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将向读者介绍一种析梦的心理技能。我们运用这项技能进行研究,会发现梦其实是一种富含深意的心理结构,即便清醒时,也在我们的心理意识活动中独占一隅。而后,我将进一步向读者阐释各种诡异奇特梦境的成因,并由此推断出心理能量的本质,梦正是由这些心理能量相互交错影响而生。届时,我的研究将暂告一段落。因为至此,关于梦的问题已上升至另一高度,变得更为复杂,需要搜集更多不同的研究材料才能解答。
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前人对于梦的研究,以及这一课题在当代科学界的地位。这些内容在后面的章节里将不再赘述。几千年来,人类一直致力于梦的探索工作,但收效甚微。学术界对此都已公认不讳,我不再引证。本书末附有这些著作的索引,读者可从中发现许多与梦相关的令人欣喜的观察资料以及大量有趣的研究材料。但能真正触及梦的本质,并揭开其中奥秘的著作却寥寥无几。至于那些潜心钻研却不得要领的外行,就更难深入其中了。
早在史前时期,原始人就对梦有了最初的概念。梦影响着史前人类宇宙观、灵魂观的形成。这个课题虽然非常有趣,但在此我暂且不作详述,只推荐一些好的作品,比如约翰·卢波克爵士、赫伯特·斯宾塞和e.b.泰勒等人的著作,读者可自行参考。还有一点我得补充,只有完成眼下析梦这项任务,我们才能体会这种种问题及推测的重要性。
史前时期所形成的有关梦的概念,奠定了古罗马人对梦的评价基础。[1]古罗马人深信,梦与他们信奉的超自然现象有关,能够传递神的旨意。对于梦者而言,梦还有着特别的含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预示未来。由于梦境离奇古怪,变幻莫测,因此很难对其形成统一的定义,也难以根据其价值和可信性进行分类。古代哲学家对梦的评价,自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时占卜术的盛行。
亚里士多德曾在两部著作中提及梦。他认为,梦属于心理学范畴,并非神谕,也非神赐之物。其源于“恶魔”,本质是“魔”而非神。也就是说,梦不是超自然现象的反映,而是遵循人类的精神法则。当然,人类的精神与所谓神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由于人在做梦时处于熟睡状态,因此梦被定义为人在熟睡状态中所产生的心理意识活动。亚里士多德了解梦某些阶段的特征。例如,他认为,梦境能够将熟睡状态中细微的感觉转化为强烈的感觉(“当一个熟睡中的人身体某部位轻微发热时,他会梦见自己在火中行走,灼热难耐。”)。因此,日常生活中一些未被发现的早期病变,能够在梦中表现出来,并作为初次病症反映给医生。[2]
正如前文所述,在亚里士多德以前的学者并没有把梦视为做梦时的心理产物,而是看作神赐的力量。回顾历史,我们发现,在古代无论哪一时期,对于梦的解释始终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梦是真实、有价值的,能够为梦者指引人生,预示未来;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梦是空洞、毫无价值的,终将贻误人生,甚至引导梦者走向毁灭。
格鲁佩在谈及梦的分类时,引用了麦克罗比乌斯和阿尔特米多鲁斯的观点[3]:“梦分为两类:一类梦只受现在或过去影响,与未来无重要联系。其中包括失眠症,即直接再现一个既定概念或其对立面,比如饿和饱。也包括幻觉,即幻想式地扩大某一既定概念,比如噩梦;另一类梦可决定未来,具体包括:
1. 在梦里接受预言(神谕);
2. 预见未来之事(梦幻);
3. 需要解析的有象征意义的梦(如梦兆)。
这一理论延续了数百年。”
与梦的各种不同评价紧密相关的问题便是“梦的解析”。人类始终希望从梦里得到重要的线索,但并非所有梦都易于解析。那些晦涩难懂的梦,也许正预示了重要的信息。因此,人们不懈努力,试图用容易理解、具有意义的内容,来解释那些晦涩难懂的梦境。在古代晚期,达尔狄斯的阿尔特米多鲁斯被认为是析梦的权威,其大量著作填补了析梦领域的空白。[4]当然,古人关于梦的史前观点是与当时的宇宙观相一致的,即膜拜仅存于精神层面的外来体。这种膜拜在很大程度上源自清晨初醒时,留于梦者脑海的梦境残画面。梦境与其他心理现象不同,它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但如果你认为,梦源于超自然这一学说甚至在现代都缺乏追随者,那你就错了。我们远离的那些忠于神秘现象的虔诚信徒们,他们始终死守着一度占据主流地位的超自然理论余星不放,直到点点余星被科学的真理彻底扑灭。不难发现,这些奇人异士在其他许多方面并无奇思异想。一直以来,他们不过是因为梦境的不可思议,从而信奉超人类精神力量的存在和作用(参见哈夫纳的观点)。而那些对梦境内涵予以肯定的哲学流派——例如谢林学派——则很明显是古代盛行的梦神性论的残余。对于一些思想家而言,有关梦预言能力的讨论从未停止过。这是因为目前持科学态度的思想家们,强烈坚持要摒弃封建迷信,但心理学理论又不足以解释搜集而得的所有梦的材料。
很难将科学界长期以来对梦的研究史做一个完整有力的介绍,因为种种研究虽然在某些层面上具有价值,但对于未来的研究方向却没有一个清晰的指引。迄今为止,并没有哪种权威理论能够真正为日后的研究奠定坚实基础,每一位新的研究者都得从头开始。若要我将该领域所有学者的理念按时间先后顺序罗列清楚,恐怕我也无法对学界的研究现状做一个完整清晰的描述。因此我在研究时,将以自己而非其他学者的理论为基础,只引用他人著作中关于梦的材料。
有关梦的文献散见各处,有的还存在于其他学科的著作中,因此我无法做到无一遗漏,恳求读者谅解。若觉得书中所有涉及基本事实或重要观点的材料都齐全,就暂且笑纳吧。
近来,许多学者倾向于将梦与睡眠问题结合起来研究,通常还会涉及心理病理学这类问题,以及幻觉、幻想等梦类现象。而最近的某些著作倾向于将梦作为一个特别学科独立出来进行研究。这种转变让我愈加觉得,对于梦这一晦涩模糊的课题,只有通过一系列详尽的研究,才能取得清晰一致的结论。而这种在性质上以心理学为主的详尽研究,正是本书下面章节所要阐明的内容。但我不会涉及睡眠问题,因为人的精神官能中某些功能的变化虽然也与睡眠状态有关,但睡眠实属生理学范畴。
上述对于梦这一现象的科学探讨,为我们展开了下列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关联、交织重叠。
一、梦里梦外间的联系
刚从睡梦中醒来的人常常会天真地认为,就算梦不是来自另一个世界,也是把人带到了另一个世界。我们该感谢老生理学家布达赫细致而敏锐的描述。他有这么一段话被广为引用:“日常生活中有快乐的事,也有痛苦的事,但无论痛苦快乐,都不会在梦里重现。相反,梦让我们超脱于现实。甚至当我们一直为某事心烦,当我们的内心被悲痛吞噬,或是当我们为了解决某个难题而心力交瘁时,梦的内容也完全与这一切无关,或者只体现其中的个别元素,又或者只将现实象征化,仅仅反映当时的主要情绪。”j.h.费希特也对这种“补充型梦”做过类似的阐释,将其称为心灵治疗的秘密良剂。l.斯顿培尔在其享有盛誉的著作《论梦的性质和起源》一书中,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梦境背离于清醒意识下的世界”,“在梦里,几乎所有清醒意识下有条理的事件和正常行为的记忆都不复存在”,“在梦里,心灵与日常生活中的所有事件几乎完全隔绝。”
但绝大多数研究梦的学者都对此持相反观点。哈夫纳认为:“首先,梦是清醒生活的延续。梦通常与刚呈现的意识紧密相联。仔细观察便可发现,梦境与梦者头一天的经历有关。”韦安特则直接驳斥布达赫的观点。他认为:“我们通过观察可以发现,大多数的梦实际上把我们直接带回到了日常生活中,而不是让我们脱离日常生活。”莫里用一句精辟的格言表达了这一观点:“nous revons de ce que nous avons vu,dit,desire,ou fait.”[5]杰森在其于1855年问世的《论心理学》中表述得更为明确:“梦的内容或多或少取决于梦者的独特个性、年龄、性别、生活状态、学历、生活习性以及过往的人生经历。”
哲学家j.g.e.马斯对于这一问题的态度最为明确:“事实证明,我们最常梦见的是我们寄予最大热情的事。这说明,我们的情感影响着该时期的梦。雄心壮志的人会梦见自己摘取桂冠(可能只是想象),或是为夺冠而努力;恋爱中的人会梦见自己对爱人最热切的渴望……所有隐藏于心底的肉欲渴望或是厌恶之情一旦被唤醒,都可能与其他相关的想法一起出现于梦中,或是融入当前的梦中。”[6]
梦以日常生活为基础。在古代也同样有这种观点。下面,我将引述拉德斯托克的例证:“波斯帝国国王薛西斯在出征对抗希腊人之前,众臣劝谏,但他反复在梦中接受到出征的指引。当地一位年老的析梦智者阿尔塔巴努斯中肯地说,这实际上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在卢克莱修的教诲诗《物性论》(4,962)中,有下面的文段:
“et quo quisque fere studio devinctus adhaeret,aut quibus in rebus multum sumus ante morati atque in ea ratione fuit contenta magis mens,in somnis eadem plerumque videmur obire; causidici causas agere et componere leges,induperatores pugnare ac proelia obire,…… etc.,etc.”[7]西赛罗(《预言》,ii. lxvii)表述的观点与几个世纪后莫里的观点如出一辙:“maximeque‘reliquiae’rerum earum moventur in animis et agitantur,de quibus vigilantes aut cogitavimus aut egimus.”[8]
以上关于梦里梦外间联系的两个相互矛盾的观点,确实难以调和。在此,我将引用f.w.希尔德布朗特(1875)的观点进行说明。他认为从总体上来说,梦的特征只能描述为“汇成种种矛盾的一系列对比”。第一组对比是:一方面,梦完全隔绝于现实生活之外;另一方面,梦又与现实相互依存交织。梦与清醒时的现实体验完全隔绝,可以说是处于真空状态,与现实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梦将我们从现实中脱离出来,抹去关于现实的一切记忆,使我们置身于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中。希尔德布朗特表示,当你熟睡以后,整个生命体连同其存在的形式,都一并消失在“隐形的暗道门”里。在梦里,你可以远航至圣·海伦娜岛,与岛上的囚犯拿破仑来一笔摩泽尔葡萄酒交易。你将受到这位前国王最热情的款待。但梦醒后,当一切有趣的情景幻灭时,你也许会大失所望。现在,我们来对比一下梦境与现实:现实中的你从未卖过酒,也没想过要成为酒商;你从未试过远航,就算远航也绝不可能选择圣·海伦娜岛;你并不同情拿破仑,相反,对他还有强烈的民族仇恨感。最重要的一点是,拿破仑死于圣·海伦娜岛时,你还没有出生。可以说,拿破仑与你没有一丁点儿联系。因此,梦境就像是横亘于前后两个相关联时空之间的异度空间。
“尽管上述种种对比言之凿凿,”希尔德布朗特表示,“但我认为,梦境与现实在相互隔绝的同时,又存在着最紧密的联系。”我们甚至可以说,无论梦境赐予我们什么,梦中的场景其实都取材于现实生活,是我们体验现实生活而得的心理感受。无论梦境看起来多么令人匪夷所思,其实所有的一切都离不开现实世界。那些让人拍案叫绝或是荒诞不羁的场景,往往都源于我们目睹的现实世界,或是早已在我们脑海中独占一隅的画面。也就是说,梦一定来自我们对现实世界客观或是主观上的体验。
二、梦之素材——梦中的记忆
构成梦境的素材或多或少都来源于现实经历,这些经历于梦中重现或是被忆起。至少这一点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如果你认为轻易便能从梦与现实的对比中看出二者间的联系,那你就错了。相反,这种联系难以察觉。许多梦例可能长期都得不到合理的解释,原因是梦中的记忆往往离奇怪诞,虽然常被研究,但迄今依旧难以得到解释,值得我们对其进行深入研究。
首先,我们在睡醒以后,往往觉得梦中的情景并没有在现实中出现过。有时明明对梦中的某个场景记得非常清楚,却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或想不起其出现的具体时间。梦者因而常常怀疑梦的来源,甚至开始相信梦有种特殊的能力。直到许久后,一个新的场景勾起脑海中这段失落的记忆时,梦的来源才被揭示出来。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些在现实生活中被遗忘的记忆,能在梦中被寻回。[9]
德尔贝夫就做过这样一个特别的梦:他曾梦见家中的庭院内铺满了皑皑的白雪。雪地里埋着两只半僵的小蜥蜴。他非常喜欢小动物,于是把它们捡了起来,用手捂着,给它们温暖。然后把两个小家伙放回墙上的xiao穴里,还给它们摘了些长在墙上的小蕨类叶子。在梦里,他知道小家伙喜欢这种叶子,还知道小蕨类的名字叫“asplenium ruta muralis”。梦继续前进,在经过了其他一些场景后,又回到了蜥蜴这里。令他吃惊的是,这时,又来了两只小蜥蜴,正扑向剩下的叶子。他环顾四周,竟看见第五只、第六只蜥蜴爬向墙上的xiao穴。最后,整条路都布满了蜥蜴。蜥蜴大军朝同一个方向前进着。
德尔贝夫认识的拉丁文植物名并不多,更不知道何谓“asplenium”。最令他吃惊的是,现实中竟然真的有这种植物,学名叫作“asplenium ruta muraria”,与梦里出现的几乎完全一样。这种巧合令人难以置信。但他始终想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在什么地方学得“asplenium”这个名字的。
德尔贝夫是在1862年做的这个梦。十六年后,这位哲学家在他一位朋友的家里,看到了一小本植物标本集,像是瑞士许多地方都有销售的那种游客纪念品。回忆突然涌上了心头:他打开标本集,发现梦中出现过的那株asplenium赫然在目,下面还有一个手写的拉丁文植物名。他认得那是自己的笔迹。于是,一切便有迹可循了:1860年,也就是在他做这个梦的两年前,他朋友的姐姐蜜月旅行时,顺道造访了他家。当时,她就带着这本标本集,打算送给自己的弟弟做礼物。德尔贝夫还在一位植物学家的口授下,不厌其烦地给每一种植物标上了拉丁文名字。
这一意外的发现赋予了这个梦独特的价值,也激起了德尔贝夫继续为梦中其他片段寻找失落源头的热情。1877年的一天,他突然翻到一期旧画刊,其中一幅拍摄整支蜥蜴队伍的图片,正是他1862年梦见的画面。这本画刊出版于1861年,德尔贝夫记得,自这本画刊出版首期起,他就一直订阅。
梦可随意唤醒在清醒意识下无法忆及的片段,这一特性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因此,我开始关注其他可增强记忆的梦。莫里说,有一段时间,他的脑海里每天都萦绕着“mussidan”这个词。他只知道这是一个法国城市的名字,仅此而已。一天夜里,他梦见自己在和某人谈话。那个人说,她来自mussidan。莫里问她:“mussidan在哪儿?”她回答说:“mussidan是多尔多涅省的一个主要城市。”醒来后,莫里对这一说法将信将疑。于是查找了地名词典,结果发现真的是这样。这个梦例证实了,梦者在梦里比梦外具有更多的知识,但无法寻得这些知识被遗忘的源头。
杰森记录了一个类似的梦例,时间更为久远。“我们这里要说的是老斯卡利格尔的梦。当时,斯卡利格尔写了一首赞颂维罗纳一位名人的诗。夜里,他梦见了一个叫作布鲁洛勒斯的男子,抱怨说那首诗漏了自己的名字。斯卡利格尔怎么也想不起有这么个人,但还是马上补了几节诗表达自己的敬意。后来,他的儿子发现,历史上确实存在布鲁洛勒斯这个人,他曾是维罗纳名噪一时的评论家。”
如第一个梦例中记载的那样,这类增强记忆的梦能够唤醒已被尘封的记忆,非常特别。圣·丹尼斯的赫维侯爵也曾做过类似的梦:[10]“我曾梦见一位年轻的金发美女在与我妹妹闲聊,正给她看一幅刺绣。我觉得这位姑娘很面熟,好像见过许多次了。醒来后,她的面容在我脑海中依旧生动,但我完全想不起来她是谁。接着,我又睡着了。梦仍在继续,还是刚才那个画面。这一次,我走上前与金发美女交谈,问她我们以前是不是在哪儿见过。‘当然见过,’她回答道,‘你忘记波尼克海滩了吗?’这时,我醒了,想起来确实在那儿见过这张美丽的面孔,甚至连当时的细节也都想起来了。”
赫维[11]还记录了另外一个故事。一位与他相熟的音乐家曾在梦里听到一首陌生的曲子。许多年以后,他竟在一本旧曲集里发现了这首乐曲。但始终想不起来,自己以前是否真的见过它。
迈尔斯在《心灵研究会记录汇编》中收录了这类增强记忆的梦例,但我无缘得到这些材料。我认为,每一位致力于研究梦的人都观察过这么一个常见的现象:人在清醒意识下无意识记录的画面或者获取的知识,都会于梦中重现。在对神经质患者的研究分析(以后会慢慢介绍)中,我发现,患者在梦里对一些引语、恶俗语非常熟悉,并且运用自如,但一回到现实生活中,就忘得一干二净。我一周总要解释许多次,让他们相信自己曾在梦里用过这些语句。下面引述一个增强记忆的纯粹梦例。在这个梦例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到,这些仅存在于梦中的知识究竟源于何处。
我的一位患者做了一个非常长的梦。在经过一堆杂七杂八的画面后,他梦见自己在一间咖啡馆里点了kontuszowka。醒来后,他问我kontuszowka是什么,他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字。我告诉他,kontuszowka是一种波兰烈酒,常常可在广告里看到。他不可能在梦中凭空捏造出这个名字。一开始,他并不相信我说的话。但几天后,梦中的场景出现在他眼前:街角一间餐馆的广告牌上就写着kontuszowka。这几个月来,他至少每天经过那里两次。
我从自己的梦例中发现,揭示梦中元素的来源,很大程度上出于偶然。几年前,在我还没开始考虑写这本书的时候,一座简朴的教堂钟楼影像常常在脑海中浮现,但我怎么都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它。后来,我突然认出来了,并且非常肯定,我是在从萨尔茨堡到赖兴哈尔间的小站上见过它。我第一次经过那条路线是1886年,而这个梦发生在90年代末。几年后,当我开始潜心研究梦的时候,又不断梦见一个特别的地方,令我备受困扰。在梦里,我看见在自己的某个方向,应该是左侧,有一片暗区,许多奇形怪状的砂岩雕像伫立在那儿。我隐约记得,这是个啤酒窖的入口,但不大确定。我不明白画面的含义,也不知道究竟在哪儿见过它。1907年,我正好前往帕多亚,这个自我第一次来就一直带着遗憾的地方。1895年我第一次来到这座美丽的大学城,却没能看到圣母大教堂中乔托的壁画,因而倍感失望:记得当时我正前往教堂,走到半路时,听说当天教堂不对外开放,于是又中途折返。十二年后,我第二次来到帕多亚。我想,必须弥补当年的遗憾。因此,我到达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直奔教堂。在前往教堂的那条路上,到了大约当年折返的地点,我竟在路的左侧发现了梦中那处伫立着砂岩雕像的地方。那里实际上是一个餐馆花园的入口。
清醒意识下未被唤醒或利用,而在梦中重现的记忆素材,其来源之一可追溯至童年的记忆。下面我仅引证几个作家的梦例,以证实这一观点:
希尔德布朗特:“有一点我们已经明确,即梦具有一种超强的重现力,能将儿时遥远的,甚至早已忘却的记忆唤醒。”
斯顿培尔:“当我们看到,梦将尘封于心底、已被逐年堆积的新记忆所湮没的儿时片段一点一点地拉出来,那些有关故人、故地、旧事的画面依然完好、一如最初时,析梦的工作则变得更为有趣了。但这类梦不仅仅重现那些令人难忘,或者具有高度心理价值的体验。相反,梦中记忆所涉及的儿时经历、人、事、场所,可能既不生动难忘也无任何心理价值。或者本来具有这些特质,但早已消逝了。因而在最初的记忆被揭开以前,这些场景无论在梦中或是现实中,都令人感到陌生奇特。”
沃尔克特:“我们应该特别注意儿时的记忆是如何进入梦中的。那些早已被遗忘,对我们而言早已不再重要的记忆,都被梦一一唤醒。由于梦能重现儿时的画面,而众所周知,大多画面随着时光的消逝,都已变得模糊不清,因此就出现了有趣的‘增强记忆’的梦。”
下面我再举几个例子。
莫里忆起小时候,经常从居住地摩埃镇跑到邻镇特里波特玩,因为他父亲在那儿督造桥。成年后的一天夜里,他梦见自己又回到了特里波特镇,在儿时那条熟悉的街道上玩耍。这时,一位身穿制服的男人走近他。莫里问他叫什么名字,男人自我介绍说叫c,是个守桥人。莫里醒后,对此半信半疑,于是询问一位自幼就陪在他身旁的老佣人,是否记得有个叫c的男人。“当然记得,”老用人说,“他过去是个守桥人,守的就是你爸爸督造的那座桥。”
莫里还记录了另一个梦例,同样有力地证明了童年回忆确实融入了我们的梦中。f先生小时候住在蒙特尔布里森,离家二十五年后,他决定重返故里看望家人和朋友。在起程前的那天夜里,他梦见自己回到了家乡。在离城不远处,他遇见一位素不相识的男人。男人说自己叫m,是他父亲的朋友。f记得小时候确实认识一位叫m的先生。醒来后,却怎么也想不起来m先生的样貌。几天后,他回到蒙特尔布里森,见到了梦中那个地方。在做梦以前,他并不认识那个地方。在那里,他遇见了一个人,并且一下子就认出了是梦中的m先生。只是眼前的m先生要比梦中那位年老许多。
我再说说自己的一个梦例。这个梦所回忆的影像不是单一的,而是双重影像的混合体。在梦里,我看见一个男人,知道他是我家乡的一位医生。但他的样子模糊不清,与我一位中学老师的脸重叠在一起。记得我毕业后,还遇见过那位老师许多次。醒来后,我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两个人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在问了母亲有关那位医生的情况后,我终于明白了。他只有一只眼睛,而我的中学老师也一样。三十八年来,我在现实生活中从未见过他,也就下巴那条疤痕算是和他的职业有点联系。
许多学者认为,大多数的梦源自最近的生活经历。这一论点似乎是要平衡那些过分强调儿时经历对梦的影响的观点。罗伯特甚至宣称,普通的梦一般只反映我们最近几天的生活经历。他认为,陈旧的记忆会渐渐落下帷幕,最新的片段则被推向台前。这确实说得很对,我通过分析自己的梦例证实了这一观点。美国作家纳尔逊认为,梦中频频出现的场景通常源于头两天,或头三天的经历。而做梦当天的经历似乎由于时间过近,影像过于清晰,因而无法立即在梦中呈现。
许多不愿承认梦里梦外间存在紧密联系的学者,也都惊讶地发现,当某种强烈的情感占据脑海时,相关的影像并不会马上在梦里呈现。只有当梦者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这种情绪后,影像才出现。因此,一般来说,当亲人离世后,梦者仍然陷于巨大的悲痛中,因而并不会马上梦见逝去的亲人(德拉格)。但赫拉姆小姐在最新的研究中却收集了有关这方面的反例。她认为,关于这一问题,存在着心理个别性差异。
梦中记忆的第三个特征最特别,也最难理解,即对再现素材的选择。梦用以再现的素材,和清醒意识时不一样,不仅限于值得回忆的事,还包括了那些最无关紧要、最不值得回忆的小细节。下面我引用几位学者的话,他们对此现象都表现出强烈的惊奇。
希尔德布朗特:“最特别的是,梦并不会选择那极为重要的、难以触及的素材,也不会选择头天经历的具有强烈情感和意愿的事。而会选择一些无关重要的体验,一些最近发生的,或很久以前经历过的无谓琐事。家中亲人过世的噩耗令人痛不欲生,深夜难以入睡。但在梦中,却完全没有反映。直到醒来的一刻,才又悲从中来。相反,一个前额长疣子的过路人,自其擦身而过以后,我们便再没有想起过,竟会出现于梦中。”
斯顿培尔:“我们通过分析梦例发现,梦的素材虽然是来自头天或前天的体验,却都是发生后立即被遗忘的、毫无价值的琐事。像是无意中听来的谈话,别人某个不经意的动作,或是对某人、某事一闪而过的想法以及我们读过的零星文段,等等。”
赫夫洛克·埃利斯:“我们在清醒意识下最深沉的情感、日思夜想的问题,不会立即出现在梦里。即便梦见了刚刚发生的事,也都是些最不起眼、刚一出现即被遗忘的生活琐事。而睡得越沉,心底的画面也就越容易被唤醒。”
关于梦的记忆特性这一问题,宾兹对于自己曾经支持的观点提出了新的疑问:“普通的梦都存在以下几个类似的问题:为什么我们不会梦见头天的记忆,而是毫无征兆地梦见更为久远,甚至早已忘却的记忆?为何在梦中重现的总是毫无意义的琐碎记忆,而受到最强烈冲击的那部分记忆细胞却始终沉寂、麻木,直到其于清醒意识下受到新的冲击时,才会复苏?”
很明显,梦尤其偏爱日常生活中那些因无关紧要而易被忽略的小细节,这也往往令我们忽略了梦对于现实世界的依赖。或者说,很难通过个别梦例来佐证这种依赖。惠顿·卡尔金斯小姐通过研究分析自己和身边朋友的梦例后发现,11%的梦都与梦外生活无明显联系。但希尔德布朗特则认为,只要投入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追踪梦的来源,那么所有的梦最终都能得到解释。这一观点显然是正确的。当然,他也把这项研究称为“最乏味、最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这会让我们不停地从遥远尘封的记忆宝库中,探索出毫无价值的琐事,并唤醒那些早已沉睡的记忆,让我们不断想起种种刚一发生即被抛诸脑后的小事。这位极具洞察力的学者觉得,该项研究毫无前景,并就此止步。对此,我深感遗憾。因为他本可一举解开梦之谜团,在析梦的道路上扬帆远航。
对于任意一种记忆理论而言,梦的记忆功能无疑都具有最重要的意义。它使我们懂得,“心里所拥有的画面不可能完全遗落”。或如德尔贝夫所言,“toute impression,meme la plus insignificante,laisse une trace inalterable,indifiniment susceptible de reparaitre au jour”。[12]从其他许多精神病理现象中,也可得出这一结论。让我们姑且记住梦的这种非凡记忆力吧。后文将提及一些梦的理论,即用我们所遗忘的部分记忆,来解析梦的荒谬性和无序性。从这些理论中,我们将愈加强烈地意识到其矛盾性。
我们可将梦归属为一种记忆,或将其视为具象的再现,甚至夜里也不休止。这便是梦的最终目的。此理论与皮尔泽的理论相同。他认为,做梦的时间与梦的内容之间有既定的联系。在深度睡眠期,梦会重现属于遥远过去的记忆;破晓时分所做的梦,则是近期记忆的再现。但由于梦处理待忆素材的方式不同,因此这一理论从一开始便不成立。斯顿培尔正确地指出了同一段经历不可能在梦中重复出现。确实,当梦朝着某一方向开始以后,接下来的线索很可能就此中断,画面不再继续,而以其他形式继续,或被一些全新的画面所替代。梦只做片段式的重现,这是目前梦理论所依据的准则。但仍然存在例外,某些情节会完整地再现于梦中,与我们最初经历时一样。德尔贝夫记录了他一位同事的梦例。在梦中,重现了他奇迹般逃过一场惊险车祸的经历,所有细节都与现实中经历的完全一致。科林小姐提及的两个梦,也是完全再现了头天的经历。在后面的章节中,我也会描述自己的一个梦例,梦中分毫无差地重现了我儿时的经历。[13]
三、梦的刺激与来源
常言道:“梦来自肠胃。”这句俗语很好地解释了何谓梦的刺激与来源。其道出了一个观点,即梦是睡眠受到外界干扰的产物。我们在睡眠中若没受到干扰,就不做梦。梦是对干扰的反抗。
在有关梦的文献中,关于其刺激因素的讨论占了很大比重。但显然,只有当梦成为生物学研究对象后,这一问题才会表现出来。古人视梦为神赐之物,因而无须探寻其刺激因素。对于他们而言,梦源自神谕或魔力。梦的内容是当时人类在其特有知识和意图下的产物。然而,当梦被纳入科学范畴后,立即就出现了一个疑问:梦的刺激因素是单一的,还是多重的?这一疑问引起了人们进一步的思考:梦的解释究竟属心理学范畴,还是生理学范畴?多数学者认为,在睡眠中因受到干扰而产生的梦,其诱因是多样的。生理及心理的刺激都可能成为梦的刺激因素。而在梦的各种刺激因素中,哪些因素更为重要,以及如何根据各因素的重要性进行排序,学界存在着较大的分歧。
一般来说,梦的刺激因素可归结为以下四种(也可作为梦自身的分类):
(1)外在(客观)感官刺激;
(2)内在(主观)感官刺激;
(3)内在(器官)生理刺激;
(4)纯心理刺激。
1. 外在感官刺激
哲学家斯顿培尔关于梦的著作,一次又一次地成为我们析梦之路上的明灯。其儿子小斯顿培尔出版了一本对一般感觉缺失症患者以及部分高级感官麻痹症患者的著名观测记录。小斯顿培尔通过观测发现,当连接外界仅有的感官通道被关闭时,患者便会沉沉睡去。而在我们即将入睡时,同样会努力创造出与此相似的状态:紧闭眼睛这一最重要的感官通道,然后尽可能使其他感官免受外部的刺激。如果外部刺激已经存在,则尽力免受其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即便这一切努力不能尽善,我们也会渐渐入睡。我们无法将感觉器官完全隔绝,也无法完全去除其自身的兴奋性。因此,一旦外部的刺激变得更为强烈,我们就会立即惊醒。这一事实说明,“即便在睡眠中,我们的思想仍然与外界保持联系”。熟睡中所接受到的感官刺激很容易成为梦的来源。
这类感官刺激大量存在着:从适于睡眠或偶尔适于睡眠的必然刺激,到会令人惊醒的偶然刺激。例如一道射向双眼的强光,突然传来的噪声以及刺鼻的异味。我们熟睡时,一些无意识的小动作可能会让身体的某个部位暴露在外,因而感觉到寒冷;换个睡姿,可能会产生被压迫或被碰触的感觉;夜里被蚊虫叮咬时,可能同时刺激着身体的多个感官。研究人员在对一系列梦例进行分析后发现,感官刺激与部分梦境内容竟高度一致,因而可以将这些外部刺激视为梦的来源。
下面我将引述几个杰森收集到的梦例。这类梦或多或少都源于偶然的客观感官刺激。我们听到的每一种模糊的声音,都会引起相应的梦境:雷鸣让我们置身战场,鸡啼在梦中会变成恐怖的尖叫,“嘎吱嘎吱”的开门声让我们梦见盗贼入屋。夜里,如果毯子滑落到地上,我们会梦见自己裸身走进水里,或坠入水里;斜躺在床上,双脚伸出床外,会梦见自己站在悬崖边,或坠入深渊;头偶尔滑到枕下,会梦见自己头顶悬着大岩石,眼看要被砸个粉碎;体内的精液若积得太多,则会引起色情之梦;身体某处疼痛,会梦见自己被虐待、恶意攻击或负伤。
梅尔(哈德,1758,33页)曾梦见自己被几个男人摔在了地上,大脚趾和第二趾间插了一根木楔。他惊醒后发现,自己的两个脚趾间夹了根稻草。根据亨宁斯的记载(魏玛,1748,258页),梅尔还记录过:“如果睡衣太紧勒着脖子,会梦见自己被施以绞刑。霍夫包尔年轻时,有一次梦见自己从一面很高的墙上摔了下来。他醒来后发现,原来床架垮了,自己真的摔到了地上。格雷戈里有一次在脚上放了个热水瓶子,睡着后梦见自己登上了埃特纳火山,在山顶被地面烫得够呛。有这么一个人,头上被烫起水疱后,梦见自己被一群印第安人剥头皮。还有一个人,由于身上的衣服不大干,于是梦见自己被人拽着拖过一条小溪。一位痛风的患者会梦见自己正接受审讯,被严刑逼供、受尽折磨(麦克尼什)。”
若对梦者施以系统的官能刺激,并产生与这些刺激相对应的梦,那么就可以证实,梦的刺激与梦内容之间具有相似性。麦克尼什表示,基隆·德·布沙连格斯已进行过这一实验:“夜里,他让膝盖外露,于是梦见自己坐邮政车外出。他指出,在这个梦里,梦者能够清楚地感受到,在夜晚的车上,自己的膝盖有多冷。而在另一个实验里,他让自己的后脑勺外露,于是梦见自己参加一个露天的宗教仪式。在他居住的国家里,人们除了参加露天宗教仪式以外,平时都习惯把头遮盖起来。”
莫里对由自己引发的梦进行了新的观测(其他许多实验都没有成功)。
1. 用羽毛轻拂嘴唇和鼻尖——梦见正承受最痛苦的折磨。例如,脸上敷了一层沥青膜,然后连脸皮一起被撕掉。
2. 听钳子磨剪刀的声音——在梦里,听见了铃声,接着是人群的骚动声。梦者被带回到1848年的革命岁月。
3. 闻古龙水的香味——梦见自己在开罗约翰·玛丽·法琳娜的店里,接着出现了许多奇幻的历程。但睡醒后,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4. 轻捏脖子——梦见自己起了水疱,还想起了儿时给自己治病的那位医生。
5. 热铁靠近脸部——梦见司炉[14]闯进屋里,强迫居民把双脚插入火盆中,抢劫钱财。接着阿布朗特公爵夫人走进屋里,而自己是她的秘书。
6. 滴一滴水到前额上——梦见自己在意大利,正大汗淋漓地喝着奥维托白酒。
7. 烛光透过一张红纸照在脸上——梦见天气闷热、雷声轰鸣,接着是一场自己曾在英吉利海峡见过的风暴。
赫维、韦安特及其他许多学者都曾做过自行引发梦境的实验。
许多学者都注意到梦的这一惊人能力,即把外界突如其来的影响融入其内在的结构中,并逐渐产生一种灾难性的结局(希尔德布朗特)。“在少年时代,”希尔德布朗特记载,“我有时会把闹钟设在早上某个特定的时间闹铃。闹铃声无数次进入我的梦里。梦很长很长,和铃声有联系,仿佛专为铃声而设。伴随着铃声,梦出现一个适宜且合乎逻辑的高潮,并最终走向一个预定的结局。”
在此,我引述三个这类闹钟的梦,分别来自不同的刺激源。
沃尔克特记载:“一位作曲家曾梦见自己在课堂上,正向他的学生讲解着什么。讲完后,他问其中一个男孩:‘你听懂了吗?’男孩大叫着说:‘oh,ja’(‘哦—是—的!’)!他听了后很气愤,斥责男孩不应该大声叫嚷。但这时,全班都在大叫‘orja’(‘哦——’)!接着大叫‘eurjo’(‘啊——’)。最后是‘feuerjo’(‘失火啦,救火啊’)。这时,他醒了,听见街上传来火警声。”
加尼尔引述拉德斯托克的记载:拿破仑一世有一次在马车里睡着后,被一阵爆破声惊醒。他跳起来大叫:“我们遭暗算啦!”当时,爆破声把他带回到了澳大利亚战场。他梦见自己正横渡塔格里蒙托河。
莫里曾做过一个有名的梦:当时,莫里卧病在床,他的母亲守在床边。莫里梦见自己回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那段恐怖的岁月。他目睹了一些可怕的杀戮场面,然后被带上法庭。在法庭上,他见到了罗伯斯比尔、马拉、富奇丁维勒,以及那段时期里所有的悲剧英雄。莫里得为自己辩护。在经过一些模模糊糊的场景后,他梦见自己被处以死刑:他在人群的簇拥下,被带到了行刑地点。走上断头台后,被刽子手绑在了断头砧板上。砧板翘起,铡刀落下。他感觉到自己尸首分离,在惊恐中醒来。他醒来后发现,床头板掉了下来,正好打在他的颈部,与梦中铡刀所落的位置一样。
这个梦使格洛雷因与埃格尔在《哲学杂志》上演了一场有趣的争论:梦者能否以及如何从感知外界刺激到醒来这短暂的瞬间,将如此大量的梦境汇聚到一起?
从上述梦例可以看出,在所有梦源中,客观刺激源是最稳定的,也是外行人唯一能够了解的。一位受过教育但对梦领域了解不多的人,当被问及梦的起源时,他必定会列举那些被解释为源于可认知的客观刺激的梦例。但科学并不会就此止步。我们通过进一步的研究观测发现,在梦中,影响梦境的刺激源并非以其真实的形式出现,而是由某种相关的意象取代。莫里认为,刺激源与梦境间“une affinite quelconque mais qui n'est pas unique et exclusive”。[15]在读了希尔德布朗特的三个“闹钟梦”后,你也许会问为什么随意一个刺激源,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梦境。而且产生的是这三个,而不是其他别的梦境:
“第一个有关钟声的梦:春天一个美好的早晨,我正悠闲地漫步,穿过绿色的草地,一路来到邻村。在那儿,我看见许多村民穿戴光鲜,臂下夹着一本赞美诗,正赶往教堂。我记得,当天是星期天,教堂马上要开始做礼拜了。我决定参加,但由于天气太热,因此我想,还是待在教堂外的庭院里,等凉快一些再进去。我正读着几篇墓志铭时,看见教堂司事爬上了塔顶,准备敲响上方塔顶的小钟,礼拜即将开始。小钟先是一动不动,接着开始摇晃。突然,我听见钟声清脆、响亮地在上空回荡。这时,我醒了,发现梦中的钟声来自我的闹钟。”
“第二个有关钟声的梦:一个明朗的冬日,街道铺了厚厚的积雪,我应约前去滑雪橇。我等了好一阵子,才被告知雪橇就在门边上,于是准备进雪橇。我穿上了毛皮外套,往雪橇鞋里塞进了暖脚器,然后坐上座位。但刚要出发,又被耽搁了一阵子。最后,缰绳开始不住地抖动,马终于跑了起来。雪橇上的铃铛使劲晃动着,铃声响了起来,演奏着熟悉的乐曲。铃声越来越大,突然划破了轻柔的梦境画面。我醒过来后,发现又是闹钟那刺耳的响声。”
“第三个有关钟声的梦:厨娘捧着一大叠餐碟穿过走道,来到了饭厅。她手上的陶瓷碟子摇摇欲坠,看得我心惊肉跳。‘小心!’我大声喊道,‘你别把碟子都打烂了!’得到的自然是‘放心吧,我天天这么捧的’之类的回答。我的目光继续焦急地追随着她,紧盯着不放。果然,碟子掉到了门槛上,滚落四处,碎得稀里哗啦。但我很快发现,这些乒乒乓乓的声音实际上并非碟子打碎的声音,而是铃声。伴随着阵阵铃声,我醒了过来,发现又是那个尽职的闹钟。”
对于梦为何会歪曲客观感官刺激本质这一问题,斯顿培尔和冯特有着相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在睡梦中,内心对于外部刺激的反应是复杂的,并且受幻觉的扰乱。一个感官影像能够被我们认知,并被我们准确地解析——也就是说,若影像强烈、清晰可辨,并且有充足的时间传至大脑,那么其所属的记忆群就可根据我们早前的经历,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但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我们则无法识别产生影像的客体,从而产生幻觉。“一个人在空旷的原野上行走,放眼望去,觉得远处隐约有一个物体。他可能首先判断那是匹马,再走近些,会觉得那是头静止不动的母牛,最后发现,其实是一群人坐在地上。”睡眠时,大脑从外界接受刺激后所产生的影像,就类似这种模糊观物的情况。当影像产生过多或过少的记忆画面时,模糊间我们就会出现幻觉,并对画面产生一定的心理意义。由此,在记忆所有可能的范围内,会出现相应的画面,所有相关的联想、联系都被调动起来。再次引用斯顿培尔的话来说,也就是一切皆无定数,任由思想随意驰骋。
在此,我们面对两难选择:一方面,我们承认,事实上无法追踪梦形成的法则,因而也无须进一步探索,由感官影像所产生的幻觉是否还取决于其他因素;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假定,入侵睡眠的客观感官刺激作为一种梦源,在梦的形成中只起了有限的作用。而其他因素才真正决定了梦唤醒何种记忆影像。在仔细分析了上文详细引述的莫里实验后,你们确实可能提出异议,认为莫里的研究只追踪了梦源中的一个元素,而其他的梦由于内容与此无关,而且过于复杂,因此无法凭借单一的条件进行解析。也就是说,梦的解析必须与所提及元素相对应。事实上,当我们发现梦中的影像有时候被冠以最离奇、最不着边际的解释时,也许会开始怀疑幻觉论以及客观影像塑造梦的能力。对此,西蒙记录了一个梦例。在梦里,他看见几个巨人[16]坐在饭桌旁,并且清楚地听见巨人上下颌发出可怕的咔嚓声,像是在咀嚼食物。醒来以后才知道,原来是马从窗前奔驰而过时,马蹄发出的咔嚓声。在这个梦例中,如果没有梦者最后的揭晓,那么对该梦的解释很可能就是,马蹄声把记忆区里有关《格列佛游记》的记忆(在巨人国居住的经历,以及对善良的马形人的回忆)唤醒。难道记忆区对梦境的选择不能由客观刺激源以外的其他因素产生吗?
2. 内在(主观)感官刺激
尽管存在许多反对的声音,但我们还是得承认,客观的感官刺激作为梦的制造者,其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但就其本质及发生频率而言,这类刺激似乎还不足以解释所有梦的画面。这表明,我们应当寻找其他类似的梦源刺激。我不清楚是谁首先提出,应在考虑外在感官刺激的同时,也考虑内在主观刺激这一观点。但最近在许多有关梦的病理学原因的讨论中,确实或多或少都提到了这一点。“我认为,”冯特说,“清醒意识下我们所熟悉的视觉、听觉等主观感觉,都在梦的幻觉中发挥了重要的重用。像是黑暗中看见的一团亮光,耳朵听到的铃声、嗡嗡声等,尤其是对视网膜的主观刺激。这解释了为何梦总是利用大量相似或相同的客体,来蒙骗我们的双眼。因而我们看见眼前展现的,是数不清的小鸟、蝴蝶、五光十色的露珠、花朵,等等。这是在黑暗中,进入我们视觉的光亮尘埃所呈现出的幻象,其所包含的许多小亮点形成了独立的影像,并嵌入我们的梦中。由于光点具有流动性,因而我们感觉这些影像是活动的。这可能就是梦偏好各种动物影像的原因。由于动物的形体具有多样性,因而梦能够充分发挥其主观的臆想。”
作为梦的来源,主观感官刺激具有明显的优势:它们与客观刺激不同,完全不受外界事物的影响。可以这么说,这类梦随时都可以进行解析。但与客观刺激相比,其不足之处在于,通过实验和观测,能够确定客观刺激对梦的引发作用;但要验证主官刺激对于梦的引发作用,则非常困难,或者说根本无法验证。要证明主官官能刺激引发梦的能力,最有力的证据即所谓的睡前幻像,约翰·缪勒将其描述为“幻视现象”,即许多人在熟睡以后,常会看见的生动、易变的图像。这些图像在人们醒来,睁开双眼后,依旧能够在脑海中保留一段时间。莫里经常能看见这种画面,他在做了系统的研究后发现,幻视现象与梦境有关,或者完全一致。该理论已经得到约翰·缪勒的证实。莫里认为,要产生幻视现象,梦者必须具备一定的心理被动性,处于完全放松的状态,并且全身心投入。一个人无论心情如何,在昏昏欲睡了一段时间后,都会出现幻视。过了一阵子后,可能又会醒过来。这样反复多次,直至最终完全熟睡,幻视现象才会终止。莫里认为,如果一个人出现幻视后很快就醒过来,那么梦中的画面很可能就是他睡着以前所看见的幻视影像。莫里在一次昏昏欲睡时,看见了一些面部扭曲、毛发奇特的怪诞影像,在睡着后,影像依旧挥之不去。醒来后他想起,这些影像曾在梦中出现过。另一次,莫里由于节食正饿得发慌,在快睡着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碟子,还有一只拿着叉的手,正从碟子里拿吃的。睡着后,他梦见自己坐在摆满丰盛食物的饭桌旁,还听到刀叉清脆的撞击声。还有一次,莫里在入睡前感觉双眼又涩又痛,在睡前幻视中,出现了显微镜下的小字,他非常努力地逐字辨认。一小时后,他醒过来,记起自己在梦里费力地看一本翻开的书,书上的字非常小。
不仅存在幻视,还存在幻听,某些词语、姓名会出现在睡前幻觉中,而后又出现在梦中,就像歌剧中的序曲一样。
一位幻视现象的新近研究人员g.特朗布尔·莱德,采用了和约翰·缪勒以及莫里同样的方法进行研究。通过实验,他已成功使自己在渐渐入睡2~5分钟后,突然自我唤醒,但不睁开眼睛。这使得他能够将逐渐消失的视网膜感觉,与保存在记忆中的梦境进行对比。他表示,每一次实验都能发现二者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可以这么说,视网膜自主接收的亮点和亮线,成为梦境影像的轮廓。例如,在梦里,他仔细阅读面前一行印刷清晰的字,相对应的是视觉感受到与之平行的一行亮点。或者,用他自己的话说,在梦里清晰可辨的一页书,醒后随着视网膜感官的消退,逐渐变成模糊的影像,仿佛透过一张纸上的小洞,看下面书上印刷的字。莱德认为,并非要低估大脑中枢这一核心元素在该现象中的作用,但留在我们记忆中的所有梦境影像,全都是以视网膜刺激这一内在条件为基础的。这一理论尤其适用于在黑暗的房间里,刚一入睡就立即做梦的情况。而清晨快醒时所做的梦,则是由室内渐渐亮起的光线刺激双眼引起的。不断变化的自发光源刺激视网膜所产生的幻象,正好与我们梦中出现的不稳定影像相对应。如果我们赞同莱德的观点,就不可能低估主观刺激源对梦的作用。如我们所知,它是我们梦中可视影像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其他相关的感官,除了听觉以外,相对而言都不那么稳定,也没那么重要。
3. 内在(器官)感官刺激
如果我们从体内机能组织而非外界追踪梦源,就会发现,当体内所有器官都处于健康状态时,我们根本不会感觉到它们的存在。只有当其处于我们称之为“兴奋”或是“疾病”的状态时,其产生的痛苦感觉才会被我们感知。因此,必须将其与因外界刺激所引起的兴奋与疼痛感同等对待。例如,斯顿培尔通过一个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子表明,“睡眠时,心灵对于肉体的感知会比清醒时更深、更广。心灵被迫接受源自身体各部位及躯体变化刺激所引起的影像,这在清醒时是感觉不到的。”甚至连亚里士多德也认为,梦会让我们注意到清醒时无法察觉的初期病症(这得多亏梦中出现的影像都被强烈地夸大了。部分医学专家必然不相信梦的预言性,但就其对疾病的预测而言,至少还是具有一定意义的。)[西蒙及许多早期学者][17]。
古希腊人认为,梦具有神谕的能力,能指引患者获得康复。患者前往阿波罗或爱斯库拉皮厄斯神庙进行各种仪式,沐浴净身、梵香驱邪,调动出亢奋的情绪,然后躺在庙宇里一张祭品公羊皮上。渐渐睡去后,患者会梦见自己正接受治疗。当然,在梦中只看见有关治疗的最初形式,或是一些象征性的影像,而后由术士进行解析。
若想进一步了解希腊人有关梦中治疗的更多信息,可查阅莱曼、鲍珂莱勒克、赫尔曼、博丁格、瓦特·劳埃德的《磁学和古代催眠术》(伦敦,1877年)以及多林格的《异教和犹太教》。
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梦具有诊疗作用的确凿例子。下面是蒂茜引述阿蒂古记载的例子(《梦的符号学价值》):一位43岁的妇女,多年来身体都很健康,但最近总做很焦虑的梦。她到医院检查后才知道,是心脏病初期。最终,她死于此病。
我们在大量的梦例中发现,内部器官的严重错乱是梦的最明显诱因。普遍认为,患有心脏病或肺部疾病的人,会频繁出现焦虑的梦。确实,梦的这一功能已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可,在此,我也非常乐意再多介绍几部这方面的文献:拉德斯托克、斯皮塔、莫里、西蒙、蒂茜的著作。蒂茜甚至认为,不同的患病器官会呈现出各不相同的梦境。心脏病患者的梦通常非常短,梦者在恐惧中惊醒,梦境总是围绕死亡,充满恐怖的氛围。肺病患者会梦见自己窒息、被挤压或在飞行,他们大都有类似的梦魇。顺便提一下,伯纳在这方面的实验已取得成功:他利用嘴和鼻孔在被封闭的状态下,脸朝下俯卧,从而成功地引发了梦魇。消化功能不良者在梦里既会出现享用美食的快感,也会有恶心的感觉。最后是性冲动引起的梦,相信大家都很熟悉这一体验。性梦是“内在器官感官刺激梦”这一理论最有力的证明。
另外,我们在研究了有关梦的文献后会发现,许多学者(如莫里、韦安特)都是由于自身所患疾病对梦境产生了影响,才投身梦的研究的。
虽然上述事实毋庸置疑,但对于这一梦源的增加,并不如我们想象中的重要。毕竟梦是发生在健康人身上,是每晚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一种现象。显然,患病的器官并非致梦的一个必要条件。而我们要研究的,并不是某些特殊梦的来源,而是普通人日常梦的诱因。
我们只要再前进一步,就能发现比上述更为丰富的梦源,而且取之不尽。如果能够确定体内患病器官是激发梦的一种来源,并且承认睡眠时,大脑所接收的刺激源能从外界转移到体内。那么我们就能够推断,体内器官即便不处于疾病状态,也同样能接受刺激,并设法转化为梦境影像,继而投射入我们的脑中。在清醒状态下,一般感官的正常感受力是模糊的,只是一种最本能的感受力(医学人员认为,这是体内机能系统各司其职的结果)。但在夜里,同一感受力则会发挥更强大威力,并通过其各组成部分所发挥的作用,从而成为激发梦境意象最丰富、最普遍的来源。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接下来的工作,便是探究体内机能刺激向梦境意象转化的法则了。
这一理论最受广大医学学者的欢迎。我们对人体内在本质(蒂茜称之为“内脏自我”)认知的模糊性,与对梦来源认知的模糊性极为一致,以致二者间的关系密不可分。“人体内在器官感官对梦起作用”这一理论之所以吸引医学人员,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梦与神经紊乱在临床表现上具有许多相同点,这有利于将二者结合起来进行病理分析。而且对一般机能大范围感官变化的研究以及对源自内部器官感官刺激变化的研究,与对精神病诱因的研究一样,具有深远意义。无怪乎部分学者把这一理论作为独立的课题进行研究了。
许多学者都追随叔本华于1851年的思路。他认为,我们对宇宙万物的认知,来源于大脑对外界影像在一定时空、因果模式中的再塑。白天,源自内在器官以及交感神经系统的刺激,尽最大努力对我们的心境施展难以察觉的影响。而夜里,当白天对我们产生巨大影响的外在影像退去时,源自内部的影像则被推至前台。这就像我们在夜里听见的潺潺流水声,白天则湮没于喧嚣嘈杂中。但我们的大脑除了能够本能地将这些刺激源转化为占据时空,并遵从因果关系的事物外,还能做出何种反应?——梦便是由此而生。因此,施尔纳及后来的沃科尔特,都致力于发掘更多身体感官与梦境图像间的紧密联系。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将留在有关梦理论的章节中再详加论述。
精神病学家克劳斯在进行了一项独特的逻辑分析后发现,梦的来源与精神错乱、妄想症的来源可归为同一因素,即“机能确定感官”。他认为,体内所有的器官都可能成为梦或者妄想的触发器。机能确定感官“可以划分为两类:(1)总体感官——影响整个机体系统;(2)具体感官——存在于营养体内最重要的系统中。又可划分为五类:1肌肉的;2气息的;3胃部的;4性的;5非重要的外在感官。”
对于梦境源自体内感官这一理论,克劳斯做了如下分析:被唤醒的感官遵循一定的法则,能够唤起与之相关的意念与图像,并连同这些意念与图像,形成一个有机结构。而此时,意识便能一反常态地感觉到其存在。意识虽然无法感知感官的存在,却能够完全感知伴随其而来的意念。这便是长久以来始终无法解释的误区。
体内机能刺激梦的形成这一理论已被普遍承认,但对于其所遵循何种法则,却存在不同的观点。以躯体刺激理论为基础对梦进行解释,梦的起源可回溯至诱发性机能刺激这一问题。我们若不接受施尔纳提出的析梦法则,则无法解释为何体内机能的刺激源只出现在梦中。
然而,对于各式被称作“典型”的梦,对其所做的解释还是会出现某种一致性。因为虽然无数人做过这类梦,但梦境内容大致相同。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高空坠落,掉牙齿,在空中飞翔以及因裸体、衣着暴露而感觉尴尬的梦。斯顿培尔认为,最后这种情况被认为仅仅是由梦者的感知所引起。梦者睡着后,由于掀开了盖在身上的被子,因而出现了这个梦境。掉牙齿的梦则被解释为“牙齿受到刺激”,但不一定指病痛的刺激。斯顿培尔表示,飞行的梦是当胸腔的皮肤感官陷于无知觉状态时,大脑利用大量的影像诠释肺叶上升、下沉时所产生的一定量刺激。而肺叶这种上下运动引起的感官则产生了飞行的梦。从高空坠落的梦境被认为是因睡觉时胳膊往下垂,或是本来曲着的膝盖突然伸直了所引起的。处于无意识状态的皮肤感官突然受到压力后,由此转变为有意识的感官,这种从无意识到有意识的转变在梦中则表现为坠落(斯顿培尔)。这些貌似非常合理的解析具有其自身缺陷,即这组或那组的机体觉要随时从心理感知中出现或消失,直到可为梦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为止。在后面的篇章,我会继续讨论这类典型梦例及其来源。
西蒙对比了一系列类似的梦例,试图找出机体觉对其引发之梦的影响规律。
他认为:“熟睡时,通常在情绪表达时才发挥作用的机体感官,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进入兴奋状态,那么梦也会出现包含这一情绪的意象。”另一规律是:“在睡眠时,如果机体感官处于活跃、刺激或是干扰状态,那么梦也会出现与之相对应的意象。”
莫里·沃德已着手以单一生理个体作为实验对象,证明物体感官刺激对梦形成的作用。他通过不断变化梦者的肢体,来对比每一种变化下所出现的不同梦境。具体记录如下:
(1)梦中肢体的位置与现实中的位置相对应。例如,我们梦见四肢静止,实际情况也是如此。
(2)梦见四肢在活动,梦中的某个姿势往往就是现实中的姿势。
(3)在梦中的姿势可能由他人造成。
(4)梦见自己受质疑的动作被阻止。
(5)在梦中,任何奇怪的姿势都可能以动物或是怪兽的形态出现,这往往是一种比拟形态。
(6)在梦中,某个肢体动作会产生与之相关的意象。例如,动动手指,则会梦见自己在数数。
可见,即便体内机能刺激理论也无法完全排除梦对影像选择的随意性。[18]
4. 心理刺激源
在研究梦与清醒意识间的关系及梦的起源时,我们发现,古往今来,大多学者都认为,人们梦见的是他们日常生活中所做的事,以及在清醒意识下最感兴趣的事。人们从梦外延续到梦中的感兴趣之事,不仅是联系梦境与生活的心灵纽带,也是梦的起源,其重要性不可低估。如果将其与睡眠中忽然变得活跃、有趣的刺激源相结合,就足以解释所有梦境的起源了。但也存在反对的声音,认为梦境并非梦者白天感兴趣之事。我们大多数情况下所梦见的事物在日常生活中从未引起过我们的注意,其刺激源只存在于梦中。因此,在对梦进行分析时,我们得时刻提醒自己,对于所做的结论,要用“通常”“一般来说”“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措辞,不可否认例外的存在。
如果清醒时感兴趣之事,加上熟睡时的内、外刺激源,足以涵括所有的梦因,那么我们就可对梦中所有元素的起源给予一个满意的解释。届时,梦来源的问题将得以解决,留待我们继续探索的,只剩下区分在个体梦中,心理因素及肉体刺激所起的不同作用了。但事实上,我们无论如何都仍未探索出这样一种析梦的完美答案。而所有试图觅得这一答案的人最终都会发现,总有一些(通常是很大一部分)梦元素的起源是无法追踪的。作为一种梦的心理来源,白天感兴趣之事明显不具备如此大的影响力,足以让梦者将清醒时的活动继续带入梦中。
迄今仍未发现梦的其他心理来源。因此,在所有析梦的文献中(施尔纳的作品除外,这留待以后讨论),每当探究最具特色的梦境影像来源时,都会出现极大的漏洞。面对如此窘境,大多学者都采取尽可能低估心理因素对梦产生所起的刺激作用,因为心理因素最难掌控。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将梦因分为两大类:神经刺激引起的梦以及有关联想的梦。并认为后者专门负责影像的再现(冯特)。但有一个问题无法忽视:“这些梦的出现是否完全没有任何来自躯体刺激的因素?”(沃尔克特)。甚至连纯粹联想的梦,其特性也消失了?引述沃尔克特的话:“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纯粹联想的梦不再有任何来自有机刺激这样稳定的核心了,就连梦的核心也是松散的。想象的画面已经不受理性与思维的控制,不再与更重要的生理、心理刺激有关,完全丧失了自我控制能力,处于随意偏离轨迹的状态。”冯特也尽量降低心理因素对梦的刺激作用。他认为:“梦的幻象被视为纯粹的幻觉是不正确的。由于梦中的意象来自细微的感官影像,这些影像即使在睡眠中也不会熄灭。因此,梦中的影象很可能都只是假象。”韦安特对此表示认同,并在其基础上进行总结。他认为:“所有梦的意象最直接的来源都是感官刺激将其自身依附于再现的联想上。”而蒂茜又将对心理刺激源理论的压制提升至另一个高度:“les reves d'origine absolument psychique n'existent pas.”[19]“les pensees de nos reves nous viennent de dehors.”[20]
许多学者,例如卓越的哲学家冯特,都采取中庸路线,坚持认为大多数梦是肉体刺激与仍未被认知的以及人们在白天感兴趣的心理刺激共同作用的结果。
接下来我们会发现,当所有心理刺激源都被验证后,梦的成因问题就能得到解决。但同时,对于并非源自心理刺激的其他刺激源影响的过高估计,也不必感到惊讶。因为这些刺激源不但容易发现,通过实验轻易便能得到验证,而且梦的肉体刺激理念与现今精神病学界流行的思考模式相一致。脑部掌控躯体机能这一理论,确实被强调得最多。但事实证明,“心理状况独立于可论证的有机体变化之外,其表现是自发的”这一理论,对于当代精神病专家来说是一种恐慌,仿佛该理论会把我们带回自然哲学时代,或者回到心灵本质的形而上学时期。精神病学家不相信该理论,可以这么说,他们严格监控心理因素,决不允许其有一点自主表现力。这不过暴露了他们对于“生理与心理因素间,存在着稳定的偶发联系”这一事实表现得信心不足。研究表明,心理是表象的主要成因。随着这一主题的深入研究,总有一天,我们能由此觅得心理因素的有机基础。虽然就目前有限的知识而言,只能暂时止步,但绝不能因此而否认其存在。
四、为何睡醒后,梦会被遗忘
众所周知,梦会在早上渐渐退去。当然,梦境是能够被回忆起的。我们都知道,只有在醒来后,才能够回忆起梦境。但我们通常会认为,回忆起的梦境并不完整,夜里梦见的远比回忆起的要多。我们能够观察到,清晨生动的梦境记忆,在一天中如何逐渐消散,只剩下一些毫无意义的记忆碎片。人们往往意识到自己做梦了,却不知道梦见了什么。对于梦很容易被遗忘这一事实,我们早就习以为常了。而做了一夜的梦,早上醒来后,却完全想不起来梦的内容,甚至根本不记得自己做过梦。这看似荒诞,但我们都乐于接受。另一方面,梦隐匿于我们记忆中的能力,往往异常惊人。我曾经分析过部分患者的梦例:他们竟然梦见二十五年前或更早以前的事。我也想起自己曾经梦见至少三十七年以前的事情,而且对它一直记忆犹新。这些例子都非常特别,至今依旧无法解释。
斯顿培尔对梦的遗忘问题分析得最为透彻。显然,梦的遗忘现象极为复杂,斯顿培尔认为,其诱因并非单一,而是多重的。
首先,所有在清醒状态下引发遗忘的因素,也同样会引发对梦的遗忘。在清醒状态下,由于许多感觉和想法过于琐碎,或是根本无法带动我们的情绪,因此很快就会被遗忘。许多梦的影像也是如此。由于这些影像太过微弱,当周遭更强有力的画面被记起时,它们就会被遗忘。然而,梦中影像自身的强度,并非画面能否保存于记忆中的唯一决定因素。斯顿培尔以及其他学者(卡尔金斯)认为,梦中的影像不管多么栩栩如生,都可能在醒后被迅速遗忘。而残留于记忆中的影像,可能既模糊又毫无意义。另外,清醒时,我们往往容易遗忘那些只发生过一次的事,而更乐于记住反复出现的画面。但多数梦境却是只出现过一次的独特经历[21],这一特性会导致所有的梦全都走向被遗忘的结局。导致梦被遗忘的第三个原因更为重要。感觉、意象、想法这类事物要被牢记,很重要的一点是,它们不能孤立地存在,相互间应该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如果把一首诗里某些诗句的词打乱,再随机排序,那么这首诗就会变得非常难记了。“放置的位置合适,排序具有一定意义,词与词之间相互关联,整首诗就具有意义,轻易便能被记住,并且经久不衰地保存于脑海中。通常,杂乱无序的内容和无意义的内容一样,都是难以被记住的。”梦在多数情况下都不具意义,也毫无次序可言。就梦的本质而言,是否被记得对其自身结构并无影响。一般来说,梦会随时消失,因而容易被遗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些结论与拉德斯托克的观测并非完全一致。拉德斯托克认为,最容易被记住的梦通常是那些最奇特的梦。
斯顿培尔认为,源于梦与清醒间联系的其他因素,进一步促进了我们对梦的遗忘。梦在醒来后被遗忘的现象正是说明了这点。也就是说,梦很难从清醒意识中获取有次序的记忆,只能搜寻一些记忆的碎片,这就背离了我们清醒时的惯常记忆了。因此,梦这一成分在我们整个心灵中并未占据一席之地,也没有提供任何记忆辅助元素。“梦以这样一种方式,从心灵的底层逐渐上升,然后犹如天空中的浮云般,在心灵间飘荡。当第一阵苏醒的微风吹来,就立即烟消云散。”醒来后,五光十色的感官世界立即吸引了我们的全部注意力,几乎没有梦的影像能够抵挡得住。于是,它们犹如不见日光的点点繁星,在旭日初升时,便悄然退去。
最后,我们别忘了,大多数人其实并不关注梦,这也加剧了人们对梦的遗忘。若一个人在一段时间内坚持观测梦,或是对梦特别感兴趣,那么这段时间,他会比别人做更多的梦,也更经常、更容易记起这些梦。
波拉特列在斯顿培尔理论的基础上,增加了两个导致梦被遗忘的因素(班里尼引述),这上文已经列举过,即:
(1)梦里梦外一般官感的差异不利于相互的重现;
(2)梦中素材的无序排列,使得梦难以解释。或者说,在清醒意识下难以对梦进行解释。
因此,根据斯顿培尔的观测,即便存在上述这些导致梦被遗忘的因素,但对于特别的梦境,依然会保存在人们的记忆中。学者们在这个问题上一直不懈努力,力图找到梦的记忆法则,但最后都只能承认,梦的记忆仍是一个无法解开的谜团。梦中某些特别的影像,会引起人们迟来的注意。例如,早晨醒来已被遗忘的梦,在一天中的某些时候,当某件事情突然触碰到已被遗忘的梦境时,这些场景便又会被忆起(拉德斯托克,蒂茜)。但有关梦的记忆理论却惹来了非议,舆论极大地贬低其价值。他们质疑记忆是否把梦中的许多内容都删除了,存在脑海中的也许只是假象,而并非梦境。
对于梦境记忆的精确性,斯顿培尔这样说道:“清醒意识很可能会不自觉地篡改记忆中梦境的许多细节。一个人所回忆起的梦境细节,实际上可能并没有在梦中出现过。”
杰森也强烈支持这一观点:
“另外,我们不能忽略一个迄今都不为人所察觉的细节:当我们回忆一个梦的时候,对其所做的观测和解释往往都偏离实际。我们会不自觉地填补未被忆起的空白,使整个梦看起来有条理、有逻辑。但实际上,梦很少或者说完全不会像我们所记忆的那样具有连贯性。甚至连最信奉真理的人在描述梦境时,也免不了会进行一定的夸大,或者添油加醋。人类的大脑总是喜欢对事物进行联想,因此面对不合逻辑的梦时,总会设法在一定程度上将遗落的线索填补上。”
虽然埃格尔斯肯定是独立进行研究的,但其观点却像是对杰森理论的解说:
“……l'observation des reves a ses difficultes speciales et le seul moyen d'eviter toute erreur en pareille matiere est de confier au papier sans le moindre retard ce que l’on vient d'eprouver et de remarquer; sinon,l'oubli vient vite ou total ou partiel; l'oubli total est sans gravite; mais l'oubli partiel est perfide: car si l’on se met ensuite a raconter ce que l'on n'a pas oublie,on est expose a completer par imagination les fragments incoherents et disjoints fourni par la memoire…… on devient artiste a son insu,et le recit,periodiquement repete s'impose a la creance de son auteur,qui,de bonne foi,le presente comme un fait authentique,dument etabli selon les bonnes methodes……”
斯皮塔也有类似的观点。他认为,只有尝试将梦境重现,才有可能重新整合散落四处的梦元素,使其变得连贯有序:“让相互平行的梦元素变得连贯,填补梦中欠缺的逻辑联系。”
既然我们只能依靠客观依据对记忆的可靠性进行检测,而梦是我们个人的经历,因此无法对其进行检测。但记忆又是再现梦的唯一方法,那么对梦进行回忆又有什么价值呢?
五、梦的心理特征
我们在对梦进行科学观测时,首先会假设梦是一种心理意识活动现象。但一个完整的梦对我们来说,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我们对其来源了解甚少,只会说“我做梦了”“我梦见……”对梦的这种“心理陌生感”从何而来?根据对梦源的解释,我们认为,进入梦中的那些素材,并非引发梦的因素。因为无论在梦里还是梦外,这些素材都是最普通的部分。我们可能会问自己,梦中的影像是否是由梦中心理意识活动的改变引发的?甚至还会认为,这一变化正是梦的心理特质。
费希纳对于梦里梦外基本差异的研究最为透彻,这一点无人能及。其总结出具有深远意义的理论,相关的研究收录在其著作《心理物理学纲要》中(第二部分,520页)。他认为:“无论是沉寂至临界点以下有意识的心理意识活动,抑或完全不受外界影响的涣散状态,都不足以解析梦中世界异于梦外世界的种种特征。”更确切地说,他认为,在我们的脑海中,梦境与现实占据着不同的区域。“如果无论熟睡抑或清醒,心理意识活动在脑海中占据着相同的区域,那么我认为,梦就只是梦外意念的弱度延续,只能作为梦外素材的形式存在。但显然,事实并非如此。”
费希纳一直没能够透彻分析这一心理位置变化的理论,而且据我所知,也没有其他人愿意追随他的脚步。该理论肯定不是大脑生理定位意义上的解剖学解释,也不是大脑皮层组织学分层理论。但如果该理论是把梦视为“一系列连贯相关的系统所构成的心理机能”,这一理论则颇具创意,而且定会有所成效。
其他学者都喜欢突出强调梦这样或者那样一些显而易见的特征,甚至将此作为进一步析梦的起点。
公平地说,梦的这些主要特征甚至在刚入睡时就会出现,可被定义为睡眠预示现象。希勒尔玛卡认为,心理意识活动以意念而非影像的形式出现,这是清醒状态清晰可辨的特征。但梦却以可视影像的形式出现,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睡眠的到来,自主意识会被部分阻碍,以非自主意识的形态出现,后者就属于这类影像。可自主控制的意识逐渐变弱,与之相关的可视影像渐渐出现——这便是梦的两个固有特征。而从心理分析的角度出发,我们得承认,这是梦的两个基本特征。至于睡前幻觉,我们已经知道,其在内容上与梦的影像完全一致。[22]
梦以一种压倒性的优势,通过视觉影像进行思考。但这并非唯一的形式,梦同时也会利用听觉影像以及在一个较小范围内利用其他感官影像。另外,许多事物在梦中与在梦外一样,只通过简单的思维或想象表现出来(也可能借助残余的语言形式)。然而梦的特征只是那些表现得像影像的元素,即更类似感知的非记忆意象。如果抛开幻觉的本质不讨论(这一论题对所有心理学家来说,都不陌生),可以说,所有权威的学者都会认为,是梦产生了幻觉。也就是说,梦利用幻觉代替思考。在这点上,视觉影像与听觉影像的表现完全一样。研究发现,我们入睡时听到的音符,会在我们睡着后转化为同一旋律的幻觉。一旦醒来,这一幻觉便让位于模糊的、不同性质的记忆意象。而当我们再次打瞌睡时,幻觉便又再出现。
从意念到幻觉的转化,并非梦境对于或多或少与之相应的清醒思维的唯一背离。在这些意象中,梦创造了一个情景,它代表着某些现实中的事物,用斯皮塔的话说,即梦将意念戏剧化。通常情况下(例外的情况需要特别验证),我们不承认自己做梦时是在思考,而是觉得在经历某些场景。也就是说,我们非常相信梦中的幻觉。只有认识到这点,才能够完全看清梦的这一独特特征。有评论认为,我们在梦中并没有经历任何事情,只是以“梦”这一独特的方式进行思考,并且只有当我们醒来后才会想起。正是这一特征使得真正的梦与白日梦区分开来,因为白日梦从来都不会与现实混淆。
梦的特征迄今已由布达赫概括如下:“对于梦的特征,我们认为:(1)由于我们能够感知幻想的产物,并把它们都视为感官活动。因此,心理的主观活动便以客观的形式出现。(2)睡眠终止了我们的自主性活动。因此,入睡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一种被动状态……当我们的自主意识力逐渐薄弱时,梦中的画面就出现了。”
接下来要解释一个问题:我们的大脑为何如此轻易便相信只在自主性活动终止以后才出现的梦幻觉。斯顿培尔称,关于这一点,心理表现正确无误,并且与其机制协调一致。梦的元素不仅仅是一种意象,而且是真切的心理体验,类似清醒意识下的感官体验。不同的是,在清醒意识下,大脑利用语言或其意象进行思考和想象。而在梦中,则以真实的感知影像进行思考和想象。另外,梦具有空间意识。在梦中与在清醒状态下一样,感官与画面仍与外界来往无碍。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对于梦中的画面与感知,我们也抱着与清醒时相同的态度。但如果熟睡后的大脑脱离了分辨梦里梦外感官认知的标准,从而使梦形成了错误的画面和感知,那么则无法对梦中的影像进行测试,以证实其客观性。另外,在梦中可任意互换的影像与不可任意互换的影像间的区分被忽略了。造成错误的另一个原因是,无法将因果法则运用于梦的内容中。简单来说,正是心灵对于外部世界的疏远,导致了其对于主观的梦中世界的信赖。
德尔贝夫用不同的论证方法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他认为,我们在熟睡时相信梦中画面的真实性,是因为我们与外界完全隔离了,因而没有其他画面作为参照。而并非因为我们在熟睡时,无法验证那些我们信以为真的幻觉。梦令我们觉得,梦中的一切能够被验证——虽然是在做梦,但在梦里,我们能够触摸,能够开口说话,还能看见鲜红的玫瑰……一切都是那么真实。德尔贝夫认为,除非醒过来(这是最好的办法),否则,并没有一个衡量是梦是真的有效标准。“当我醒来后,发现自己正赤裸地躺在床上时,就可以肯定,入睡与醒来时所经历的一切都是虚幻的。在熟睡时,我认为梦中的画面是真实的。这是因为在未入睡时,我习惯性地假想了一个可对照自我的外部世界。”[23]
如果说脱离外界正是梦的种种最显著特征的决定性因素,那么我们就得停下来,好好考虑一下布达赫的细微观测了。其研究点燃了睡眠心理状态及外部世界间的联系,同时又使我们不至于过高估计上述推论的重要性。布达赫说:“睡眠只能在大脑不受感官刺激的情况下产生……但感官刺激又不至于低至大脑对其毫无兴趣的程度。[24]一些感官影像甚至需要被用来镇定大脑。例如,磨坊主只有听着磨坊的咔嗒声,才能入睡。而习惯夜里点灯防贼的人,在黑暗中则无法入睡。”
“在睡眠中,心灵与外界相隔绝,并退出与外界的接触层……尽管如此,二者间的联系依然存在。如果一个人在熟睡时,没有听觉和感觉,只在醒来后才能听得见、感觉得到,那么他肯定永远不会再醒过来。以下这一事例清楚地说明了何谓感官连续性:唤醒我们力量的并非只是感官影像,还有感官与心灵之间的联系。一个无关重要的词不能唤醒梦者,但如果呼唤梦者的名字,他则会醒过来……因此可以说,甚至在熟睡时,各感官间也存在着心灵差异……一个人可能被已消失的感官刺激唤醒,只要这与意念中重要之事相关即可。在上述例子中,当男人点亮的灯灭了后,他便会醒过来;当磨坊停止转动时,磨坊主就醒了。也就是说,感官活动的停止致使梦者醒来。并且可以这么推断,这些感官活动早已存在于梦者的脑海中,只是其作用微乎其微,或者说让人放心,因而从未干扰大脑而已。”
这些反对意见绝非儿戏,即便置之不顾,也必须承认,迄今为止所考虑的梦的特征,都被认为因脱离了外部世界而无法完整地解析梦的独特性。否则,就能够把梦中的幻觉恢复成心理图像,把梦境恢复成思想,由此完成梦的解释工作。醒后将记忆中的梦重现,这正是我们目前所做的事。无论梦的重译工作最终是全部完成,抑或部分完成,梦依旧神秘。
再者,所有的学者都毫不犹豫地认为,梦外的可塑性材料到了梦中,还发生了其他更为深刻的变化。斯顿培尔记录了其中一种变化:“随着活跃的感官知觉和正常意识的中止,心灵失去了其感觉、渴望、兴趣和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感觉、兴趣和评价,这些在清醒时总是依附于记忆图像的心理状态,此时屈从于难于言明的压力,最终被中断了与图像之间的联系。而梦外的人、物、地点、事件以及动作这些感知图像,都纷纷孤立地再现。但这些感知图像无一具备心理价值,因此,只能依靠其自身元素,在我们的心中任意飘浮……”
斯顿培尔认为,心理价值因脱离外部世界而泯灭,由此出现的奇异影像被梦用来丰富我们的记忆。
我们发现,人在入睡后会丧失“思维主导力”这样一种心理意识活动能力。于是我们很自然能够想到,睡眠状态会蔓延至各心理机能,某些心理机能可能完全停止运作。在此,我们得考虑,其余的心理机能在这种环境下能否不受干扰,依然正常运作?我们不免会想,梦的独特性可能正是由于睡眠时心理意识活动受限引起的,而清醒后对梦的判断,则有助于证实这一观点。梦是不连贯的,能够毫不犹豫地容纳所有最矛盾的事物,承认所有不可能之事。它抹杀了梦外世界里的权威知识,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颠覆道德伦理的世界。如果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所作所为和在梦中一样,则会被认为精神失常;如果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像在梦中那样说话,或是大谈特谈梦中发生的事,则会被认为是傻子或白痴。因此,所谓“梦中的心理意识活动水平非常低”,特别是我们常说的“在梦中,高智力机能停止了运作,至少运作力大大减弱了”,似乎不无道理。
对于上述观点,许多学者的看法惊人一致(例外留待别处说明)。这表明,该理论直接对梦进行了明确的解释说明。对于梦的心理特征,我在上文引述了一系列学者(哲学家、医生等)的观点,下面是时候一一进行引证了。
莱蒙尼认为,梦的不连贯性是其独特的本质。
莫里同意其观点(参见《睡眠》,第163页):“il n'y a pas des reves absolument raisonnables et qui ne contiennent quelque incoherence,quelque absurdite.”[25]
据斯皮塔引述了黑格尔的观点:“梦毫无合理的客观连续性。”
杜加斯认为:“les reve,c'est l'anarchie psychique,affective et mentale,c'est le jeu des fonctions livrees a elles-memes et s'exercant sans controle et sans but; dans le reve l'esprit est un automate spiritual.”[26]
沃尔克特虽然不认为梦中的心理意识活动是漫无目的的,但也不得不承认“在清醒意识下,由自我逻辑力凝聚在一起的意念、图像世界,在梦中也松散、分解和混淆不清了。”
对梦境中种种心理联想荒谬性的表述,言辞最为激烈的莫过于西赛罗(参见《占卜》,ii. lxxi):“nihil tam praepostere,tam incondite,tam monstruose cogitari potest,quod non possimus somniare.”[27]
费希纳:“在梦里,一个正常人的心理意识活动好像被植入进了一个傻子的脑中。”
拉德斯托克:“梦中荒谬的行为确实没有一个固定的法则。在摆脱了指引我们日常生活中理性思维的严格控制力及专注力以后,梦开始疯狂,陷入无尽混乱的旋涡中。”
希尔德布朗特:“在梦里,梦者思维的跳跃性令人惊叹!梦者看见日常最熟悉的事物被黑白颠倒时,竟能如此泰然!在没有被过于荒唐的梦惊醒以前,梦者竟能容忍社会自然秩序在梦中出现如此荒谬的矛盾和颠覆。在梦里,我们会天真地认为3×3=20。看见狗念诗给我们听、看见死人走向墓穴、看见岩石漂浮于水上时,竟然一点也不觉得惊讶。我们庄重地拜访贝恩堡里的伯爵,到威尔士列支敦士登检阅海军,在波尔塔瓦之役打响前,参加查理十二世招募的志愿军。”
宾兹在提到由这些梦象所产生的梦理论时说:“梦的内容十之八九都是荒唐的。梦将相互之间毫无联系的人或事聚拢起来,接下来千变万化,随即卷入变化莫测的旋涡中,重新塑造成比原来更荒诞无理的新组合。昏昏沉沉的大脑不停地玩着花样,直到我们醒过来,拍拍脑门问自己,脑子里是否还有正常的想法,还能不能正常思维。”
莫里在《睡眠》中就“梦境与清醒思维间的联系”作了对比,并引起了医学界的特别关注:“la production de ces images que chez l'homme eveille fait le plus souvent naitre la volonte,correspond,pour l'intelligence,a ce que sont pour la motilite certains mouvements que nous offrent la choree et les affections paralytiques.”[28]他进一步认为,梦是“toute une serie de degradations de la faculte pensante et raisonnante.”[29]
对于莫里关于更高级个体心理意识活动的理论,许多学者都反复重申。在此,就没有必要一一引述了。
斯顿培尔认为,在梦中(甚至梦仍未出现明显荒诞性的时候),大脑中所有与思维逻辑相关的功能已经全部谢幕。斯皮塔认为,梦完全脱离了因果法则。拉德斯托克以及其他学者则强调,在梦中,判断力和推理能力变得虚弱无力。乔德认为,在梦中,整个意识系统对一系列感知缺乏批判力与矫正能力。他还认为:“梦中所有的意识活动都表现为欠完整、受抑制以及彼此孤立的状态。”对于在梦中,我们的意识所表现出的矛盾性,斯居克尔以及其他学者的解释是:我们在梦中忘记了事物的本来面目,各种想法间丢失了逻辑联系。
总的来说,所有不赞同心理意识活动对梦的作用的学者,还是认同梦留下了一定的心理意识活动残余。冯特的学说指引了众多梦的研究人员,而他也赞同该观点。我们可能会问,出现在梦中的普通心理意识活动残余,其本质和成分是什么呢?普遍认为是再现能力,即在梦中似乎最不受影响的记忆力。虽然梦中某些荒谬的内容,正是由于梦容易被遗忘造成的,但记忆力在梦里确实比在梦外更具优势(见第一章第二节)。斯皮塔认为,正是不受睡眠影响的感性情绪直接导致了梦的出现。他对情感(gemut[30])作用的理解是:“一连串心情元素正是一个人内心最深处的主观本质。”
肖尔茨认为,在梦中,心理意识活动表现为对梦中素材进行“比喻性解释”。西贝克也认为,梦中的心理意识活动是对所有被感知事物的“补充性解释”。要对意识这一被视为梦的最高级别的心理功能进行评断,是非常困难的。只有通过意识,我们才能了解有关梦的一切。但毫无疑问,它会一直留在梦里。斯皮塔认为,留在梦里的只是意识,而非自我意识。德尔伯夫则认为,两者并无区别。
与心理图像紧密联系的联想法则,同时也适用于呈现在梦中的画面。确实,这些法则在梦中明显比在梦外更具优势。斯顿培尔认为:“梦不仅与其纯粹的表现法则相一致,还与伴随该表现形式出现的机能刺激法则相一致。也就是说,梦不受反思、推理、美学品位或道德评判的影响。”在此,我将对一众学者有关梦形成的观点进行概述,大致如下:在睡眠时产生作用的所有各类感官刺激源(别处再论),首先会唤醒大量的心理图像。这些图像根据前面提过的联想法则相互结合,表现为幻觉(冯特认为,称“错觉”更为准确。因为其既源于外部刺激,也源于内部刺激)。并依照该法则,反过来激起一系列新的表现形式(图像)。于是,所有梦的素材依靠仍然活跃的记忆残余及心理组织机能,被最大程度地进行诠释(参考冯特和韦安特的论著)。然而迄今为止,没有人能够成功地探究出,是什么力量决定这些并非源自外部刺激的图像遵循何种特定的联想法则的。
经过反复观测所得,连接梦象与梦象之间的联想非常独特,与清醒状态下的心理意识活动并不相同。因此,沃尔科特认为:“在梦里,各种意念以其相互间偶然的相似性和难以察觉的联系为基础,相互追赶、结合。所有的梦都通过这种随意、不受拘束的联想铺散开来。”莫里对于梦的意象结合这一特性予以高度评价,因为由此,他可以进一步类推梦与某种精神错乱之间的联系。他认为,精神错乱有两个主要的特点:
(1)une action spontanee et comme automatique de l'esprit;[31]
(2)une association vicieuse et irreguliere des idees.[32]
莫里给我们举了两个绝佳的梦例,很好地说明了单凭声音的相似性就能决定梦境意象间的联系。一次,他梦见自己正前往不知道是耶路撒冷还是圣地麦加进行朝圣(pelerinage)。在经历了一些险境后,他发现化学家佩尔蒂埃(pelletier)出现在身边,和他交谈了一会儿后,递给他一把小铲子(pelle)。后来,小铲子变成了一把腰刀。在另一个梦里,他梦见自己正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路边有个标着公里数的路标石(stones)。不一会儿,他发现自己又出现在一间杂货店里,店主手里拿着一副天平(scales)。一个男人想为莫里称重,于是把几千斤的秤砣放到天平其中一个秤托(scales)上。店主对莫里说:“你现在不在巴黎,而是在济罗罗岛(gilolo)上。”接着出现了许多画面,莫里看见山梗菜花(lobelia),看见洛佩兹(lopez)将军。莫里记得,自己确实读过关于这位将军之死的记载。最后,出现他玩乐透的场景。这时,他醒了。[33]
我们确实非常清楚地看到,如果梦境中不存在各种看似复杂的矛盾,我们就不会贬低心理意识活动对梦的作用。对梦持贬斥态度的斯皮塔确信,支配着清醒意识的心理法则,同时也支配着梦。另一位学者杜加斯也宣称:“le reve n'est pas deraison ni meme irraison pure.”[34]但如果两位学者不将其观点与梦所表现出的心理混乱及心理机能丧失相结合进行诠释,这些观点就毫无意义可言了。但是,某些学者开始认为,梦的疯狂表现很可能只是一种手段,一种掩饰,一种戏剧性的幌子。就像在哈姆雷特疯狂的背后,掩藏着最敏锐的洞悉力。提出这一观点的学者,必定已学会不单靠表象作判断。或者说,表象在他们看来,完全是另一回事。
赫夫洛克·埃利斯并未在梦所呈现出的荒谬性上做过多停留,而是视其为“一个充满丰富情感和不完整思维的远古世界”,对梦进行研究会把我们带回到精神世界的初始阶段。j.苏利通过更丰富、准确的语言表达了同一观点,但他的理论揭示了梦所蕴藏的重大意义,因此比其他心理学家更具优势,更值得我们关注。他认为:“梦是保存我们记忆中连续性事物的一种手段。当我们熟睡后,便退回至人生的初始状态。我们开始利用最原始的方式看待事物、感受事物,并受控于曾主导我们的最原始的冲动。”像德尔贝夫这样的思想者则认为,事实上,面对种种相互矛盾的材料,如果缺乏有力的例证,就不可能进行真正的论证。“dans le sommeil,hormis la perception,toutes les facultes de l'esprit,intelligence,imagination,memoire,volonte,moralite,restent intactes dans leur essence; seulement,elles s'appliquent a des objets imaginaires et mobiles. le songeur est un acteur qui joue a volonte les fous et les sages,les bourreaux et les victimes,les nains et les geants,les demons et les anges.”[35]至于马奎斯·赫维[36]的观点,纵然我竭尽所能,却始终无法深得要领。他似乎极为反对低估心理意识对梦的作用这一观点。莫里则断然否定了赫维的观点。他这样形容赫维:“m. le marquis hervey prete a l'intelligence durant le sommeil toute sa liberte d'action et d'attention,et il ne semble faire consister le sommeil que dans l'occlusion des sens,dans leur fermeture au monde exterieur; en sorte que l'homme qui dort ne se distingue guere,selon sa maniere de voir,de l'homme qui laisse vaguer sa pensee en se bouchant les sens; toute la difference qui separe alors la pensee ordinaire du celle du dormeur c'est que,chez celui-ci,l'idee prend une forme visible,objective,et ressemble,a s'y meprendre,a la sensation determinee par les objets exterieurs; le souvenir revet l'apparence du fait present.”[37]
莫里还说:“qu'il y a une difference de plus et capitale a savoir que les facultes intellectuelles de l'homme endormi n'offrent pas l'equilibre qu'elles gardent chez l'homme eveille.”[38]
瓦歇德向我们全面地传递了赫维著作的精神,对于梦所表现出的不连贯性,他这样认为:“l'image du reve est la copie de l'idee. le principal est l'idee; la vision n'est pas qu'accessoire. ceci etabli,il faut savoir suivre la marche des idees,il faut savoir analyser le tissu des reves; l'incoherence devient alors comprehensible,les conceptions les plus fantasques deviennent des faits simples et parfaitement logiques.”[39]以及(第147页):“les reves les plus bizarres trouvent meme une explication des plus logiques quand on sait les analyser.”[40]
j.斯达克曾提及,一位老学者在1799年提出的对“梦不连贯性”的类似解释引起了我的注意。老学者叫沃尔夫·戴维森,我完全不认识。他在著作中写道:“在梦中,我们想象力的离奇跳跃性,可从联想法则中找到原因。但两者间的联系通常存在于心里,并且非常模糊。因此,我们常常觉得好像看到了这些跳跃的想象,但实际其并未存在。”
各类著作对于梦这一心灵产物的评价参差不齐,并且跨度非常大。从我们所知道的认为“梦具有预测价值,但目前却完全看不出来”的过分低估派,到认为“梦的能力已超越人在现实中的能力”的过分高估派。希尔德布朗特将梦的心理特征归类为三组矛盾体,并在第三组矛盾体中,将上述两派对立观点结合起来:“这是一种对比,一方面是一种潜能的增加,常常能达到极致;另一方面是一种决定性的缩减和心灵的衰弱,常常低至非人的水平。”
“根据过往经验,没有人会否认前者。我们在梦中会不时地展现出深沉真挚的情感、温柔的感觉、清晰的论点、微妙细致的观测及机敏的才智,而这些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因自谦而否认的特质。梦能够做出优美的诗篇、贴切的比喻、无可比拟的幽默感以及令人愉悦的讽刺。梦以特别理想化的视觉看待世界,对现实世界有着独特的理解,并以此将现实中的某些现象加以强化。梦向我们展示了在神圣光辉照耀下的尘世之美,展示了圣者的高尚之情,也展示了骇人的恐怖形象。而梦中的荒谬怪诞则变成了无可名状的彻底闹剧。当我们醒来后,有时脑子里还堆满这些从未在现实中出现过的梦中画面。”
有的人可能会觉得:这些极尽贬低和热情赞美说的真是同一种现象吗?究竟是其中一部分人忽视了梦的愚昧性,还是另一些人忽视了梦的丰富情感和深刻意义?抑或二者兼具,也就是说,梦同时具备这两种特质,那么探究梦的心理特质不就毫无意义了吗?这不就充分说明了,下至心灵的最底层,上至清醒意识中未知的最顶层,在梦中,一切皆有可能吗?这么解释固然方便,但也存在缺陷:这似乎暗示了,潜心研究梦的学者都默认了这样一种假设,即梦的某些特性广泛地存在于梦的本质特性中,而且不存在矛盾性。
毫无疑问,在那个遥远的由哲学而非自然科学主导思想的年代,人们更热衷于认识梦的心理能力。比如舒伯特就认为,梦把人的思想从外部的自然界中释放了出来,将人的灵魂从感知链中解放了出来。小费希特[41]和其他一些学者也有类似的观点。他们认为,人类的思想飞跃至另一个高度,于是产生了梦。这在我们今天看来似乎难以想象。目前,只有神秘主义者和激进分子还推崇这一观点。[42]科学思维方式的发展也对梦的评价产生了影响。医学界更倾向于低估梦中的心理意识活动,认为其毫无意义、没有价值;哲学家和一些非专业的研究人员,比如说业余心理学家,则对这一课题的研究做出了不容忽视的贡献。他们中的多数人都赞同时下盛行的观点,认为梦具有心理价值。而那些倾向于贬低梦的心理意识活动作用的人,自然更赞同梦因来源于生理刺激,而非心理刺激。至于认为梦保存了清醒意识下大部分机能的人,也不否认梦存在自主刺激。
只要认真比较,就不难看出,在所有梦的杰出产物中,记忆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能够证明其优越性的例子绝非罕见,前面已经讨论过很多。梦的另一个独特产物很容易被认为是能够超越时空限制的错觉,常受到老一辈学者们的推崇。希尔德布朗特则认为,这一优势只是一种假象。梦无视时空的存在,这不过是类似清醒时大脑的思维。因为梦本身也是一种思维形式。但在时间方面,梦则被认为具有更大的优势。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说,梦独立于时间之外,不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莫里的“死刑之梦”(见上文)就证明了,梦能将感知内容压缩进某一段很短的时空中,这远远超出了梦外思维的处理能力。然而这一理论也引起过争议。勒洛林和埃格尔就在论文《论梦的表面持续时间》中,进行过一番长而有趣的讨论。但对于这一深刻又细致的问题,多半还是未能找到最终的解释。[43]
梦能够延续白天的精神活动,并将其带至白天无法企及的一个新高点。在这一新高点,我们得以解决疑难,发现诗歌、乐曲创作的新灵感。从查巴尼克斯所汇编的大量记录及其收录的事例来看,这一理论是毫无争议的。但从更广泛的范围看,该解释依旧受到许多质疑。[44]
最终,所谓梦具有预测能力的理论变成了极具争议的课题,处于风尖浪口之上,受到来自各方的质疑和申辩。当然,正确的做法是不置可否。因为我们也许很快就能找到纯粹以自然心理学为依据的大量例证。
六、梦中的道德观
由于某种只有在认真思考了我对梦所做的观测后才能明白的原因,关于清醒意识下的道德观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延伸至梦中的这一附属问题,我已将其从梦的心理研究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项单独研究了。学界对于梦中心理意识活动所持的矛盾观点,将再度令我们震惊。一些学者断言,梦毫无道德可言;另一些学者则肯定,人类所固有的道德本性会延续至梦中。
我们在梦中的种种经历毫无疑问证实了前一种观点的正确性。杰森认为:“一个人不会因为睡着了而变得更好,或者更有道德。相反,良心在梦里总是缄默不语。由于我们丧失了同情心,因此在梦里,盗窃、杀人,甚至最严重的罪行都变得无足轻重,罪恶感已经泯灭。”
拉德斯托克认为:“值得注意的是,在梦里,出现了想象及与之相联合的意念,但这一切完全不受反思、理智、审美观以及道德标准的影响。在梦里,判断力变得极弱,道德冷漠感占据了主导地位。”
沃尔克特这样认为:“众所周知,梦对于性事是特别放纵的。在梦里,梦者毫无羞耻感可言,完全缺乏道德感和判断力。而且在其眼中,人人如此,甚至连平时最受敬重的人也一样。对于梦里所做的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梦者往往连想一想都会脸红。”
以叔本华为代表的一派学者则认为,在梦里,每个人的言谈举止都与其日常性格完全一致。这一理论正好与上述观点相反。费舍尔博士[45]坚称,主观感觉、欲望、情感以及情绪,都会在梦中随意出现。因此,道德观也会反映在梦中。
哈夫纳认为:“几乎无一例外……一个善良的人在梦里也同样是善良的。他在梦里和在梦外一样,能够抵挡诱惑,不仇恨、不嫉妒、不愤怒,没有任何罪恶。一般来说,有罪之人在梦外的所作所为会在梦中一一呈现。”
肖尔茨认为:“在梦里,虽然高尚或堕落都被伪装了起来,但真相依旧存在,我们依然能够辨认出最真实的自我……真诚的人即便在梦里,也不可能犯下可耻的罪行。如果真的出现了罪恶的场景,他也会吓出一身冷汗,感觉那是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古罗马皇帝曾梦见自己被一位大臣砍了脑袋,于是将其处以极刑。如果认为,梦中所想所做必定与梦外相同,那么这位皇帝的做法则不算太离谱。但有一点必须注意,我们常常这么形容一件自己从未想过的事:‘我连做梦也不曾想到过。’”
柏拉图则认为,在梦中只梦见别人事情的人是最好的人。
普拉夫[46]将一句家喻户晓的谚语略作改动:“告诉我你这段时间做的梦,我就能解读你内心深处的秘密。”
希尔德布朗特为数不多的文章已被我多次引用(我认为,其论述是迄今为止我所发现的有关梦的文献中,表述最为清楚、最有见地的),梦中的道德问题正是其论述的一个核心内容。希尔德布朗特也认为,确实存在着这么一个规律:生活越单纯,梦境就越单纯;反之,则相反。
一个人会将其道德本质带入梦中。“无论出现多么明显的计算错误、无论面对多么没有科学依据的事、无论出现多么荒谬的景象,我们都依然镇定、毫不疑虑,依然能够分辨善与恶、对与错、正与邪。无论白天有多少事物消失于梦中,康德的绝对命令[47]依然如影随形地追踪着我们的步伐,令我们甚至在睡梦中也无法摆脱……这就说明了,道德本质这一构成人类本性的基本元素是如此牢固,并未被梦中由幻想、理智、记忆,及其他机能构成的迷乱世界所蛊惑。”
随着对这一主题的深入讨论,我们发现,上述两组理论都出现了明显的漏洞与矛盾。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宣称“道德在梦中将不复存在”的学者,对不道德梦的研究也应该就此止步。因为他们否认梦者需为自己的梦负责,否认由不道德的梦可推测出梦者的本性亦如此。这相当于他们否认,梦的荒谬性说明了梦者在清醒时也是满脑子荒唐。另一组学者认为,既然连绝对命令都能延伸进梦里,那么应该完全接受“梦者应对不道德的梦全权负责”这一思想。而我们只能默默祈求,他们自己所做的不道德之梦,别让他们丢弃了对道德价值的信仰。
然而事实上,虽然没有一个人能十分肯定地说自己有多好,或者有多坏,但谁都不会否认曾做过不道德的梦。既然存在着这样无可否认的梦,那么唯一的问题便是:这些梦源于何处?虽然对于梦中的道德观问题,各方观点一直争持不下,但谁都无法解释不道德之梦的起源。于是,关于究竟是该在普通的心理感官机能中寻找其起源,还是在生理刺激产生的影响中寻找,就又引起了一轮新的争辩。而事实的本质使得对“道德是否对梦起作用”这一观点争论不休的双方最终达成共识,认为产生不良梦境的是某种特别的心理源。
那些坚称道德会延续至梦中的人却否认梦者应该对所做的梦负责。哈夫纳认为:“那些为我们生活带来真实性的基础,一到梦里,就从我们的心智中消失了。因此,我们无须对所做的梦负责。梦中的思想和行为并不存在善与恶。”但鉴于不道德的梦是由梦者间接造成的,因此,梦者有责任在睡前清醒时,用道德观净化一下自己的心灵。
希尔德布朗特进一步分析了兼具否定与肯定的混合观。他认为,在考虑梦不道德的表象时,必须考虑梦用以表现其特性的戏剧化手法;梦往往将最复杂的思考过程,压缩在最简短的时间里;梦中的想象元素杂乱无章、令人迷惑。但对于断然否认“应为梦中所犯下失误及罪行负责”这一观点的做法,他极不赞同:“要想决然否认任何对自己不公正的指责,特别是关系到自己的想法和意图的,我们通常会说:‘我做梦都没想过。’事实上,在这里,我们一方面认为梦是离日常思想最远、最不相关的区域,因为梦与真实存在的联系是松散的、不连贯的,我们不会将其视为自身的一部分;但另一方面,由于我们否认了日常思想在梦中的延续,因而也就间接承认了自己辩护的理据不足。除非我们在做梦时,有想过这个问题。我认为,这句话虽然是无心之谈,但却是一句真理。”
“可以想象,梦在最初其实都曾以一定的形态,例如以愿望、欲望或冲动的形式闪过我们脑海。”关于这一初始情绪,我们认为:梦并未发现其存在,只是模拟并延伸了这种情绪。梦不过是将早已存在于我们脑海里的那一点历史材料,戏剧化地演绎出来。将门徒那句“憎恨自己哥哥的人是凶手”的话带入脑海。虽然在我们醒来,恢复了道德意识以后,会对这些不道德之梦的复杂情节和巧妙结构付之一笑,但面对形成这一梦境的原始材料,却怎么也笑不出来。梦者要对偏离自身轨迹的梦负责,但并非全部,而是其中的某个部分。“简而言之,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我们所理解的基督箴言‘邪念源自内心’是正确的,我们就不免认为,对于梦者所犯下的罪行,至少应该带一点愧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则无可厚非。”
希尔德布朗特从邪念的蛛丝马迹中发现了不道德之梦的根源。白天,邪念以精神诱惑的方式进入梦者的脑海,毫不犹豫地将这些不道德的元素,纳入梦者的道德评价中。同样是这些念头,同样是对这些念头的评价,曾经让各年龄层的虔诚之徒,为自己的带罪之身忏悔。[48]
毫无疑问,两种无法调和的思想广泛地存在于大多数人的脑中,甚至存在于道德范围以外的区域。但有的时候,也会受到不那么严肃的评断。斯皮塔引述了a.泽勒一篇相关的文章(参见埃尔斯和格鲁伯合编的《科学与艺术综合大百科全书》中《精神病》一文,第144页):“思维难以很好地组织各项机能,从而使自己无论时间、季节如何变化,都能自我掌控。在思路清晰时,不被无关重要,甚至怪诞荒唐的意念干扰。最伟大的思想家确实有理由抱怨这些梦幻般、让人难以忍受、令人痛苦的糟粕思想。这类思想打断了他们最有深度、最虔诚真挚的沉思。”
希尔德布朗特的进一步观测为这两种对立的思想披上了一件心理学外衣,即梦向我们内心的最深处投去了惊鸿一瞥,而这通常是我们在清醒意识下无法做到的。康德在其著作《人类学》中表达了这一观点。他认为,梦也许并非要揭示出我们现在是什么样子,而是要告诉我们,如果接受另一种教育,我们可能成为什么样子。拉德斯托克认为,梦披露了那些我们不愿承认的事,因此我们会不公正地认为,梦所展示的都是谎言和假象。j.e.埃德曼认为:“梦从不告诉我应该怎样去评价一个人,但令我感到震惊的是,在梦里,我不止一次地明白了自己对一个人的真实想法和感受。”j.h.费希特也表达了类似观点:“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过自我观察来了解自己。而梦的特点则是真实地反映出我们自己的本性。”这一说法与班里尼的观点相类似。他认为,这类似于当我们面对与道德意识格格不入的情绪时,采取的处理方式。梦利用我们所熟知的这一方式,处理其他特别的素材:“我们心底某些已被淹没的欲望再度复苏;已被埋葬的古老激情再次被点燃;从未想起过的人和事又重现眼前。”沃尔克特表达了类似的观点:“那些偷偷潜入我们意识中的念头,几乎从未被发现,也无任何明显迹象引起过我们的注意,却都被梦唤醒了。”最后,别忘了还有希勒尔玛卡的理论。他认为,入睡时伴随而来的,是一些我们不希望出现的“非期望影像”。
我们将所有出现在不道德、荒诞梦中的、让人惊讶的想象素材都列入“非期望影像”的范畴。“非期望影像”与普通梦境影像最大的不同是,后者只是令我们感到陌生而已,而前者在道德范围内往往与我们正常的感觉背道而驰。迄今为止,我们仍无法通过更深入的理解,来调和两者间的差异。问题是,梦中出现的“非期望影像”究竟有何意义?从夜间出现的反道德情绪中,我们能得出什么有关梦里梦外的心理学理论?在此,出现了一个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派的新颖观点。希尔德布朗特及顺延其理论的学派都支持这一观点。他们认为,这种非道德梦象只能归因于非道德情绪。这一情绪即使在清醒意识下,也具有潜在的活力,只是受到抑制而没有表现而已。熟睡后,抑制这一情绪的机能关闭了,于是我们就能感觉到它的存在。
可见,梦揭露了梦者的真实本性——即便稍有遗漏,是让我们潜入自我内心深处的一种手段。正是在这一假设之下,希尔德布朗特才得以揭示出梦的监测功能。是梦让我们发现了灵魂深处的神秘恶作剧,就像心理学家能够看出难以察觉的心理问题一样。斯皮塔肯定也受了这一理论的影响。他认为,这就像青春期出现的心理躁动。要让患者知道,只要平日里严于律己,每当邪念出现时,都尽可能抑制,不让不良念头滋生成长,进而变为实际行动,那么一切就都会在掌握之中,心情也会平复下来。根据这一理念,我们可将“非期望影像”定义为“白天被抑制的想法”。我们必须认识到,其出现是一种真正的心理现象。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我们无权下最后结论。杰森表示,梦中的非期望意念及影像和清醒意识下发热至迷糊状态一样,“都具备各机能的自发性活动同时运作或停止时出现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内在情绪所引发的。”但除非能够理清梦中意象的内容,否则,根本无法证明非道德之梦与梦者的心理有何联系。当然,也无法证实其源于梦者的内在情绪。莫里让我们怀疑,他是否认为梦并非一种将心理意识活动划分为各成分,而是毫无目标地将其摧毁的力量。他对跨越道德界限的梦有如下看法:“ce sont nos penchants qui parlent et qui nous font agir,sans que la conscience nous retienne,bien que parfois elle nous avertisse. j'ai mes defauts et mes penchants vicieux; a l'etat de veille,je tache de lutter contre eux,et il m'arrive assez souvent de n'y pas succomber. mais dans mes songes j'y succombe toujours,ou pour mieux dire j'agis par leur impulsion,sans crainte et sans remords…… evidemment les visions qui se deroulent devant ma pensee,et qui constituent le reve,me sont suggerees par les incitations que je ressens et que ma volonte absente ne cherche pas a refouler.”[49](《睡眠》)
梦能够揭示梦者身上被压抑和隐匿的、真实存在的非道德性。在所有信奉这一理论的学者中,莫里的表述最为准确:“en reve l'homme se revele donc tout entier a soi-meme dans sa nudite et sa misere natives. des qu'il suspend l'exercise de sa volonte,il devient le jouet de toutes les passions contre lesquelles,a l'etat de veille,la conscience,le sentiment d'honneur,la crainte nous defendent.”[50]还有一处精彩的表述:“dans le reve,c'est surtout l'homme instinctif que se revele…… l'homme revient pour ainsi dire l'etat de nature quand il reve; mais moins les idees acquises ont penetre dans son esprit,plus 'les penchants en desaccord' avec elles conservent encore sur lui d'influence dans le rive.”[51]他还提到自己的梦例。在梦里,他成为了迷信仪式中的祭品。而他曾在自己的作品中,对这种仪式进行过最猛烈的抨击。
在莫里的梦例中,所有敏锐的观测都失去了其自身价值。因为在他看来,这些观测而得的现象不过证明了,梦由自主心理主导。而他认为,这一自主心理与心理意识活动完全相悖。
斯居克尔在《意识的研究》中写过这样一段话:“梦并非单纯地由幻觉构成。例如,如果一个人在梦中非常惧怕强盗,那么此时,强盗就是幻象,但惧怕的感觉却是真实存在的。”在此应该注意,梦中的情感与梦中其余的内容,不能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判。于是,问题来了:梦中哪部分心理意识活动是真实的?也就是说,梦中哪部分是属于清醒意识下的心理意识活动?
七、梦的理论和功能
从某个单一的观点出发,尽可能对梦已被观测到的各种特征进行解释。同时,把梦包含的各种关系规定在更广泛的现象区域内,我们称之为梦的理论。梦的各个理论由被视作基本要素的这样或那样的不同特征以及各自不同的数据和解释予以区分。我们并不是非要从梦的理论中,推理出一种梦的功能,比如说,梦的特别作用或别的什么重要能力。但人总是习惯于期待得出某种结论,因而能够更深入地探索梦功能的理论,必然更受欢迎。
我们已经清楚许多有关梦的概念,从其意义上讲,这些概念或多或少都配得上冠以“梦的理论”之名。古人信奉梦是神的旨意,用以指引人的活动。这便是一套完整的梦理论,向我们展示了梦中值得我们了解的一切。而今,梦已成为生物学领域的研究对象,我们也得出了更多的研究理论,但其中的一些理论依然有待完善。
我们并不认为能够做到列举无遗,只能根据梦中心理意识活动的模式及其基本的等级概念,将梦的理论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 德尔贝夫等人的理论。该理论认为,清醒意识下的心理意识活动在梦中得以延续。此时,心灵并未入睡,其各项机能依旧完好无损。但睡眠状态下的环境不同于清醒意识下的环境,普通机能所产生的影响也与清醒意识下的不同。因此,这些理论所要面对的质疑是,能否将睡眠状态下的梦中思想,与延续至梦中的清醒思想完全区分开来。另外,这一理论未对梦的功能做出解释,也不清楚做梦的目的何在——为何心理机能在其无法适应的环境中,依然能够运作。该理论认为,对于梦仅存在两种目的明确的反应:要么是无梦的睡眠,要么因外界干扰而惊醒。
2. 与上述理论相反,第二类理论认为,梦是一种心理意识活动的减弱,是与外界联系的松懈以及外界可用性素材的贫瘠化。根据这一理论,睡眠被认为是一种心理特征。这完全不同于德尔贝夫的观点。睡眠广泛地入侵梦者的心理世界,不仅将梦者的心理世界与外界隔离,还进入心理机能中,使其停止运转。若用精神病学理论将这两类理论作一个比较,我认为,第一类理论将梦解释为一个偏执狂;而第二类理论则视梦为精神缺陷者,或者说,智障者。
而认为因睡眠引起心理机能瘫痪而产生的影像,只是梦境中一个小片段的理论,是迄今最受医学界和科学界普遍推崇的。一个对析梦有兴趣的外行人,肯定最倾向这一理论。因为很明显,该理论巧妙地避开了析梦领域最大的暗礁,即梦中所包含的各种矛盾问题。由于该理论认为梦是意识部分觉醒的产物(或者援引赫尔巴特在其著作《梦的心理学》中的一句话,“梦是一种递进的、部分的,同时又极为反常的觉醒状态”),因此,其通过梦者逐渐苏醒的一系列状态,涵盖了梦的整个过程。即由心理意识活动减弱所表现出的梦境荒谬性,到完全恢复意识的心理意识活动,最后彻底清醒过来。
如果有人认为,生理学依据不可或缺,而且更为科学,那么可以看看宾兹对于上述理论的描述:“这一混沌状态会在清晨逐渐结束。脑蛋白中积累起来的疲劳产物渐渐消退、逐步分解,或被不断流动的血液带走。这时,散落四处的各个细胞群因被唤醒而得以区分。但环顾其四周,依然是一片混沌。个体细胞群在朦胧的意识下开始独立工作,但意识仍然无力控制大脑中负责联想的部分。因此,所出现的联想画面大多与不久前的客观印象一致,相互间以一种狂野的、不受控制的方式结合。随着脑细胞数量的肆意增加,所引起的梦则相应地减少。”
这一视梦为不完全的部分觉醒状态的理论及其所产生种种影响,都必然反映在当代生理学家和哲学家的著作中。莫里对这一理论的表述最为完整。他认为,该理论把清醒和睡眠状态看作从一个解剖区到另一个解剖区的转移。在他看来,每一个解剖区都与一个既定的心理机能紧密联系。在此,我只想说,即便部分觉醒理论能够得以论证,其内在仍有许多细化的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考虑。
当然,根据这一理论,梦并未显示出任何功能。宾兹作为这一理论的忠实拥戴者,他始终否认梦的重要性。他认为:“事实如我们所见,梦在任何时候都是毫无作用的心理过程,而且大多情况下,都是绝对的病态。”
关于梦的“生理性”(该词由作者重点指出),当然远不止一个意义。首先,指梦的病因学。宾兹在利用药品研究梦的实验结果时,对此表现出极大的兴趣。病因学总是尽一切可能将梦归因于生理刺激。该理论以最极端的形式表述如下:我们在毫无外界刺激的状态下入睡,则无做梦的需要,也无做梦的理由,直到黎明来临。随着新刺激的入侵,梦者逐渐苏醒,这些刺激于是以梦象的形态反映出来。但事实上,无法让我们的睡眠完全免受刺激。就像梅菲斯特所抱怨的生活中充满了病菌一样,刺激源从四面八方而来,涌向睡者。有来自外界的,有来自内部的,甚至有来自白天未被察觉的自身躯体的各类刺激。于是,我们的睡眠被打断,心灵一个个小角落在慢慢被唤醒,清醒的碎片在一个短暂时间内对心灵发生作用,继而又再一次欣然入睡。可见,梦是睡眠对干扰源的反应,但纯粹是一种冗余反应。
梦始终是一种心理机能活动。要作为一种生理过程对其进行描述,则有着另一层含义,即否定其作为心理机能的身份。“不谙音律者却恣意搬弄琴键”。这一比喻是精密科学学者对梦所做的最佳诠释。他们认为,梦是无法解释的。不谙音律者,何以凭十指奏出美妙的乐章?
甚至连一些早期的学者也对部分觉醒理论提出了异议。布达赫曾于1830年写道:“如果梦是一种部分觉醒意识,那么首先,无论处于清醒意识状态还是睡眠状态,都无法得到解释。其次,这等于说,梦中的某些心理力量是活跃的,而另一些是休眠的。但这种无规律状态却贯穿始终……”
罗伯特于1866年首次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观点,该观点支持把梦视为“生理”过程的盛行理论。其吸引人之处在于,该观点赋予梦一种功能,或者说,一个有用的结论。罗伯特的观点建立在两个客观事实(我们在讨论梦之素材时已提及,参见第一章第二节)基础上。这两个客观事实是:
(1)我们通常会梦见一天中最不起眼之事;
(2)我们通常不会梦见一天中自己最感兴趣之事。
罗伯特认为,那些已经完全解决的问题,绝对不会在梦中出现。只有那些尚未解决的问题,或是偶然闪过脑海的事情,才会引起梦境。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梦往往难以解释,其原因在于,梦因通常来自梦者头一天的感知印象,而这并不足以引起梦者的注意。”因此,日常影像能够入梦的条件是,这些影像在转化为深刻印象前,已经受到干扰。或是这些影像过于琐碎,因而无法转化为深刻印象。
因此,罗伯特认为,梦是“一个清除的生理过程,我们只有在其心理反应中,才能意识得到。”梦是对那些被扼杀于摇篮中的思想的清除。“一个被剥夺了做梦权利的人,很容易精神失常。因为大量有待解决的问题及无数浮于表面的影像,全都堆积于脑海中。在这种压力下,一切本应属于记忆范围的内容,也被一并掩埋。”梦就像超负荷大脑的安全阀,具有治疗和卸除烦忧的能力。
有人也许会问,梦中的意象如何疏导心理负担?这就误解了罗伯特。显然,罗伯特是从梦素材的这两个独特性推论出,在睡梦过程中,出现了对无价值影像的清除,这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一种生理过程。但做梦并非一种特殊的心理过程,只是我们接收到了有关清除的信息。另外,清除并非睡眠过程中在脑海中发生的唯一事件。罗伯特还认为,一天中的各种刺激源也会被大脑加工,而“未被消化的思想素材中无法清除的部分,将继续残留在脑海中,依据由想象画面里借来的丝丝线索,联合成一个整体,并作为无害的幻觉图像,融入到记忆中”。
罗伯特的梦源理论断然否决了流行的梦理论。流行理论认为,如果没有内在和外在感官刺激一次次地唤醒心灵,则不会出现梦。但罗伯特认为,梦的刺激源存在于心灵内部,存在于要求排解的超负荷的大脑中。罗伯特始终认为,在引起梦的众多因素中,生理因素只是次要条件。如果脑海中没有来自清醒意识的成梦素材,则不会引起梦。但必须承认,源于心灵深处的幻觉影像会受到神经刺激的影响。因此,罗伯特认为,梦毕竟不是完全依赖于生理元素。做梦不是一种心理过程,其在清醒意识下的心理过程中不占据任何位置,而是心理活动器官中的夜间生理活动过程,而且有保护该器官避免过度疲劳的能力。也就是说,梦能够洗涤心灵。
另一位学者依福斯·德拉热也根据梦的这一可感知选择何种素材的特性,建立了其理论。并依据此特性进一步观测,意念的微小变化如何使同一事件呈现出现截然不同的梦境。德拉热在一位至亲离世后发现,白天最占据脑海之事并未出现在梦中,即便梦见也是在记忆退却,或被其他新事物覆盖以后。他在观测了其他类似的梦例后,确证了此观点的普遍性。他所作的有关一对新婚夫妇梦例的评述,尤其值得称赞。当然,前提是这一评述已经得到确证。“s'ils ont ete fortement epris,presque jamais ils n'ont reve l'un de l'autre avant le mariage ou pendant la lune de miel; et s'ils ont reve d'amour c'est pour etre infideles avec quelque personne indifferente ou odieuse.”[52]那么我们究竟会梦见什么呢?德拉热认为,梦中的素材包括一些零碎的画面和残留的影像,二者都来自前几天或是更早期的记忆。我们一开始都觉得,出现在梦中的这一切画面都是梦创造出来的。但进一步观测后便可发现,这些画面是未被我们注意的记忆的再现,即“无意识记忆”。但这些意象素材都表现出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其更多地来源于影响感官而非心灵的影像,或是来源于一出现便立即转移我们注意力的画面。总而言之,投入的关注越少,画面感越强烈的影像,其于我们梦中所扮演的戏份便越重。
在本质上,毫无价值的影像和白天未引起我们注意的影像与罗伯特所强调的大致相同,但却被德拉热赋予了另一层含义。他认为,这两类影像之所以能够引起梦境,并非因为其毫无价值,而是因为这些影像被我们置之不顾。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毫无价值的影像也未被完全理会。由于具备新影像的特质,其“autant de ressorts tendus”[53]在睡眠时,便放松了下来。而在梦里,那些偶尔受阻,或被蓄意压抑的鲜活影像,要比通常不被注意的微弱影像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因此,白天被禁止、压抑却不断积蓄的心理能量,到了夜里,就变成了梦的主推手。在梦里,被压抑的心理素材得到了释放。[54]
遗憾的是,拉德热并没有进一步推进其理论,而只是将梦中最无足轻重的角色归因于独立的心理意识活动。于是,其理论又倒退回到大脑部分觉醒这一盛行的学说中:“en somme le reve est le produit de la pensee errante,sans but et sans direction,se fixant successivement sur les souvenirs,qui ont garde assez d'intensite pour se placer sur sa route et l'arreter au passage,etablissant entre eux un lien tantot faible et indecis,tantot plus fort et plus serre,selon que l'activite actuelle du cerveau est plus ou moins abolie par le sommeil.”
(3)第三类理论认为,梦更偏好特殊心理意识活动。虽然这类特殊心理意识活动在清醒意识下,完全或者部分丧失作用,但通常都能为梦带来实用功能。早期心理学家对梦的评价都倾向于这一理论。在此,我引用布达赫的语句来涵括其观点:就梦的影响而言,它“是心灵的原始活动,不受个人力量的约束,不以个人意志力为转移,发展方向不受个人控制,是我们理智中枢肆意奔放的结果。”[55]
布达赫等学者显然认为,在梦欢畅地自由释放其能量的过程中,心灵被再次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并为第二天的工作积蓄能量。这就好比度过了一个身心愉悦的假期。因此,布达赫引用了诺瓦利其对梦的赞美来表达其观点:“梦是抵御刻板生活的最好堡垒。在梦里,我们自由欢畅地随心幻想。它融汇了生活中的各种影像,以孩子式的快乐打破了成人世界的压抑。没有梦,我们必将提前衰老。因此,梦即便不是上天赐予我们的礼物,也是陪伴我们通往天堂的伙伴。”
普金耶对梦洗涤心灵、治疗心灵的描述更令人叹服:“多样化的梦尤其具有以下功能:在梦里,我们告别了日常的琐事,想象力自由驰骋。心灵不愿意继续白天的紧张,希望得到放松,恢复元气。梦首先缔造了与白天不同的环境。它用快乐抚平悲伤,用希望和欢乐的影像让我们忘记烦忧,用爱和友情化解仇恨,用勇气和信心鼓舞怯弱的内心;用坚定不移的信念平息猜疑,用现实取代空盼。梦治愈了我们心中的痛。在夜里,为白天暴露在外的心灵创伤披上外衣,以免其再次受伤。时间治疗创伤在某种程度上正是依靠于此。”我们都能感觉到梦对心灵的益处,持怀疑态度者也不得不认同一个观点,即梦是睡眠向我们施益的一种方式。
梦是心灵仅在睡眠状态中,才自由展现的特殊活动。这是施尔纳于1861年对梦所作的最早、最全面的解释。但施尔纳的写作风格过于华丽和凝重,他对这一课题迸发出过度的激情,以致无法被其吸引的人,必然极为反感。这一著作令其析梦之路苦难重重。哲学家沃尔克简明扼要的评述,一语道破了施尔纳理论的问题所在:“从层层神秘的云团中,从万丈耀眼的光芒中,确实闪过一丝看似不祥的黯淡之光,但还不足以照亮这位哲学家前进的道路。”这便是施尔纳的一位追随者对其著作所作的评价。
施尔纳并非一个认为心灵能力在梦中永不泯灭的学者。相反,他甚至阐述了自我意识力在梦中如何变得衰弱,认知力、感知力、意志力以及想象力如何因自我意识力的衰退而被转化,心理能力残余如何不再具备真实思维性,而只剩下机械性。另一方面,被视为幻觉的心理意识活动从理智的掌控中释放出来,不再受到严格控制,在梦中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可以肯定的是,由于白天与黑夜的不同,这些利用从白天记忆中借来的素材所构建成的梦中世界,必然异于清醒世界。梦向我们展示的,不仅是复制,而且是创作。其自身的独特性也赋予梦中生活以独特性,展现出对极致、夸大的偏好。由于从受限的思维中挣脱出来,因此更富有灵活性和敏捷性,并愉悦地沉浸于这种转变中。它对于心灵细微或翻腾汹涌的情感都极为敏感,并能让我们的内心迅速重塑成外在的可视图像。由于梦中的幻想无法用语言进行表达,因此只能用视像表述一切。由此一来,意念便不再发挥其抑制功能,只能充分利用一切可视化形象。可见,无论原来运用的语言如何清晰,在梦中都可能变得笨拙、冗长。而难以得到清晰的语言是因为,梦并不喜欢用真实的影像反映客体,而喜欢选择外来的影像,但后者往往难以描述清楚客体急于表现出来的独特性。这便是幻象的象征性表述……另外,梦的幻象并不会再现客体的细节,只是尽可能以最自由的方式再现其轮廓,就像是灵感突发的速写。但梦的幻象不会止步于仅对客体进行描绘,而是受内心的驱动,在一定程度上将梦中的自我意识与客体相融合,从而产生一个新的事件。例如,梦会描绘出一些金币散落在大街上的画面。而自我意识则会让梦者在梦中捡起这些金币,然后欣然离去。
施尔纳认为,梦幻象施展其艺术创作所依赖的素材,主要来源于白天模糊的机体感官刺激(参照上文)。因此,施尔纳的极端幻象理论,与冯特等生理学家过于严谨的理论截然相反。但在梦的来源和刺激源的问题上,二者的观点又极为一致。根据生理学理论,对内在生理刺激所产生的心理反应,会随着与这一刺激相适应的意念被唤醒而逐渐衰竭(于是这些意念通过联想,再唤醒其他意念,继而整条心理进程链宣告终止)。施尔纳认为,另一方面,生理刺激不过是为心灵提供了实现其想象性目的的素材。而施尔纳所认为的梦形成的起点,被其他学者视为终点。
当然,幻象对于生理刺激不能说有什么目的,只不过是逗它们玩儿,用一种可塑性象征物来表述梦的机体刺激源。事实上,施尔纳认为,总的来说,幻像喜欢将机体组织作为一个整体来象征,比如视为一座房屋。沃尔克及其他学者则不赞同这一观点。但幸运的是,幻象并非将自己限定在单一的素材内,而是用一连串的房屋来表现某一个机体器官。例如,一条长街上的所有房屋代表了肠道刺激。在有的梦中,房屋的某些特别部分,实际上代表了身体的某个特定区域。例如,头痛时梦见的屋顶(在梦中,看见屋顶趴着长得像蟾蜍的恶心蜘蛛)代表头。
且不说房屋这一象征物,其他一些合适的客体,也会被用来表现其他引起梦的身体部位。伴着风吼熊熊燃烧的火炉,象征呼吸着的肺部;空空的橱柜和篮子,象征心脏;圆球状物体,或是单纯的洞状体,象征膀胱。在男人的性梦里,梦者会梦见自己在街上找到一根单簧管的上半段,或是一根烟草管的烟嘴,又或者一张毛皮。在这里,单簧管和烟草管用近似的形态,象征了男性性器官,毛皮则象征了阴mao。在女性的性梦中,紧闭的大腿表现为被房屋环绕的狭小庭院,阴道表现为一个窄滑的柔软小径。小径通向庭院,梦者正在小径上行走,给一位绅士送信。有一点得特别注意,这种由生理刺激所引起的幻象,最后会卸下面具,将刺激性机体器官及其功能暴露出来。因此,“牙刺激梦”通常会以梦者将牙从口中拔出结束。
梦幻象不仅仅关注机体刺激源的外在形式,同时也对其内在物质进行象征化。比如说,在肠道刺激引起的梦里,我们会梦见自己走过泥泞的街道;在膀胱刺激引起的梦里,会看见吐着泡泡的水。或者可以这么说,刺激的主体和客体,都被象征化了。另外,梦中的自我意识也进入了与这些象征体相关的自我状态中。例如,在疼痛刺激所引起的梦里,梦中会看见自己与恶犬或野牛厮杀,或在性梦中被裸男追赶。抛开各种纷扰的梦例,我们可以看出,幻象象征化活动依旧是每一个梦的核心推动力。沃尔克在他饱含热情的著作中,试图更深入地洞悉这些幻象的特性,并让这些被认知的心理意识活动,在哲学体系中占据一席之地。然而,这对于未接受过哲学思维模式学习的人来说,的确非常难理解。
施尔纳认为,梦中的象征型幻象没有任何实用性的功用。在梦里,心灵与其刺激源玩耍,感觉像是恶作剧般。那么有人可能会问,施尔纳梦理论的随意性,及其对研究规则的背离都是一目了然的,那么我们详细研究其理论还有意义吗?只能这么说,在对其理论进行深入研究以前就一票否决,显得过于专横。施尔纳理论以是他自己的梦所产生的影像作为研究基础的。而他对梦的密切关注度,决定了他定能做好充足准备,亲自追踪这一令人费解的心理现象。另外,虽然该理论所研究的课题,其内容及其中的各种关系都很丰富,却是几千年来人类的未解之谜。如所谓“严密科学”所说的,目前对于这一课题的研究,除了不断尝试否认梦的内涵和重要意义外(这当然非民心所向),似乎别无贡献。最后,坦白地说,我们在析梦时,似乎总是不能绕开幻象。我们也都记得,有神经节细胞幻象这样的事。上文也引述过诸如宾兹这种思维缜密的研究者的记录。他描述了晨曦的觉醒潮水,如何涌向大脑皮层处于休眠状态的细胞群。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想象力,丝毫不亚于施尔纳的理论。虽然施尔纳所描述的现象还很模糊,而且不具备作为梦理论基础的普遍性特征。但我依然希望,其理论能够构建于真实可靠的基础之上。而今,对比施尔纳和医学界的梦理论,我们会发现,梦的解析依旧处于在天平的两端,摇摆不定。
八、梦与精神疾病间的关系
当我们说到梦与精神错乱间的关系时,指的是以下三种不同关系:
(1)病因学与临床学之间的关系,即梦所表现(引发)的精神病状态。或者做梦以后,出现的精神病状态;
(2)在精神疾病的状态下,梦也发生相应的变化;
(3)梦与精神疾病之间的内在联系。这一类推表明二者间关系密切。
研究这两种现象间的各类关系,曾经是早期医学界的最爱。如今,这一课题再次盛行。相关的文献可参照斯皮塔、拉德斯托克、莫里以及蒂茜的著作。近来,桑特·德·桑克蒂斯已开始关注这一课题。从本书论述的宗旨看,对于这一重要课题,只略提一二,暂不作详述。[56]
对于梦和精神疾病之间的临床学关系,以及病理学关系,我将引用以下观测事例说明:霍赫鲍姆认为(克劳斯引述),精神疾病首次病发,是由极度焦虑的梦引起的,患者主要的妄想都来自该梦。桑特·德·桑克蒂斯列举了有关妄想症的类似观测。他表示,有的梦其实是“la vraie cause determinante de la folie”[57]。精神疾病可能会因为一个印象强烈的妄想之梦而一触即发;也可能会因为梦者不断纠结于各种梦中的疑虑,而逐渐发病。在桑蒂克斯记录的一个案例中,一个精神紧张的梦伴随出现的是癔症的轻微发作,接着才出现抑郁症状。费里(蒂茜引述)记录了一个导致癔症性麻痹的梦。在这里,梦被视为精神错乱的病原。虽然我们不能忽略一个事实,即精神错乱首次发病,是在梦中。也就是说,病症首先是在梦中表现出来的。但在其他病例中,病症是隐藏于梦里,或者仅限制于梦里的。因此,托梅尔让我们注意到,焦虑的梦可被看作癫痫发作。埃里森记录了夜间精神错乱的病例(见拉德斯托克):患者在白天表现得非常正常,但夜里,则规律性地出现幻觉、发疯等症状。德·桑科蒂斯和蒂茜还记录了几个类似的病例(一个醉鬼在梦中指责妻子不贞,这可视为妄想症的梦)。蒂茜观测了许多新近的病症(主要是妄想症和强迫症)后发现,这类病症都源于梦中。古斯莱恩记录了间歇性精神错乱取代睡眠的情况。
毫无疑问,总有一天,医学界不仅要对梦进行心理学研究,还会关注梦的精神病理学研究。
在精神疾病康复期,往往可以明显地看到,在白天,患者的各项机能都正常运作。但夜里,他们的梦却依旧笼罩在精神病的阴影之下。格利高里据说是第一个发现此情况的学者(参见克劳斯的著作)。马卡里奥(蒂茜引述)记录了这样一位精神病患者:他被确诊完全康复约一周后,在梦里,再一次出现了思想飘忽、狂躁冲动的病症。
至于慢性精神病患者的梦如何变化,对于这方面的研究,还鲜有学者涉足。另一方面,早期已有学者注意到,梦的表现与精神障碍的病症完全一致,可见,二者间具有紧密联系。莫里表示,卡巴尼斯在其《肉体与精神报告》的论著中,首次提到了这一联系。继而是莱卢特、j.摩罗,更特别的是,还有哲学家梅茵·德·比兰。当然,早就存在梦与精神障碍的对比。拉德斯托克引证了大量观点,坚称精神错乱与梦具有相似性,从而开启对这一课题研究的篇章。康德曾说过:“疯子是清醒意识下的梦者。”克劳斯认为:“精神错乱是感官清醒时做的梦。”叔本华这样描述:梦是短期的精神错乱,精神错乱是长期的梦。哈根认为,精神错乱是由睡眠,而非疾病引发的梦。冯特在其《生理心理学》一书中写道:“事实上,我们在精神病院里所观察到的所有病症,在梦里几乎都能经历。”
斯皮塔也赞同此观点,并一步细化了精神错乱与梦的相同点,具体分类(与莫里的分类非常类似)如下:
(1)自我意识终止,或者至少是迟缓,因而对周遭丧失感知力。如缺失惊怕感,无道德意识。
(2)感官感知力的改变。一般来说,感知力在梦中会减少,而在精神错乱中会大大增加。
(3)意念根据联想法则和影像再现法则重新结合,形成自发序列。因此,这些意念间的联结总是有失匀称,例如影像过于夸大,或者容易出现幻象。
(4)人格变化(例如人格倒置),有时出现怪癖性(或反常行为)。
拉德斯托克增加了一些数据,说明梦素材的本质与精神错乱之间的相似性:“幻觉通常出现于视觉、听觉及其他一般感官中。在梦中,极少出现嗅觉及听觉这两个元素。发热时,患者会和梦者一样,久远的记忆不断闪过脑海。清醒意识下和健康状态中被遗忘的回忆,会重新出现在睡梦中和患病者的脑海中。”梦和精神错乱间的相似性,只有具体到细微处,甚至像亲人间的相似性那样,细化到个人性格特点和脸部表情,才能充分体现出来。
“承受肉体和精神双重折磨的人,会梦见现实中所欠缺的才智、健康和幸福。因此,精神病患者会幻想自己拥有幸福、显赫的地位以及财富。幻想拥有财富,幻想实现美好愿望,现实对这一切的否定及摧毁,这一切成为精神错乱的心理诱因,并构成了精神错乱的主要内容。失去爱子的妇女,精神错乱时会欢快地念叨自己怀孕了;破产的人幻想自己拥有无数财富;感情受挫的女孩幻想被爱人温柔对待。”(拉德斯托克的这段记述,是对格里辛格精辟论述的一个小结。格里辛格用最清楚明了的语言表明,美好愿望的实现是梦幻象与精神错乱幻象所共有的特征。而我通过研究发现,这正是开启梦的心理学理论和精神错乱心理学理论的关键所在。)
“梦和精神错乱有两个主要的共同特征,即意念的荒诞结合以及判断力的低下。”在梦和精神错乱两者状态中,都存在对自我精神力的过高估计,表现为审判能力的荒诞不羁。在梦中,影像飞速流动。相对应地,精神错乱病者的意象也出现飞速流动的情形。另外,二者都欠缺时间感。梦中出现的人格分裂现象,例如,梦者的意念分配于两个角色,外在陌生的自我会纠正内在自我的意识,这与幻觉妄想症中闻名的人格分裂症完全一致。与之相同,梦者也能通过外在陌生的声音,解读自己的思想。甚至连不断出现的精神错乱幻象,也与反复出现的梦象相类似(参见《迷恋梦境》)。大多数精神错乱康复后的患者都会认为,发病那段时期对于他们来说,就像做了一个难受的梦。这确实表明,精神错乱患者发病时,有时会感觉自己只不过在做梦,就像平常睡着后做梦一样。
由此看来,无怪乎拉德斯托克以及其他学者有如下总结:“精神错乱作为一种非正常的病症,可以视作普通梦境的常规性强化。”(第228页)
克劳斯试图将对梦与精神错乱间联系,建立在二者的病理学基础上(而不建立在刺激源上)。比起以外在相似性为基础的研究,这种做法能够让二者的联系更为紧密。他认为,如我们所知,二者所共同具有的基本要素是:有机条件下的感知,生理刺激感知以及所有器官共同作用产生的一般感知。
不可否认,梦与精神错乱间的相似性,已经能够从二者特征的细节处寻得,这是梦的医学理论最有力的证据之一。根据该理论,梦可视为一个无用的干扰过程,是心理意识活动逐渐减弱的表现。目前,还不能指望从精神紊乱中得到梦的最终解释。因为众所周知,目前,我们对于精神紊乱起源的认识仍然非常不足。但有关梦的新观念很可能会影响我们对于精神错乱内在机制的看法。因此,可以说,在我们努力揭开梦的神秘面纱之际,也正朝着精神疾病的研究工作迈进。
* * *
[1]以下所述根据毕克森叔茨的论著《梦与古代释梦》(1868年,柏林)。
[2]希波克拉底在其著作《古代医学》中谈到了梦与疾病之间的关系。
[3]《希腊神话和宗教史》,1906年,第2卷,第930页。
[4][1914年增注]中世纪近代史上对于梦的解析可参考狄普根的著作,以及m.法尔斯特尔、哥特哈德等人的学术论作。犹太析梦学者有阿莫利、阿姆拉姆以及洛温格尔。近期,德里克斯尔、f.施瓦尔茨以及传教士芬克狄基根据劳埃尔的心理分析说,也提出了其析梦理论。研究日本人释梦的学者有三浦和伊瓦亚,研究中国人释梦的有赛克尔,研究印度释梦者则有涅格列恩。
[5]“我们的梦实为我们所见、所说、所欲和所为。”
[6]温特斯坦引用于《心理学分析文摘》。
[7]“无论毕生追寻的目标是什么,也无论何种往事盘踞心头,梦中所出现的场景,往往就是灵魂苦苦追寻的那份渴望。正如申诉者执着于推敲法律,将军终其一生血洒战场。”
[8]“尤其是残留于我们脑海中的那些清醒意识下,思绪行为的余物,总在我们灵魂深处翻腾。”
[9]瓦歇德坚持认为,许多人在梦中说外语比清醒时更为流利、发音更为纯正。
[10]瓦歇德引证,第232页。
[11]瓦歇德引证,第233页。
[12]“在我们的脑海中,即便最无意义的画面,也无法被磨灭。终有一天,它将会重现。”
[13]我从后来的经验中发现,梦重现生活中诸如打包纸箱、在厨房准备食物这些毫不起眼的琐事并非罕事。只是梦者此时关注的,并非这些回忆的特质,而是其“真实性”——“那天我确实做了这些事”。
[14]司炉是法国大革命时期旺代省的匪帮,他们惯用酷刑。
[15]“的确存在某种联系,但这种联系并非独一无二的。”
[16]巨人的梦证实了一个假设,即梦境涵盖来自梦者童年的片段。顺便提一下,把对《格列佛游记》的回忆作为该梦的解释,恰恰是析梦的最佳反面教材。析梦者不应把自己的想法凌驾于梦者的意念之上。
[17]在古代,人们除了相信梦具有诊断价值外(见希腊名医希波克拉底),还认为梦具有治疗作用。
[18]该作者出版了两卷实验报告,后文将作进一步讨论。
[19]“根本不存在纯心理来源的梦。”
[20]“梦中的意念来自外界。”
[21]已多次观测到周期性出现的梦。参见查巴尼克斯收集的材料。
[22]希尔伯勒用绝佳的例子说明了,在入睡状态中,甚至连抽象思想也能转化为表达同一思想的塑视形象。对此,我将在后文继续讨论。
[23]哈夫纳与德尔贝夫一样,企图将梦解释为“对完整心理机能正常功能的一种非正常入侵。”但他的描述略有不同。他认为,梦的第一个显著特征是超越时间、空间的限制。梦的意象不受各事件所处的空间位置以及先后次序的限制。梦第二个基本特征与此相关,即幻觉、想象以及幻象混合物,与客观感知相混淆。“所有更高级别的心理功能的总和,特别是其一方面形成了观念、判断力以及推理总结力;另一方面则由自由的自我判定力,结合感官幻觉影像,这一切成为梦的基石,随时为构筑梦做准备。这些心理活动也因此参与到梦的无序变化中。这里之所以说‘参与’,是因为我们在熟睡时,判断力及意志力并不会发生变化。就这些心理活动而言,我们在梦中和梦外一样,头脑清醒、思维自由。一个人在梦中不可能打破原有的思维模式,也就是说,不可能因为在梦中,而对某一事物持与梦外相反的意见。在梦里所期望的,一定是梦外认为好的事(以善的理智方式)。但在梦中,当我们应用这一思考模式与意志力时,会因各种意念的混淆交织而陷入迷茫中。因此在梦中,我们一方面会做出最矛盾的事;另一方面,又会具有最敏锐的判断力,因而进行最具逻辑的推断,并做出最神圣的决策。缺乏方向性正是梦中幻象乱飞的根本所在。而缺乏批判性的反思,缺乏来自他人的赞同意见,正是梦中判断力、期望以及愿望过于极端,欠缺考虑的主要根源。”
[24]克拉帕瑞德发现,与此对比,“无兴趣”这一元素正是入睡的关键。
[25]“不存在绝对合理的梦。所有的梦都存在某种不连贯性和荒谬性。”
[26]“梦是情绪及思维的无政府状态,是各机能的自我释放,其运作不受控制、没有目的。在梦中,心灵是一台精神自动机。”
[27]“没有一种想象能像梦境那么荒谬、复杂和不正常了。”
[28]“梦境的产生对于清醒状态下的人来说,常常会刺激其意志。这等同于舞蹈症和瘫痪病人的某些动作,也受类似意志的控制。”
[29]“一系列思维和推理能力的退化。”
[30]德语,情感。——译者注
[31]“大脑最自然纯真的反应,像是一种无意识状态。”
[32]“有缺陷、不规则的联想。”
[33]在这类梦中,充满了发音相似,或是首个字母相同的词语。以后我们便会明白这些梦的含义。
[34]“梦既非完全混乱不堪,也非完全丧失理智。”
[35]“睡眠时,除却感知力以外,所有的心理机能,例如智力、想象力、记忆力、意志力以及道德品行,其本质其实都没有丝毫改变。只是被想象,以及各种不断变化的对象利用了。梦者是一个随意转化角色的演员,一会儿疯狂,一会儿理智;一会儿是刽子手,一会儿是受害者;一会儿是侏儒,一会儿是巨人;一会儿是天使,一会儿是魔鬼。”
[36]赫维德·圣·丹尼斯。
[37]“马奎斯·赫维把睡眠中的思维归因于梦中动作的随意性,以及注意力的涣散。他认为,睡眠仅包括感官封闭、与外界隔离,而不包括看待事物的方式。一个熟睡的人与一个感官受阻、思想漫游的人并无区别。普通人的思想与梦者思想间的差异是,后者具有客观的、可视的形态。从表面来看,这等于说,感官由外在客观体决定,而记忆力则是具体事实的表象。”
[38]“还有一点更重要的区别,即梦者的心理机能并不具备清醒时的平衡力。”
[39]“梦境是意念的副本。其主体还是我们内心的想法,梦中的景象不过是附件。这一说法要成立,就得知道如何追随不断推进的想法,如何分析梦的结构,那么梦的不连贯则可以理解。最虚幻的意象也变得简单,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40]“当我们知道如何分析梦的时候,最光怪陆离的梦也会得到最合理的解释。”
[41]参见哈夫纳和斯皮塔的著作。
[42]卓越的神秘主义者杜普尔,是为数不多在本书早期的版本中被忽略的作者之一,在此我对其深表歉意。他认为,迄今为止,就人类的思想而言,带我们通往形而上学之路的是梦,而非清醒意识。(见《神秘主义哲学家》,第59页)
[43]读者若想了解有关这一课题的更多作品以及更多重要的讨论,可以查阅托波沃尔斯塔的论著(巴黎,1900年)。
[44]参照赫夫洛克·埃利斯在《梦的世界》中的评论,第268页。
[45]参见《人类学系统概述》。埃朗根,1850年(斯皮塔引述)。
[46]《梦生活和解析》,1868年(斯皮塔引述,第192页)。
[47]德国哲学家康德用以表达普遍道德规律和最高行为原则的术语。又译定言命令。“命令”即支配行为的理性观念﹐其表述形式有假言和定言两种。假言命令是有条件的﹐认为善行是达到偏好和利益的手段。定言命令则把善行本身看作目的和应该做的﹐它出自先验的纯粹理性﹐只体现为善良意志﹐与任何利益打算无关﹐因而它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比如做善事是因为在做善事之后会得到嘉奖及名誉,这是假言命令,而定言命令则是指做善事的原因就是觉得这是对的事情,这是人性的准则。康德把绝对命令表述为:“不论做什么﹐总应该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永远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实践理性批判》第30页)。在这里,康德比较推荐定言命令。康德还推出一条实践原则﹕你的行动﹐要把你人格中的人性和其他人人格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手段。康德的“绝对命令”在于强调意志自律和道德原则的普遍有效性﹐它体现了康德伦理学的实质。——译者注
[48]考究一下宗教法庭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很有意思。在托马斯·卡伦娜的《宗教法庭论》(1659年,里昂斯编辑)中,有着如下记述:“任何人如在梦中有异端邪说,宗教法庭都会以此作为依据,严格审查其日常举止。因为他们认为,日有所思,必定夜有所梦。”(瑞士,圣·厄尔本,厄尼格尔医生)
[49]“随性而说,随心而动,不受意识的控制,即便其有时发出警告。性本恶。清醒时,我会与之抗争,不屈不挠。但在梦中,则听之任之。或者说,在梦中,我能够无所畏惧、毫不愧疚地随心而动……显然,脑海中浮现的种种幻象,构成了梦。我们能够感觉到其刺激源,而我们那颗飘浮的心也并不排斥。”
[50]“在梦里,一个人的善恶表露无遗,展示了最真实的自我。在日常清醒状态下,我们受到意识、恐惧感和畏惧感的保护与防卫。但在梦里,因个人意志停止了运转,因此所有的情绪都冲破防线,恣意操控我们的心灵。”
[51]“在梦里,首先展露的是一个人的本性……也就是说,在梦里,人倒退至初始状态。外界入侵大脑的意念越少,在梦中,就越容易受其自身“反叛性”的影响。”
[52]“如果两个人正沉醉爱河,那么无论是在结婚前,抑或蜜月时,他们都不会梦见对方。出现在他们情欲之梦里的,或在梦中与其苟且的,往往都是些无关痛痒的人,或是令其反感的人。”
[53]“许多紧绷的弦。”
[54]小说家阿纳托尔·法朗士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参见《红百合》):“ce que nous voyons la nuit ce sont les restes malheureux que nous avons neglige dans la veille. le reve est souvent la revanche des choses qu’on meprise ou le reproche des etres abandonnes.”(我们夜里所梦见的,是白天不悦之事的残骸。梦常常是对白天鄙夷之事的报复或谴责。)
[55]总之,梦是思想漫游的产物,没有尽头,也没有方向,依次依附于记忆之上。而这些记忆有足够的强度打断漫游的思想,再将被打断的思想碎片连接起来。这种连接时而微弱、松散,时而强烈、紧密,主要看大脑的运作被睡眠抑制了多少。
[56]近来,致力于研究这一课题的学者有:费里、伊德勒、拉塞鸠、皮雄、雷吉斯·维斯帕、吉斯勒、卡佐夫斯基、巴坎托尼等。
[57]“精神错乱的真正决定性因素。”
附录 1909年
在此,我要说明一点,从本书第一版面世,至第二版面世的这段时间里,我并未新增任何梦学文献的总结。读者也许对此颇有微词,但我仍然坚持自己的做法。因为在前文中,对梦学研究文献的总结,已将我的热情消耗殆尽。若要继续这一工作,将会耗费我巨大的精力,而且很可能会徒劳无功。在这间空的九年里,学界并未出现任何关于梦学的新观点,也没有任何有价值的材料。在本书出版后面世的大多数著作,都未提及或讨论本书。而那些所谓“梦的研究者”给予的关注最少。这就是科学家一向拒绝接受新事物的鲜活例子。阿纳托尔·法朗士曾如此讽刺科学家:“les savants ne sont pas curieux”。[1]如果对于科研也存在打击报复的话,那么现在轮到我,对那些文献不屑一顾了。在科学期刊上对本书屈指可数的那几篇评论,既不深入也不准确。对于这些评论,我只想说,请你们再读一读本书,或者,至少认真读一遍吧!
运用心理分析治疗法的医学学者们,已经依照本书的指引,在其著作中记录、解析梦。迄今为止,所有超出我论证范围的作品,我都已在论述中标出。本书附录中的参考书目,包括了这些最新出版的重要著作。桑特·德·桑克蒂斯对梦做了综合性的研究,其著作的德文版与本书同时面世。因此,我们都来不及给对方评论。但我在此不得不抱歉地说,他煞费苦心的著作所表达的观点过于肤浅,以致读者无法凭借其作品,揣测本书所阐述的观点。
我只想到两部提及本书理论的作品。一个是年轻哲学家h.斯沃博达的著作。他大胆地将w.费利斯的生物周期理论(23天和28天理论)延伸至心理学领域,创作了一部极富想象力的作品,[2]并依此揭开了梦的神秘面纱。但他的理论贬低了梦的重大意义。他认为,记忆碎片在梦中,第一次,或者第n次偶然地重组成一个完整的生命周期。这解释了梦的实质内容。一次与该作者的通信,让我误以为他不再认真对待这一研究了。但后来,我发现误会他了:虽然他的论著并未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但日后,我会在其他论著中,记录下对斯沃博达论著的研究。令我感到高兴的是,我偶然在一本著作中发现,其中的某个理念与我的观点完全一致。而且各项研究数据都表明,其理念并非源于本书的观点。我之所以欢呼雀跃,是因为在众多有关梦的研究文献中,这是唯一一次,出现了明显表达出我的理论精髓的论著。这部著作于1910年出版,作者是林克斯,题目是“幻想的现实主义者”。
* * *
[1]“学而不疑。”
[2]h.斯沃博达的《人类有机体的时机》,1904年。
附录 1914年
上述自辩写于1909年。后来,事态发生了变化,我的《梦的解析》不再受冷落。但在新的形势下,我已无法继续上述总结。《梦的解析》引发了一系列争议,各界学者的评论百花齐放。在此,我暂不作讨论,待我的理论涉及该内容时再详述。对于各类最新的文献,但凡我认为有价值的,我都已尽可能在下文中加以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