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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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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八年清道光二十二年

春正月

1月1日

○庚戌,以徐憙淳爲兵曹判書。

1月2日

○辛亥,以李憲球爲刑曹判書,朴永元爲漢城府判尹。

1月4日

○癸丑,中批,以金左根爲吏曹判書。

○給晋州牧渰死人,恤典。

1月7日

○丙辰,復拜趙寅永爲領議政,以金蘭淳爲議政府右參贊。

1月10日

○己未,以徐箕淳爲全羅道觀察使。

1月15日

○甲子,以趙鶴年爲弘文館副提學。

○京各司各營,進辛丑會計簿。〈戶曹、餉廳、惠廳、兵曹、訓局、禁營、御營、摠廳,時在黃金一百四十六兩一錢三分,銀子二十二萬一千五百九十八兩一錢,錢文七十六萬二千八百七十三兩二錢,綿紬一百三十五同二十四尺,木二千三百同四十一疋三十四尺零,苧布一百七同九疋一尺,布子九百六十七同二疋二十二尺零,米十八萬七千二百七十二石三斗一升零,田米五千三十二石十二斗一升零,太二萬五千六百七十四石十三斗二升零,皮雜穀三萬七千五百三石七斗四升零。〉

1月16日

○乙丑,召見咸鏡監司趙冀永于熙政堂,辭陛也。

1月19日

○戊辰,召對于熙政堂。

1月20日

○己巳,上御熙政堂,行藥院入診,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1月22日

○辛未,命重臣金箕殷回卺,宴需衣資輸送。

1月24日

○癸酉,以金學性爲弘文館副提學。

1月25日

○甲戌,以金遇明爲司諫院大司諫。

1月27日

○丙子,上詣太廟展拜,春謁也。

○以金輔根爲弘文館副提學。

二月

2月2日

○辛巳,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景慕宮春享香祝。

2月3日

○壬午,上展拜于景慕宮,春謁也。

2月4日

○癸未,行弘文錄,四點,成好謙、金𫓎、金炳奎、柳興奎、李晋祥、金鎭右、兪錫煥、徐相敎、洪在龍、趙然昌、李濟達、成容默、朴商壽、鄭基世、沈宜冕、金益文、申泰運、沈敬澤、趙龜夏、李玄功,取二十人。

2月7日

○丙戌,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文廟釋奠香祝。

2月8日

○丁亥,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社稷春享南壇祭香祝。

2月9日

○戊子,設人日製于泮宮。

2月11日

○庚寅,敎曰:「秋議之疏論繡衣,事涉贓汚,不可不一番覈實,故所以有問啓之擧矣,今其所陳,不過自明而已。設令繡衣眞有可論,臺閣風聞,不患無人,則繡勘守令之若是反詈,非但於古無聞,實有關於後日無窮之弊,刑曹參議閔致文,施以刊削之典。」

2月12日

○辛卯,上御仁政殿,親受朝食堂,行春到記,講居首鄭基稷,製述表居首金世鎬,幷直赴殿試。

○以洪鍾應爲吏曹參議。

2月13日

○壬辰,召見全羅監司徐箕淳于熙政堂,辭陛也。

2月15日

○甲午,以洪在喆爲吏曹參判。

2月16日

○乙未,以李景在爲慶尙道觀察使。

2月18日

○丁酉,上御仁政殿,行文臣製述及日次儒生殿講,居首李裕膺,直赴殿試。

○領議政趙寅永啓言:「臣以殿最事,屢煩提稟矣。昨冬殿最,至於關北湖西,則無一人居中下者,此可曰綜名核實之道,而通一路俱爲善治,實未敢必也。兩道道臣俱宜請勘,而咸鏡前監司閔致成,方在竄配,忠淸前監司金英淳,施以罷職之典。」從之。

2月19日

○戊戌,召見入格儒生于熙政堂。

○命禁衛大將李完植,施以譴罷之典,以南壇失火也。

2月22日

○辛丑,上詣景祐宮展拜。

○中批,以趙秉龜爲禁衛大將,尋疏遞。

三月

3月1日

○庚戌,以朴綺壽爲奎章閣提學。

3月8日

○丁巳,以張敎根爲江原道觀察使。

3月10日

○己未,上詣坡州牧行宮經宿。

3月11日

○庚申,上展拜于長陵、仁陵,行酌獻禮。

○敎曰:「祗謁仙寢,親伸愴慕,而沿路民邑之弊,不可不念。楊、高、坡、交四邑今年城餉,特令除減。」

○命坡州牧使金景善,禮房承旨李圭祊加資。

○設三邑儒生應製于行宮,賦居首南履輪、姜鳳煥,幷直赴殿試。

3月12日

○辛酉,還宮。

○長陵、仁陵,親祭時亞獻官以下施賞有差,執禮修撰李正履,大祝副校理趙秉恒,執禮副司果李孝淳,大祝應敎尹敎成,幷加資。

3月13日

○壬戌,以金輔根爲奎章閣直提學,金始淵爲直閣,李裕元爲待敎。

3月16日

○乙丑,京兆獻庚子式民數,五部及八道都元戶,一百五十五萬九千六百五十三戶,人口男女幷六百六十二萬五千五百四十八口,濟州等三邑都元戶一萬八百二十戶,男女幷七萬六千八十一口。

3月21日

○庚午,上詣慕華館閱武,仍行犒饋,兼行瑞蔥臺試射。

○命三營哨官中,各二員,永作取才窠。

3月23日

○壬申,上詣仁政殿月臺,行太廟夏享誓戒。

3月24日

○癸酉,以朴蓍會爲咸鏡北道兵馬水軍節度使,沈樂臣爲慶尙左道兵馬節度使。

3月25日

○甲戌,命京畿旱田還起條六百四結,限五年減稅。

○命江陵大同免稅布,自明年限三年代錢上納。

夏四月

4月1日

○己卯,上詣太廟齋宿。

4月2日

○庚辰,行太廟夏享。

○召見江原監司張敎根,慶尙監司李景在于熙政堂,辭陛也。

4月3日

○辛巳,以李若愚爲漢城府判尹。

4月4日

○壬午,召見回還冬至三使臣于熙政堂。

4月6日

○甲申,以李若愚,爲京畿觀察使,洪敬謨爲漢城府判尹。

4月8日

○丙戌,御春塘臺,設三日製,賦居首李墩直赴殿試。

4月10日

○戊子,以金東健爲黃海道觀察使。

4月11日

○己丑,以金祖根爲扈衛大將。

4月13日

○辛卯,上展拜于永禧殿、儲慶宮、毓祥宮、延祜宮、宣禧宮。

4月15日

○癸巳,以洪敬謨爲刑曹判書。

4月16日

○甲午,上御仁政殿,行日次儒生殿講,居首趙然興,直赴殿試。

4月17日

○乙未,召見京畿監司李若愚及入格儒生于熙政堂,若愚辭陛也。

4月20日

○戊戌,以李嘉愚爲漢城府判尹。

4月22日

○庚子,以朴晦壽爲刑曹判書。

4月26日

○甲辰,以金學性爲吏曹參議,李憲球爲禮曹判書。

4月30日

○戊申,以李正耆爲司諫院大司諫。

五月

5月5日

○癸丑,敎曰:「德陵、安陵陵上修改時,監董觀察使趙冀永,加資。

5月7日

○乙卯,召對于熙政堂。

5月9日

○丁巳,召對于熙政堂。

5月10日

○戊午,上詣北苑,行望拜禮。

5月12日

○庚申,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景慕宮夏享香祝。

○以尹致秀爲成均館大司成。

5月13日

○辛酉,召對于熙政堂。

5月17日

○乙丑,召見黃海監司金東健于熙政堂,辭陛也。

5月18日

○丙寅,召對于熙政堂。

5月20日

○戊辰,命祈雨祭不卜日設行,仍慮囚。

○以李惟秀爲右邊捕盜大將。

5月21日

○己巳,以朴永元爲刑曹判書。

5月25日

○癸酉,召對于熙政堂。

5月26日

○甲戌,召對于熙政堂。

5月27日

○乙亥,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南壇雩祀壇祈雨祭香祝。

○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領議政趙寅永曰:「旱氣比甚,民情萬萬渴悶矣。」上曰:「屢度祈雨,靈應尙此邈然,誠甚悶鬱矣。各道雨澤何如?今若雨下,則庶有可望耶?」寅永曰:「今若得雨,大稔則雖未可期,免歉則似可優矣。」又啓言:「慶州逋還中,崔恒鎭等三漢未捧,二萬八千三百十八石零,吏奴各名下未捧,三萬七千七百八十四石。就其中用法者,特許蕩減,作故者待年豐收納,其餘當捧條三萬七千餘石,限三年除耗,俾民邑有所紓力。」從之。

○命都內濬川。

5月28日

○丙子,晝講于熙政堂。

5月29日

○丁丑,召對于熙政堂。

○命別歲抄書入。

○敎曰:「判義禁刑曹判書,持諸道配案,就議大臣,可以酌放者付標以入。」又敎曰:「秋曹審理時,結案罪人,一體擧行。」

六月

6月1日

○戊寅,日有食之。

○召對于熙政堂。

6月4日

○辛巳,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宗廟祈雨祭香祝。

6月5日

○壬午,行五次祈雨祭于宗廟。

○自前夜五更,至申時,雨一寸三分。

○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領議政趙寅永曰:「水旱之來,實關氣數,未可謂盡由人事所召,而若其財成輔相之方,又不容不備盡人力。夫然後,農不愆期,民不乏食,卽聖人所謂水火金木土穀惟修者也。雖以我朝典例言之,其切於農務,而昔所痛禁,今皆弛廢者,槪爲四條。其一曰,移秧之禁也。水源豐足之地,移揷與否,自無關於雨暘,則未嘗非大減除草之役,至若土品高燥,泉脈淺短者,則只可乾播水付,不宜一例移秧,而乃其惰怠僥倖之徒,擧憚鋤耘之力,惟懷霑潤之望。四五月之間,或値一朔亢旱,便成全坪荒蕪,故在前此禁,載在令甲,而慢不察飭,仍作習俗,雖遇饑饉而莫之悔,豈不痛哉?其二曰,私屠之禁也。牛畜之關於農政何如,而挽近法禁,在在蕩然,邑必有庖,場必有屠,坐肆估販之類,締結牛賊,至於計束給價,以分其利,譏捕無以禁偸竊之源,孶息無以當宰殺之數,歲耗月損,耒耨失時,甚或一頭百金之直,而曾所罕聞。先從此禁申嚴之後,庶可爲務農勸耕之要矣。其三曰,山腰火田之禁也。菑燒日入,擧皆童濯,關防無林藪之阻,山峽乏材木之用,固已萬萬悶歎。而以其赭山之故,上而雲氣不興,下而泉源不滋,無以蒸成沛澤,此實爲惜乾之一端。而旱則谿澗斷絶,灌漑失利,潦則沙石崩頹,塡閼爲害,所以法典之設禁也。苟非然者,何以棄許多生穀之土,不爲斯民之食乎?古人作事,擧皆爲經遠之圖,而今人則全事苟簡,惟計目前,故如此等事,一向抛置,無復有語到者,恐非制法之本意也。其四曰,堤內起墾之禁也。築堤,所以儲水,儲水,所以備旱。苟使疏濬如法,滀洩以時,則堤下疇隴,俱成膏沃,豈有乾枯失稔之患?而小民無知,苟圖咫尺之地,今歲冒耕,明年侵界,以至於堤水盡涸,而徒歸一夫之私,竟貽千畝之害。言念及此,寧不寒心?今此仰陳四條,俱係國典所載,非臣臆見。而若謂之申明此禁,以救目下遑汲之狀,則比如臨渴掘井,無以濟事,苟使州郡長吏,的知此禁,爲來後備豫之方,則行之一歲,必有一歲之效,行之二歲,必有二歲之效,惟在以實心行實事,勿以爲一場閑語話而已。以此意,措辭關飭於諸道諸都,條條禁斷,亦以爲守令黜陟之政何如?」上曰:「各別嚴飭,俾有實效。」

○命戶惠堂京納情費,各別摘發。

○以朴容壽爲吏曹參議,朴晦壽爲漢城府判尹。

6月6日

○癸未,敎曰:「圭壁之擧,至于五次,夙宵渴悶,寢食靡安,幸賴祖宗之靈,得此甘霈,豈可無告喜之擧乎?報謝祭,卽爲設行。」

6月10日

○丁亥,大匡輔國崇祿大夫領中樞府事洪奭周卒。敎曰:「此大臣遜荒凡幾年矣?況先朝耆舊,次第凋零之餘,逝單又至,驚衋曷已?卒領府事洪奭周喪葬祭等節,自當按例擧行,祿俸限三年輸送。」奭周,自童丱,攻文學,以攝記注,入侍正宗,筵中下敎,凡屢萬有餘言,隨所承聆,簌簌下筆,載錄之,及退,不更一字,正宗甚嘉之。聞人有異書,必借讀乃已,爲文平澹,無往復聳拔奇崛處,而畢生劬績,以經籍爲性命者,殆近世所罕有也。及爲相,全務侃侃持大體,至於經濟事功,嘗退然不居,蓋才具氣力,自知甚審而然也。

6月15日

○壬辰,月有食之。

6月16日

○癸巳,以任聖皐爲禁衛大將。

○中批,以趙秉龜爲摠戎使。

6月22日

○己亥,都政下批,以李時在爲成均館大司成,鄭基一爲司憲府大司憲,興寅君最應爲冬至正使,李圭祊爲副使,趙鳳夏爲書狀官。

6月27日

○甲辰,以閔致文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29日

○丙午,以趙秉鉉爲吏曹判書

秋七月

7月1日

○丁未,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宗廟永寧殿秋享香祝。

○以李光正爲戶曹判書,朴晦壽爲兵曹判書,金左根爲漢城府判尹。

7月2日

○戊申,召見忠淸右道暗行御史鄭基世于熙政堂,罪前水使吳致賢,公州前判官洪明燮,舒川郡守洪稷榮,沔川郡守李用觀,泰安前郡守鄭元箕,海美前縣監崔允瑾,唐津前縣監嚴錫鼎,扶餘前縣監沈淳祖,藍浦縣監黃仁㷞,石城縣監河百源,前縣監徐章淳等有差,因御史書啓也。「

7月5日

○辛亥,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擢金英淳、兪星煥、趙鶴年、金箕晩、姜時永爲亞卿。

○命今年各道監試及東堂初試,令道臣擧行。

7月6日

○壬子,以尹義儉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7月7日

○癸丑,命長興主簿洪若弼,嚴刑後黑山島定配。若弼以庫官,索賂於長湍上納色吏,吏至自刎死,因領議政所奏,有是命。

7月9日

○乙卯,右議政鄭元容箚曰:

臣於日昨公退之路,有民抱狀疾呼,南部諸民之爲崔民訟冤也。出付秋曹,査問其虛實,則李民苦其債主崔民之索償,乃生暗地除去之計,誘囑捕校,冒加賊名,濫施惡刑,期於掩殺,而捕校亦無執贓,其受囑捉治之實,節節自服,此不嚴懲,實關後弊。所犯諸人,當自秋曹,各罪其罪,而捕將事,誠不勝慨歎。知有民訴,一不盤究,安得免溺職乎?該捕將捧現告,施以譴削之典。「

批曰:」所陳事果如此,則捕將事殊甚駭然。所請依施。「

○以李升權爲右邊捕盜大將。

○領議政趙寅永箚曰:

卽見右相箚與聖批下者,臣於此,實有不敢自安者。日前有鑄洞居民,成群來訴者,招問事端,則乃此事也。臣雖愚昧,豈不知若致誤捉,則大關閭閻之疾苦,而本事未覈之前,雖知其橫罹濫入,不得徑先攘掣者,卽以該廳事體,不如是,無以詗戢故也。若自該廳覈之,而眞贓未執,則汝輩又爲來訴也:『平民誤捉,豈無當律』云矣。今因曹査前後事實,登諸文蹟,則臣之莫察民隱,遽退民訴者,愧莫甚矣,溺莫大矣。短箚首實,仰冀當勘之律。

批曰:「事關捕廳,諭退群訴,自是事體之當然,則在卿何引?」

7月10日

○丙辰,右議政鄭元容箚曰:

伏見領相自引之箚,滿心惶恧,靡所容措。臣於伊日,見民狀之事關刑獄,故使秋曹,一番覈實矣。若使臣知該廳條例之有礙,則寧有是也,若使臣聞首席曉諭而姑退,則寧有是也?臣臨事而全未周愼,過事而輒多尤咎,信心徑情,卽臣一生病痛。事由自已,致使右僚難安,則當之者晏然恬然,斷無是理。臣之今日所値,惟有威罰之遄被而已。

批曰:「國體自國體,民事自民事,則領相自引,已極過當,況於卿乎?」

7月12日

○戊午,命前訓將李惟秀仍任。

7月14日

○庚申,以尹致秀爲成均館大司成。

7月20日

○丙寅,行都堂會圈,四點,成好謙、金𫓎、金炳奎、柳興奎、李晋祥、金鎭右、兪錫煥、徐相敎、洪在龍、趙然昌、李濟達、成容默、朴商壽、鄭基世、沈宜冕、金益文、申泰運、沈敬澤、趙龜夏、李玄功,取二十人。

○以林景鎭爲司諫院大司諫。

7月21日

○丁卯,上詣北苑,行望拜禮,試參班儒武,賦居首金愼根,武士麻夏帛、趙存復竝直赴殿試。

7月22日

○戊辰,召見京畿暗行御史李濟達于熙政堂。罪積城前縣監韓翼彦,朔寧郡守李垿,麻四郡守金宜淳,安山郡守李寬永,江華經歷沈源祚,利川府使沈璟,陽川縣監沈正禮,陽智前縣監金海植,通津前府使金相宇,前前府使尹明儉,高陽前郡守李時佐,加平前郡守李正夏,始興縣令尹日善,陰竹前前縣監元錫九,陽城縣監任燧,楊根郡守李寅在,高陽郡守吳肯默等有差,因御史書啓也。

7月25日

○辛未,上詣仁政殿月臺,行社稷秋享誓戒。

7月26日

○壬申,召見忠淸左道暗行御史李經在于熙政堂。罪忠州前牧使兪碩柱,堤川縣監沈能學,全義縣監李聲萬,靑山前縣監申命淵,新昌前縣監全鳳周,陰城前縣監申命準,延豐前縣監姜彛九,成歡前察訪羅漢基,文義縣令金晋根等有差,因御史書啓也。

7月28日

○甲戌,以徐憙淳爲漢城府判尹。

八月

8月1日

○丁丑,上詣社稷齋宿。

8月2日

○戊寅,行社稷秋享。

○以金左根爲工曹判書。

8月6日

○壬午,召見平安道淸北暗行御史林肯洙于熙政堂。罪熙川前前郡守成永龜,碧潼前君守李玄璣,朔州府使申命洪,渭原郡守韓元植,郭山前郡守尹翼成,嘉山前郡守李明錫等有差,因御史書啓也。

○中批,以趙秉龜爲訓鍊大將,李完植爲摠戎使。

8月7日

○癸未,罷李完植,以柳基常爲摠戎使。

8月8日

○甲申,上詣太廟展謁,秋謁也。

8月10日

○丙戌,召見全羅左道暗行御史李宗秉于熙政堂。罪長興前府使鄭冕榮,樂安前郡守申在貞,光陽前縣監沈宜泳,潭陽前府使鄭文升,雲峰縣監許策,和順縣監洪健厚,長水縣監尹榮翼,寶城前郡守南錫龜,求禮前縣監林相弼,南原前前府使南駿應,淳昌前前郡守洪升淵,樂安前前郡守金鼎遠等有差,因御史書啓也。

8月11日

○丁亥,上御春塘臺,設秋到記,講居首姜載璜,製述賦居首具相殷,竝直赴殿試。

8月13日

○己丑,召見江原道暗行御史李㘾于熙政堂。罪杆城郡守鄭龜容,平昌都守李灌夏,原州判官金鎭華,金化縣監洪準謨,襄陽府使任序常,江陵前府使柳榮河,襄陽前府使尹秀寅,通川前郡守任序常,伊川前府使李顯英,旌善郡守李章培,原州前前判官林逈鎭,歙谷前前縣令朱榮達,洪川前縣監金啓泳,鐵原府使李民植,狼川縣監李珽,寧越府使宋應龍,平康縣監洪配厚,安峽縣監閔璜世等有差,因御史書啓也。

8月16日

○壬辰,上御仁政殿,行日次儒生殿講。

○召見平安道淸南暗行御史金益文于熙政堂。罪肅川前府使李熙庚,三和前府使李倫叙,价川前郡守李亨夏,順川前郡守李根永,孟山前前縣監洪大朋,平安前兵使金魯甲等有差,因御史書啓也。

8月17日

○癸巳,命日次儒生殿講比較,以製代行,銘居首趙龜植,直赴殿試。

○召見全羅右道暗行御史趙龜夏于熙政堂。罪全州前判官韓璵,前前判官洪益謨,礪山前府使具聖魯,益山前郡守李相佑,古阜前前郡守李奎淵,靈巖前前郡守具載善,靈光前郡守趙在慶,珍島郡守趙台顯,前郡守李兢來,前前郡守徐袞輔,萬頃前前縣令孔彦周,金溝縣令尹豫鎭,咸悅前前縣監宋觀洙,興德前前縣監李儒增,井邑前縣監韓在益,前前縣監吳其默,高敞前縣監李誾求,茂長前縣監兪鎭五,務安前縣監李魯奎,海南前縣監白樂聞,前前縣監李鎭永,龍安縣監李在周,咸平前縣監沈東奎,參禮前察訪崔重寔,前前右水使李景純,羣山前前僉使朴宗喆等有差,因御史書啓也。

8月18日

○甲午,賜淮陽府使李賢耆璽書表裏,以江原道御史書啓中首褒也。

8月19日

○乙未,敎曰:「日次殿講之連爲設行,卽培養成就,需用他日之意也。日前兩儒生之二十次比較者,可知其經課鍊熟,予甚嘉之。然而此不過通一經耳。今若倣專經文臣輪講之例,今年應講者,明年講他經,再明年又用是例,則不出三年,當盡通三經,其於勸課之方,不爲無助。其令禮堂,就議大臣,定式施行。」

8月22日

○戊戌,召見黃海道暗行御史沈宜冕于熙政堂。罪黃海前監司徐念淳,海州前判官洪鍾浩,瑞興前府使鄭友容,白川郡守洪翰周,新溪前縣令朴醇壽,康翎縣監李在翊,黃海前水使吳顯文,前前水使申從鎬,黃海前中軍張斗斌等有差,因御史書啓也。

8月23日

○己亥,設七夕製于泮宮。

8月24日

○庚子,命寧邊府使金鼎集,遂安前郡守韓鎭庭加資,善治也。

○以徐英淳爲吏曹參判,金興根爲刑曹判書,興根加望也。

8月25日

○辛丑,以李憲球爲平安道觀察使。

8月26日

○壬寅,以朴永元爲禮曹判書。

○召見慶尙右道暗行御史金基纉于熙政堂。罪咸陽郡守姜彛文,咸安郡守李熙鏽,河東府使李南轅,金山郡守張照,南海縣令金增,三嘉縣令洪羲人,聞慶縣監鄭海尙,安義縣監閔致叙,丹城縣監蔡臣永,尙州前牧使李德秀,星州前牧使申在順,金海前府使趙毅存,河東前府使尹喜柱,前前府使高惠鎭,昆陽前郡守李奎燦,前前郡守洪大恒,金山前郡守李能淵,固城前縣令李熙廷,咸昌前縣監元有永,泗川前前縣監洪羲宣,熊川前前縣監李鐘應,漆原前縣監洪在儀,召村前察訪方允弼,前統制使李升權,前前統制使李鼎會,前右兵使尹永培,前前右兵使趙元錫,前統虞候申晦應,尙州前營將申在儉等有差,因御史書啓也。

8月27日

○癸卯,召見慶尙左道暗行御史金應均于熙政堂。罪前左水使李圭徹,寧海府使李遠翊,仁同前府使李熙冕,順興前府使成龍申,興海前郡守咸英錫,彦陽縣監許樟,玄風前縣監金秀鐘,軍威前縣監朴長廩,英陽前縣監李俊英等有差,因御史書啓也。

8月29日

○乙巳,以柳基常爲右邊捕盜大將。

○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以趙存中爲左邊捕盜大將,安光直爲司諫院大司諫,洪在喆爲成均館大司成。

九月

9月1日

○丙午,晝講于熙政堂。

○敎曰:「是月初七日,卽文孝世子周甲之辰也。孝昌墓,遣重臣攝行祭設行。」

9月2日

○丁未,晝講于熙政堂。

9月3日

○戊申,召見咸鏡道暗行御史沈膺泰于熙政堂。罪咸興前中軍柳億,鏡城判官張洛賢,前前判官吳正秀,富寧前府使洪翼謨,明川前府使李周喆,長津前府使鄭珪,端川前府使洪近泳,文川郡守李鼎顯等有差,因御史書啓也。

9月5日

○庚戌,兵曹啓言:「郊行與城內動駕有異,軍行比常時不同,故幸行時堂下官之紅色帖裏,非徒爲物采之美,實係軍容之重。而年前靑色之變通,雖出節省之意,今此特敎詢問,實爲遵舊規之聖念。臣意則堂下官之郊駕侍衛,更以紅色帖裏,依前遵行,似爲得當矣。」允之。

9月9日

○甲寅,以任泰瑛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

9月10日

○乙卯,行酌獻禮于綏陵、懿陵。

9月11日

○丙辰,懿陵、綏陵親祭時,陵官以下施賞有差。

9月12日

○丁巳,領議政趙寅永,疏辭相職,許之。

9月15日

○庚申,上御春塘臺,行瑞蔥臺,兼行九日製,賦居首洪鍾英,直赴殿試。

9月18日

○癸亥,以李敏德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金善一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9月22日

○丁卯,上行眞殿茶禮。

9月23日

○戊辰,以金興根爲司憲府大司憲,趙錫龜爲司諫院大司諫。

9月24日

○己巳,行注書薦,趙秉駿、李參鉉、金翊鎭、張仁遠、李裕元、李敬漙,取六人。

冬十月

10月2日

○丁丑,召對于熙政堂。

10月3日

○戊寅,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宗廟冬享香祝。

○召對于熙政堂。

10月5日

○庚辰,召對于熙政堂。

10月7日

○壬午,以洪鍾應爲成均館大司成。

10月8日

○癸未,召對于熙政堂。

10月16日

○辛卯,上御仁政殿,行漢學文臣殿講及日次儒生殿講。

○命大司成洪鍾應,施譴削之典,以李啓朝代之。日次講明日更試。敎曰:「今日日次殿講,四學東齋儒生,擧皆不赴云,未知緣何事端,而究其實則自歸於王命之力抗,士習之角勝也,世道至此,寧不駭惋?終當有嚴處之道,而今日日次講,姑先撤罷,不能禁率之泮長,施以譴削之典,其代行副護軍李啓朝除授,使之當日內修正單子以入,先擧行後謝恩。講則明日更試於仁政殿,考官仍用,命官擧行。」

10月18日

○癸巳,上御仁政殿,行專經文武臣殿講。

10月19日

○甲午,召見三使臣,〈冬至兼謝恩正使興寅君最應,副使李圭枋,書狀官趙鳳夏。〉于熙政堂,辭陛也。

10月22日

○丁酉,命諸承旨持公事入侍。上曰:「日前儒生事,未知有何事端,君父臨殿而儒生竝不入來,謂予未及察飭而爲此放恣之習乎?苟有嚴畏忌憚君父之心,豈敢如是?此後則各別敎飭,俾無敢更爲此等之習可也?」都承旨李奎鉉曰:「臣之孫與左承旨洪學淵之子,亦參齋任,則臣等豈敢曰不知?而伊日但見赴闕之狀,而竟不應講,則未卽聞知,以致自陷重罪,惶懍之極,不知所達矣。」

10月25日

○庚子,左議政金弘根,從縣道再疏辭職,許之。

10月26日

○辛丑,以洪敬謨爲刑曹判書。

十一月

11月6日

○庚戌,大匡輔國崇祿大夫判中樞府事金弘根卒。敎曰:「此大臣器識之宏偉,秉執之峻嚴,固如何,而登庸無幾,施措未展,纔許釋負,逝單遽至,驚歎之外,曷勝愴衋?卒判府事金弘根喪,喪葬諸節,自當照例擧行,祿俸限三年輸送,嗣子待闋服調用,成服日,遣承旨致祭。」弘根字毅卿,器局峻整,自韋布爲士友所敬憚。布袍皮薦,以終其身,不以文學自命,而及其爲公私文字也,措陳敷暢,極其所欲言乃止。性宏闊,而於事理物情,極纖密,釋褐十許年,入中書而匪其志也,逡巡退讓,遂無所展施。當曰『志大才踈而妄欲猷爲,是聖人所訓,愚而好自用者也。』

11月10日

○甲寅,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右議政鄭元容啓言:「保民之本,惟在務農,作農之具,牛爲最重。近年以來,此禁太弛,村里場市,宰屠狼藉,自官不惟不禁,或有設庖收稅之處,牛盜恣行,牛價倍騰,窮村之廐養絶罕,荒田之犂耕幾廢,大關民事,依律重繩,該守令亦爲隨聞論勘。」從之。

○禮曹判書朴永元啓言:「故宜寧府院君南在,卽開國元勳,而配食廟庭之宗臣也。逆臣泰徵,以其嫡長,戊申伏法後,香火將至廢絶,其諸族,將以宗序擇定祀孫,仰請朝廷處分云矣。」從之。

11月11日

○乙卯,敎曰:「水原留守權敦仁拜相。」

○以沈能俊爲黃海道兵馬節度使。

11月12日

○丙辰,以徐憙淳爲禮曹判書。

11月20日

○甲子,以宋冕載爲司憲府大司憲,李穆淵爲漢城府判尹。

11月23日

○丁卯,千歲曆刊進時,監董官以下,施賞有差。

11月30日

○甲戌,德源儒生南錫耉,在本生母喪,諉以爲人後,降服過禫,赴監試初試得中。道臣啓請其罪,命拔其榜,徒流之。

十二月

12月2日

○丙子,司寒壇火,罪祭官及祭監監察有差,是日藏氷祭日也。

12月3日

○丁丑,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左議政鄭元容啓言:「朝官之因罪就理者,或有衰老及疾病人,輒許保放調治,而間因無端圖便者,今則竝與實病而一切防塞,此不可無隨時闊狹之政。此後則觀其病勢,依舊例草記保放之意,分付金吾,亦令政院知悉。」從之。又啓言:「頃因湖西左道暗行御史李經在別單:『溫陽稅大同,輸納于牙山漕倉,冗費夥多,郡民不願,自今由中方浦,』自本郡直納事,竝令道臣,具意見詳察狀聞矣,該監司狀啓,今纔登徹,而牙山則以漕法愼重,溫陽則以民弊爭難,兩說各有依據,而溫陽本以弊弊之邑,今有汲汲之慮,凡係懷保之方,何憚更張之擧?」從之。

○以李穆淵爲刑曹判書,金興根爲漢城府判尹。

12月8日

○壬午,命對馬島主子平義章代察,與島主平義質陞資事,回答,書契只以慶賀措語,改撰下送。

12月10日

○甲申,設柑製于泮宮,賦居首金永爵,直赴殿試。

12月15日

○己丑,以趙亨復爲吏曹參議。

12月16日

○庚寅,上御仁政殿,行日次儒生殿講。

12月17日

○辛卯,設日次儒生殿講比較于仁政殿,居首金敬鉉,直赴殿試。

12月18日

○壬辰,敎曰:「日寒如此,內外各營入直軍兵及各門守門軍薄衣與流丐,摘奸以來。」

12月25日

○己亥,都政下批,以朴岐壽爲議政府左參贊,金道喜爲漢城府判尹,金興根爲工曹判書,金左根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源達爲司諫院大司諫。

12月26日

○庚子,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于熙政堂。

12月29日

○癸卯,以金道喜爲司憲府大司憲。

○京兆獻民數,五部及八道都元戶一百五十六萬六千八百九十二戶,人口男女幷六百六十三萬四百九十一口。

〈憲宗經文緯武明仁哲孝大王實錄卷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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