上,自言自语,人们对他们都很不客气。他们的家人会说他们很善良,但其实他们并不善良,镇上的其他人,那些男人和男孩们都喜欢取笑他们。他们会指派这种人,让这种温和却愚蠢的人去干一些愚蠢的差事,比如,让他绕着广场或十几个杆子来回走,或在他背上贴上写着“踢我”之类的卡片,随后他们不停地笑,就好像他们做了什么可笑的事一样。

就这样,酒馆里进来了一个精神有问题的家伙。我看得出来,酒馆里的人想捉弄他一番,找点乐子,不过他们不敢。他不是那种温和的人,这是肯定的。我一直看着那个男人和他的孩子,然后抬头看着酒吧后面有裂缝的镜子里,自己古怪而不真实的脸。“老鼠,老鼠,挖地洞——矿工都是老鼠和小长腿野兔。”我听到他对一脸肃穆的孩子说。我想,说到底,也许他的精神并没有什么问题。

坐在吧台的孩子不停地朝他父亲眨眼,就像一只在日光下被捉到的猫头鹰。现在,父亲又喝了一杯威士忌。他一口气喝了六杯,一杯接着一杯,喝得都是十美分的廉价酒。他的心一定是铁铸的。

酒馆里有两三个人(也许他们真的比其他人更害怕,所以不得不通过夸张的举止来给自己壮胆)一直在嘲笑和逗弄那个大个子男人和他的孩子。其中有个家伙最为恶劣。我永远忘不了那家伙的长相,也忘不了随后发生的事情。

他的确是个举止夸张的人,而且他就是唱着“旧铁锅的裂缝越来越大了”的人。他唱了两三遍,然后胆子变得更大了,开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遍又一遍地唱着这首歌。他是个爱显摆的人,穿着一件花哨的背心,背心上有棕色的烟草污渍,还戴着眼镜。每次说一些笑话时,他就向其他人挤眉弄眼,好像在说:“你们看到了吧。我可不怕这个大家伙。”随后,其他人都笑了起来。

酒馆的老板一定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也知道其中蕴藏的危险,因为他一直靠在吧台上对这个爱炫耀的人说:“嘘,闭嘴吧!”那家伙活蹦乱跳像只大公鸡,他把帽子歪向头的一边,站在大个子后面,唱起了那首“旧铁锅上有裂缝”的歌。他是那种在开窍之前,你一直会让他们住嘴的那类人,而且这次,他没过多久就醒悟过来了。

那个大个子一直在和他孩子嘀咕,一边喝着威士忌,好像什么也没听到,然后,他突然转过身来,伸出大手抓住了我,没去抓那个在炫耀的家伙,而是抓住了我。他的手臂一挥,就把我拉到他庞大的身躯前。然后,他把我推了过去,我的胸就卡在了吧台里,他盯着孩子的脸说:“现在你看着他,如果你让他掉下去,我就杀了你。”他说话的语调平静而普通,就仿佛在对某个邻居在说“早上好”一样。

然后,孩子俯下身来,用双臂卡住我的头,尽管如此,我还是设法扭过头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那是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一幕。大个儿转过身来,抓住那个爱炫耀的人的肩膀,那人的脸可真值得一看。这个大个子在城里一定顶着坏人的恶名,即便他精神不正常。那个穿花哨背心的人现在咧着嘴,帽子从头上掉了下来,他现在闭嘴了,害怕了。当我流浪的时候,我曾见过一个被火车撞死的孩子。这孩子在铁轨上走着,在其他孩子面前炫耀,想要让他们看看在他逃离前,火车能离他有多近。火车呼啸而来,有个女人在不远处的房子门廊里上蹿下跳,不停尖叫。那孩子让火车离他越开越近,一心想显摆,结果他绊了一下,摔倒了。天哪,我永远也忘不了他脸上的表情,就在他被撞死前那一秒的表情,现在就在这个酒吧里,同样可怕的表情出现在另一张脸上。

我把眼睛闭上一会儿,浑身都不舒服,等我睁开眼时,那个大个子的拳头正打在另一个人的脸上。那一拳把那人打得不省人事,那人就像一头野兽被一斧头砍倒在地。

然后,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大个子穿着沉重的靴子,他抬起一只靴子,踢在另一个人的肩膀上。那人脸色苍白,呻吟着躺在地板上。我能听到骨头嘎吱作响的声音,这让我非常难受,我根本站不起来,但我必须站起来,抓住那个孩子,否则我知道,下一个就轮到我了。

因为那个大个子似乎也不怎么激动,仍在对自己嘀咕着,仿佛他一直站在吧台边,心平气和地喝着威士忌一样,现在他又抬起了脚,或许这一次,它将落在另一个男人的脸上,就如同运动员和职业拳击手常说的那样,“只想将他彻底打倒”。我颤抖着,像受了风寒一样。但是,谢天谢地,当那个人用胳膊抱起我,一手抓住我的鼻子,那个男孩开始嚎叫起来,他父亲不再揍地板上的男人,而是转过身来,把我拉到一边,随后把孩子抱在怀里,大踏步离开了酒馆,仍像进来后的那样,自己嘴里不停嘀咕着。

我也跟着出去了,但我告诉你,我没有趾高气扬地跟出去。我像个小偷或胆小鬼一样偷偷溜了出去,也许我本来就是这样一个人,至少某种程度上是这样的。

就这样,我站在外面的黑暗中,这是任何人都经历过的寒冷、潮湿、黑暗、凄凉的夜晚。那天晚上一想到人类,我就感到恶心,一想到人类,我就想呕吐。我在泥泞的路上跌跌撞撞地走了一会儿,随后爬上山坡,回到了马场,然后,几乎还没等意识到自己身处何方,我就发现自己和“加速小子”待在马厩里。

那天晚上,我独自和那匹马待在温暖的马厩里,那是我一生中最美妙、最甜蜜的时刻之一。我曾告诉过其他的马童,我会不时地在马厩里走来走去,看看其他的马,但现在我完全忘记了这一诺言。我站在那里,把背靠在马厩的一边,思考着人类是多么吝啬和低等,如何地蜷缩成一团。哪怕是人类当中的佼佼者,也有可能会变成那样,仅仅因为他们是人类,或许头脑和内心,不像动物那般简单明了。

也许你知道一个人在这样的时刻会有什么感觉。你会想起一些事,一些你以为已经忘记的古怪小事。曾几何时,当你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你和父亲在一起,他穿戴得整整齐齐,好像是去参加葬礼或是七月四日的国庆活动,他牵着你的手走在街上。你经过一个火车站,那里站着一个女人。她是你们镇上的陌生人,穿着你从来没有见过的衣服,而且你从来没有想过你会看到一个如此漂亮的女人。很久以后,你才知道那是因为她很会打扮,很少有女人有这样的品位。你曾在童话故事中读过关于女王的故事,一想到她们你就兴奋不已。这位陌生的女人的眼睛多么可爱,她手指上的戒指多么漂亮。

然后,你爸爸出来了,他走进火车站,或许只是去车站时钟旁对对手表。他拉起你的手,和那个女人以一种尴尬的方式相视一笑,而你一直渴望再回望她一眼。你离开她之后,听见你问你父亲,她会不会是一个女王。也许你的父亲对民主和自由国家不是很感兴趣,还大谈公民自由之类的废话,他说,他希望她是一个女王,也许,据他所知,她确实是。

或者,当你像我那天晚上一样,不明白你为什么活着,也想不通其他人为什么活着,你可能根本不会去想那些人,而是会想起你曾见过和感受过的事情——比如,在冬日里,走在爱荷华州的一条雪道上,听路边谷仓传来柔和的声音,或在另一个时间走在山上,太阳西沉,天空突然变成一个颜色柔和的碗,一切都闪着珠宝的颜色,一个遥远的强大国度里的伟大女王可能正把这个碗放在树下的餐桌,此刻正值她一年一度邀请所有忠诚和钟情于她的人来共享晚宴。

当然,当你和那晚的我一样孤独时,我不知道你会想什么。也许你和我一样都会想到女人,或许你会像我曾遇到过的人一样,他曾告诉我,当他遇到这种情况,他什么也不想,只想找一张干净、温暖的大床,躺下睡觉。“我不关心其他任何事情,也不会让自己去想其他任何事情,”他说,“如果我像你一样,有时会去想女人,就会发现自己被她的石榴裙给缠住,她会对我耍花招,也许下半辈子我就得在某个工厂里为她和她的孩子们卖命了。”

就像我说的,不管怎样,我还是在那里,独自和那匹马待在温暖的马厩里,在那个黑暗寂寞的集市上,一想到人的样子,我就有种恶心的感觉。

突然间,我又有了对马儿曾有过一两次的那种奇妙之感,那种我们之间以某种我无法解释的方式相互理解的感觉。

于是,我再次走过到它站立的地方,用我的手抚遍它的全身,仅仅因为我喜欢触碰它的感觉,有时,说实话,我觉得我的手是在触摸一个女人的身体,这个女人我见过,在我看来是可爱的。我用手摸了摸它的头和脖子,然后摸了摸它那结实的身体,再摸了摸它身体的两侧,最后摸了摸它的腿。我记得它身体的两侧在微微颤抖,有一次它转过头来,用它冰冷的鼻子顺着我的脖子往下蹭,还用一种温柔且调皮的方式轻轻咬了咬我的肩膀。我感到有点疼,但我不在乎。

于是,我从一个门洞慢慢爬上了阁楼,原以为这一晚就这么过去了,心里美滋滋的,但事实并非如此。

我的衣服都湿透了,而且我们这些赛马的马童本来没有什么睡衣或睡袍,所以,我不得不裸着上床,这是必然的。

不过,我们有很多马毯,所以那天晚上我就蜷在一堆马毯中间,尽量在那晚不再多想什么。“加速小子”就离我近在咫尺,这种感觉让我好多了。

随后,我沉沉地睡去,做起了梦,随后——砰的一声,我就像被人用棍子袭击了一下——接着我又挨了一拳。

我想事情是这样的,我当时心情不好,所以忘了闩上楼下“加速小子”的马厩的门,于是两个黑人进来了,他们以为这是他们的地方,于是爬了上来。他们有点兴奋,但没有喝得烂醉,我猜他们是想干自己从未干过,但口袋里有几个钱的白人马童会干的事儿。

我指的是,几个白人,喝得酩酊大醉,在镇上大摇大摆地溜达,如果他们想找个女人或几个女人,他们就会去找。在我所见过或听说过的任何镇子上,总能找到一些这样的女人,当然,酒保会给他们提示该去哪里找她们。

可是,一个黑人,在没有黑人女人,或者说很少见黑人女人的乡下,当他想找女人时,是不知道该怎么办的。

情况总是这样。伯特和其他几个我很熟的黑人跟我聊起过很多次。你现在遇上了一个年轻的黑人——不是一个赛马的马童,也不是流浪汉或其他下等人——但是,我们得说,这个人上过大学,表现优良,想成为一个好人,如他们所说,尽力成为最好的人,并且洁身自好。不过,他也没好到哪里去,不是吗?如果他赚了一些钱,想去一家豪华的餐馆坐坐,或者去听一些上等的音乐,去剧院看一场精彩的演出,他还是会如我们经常在赛道上说的那样“烂泥扶不上墙”,不是吗?

即使是在被人们称为“恶心的房子”这种低等地方,情况也一样。白人马童和其他人可以很快走进一个可以找到黑人女人的地方,他们确实也是这样做的,但你换黑人马童试一下,看看他是怎么做的。

你看,我现在坐在自己家里写这篇故事,妻子杰西正在厨房做馅饼或别的什么东西,此时的我可以相当公正地看待整件事了。我本可以给你展示那两个黑人男子是如何走进我入睡的阁楼,并精力充沛地鼓吹说在这个国家的黑人是如何面对这种情况的,但我告诉你,我不认为事情是这样的。

因为他们喝得半醉,其中一个掀开我的毯子,他们把我当成了一个女人。其中一人提着灯,但灯又黑又脏,也不怎么亮。所以他们一定在想——我的身体白皙苗条,我猜想就像一个年轻女孩的身体——是某个白人马童把我带到这里来的。在某个下雨天的晚上,马童会带镇上的女孩来马场,这类女孩并不漂亮,但你在镇上总能找到这样的女孩。我这辈子见过很多这样的女孩。

所以,我想,这两个身形高大的黑人,尖叫着,打定主意要把我当成女人带走。

“天啊,你这个静静躺着的美人。我们不会伤害你的。”其中一个说着,轻笑了一下,这笑声除了笑之外,还藏着别的意思。这种笑声会让你不寒而栗。

我真是见了鬼,竟一句话、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为什么我不能大喊一声“见鬼了”,然后逗逗他们,再把他们赶出去呢?我不知道,也做不到。我试了又试,喉咙都痛了,但我一句话也没说。我就躺在那里盯着他们看。

那是一个混乱的夜晚。我从没经历过这样的夜晚。

我害怕吗?万能的主啊,我告诉你,我当时害怕极了。

因为,那两张大黑脸现在就在我面前,我能感觉到他们的酒气呼在我脸上,两双眼睛正就着昏暗的灯闪耀着光芒,而在他们双眼之中舞动着摇曳的光,这种光,如我之前所说,是你拿着一盏灯走在夜间的林子里,可以在一双动物的眼中看到的。

这真是一个难题!你看,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过姐妹,当时也从来没有过情人——我一直在梦想着女人,一直想要女人。并且,我一直梦想着为我自己找到一个上帝为我量身定做的纯洁女人。男人就是这样。不管他们说什么“让女人见鬼去吧”之类的话,但他们总是把这个想法藏在自己心里的某个地方。我想,这是一个自负的人才有的想法,但是他们的确会这么想,并且类似现今说着“我和男人一样好,男人能做的事儿我也能做”这种话的女人,如果她们真想那样做,那么无疑走错了路,你或许会说她们最多只能“管住”自己的男人。

于是我在梦中创造出某个公主来,她长着黑发,苗条的身材。我把她当成一个害羞的姑娘,害怕对别人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所以只对我一个人说。我幻想如果我真能找到这样一个女人,那我就是坚强可靠的那个,而她则是胆小怕事的那个。

现在,我就是那个女人,或者说是像她一样的人。

我像一条你刚从钩上取下来的鱼一样蠕动。我接下来没办法深思熟虑,我被抓住了,我慌张失措,就是这样。

那两个黑人都向我扑来,可是不知怎的——因为灯被踢翻了,灯光在他们刚采取行动时就熄灭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两个都朝我扑来,却没有扑中。

幸运的是,我的脚碰到了一个洞,你就是从那儿把干草拿到下面的马厩去的,并且正是通过这个洞,我才能爬上阁楼,钻进干草堆里的毯子睡觉。我顺着这个洞滑了下去,没顾得上用脚去找梯子,就让自己这么滑了下去。

不到一秒钟,我就摸黑冒雨逃出了门,而那两个黑人也跟着从门洞溜了出来追我。

我永远也不知道他们到底追了我多久,又追了多远。天漆黑一片,下着大雨,狂风大作。我的身体是白的,在我奔跑时,一定在黑夜中划过一道微弱的闪电,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他们能看见我,而我看不见他们,这让我的恐惧增加了十倍。每一分钟,我都以为他们会抓住我。

你知道,当有人像我一样心怀恐惧时会是个什么样子。我想,这两个黑人或许跟了我一段时间,穿过泥泞的赛道,随后进入一片跑道内侧的树林里,但也许几分钟后,他们就放弃了追逐,转身回去睡觉了。就像我说的那样,他们都喝多了,也许还会觉得有点好笑。

但我不知道他们是否真的那样做了。我在跑时,一直在留意周围的响动,雨落在树上枯死的树叶,风吹过它们发出的声音,或许,我自己光着脚踩在枯树枝上,并将它踩碎发出的声音最让我惊恐。

有一种奇怪而可怕的声音,像是某个粗壮的人和我并肩跑着,喘着粗气。也许那是我自己的呼吸声,越来越急。我想,我听到了我在阁楼上听到的那种咯咯笑声,那种让我浑身颤抖的笑声。当然,我走近的每棵树都像一个人,随时准备抓住我。我不停地躲闪,砰一声撞到别的树上。我的肩膀不断撞着树,肩膀上的皮都被磨掉了,每一次,我都觉得有一只漆黑的大手抓住我,正在撕扯我的皮肉。

我不知道我跑了多久,可能一小时,也可能只有五分钟。但无论如何,黑暗并没有消失,恐惧也没有消失,为了保命,我不能尖叫,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

为什么我不能发出声音,我也不知道。会不会是因为当时既是一个女人,又不是一个女人?也许变成一个女人太令人羞耻了,又因为害怕男人,所以不敢出声。我不知道。我搞不懂。

但不管怎样,我发不出声音来。我试了又试,喉咙痛得发不出声音。

然后过了很长时间,或者说似乎过了很长时间,我才从赛道内侧的树林钻出来。我觉得那两个黑人还在追我,你能理解,于是我像疯子一样又跑了起来。

当然,像那样沿着那条路跑,我一定踏上了非冲刺直道,过了一会儿,我来到了那个旧屠宰场,就在赛道旁的地里。我是闻到它散发出的难闻气味知道的,我很害怕。然后,不知怎么的,我翻过了马场老旧的高篱笆,到了屠宰场里。

我一直想大喊大叫,或是理智地告诉那两个黑人我是男人而不是女人,但我做不到。然后我听到了木板开裂或栅栏破裂的声音,我想他们还在追我。

于是我像个疯子一样继续跑,就在这时,我绊了一下,被什么东西绊倒了。我已经告诉过你,旧屠宰场里堆满了骨头,它们在那里很久了,都被洗得白白的。有羊头、牛头和各种各样的骨头。

我摔倒了,向前一冲,正好摔进某种静止、冰冷、苍白的东西之间。

躺在那里的很可能是一匹马的骨架。在那样的小镇里,人们会牵一匹老马,把它拖到城外的田地里,剥了它的皮,做成兽皮,卖一两块钱。这样的马没什么特别,通常就是这样的下场。也许,哪怕是“加速小子”或者“哦,我的老兄”,抑或是其他的快马也会落得这样的下场。

躺在那里的是一匹马的骨骸,它一定是仰卧着的。鸟儿和野兽把它的肉都吃光了,雨水把它的骨头冲刷得干干净净。

总之,我摔倒了,身子向前一倾,身体两侧被划出很深的道子,我的手抓住了什么。我正好摔在马的肋骨之间,它们似乎把我紧紧包围起来。我的手抓住了那匹死马的双颊,它的双颊被雨水淋得冰凉。白骨缠绕着我,白骨握在我的手中。

现在,我油然而生一种新的恐惧,这种感觉似乎深入我的内心,深入骨髓。我就像看见谷仓里的老鼠被狗叼着晃动一样。当你走在海滩上看见巨浪向你袭来,就会感到类似的恐怖。你看到它向你打来,你试图逃跑,但当你开始向岸边奔跑时,却出现了一个你无法翻越的石崖挡住了去路。就这样,海浪像山一样高,它就挡在你面前,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它。现在,它把你撞倒,或许会一遍又一遍地在你身上翻滚,直到你死去为止,从而把你冲刷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这就是我的感觉——我觉得自己似乎死于无名的恐惧,我的意思是,这感觉就像上帝的手指滑过你的背,把你烧得干干净净。

这让我忘记了想成为女孩的那些愚蠢念头。

我终于喊出了声,身上的魔咒被打破了。我敢打赌方圆一英里都能听到我的尖叫声。

我立刻觉得好多了,于是从那堆白骨里爬起身。我不是一个女人,也不是一个年轻姑娘,而是一个男人,就是我自己。并且,据我所知,我一直就是这样。现在,漆黑的夜晚也变得温暖而有生气起来,就像一个母亲在黑暗中出现在孩子面前一样。

只不过,我不能回到赛马场,因为我哭得很伤心,我为自己感到羞愧,为自己的愚蠢感到羞愧。有人可能会看到我,而我至少在那一刻,不想见人。

于是,我穿过田野,来到一个篱笆前,爬了过去,进入另一片田野,在一片漆黑中,我发觉那里有一个稻草堆。

稻草堆在那里已经有很长时间了,羊已经把它一点点啃掉了,直到它们在边上弄出了一个很深的洞,就像山洞一样。我发现了那个洞,爬了进去,里面有几只羊,大约有十几只。

我爬进来的时候,羊们并没有慌张,只是稍稍激动了一下,然后就安静下来。

于是我也在它们中间安顿下来。它们温暖、温柔、善良,就像“加速小子”一样,和它们在一起,要比跟任何人待在一起的感觉都好。

我睡了过去,醒来时已是白天。天不太冷,雨也停了。现在,乌云正从天空中退散,也许下个星期会有赛马,但即便有的话,我知道我也看不到了。

我所期待的事情确实发生了。我不得不回去,穿过田野和马会的赛场,去我的地方拿衣服。此刻在光天化日之下,我光着身子,我当然知道会有人提高嗓门喊叫,每个马童和司机都会把脑袋伸出来,大笑着喊叫。

人们会问我上千个问题,而我会太过羞愧而无法一一作答,也许,我还会哭起来,那会让我更加羞愧。

一切结果正如我所料,只不过嘲笑比我想象得还要响,伯特从“哦,我的老兄”的马厩里走了出来,他看到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知道事情不太对劲,而不应该来指责我。

他气得一时说不出话来。接着,他抓起一把干草叉,在马厩前挥舞着,用你从未听过的狠话好好教训了一下那帮车夫和马童。你真该听听他骂人的话。真是太华丽了。

在他骂人的时候,我偷偷溜进了阁楼,听到他那样咒骂我真是太高兴了,于是便哭了起来。我很快把湿衣服穿上,俯下身子,在“加速小子”的脸颊上吻了一下,然后就走了。

我最后见到的是伯特,他还在不停地喊着要那个捉弄我的人出来,让他好好接受报应。他手里拿着干草叉,不停地晃来晃去,不时地朝树或什么东西猛冲过去,他气得要命,而他眼前根本没有人了。伯特甚至都没看见我沿着篱笆穿过一扇门,走下山坡,离开了赛马和流浪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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