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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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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安再谟神父要戈特孟到他的药房去,这是个整洁芳香的草药室,戈特孟对这里很熟悉。神父拿一支晒干的野生植物给他看,那植物是清洁地保存在纸里的,他问他是否认识这东西?戈特孟说认识,它就是小连翘。他详细论明了它的特性。老神父满意地与这位年轻朋友约定,要他下午去多采些小连翘,并把长有这种植物的地方告诉戈特孟。

“你今天下午不用去上课了,你不用反对,这对你不会有损失的。何况自然知识也是学问,并不只有呆板的文法才是学问。”

戈特孟为了这事高兴非常,这可以使他好好采集两三小时的花,不必呆坐在教室里。他还请求管理马厩的人,把勃雷斯借给他。他在午餐后就去马厩把马牵出来,马儿对他很亲昵,他一跃上马,便骑向温暖光辉的野外去了。他骑了一个多小时,享受了空气与原野的香气,随后想到神父要他做的事情,于是赶往他的目的地去。他把马拴在一株枫树下,还在马耳旁唠叨了一阵,把面包喂了它之后就去采集植物。这里有几块荒芜的田地,四处杂草丛生,有枯萎了的罂粟花,许多种子已经成熟的荚壳,盛开的苣莴与变色的蓼属,蜥蜴盘踞在田地之间的几堆乱石里。小连翘才刚开黄花,戈特孟开始采集。当他采了一大把时,就坐在石头上休息。天气颇热,他眺望着远处阴凉的森林,很想到那边去歇凉,可是又不愿远离那些要采的植物和他的马。他坐在热烫的田地小圆石上,为了要看逃走的蜥蜴再回来,所以静静地坐着,一面嗅着小连翘,一面把它们的小叶子对着阳光,观察那无数细小的芒刺。

妙啊,他想,这些小小的叶子都有数以千计的细小芒刺,如同刺绣般精巧,像是天空的小星星。事实上,一切都是奇妙的,如蜥蜴、植物、石头,无一不是奇妙的。安再谟神父多么喜欢他,连小连翘都要他来采。神父的脚有些日子不能动了,而他的医术却不能把自己治好。也许他有一天会死去,而草药室里的草药仍然香气袭人。不过老神父也许还会活很久吧,或许十年、二十年,头上始终还是同样留着银白如丝的皤皤白发,眼旁也同样还是奇怪的皱纹。可是戈特孟会同他住上二十年吗?啊,一切是多么的奇妙,一切是多么的令人费解,真是可悲啊!人其实是一无所知的,这样的生活,无论是在地上徒步往返,或是在林中策马而过,一路看见的大都是疑团满腹、受约束和渴望的人。晚上的星星,蓝色的钟形花,碧绿的芦苇湖,人或牝牛的眼睛,有时这些东西都像是从来没有看过似的,而且是长久渴望出现的,等到这一切都看清楚了,那瞬间又过去了,什么也没有,这真是难解的谜!是秘密的魔术!终于人变老了,即使像安再谟神父那样的滑稽,或者像达业尔院长那样的老成,依然是一无所知,依然是翘首盼望和等待。

戈特孟拾起一个空的蜗牛壳,这个落在石缝之间的壳被太阳晒得很热,听来有微微的嗡嗡声。他潜心注视蜗牛壳的螺纹,像一个小巧的冠冕,里面的孔穴是亮亮的,珍珠串似的。他闭上眼睛,用手指触摸蜗牛壳的外形纹路,这是他的老习惯,也是一种游戏,空蜗牛壳在他手指之间转动,摸起来是光滑的、轻轻的,那样子很有趣,像是不可思议和有魔术似的。他在梦想,这是学校和学问的缺点之一,一切东西看来都是平面的,好像只有二次元(zwei dimensionen)似的,这似乎是精神的趋势。他觉得这就是整个理性世界所欠缺与没有价值的显示,但他却不愿认定这种想法。这时候蜗牛壳从他手指上滑下来了,他疲倦得想睡,直把头俯在杂草上。这些杂草被太阳晒得愈来愈干,他也在阳光里睡着了。蜥蜴在他鞋上奔走,膝上的草都压扁了,勃雷斯也在枫树下不耐烦地等着他。

有人从远处的森林里走向此处而来:一个穿着褪了色的蓝裙子、黑发上围着红头巾、脸孔被夏天的太阳晒黑了的少妇,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个包袱,嘴里含了一枝火红的丁香。她看见躺着的戈特孟,老远就在好奇与怀疑地注视他。她小心地走近了,赤着脚,站在戈特孟面前。现在她不再怀疑了,这个漂亮而睡着的少年不像是坏人的样子,她开始喜欢上他了——这个人到这荒芜的田地来做什么?哦,他采了花,她微笑地望着那些已枯萎了的花。

戈特孟刚从梦中的林径归来,睁眼一看,自己的头正枕在一个女人柔软的膝上,她那陌生而近在咫尺的眼睛,温和地注视着他刚睡醒而诧异的眼神。他并不吃惊,这不会有危险的,她如同温暖的褐色之星般顾盼着他。现在那女人在他有点诧异的目光之下微笑了,是愉快的微笑,他也开始逐渐地微笑起来。她的芳唇向着他微笑的唇低压下来,二人就在一个温柔的吻中相互招呼,戈特孟在吻时就想起在村中的那个晚上,想到那个有辫子的小姑娘。但吻还没有完,女人的嘴还留在他的嘴上,不断地在吻,在舐,在引诱,最后他的嘴唇也贪婪而有力地吻着,连他的血液都吻得从内心深处醒过来了。戈特孟已经被长吻得情不自禁,热情如火,爱的短暂喜悦把他整个笼罩住了,热情燃烧得加同黄金之光,不断地闪耀。他闭起眼,把脸扑在她的怀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女人静静不动,轻抚着他的头发,随他慢慢地摆布。最后他张开了眼睛。

“嗨!”他说,“嗨!你是谁?”

“我是李瑟。”她说。

“李瑟,”他吟味这个名字似的重复地说,“李瑟,你是一个可人儿。”

她把嘴凑近他的耳边,喁喁地说:“嗨,你是第一次吗?除我之外,你还没有尝过这种爱的滋味吗?”

他摇摇头,然后蓦地站起来,回头四顾,一看是在田野中光天化日之下。

“哦,”他喊,“太阳已快下山,我该回去了。”

“去哪里?”

“到修道院,去安再谟神父那里。”

“去圣母泉?你是那里的人吗?你不想同我在一起吗?”

“我愿意。”

“那就留在这里好了!”

“不,这不好,我还要再去采些草药的。”

“你住在修道院吗?”

“是的,我是学生,不过我已不再是那里的人了。李瑟,我能到你这里来吗?你住在哪里?你家在哪里?”

“我的宝贝,我是没有家的。你愿意把你的名字告诉我吗——哦,你叫戈特孟?乖乖,再给我一个吻,你就可以走了。”

“你没有家?那你睡在什么地方呢?”

“如果你愿意,就同我住在林中;要不,就在干草堆里。你今夜来吗?”

“好,到哪里去?我到什么地方去找你?”

“你会学小鸟叫吗?”

“我从来没试过。”

“你试试看。”

戈特孟试学小鸟叫,逗得她笑了。“我学得蛮像的。”

“那你今夜从修道院里来,学小鸟叫好了,我就在附近等你。戈特孟,我的甜心,你喜欢我吗?”

“哦!李瑟,我很喜欢你。我会来的,祈主保佑你,现在我必须走了。”

戈特孟于黄昏时骑着出汗的马回到修道院,看见安再谟神父很忙,心里就高兴。有一个小修士在河里赤足嬉戏,被石子尖儿刺破了脚。

现在去找那齐士是必要的,他就问在餐厅里轮值的那些初修者。他们回答说那齐士没有来晚餐,今天是他禁食的日子,现在大概已睡着了,因为他夜里要祈祷。戈特孟连忙跑进修道院里面,他的朋友是在忏悔室里苦修的。他未加考虑地便跑进去,在门口没听见丝毫声音,于是他就轻轻地进去了。他没有想到,这是绝对禁止的行为。

那齐士躺在狭窄的木床上,恍如黑暗中的死人,脸色苍白,双手交叠地放在胸上。但他的眼尚未合上,也未入睡。那齐士没有动,默然望着戈特孟,也没有责备,好像沉潜在不同的时间与世界里,乏力地听朋友对他说的话。

“那齐士,对不起,原谅我打扰了你,这不是一时的兴奋。我知道你现在是不许同我谈话的,但我有迫切的话要告诉你。”

那齐士怒目而视地深思,但尽力地清醒过来。

“有必要吗?”他声音低沉地问。

“是的,这是必要的事。我是来向你告别的。”

“这倒是必要的。你不会白来的。来,坐到我这里来,今天的第一次祈祷还有一刻钟才开始。”

他从没有铺被褥的床板上坐起来,戈特孟坐在他的旁边。

“请你原谅!”戈特孟歉然地说。这房间,这张什么也没有的木床,那齐士彻夜紧张后的脸,有一半心不在焉的眼光,都显示出戈特孟是不该闯进来的。

“没有什么是需要原谅的,你不必顾虑我,我没有什么不舒服。你说你是来告别的吗?你就要走了吗?”

“我今天就要走了。哦,我无法事先告诉你,那是突然决定的。”

“是你父亲或他派了人来吗?”

“不是的,是生命本身使我决定的。我要走,不用父亲来,也不用得到许可。我连累了你,我要逃走了。”

那齐士把自己又长又白的手指,从宽大的僧服袖里伸出来,细瘦有如幽灵。他严肃而凶恶的脸上一无笑容,倒是他的声音温和地说道:“我们的时间不多,你把话简单明了地说好了——你必须告诉我,你是怎么啦?”

“还是你说吧!”戈特孟请求道。

“你恋爱了,你认识了一个女人。”

“你怎么又会知道呢?”

“从你的样子上,我看得出来的,恋爱时是有那种陶醉的特征的。好吧,你有话就说。”

戈特孟把手怯怯地搭在朋友的肩上。

“那齐士,你说得不对,这次完全是另一回事。我在外面田地上,被阳光晒得睡着了,当我醒来时,我的头枕在一个美丽少女的膝上,我当时以为是我母亲来接我了。不,我认为这女人是我母亲,但她有褐色的眼睛,乌黑的头发,而我的母亲同我一样是金发,看来是完全不同的。不过那人就是母亲,她用母亲的声音呼唤着,她是母亲派来的。她把我的头抱在她腰间,对我微笑得像一朵花,而且喜欢我。她在第一次吻我时,我觉得自己已融化了,有说不出的甜蜜,我在睡着时所觉得的一切希望,所有的梦,甜美的不安,种种的秘密,醒来时一切都变了,像魔术般,这都是有意义的。她教了我女人是什么,女人有哪种秘密。她在半小时内教了我不知有多少的经验。现在我明白了,我突然觉悟了自己不再是这个修道院的人了,一天也不会再留下了。我要走了,马上就到那里去。”

那齐士一面倾听,一面点头。

“这虽是突如其来的,”他说,“但也差不多是我所能预料的。我会时常想到你的,你走了我会感到寂寞的。你还有什么事要我替你做的吗?”

“如果可能的话,那你就同我们院长说明一下,要他别太责怪我。在这里除了你之外,他是唯一认为我是不平凡的人。只有他与你。”

“我知道……还有别的事吩咐吗?”

“对啦,还有件事。如你以后想念我时,就为我祈祷吧!那……我谢谢你了。”

“戈特孟,你怎么这样见外呢?”

“这是为你的友情,为你的忍耐,为一切的一切,你……以及,你没有阻止我。”

“我怎么会阻止你呢?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戈特孟,你真的要去那里吗?有目的地吗?真是要到那女人那里去吗?”

“是的,我要同她去。我没有目的,她是个流浪的陌生女郎,也许是个吉卜赛女郎。”

“真的,你说说看,你知道她会长久和你在一起吗?我想,你是不该太相信她的。她也许有亲戚,也许有丈夫,谁知道人家会把你怎样看待啊!”

戈特孟倚在朋友身上。

“这我知道,”他说,“虽然我一直没有想到。然而我已经说过了:我没有目的。那女人即使很爱我,也不是我的目的。我到她那里去,并非为了她。只是非去不可,因为我觉得好像有什么声音在呼唤着我。”

戈特孟默默地叹了口气,他们互相偎坐在一起,这虽然是件悲哀的事,可是觉得结束了这场分不开的友情,倒还是幸福的。终于戈特孟又说:“你一定认为我是盲从和鲁莽的。不,我要走,因为我觉得非去不可,因为我今天体验到这样奇妙的事情。不过,我并不认为此去是会很幸运与满足的,也许这条路是艰难的,但我希望这条路也会是美妙的,自愿投到一个女人的怀里去,这是多么美妙啊!如果我说的是蠢话,你别笑我。你瞧,喜欢一个女人,委身于她,紧抱住她与为她紧紧拥住,这和你说的‘迷恋’并不一样,你有点讥笑的意味,然而这不是可以讥笑的,对我来说这是通到生命的道路,是具有生命意义的路——哦,那齐士,我非走不可了!那齐士,我爱你,我感谢你今晚为我牺牲了休息的时间。我离开你是难受的。你不会忘记我吧?”

“你别这样说,我受不了!我决不会忘记你的。我希望你能再来,我等你。如果你情况欠佳,那么就到我这里来,或者就喊我——戈特孟,再见,祈主保佑你!”

那齐士站了起来。戈特孟抱住了他,因为他知道朋友畏惧过分的温存,所以没有吻他,只是握紧了他的双手。

天已经黑了,那齐士开启房门,走到对面教堂去,他的凉鞋踏在石板上发出细碎响声。戈特孟跟着这个瘦削的人,直到廊下的尽头,像影子般消失了,教堂的大门没入黑暗中,他一直目送着那齐士,送他去祈祷、尽义务和修德行。哦,这一切是多么不可思议,多么的难解与可惊啊!戈特孟的心里在沸腾,当他为爱所陶醉而来寻访他的朋友时,他的朋友正在房间里反省、禁食和不事睡眠,而他的青春,他的心,他的感官都已钉在十字架上,为此而牺牲,忍受最严格服从的苦行,一心一意以精神为主,把一切变成服侍神的语言!他躺在那里,极度地昏沉与倦怠,苍白的脸,细瘦的手,看来像个死人。可是当自己来时他立刻清醒了,亲切地迎接朋友,倾听迷恋着女人的朋友所说的话,牺牲了忏悔时的有限时间。像这样的爱,像这样放弃自己,完全变成精神的爱,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多么无法言宣的美啊!另一方面,像今天在田野上阳光辉耀中,那种陶醉的与没来由的感官嬉戏,也是这类型的爱啊!两者都是爱。啊,现在那齐士已看不见了,那齐士在这最后的时刻再度给他这样明白的指示,他们是完全不同的,彼此一点也不相似。现在那齐士疲倦地跪在祭台前面,为了将作整夜的祈祷与沉思,在那里作清心的准备,他在夜里休息与睡眠的时间,是不许超过两小时的。而戈特孟为了与李瑟重温那甜蜜的动物性嬉戏,却得从修道院里逃到外面的树下去找她。那齐士对于这样的事没有说过过分严重的话,那就不是坏事。现在他是戈特孟,并非那齐士。他对这美妙而毛骨悚然的谜与混乱,未曾追根究底,而且没有说这是重要的事。他丝毫没有阻止自己继续走向他无知而愚蠢的路,丝毫不知道深夜在圣堂里祈祷的朋友对他的期待并不亚于那个等待他的美丽、热情的少妇。

当他心里被种种烦恼的感情激动时,他已逃到院中的菩提树下,进入了磨坊。当他突然联想起最初那晚“到村里去”的事情时,不由得微笑了。那时戈特孟与康拉德是走这条秘密的路离开修道院的。当时他参加了那个被禁止的行列时,心中是多么慌乱和可怕啊,可是,曾几何时,今天他要永远离开这里,走上更被禁止且更加危险的道路,却反而一点也不怕了,因为他不再想到门房,不再想到院长与老师了。

这次小河上没有木板,他不得不涉水过去,把脱掉的衣服,向对岸掷去然后涉过又深又急的河流,冷水直淹胸部。

当他过河后,穿起衣服时,又想到了那齐士。他的眼前又很清楚地看见那个聪明的,带点嘲笑意味的那齐士;听见他先前讲了这许多愚蠢的话,他显然是很痛苦的样子。戈特孟脑中现在又清清楚楚地浮现出那齐士当时所说的几句话了,那齐士说:“你睡在你母亲的怀里,我醒在荒野里。你的梦中人是少女,我的梦中人是少男。”

戈特孟一时心灰意冷,独自站在黑暗中,内心空虚无比。他的背后就是修道院,虽然不是真正的故乡,却是一个他所喜欢而且愿意久居的地方。

不过他同时又转移到别的事情上去了:现在那齐士不再是博学而能给他忠告的指导者了,他今天去的地方,是需要自己单独发现的,用不着那齐士的引导。他有了这种想法,反而觉得高兴,他曾经忧郁与羞耻的,依附的年代已经过去,现在他已不再是小孩与学生了。然而,他虽然知道了这些,可是——告别又是多么难过的事啊!他也许有一段很长的时间,甚至是永远地要与那齐士分手了,不知道他的情形,听不到他的声音,再也看不见他高贵的眼睛啦!

戈特孟顺着石子路走下夫,走到距离修道院约莫一百步的地方,又站住了,尽量学鸟叫,远处河的下游有同样的鸟叫声相呼应。

“我们彼此都像动物鸣叫了。”他这样想时,又记起下午相爱恋的时候来了。现在他才明白,他与李瑟之间的谈话,是在爱抚之后才讲的,而且也只是几句无关紧要的话,而他与那齐士的话却是好久、好重的。现在他才觉得自己要去的地方,是不需言宣的,是互相用鸟声引诱的,那种话是没有意义的。他想,好吧,今天不必再讲话和思想了,只是去找李瑟。只要到这种无言的、盲目的、沉默的感觉与触觉的地方去,到那融化这种喘息的地方去。

李瑟早已等在那里了,她从林中出来接他。他伸出双手去抱她,用柔和的手抚摸她的发与颈项,还有那柳腰与丰臀。他与她携着手,没有言语,向前迈去,朝向黑暗的林地走去。他跟着她,她好像狐狸或黄鼠狼似的用夜眼瞪视着,毫无阻碍地前进,他随她进入夜里,进入林中,进入没有语言和思想也没有光的神秘之地。他再也不考虑了,也不再想已经离开了的修道院与那齐士了。

他们默默地走过黑暗的林中,有时踩在软如弹簧的青苔上,有时跨到硬硬的树根上,不是穿过稀疏的高大树顶下看得见天的地方,就是走进漆黑的所在。矮树枝不时碰到他的脸,黑莓的刺也不时勾住他的衣裳,而她却处处熟悉,通行无阻。经过一段颇长的时间后,两人已来到离松树不远的地方,广阔的夜空当头,这里已是树林的尽头,那青草山谷迎着他们,有一股甜香的干草气味。两人涉过水流悄然无声的小溪来到了旷野,这里比林中更为幽静,没有沙沙的树枝声,也无夜里四飞的虫类,更听不见枯木的折裂声。

李瑟在一处大干草旁站住了。

“我们住在这里。”她说。

两人坐在干草堆上,彼此都有点疲倦。他们躺在那里,静静地谛听,觉得额上的汗已干,脸上渐渐变得凉快。不久,戈特孟恢复了精神,把膝盖收缩和张开着玩,呼吸夜与干草的气息,不思前想后,渐渐地被爱人的香气与温情吸引住并着迷了,他不时抚摸她的手,热情开始奔放,两人也愈来愈挨紧了。不,这里既不用言语,也不需思想。凡是重要的与美丽的,他都清楚地感觉到:他与她的青春活力、朴素健康的美、情欲与渴望;他明白地觉得,她这次希望的爱与第一次时不同,这次她不愿引诱他,也不教他,而是等他动手和迎接他的欲望。他静静地使热流通过体内,愉快地接受无声的、暗中滋长的情火,情火在他们身上活跃,小床上呼吸着爱的气息,正当戈特孟的脸俯在李瑟的脸上时,两人的嘴唇在黑暗中开始接吻,他突然看见她的眼睛与额上放出柔和的光,使他看得不胜诧异。然后他渐渐明白了,转过头来,一轮明月高挂在又黑又广的林梢,白色的柔光照在她额上与腮上,显出圆滑的颈子。他不由得赞叹:“你多美啊!”

她像接受礼物般地微笑起来。他坐起身来,轻轻地把她的衣服从头上脱下,一件又一件,直脱到把肩和乳房裸露在冷冷的月光下为止。他的眼在看,嘴在吻,如同着迷似的,女人垂下眼睛,好像这时才第一次看见自己的美丽般,也发出了虔敬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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