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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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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五年清咸豐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

○辛丑,詣眞殿展拜。

○敎曰:「知事徐俊輔,大科回榜云。此重臣逮事正廟,至予嗣服,連見大小科之回榜,實是國朝罕有,人之上瑞。遇事示意,必有已例,回榜日,几杖與二等樂賜給,仍爲宣醞。宴需,令度支,照例輸送,瓜近初仕作窠,子孫中問名擬入。」

1月3日

○癸卯,詣仁政殿,親傳宗廟春享香祝。

1月4日

○甲辰,以金炳國爲戶曹參判,中批也。

1月5日

○乙巳,御春塘臺,行歲首犒饋。

1月7日

○丁未,詣宗廟展謁,景慕宮展拜,春謁也。

○敎曰:「子於嶺南民事,實不勝惻然。顧今三陽布澤,萬品回蘇,而哀我赤子,必不免塡壑之患,每一念至,若恫在已。目下悠悠萬事,只不過賙急一條路矣。向有所內下賑資,此不足有無焉,而方伯守宰,果能誠心抄飢,到底講究,期有拯濟之效否乎?初巡後,凡所措劃,卽爲狀聞,少紓予南顧之憂事,分付道臣。」

1月8日

○戊申,以鄭翊朝爲吏曹參議,金輔根爲司憲府大司憲,安光直爲判義禁府事。

1月9日

○己酉,義禁府啓言:「李應植全羅道臨陂縣,申觀浩茂朱府,李能權錦山郡,金鍵任實縣量移。」

1月10日

○庚戌,召見下直守令。

1月12日

○壬子,慶尙監司曺錫雨馳啓:

「凶書罪人權致守,先已在囚,投書情節,次第綻露,與應問諸囚,捉上臣營,到底盤覈,期得其實,追後登聞。」

1月13日

○癸丑,召見知事徐俊輔。上曰:「正廟朝邇列之臣,惟卿獨存,大小科回榜,事甚稀貴」,俊輔曰,今承逮事正廟之敎,益切感泣。臣略有所陳,惟保嗇聖躬,勉進聖學,愛恤民生三事而已。三事之中,聖學爲本,願益加勉進。「上曰:」所奏切實,當服膺矣。「

○命徐俊輔,特付判府事加設也。

1月14日

○甲寅,召見判府事徐俊輔,上曰:「兩先卿延謚,適在今日,想多感懷矣。」俊輔曰:「涵戴聖恩,榮耀靡極,亦不勝愴舊之私矣。」

1月16日

○丙辰,詣景祐宮展拜仍詣全溪大院君祠宇、恩彦君祠宇展拜。

1月18日

○戊午,敎曰:「今逢是年,予小子愴慕冞增。宣陵、崇陵酌獻禮,遣大臣擇日攝行。」又敎曰:「今年,卽我肅廟御極之年也。聖德神功,冞切於戲之思,明陵、翼陵酌獻禮,分遣大臣,與永恩府院君,擇日攝行。」

○刑曹判書徐箕淳,引義不進,命忠淸水使補外,尋因不卽膺命,卽其地定配。

○以尹定鉉爲判義禁府事。

1月19日

○己未,掌令朴鳳欽,疏請節儉,批曰:「所陳可謂先獲我心,良庸嘉尙。爾其勿辭,隨事盡言。」

○以朴鳳欽爲司諫院大司諫,中批也。

1月20日

○庚申,次對于熙政堂。領議政金左根啓言:「致侑于文忠公鄭夢周,先正臣金宏弼、趙光祖、李彦迪、李滉、李珥、宋時烈、宋浚吉廟,文忠嗣孫,初仕調用。」從之。

○日講。

1月21日

○辛酉,日講。

1月22日

○壬戌,日講。

○命定配罪人徐箕淳,分揀,忠淸水使補外。

○以徐英淳爲刑曹判書。

1月23日

○癸亥,日講。

1月24日

○甲子,日講。

1月25日

○乙丑,藥院入診及日講于熙政堂。

○敎曰:「夫貪墨之害,甚於洪水猛獸剝割我赤子,蕩柝我赤子,肥已營私,滔滔皆是。哀我無告之民,究竟塡于溝壑,而莫之恤也,則所謂安民固本之義,果安在哉?肆自御極以來,深究此弊前後令飭,不啻申嚴,而終未見實效之所著,一則寡躬之咎也,二則寡躬之咎也。日前大臣所奏,明白痛切,可使貪官墨吏,革心改圖。自今毋論方伯守令,如有以贓汚入聞者,斷當施以加倍之律,誠心對揚,庸答予如傷若保之念事,自政院,下諭于八道道帥臣四都留守,使之一體知委於字牧之官。」

1月26日

○丙寅,日講。

1月27日

○丁卯,日講。

○以李熙絅爲摠戎使左邊捕盜大將。

1月28日

○戊辰,日講。

1月29日

○己巳,日講。

○召對。

二月

2月1日

○庚午,詣眞殿展拜,仍詣仁政殿,親傳景慕宮春享香祝。

○日講。

2月2日

○辛未,日講。召見全羅監司鄭基世,辭陛也。

2月3日

○壬申,日講。

2月4日

○癸酉,召對。

2月5日

○甲戌,日講。

○宣陵、崇陵、明陵、翼陵酌獻禮時獻官以下,施賞有差。

○以洪鍾英爲司憲府大司憲。

2月6日

○乙亥,日講。

2月7日

○丙子,日講。

2月8日

○丁丑,詣仁政殿,親傳社稷春享香祝。

○日講。

○召對。

2月9日

○戊寅,日講。

○召對。

2月10日

○己卯,日講。

2月11日

○庚辰,日講。

○以趙冀永爲判義禁府事。

2月12日

○辛巳,詣仁政殿,親傳南壇祭香祝。

○命幸行時侍衛服色,以軍服磨鍊。

○日講。

2月13日

○壬午,詣永禧殿,行酌獻禮,仍詣儲慶宮展拜。

○永禧殿酌獻禮時,贊禮以下施賞有差,贊禮禮曹判書金洙根,禮房承旨徐戴淳,執禮副司直趙雲卿,大祝司僕正金德根,幷加資。

○召見前全羅監司鄭㝡朝。

2月15日

○甲申,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領議政金左根啓言:「各道加作錢還及加分之弊,另飭禁斷。」敎曰:「所陳係是申明之擧,依奏嚴飭。」

2月18日

○丁亥,移設祥原郡館廨於龍仁里,平安監司李景在狀請也。

2月19日

○戊子,詣文廟展拜,仍御春塘臺,行參班儒生應製,賦幼學朴萬周,直赴殿試。

2月20日

○己丑,日講。

○召見入格儒生。

○召對。

2月21日

○庚寅,日講。

2月22日

○辛卯,日講。

2月23日

○壬辰,日講。

2月24日

○癸巳,命直赴殿試人,竝付今番庭試。

2月27日

○丙申,御春塘臺,行庭試文科,取李應呂等十人,武科取李時喆等二百三十五人。

三月

3月5日

○甲辰,以金輔根爲禮曹判書。

3月7日

○丙午,御仁政殿,行庭試文武科放榜。

3月8日

○丁未,彗星,見。

○御熙政堂,受新恩謝恩。

3月9日

○戊申,詣眞殿展拜。

3月10日

○己酉,詣坡州牧行宮,經宿。

3月11日

○庚戌,詣仁陵親祭,仍詣長陵展拜,設三邑儒生應製于坡平館,賦幼學李鍾律,直赴殿試。

○敎曰:「聞交河有舊逋排捧,害及小民云,特令蕩減,以示朝家優恤之意。」

3月12日

○辛亥,詣恩彦君、全溪大院君、龍城府大夫人墓所展拜,還宮。

3月13日

○壬子,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以趙然興爲成均館大司成。

3月16日

○乙卯,召見回還三使臣。

3月17日

○丙辰,詣慶熙宮齋宿。

○以李經在爲吏曹參判南錫圭爲咸鏡北道兵馬節度使。

3月18日

○丁巳,御興政堂,親傳咸興、永興兩本宮衣襨香燭,仍詣毓祥宮、延祜宮、宣禧宮展拜。

○以成原默爲工曹判書,徐有薰爲司憲府大司憲。

3月19日

○戊午,詣北苑,行望拜禮,仍御暎花堂,行參班儒武試射銘,縣監李京鎬,進士金炳始,司勇金炳弼,閑良金炳商等六人,竝直赴殿試。

3月20日

○己未,召見入格儒生。

3月21日

○庚申,御春塘臺,行瑞蔥臺。

3月22日

○辛酉,御春塘臺,行春到記,講進士朴鍈賦,進士鄭天和,竝直赴殿試。

○以吳一善爲咸鏡北道兵馬節度使。

3月24日

○癸亥,詣仁政殿,行宗廟夏享誓戒。

3月25日

○甲子,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命水原、廣州留守,或以原任大臣差遣,因領議政金左根所奏也。

3月27日

○丙寅,彗星,消滅。

夏四月

4月2日

○庚午,行宗廟夏享大祭。

4月3日

○辛未,敎曰:「會寧、江界,俱是關防重地,自今爲始,令廟堂薦望,永爲定式。」

○慶尙監司曺錫雨,陳疏自劾,批曰:「此是忙後錯了,卿則施以越俸三等之典。」奉化獄囚權致守,盤覈失實故也,旋因籌司啓言,施以譴罷。

4月5日

○癸酉,敎曰:「嶺伯譴罷,何所顧惜,而見今賑事方張,迎送之弊,不可不念,姑爲仍任,使之戴罪擧行。」

4月6日

○甲戌,以兪章煥爲司憲府大司憲,金永基爲司諫院大司諫,沈敦永爲成均館大司成。

4月8日

○丙子,判府事李憲球,再疏乞休致,賜批不許。

4月10日

○戊寅,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以韓啓源爲吏曹參議。

4月12日

○庚辰,日講。

4月13日

○辛巳,日講。

4月14日

○壬午,日講。

○以尹致秀爲漢城府判尹。

4月15日

○癸未,日講。

○以李穆淵爲司憲府大司憲,洪翼燮爲司諫院大司諫。

4月16日

○甲申,日講。

4月17日

○乙酉,日講。

○以金永基爲司諫院大司諫,李根永爲咸鏡南道兵馬節度使,李南軾爲慶尙左道兵馬節度使。

4月18日

○丙戌,日講。

4月19日

○丁亥,日講。

○以洪在喆爲工曹判書。

○厚陵陵上修改時監蕫留守金炳喬,加資。

4月20日

○戊子,藥院入診及日講于熙政堂。

○召對。

○召見泰陵監蕫諸臣。

4月21日

○己丑,日講。

○召見穆陵監蕫諸臣。

○召對。

4月22日

○庚寅,日講。

4月23日

○辛卯,日講。

○召對。

○以林永洙爲司憲府大司憲,金漢益爲司諫院大司諫。

○義禁府啓言:「荐棘罪人徐相敎,咸悅縣量移。」

4月24日

○壬辰,日講。

4月25日

○癸巳,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日講。

○以徐箕淳爲判義禁府事,金學性爲刑曹判書金翊鎭爲成均館大司成,鄭㝡朝爲吏曹參判,南錫禹爲忠淸道水軍節度使。

4月26日

○甲午,日講。

○敎曰:「予於李書九事,有所洞諭者矣。粤在己丑翼廟處分,亶出於明義理嚴隄防之盛意,而尤載以來,聲討自在,何可有一分顧惜也?然而舊染咸新,聖訓昭揭,且旣承慈敎,其在承順之道,不敢不遵,亟令停啓。」

○院議啓,乞寢成命,批曰:「當以惟允爲可,卽爲頒布。」

○兩司聯箚,〈執義鄭錫朝,掌令金直淵,持平鄭基勉,獻納金炳地,正言朴孝正,〉乞寢成命,批曰:「予不多誥,卽速停啓。」

○玉堂聯箚,〈校理金世鎬,副校理尹秉鼎、李裕奭,副修撰黃鍾顯。〉乞寢成命,批曰:「已諭於院議之批矣。」

4月27日

○乙未,日講。

○備邊司啓言:「咸鏡監司趙秉駿,枚擧彼人放砲浦民致死彼船之去來無常,不能如例問情,則容或無怪,而至於浦民之中丸致命,事係無前,永興、德源兩倅,請依狀請拿問定罪。」允之。

4月28日

○丙申,日講。

4月29日

○丁酉,日講。

○以尹定鉉爲判義禁府事。

4月30日

○戊戌,日講。

五月

5月1日

○己亥,日有食之。

○詣仁政殿,親傳景慕宮夏享香祝。

○敎曰:「東朝誕辰之月載屆,予小子岡陵之祝,年年益切。凡於飾慶之節,仰體撝謙之衷,雖不敢張大,而今十五日,自內親上表裏、致詞、箋文矣。儀節,令該曹磨鍊以入。且念歛福敷庶,厥有英廟朝盛事,當於伊日,耆老人文武科親臨試取矣。亦令京兆,自六十六歲以上人,考籍收單,放榜,依已例當日擧行。處所,春塘臺爲之。」

○日講。

5月2日

○庚子,日講。

○以李元會爲司諫院大司諫。

○敎曰:「李書九事,特出於慈聖殿下包荒之盛德,而其在承順之道,多日相持,萬萬未安。新除臺諫,竝卽牌招停啓。」

○命北關穀移轉嶺南時,臭載領運差員分揀,未拯穀蕩減,因籌司所啓也。

5月3日

○辛丑,日講。

5月4日

○壬寅,日講。

○以黃浩民爲司憲府大司憲,鄭天和爲司諫院大司諫。

5月5日

○癸卯,日講。命繼講冊子,以《書傳》爲之。

5月6日

○甲辰,日講。

5月7日

○乙巳,日講。

5月8日

○丙午,日講。

5月10日

○戊申,日講。

○命耆老科,依英廟朝耆老庭試例爲之。

5月11日

○己酉,日講。

○以金鍏爲司憲府大司憲,朴來萬爲司諫院大司諫。

5月12日

○庚戌,日講。

5月15日

○癸丑,御春塘臺,行耆老庭試,文科取徐膺淳等六人,武科取沈徽泰等八百四十四人,仍行放榜。敎曰:「文武甲乙科人,竝加資,僉知、五衛將加設單付,命耆老堂上妻衣帛,令該曹,照例輸送。」

5月16日

○甲寅,以申錫愚爲吏曹參判。

5月20日

○戊午,行初次祈雨祭。

○以洪遠燮爲吏曹參議。

5月21日

○己未,日講,《書傳》第一卷。

5月22日

○庚申,日講。

5月23日

○辛酉,行再次祈雨祭。

5月25日

○癸亥,詣仁政殿,親傳三次祈雨祭香祝。

○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5月26日

○甲子,行三次祈雨祭。

5月27日

○乙丑,召對。

5月29日

○丁卯,召對。

六月

6月3日

○庚午,以南獻敎爲漢城府判尹。

6月7日

○甲戌,命洪啓能、洪履海等,施以伸理之典,因大臣收議也。

6月8日

○乙亥,以姜時永爲司憲府大司憲,李珽爲司諫院大司諫,李謙在爲吏曹參判。

6月9日

○丙子,以金學性爲慶尙道觀察使,金洙根爲刑曹判書。

6月12日

○己卯,大司憲姜時永自引疏,仍請嚴飭關北沿海邑異船交易之弊,批曰:「尾附事,聞甚驚駭,苟有一分法綱,豈容若是無難乎?令該道臣,嚴加査實,後狀聞。」

6月18日

○乙酉,行眞殿茶禮。

6月20日

○丁亥,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6月24日

○辛卯,召見景陵奉審大臣。

6月25日

○壬辰,都政下批,以洪鍾應爲司憲府大司憲,鄭始容爲司諫院大司諫,金炳學爲成均館大司成,金炳雲爲吏曹參議,金台鉉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26日

○癸巳,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

6月30日

○丁酉,以金洙根爲吏曹判書,洪鍾應爲兵曹判書,徐念淳爲司憲府大司憲,尹定鉉爲刑曹判書,趙冀永爲判義禁府事。

秋七月

7月2日

○己亥,詣仁政殿,親傳宗廟永寧殿秋享香祝。

7月4日

○辛丑,行秋到記于仁政殿。講幼學金宗洽,賦幼學徐承輔,幷直赴殿試。

7月5日

○壬寅,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7月7日

○甲辰,御春塘臺,行七夕製,賦進士鄭泰好直赴殿試。

7月10日

○丁未,敎曰:「宮人朴氏,今日寅時生男,護産等節,依例擧行宮人朴氏,貴人封爵。」

7月12日

○己酉,以徐戴淳爲吏曹參判。

7月13日

○庚戌,以朴永輔爲吏曹參議。

7月15日

○壬子,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7月16日

○癸丑,以李啓朝爲判義禁府事。

7月21日

○戊午,行禜祭于四門。

7月25日

○壬戌,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召見全羅左道暗行御史趙憲燮書啓,罪長興前府使金樂升,谷城前縣監嚴錫明,光州前牧使申在順,康津縣監李行奎,綾州前牧使李章愚,順天前府使金淵根,南原前前府使李䆃重,求禮前縣監南宮鎰,雲峰前縣監韓用河,成歡前察訪申鍾益,前兵使尹明儉,防踏前僉使李昌默,順天前營將趙秉善,等潭陽府使洪在應,褒施陞敍。

7月29日

○丙寅,濟州別科,取金命岳等三人。

7月30日

○丁卯,以金輔根爲咸鏡道觀察使。

○召見全羅右道暗行御史朴麟夏,書啓罪前監司鄭㝡朝,羅州前前牧使趙然明,海南前縣監權最煥,前前縣監金明權,咸平前縣監李鍾晩,前前縣監李鎭冕,長城府吏鄭愚容,礪山府使李重根,前府使韓取善,全州前判官尹奎錫,靈巖前郡守閔致麟,萬頃前縣監李鍾馝,高敞前縣監李益相,務安前縣監鄭世昌,參禮前察訪朴鎬源,前兵使尹明儉,前右水使趙寬錫等,羅州牧使金箕絢,前牧使南秉善,褒施陞敍。

閏七月

閏7月1日

○戊辰,以安光直爲禮曹判書,尹守鳳爲慶尙左道水軍節度使。

閏7月2日

○己巳,以洪在喆爲禮曹判書。

閏7月3日

○庚午,名見慶尙監司金學性,辭陛也。

○以洪耆燮爲工曹判書。

閏7月7日

○甲戌,以尹定鉉爲判義禁府事,徐憲淳爲刑曹判書。

閏7月8日

○乙亥,給水原府漂頹戶,恤典。

○全羅監司鄭基世狀啓:

「奉化投書之變,琴聖玉、金斗昌、尹以根等納供,節節疑眩,宜自臣營,竝卽捉上,到底究覈,而今旣兵營登徹之後,有不敢遽然請査於處分之前。」

敎曰:「自本道監營,捉致諸囚,斯速窮覈以聞。」

閏7月9日

○丙子,給金海、密陽、梁山等邑漂壓戶,恤典。

○吏曹,以慶尙監司曺錫雨畢賑狀啓,覆啓,比安縣監趙永和,咸安郡守李志敏,施陞敍之典,願納人淸河嘉善李東信,實職除授,慶州幼學洪寅燮,係是士人,依前例七品職加設單付,機張前引儀金宗濂,長鬐幼學宋東翰,先付參下軍銜。

閏7月11日

○戊寅,給靈光郡頹渰戶,恤典。

閏7月13日

○庚辰,詣宗廟展謁,景慕宮展拜,秋謁也。

閏7月15日

○壬午,以尹致秀爲司憲府大司憲,徐膺淳爲司諫院大司諫。

閏7月21日

○戊子,備邊司啓,請京試官及都事擇差,敎曰:「科試申飭,都歸文具,寧欲無言。而主試者,苟有一分向國之心,宜有所驚心汗出之時。予將以今科驗今日廷臣爲國忠不忠之如何矣。爲先十分擇差,榜出後,隨聞定罪,太阿在手,姑不多誥。」

閏7月27日

○甲午,全羅監司鄭基世,以順天等三邑頹壓戶,啓,敎曰:「三邑水災,如彼孔酷,而漂頹渰壓之數,又如是衆多,予用驚慼,靡所爲懷。道內秩高文倅,慰諭使差下,使之到處審察,面面慰諭,原恤典外,別恤典逐戶分等以給。埋瘞之節,亦爲量宜施與,以慰失所號哭之民,而借材助丁等事,與道臣,相議,趁速結搆入處,所用恤典,以戶惠衙門上納中會減。」

○備邊司啓言:「湖南三邑水災之民戶漂頹,姑捨,渰死至爲近八百名之多,滿心驚慘,光景愁沮。順天府使申錫禧,順天、求禮、谷城慰諭使啓下,使之躬行慰恤。三邑旣是接壤,就其暴漲所滙人命最多被溺處守令中,別定祭官,設壇祭之。」允之。

閏7月28日

○乙未,濬延安府南池,道臣金泳根加資。

○以金𫓎爲司諫院大司諫。

閏7月29日

○丙申,詣仁政殿,親押文廟釋奠祝文,仍傳香祝。

八月

8月1日

○丁酉,詣仁政殿,親押社稷秋享祝文,仍傳香祝。

8月3日

○己亥,詣景慕宮齋宿。

○備邊司啓言:「義州府尹李豐翼狀啓以爲:『犯越罪人張添吉,自鳳城押來,故依都京問情草査問,則渠本開城府居民,所供難免疑似之跡,故具格嚴囚,以待朝家處分爲辭矣。』今此都京押來犯越漢之自灣府取招者,與都京衙門所招,有一二變幻處。此不可不到底窮覈然後,可以如律勘處,請令灣府,更爲嚴覈,登聞。」允之。

8月4日

○庚子,行景慕宮秋享。

○備邊司啓言:「奉化投書獄事之自完營査啓者,與兵營査事,一切相反。請令道臣,更加窮覈,期於得情。」允之。

○全羅監司鄭基世,以奉化掛書,罪人捧招馳啓以爲:「兵營在囚諸罪人,竝爲盤覈,則端緖屢變,以問以招,各有叚落。所招條條,分書於原供之下,而聖玉本名穉悅也,外鼻本名張翰,嚴加刑訊,期於得情。而金斗昌、尹以根,則出於聖玉之招,而聖玉旋以誣招自服於兵營,押査臣營,一再盤詰,而其所稱冤,俱有可據之證。竝與金升文、金水宗、朴七元、金石卜、崔文億等五人,而今無更覈之端,然獄體至重,不敢擅請放釋,恭俟處分。」

8月5日

○辛丑,以柳琡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8月7日

○癸卯,詣仁政殿,親傳南壇祭香祝。

8月9日

○乙巳,詣眞殿行茶禮。

○召見,江原道暗行御史姜蘭馨,書啓罪江陵府使宋端和,旌善郡守李溭,杆城郡守李魯宰,洪川前縣監趙有淳,狼川縣監柳泰鉉,淮陽前府使李珽,通川前郡守趙應和,平康前前縣監李祿在,保安前察訪金震休等,楊口縣監李容學,褒施陞敍。

○給公州等三十二邑漂渰戶,恤典。

8月10日

○丙午,召見,景陵修改監董大臣以下。

8月12日

○戊申,以李顯稷爲三道水軍統禦使。

8月14日

○庚戌,備邊司啓言:「灣府犯越罪人張添吉,梟首警衆,將此事由,令槐院,撰出回咨,付送曆咨,不飭之道帥臣及地方官,竝捧現告,依律論勘。」允之。

8月15日

○辛亥,以尹行福爲成均館大司成。

8月16日

○壬子,召見,咸鏡監司金輔根,辭陛也。

8月18日

○甲寅,給河東等邑渰頹戶,恤典。

8月19日

○乙卯,詣崇陵親祭,仍詣景陵展謁,東關王廟歷臨。

8月21日

○丁巳,召見,慶尙右道暗行御史李鍾淳,書啓罪巨濟府使李宓熙,前前府使李晩謙,草溪郡守鄭煥升,前前郡守鄭友永,金山郡守李秉先,固城縣令朴光鎭,前縣令李敏樹,開寧縣監鄭基興,泗川縣監安鍾鎬,晋州前前牧使趙徹林,星州前牧使尹滋一,昌原前府使具載善,金海前府使任翼常,咸陽前郡守趙基亨,咸安前郡守趙萬爀,昆陽前郡守趙存澈,前前郡守李有新,南海前縣令朴敏悳,咸昌縣監李圭秉,山淸前縣監趙鳳熙,漆原前前縣監權鳳夏,幽谷前察訪朴賢楷,前前察訪金熙逌,沙斤前察訪趙鎭夏,自如察訪金龍基,前察訪朴文泓,前前察訪金奎燮,前兵使李亨夏,前前兵使李基碩,前統虞候安榮,尙州前營將李鷹周,知世浦前萬戶鄭述益,前前萬戶張昌浩,前兵虞候洪祐錫,晋州營將張鳳羽,加德僉使金東珪,赤梁僉使申啓憲,新門別將尹文昌,晴川別將潘榮肇等,南村別將金啓泓,褒施,邊將除授。

8月24日

○庚申,詣龍城府大夫人墓所,親祭,詣慕華館行殿,閱武。

8月25日

○辛酉,以洪說謨爲吏曹參判。

8月26日

○壬戌,以李啓朝爲判義禁府事。

○敎曰:「故沁留南履炯廉介之績,宰臣李是遠,一卿之稱善,予所習聞,不可無嘉奬之擧。南履炯子若孫中,近瓜初仕待開政問名擬入,李是遠都摠管除授。」

九月

9月2日

○戊辰,命完營罪人琴聖玉等七漢,令捕廳捉上鉤訊,金斗昌等,與兵營校吏率待奉化座首等三人放送,以全羅監司鄭基世,奉化罪人再査啓也。

9月3日

○己巳,以柳相弼爲漢城府判尹。

9月7日

○癸酉,召對。

9月8日

○甲戌,召對。

9月9日

○乙亥,召對。

○前大提學徐箕淳卒。箕淳,大提學榮輔子,以鍾鼎奕舃之門,有巖穴固窮之操,城南小屋,不蔽風雨,出宰按藩,不私官物,所至皆有廉聲。且其詞坫文盟,厥有世掌之美焉。

9月10日

○丙子,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領議政金左根啓言:「前正金𨯶、金在成、李聞榮,竝加資。」從之。

○以李景純爲左邊捕盜大將,李膺緖爲右邊捕盜大將。

9月11日

○丁丑,日講。

○以韓啓源爲吏曹參議,趙秉駿爲漢城府判尹,李章五爲成均館大司成。

9月12日

○戊寅,晝講。

9月13日

○己卯,晝講。

9月14日

○庚辰,晝講。

9月15日

○辛巳,大司諫金𫓎,疏「請湖西、海西京試官及都事,幷施竄配,關東都事,施以刊削。」批曰:「此輩若有一分畏法之心,則豈至於斯?而飭敎中忠不忠三字之義,果歸何所?寧欲無言,所請依施。至於關東都事,亦不可刊削而止,施以竄配之典。海西主試,旣登臚列,則參副試,豈可置而勿論?竝拿問嚴勘。」

○晝講。

9月17日

○癸未,晝講。

9月18日

○甲申,晝講。

9月19日

○乙酉,晝講。

○領議政金左根,陳箚「請壬子泮試計劃之已出榜者,特令復榜。」批曰:「年前處分,懲亂儒也。而人人非亂儒,則卿箚中適長悖習云者,切當切當,所請依施。」

9月22日

○戊子,詣眞殿行茶禮。

○以趙亨復爲司憲府大司憲,林基洙爲司諫院大司諫,金炳學爲成均館大司成。

9月25日

○辛卯,左右捕廳啓言:「罪人金水宗等,嚴覈取招,則日前更査之下,一辭呼冤,與前無異。琴聖玉之誣引金斗昌,專由於兵營校吏之指死謂生,搆虛成獄,究厥所爲,萬萬痛惋。以自兵營,見欺於諸校吏之構誣,而金斗昌被誣脫空之後,獄情根因,無處可據,端緖莫究。」敎曰:「連見捕案與完伯査啓,無所異同,所謂康營査事,全無依據,幾使許多無辜之人,橫被極刑,苟有恒心,何忍如此?平民之誤捉盜賊,尙有當律,況以萬古所無之惡逆,勒加於諸人者。眞是究說而不得,駭惋之極,寧欲無言。全羅兵使李健緖,絶島定配,勿揀赦前,以謝南民,在囚諸漢,一竝放送。」

9月27日

○癸巳,晝講。

○以李是遠爲刑曹判書,金大根爲漢城府判尹,韓鎭庭爲議政府右參贊。

9月28日

○甲午,晝講。

9月29日

○乙未,晝講。

○左承旨朴來萬等,聯疏,

「全羅前兵使李健緖奪符,宣傳官發送事,啓請密匣之際,捕將李景純,忽招院吏,以奪符之在於交龜之後者,萬萬不可,多費說話。奪符之在於交龜後,自有正廟朝受敎,亦載院中故事,故臣等謹此遵行矣。未知此捕將,何所關而肆然可否,此何體例。」

批曰:「此事何關於武將?而旣有正廟傳敎定式,則不知事體,不緊極矣。該捕將,施以罷職之典,爾等卽爲入來。」

○以李定鉉爲左邊捕盜大將。

冬十月

10月1日

○丙申,御仁政殿,行宗廟冬享誓戒。

○晝講。

10月2日

○丁酉,晝講。

10月3日

○戊戌,晝講。

10月4日

○己亥,晝講。

10月7日

○壬寅,詣宗廟齋宿。

10月8日

○癸卯,行宗廟冬享。

○以李啓朝爲吏曹判書。

10月10日

○乙巳,行待敎會圈,趙秉協、李僖魯。

10月11日

○丙午,召見,領府事鄭元容。敎曰:「卿下去時,予以湖南民瘼歸奏之意,有筵敎矣。卿旣久留,必有詳知,而有可陳達者矣。」命順天鎭營減下,令本府使兼帶,因領府事鄭元容所奏,詢問領右相及兵判而從之。命全州稅穀,捧載於本府浦口,京司軍門所納木砲保,限十年以錢代捧,長城府大同作木,莞島爲獨鎭,殿最屬之巡營,幷因領府事所奏也。元容又請贈祭酒李恒,加贈賜謚。從之。

○以曺錫雨爲奎章閣直提學,趙秉協爲待敎。

10月13日

○戊申,給金海府燒戶,恤典。

10月14日

○己酉,以趙得林爲吏曹參判。

10月15日

○庚戌,次對于熙政堂,飭八道四都還穀加作之弊,因大臣所奏也。

○以洪耆燮爲刑曹判書,金洙根爲漢城府判尹,李公翼爲江原道觀察使,徐念淳爲工曹判書。

10月16日

○辛亥,以趙秉夔爲開城府留守,金炳國爲江華府留守,炳國,中批也。

10月17日

○壬子,召對。

○以洪淳穆爲吏曹參議。

10月18日

○癸丑,召對。

10月21日

○丙辰,召見三使臣,〈正使金鍏,副使鄭德和,書狀官朴弘陽。〉辭陛也。

10月23日

○戊午,肇慶廟、慶基殿修改監蕫以下施賞有差,道臣鄭基世加資。

10月25日

○庚申,以吳取善爲司憲府大司憲,金穰根爲司諫院大司諫。

10月26日

○辛酉,晝講。

10月27日

○壬戌,晝講。

10月28日

○癸亥,晝講。

10月29日

○甲子,晝講。

10月30日

○乙丑,晝講。

十一月

11月3日

○戊辰,召見,時原任大臣禮堂永恩府院君。敎曰:「今日亞歲,引見卿等,欲議典禮矣。明年乙卯,卽景慕宮誕彌之再回甲也,予小子追慕倍切。當追上尊號,而趁此議行,於禮允合,卿等之意何如?」領府事鄭元容等曰:「今此下詢,寔遵我正廟闡揚之志,情文允叶矣。」敎曰:「明年乙卯,我景慕宮誕彌再回甲也。仰體正廟當日志事,俯念予小子無窮之情理,則在今萬分一追慕,惟在於闡揚德美,以彰十四載舜攝之盛事,丕述乙卯已蕆之晠典也。諸大臣之意,旣僉同,閟宮追上尊號儀節,與告布之擧,令儀曹,按式擧行。誕辰日,當行酌獻禮,仍爲親上冊印矣,諸般節次,依此磨鍊。」又敎曰:「今番受賀之節,親上冊印翌日磨鍊。」

○敎曰:「我桓祖大王誕辰之九回甲,在太歲乙卯矣。追念正廟乙卯,追躋盛典,敻慕何旣?待開春定陵酌獻禮,遣大臣攝行。」

○以南獻敎爲漢城府判尹。

11月4日

○己巳,知事金洙根卒。敎曰:「卽見此重臣逝單,極爲驚衋。東園副器一部輸送。」

○以兪章煥爲司憲府大司憲。

11月5日

○庚午,以趙然昌爲江華府留守。

11月6日

○辛未,賓廳啓:「追上尊號議定,莊獻世子尊號望賛元憲誠啓祥顯熙,惠嬪尊號望裕靖。

○詣仁政殿,親受百官進箋。

11月8日

○癸酉,以李啓朝差下宣惠堂上,趙徽林爲成均館大司成。李㘾爲京畿觀察使。

11月10日

○乙亥,敎曰:「向於隱卒,已有所示意。而此重臣家世秉執之嚴,國耳公耳之心,濟之以忠厚鍊達,深所毗倚,用未究蘊,愴惜靡已。故判敦寧金洙根節惠之典,不待謚狀,卽爲擧行,葬需,令該曹從厚輸送。」

11月11日

○丙子,館學儒生李遇永等,上疏請曺夏望文集毁板,前參判曺錫雨明正其罪,批曰:「若已刊去其文,則便是毁板也。然而當初不審之失,有難全恕,爾等之言又如此,行護軍曺錫雨,施以罷職之典。」

11月13日

○戊寅,以李謙在爲吏曹參判,金炳德爲吏曹參議,徐戴淳爲漢城府右尹。

11月15日

○庚辰,次對于熙政堂。

11月17日

○壬午,日講。

11月18日

○癸未,日講。

11月19日

○甲申,日講。

11月20日

○乙酉,日講。

11月21日

○丙戌,日講。

○館學儒生申在恊等,再疏請曺夏望文集毁火,曺錫雨施以屛裔之典,批曰:「彼其之文,屋下私談,刊不刊何有於大老?況刊而卽刪,此所謂道極厥辜也。日前處分,訂乃祖而罪其孫,又何足如是聒聒乎?」

11月22日

○丁亥,日講。

○方外儒生朴慶壽等,上疏請曺夏望追奪,曺錫雨屛裔之典,批曰:「旣刪其書,何必乃爾?爾等之言,不幾近於已甚乎?」

11月23日

○戊子,日講。

11月24日

○己丑,召見,江原監司李公翼,辭陛也。

11月25日

○庚寅,日講。

○獻納兪晠煥,上疏請曺夏望追收誥牒,曺錫雨,施以屛裔之典,批曰:「本事已悉於儒疏,而所謂追施之律,終涉過當。至於毁板所刊之文,不無或存或刪之慮,依施,曺錫雨,施以放逐之典,以懲其不審妄率之罪。」

11月26日

○辛卯,日講。

○館學儒生洪在喜等,上疏請曺夏望追奪,曺錫雨屛裔之典,批曰:「日前臺批,寔允爾等之請,今玆更煩,有何未盡之事,而若是支離乎?爲其孫而鋟其祖之文,偶失照檢,速此大論,毁板放逐,足以嚴國是而重士論,過此以往,決非仁人君子所可議到也。」

11月27日

○壬辰,方外儒生趙龍熙等,再疏請亟施曺夏望追奪,曺錫雨屛裔之典,批曰:「身後追奪,是何等刑政,容易擬議乎?毁其文放其孫足矣。」

11月28日

○癸巳,御仁政殿,行柑製,賦生員徐臣輔,幼學李正翼,竝直赴殿試。

○召見,慶尙左道暗行御史朴珪壽,書啓罪慶州前府尹南性敎,大邱前判官沈英澤,密陽前前府使徐有畬,義城前縣令趙徹林,慶山前縣令姜羲永,機張前縣監崔東鎭,前前縣監金鼎默,慈仁前縣監吳慶延,省峴前察訪許鐸,醴泉郡守金徵淳,梁山前郡守李秉德,新寧前縣監崔永錫,黃山前察訪鮮于澲,統制使李圭徹,左兵虞候趙萬赫,慶州前營將李熙洙,安東前營將具沆等,大邱營將李種兢,慶州營將具永淳,褒施陞敍。

11月29日

○甲午,詣仁政殿,親傳社稷宗廟景慕宮臘享香祝。

○大司憲尹致秀,疏請亟施曺夏望、曺錫雨當律,批曰:「凡厥刑政,過不及皆失當也。毁其板放其孫,則何忍更擬加此之律乎?」

○大司諫金在田,疏請曺夏望、曺錫雨當律,批曰:「已諭都憲之批。」

十二月

12月1日

○乙未,兩司聯箚,〈大司憲尹致秀,大司諫金在田,掌令朴奎賢,持平李載元,正言權鍾祿。〉請施曺夏望、曺錫雨誣聖侮賢之律,批曰:「已諭於前後諸疏之批矣,更勿支煩。」

○玉堂聯疏,〈校理李敎寅,副校理徐翼輔,正字趙秉恊。〉請曺夏望、曺錫雨施律,批曰:「已諭於臺批矣。」

12月2日

○丙申,兩司合啓,曺夏望、曺錫雨事,批曰:「不允。」

○館學儒生尹普烈等,上疏請曺夏望追奪,曺錫雨屛裔之典,批曰:「爾等獨不聞仁廟批旨中,論是非則可,定是非則不可之敎乎?勿煩。」

12月3日

○丁酉,方外儒生金在鴻等,三疏請亟允討亂之義,批曰:「方外陳章之有禁令,爾等果不知乎?由予包容之過,致此支煩,良覺未穩。」

○兩司合啓,曺夏望、曺錫雨事,批曰:「曺夏望事勿煩,曺錫雨屛裔,依施。」

○以徐左輔爲刑曹判書,尹定鉉爲判義禁府事。

12月4日

○戊戌,命方外儒生疏,更勿捧入。

12月5日

○己亥,敎曰:「故判敦寧金洙根葬期不遠云,遣承旨致祭,以示予愴衋之意,祭文,令文任撰進。」

12月6日

○庚子,方外儒生金炳右等四疏,請夏望追奪之律,批曰:「臺閣之合啓方張,日前之傳敎屬耳,而如是强聒,是豈分義乎?聲討自聲討,道理自道理,其各退去,以待處分。」

○以宋近洙爲吏曹參議,洪淳穆爲成均館大司成。

12月8日

○壬寅,以徐憲淳爲全羅道觀察使。

12月9日

○癸卯,兩司合啓,請曺夏望追奪,賜批許之。

12月12日

○丙午,以吳取善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源祚爲司諫院大司諫。

12月13日

○丁未,召見,下直守令。

12月14日

○戊申,成均館啓言:「居齋儒生等捲堂所懷以爲:『臣等日前獲接朝紙,伏見臺啓批旨下者,有曺夏望事依啓之命,而伏聞以傳旨未下,汔今五日,尙遲攸司之擧行,竊爲國家政令,不勝憂歎之至。』」敎曰:「處夫子之宮,學夫子之道,將以事君也。傳旨之留中,何干於諸生乎?刑政,朝廷事,臺閣之可否者,而自信已見,不識大體,何以事君?深用慨然,諭以此意,卽爲勸入。」

12月15日

○己酉,次對于熙政堂。右議政趙斗淳啓言:「故參判李選,獨持風裁,不懾不撓,西南遷謫,竟不免己巳之禍。加贈賜謚,訪其後裔調用,以擧賞延之政。」敎曰:「此時所奏甚好,依爲之。」

○召見,忠淸前監司沈宜冕。

12月17日

○辛亥,命庭試,勿除講經。

12月18日

○壬子,禮曹啓言:「景慕宮追上尊號冊印親上時儀注,問議大臣,領議政金左根以爲:『太廟各室,皆有樂章,而上冊寶時,初不爲管絃之用,則一遵太廟儀式,恐合從先之義。』右議政趙斗淳以爲:『閟宮上冊印時樂章之用,蓋由正廟特敎,而其後之式遵勿替,以無所窒礙而然也。今則禮節周旋,與前有異,一依太廟上冊寶時不用樂之儀式,就儀注中刪定,恐合事宜。」敎曰:「大臣之議如此,依爲之。」

12月20日

○甲寅,以申錫愚爲吏曹參判。

○以宋達洙爲承旨,中批也。

12月25日

○己未,都政下批,以柳相鼎爲忠淸道兵馬節度使。

○判府事朴永元卒。敎曰:「此大臣貞亮之姿,愷悌之識,不但爲華國之文采而已,寡躬之所倚毗也,朝野之所想望也。不幸無妄之祟,遽徹長逝之單,傷衋之極,不知爲喩。卒朴判府事喪,東園副器一部輸送,成服日,遣承旨致祭,祿俸限三年輸送。」永元,禮議鍾淳子,文學典雅,規模縝密。歷事四聖人,立朝四十年,按四節掌六部,以至於三事,而終始一節,惕畏謙抑,家無長物,門無雜賓,蓋其稟性篤實,持已簡重而然。古所謂不失令名者,庶幾近之。

12月26日

○庚申,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

12月27日

○辛酉,以金大根爲司憲府大司憲,兪致崇爲司諫院大司諫。

〈哲宗熙倫正極粹德純聖文顯武成獻仁英孝大王實錄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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