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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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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二年清康熙十五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甲申,赤氣亘天。

○上親行敬思殿朔祭。

1月2日

○乙酉,判決事鄭載嵩上疏曰:

臣父太和以朞服之制,獻議於己亥大喪之日。朝家今以朞服爲壞禮,則臣之情勢,何敢晏然在職乎?

答曰:「勿辭。」

1月3日

○丙戌,以李同揆、鄭載嵩爲承旨。

○引見大臣、備局諸臣。許積白上曰:「鄭載嵩之去就,不關於其父太和矣。己亥初喪,太和謂臣曰:『大王大妃服制何如?』臣曰:『爲長子三年,而國制則朞年矣。』太和曰:『有極難處之事。兩宋引體而不正之說,以三年爲非。吾則不知禮,當用國制,而兩宋堅執之,故問於君矣。』賓廳諸臣乃以爲:『當初則本無體而不正之說,兩宋只用朞年之國制矣。許穆疏出後,始有此論。』欲以欺罔天聽。臣得見宋時烈所錄自明之說,則有曰:『鄭太和問於渠曰:「國制服朞,見於何書?」渠取《經國大典》服制條而示之,遂用朞制。』云。太和素習《大典》,何待問於時烈乎?載嵩以區別其父於時烈爲難,而太和三朝大臣,今見載嵩之疏,不得不辨也。」上曰:「此予未能詳知者也。」掌令金厦梴啓請洪得禹等五人遠竄,不從。

○左副承旨鄭載嵩以移職,復申前說,辭免,答曰:「當己亥初服,爾之先卿,乃從禮經爲長子三年之文,大王大妃服制以三年定行。而時烈等以體而不正,正而不體之說,論以朞制,歸孝廟於衆子,不得主宗廟傳重,執迷而不改。先卿則講論國制,出於萬不獲已,少無誤引之失。況先卿三朝元老,國家柱石,天不保佑,奪我棟樑之才,寡昧之所以追傷者也。有何所嫌?勿辭。」蓋上聞許積之言,故批旨如此。

○時,將設武士萬科,以八道擧子繁多,有難咸聚京師,遣重臣於各道,試取以來。洪宇遠當往慶尙道,上下敎曰:

嶺南試官洪宇遠,年齡已迫桑楡,且其丘墓在於道內云,人子追遠之情,必欲往省。閱月考試之餘,又爲省墓,則理必致傷。予以此爲慮,披閱官案,正二品中無可遣者。副護軍洪處大,精力尙强,資階嘉善,特加一階代送,以表老老體群臣之義。

1月4日

○丁亥,諫院連啓洪得禹等事,答曰:「時烈等荷孝廟不世之隆恩,誠有寸心者,當殫所知、竭所蘊,雖肝腦塗地,以補絲毫之萬一,而念不及此,降殺其禮制。而仰體孝廟之禮待,不施大何,則爲其門徒者,驚惕悛改之不暇。而得禹等以誤引之禮,爲不易之常經,怨毒之心,弸鬯于中,以故犯重辟,爲一身之大節,語意無倫,深治無惜,而遠竄則太重,減等定配。」後連啓請遠竄,從之。

1月5日

○戊子,右議政許穆上疏曰:

臣庸下無他長,以無事得壽,請以此告殿下。平生自勉者三,一守口,二守身,三守心。守口則無妄言,守身則無妄行,守心則無妄動。守之本在靜,心旣定則靜,靜則事物不能亂。恬靜故無妄,無妄故無事,可以盡物,可以盡年。推之於家國天下,皆然。人主爲四方之表,出言而爲天下法,行事而爲天下道,正心而爲天下極,皆出於靜。故其本靜者,以事則其績廣,以物則其則正,治道旣張,能長久治安。黃帝以下,至周文、武,皆用此道也。臣進無妄無事之訓,爲千壽萬壽之祝。

上賜優批,比之四皓。且曰:「頃賜几杖,卿憑之以几,倚之以杖,出入禁闥,輔弼朕躬。」

○夜對玉堂官,賜筵臣各柑子一盤。

1月6日

○己丑,藥房以上有愆候,春享大祭,請令攝行,上不聽曰:「莫重大祭,不親行則其於致敬之禮、致哀之情,何如哉?」

○領議政許積以病呈單,上賜御札,辭旨隆重,令承旨傳諭。

○時,尹鑴屢陳辭疏,以言不見用乞退,上再遣史官諭留。

1月7日

○庚寅,再遣承旨,諭許積,積入來,上引見。積曰:「尹鑴以姑息,疏斥臣身,臣何敢晏然?臣見異鑴,鑴欲直入中原,臣欲密備而待時。誰無爲大明之心,而時不可也。」上曰:「爲應兵可也,而鑴則爲義兵也。」

○夜,流星出軒轅星下。

1月8日

○辛卯,以柳命賢爲校理,金徽爲右參贊,兪夏益爲獻納。

○三遣史官,諭尹鑴,鑴入來。上引見,示一紙御製曰:「《詩》云:『戢矢橐弓。』甚矣,兵非聖人之所尙也!蓋兵不可以全除,亦不可以常用。雖以古史觀之,句踐之伐吳也,臥薪嘗膽十年,生聚十年敎訓,竟至沼吳之捷。卿則以我國之褊小、以不敎之弱卒,長驅進前,是計予則以爲不然也。我國綱紀解弛,人不畏法。浮言恐或流入於彼,則圖虛名而受實禍,不待智者而可想。卿之秋霜大節、白日精忠,孰不爲感嘆也?其於勢力之不同霄壤何?予之姑停待機,皆出於先其實,而後其名之意也。」鑴出辭箚於袖中讀之,上不許。翌日,投疏拜辭,仍出興仁門,至徃十里村。應敎吳始復、校理睦昌明、柳命天、修撰金奐、柳命堅等,陳箚請留。

○命賜郭再祐、郭䞭、姜邯賛、徐甄、李元翼祠宇額號。

1月11日

○甲午,以鄭之虎爲都承旨。

○遣承旨,諭尹鑴。鑴入來,上引見。鑴曰:「殿下欲爲大事,則臣何不留乎?欲聞此言而入來矣。」且以兵車之說,縷縷陳達,上曰:「北使三月當還,待其回還造車。卿勿以此決去就。」鑴曰:「武科事,有可憂者。西北兩南,旣令分設鄕試,而江原、忠淸、黃海三道擧子赴殿試者,亦將數萬,來會京師,主客俱困,恐有涇原亂卒之變。頃有營頭星之變,臣竊憂之。」上曰:「分四道會試,亦出權道,皆爲鄕試不可。且有代射雜亂之患,則如之何?」鑴曰:「設此科,本欲得軍士。間或有代射者,亦何妨?」又曰:「大興築城,臣亦憂之。別哨軍六七千人,正當農月而赴役,必多怨咨。天狗營頭星現,則其下傾軍殺將。頃聞落於兔山云,臣竊憂之。」上曰:「變豈至於是乎?日字已迫,當問於大臣處之。」

1月12日

○乙未,引見大臣、備局諸臣。上曰:「吏判言武科殿試,皆欲設鄕試,何如?」領議政許積曰:「湖西擧子,已多上來,海西則勑使其時當入,道內不可設場矣。」又曰:「兵車,江華則已令造之,兩局則當送匠人入造,彼此何異?兩南纔輟旋造,有乖政令。嶺南路險,造來亦難矣。」睦來善曰:「臣以儐接之任,明日當發山城。戰車彼若有問,則何以應之?」積曰:「山城則對以備他盜,車則以無對之可也。」尹鑴曰:「彼有問,則是的知也。當對以禦水賊,亦戰於陸地,故造之可也。」積曰:「敵國之間,何可事事直言乎?」鑴曰:「大興城役,可以停止矣。」上曰:「物力已辦,今難撓改。彼人雖問,非如兵車之難答也。」積曰:「鑴則以城爲無用,與臣等意見相左矣。」

○以鄭樸、閔黯爲承旨,柳命天爲獻納。

1月13日

○丙申,正言李瑞雨上疏曰:

今一番之人,宅心不廣,做事多錯。掌試有詐僞冒占之誚;銓選有勢要先及之譏。方技雜流,臚唱捕獲之輩,往往爲百里之宰,閭閻白徒,無不朶頣染指,伺候孔隙,度其將來,決至於大失人心,而乃爲分外浮浪之事。如萬科之設,有百害無一利;紙牌之法,徑行於儉歲,恐動人心。古之明主愛嚬笑,而今未盡見可用而陞擢之;未盡見可賞而混施之。批諭之下,或有以彷彿之見,過爲奬詡之言,臣恐人主大柄,或近於發鬮彈金之戲,而徒歸於啓狎侮長希望而已。

答曰:「應旨進言,予甚嘉之。」

○慶尙觀察使鄭重徽以問慰渡海譯官韓時說手本馳啓

曰:「吳三桂、鄭錦舍事情,探問島倭,則吳三桂與鄭錦舍、耿靖忠、王輔臣,連橫合勢,湖廣、泗川、陝西等地,不動一兵,傳檄而定,聲勢日振,南方郡邑,太半歸順。鄭錦舍造戰船四百餘隻,皆作隱穴,與淸人戰,佯敗棄船而走,淸人不知其有穴,乘其船,乘勝逐之,纔至洋中,水自隱穴入,淸兵萬餘皆溺死,無一生者。又埋置大砲五千餘箇於地中,三層排置,且戰且引,淸兵驅逐,迫近四五里,大砲俱發,死者不記其數。自是淸人堅壁不敢出。鄭錦舍與吳三桂連和之後,專掌舟師,都撿往來船舶,故無其驗則不得往來。鄭錦舍因薩摩太守請兵於日本事,亦爲探問,則島倭等以爲:『十餘年前,錦舍之父谷泉屋,請兵於日本,而大君不許。』云,而錦舍之請兵,未有聞也。但今春錦舍將有借兵之意,私通于其叔七左衛門,則七左衛門,轉達于長崎守,使之聞於江戶,不特不許,大責長崎守,使不得相通。所謂七左衛門,乃谷泉屋之同母弟云矣。」

1月15日

○己亥,御晝講。經筵官睦昌明陳紙牌之弊,請姑停罷,以待年豐,上曰:「雖待後日,民擾無異於今日,不如仍爲之。若罷紙牌,則後雖有良法,不可行也。」

1月17日

○庚子,御晝講。許積曰:「兵判陳箚中,有急急稟定者。官爵加設,事體重大,而近來武士積滯,不得調用者甚多。前頭科擧時,差備官無以推移塡差。司勇遞兒十四窠,依箚辭分爲參上、參下,武兼則於國家經費,亦無所害,明日政,以此盡數差出宜當矣。」上曰:「依。」

1月18日

○辛丑,副提學吳挺昌上疏,請於新元,拜謁太廟,特減春收大同,又曰:

成周以後,知農政之重,勸相天下,莫盛於文、景。親率群臣,農以勸民,文帝也;躬耕爲天下先,景帝也。今行三代籍田之禮,而無漢帝之德,非勸民以實也。

又曰:

伏聞有南別殿移建之命,臣竊駭訝。斯殿之建於此地,實自宣廟朝,于今垂百年之久,經歷累朝,未有遷改之議者,必有所以也。從古都下之人與四方之來觀京師者,必以太廟爲赫赫之觀瞻,又必稱斯殿之基。臣未知地勢之果如何,而人心之所同,其祥莫大。一朝無故毁革,而爲蕪草之場,則恐非休觀也。

事下禮曹。時,鑴、穆輩勸上行親耕禮。親耕則中宮亦行親蠶禮,親蠶之時,例備六宮。挺昌女有姿色,欲乘此時,以媒上寵。又以議禮事,請行告廟,金萬基以議禮同參之人,亦將被罪,中宮以罪人之女,不可仍主坤闈,自可成廢立之計。兇黨之謀計如此,故挺昌之疏,提起漢帝躬耕事,極口贊美之如此。

○以吳挺昌爲吏曹參議,韓垽爲掌令,睦昌明爲吏曹佐郞,金奐爲校理,羅以俊、柳命賢爲副校理,李夏鎭爲大司諫,金德遠爲修撰,權愈爲獻納,吳始復特陞承旨。

1月19日

○壬寅,御晝講。尹鑴請罷諸軍門、諸衙門屯田。許積曰:「諸宮家屯田亦當罷。」上曰:「令廟堂査出,可罷者罷之,此後則更勿新設。」鑴欲行戶布法,積曰:「先朝欲行之,姜栢年不解事,上疏沮之。今者鑴欲於紙牌整頓之時,竝爲此法,以均民役,此意誠好。第新服之初,許多新法,有難竝行,當觀勢爲之。而但所謂儒布之說,極爲無據。自臣等以下,凡有戶者,皆當出布,則豈可謂之儒布乎?」上曰:「觀勢爲之。」鑴曰:「常平之規,古之良法也。卽今外方民生之困悴,實由於糶糴。臣曾以設行常平事陳達,大臣以爲不可而止。試先行之一邑。則可知其效也。」積曰:「臣固知常平之難行,而鑴姑欲試之一邑,當此凶歲,廢糶而行常平之法,民必先飢死矣。」上曰:「姑先試行於京中。」鑴曰:「體府事,尙不擧行何也?軍國重事,不可不預爲之,何可注意而已乎?敎書、諭書,宜斯速擧行。」上曰:「使臣三月間當回還,姑待咨文回報後爲之。」

1月21日

○甲辰,御晝講。尹鑴言李宇鼎之不合備局堂上,許積曰:「宇鼎聰敏曉事,可合此任矣。臣且言鑴之爲政也。近日言及兵車者鑴皆不用之。前日諸臣論罷兵車也,臣欲待鑴入侍,相議罷之。宇鼎以爲:『如知其不可,何待鑴入侍而仰達乎?』鑴以此怒宇鼎。承旨不得擬於守令之望,而擬宇鼎於成川府使。崔文湜以黃海監司時,不造兵車,塞承旨望。丁昌燾以江華之車罷不罷稟定之故,亦塞承旨望。兪夏益以不爲論啓沈梓之說,故欲塞吏郞望。何可以論事務得失,通塞人也?」鑴曰:「臣所達兵車,爲大計也。沮抑大計者,與向日誤禮者無異,不可無罰也。」積曰:「今者,擧朝皆曰車不可用。然則擧朝之人皆不可用乎?」時,上命武臣,輪回入侍於經筵。鑴仍請宗臣亦爲輪回賜對,如武臣例,上從之。鑴又曰:「靈林副正翼秀殿下亦思之乎?先陵有水石之患,而微此人,則未必爲遷陵之擧也。爲享官,以微事見罷,其功宜軫也。」上曰:「敍用。」

○以李壽慶爲獻納,兪夏益爲校理。

1月22日

○乙巳,御晝講。領議政許積、承旨李溟翼竝陳監司殿最之不嚴,上曰:「守令,親民之官,休戚所係,而今之爲監司者,殿最時只以無形勢一二人置之下考,以爲塞責之地,常時病重罷黜者外,未有擧劾之事。一道許多守令,寧無一人不職者耶?今後如有貪婪殘暴及闒茸不績者,一一糾劾,趁卽啓聞,以爲懲勵之地事,下諭於八道監司。」

○兵曹判書金錫冑辭遞文衡。

1月23日

○丙午,引見大臣、備局諸臣。獻納李壽慶曰:「自上今於各寺奴婢、厮養、芻粟等事,浪用心力,至於朝廷進退、是非賞罰等事,當用心而不知務,臣竊慨然。」又曰:「竊觀殿下之所爲,仁厚有餘,剛克不足。治道尙猛,子産亦云。今欲以恩賞,籠絡士大夫,其於求治遠矣。」又曰:「沈梓之爲吏參也,尹鑴論劾之,梓至發陳橋之說,必欲逐鑴,逐鑴則誠爲得計矣。東方風俗異於他國,豈有如陳橋士卒,爲不軌之事乎?使殿下盡疑東方忠義之士,極爲怪駭,而無人言其非者,臣竊慨然。」積曰:「梓誠妄發,而欲逐鑴,似非實狀。壽慶方在臺諫,而謂他人不言,此不成說話也。」

1月24日

○丁未,晝講命下,筵臣入侍後,上以熱候,命停開講,引見下直守令二人、武臣三人、宗臣二人。上謂濟州牧使尹昌亨曰:「耽羅一域,民方飢困,往欽哉!」領議政許積曰:「濟州乃鄭錦舍船往來日本之路也。瞭望之事,不可不着實。三邑守令之黜陟,必須嚴明。意外有他船泊着之時,則不必執捉,使之任歸。旣捉漢人,則不可入送北京,若其船破,則其人處置極難。若給船則恐或漏洩於彼中,又不忍送於北京。惟故失一船,容彼竊去,佯若不知可也。」上曰:「竝以此分付。」吳始壽曰:「盧錠之爲濟牧也,執捉漂人,發船調軍,幾至生事。且其船多載物貨,聞錠於其間,有不美之事,臣以此鄙其爲人矣。」武臣李枝遠曰:「龜船雖遇逆風,亦能進。以防牌船改作龜船爲先鋒,則可得力矣。」積曰:「此大變通也。與諸武臣,相議稟處宜矣。」上曰:「唯。」

○以金海一爲掌令,睦昌明爲校理,沈檀爲持平,姜碩賓爲副修撰,丁昌燾、趙嗣基、李夏鎭爲承旨,安如石爲正言,李溟翼爲大司諫。

1月25日

○戊申,御晝講。獻納李壽慶曰:「沈梓不韙之言,恐上不知其非,故臣敢於前日仰達。論啓則重大,故初不爲之,欲上知其非而罪之矣。」領議政許積曰:「梓已被推遞職矣。」壽慶曰:「此亦不可問備,薄罰而止也。」上曰:「此乃一時之妄發也。」檢討官金德遠曰:「梓之事非則請罪宜矣。只以所懷陳之,前所未見之臺體也。」福善君柟曰:「仁祖大王反正時事,《明史》中記事爽實,至有臣子不忍見、不忍言者。故臣於先朝,陳疏以達,則先王至下心驚骨寒之敎,卽命二品以上會議辨誣事,而不幸連遭國恤,至今遷就。臣日夜腐心,故敢達。」積曰:「此實臣子之至痛,辨誣之擧,似不可已。令二品以上,會于賓廳,獻議何如?」上曰:「過文科庭試後擧行。」柟又曰:「祖宗朝立宗學,敎誨宗室。此法廢久,請更設立。」上曰:「依。」

○以許積爲五道都體察使,賜敎書。〈積自辟柳命堅、姜碩賓、睦昌明、李聃命、崔錫鼎爲從事官。〉

1月26日

○己酉,設文科庭試,取吳始萬等七人。濟州金繼興等二人以直赴附。〈武試將取萬人,故至三月始出榜。〉 ○內下弓子五百張、箭二千部,分賜北道武士。

○知中樞府事洪處大以武科殿試試官,往嶺南,卒於中路。上聞之惻怛,特令三道監司,各別顧見喪事。

○上聞右議政許穆喪子,遣史官別諭。

1月27日

○庚戌,以金厦梴爲掌令,李華鎭爲正言,權愈爲吏曹正郞,李夏鎭爲副提學,朴信圭爲全羅道觀察使,金王鉉爲承旨,睦昌明爲吏曹佐郞。

1月28日

○辛亥,御晝講。領議政許積請攝行朔祭,上曰:「追遠之懷,三年內,非祭祀何伸乎?」知事閔熙曰:「高聲讀書,恐致傷氣。」上曰:「讀書遇好處,自然高聲耳。」

○領府事鄭致和上箚曰:

仁廟反正時事,《明史》所記爽實,宜卽陳奏辨誣,而臣病不得躬詣獻議,敢以所懷書進。

右議政許穆上箚曰:

仁廟中興功烈,大聖人終始盛德事,《明史》所記,旣失實無據,至有不忍聞者。辨誣事何可一日遲也?宜及謝恩之行,別作使名兼行,允合群情。

○賓廳啓曰:「臣等會賓廳,使之各陳所見,則戶曹判書吳挺緯、大司憲閔點、大司成洪宇遠、副護軍申汝哲、禮曹參判鄭晳等以爲:『癸亥反正之擧,明白如日月,如彼汚衊之言,必出於毛文龍之含憤構誣,以至書諸史冊,良可痛心。劃卽辨誣,實合於天理人情。談者或以爲:「事異往昔,不必辨明。」此恐不深思也。元朝所成之《宋史》,後人不廢看,則今日燕京所修之《明史》,安保其不傳信於後代,而任其誣捏而不爲辨白乎?』工曹判書柳赫然以爲:『先朝下詢之時,臣以旣聞此語,雖片時不可恬然,辨誣之擧,在所不已之意,陳達矣。』副提學李夏鎭以爲:『仁祖大王撥亂反正之擧,光明正大,而明朝史臣,勒加以不忍聞之語,誠極痛心。然明世舊事,請改於異國,心有所未安。而但《宋史》亦經元人之手而垂後,今此《明史》,亦或復修於淸人,而傳信於來世,則遣使辨誣,斷不可已。』執義柳命賢、獻納李壽慶、正言李華鎭等以爲:『汚衊之言,勒加於聖祖,在我之道,不可不明白辨破。』校理兪夏益、柳命天、修撰金德遠、姜碩賓等以爲:『伏見兩朝《從信錄》、《通紀》諸書,其指斥聖祖,勒加不忍聞之說,誠爲人臣子腐心痛骨者也。彼旣修史,宣布中外,流傳後世,則他日修史者,亦安知其不爲取信乎?似當急遣使臣,痛辨其誣。設有難便之事,有不暇顧。』左參贊張善澂以爲:『今此下詢之事,誠臣子所不忍聞者,則辨誣之擧,不容但已。第念當初因袁可立題本,禮、兵兩部奉旨計議,委送登撫遊擊李惟揀、毛鎭、中軍陳繼盛等,來我査訪,陪臣李光庭、李守一等七百二十餘員呈文,先陳光海斁滅彝倫,自絶于天,次陳仁祖大王扶植民彝,迓續天命等項節次,明白痛陳,惟揀等取回口述,幷我國公文具奏,則閣部詳覆內:「惟揀語言,與結狀內事理相符,臣民擁戴,已經一歲,迄無異言,人心所在,卽天命攸歸。」云云。厥後袁可立奏本:「廢君自絶于命,昭敬王孫,聰明仁孝,宜爲嗣君。」云。前謾見,直已較然矣。是以甲子奏文有曰:「前後事實,悉經閣部詳覆,因蒙皇上領納,流言屛息,封勑誕領』云爾,則被誣之辨,不可謂不爲。未知國史所載之如何,而莫重莫大之擧,遽以一時野史詿謬之傳,認爲不刊之書,有所陳辨,恐非得宜。』刑曹參判閔蓍重以爲:『曾在先朝下詢之時,臣與光城府院君金萬基皆以爲事固如此,姑當從容商量仰對。蓋曾在仁祖朝,已經辨誣,而所謂《明史》,非出於史館所藏,草野裒集之類,未詳外國之事,多以異聞爲博。未知我國辨誣之後,太史所藏,更如何也。臣前年奉使入燕時,見賣書者,列錄書籍名目,則有《明史》數百卷。此則似是近來太史所撰成者,前頭使行往來時,貿來詳閱,更知其所記如何後處之,實合事宜。』副護軍李弘淵以爲:『浮言流入中國,記之者爽實,至有不忍聞之說,辨誣之擧,似不可少緩。而但所謂《明史》者,今未的定,國乘與散史,今番使行求得《明史》,明知其國乘,然後熟講爲之,似合事宜。』戶曹參判金壽弘以爲:『廢其昏虐,首出囚母,斬伐奸黨,宗社再安,中間誣妄,何用辨爲?』臣積之意,則仁祖大王明人彝於旣晦,扶國脈於將絶,盛德偉烈,侔天地幷日月。毛文龍構誣之言,無所不至,致令傳播於中朝,竟刊於史冊,至有不忍聞之語,豈不痛哉?或以爲事異曩時,不必辨明;或以爲所謂《明史》,不必爲國史,不須陳卞。而但元朝脫脫所修之《宋史》,旣爲傳後之信史,亦安知今日所修之《明史》,獨不留傳於後世乎?況《皇明通紀》、《從信錄》等書,亦不可謂非國史也。臣於向日,與尹鑴備陳不可不汲汲辨誣之意於前席,今無容別議。鄭致和、許穆之箚,大意與臣無異,而行判中樞府事鄭知和適在試所,不得來參,別遣史官詢問後,參考裁處何如?」上命收議於知和。又敎曰:「今觀收議,諸臣皆以辨誣爲可,而左參贊張善澂以休戚之臣,乃曰:『一時野史之詿謬,至有疏辨之擧,甚非得宜。』噫!光海昏虐無道,罪惡貫盈,神人共憤。仁廟興擧義兵,攘除奸兇,中興三百年之業。予觀《皇明紀略》,以不忍聞、不忍見之說,勒書於史冊,予之至痛在心,尙未消雪。善澂乃敢以辨誣釐正爲未安,此豈人臣所敢發口者哉?事極痛惋,姑先從重推考。待判府事書啓後,今番謝恩之行,兼陳奏辨誣使,極力質正,少雪罔極之痛。」時,朗原君偘爲謝恩使,上以短於文才,且以仁祖子孫,進往力爭,事理當然,命使福善君柟行,遂差辨誣使。

○判府事鄭知和獻議曰:「仁祖大王受誣於《明史》,至加以不忍言之說,此實擧國臣民之至冤極痛,辨誣之擧,在所不已。」

二月

2月1日

○朔癸丑,上欲親行孝敬殿祭,雨,不克行。

2月2日

○甲寅,以朴純爲掌令,金德遠爲校理,丁昌燾爲承旨。

○安東生員李亘等上疏言:

安東,文純公李滉先鄕也。已建書院,以柳成龍、金誠一配享,請賜額號。

答曰:「先正文純公李滉純粹之姿、正大之學,爲一世名儒。宣額事,令禮曹稟處。禮曹言:」禮安有李滉書院,已賜額;安東書院,未免疊設,不敢輕議。「敎曰:」文純公乃我國之儒宗,雖配享於文廟,先鄕安東之地,尙無賜額之擧,誠爲欠典。特爲賜額。「

○右承旨趙嗣基上疏,大意以爲:

辨誣使勿合於謝恩之行,當別遣之。

答曰:「予之意見以爲,纔經兩勑,又有我國使臣再行之擧,則飢民之艱苦、刷馬之疲困,驛卒之難堪、有不可勝言者。兼行則亦或除弊之一道。更思則辨誣事體極重,彼人之意,或示輕歇,在我之道,亦爲不實。道路之弊,未暇念及,方欲議處矣。」原疏命留中。

○御晝講。領議政許積自袖中出進一冊曰:「此對馬島主抵我國譯官者也。其書中朱錦舍云者,卽鄭錦舍也。大明時賜姓朱云,明末野史,果有之矣。今得倭書,淸國若有詰問之事,則可以此示之矣。」又曰:「辨誣使似當別遣。前者改宗系時,別遣大臣者數次,然後或兼帶以往矣。」上曰:「初念西路民事,欲爲兼送。更思之,此事重大,不可兼之矣。」積曰:「小臣如不得往,則福善君柟送之可也。副使、書狀亦不可不極擇。」上曰:「張善澂所言,甚爲未安。」積曰:「多引前事,故說話支離,恐非得宜四字,果爲未安,而其意則亦不大異矣。」

2月3日

○乙卯,下敎曰: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八道飢荒,振古所無,其中關西、海西、畿甸,尤爲特甚。非民無以爲國,非食無以保民。今者兩度勑使、兩度使臣,冠蓋結轍於道,西路貧民,無以聊生。興言及此,骨驚心寒。備局與版曹,遵予此意,晝思夜度,別樣救荒,一以爲保存飢民之地;一以示國家顧念之意。

○引見大臣、備局諸臣。尹鑴曰:「陳田隨起隨稅,明有事目,而民不肯從者,蓋一歲之收,不能備其租稅故也。陳荒起耕者,限二三年勿爲收稅,則民必樂耕矣。」上曰:「限二年勿爲收稅。」鑴又曰:「我國俸祿本薄,不足以代耕。如遇凶年當增俸,而反爲減削。雖出於不獲已,而非永久常行之道,宜復常祿。」上曰:「減削俸祿,實非忠信重祿之意。令該曹磨鍊復舊。」鑴又言兩南造車事曰:「兵家利器,莫如車。」上曰:「用車,豈必盡勝?韓信背水而勝,其後背水而敗,豈可但恃兵車?」鑴曰:「江都必造數千乘可也。」上笑曰:「數百乘亦不易辦。且我國無廣野,兵車千乘,何地可以排置?」鑴曰:「三月前斫木,然後可造。過此則木不堪用。」許積曰:「此言不知妙理。七月可以斫木。」鑴曰:「領相無必爲之意。其曰七月,欲爲遷就,仍以罷之也。」積曰:「臣雖疲軟,豈畏鑴而故爲託辭乎?臣意則以爲或可用而不至甚急,擧朝皆以爲駭愕。左右相亦以爲必不可用矣。」上曰:「予意,車制無必勝之理,以爲我有兵車,則彼何足畏云者,無此理也。且彼若因此生梗,則奈何?築城則彼雖詰問,或可諉之以備他盜,而車則難爲詭辭矣。」

2月5日

○丁巳,備局以救荒事下敎,回啓請:「以海西稅收米應納度支者,分給二萬五千石於關西,一萬六千石於海西,畿甸收米,待秋收捧,其代以賑恤廳三南運來之米,充給於宣惠廳。」允之。

2月6日

○戊午,以李夏鎭爲承旨,姜碩賓爲修撰。

2月7日

○己未,長興弑父罪人順京,承款正刑。

2月8日

○庚申,以鄭榏爲都承旨,姜碩賓爲獻納,張應一爲副提學,李夏鎭爲大司諫,李溟翼爲承旨,特陞副校理柳命天爲承旨。

○御晝講。尹鑴曰:「庶孽納價後許通,例也。今番武科未許通者,多冒參,有難一一査出拔去,宜酌定捧價。」許積曰:「防塞庶孽,乃我國謬習。宣廟朝名臣李珥欲通仕路,而俗難遽變,故爲捧價許通之事矣。許通一事,今難猝議,而冒參武科者,捧價之言是也。」上從之。上問戶曹判書吳挺緯曰:「百官頒祿事,旣已料理乎?」挺緯對曰:「計百官頒祿之米,三萬五千五百七十六石矣。竝與一年應用之穀,比之於今年當捧之數,則尙有餘裕。自十月爲始頒祿,則似宜。」上曰:「百官之俸,每以散料磨鍊,事甚苟簡。自今年夏等爲始,頒祿。」侍講官金德遠曰:「宣廟朝名臣金誠一,壬辰之亂以慶尙方伯,死於勞悴,似當贈謚。」積曰:「正二品以上方可贈謚,而名臣則不拘此例。且當初贈職,只加一階爲嘉義,士論歉然,似當追贈。」上曰:「一品追贈。」積曰:「一品則過。」上曰:「正卿追贈,而贈謚。」

○承旨吳始復請對白上曰:「武科放榜時,近萬及第,難辦紗帽、團領。宜依辛卯放榜例,以白笠、白帖裏應榜。」上可之。

2月9日

○辛酉,以閔點爲大提學,李德周爲執義,李日井爲正言。

○下敎曰:「堯之治天下,以親九族爲本。今此宗班令監以上,輪回賜對,示予睦族之義,詢其疾苦。而福昌君楨、福平君㮒等不爲入侍,予心戀戀。今後亦爲同參入侍。」

○大司憲閔點、持平沈檀啓曰:「紙牌之法,雖非厲民之政,遐遠之民,擧懷驚疑,惟當開諭鎭定。而判決事趙嗣基頃自畿邑還,乃以民皆懽忻之意,贅陳於應旨之疏,李壽慶前席詆斥之言,實所自取。而嗣基不自悔咎,乃反含怒,張皇壽慶之罪累,更擬投疏,爲同僚所挽止,縱未上徹,搢紳之間,不勝其傳播。士夫風習,豈容如此?請趙嗣基罷職不敍。」答曰:「不允。」

○御晝講。尹鑴請國中立太師廟,以彰崇報之義,上以祖宗朝所無之事,難之。

2月10日

○壬戌,日暈兩珥,上有冠,下有履。白雲一道,起東方,入暈中,長經天,廣尺許。

○備忘記:「方今天下之大亂,鄭錦之睥睨、海島之乘機,不可無深憂。而預備之策,樞密、都統摠諸將之才望,寄一國之安危,南北備禦,專倚於都體之神奇方略。玆者兵甲器械,雖得修備,而不能萬一於臨時之用。咨爾廊廟諸臣,體予宵旰之慮,水陸防禦之備,另加修束,以待朝夕之令,俾無取其名而虛其實。」

○以校理金德遠特除承旨。

2月11日

○癸亥,御晝講。講訖,引見宗臣福昌君楨、福平君㮒。上曰:「各陳所懷。」楨對曰:「臣等罪名極重,萬死無惜。殿下濟之必死之中,幸得再生,磨頂放踵,聖恩難報。誓自畢命於松楸,而敍命旋下,不敢退伏郊外,敢入城內。而今有賜對之命,兄弟相對,感泣之外,不知所言。」上曰:「今後則進參於問安之班,數爲入侍可也。」

○下敎曰:

分遣御史,廉問臧否,賞善罰惡,實非偶然。或拘於親踈、或嫌於睚眦,不以實啓,予甚痛之。以近日事言之,殷山縣監鄭東龍以善治之狀,欺罔褒啓,至有表裏之賞矣。頃觀遠接使狀啓,則官庫蕩然,邑民四散,無一人出站云,此則重臣之所目覩也。其循私蔑法,昭昭難掩,事極可駭。平安道御史洪萬鍾拿問定罪。

仍敎曰:「御史爲任,必以剛明之人差送,然後可無用情之患。副司果李壽慶、修撰權瑍、姜碩賓,竝御史治裝。」

2月12日

○甲子,御晝講。尹鑴曰:「南原府使韓聖輔非但不謹居官,近又喪妻後娶云。國恤三年,斬衰之服,士大夫豈可婚娶乎?無識甚矣,爲先罷黜何如?」上曰:「可。」許積曰:「《五禮儀》有卒哭後娶妻之文。又有朱子之定論。國家設法,而犯之之後當罪之。前旣或娶或不娶,而以鑴之說,獨罪聖輔,未知其可。」鑴曰:「《五禮儀》許婚者,士大夫子弟也。朝官則不可也。」上曰:「定制犯之,然後罪之可也。」積曰:「鑴以吏判,兼臺諫之事。我國權莫大於吏判,而又兼以臺諫之事,甚不可也。權者,臣下之所當避,不當欲專也。」鑴曰:「吏曹黜陟百官,臣豈敢貪權者哉?經筵官亦且論人,居銓官不論人,則烏用彼銓官哉?」檢討官權瑍曰:「暗行御史治裝者三人,但送西路,則諸道不爲警飭,加出何如?」上命承旨書可堪御史者,乃柳命堅、金厦梴、李日井、朴純、朴泰尙也。積曰:「洪萬鍾拿問之敎,臣等聞之喜幸。擧措每如此,則守令畏法,御史惕念矣。但鄭東龍不入於萬鍾褒啓中云,想必萬機忽擾中,偶失照管。」上曰:「其時吏曹回啓及東龍原情持來可也。」積披讀曰:「殷山不入於抽栍,故元無褒啓之事矣。」上曰:「然則萬鍾勿爲拿問。」積曰:「今番武科出身之類,使無所屬處,則有非當初廣取之意也。頃日柳命堅疏中有屬之體府之語。令諸臣,商議可否以處何如?」鑴曰:「屬之體府甚好。」上曰:「皆屬體府,使之區處。」鑴曰:「李沃久不受點,無乃有見過事乎?」積曰:「向來人有如此語,臣極驚駭。不料今日,復聞此言也。」上曰:「落點與否,惟在人君,自下爭之,極爲未安。爵賞,人主之大柄,自下請落點,則甚不可。」

○以李沆爲副校理,睦昌明爲修撰,金奐爲副修撰,李堂揆爲副提學,權愈爲校理。

2月13日

○乙丑,北使到弘濟院。上下敎曰:

郊迎一款,重臣當往力爭。儺禮一款,事勢已迫,彼人雖發怒,決無措辦之路,而動樂一款,予亦有悶迫之事矣。去秋未過公除之前,動樂出於萬不獲已,豈可援以爲例也?彼雖因此生梗,豈以煢煢哀疚之中,有此不忍爲之擧耶?明日大臣、重臣,出往弘濟院時力爭,期於挽止。

2月14日

○丙寅,領議政許積、戶曹判書吳挺緯、都承旨鄭榏自弘濟院還。上引見,積曰:「郊迎及儺禮,彼卽順從,而先見大通官,言及動樂事,則勃然變色曰:『不顧有害而欲言於勅使,則當言之。』勢難開諭矣。」

○下敎曰:「武擧子中能文者,想必鮮少,考講時講規,從輕。」

2月15日

○丁卯,淸使入京,以冊封太子,頒詔也。上出仁政殿迎勑,仍接見勑使。

○引見領議政許積。積曰:「向來訛言有倭書出來,搢紳亦有傳之者。臣求見其書,則有曰:『鄭錦已整兵船將,與本國有事于中原,欲與貴國共事,而前日書契,貴國稱以漠然不知。然則鄭錦之兵當先到貴國,交好之間,不可不告。』云。臣尋問其所出,則衿川朴姓人見於趙昌漢處云,方欲囚治耳。仁祖朝崔鐵堅之妾子作僞書被誅,有僞造批答者亦被誅。」因此昌漢被囚。

○上曰:「赦者,小人之幸。今番頒赦,歲抄時守令災傷罷黜,準期不敍,勿爲書入,褒貶居中、居下,亦勿蕩滌。」

○淸使二人又以頒詔出來。

2月16日

○戊辰,流星出心星上。

2月17日

○己巳,下敎曰:

歲抄時憲府推考,則皆在蕩滌中,例也。而今此辨誣收議時,張善澂乃敢別生意見,以辨誣爲未安,事甚駭然,故特命推考,意有所在。而混入於蕩滌中,仍存可也。

2月18日

○庚午,以李馥爲掌令。

○御晝講。領議政許積曰:「金澄爲母壽,雖曰濫觴,以贓治之不可。伊時臣以請輕治進箚,先朝以欺罔惡之,而年已久矣,豈無自新之道?」上然之。上曰:「南九萬擬於主文極選,事極未安。」積曰:「前薦,故仍存耳。」

2月19日

○辛未,命蕩減咸鏡南道軍餉還上穀七千七百六石,從南兵使全東屹之請也。

2月20日

○壬申,持平沈檀啓曰:「趙嗣基被彈之後,敢呈自明之疏,見却喉司,而許壽慶之氣節、重壽慶之爲人,至以爲未嘗有一言半辭,侵攻壽慶。日者捃摭壽慶之過,累寫疏欲呈,院僚苦挽而止,送示其藁於一二名官,其含憤詆斥之狀,昭不可掩。而今乃欲匿其已成之疏、欲掩其已播之說,其用意之不美,有倍於前。而謂臣所論,出於飛語交構,何敢晏然?」答曰:「勿辭。」

○下敎曰:

夫紙牌、作統,蓋所以知民數之都統,非爲擾民之政。而嗣基自畿輔還,乃以民皆欣欣之說,形諸文字,事歸無實,亦涉欺瞞。欲罷其職則太重,故酌施推考之罰。及至停啓之後,乃呈自明之疏,見退喉司,縱未見本疏,而至於送示草藁於二三名官,傳播於搢紳之間,終不悔過,反譽壽慶,有若全無是事者然,其心術之不正,無逃於隱微之中。士夫之習,豈宜如是?事極可駭,罷職。

○進賀兼冬至使左議政權大運先來狀啓有曰:

臣等去十二月二十一日入北京,以倭情咨文事,使倭譯傳于衙門,則頗有致疑之意。臣等密密探知,則衙門以爲:「今此咨文,意在修繕,疑訝多端,論議不一。正月十四日得聞兵禮部同議。」云,故密得草本而見之,則盛陳分道征勦之意,末端仍及該國若有警報,急發精兵應接之意。其後改構,略爲添刪有無因逆孽流言,自貽伊戚,移師進討,朝發夕屆之語。十九日又聞,其咨文回題,前日兩本,皆棄不用,別爲改構,誇張威耀,比前倍加,仍及有急當救之意。似聞一種論議,宜調發六七千兵馬,留駐我國地方,以爲鎭守之地,槪出疑訝之意也。二十二日得聞,兵、禮部更爲會同,復加添刪,大同小異。二十三日以第四草本入奏,依施批下,調兵之說,不復提起。餘外所聞,則諸道出兵,勝負未決,危亂之狀,人頗傳說云。

2月21日

○癸酉,下敎曰:

從前每月初一日、十一日、二十一日,以此取稟輪對,因去年痘疫熾盛,姑爲停止。今則幾盡消滅,各司官員,若非輪對,無以陳其弊瘼。且人君明四目、達四聰,下情通于上,亦一道也。今後依前取稟。

又敎曰:「當此春耕方急之日,各邑守令不可關曠。依前例,除署經,數日內發送。」

2月22日

○甲戌,下敎曰:

去年夏間以御史褒啓論賞之後,或有監司之貶黜、或爲臺啓之被彈者,其時御史拿問事,傳敎矣。前保寧縣監姜弼周居官以來,專事貪汚,鄙瑣之事,不一而足,故吏判爲柏府之長,至於削版。其時御史過爲褒奬,至賜表裏之賞,其欺君誣上,不以實對之罪,極可痛駭。當該御史李寅煥拿問定罪。

2月28日

○庚辰,吏曹參判李袤上疏,一曰定國是,蓋言己亥服制也。二曰伸冤枉,白惟讓復舊爵、鄭介淸復毁院也。三曰褒節義,尹善道請加贈三公,鄭蘊請追贈也。四曰任大臣。五曰安民,請罷湖西量案也。六曰養心。其定國是條曰:

自書契以來,爲臣子而論君父嫡庶之統,分而爲貳,降殺服制,必欲定名,然後快於心者,未有如宋時烈之甚者也。孝宗大王以嫡統介弟,入纉丕緖,名正言順,如靑天白日,孰敢有一毫異議於其間哉?古之人君,逆取順守者,莫若唐太宗、宋理宗,而其時直臣魏徵、儒臣眞德秀,未嘗以宗統,欲歸於建成、濟王,惟彼一邊之人俱曰:「今之國是,非一國所同是者也,只是主張時論者,熒惑沖嗣,自以爲是,而强定之者也。」同然一辭,牢不可破,恥不入黨。搢紳之間,有惡同朝;韋布之中,有廢慶科,相率同歸,自謂潔身,以淸明之世,擬昏亂之時,官高則群黨隨之;室巨則國人慕之。大小之臣雖有罪名之輕重,而或放於圻輔,或黜於湖西,或囚於嶺南,或竄於湖南,遠近輻輳,苞苴絡繹,結義同死,如田橫客之五百,頌莽功德者八百人。萬一外敵乘釁,內亂伺隙,一夫藉口,爲亂民倡,則平林赤眉、大野金犢,安保其必無乎?百爾思之,莫得善後之策,調停之外,更無他道。當初誤議之言,亦豈無愛君秉彝之誠;亦豈無一端是非之心哉?或知誤禮而不敢背本,或以朋比而不得違異,或拘形勢而不能自拔。臣願殿下,廣召大臣、六卿、二品、三司及誤議諸宰、起鬧諸臣,會于賓廳,明諭聖旨,商問是非,以誤禮爲是者,時烈之人也,固當屛諸,而以誤禮爲非者,殿下之臣也,奚罪焉?必使一邊之人,曉然知此是彼非,皆曰:「今乃大覺羞前之爲。」則收而用之,消融彼此,洗滌瘢痕,使天理之所當然,人心之所同得者,爲一時之公議,則義理可明,國是可正,國其庶幾也。

答曰:「時烈荷孝廟待國士之恩,執拗己見,使宗統紊亂、倫紀晦塞,宗社之罪人,一國之大憝。其餘假稱門徒,不知時烈之何狀者,敢爲譏訕君父,至比朝廷爲黨錮之世,律廷臣於戕賢之域,以賢爲不肖,以不肖爲賢,益肆無限之怨,煽動禍害。如此之輩,曾未數年,遽爾放釋,其於王法,豈可如此?尹善道非但忠直之人,乃孝廟師傅,被誣於奸壬之徒,八十垂死之年,遠竄絶域,因一儒疏,先朝賜環,死於故土,含冤入地,尙未快雪。故贈職正卿,未贈議政者,疏中有未安之事故也。鄭蘊乃敢諫勁節之臣,從仕於仁廟朝,寵擢禮遇,出於尋常,追贈之事,尙今不行,士林亦甚歉然,賜對時,當確論裁處。九經中,敬大臣、體群臣之義,熟知之矣。其餘數條,予已覽矣。革罷量案,不可輕易爲之。惟讓等復官事,後日引見時,商確裁處。」

三月

3月3日

○乙酉,以李正英爲刑曹判書,睦來善爲右參贊,鄭之虎爲大司諫,柳命賢爲副應敎,安如石爲獻納,姜碩賓爲修撰,李煦爲司諫。

○下敎曰:「自先朝年久勤苦侍衛,長番內官朴斗卿、鄭希哲,自春宮積年勤苦侍衛,長番內官金致遠,幷特爲加資。」又敎曰:「前日入侍武臣,則面目爲人,予已稔見,而其中在外未入侍之人,則使之入侍,而柳斐然入於抄出中,亦爲入侍。」

○府啓:「前鍾城府使趙聖輔親年纔過六十,聾病之外,別無大段疾恙,而以其父老病之故,無端得遞。此路一開,誰肯畏國法,而赴邊邑哉?邊倅必獨子無兄弟,親年七十,然後方許遞改。請還收趙聖輔改差之命。」答曰:「聖輔親年六十有餘,人子一喜一懼之心,離老父,赴遠方,而思慮交極。親年六十遞任,雖非令甲,而其間父母年六七十,而獨子無兄弟者,或呈狀得遞、或公議得遞歸養事,已有成命。非所以遞改,以中謀便之意,不允。」

3月4日

○丙戌,以洪宇遠爲左參贊。

○下敎曰:「士大夫墓山內,龍虎內養山處,則勿許他人入葬。自外龍虎以外,則雖養山,勿許任意廣占。」

○吏曹判書尹鑴上箚,投進改撰顯宗大王行狀,答曰:「行狀中議禮一款,比前加詳,尤爲明白。行狀頭緖,予已遍覽,姑無未盡可改之處矣。」

○武科通八道,一萬八千二百五十一人,或有六子登科者,或有祖子孫同科者,或有前後甲同科者,科名之濫,前古所未有也。

3月5日

○丁亥,御晝講。上謂右議政許穆曰:「尹善道按律之臺諫,事極駭愕。《禮記》曰:『立武王,亦爲長子。』善道之言,何可罪之?其時臺諫誰耶?」穆對以年久未記。仍言:「時烈以善道,始則圍籬安置,終使窮死海中,極可矜也。判府事趙絅生時,臣問曰:『善道何如人?』絅答曰:『國難之時,善道不可無。』云。澟然氣節,誰及此人?」上曰:「請焚善道疏及請按律臺官,考出以啓。」上曰:「不使大臣怨乎!不以金壽興久廢,敍用何如?」穆曰:「不可輕釋。」上謂穆曰:「夏間歲抄不遠,此時斟酌何如?」穆竟不對。上曰:「福昌君昆弟,以王室至親,雖有情跡不安之事,已有安心行公之命,而至於起居之班,亦不進參云。自今以後,安心行公。」

○吏曹判書尹鑴上疏,乞展視父母墳,答曰:「焚香之請,無乃有長往不返之心耶?省墳後,宜速上來。」

○流星出天市東垣內。

○政院以請尹善道按律臺官李慶億、朴世模、金南重、尹飛卿、鄭脩、李堥考啓。

3月6日

○戊子,權大運等回還。上引見,問曰:「北京事何如?」大運曰:「變異疊出,兵連禍結,而姑無朝夕危急之事矣。三桂苟有大志,掃淸中原,則必已深入,而尙據一隅而不進,其無大志可知也。但王輔臣在陝西,而只隔山西一省,此乃北京切急之憂也。淸人調兵,猶不用漢人,故漢人之於淸人,無怨無德矣。」上曰:「今欲送辨誣使,於卿意何如?」大運曰:「臣子聞此言,何可不辨?臣不憂此事之不成也。於彼無利害,持財貨入去,則事必成矣。」

○下銀子七百兩於戶曹,使補勑需。

○大司諫鄭之虎、獻納安如石啓曰:「副司果洪萬容於仁宣王后大祥之日,昏醉不省,至於拜跪之際,使人扶持,在班諸臣,目覩而驚愕。請罷職。」答曰:「國之大事在祀,莫不肅敬致齋,而萬容沈酗飮酒,昏昏不省,其肆而無嚴,分義掃地,事極驚愕。先罷後推。」

○同副承旨金德遠白于上曰:「趙絅文章節行,爲一世矜式,仁、孝兩朝,受知最深。孝廟朝與故相臣李景奭,同時被謫,放還之後,退處田園,終不克展布所蘊,士林歎惜。禮論時以抗直一疏,見斥時議,廢棄以沒,到今褒贈,似不可已也。」上曰:「絅往在仁、孝兩朝,素稱淸名直節,以意外事被謫。逮至庚子,論事之人以明彝倫、正宗統,甚爲嫉惡。乃以尹善道之無罪,必欲以正邦刑,快於其心,逬諸風霜之域,故絅不勝慷慨之心,投進一疏,見忤時議,廢處田園,不得更入脩門,展盡所蘊,誠甚慨惜。且文章勁直,予業已所燭者。已經判府事,又參卜相,則追贈相職之外,別無可加。追贈議政。」

3月7日

○己丑,上敎曰:「今觀黃海監司狀啓,黃州地蝗蟲遍野,蠶食莖葉,至於膏腴之田,尤被其害云,不勝悶慮。去年夏間,不雨不耘,餓莩相枕,閭里蕭然,十室九空。當此秋牟向茂,春耕方殷之日,又有蟲災,加以勑使絡繹。哀我黔首,無以保存,夙夜憂懼,未得救民之策。海西則各別料理拮据,以爲保民之萬一事,回諭。」

○以柳命堅爲持平。

○校理李沆陳疏,爲親乞郡,答曰:「爲親誠孝,無貴賤一也。」卽日特除扶安縣監。

○掌令李馥上疏曰:

伏見禮曹仁宣王后祔太廟吉日推擇文字,不覺感涕之自逬、忠憤之難抑也。孝宗大王次嫡承統,十年君臨,而賓天之後,不幸爲宋時烈所誤,貶降服制,定爲朞年,是以庶子待之也。及我仁宣王后之喪,禮官迎合時烈之意,又定以庶婦之服。顯宗大王親考禮經,痛斥其非,改以嫡婦之服。殿下無改其道,克正誤禮之罪,可謂善繼善述者也。而仁宣王后之喪,旣自庶婦之服,改正嫡婦之服,孝宗大王庶子朞年之服,獨可無一言半辭改以嫡子三年服之文乎?旣無改以嫡服之明文,則是庶子之服,猶夫前也。曾在去年,待罪本職,請以爲文告宗廟之意,將欲論啓,僚議參差,引避見遞,抵今泯默者,只以大妃之喪,再朞尙遠故耳。今則祔期奄迫,無一人以此爲請,臣何敢不畢所懷於君父乎?旣行大禮,同祔一室,而大妃庶婦之服,已改於未祔之前,大王庶子之服,未改於已祔之後,則求之神道,不遠人情。言念及此,安乎,不安乎?乞下臣疏,詢議大臣,特命撰進告文,未祔之前先告宗廟,因爲頒示八方,付之太史,大書特書,永爲金石之典,則有辭於後世矣。且趙嗣基始怒李壽慶,遽發詬辱之疏,傳示搢紳,而旋投營護之章,盛陳稱美之意,終不覺反覆之態,請削去仕版。無論虛實,旣有不美之言,則李壽慶當卽自引入,以俟公議,而少無省惕之道,有若觀望者然。外面呈旬之擧,乃在抗顔之餘,士夫廉隅,不容如此。請罷職不敍。

答曰:「告廟一款,爾言過矣。今已釐正,服制不啻日月之光明,有何告廟之擧乎?」

3月8日

○庚寅,以咸鏡道觀察使狀啓,備局覆啓曰:「咸鏡道各樣穀壬子以上指徵無處者,五萬四千四百餘石,已爲蕩減,而生存者未捧各穀,十萬八百九十六石,令戶曹及常平賑恤廳,憑准其上送成冊,依此蕩減之意,分付施行何如?」上曰:「可。」

○下敎曰:「自數年以來,廢閣讀書堂,爲日久矣。令太學士,以文學兼備者,勿拘衆寡,擇選書入,以遵三百年流來令甲。」

○下敎曰:「當此春耕夏耘之時,關西亦有蝗蟲害穀之災云。民無資賴,飢餒切身,如此而國不殆者幾希。一如海西有旨,一體下諭於關西。」

○禮曹啓曰:「來四月初九日,仁宣王后祔太廟時,殿下具白袍,詣敬思殿齋所,具玄袍、翼善冠、玉帶、黑皮靴,宗親、文武百官具黑團領、烏紗帽、品帶,行告動駕祭。祭畢,神輦詣宗廟,殿下仍御玄袍,百官仍以黑團領,行望廟禮。祔祭時,殿下具玄袍,百官以黑團領陪祭。祭畢,殿下入幕次,具白袍事,磨鍊啓下。」

○頒柑泮宮試士,賜李蓍晩及第。

○福昌君楨兄弟上疏,乞收安心行公之命,答曰:「卿等王室周親,國家維城,豈有杜門屛伏,引咎辭謝之理哉?安心勿辭,隨參起居之班,以體予敦睦之義。」

○館學儒生李玄綏等上疏,請召還祭酒尹鑴,答曰:「予當別諭,渙發開示,必爲挽止。爾等退修學業。」仍遣史官,往諭于鑴,鑴不至。

3月10日

○壬辰,以韓垽爲掌令,南天澤爲承旨。

○殿講諸宗室於仁政殿,居首者加資,其餘施賞有差。

3月11日

○癸巳,以姜碩耉爲掌令,洪宇遠爲大司憲,金奐爲執義,李聃命爲持平。

○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3月14日

○丙申,以兪夏益爲持平,柳命堅爲副修撰。

○下敎曰:「今觀平安監司狀啓,當此凶歲賑飢之時,守令之迎送,爲民間之巨弊云。賑政垂畢間,切勿遷動移拜事,申飭兩銓。」

○時,奉敎崔錫鼎、待敎李后沆相議,

以閔就道、李墪、李湜、李玄錫、吳道一五人應薦修撰;姜碩賓以李湜、李墪、吳道一不合於史薦爲言。后沆、錫鼎各陳疏伸辨。碩賓上疏曰:

吳道一夙嬰心疾,神不附體;李墪曾參邪疏,得罪大論;李湜字不成樣,耳欠聰聽,俱不合於史薦。

上優答之。仍下敎曰:「克祛己私,一心奉公,乃人臣事君之道。而崔錫鼎敢生黨同之計,以李墪、吳道一回薦,事極痛駭。罷職不敍。」

3月15日

○丁酉,淸使入京,以其國所謂太皇太后、皇太后加上徽號,頒詔事也。上出迎于慕華館。

3月16日

○戊戌,吏曹判書尹鑴在驪州,陳疏辭職,不來,上優批召之。

○以睦來善爲大司憲,李沃爲大司諫,沈檀爲持平,兪夏益爲副校理,申善溫、閔重魯爲正言。

3月17日

○己亥,引見大臣、備局諸臣。領議政許積進曰:「臣等以宴禮事,議于勑使,則以國王不可不一次來臨館所。臣等答以館所之行,不但以拘忌之疾爲悶,至於宴禮,衰服中決不可行云,則彼以爲:『雖不行宴禮,不可不一來相見。』臣等謂當用素服云,則通官李一善不可曰:」凡事,上使逐日記錄,歸奏皇帝,欲以白衣來見,則不如不來。』云,而一善入館內,久還出曰:『用黑帽、烏帶、玉色衣,則適中矣。』臣與諸臣相議,則皆以玉色爲無妨,獨鄭晳以玉色爲難行。「上命以黲袍,明日早往見。權大運曰:」伏聞自上讀書太勤,當此短夜,至於三更後輟讀云。人君爲學,異於韋布,不在章句之末,而惟以不息爲貴,何若是過爲勞悴耶?「許穆曰:」尹鑴久在外,優待之道,宜暫許遞。「上從之。積曰:」近日臺諫相爭之事,是非所關,而其曲折,自上必不審之,故敢達。臣與嗣基相知熟矣。人皆以爲怪妄,而臣則以爲剛直。其疏中紙牌事,人皆謂之罔上,而臣則以爲只聞悅之者之言也。壽慶以嗣基,至比於趙高、楊國忠,其言過矣。而渠旣有失,以致人言,乃反以家行不美之說,詆訾議己之壽慶,人孰不以嗣基爲非?而臣則以爲此亦性躁,故有此失也。及其後日之疏有曰:『大論,非壽慶不成。』又曰:『重壽慶之爲人,以節義相許。』云,此則欺君也。臣於是,始覺其心跡之不義也。大論若曰:『非天漢不成,則可也,而當初壽慶之來,在於大論已發之後,其不待壽慶而發也明矣。且嗣基誠重壽慶,則何以家行不美之說,欲爲陳疏攻斥乎?其反覆甚矣。其中尤甚不美者,有曰:『借己之言,欲中傷壽慶。』借壽慶之言,又欲中傷,渠有若臺官構虛捏無,欲陷人者然,此何心術耶?「權大運曰:」反攻議己之人,本來嗣基之能事,嗣基何可謂之士夫乎?且壽慶雖無是事,惟當退伏,以俟公議,而何可冒沒行公乎?嗣基、壽慶竝削去仕版。「積曰:」辨誣使事體重大。臣意以爲不可兼行於謝恩使,而右相之意亦如此,故差出兩使矣。左相以爲事之成不成,不在於使之兼不兼,而目今西路飢饉,前古所無,一時兩使,靡費甚多,決無支堪之勢。除謝恩使,以辨誣使兼行爲可云矣。「上曰:」以辨誣使兼行,而謝恩使除之。「吳始壽曰:」臣奉使嶺南時聞,前都事權斗紀之設場試士也,儒生輩以不許改題,至於起鬧,爭登廳上,圍匝試官,或爲撼動試官所坐之交椅,或爲奪取試官所把之烟竹,强迫侵辱,終得改題而後已,士習極可駭異。「上曰:」書題爲何?「始壽曰:」大哭明倫堂也。「上曰:」作亂儒生首倡者,令本道,明査啓聞。「積曰:」三嘉儒生權鑑,附託向日之時議,多有不美之事,故道內多士,發文施罰。鑑不但不受其罰,乃反通文于列邑,醜辱多士,盛稱宋時烈之道學,擬之於朱子,而以今日比之於僞學之世,語極凶悖。儒生輩請罪於其時監司,監司李觀徵不肯聽施,儒生輩不得已更會施罰,則鑑又爲通文,遍辱一道,而無倫可駭之說,有甚於前,少不懲畏,揚揚赴擧。儒生輩又呈于新監司鄭重徽,則捉致囚禁,只施五度笞罰而放送云。如此之人,前後監司,猶不能嚴治,何能號令一道,盡其風憲之職乎!前後監司,竝從重推考何如?「上曰:」依爲之。權鑑拿致京獄,處之。「及刑曹取服後,定配于全羅道康津縣。柳命賢曰:」竊聞頃日筵中,自上有金壽興欲爲敍用之敎云。聖意所在,固不敢測度,而宋時烈議禮之非,先王一朝廓然覺悟,使之會議,則壽興身爲首相,固當直陳是非,而乃敢掩護周遮,欲言未言,先王之諄諄敎誨,至於再三,而終爲時烈地,一向欺君,天壤間安有如此臣子乎?先王所以特施編配者,意豈偶然?曾未幾何,遽然放釋,豈可復爲敍用乎?「又曰:」趙昌漢事,出於失志之徒。皆懷怨國之心,務爲無根駭懼之言,以爲動搖人心之計,世事可謂寒心矣。前有柳弼明事,朝廷亦用寬典,故使奸細之徒,無所忌憚,以致如此。雖論以逆律,少無不可矣。「上曰:」今日有嘔逆之漸,姑爲罷黜。「諸臣乃退。

3月18日

○庚子,下敎曰:「昨日登對時,左相以頒祿事陳達,而適有熱升不安節,不得論理酬酢矣。到今更思,自庚辛以來,饑荒荐臻,穀少民多,無以繼賑。至於設粥,亦不能均施,父子不相保,夫婦相離散,救死不贍。復設祿俸,雖曰忠信重祿,似非其時。姑觀來秋豐凶之如何,更爲稟啓。」

3月19日

○辛丑,以閔熙爲吏曹判書,李馥爲掌令,權愈爲獻納,權瑍爲持平,金邦杰爲正言,尹鑴爲左參贊,洪宇遠爲禮曹判書,閔點爲右參贊。

3月20日

○壬寅,御晝講。是日畢講《論語》,始講《孟子》。上曰:「《孟子》如臣視君寇讎,又如望之不似人君等語,太迫切矣。」

○因淸國慶,敍用前左參贊閔鼎重等二十二人,前承旨金萬重等四人,職牒還授。

3月21日

○癸卯,是日設御座于敦化門,唱榜。文科九人,武科一萬四千二百七人,自門外列立,至把子前橋,外方各邑,立旗表之。甲科三人,至乙科一千十六人,以紅榜唱名,其餘各以其次列立,自平明至午,乃罷。

○以柳星三爲掌令,權愈爲應敎,申翼相、睦昌明爲吏曹佐郞,金海一爲獻納。

3月25日

○丁未,引見大臣、備局諸臣。領議政許積曰:「勑使到鐵山,李一善見其族屬,問身彌島與椵島相去幾何,譯官問其由,唯唯不答,此不無過慮矣。椵島卽我國要衝,李浣生時嘗言:『椵島自我國不能設鎭,而若爲彼所先占,則其害非細矣。』」柳赫然曰:「彼若以海防爲言,出置別將於此島,則事多難處。宣沙浦僉使移送椵島,則似好。」吳始壽陳兩島設鎭之意,積亦以爲言,上可之。

3月28日

○庚戌,開城府失火,延燒五百七十二戶,命別爲恤典擧行,令該曹急速賑救。

○以沈檀爲持平,柳命堅爲修撰,金錫冑兼弘文提學,安如石爲掌令。

3月29日

○辛亥,黃海道平山府失火,延燒閭家數百戶。上聞甚驚惻,下敎曰:「再昨松都失火,未及數日,又有此報,哀我黔首,蕩産失所,誠甚矜惻。令本道一依松都例,各別恤典擧行,亦令該廳發倉以賑,體予如傷之意。」

3月30日

○壬子,賑恤廳請以本廳米租牟各五百石,移賑開城府失火之民。又以管餉米穀竝五百石,賑平山失火之民。後,上又特命蠲役二年。

夏四月

4月1日

○朔癸丑,是日有諸御史牌招之命,而金厦梴以江陵府使辭陛,上命改差,今後被抄御史人,勿擬外任。分遣諸道暗行御史,朴泰尙咸鏡道,權瑍平安道,兪夏益黃海道,朴純京畿,柳命堅江原道,姜碩賓忠淸道,權愈慶尙道,金厦梴全羅道。

○咸鏡、平安、江原等道下雪。

○御晝講。

4月2日

○甲寅,遣史官,別諭於體察使許積,用金德遠言也。其文曰:

都體一任,國家之安,必於是;國家之危,必於是。率由舊章,新開幕府,號令元帥,統轄八路,則付托非輕。訓局及御營,不可獨爲,分而二之,亦當俱爲節制,閫以內、閫以外,屬之卿。古人有言曰:「衆心成城。」當今海內洶洶,民心渙散,如在水火,若不保朝夕。此時最急先務,莫如收拾人心。惟卿,宜急撫摩,使諸軍一心同力,爲敢死之卒,然後可用緩急。卿其知悉,惕念遵行。

○憲府啓曰:「江界府使朴振翰曾爲閫帥,賄賂權門,及授本任,二百斤之蔘、數百領之貂,駄送京商,換銀東萊,濫刑致殞,至於八人,請拿問定罪。」答曰:「朴振翰行賂權門之事,予已知之,蔘貂駄送之說,今始聞之。其數至於二百,殞傷人命,亦至數多,痛駭莫過於此。拿問,亦令該道査啓。」

○以李德周爲執義,金奐爲副校理,權瑎爲修撰。

4月3日

○乙卯,茂朱等地下雪。

○中和府閭家失火,延燒一百四家。上驚愕,命賑救。

○以李漢命爲檢閱。

4月5日

○丁巳,太白晝見。

○上親行敬思殿禫祭。

○以禹昌績爲司諫,睦昌明爲校理,李聃命爲副修撰,南有星爲持平。

4月6日

○戊午,以鄭載嵩爲承旨。

○鳳山等地雨雹。

4月9日

○辛酉,上詣宗廟,行仁宣王后祔廟祭。

○頒赦,加百官資,敎諭中外。其文曰:

王若曰,日月之不停,已愴事禫事之過;宗廟之禮斯序,聿覩祔儀之成。肆將餘哀,庸申誕告。仰惟仁宣之懿德,夙膺皇祖之好逑,遼塞氷霜,共艱難之萬狀。壼位褕翟,贊治化者十年。望南疑而莫追,御東朝而益貴。慟結湘筠之染淚;懽深漢宮之含飴。倐仙期之易盈,而至養之難久。羹墻遺慕,掩滕廬而齊芳;琬琰徽稱,軼周姒而竝美。誰謂降割之愈酷?乃見陟方之遽催。惟我家厄運之荐罹,豈聖孝過毁之或致?顧予眇末,曷堪大業之遺投?冀爾夕朝,祇奉兩殿之香火。哀遑已極於人理,儼然齊衰、斬衰,誠敬敢望於先王?甫畢常祭祫祭,禮制有限,追慕之心未窮。彝典是稽,陞祔之文克備。鳳蓋雀扇,煥矣維新;玉樻金箱,肅焉如在。躋列聖於九室,籩豆孔嘉;配寧考於一龕,精靈式悅。陳禮容而將事,瞻廟貌而興懷。斯誠八方之聽觀,且悲且喜。可無十行之諭敎?如綍如綸。亟推奉先之情忱,爰施滌瑕之惠澤。於戲!罪戾寬活,囿品物而涵濡;宗祀光輝,保子孫而昌熾。故玆敎示,想宜知悉。〈大提學閔點製進。〉

○綾豐府院君具仁墍卒,年八十。仁墍卽仁廟內從,而靖社功臣也。上以其爲勳戚,命賜東園秘器,葬以一等禮,限三年給祿。後謚忠簡。

4月10日

○壬戌,右議政許穆呈辭,賜不允批。穆以伸救李壽慶、趙嗣基,失僚相意,自懷不安,呈病乞免。

○龍岡、三和、咸從等地地震。平壤城中失火,延燒十三家。雨雹于碧潼,霜降于理山。

4月11日

○癸亥,以柳命賢爲執義,權瑎爲吏曹正郞。

4月12日

○甲子,御晝講。仍引見宗臣寧平正泗。泗出袖中疏展讀,大抵專斥許穆、尹鑴以爲:

國家前誤於兩宋,後誤於許、尹。殿下之稱之以賢者,無乃指議禮一事耶?安有以一事稱賢,而擧之草野之中,加之百姓之上乎?至於尹則臣知其爲人,平生所爲,決非正人也。

且極言黨論之弊,請殺其尤甚者,以勵其餘。又論陵祭用素之非禮、書院不緊之宜罷、養兵之在得將、復讎之將禍國、兵車之非宜、紙牌之非時、城役之招民怨、萬科之縮軍額。上曰:「爾之所以非許、尹者何?」泗曰:「孝廟朝兩宋,大被任遇,而所務者,只是黨論。今許、尹亦如是矣。」上曰:「指何事?」曰:「異己者斥之,附己者引之,此黨論也。」上又問曰:「斥之者誰而引之者誰耶?」曰:「非有所指,特泛論耳。」許積曰:「宗臣與論朝廷事,妄矣。」上命罷其職。

○全羅道儒生吳相玉等上疏曰:

鄭介淸學問,李滉之亞,而以鄭澈之搆捏,竄死邊遠。毒澈旣死,浚吉踵武,毁祠焚板,恣胸臆而無忌。今殿下有賢必拔,無冤不洩,則介淸伸雪,正當其時,而延拖時日,臣竊未曉。

答曰:「浚吉妬賢嫉能,使妥靈之地,泯泯不得香火,人心嘅歎,良有以也。訪詢諸大臣,然後自有斟酌裁斷之擧。」

4月13日

○乙丑,引見大臣、備局諸臣。領議政許積曰:「新出身多至萬四千餘人,若盡令赴防,則當此邊塞飢荒之日,必有主客俱困之患。不如從自願除赴防,量宜捧穀,以補軍需之爲愈。」上可之。乃令都城及畿內納米五石于京倉與江華,遠道則輸納於各其近處海倉,移轉于江都及大興山城。他僻山郡,難於運米,則以綿布十五疋,納于京司,限歲前畢納,而貧不能辦者赴防。積又曰:「武出身作隊古制,而以其行於久廢之餘,故新出身輩不無怨國之心。且體府獨有此擧,而他軍門無作隊之事,故隷於體府者,有偏苦之怨,揆以事體,亦似不當。諸軍門,竝依體府作隊爲可。」左議政權大運曰:「曾前出身,安坐無事,而獨新榜有此作隊之擧,求其無冤難矣。」積曰:「然則勿論新舊榜,依古例宜竝作隊。」上從之。其後竟不行。先是,淸人之巡視江邊者,言于義州訓導鄭霶立曰:「海州衛近處有大島,島中近有錚鼓聲,爾亦聽之否?目今多有可慮事,爾國亦須愼之。」其徒又附耳相告曰:「或云耿王在其島中。」霶立以此歸報于義州,觀察使閔宗道具由馳啓,請令廟堂指揮海防戎務,以備不虞。積白于上,請給備局運米船於㳂海新設鎭,又使京軍門送器械助之。且言:「宣川府使楊逸漢方兼陸軍防禦之任,而頗明敏曉事,宜令兼管海防。」上卽令別諭于逸漢,備示奬勉之意,後終無實。金錫冑白上,新設神光、牛峴、恃寨三鎭置僉使,且置萬戶於車嶺,以其關西要地也。積與柳赫然又請設鎭於白峙,待其稍成頭緖,置僉使一人後築城,上竝從之。積白上曰:「中原則都督諸軍事,無內外主之,而我國則體府只察外兵。若當亂隨駕,則無論御營、訓局,竝可總管,而無事之日,則輦下親兵,不可節制,古例亦如此矣。」錫冑力言禁旅不可屬諸體府,上曰:「脫有事變,節制可也,常時不必然矣。依此行之可也。」其後,體府從事官李聃命入侍講席,請以兩局還屬體府,錫冑復固爭以爲不可,事竟不行。時,體府之議,蓋以爲楨、柟總重權之計,而必欲令積咸統中外者,以積爲柟輩外援故也。錫冑內懷深憂,方陰圖積等故,爭之如此。

○大司憲睦來善啓請寧平正泗削奪官爵,允之。

○以南天澤爲承旨。

4月15日

○丁卯,上聞右議政許穆出城,遣承旨,諭令偕來。仍命寧平正泗門外黜送。

○承旨、玉堂以諭穆還入事請對,上嘉納之。

4月16日

○戊辰,日暈。夜,月暈兩珥。

○以睦來善爲刑曹判書,柳命賢爲副應敎,李溟翼爲大司諫,金徽爲大司憲,權愈爲執義。

○館儒權歆等上疏,請召還穆、鑴,上從其言,下別諭于二人。自鑴去朝,上雖外示虛禮,而無必欲召還之意。至是與穆同被泗斥,諸臣訟穆者,或竝擧鑴爲言,儒生輩又稱道鑴,故有是命。其後繼給食物薪炭,又遣掖庭人問之。

○命還右議政許穆所上密符,賜內廐馬兼餽饌。

○開城府內露臺里,無從而火猝起,延燒三十家。民常儲水戒嚴,火忽發不及撲滅,民皆驚恐,掘地埋産,或謂鬼火。事聞,上慮失火人失所,以賑廳米在本府者,戶給一石。又以其餘,分糶本府民。後因大臣陳達,又蠲一年役。

4月17日

○己巳,司諫禹昌績啓請泗遠竄,答曰:「不允。」

○四學儒生尹爾厚等亦上疏,請召還許穆,上答以已諭於館疏之批。

4月18日

○庚午,御晝講。

4月19日

○辛未,李日井爲正言,金奐爲修撰,柳命堅爲持平,持平南有星特拜靑陽縣監。蓋有星前日陳疏,備陳母老家貧之狀,上覽之惻然,故有是命。

○御晝講,講《孟子》《雪宮章》。至流連荒亡,許積曰:「孝廟嘗召臣等五人於內,敎之曰:『予前日喜飮酒,今則切戒不飮,而比有諫酒者。此雖不知予,然其愛君進言可尙也。』仍賜酒于臣等,自上先御一盃,而天顔有醉色曰:『予之不飮如此,而猶以此爲戒。外人不審宮中事固也,予愛諫者之言切直,故常置側而觀覽。』臣等得聞此敎,無不感悅。此殿下所當法。」積請召穆,上疑泗有隱情,欲詰問,積曰:「聞泗掇拾高晦之論云,晦是宋時烈弟子。且以議禮爲不足關之事,情狀果爲奸巧。而詰問非國體,刑訊尤不可,姑宜允從臺啓。」上曰:「兪。」泗終以此配龍川。

4月21日

○癸酉,御晝講。

○以旱災,特命行祈雨祭。

4月22日

○甲戌,御晝講。

4月23日

○乙亥,開城府又失火,延燒十四家。上令本府,勿拘常例,特加優恤。

4月24日

○丙子,御晝講。

○慶尙道大丘等地,大風從西北起,飛沙走石,白晝晦冥,折木拔屋。迅雷繼作,雨雹暴下,大如雞卯,牟麥盡爲剝落,禾穀擧皆傷損,所過有若群馬之蹂躙然。

4月25日

○丁丑,御晝講。

○以張應一爲大司成,丁昌燾爲承旨,閔黯陞都承旨。

○初,大興城之議築也,朝議或以時詘擧贏難之。體察使許積、訓鍊大將柳赫然,終始主其議,軍丁則用訓局別隊五千餘人及各色工匠一千一百名,糧餉則用江華米六千餘石。積與赫然往來監董,自三月五日始役,五十日而訖功。凡一千五百三十一堞,周廻四千三百三十七把,上嘉之。令該曹預具牛酒,待役畢遣中使、史官,勞軍犒饋。下敎曰:「信賞必罰,人主大柄。勵世之道,不可有功無賞。」賜柳赫然內廐馬一匹。

4月26日

○戊寅,御晝講。上勤學,未嘗無故廢講。常引接臣僚,日與討論,故於經傳所載、國家典章,聞見漸博。且往往酬酢間,提起久遠微細事不錯,聰明强記,可謂超出前代帝王。然春秋幼沖,於政令弛張之權、人物用捨之際,睿算不能素定於內,新貴滿朝,區畫紛紜,而惟其言是從。且不能愛惜爵賞、愼重辭令,識者以此爲憂。洪宇遠白上曰:「戶曹判書吳挺緯年老,不善擧職,宜許遞。」上難之。宇遠仍短之不已,挺緯遂疏遞。時,挺緯兄弟黨附尹鑴,與其儕類,有疑阻之端。及遭宇遠之毁短,不平愈甚。

○時,旱甚,兩麥萎黃,禾穀亦多枯損。上以爲憂,自二十四日設行祈雨祭,至是雨下連日。

4月28日

○庚辰,右議政許穆在鄕家上疏曰:「臣荷聖德,歸省丘壠,復有澆奠盛賜,榮及泉壤,又令本道,加賜食物。臣是何人,敢當此事?」仍言泗以語言之過,至於投竄,恐非大聖人曲察邇言、盡親愛之仁。兼獻密符。答曰:「泗之搆虛誣陷之罪,投竄無惜。旣已逬諸四裔,卿不足掛諸牙頰。惟卿拜掃丘壠後,宜速就途,毋負至望。密符更令史官齎送,安心領受。」

○先是,以沃川儒疏,命全彭齡、郭詩等還享書院,儒生朴守欽等持正論,執不可,凶黨恚甚,訴于監司趙威明,啓請科罪其首唱人。刑曹判書睦來善覆啓請定配,上特令邊遠定配。守欽及南溟擧、呂有衡、朴明欽、郭櫓五人,竝竄絶域,一時冤之。

五月

5月1日

○朔壬午,日食。

5月2日

○癸未,右參贊尹鑴上疏曰:

日昨聖上委降掖使,問之以御廚之膳,上尊之醑,以至狼毫龍煤,金蓮碩果,爛然有煒,怵惕憂怖,寢食靡寧。

答曰:「薄略之物,卿何辭爲?諒予誠意,趁此上來。」時,上已聞鑴來住近地,而終不別諭召之。辭疏至,又不令史官傳批,竟使鑴遲回近郊,欲入而不得,從前禮數之不出於誠心,可知也。

5月5日

○丙戌,以吳始壽爲戶曹判書,睦昌明爲吏曹佐郞,柳命堅爲副修撰,李正英爲判尹,任堂爲持平。

○江原道暗行御史柳命堅入來,拿春川府使趙遠期、杆城郡守尹世章、淮陽府使李德夏,罷平海郡守李之虎,褒旌善郡守柳以升,命賜以升表裏一襲。

5月10日

○辛卯,京畿暗行御史朴純入來,罷驪州牧使趙汝秀、麻田郡守羅襻、永平縣令金曘。

5月11日

○壬辰,御晝講。

○公州儒生金至剛等陳疏,請以故右尹權諰配享于本邑孔巖書院。禮曹判書洪宇遠以爲:「諰於曩日,立異禮論,見忤時議,終身不離困阨。雖有可尙,至於儒宮俎豆,事體莫重,不可以一節輕許。請勿施。」

○幼學李后平上疏,力贊趙嗣基、李壽慶,至以爲名節自勵,敢言不諱,斥許積、權大運,以爲妨賢修隙。上下嚴批,削儒籍。

○領議政許積、左議政權大運上箚辭職。上優答之。

5月12日

○癸巳,以睦昌明爲舍人,尹鑴爲大司憲,兪夏益爲獻納,申翼相爲吏曹佐郞。

5月13日

○甲午,以吳斗寅、鄭樸爲承旨,吳始復爲吏曹參議,吳挺緯爲右參贊。

5月15日

○丙申,流星出北斗星下。

5月16日

○丁酉,御晝講。

○以李同揆爲承旨,睦昌明爲應敎。

5月19日

○庚子,御晝講。檢討官柳命堅請進明儒薛瑄所著《讀書錄》,以備乙覽,上允之。

○忠淸道地震。

5月20日

○辛丑,御晝講。檢討官李聃命曰:「不設體府則已,旣設則無論內外兵,悉許句管,實合事體。」知事金錫冑曰:「不然。都元帥以下,皆受節制於體帥,生殺皆擅斷,其權固已重矣。又何必竝兩局,盡屬在下者?兵權不宜太重,領相之辭得矣。」聃命曰:「論以事體,大不然。」上曰:「此非可爭之事也。」竟納錫冑言,兩局不屬於體府。

○以鄭載嵩爲承旨,睦昌明爲司諫,吳挺昌爲大司成,鄭榏爲刑曹判書,鄭錀爲江原道觀察使。

5月21日

○壬寅,御晝講。時,許積、權大運以李后平疏斥引入,侍讀官柳命賢請敦勉出仕,仍言后平爲人,愚侗迂詭,人皆目以失性。宗臣漢平副守演請置守護軍於昌嬪墓,〈昌嬪卽宣廟私親德興大院君之母。孝宗朝議大臣以爲不遷之位,墓在果川。〉且云:「昌嬪神主,旣已奉安於大院君私廟,而於大院君祭祀,則朝家備送祭需,獨於昌嬪否,亦似未安。」上令該曹稟處。該曹請議于大臣,許積、鄭知和、權大運、許穆等,皆以爲:「昌嬪與諸嬪雖有間,國家推原之禮,當有限節。當初不定守墓軍,且不磨鍊祭需者,意必有在。與仁嬪之篤生元宗大王不同,似難援以爲例。」上命依議施行。

5月22日

○癸卯,御晝講。

○以赦令放尹堦。

5月25日

○丙午,領議政許積、左議政權大運造朝,上引見。積等請解李后平罰,上勉從之。積請汰減各軍門牙兵軍官,上從其言。其後,積卒不能擧而行之,事竟無實,其謀國之不誠,類如此。積又以通川郡守李台瑞能文,欲以爲辨誣使製述官,蓋正使福善君柟之意也。大運塞之,閔熙亦以爲不必遣,上命勿遣。積請送萬金於使行,以爲行賂之資,上可之。積又請勉出右相許穆。上從之。積曰:「紙牌待後式年,竝當以木代紙,而朝官則自今宜先佩牙角牌,出身及雜職人,從其自願許佩。」上曰:「有職者依此爲之,出身雜職不必從其願否,竝令佩之。」仍下內藏號牌事目,卽仁祖朝丙寅議行號牌時講定,而印出成卷者也。

○遣承旨,別諭于右議政許穆,令與偕來,從許積言也。

○殷山縣監鄭東龍在任時,私用官廳小米二十四石,因臺啓發露,而權大運及判義禁閔熙以爲:「東龍爲母壽宴,宜與自肥者有間,請勿施剌面錄案等事。」上從之。

5月26日

○丁未,御晝講。

○以李宇鼎爲大司諫。

5月27日

○戊申,以姜碩耉爲掌令,李鳳徵、權瑍爲持平,睦昌明爲應敎,金奐爲司諫。

5月28日

○己酉,御晝講。

○同副承旨南天澤承命,往諭于右議政許穆,而穆不卽發。天澤啓稟仍留與否,上令毋先歸,必待穆發程隨還,天澤留。蓋國朝優待臣僚非不至,而近侍之久留遠外,前未有聞。今積請之而無難;上施之而不吝;穆受之而不以爲不安,國家事體、人臣分義,可謂兩輕,而亦可見時風世道之一端也。

5月29日

○庚戌,以柳命天爲承旨,柳命堅爲副校理,兪夏益爲吏曹佐郞,李聃命爲獻納。

六月

6月1日

○朔壬子,王大妃不豫,症勢甚劇。藥房請令兵曹判書金錫冑入診,錫冑於大妃爲私親,而精於醫術故也。上亦有不平候,藥房入診。自是日,提調一員直宿,錫冑亦入直于本曺。

6月2日

○癸丑,王大妃症候,自去夜尤谻,藥房啓設侍藥廳。

○忠淸道暗行御史姜碩賓入來,書啓罷忠州牧使權迪、公州判官李奎徵,拿懷德前縣監尹徵夏、黃澗縣監柳沆,褒林川郡守洪世亨、槐山郡守黃世耉、全義縣監尹杬,或陞敍,或賜帛。

○黃海道暗行御史兪夏益入來,書啓罷鳳山郡守睦林奇,拿安岳郡守李聖賚、瓮津縣令元格,褒延安府使洪萬鍾賜帛,信川郡守睦林馨賜馬。

6月3日

○甲寅,平安道暗行御史權瑍入來,書啓罷慈山郡守韓�,拿孟山縣監李嵂、熙川郡守丁益燾、理山郡守尹行得、泰川縣監韓公俊,褒江西縣令趙根賜帛,寧邊府使李泌賜馬。

○以大妃病患漸谻,臺啓及凡公事命勿入。

6月5日

○丙辰,上,下敎曰:「欲令昌城君佖,與兵判同爲入侍慈殿,何如?」侍藥廳啓曰:「昌城君與外臣不同,使之入診,無不可矣。」

○曉,王大妃病患危篤,自意不能回春,乃下敎曰:「主上幼沖,國事惟恃領相,而大殿旣無兄弟,且吾未得駙馬,送終凡事,無可主管者。吾兄弟在外者,急速招入。」命下不移時,自大內哭聲遂發,聞于外。許積與金錫冑驚遑趨至,內庭宮人皆號哭,各執凶事,奔走雜擾,積呵止之。蓋女御輩見慈候垂絶,驚遑號泣,他人轉相發哭,以致如此云。時,曉鍾方擊矣。積分付開宣仁、丹鳳、金虎三門,政院玉堂及諸入直之官,皆顚倒往會于昌慶宮時敏堂階上,終日留待,朝晝兩問安,亦不得行。政院、仍爲留直於翊衛司,當曉開宮門,急招金錫翼兄弟,外人皆以爲事已不幸,爲赴哭闕下來者相續。許積請祈禱宗廟、社稷、山川,上從之。又上命在囚者,勿論輕重,盡爲放釋。於是,禁府在囚十四人、刑曹死囚四名及其餘罪人九十名,皆同時蒙放,囹圄一空。先是推問趙昌漢,推諉於隣人魚壽遠,昌漢、壽遠俱受刑,而昌漢別無端緖。上命昌漢姑停刑,壽遠子應瑞勸其父忍杖之書,見獲於搜覓時,因此更受刑。上意必欲重繩,洪宇遠及諸臣皆欲殺之,許積欲酌處,只治應瑞之罪。上命應瑞刑推定配,臺諫請移送禁府,各別嚴鞫。至是因洞開獄門,竝蒙釋。

○是日,令金錫冑輩入診,則慈殿六脈已沈,無復可望,藥房諸臣罔知所爲。上急招許積、金錫冑于內庭,史官亦令勿入。上頭不整冠,足不着履,以常御短衣,出見泣曰:「不幸至此,豈可束手待之?願卿等,出與諸醫相議。」於是,或以爲寧盡人事,俾無主上後悔,乃用鍼藥,則藥注而不知,施鍼與灸而不知痛。晩後微有效,脈度仍以復生,實天幸也。

6月7日

○戊午,全羅道同福、和順、綾州等三邑地震,屋宇掀動。

○燕歧縣瓦灘津船,因風覆沒,乘船人二十一名溺死。

6月8日

○己未,夜,東方有聲,如風水相撲。

6月10日

○辛酉,王大妃病患稍歇,下敎曰:「聞以侍藥廳之故,各司來待闕門外,且不得開坐,甚可慮。侍藥廳自今日停罷。」侍藥廳啓曰:「各司來待官員,卽令退去,使之開坐,而至於侍藥廳,聖敎雖如此,不可遽罷矣。」又敎曰:「啓辭如此,侍藥廳則姑觀今日,而都提調所處隘陋,且逼近內間,退在侍藥廳宜矣。」積始退出。〈自慈候危谻,積與內醫數人,入處於大內至近處,常時外人所不到也。〉 ○咸鏡道暗行御史朴泰尙入來,書啓罷北靑判官李國華,拿富寧府使高啓元、利城縣監安歲星,以兵器別備,吉州牧使金煥賜馬。

6月11日

○壬戌,罷侍藥廳。

○下吏兵曹歲抄。豐陽君張善澂、前大司諫李䎘、護軍李翊皆蒙敍。

6月12日

○癸亥,以慈殿下敎,藥房提調以下至醫官皆退出。

○下敎曰:「慈殿玉候之回陽,實是宗社、臣民莫大之慶。告宗廟、陳賀、頒赦事,不可一日遲也。令禮官,依禮文,不卜日設行。」該曹啓:「以本月十六日擧行,而陳賀則以國恤三年內勿行。」藥房都提調許積賜鞍具馬,子壻弟姪中一人除職;提調閔熙、副提調吳斗寅、議藥時同參昌城君佖、判書金錫冑竝加資,其餘醫官以下,施賞有差。

○諫院啓曰:「頃當慈候違豫之日,有罪囚盡釋之命,啓覆重囚,矯作隣撽,割持人頭,罪係綱常者,亦皆獲免,後弊不可勝言。而出納之官、有司之臣,不能據法論執,請當該承旨及禁府、刑曹堂上竝從重推考。」答曰:「今此慈候之康復,幸賴天佑神助之功,非放釋罪囚僥倖之效,而爲人子、爲人臣無所不用其極之道,念不及他。毋論輕重,一體盡釋,都出於一時大霈之典,非開日後之弊,不允。」

○大司憲尹鑴聞慈候危急,來待闕外,至是還出城,陳疏辭職,上優批答之,遣史官傳諭。

6月13日

○甲子,夜,月暈廻木星。

○慶尙道暗行御史權愈入來,書啓罷晋州牧使尹衡聖,拿星州牧使李時顯、奉化縣監韓相夔、宜寧縣監李舜岳,褒漆原縣監柳梓、機張縣監韓國俊賜馬,迎日縣監崔橚賜帛,永川郡守韓明遠以科外侵徵,先已啓罷。至是該曹亦請拿推。多大浦僉使李時衡淸白之操,至爲隣鎭所矜式,士卒咸謂相國有弟。蓋時衡卽故相臣時白之孽弟,而時白之淸簡,爲國人所知故也。該曹稟啓以爲:「時衡以幺麿一武夫,當此貪風轉熾之日,獨勵狷潔之行,合有別樣旌擢之典。」命陞授守令。

6月14日

○乙丑,以兪夏益爲修撰,金奐爲副修撰,柳命賢爲司諫。

○下敎曰:「慈殿平復,乃是莫大之慶,前古所罕。八道方物,雖減除,今番則封進事,分付禮曹。」

6月15日

○丙寅,時以禁吏作弊,有自備局推治之令。持平李鳳徵以此引避,侵廟堂,掌令姜碩耉處置出仕。至是,上下敎曰:「禁吏之突入閭家,搜覓賄賂,予實痛惋稔矣。更申事目,使備局隨見重治,而不識前後本意,滿紙張皇,自立己見,輕易上司,臺風不美,處置乖當,事甚未妥。掌令姜碩耉、持平李鳳徵遞差。」政院繳奏,上命勿遞。

○全羅道暗行御史金厦梴入來,書啓罷錦山郡守李重輝、任實縣監崔宙、臨陂縣令尹源、綾州牧使尹趾善,拿樂安郡守鄭世衡,高山縣監李曾賢以淸簡,賜馬。

○兵曹啓良丁査覈節目十條。一。諸色冒錄及閑丁中,年未滿十五歲者,似不當定役,而闕額數多,閑丁不足,不得已以十一歲以上定役。一。自五十五歲至五十七八歲者,與丁壯有間,不須定役,限年收布二疋。一。自五歲至十歲之類,別錄成冊,待其年限,次次隨闕定役。一。出身子枝及中庶子枝、有蔭子孫,竝當以有廳軍士,口傳施行。其功蔭有無,自本道査覈上送,以爲口傳之地。一。各衙門冒錄生徒、軍官及武學、業武,各營在家軍官、官軍官稱號之類,竝爲忠壯衛,口傳以爲兼帶隨行之地。一。未口傳忠義衛、族親衛稱號之類,令本道覈其世系,考其錄券,成冊上送,以爲口傳之地。一。各邑校生,則本道旣已馳啓,方下備局,待覈啓處置,而他官案付冒錄校生之類,則爲先一倂定役。一。各邑各色匠人無役之類,今若竝爲定役,則各邑將不成貌樣,就其中參酌除出,成冊以送,依元餘丁例,各限年收布二疋。一。本曹所屬諸色軍兵逃故闕額之類,盡數充定後,不待歲抄,別爲趁卽啓聞,以爲軍案付標之地。餘數則別件成冊上送,未定役前,姑爲收布上送,本曹軍兵中,隨闕定役。一。各項節目,遵奉擧行,而如有人吏符同受賂,用奸瞞報,自此現露,則一依事目科罪。上命依此施行。蓋隣族侵徵之弊,罔有紀極,良民嗷嗷,如在水火。都案廳之設,欲爲査得閑丁,充定闕額,以解倒懸之急,則其意固未嘗不美。而不能酌量時勢,從便善處,乃窮搜遍括,一時竝擧,造端旣大,作事無漸。悉聚中外人姓名,査出其有無役,無役者不問貧實、病健,一切逐名定役,故廢疾、流丐者,無不入於其籍,紛紜呼訴,終不得免。以是名數雖多,實得無幾。且古者士夫無蔭者,一體無別,而今則只取中庶之無蔭者,不施校生考講之規,而直爲定役,彼閑遊已久,熟習見聞,自以爲當然者,一朝遽爾成冊,人人自謂不免,怨詛朋興,騷屑日沸,大失民情,莫可收拾。雖朝廷旋以此爲慮,或中輟不行,而其聚怨於民,則無餘地矣。

○以慈殿患候平復頒赦,頒敎中外。其文曰:

王若曰,慈候濱危獲安,撫震驚之甫定,小子變憂爲喜,陳告祀之敢徐?頒一札於九重,聳群聽於八域。粤念予之眇眇,方在疚而煢煢,節序近秋,痛祥禫之漸邇。炎蒸釀雨,恐溫凊之或妨。所冀神明之護持,其奈宿症之纏繞?哀傷有過,眞元已斲於暗中;榮衛寔虛,厲虐忽嬰於夜半。六脈沈嗇,若難寸刻之支撑;雙淚滂沱,不覺五內之沸熱。但投藥而遲效,欲籲天而無階。開囹圄而縱囚,勿問輕重;禱宗社而徼福,仍及山川。誠能感通,第祈哀之命也。事出遑遽,寧論中於權歟?何幸金縢之乃瘳,式符《羲易》之勿藥。顧孝思之淺薄,敢曰有孚;荷冥佑於神靈,聿致良已。承顔漢殿,已復甘旨之供;問寢周闈,重申起居之禮。奚止百僚之共抃?宜與一國而同休。景福無疆,尊母儀於長樂;遐齡不竭,祝聖壽於南山。斯誠千載之慶祥,可無肆赦之渙汗?自本月十六日昧爽以前,雜犯死罪以下,咸宥除之。在官者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於戲!母慈子孝,庶無忝於祖先;草偃風行,佇有光於敎化。自今伊始,咸與維新,故玆敎示,想宜知悉。〈大提學閔點製進。〉

6月16日

○丁卯,以睦昌明爲執義,吳始萬爲持平,權愈爲副應敎。

○以慈候平復,合六慶,別設增廣大科。

6月17日

○戊辰,右議政許穆聞慈殿違豫,疾馳還,至是上箚引疾,且曰:

天地曠蕩之澤,無所不及,而泗以臣之故,遠配絶域,未蒙恩典,臣益用措身無所。

上遂命量移近道。禁府配泗坡州,上以其太近,命改中道,乃配牙山。

6月21日

○壬申,以孟冑瑞爲承旨,睦林儒爲持平,朴廷薛爲掌令,李聃命爲修撰,權瑍爲校理,金海一爲獻納,吳始大爲正言。

○大司憲尹鑴上疏曰:

臣聞宋朱文公勸其君以討賊恢復之義,及後大計差池、國事漸壞,則更不復言及,只以君上之學問誠正、朝廷之黜陟賢邪反復焉。蓋惟曰:「天下之事,雖不敢忘,而區區東南事,有不可勝慮者。」今日朝廷之事,實類於此。臣固不敢復論天下事,而竊惟念華夷之分、君臣之義,有此則存,無此則亡。今日裂冠毁冕,而自安於被髮左袵者,其必爲保國自安之謀,有未可知也。竊聞乃者講臣至擧鄒、滕自比,欲以沮聖上有爲之志,隳一世忠義之氣,臣不料士氣之摧沮、朝論之無嚴,乃至於此。前承旨李同揆抱伍胥之痛,無祿仕之心,殿下旣識以寵擢之。向日一疏,不諧於時議,朝廷不復收採,臣甚惜之。臣前所謂使宗廟不尊、人心不服者,猶可追正,卽今祥禫期迫,事跌難追。一日復禮,大經斯正,欲更爲殿下言之。堂堂盛朝,兩聖奮發,釐一典禮,而群臣無以奉承休德,乃卒於無脊,終不免爲違聖經、背祖憲、抑太上,而用親屬之制,以千乘之國,用匹庶之禮,將以來後世之譏議,臣竊愧之。近日國家所設行五家統之制、紙牌之法,固欲均役除弊之計也。臣亦與焉,行之半歲,怨詛騷動,非復建設之意。至於體府之建置、萬科之取人,又不亦武公所謂修車馬,遏蠻方者乎?今但聞三五少年,名途翰墨之士,聯名接武於其中,未有引一忠正慷慨有智慮者,與參謀議,又科取之士,視同卒隷,降編隊伍而屬之軍門,以起其怨悔之心,而納米公府,以奪其財,大失國體。體府、萬科,皆臣之所嘗建白,此又臣之大罪也。人但見臣爲殿下之所寵擢,而不知臣之迂闊踈狂,實爲朝廷之所棄。泗之言誤國如兩宋,實是臣平日所畏懼者也。殿下如以泗言爲不可,亦宜置之可也,責之可也。今乃削黜之、竄逐之,以斷言路,甚不可也。言路者,國家命脈,臣之在朝,首陳此事。近聞廷臣言及大臣,而政院至被推勘,事之駭然,莫甚於此。而乃若耆壽大臣,欲有所言於筵中,而反被僚相何問之斥,至請置對,不能安其身。又聞臺臣避章,將又格於喉司,此等事,誠非細故。至於李壽慶、趙嗣基有强硬敢言之風,輕妄之罪,二臣者固有之矣。今乃以白地浮謗,罪首三千,或語言薄過,不許自訟。抑二臣,皆臣之所嘗稱道於上前者,臣於此,豈勝愧懼?臣在憲府,旣不能大明是非,以助殿下淸明之治;在天曹,又不能甄別淑慝,以成殿下濟濟之化。至于今日,朝廷之所責罰剪伐者,臣之所嘗稱道者也。其所紛紛改正者,臣之所嘗建白者也。臣以何顔,更立朝端乎?孔子之言曰:「明王有三恐,一曰。處尊位而恐不聞其過,二曰。得志而恐驕,三曰。聞天下之至言,而恐不能行。」臣之誦此言久矣。今日離違,爲明主誦之。且臣竊念,《中庸》九經,固有敬大臣之道,然聖人於此,只言官屬衆盛,足任使令之意而已,未嘗言事無大小,不論是非可否,一從其言也。若今領相許積之得君專而委任篤,雖古之周、召,亦何以異哉?今殿下有委任之心,而謙讓太甚,於大經大禮,雖大號旣出,若庶言庶愼,人知其不韙,有各攸司存焉,而顚倒傾側,壹從大臣之言,而不加裁察於其間,爲臣下者,亦不能反省,而加謹焉,臣竊惜之。《傳》曰:「左右太親者危,大臣太重者危。」又曰:「偏聽獨任則亂。」願聖上之加意焉。〈疏後又細書曰:「臣退伏畿邑,凡有章疏,宜從縣道,而近來國綱解弛,人無嚴畏,凡章疏之自外方來者,雖係機密,例致宣泄。今玆疏奏,亦係機密,不敢經由縣道,謹輒直委走投納闕下,伏幸聖照。又送言于政院,令毋柝見,承旨以爲捧入章疏,承旨不可不見,且古無此例,遂柝見之。〉

答曰:」許多辭說,雖難一一逐條辨明,其中可以採納者,予當留神省察。而至於嗣基等專失士夫之風、欺瞞君父,豈可謂無罪而赦之乎?予與卿不得面對,已至閱月,寢夢思想,不覺悽然。卿何望望決去,越視秦瘠,至於此耶?惟卿速改長往不返之心,宜速就道,以副上下之望。「元疏留中不下。

6月23日

○甲戌,以睦來善爲禮曹判書,李濡爲吏曹正郞,尹搢爲副修撰,姜碩賓、李聃命爲吏曹佐郞。

○領議政許積初度呈辭,下敎曰:「今觀呈單,不覺心驚。噫!密疏之中,有未安辭意,予固知之。而此豈引咎丐閒之事乎?雖上十書,決不可釋負。體予思想之意,速出論道。」仍遣承旨諭之。積對曰:「聞其疏語意深刻,至以危亂國家爲憂云。負此罪名,不卽死滅,亦可見其冥頑。何敢仍冒鼎席,以益亡國之罪乎?伏地悚懼,不知所云。」

○時有前領議政金壽興敍用之命,兩司掌令羅萬葉,持平吳始萬,大司諫李宇鼎,司諫柳命賢,獻納金海一啓請還收,上不從。累啓,乃允。

○左議政權大運上箚曰:

尹鑴之疏,藏頭下語,雖拔去臣名,臚列臣罪,不一而足。其末端語意,尤爲深險。臣於此,驚心褫魄,不知置身之所。至於大禮旣正之後,別生意見,倡爲謬論,莫重典禮,幾至再誤,其背聖經、違國典,莫此爲甚。臣不得不與諸大臣,同聲建白,得以歸正,而今乃以此爲臣之罪,惜乎!以知禮自名,而執謬不回,是己非人,至此之甚也。且無論事之大小,凡陳奏於榻前也,首相無非同議於外者,臣未嘗一事不與,則雖獨擧首相之名,臣亦在其中矣。下勢太重,使君上有偏聽獨任之失,以至危亂者,特權臣之尤者。臣罪至此,萬戮猶輕。莫如亟賜譴黜,以快言者之心也。

上慰諭不許。

○時,霖雨久不霽支離,百穀損傷。上特命設祈晴祭。

6月24日

○乙亥,領議政許積又上疏曰:

鑴則素稱知禮,臣則坐不讀書,母后亦可爲臣之義,臣所未曉者也。鑴則智略宏深,臣則規模淺狹,闊大之論、變更之事,臣不敢曲從。自是識見之未到,有何可怒之事,而持臣至於此急?臣自聞有密疏,心驚魂褫,直欲速死而不可得也。

上慰勉之。

6月25日

○丙子,月暈,廻火星。

○領議政許積再度呈辭,又卽遣承旨,諭之再三。積辭謝不出。

6月26日

○丁丑,禮曹啓曰:「前頭祔廟時,溯而計之,宣祖大王當祧,而重恢大業,宜爲百世不遷之位,請議于大臣。」領議政許積以情跡不安,辭不獻議。左議政權大運、右議政許穆、原任大臣鄭致和、知和皆以爲,該曹啓辭外,無容別議,命依議施行。

6月27日

○戊寅,夜,流星出。

6月29日

○庚辰,齊陵丁字閣火。

秋七月

7月1日

○朔辛巳,上親行孝敬殿朔祭。先是,群臣以上嘗藥之餘,且値酷炎,必有所傷,請攝行,上以前頭朔望無多,屢請,不從。

○以李觀徵爲都承旨,權大載爲承旨。

○禮曹前以合六慶,設增廣事啓下。至是,宣祖大王定爲世室,請合設大增廣,取四十人,命依行之。

○時,遣承旨諭許積,有「傍伺狙擊,虛無構捏。」等敎。承旨鄭樸上疏贊美尹鑴,請刪其語,上不從。

○下敎曰:「前頭尊崇之禮,日字不遠。議定徽號重事,決不可以其私嫌遷就。三公及六卿、館閣堂上、三司長官,明日待開門命招,俾無窘急之患。」

7月2日

○壬午,大臣、六卿、政府東西壁、館閣堂上、六曹參判、三司長官,會于賓廳,議上慈懿恭愼大王大妃尊號曰徽獻,王大妃尊號曰顯烈。

○上引見三公,慰諭許積、權大運,積等辭謝。積曰:「鑴論服制事,其言曰:『此禮不行,反爲宋時烈輩所笑。』臣則以爲,鑴言若行,則方見笑於時烈也。」許穆曰:「過不及皆非中。旣違於中則失禮均也。」上曰:「母后爲臣之說,甚不近理矣。」穆曰:「鑴之爲人,殿下亦知之審矣。喜事自用,乃其病痛,今疏亦出過激矣。兩相決不可去,此後朝著不無紛挐之患,惟在聖明鎭安之矣。」上曰:「唯。」仍命議配享臣。積曰:「崔鳴吉當丙子危急之日,最有功於國家。我國之得有今日,未必非其力。金堉以忠謹事孝廟,多有裨益,國賴其功,民被其惠,而俱不免遺漏。以此觀之,莫如從容商確。」大運及承旨柳命天亦陳之,上乃命改卜日會議。上曰:「走回人掩置不送,恐有後患。」積曰:「拒其來者,納諸死地,以杜其歸向之路,亦涉重難。」上曰:「逃還則可慮。」積曰:「密致京中,更加詳察,則情僞可辨。」上命如其言。其後,竟留之不送。

7月4日

○甲申,流星出王良星上。

7月5日

○乙酉,以尹搢爲執義,李善源、朴純爲掌令,沈檀爲持平,李德周爲承旨,金徽爲大司憲。

○時以尹鑴之疏,朝著駭動,上亦疑其傾軋,屢下未安之敎。鑴由縣道呈狀,乞遞憲職,上卽許之。承旨鄭樸亦以伸救鑴,自謂見忤時議,呈病乞遞,初度卽許遞。

7月6日

○丙戌,右議政許穆上疏曰:

朝廷有持正守法之治,則掌邦刑者,不得輕宥大辟。宰相不問違法小吏,此事雖細,亡事體則大矣。

仍辭職,上優批不許。穆之言,蓋指放釋死囚及備局推治禁吏等事也。

7月7日

○丁亥,流星出危星下。

○黃海觀察使趙師錫以量移罪人南二星置之稟秩,禁府亦以爲可放,命放之。司諫柳命賢、獻納金海一等,啓請還收,仍請重推禁府官,答曰:「南二星疏,予已知其巧慘。今玆賜環,非是非不明,典禮不正而然也。金吾稟啓,特命放釋,職由於累經大霈而然也。不允。」後連啓,從之。

7月8日

○戊子,以丁昌燾爲承旨。

○上引見許積問:「崔鳴吉、金堉之不參於配享,何也?」積對曰:「鳴吉決死生,徇國家之急;堉博古,喜直諫,設大同法,利及於民。要之非俗相,而以不合於其時名爲儒者,故終未入於配享,識者竝至今嘆之。」上問追配當否,積以鄭道傳、南誾追配故事對,上命考《實錄》。

○先是,靈豐君㵓入侍,啓請仁嬪父母墳,定給守墓人。至是禮官覆啓擧行。仁嬪卽宣廟後宮,而誕生元宗大王。

○禮曹啓曰:「往在成宗大王世室之時,旣有告廟、頒敎之擧,而其時議臣,至請別撰祝文,備述功德,以告成廟。厥後辛卯年,中宗大王世室之時,告廟、頒敎等事,禮官不爲前期定奪,故因臺啓,諸大臣及禮官會議,以祔享時各室祝文中,略加數句文字,告以不遷之禮,祔廟頒敎書中,亦爲添入曉知之意,啓稟擧行。此則七月初七日祔廟,而初六日會議定奪,故有此苟簡之擧。而今此宣祖大王旣爲世室,則告廟、頒敎等事,當依成宗世室時例,預爲擇日擧行,而別撰祝文一款,何以爲之乎?」答曰:「依成廟例,告廟、頒敎等事,預爲擧行,別撰祝文,亦令製進。」

○生員金文夏等上疏,伸救尹鑴,上例答之。鑴家世,本小北,而初與宋時烈道義相許,大爲閔鼎重等所推譽,至被孝廟側席之盛遇,而終不出,虛譽日隆洽。是時,人目之謂西人,至己亥大喪,以宋時烈禮論爲非,又毁詆朱子註疏,見棄士類。今上初,始爲南人所薦拔,乘時驟升,與許穆竝稱爲儒賢,不但人目鑴爲南人,鑴之所以自持其身者,亦如此,而作事乖舛,時人亦多不厭。於是鑴失望憤恚,與其儕流,轉成嫌隙。至是,小北輩乘此機出力助之,欲鑴反本爲己黨。鄭樸旣陳疏申辨,文夏等以小北家子弟,又繼之,時論惡之。

7月13日

○癸巳,禮曹啓曰:「今當以宣祖大王世室之由,告于宗廟,而取考儀軌,則成宗大王世室告廟時,竝告于永寧殿。今亦依此例,同日竝告于永寧殿何如?」允之。

○以禮曹啓辭,議大臣增廣東堂除館試,只設一二所。蓋除供饋之費,而亦有先朝辛丑已行之例也。

○以鄭載嵩爲承旨。

7月16日

○丙申,以李溟翼爲承旨。

7月17日

○丁酉,以宣祖大王世室,告宗廟、永寧殿,頒敎中外。其敎曰:「王若曰,三年之制垂畢,載考遞祧之章,萬世之功不忘。聿陞宗祀之位,神人胥慶,邇遐均歡。仰惟皇祖之宏猷,求諸前代而罕匹。至誠事大,有忠順不懈之褒;洪烈侔天,復祖宗無疆之業。中興偉績,旣流徽於華夷,壹惠休稱,故齊芳於周漢。居然年紀之遷易,逮至眇末之忝承。抱餘痛於商陰,禫期漸迫,遵舊制於魯禮,祧事將行。顧有重三宗之規,禮官所以屢請;合擧祀百世之典,廟謨亦云僉同。故實式据於史編,縟儀斯陳於世室。文皇之德莫盛,秩禮宜尊;武王之祀不遷,精靈永妥。明禋罔缺,備一代之情文。睿圖彌彰,聳四方之觀聽。纔伸妥安之慶,用頒告諭之辭。於戲!肆殫逮遠之誠,弘乃祖考。仍推奉先之孝,勉爾臣民。故玆敎示,想宜知悉。〈大提學閔點製進。〉上始命頒赦,加百官資,政院以非前例稟,乃止。

○以配享功臣議定事,命招三公、六卿、政府諸堂上、三司長官,會賓廳圈點,右議政許穆病不來。領議政許積等以爲:「莫重之事,不可獨爲議啓,請通議于穆。」乃以鄭太和、趙絅、金佐明三人議入。鄭太和以三朝大臣,多年秉勻,局量淵偉,際遇隆重,人稱賢相,而但有浮沈取容之譏。趙絅略有名望,而際遇蔑如。至若金佐明,位非大臣,又無勳勞,才德之可紀,而只以近托肺腑,且時人方以禮論爲田地根本,以其不附於朞制之論,故竝擧於從享之列,人多竊議。

7月18日

○戊戌,爲都目政。以鄭載嵩爲大司諫,權震翰爲正言,吳挺昌爲副提學。

7月19日

○己亥,都目政。以睦昌明爲副修撰,權愈爲應敎,旋移司諫,李堂揆爲大司成,金奐爲副校理,柳命賢爲副應敎,吳始萬爲持平,金德遠爲慶尙道觀察使。

7月21日

○辛丑,以鄭重徽爲承旨。

○校理柳命堅疏論金佐明廟庭配享之不可以爲:

學問道德,昧昧無聞,血食千秋,不亦僭乎?

答曰:「金佐明才學局量,配享廟庭,少無所愧。爾何敢論議於其間,殊涉未妥。」

7月24日

○甲辰,領議政許積上箚曰:

伏聞,柳命堅疏論金佐明配享之不合,臣實未曉。佐明聰明才識,可以當大事;剛直端方,足以自樹立。斷斷一心,惟在王室,明言議禮之非,不少撓於群咻。其識見操守,亦有過於人者。命堅雖曰未學,臣必謂之學矣。

答曰:「金佐明敢言勁直,觸事風生,澟澟然如秋霜。此所謂忘身徇國,死而後已者也。血食俎豆,有何所愧?命堅獨出立異,予甚駭然。卿豈以此未安?卿其安心勿辭。」

○南別殿卽世祖、元宗御眞奉安之所也。年久傾圮,自前年已議改建,而以年凶,姑命待明歲更稟。至是禮曹判書睦來善啓言:「工役浩大,未凍前勢難完訖,似當待明春始役。」上議于大臣,從之。戶曹判書吳始壽以太祖影幀摸寫,奉安於本殿,曾有孝廟朝成命,白于上,請議大臣,上命勿議亟行。大臣諸臣,多有難之者,而上不聽。其後因領議政許積筵中陳白,太祖影幀奉安事還寢矣,至己巳春始行之。

7月27日

○丁未,上因全羅監司放未放啓本,特命放釋金壽恒及洪得禹等三人。都承旨李觀徵、左承旨李溟翼、右副承旨丁昌燾等,啓請還收金壽恒放釋之命,答曰:「今此慈聖榮衛之愆,旋已康復,實是千載之慶祥,豈無肆赦之德音?勿煩。」

7月28日

○戊申,引見大臣、備局諸臣。左議政權大運曰:「《十六朝紀》彼若詰問買來者,則將以福昌君當之矣,福昌之往還彼中,在於戊申,其間歲月旣久。彼若曰:『爾國何至今淹滯耶?』云,則答之甚難。福平君亦於壬子年往來,稱以其時買來,則似好矣。壬子後,則因癸丑遷葬、甲寅大喪,未遑於此云云,則彼亦不以淹滯爲言矣。」上曰:「然。」戶曹判書吳始壽曰:「黃海、忠淸兩道,曾於先朝有均田之令,擇其中若干大邑,使之擧行,其餘則未及爲之矣。今年農事,雖云不至凶荒,此等大變通之擧,似不當汲汲爲之。」大運亦言之,上命姑觀前頭擧行。上曰:「近來,稅船及他船運之致敗者多,沙格無渰死之人,而船穀有臭載之患,則其爲故敗明矣,不可不嚴治矣。」大運曰:「事目自有梟示之律,先朝亦嘗行之。嚴訊取服後,依律處斷似當。」上曰:「此後敗船沙格等,各別嚴刑取招後梟示。」司諫權愈啓請還收金壽恒放釋之命。掌令朴純亦啓請還收,上竝不允。校理金奐請亟從兩司之請,上不答。

○下敎曰:「判尹李正英之精於篆文,予固知之。而但年老眼暗,莫重寶篆,不可有一毫未盡之患。福昌君楨亦頗精於篆文,李正英改差,以福昌君改付標以入。」

○以鄭樸、李堂揆爲承旨,李溟翼爲忠淸道觀察使。

7月29日

○己酉,掌令李善源啓曰:「金壽恒之罪,雖曰甚重,旣竄荒遠,日月已久,特命放還,可謂恩威竝行矣。壽恒雖有所犯,不過妄言觸諱,而定罪於疑似之間而已。必欲爭執,無亦已甚乎?」答曰:「以疑似定罪云云之說,事甚駭然。勿辭。」善源乃退待,處置遞。

○司諫權愈、獻納金海一、正言吳始大等,又請還收洪得禹等放釋之命,不允。

7月30日

○庚戌,大司諫鄭載嵩立異於金壽恒之啓以爲:「金壽恒當求言之日,應旨陳疏,志在無隱,豈有他意?而聖批嚴峻,不少假貸,兩司論請,至於編配遠地。旣使之言,又從而罪之,已非盛世之美事。況日月已久,赦宥累降,今因無前之慶,特命放還,此實聖朝寬大之典。請寢成命,決知其不可。」答以勿辭,乃退待,處置遞。

八月

8月1日

○朔辛亥,以禹昌績爲執義,柳命賢爲舍人,柳晋三爲掌令,李夏鎭爲大司成,李濡爲應敎。

8月2日

○壬子,以柳命天爲大司諫,閔黯爲咸鏡道觀察使。

○因禮曹稟啓,祔太廟及大王大妃、王大妃上尊號,中宮冊禮後,大殿所進方物十六度,依辛卯年例,命勿封進。

○下敎曰:「噫!故相臣崔鳴吉爲國忠誠,同符古之賢臣。及其丙子之亂,能使三百年宗社,環東土數千里之方,旣亡而復存,其遠慮善圖,孰大於此?故相臣金堉學問道德,卓冠一世,爲國安民,百代可尙。配享廟庭,血食千秋,宜無不可,而俱未與焉。予心慨惜,而曾無追配之規,故未果焉。今觀太宗朝故事,亦有追配之規。其令禮官,議于大臣。」先是,上因領議政許積言,惜兩臣不享於廟庭,而不知追配之有前例否也,命史官,考出《實錄》。太祖入廟時,功臣李濟初不從享,其後太宗以濟有功於開國之際,爲太祖寵遇,今以得罪,不得入廟庭,則先王在天之靈,亦必不豫,乃議群臣追配。史官以是還奏,上有是命。

8月4日

○甲寅,流星出危星上,入壁星下。

○司諫權愈、正言吳始大啓請鄭載嵩削奪官爵,李善源罷職,不允。

8月5日

○乙卯,以崔文湜、吳挺昌爲承旨。

○有幼學李九碩者,疏救趙嗣基、李壽慶,讃其直節,謂許穆、尹鑴之不安,皆由於此。欲安兩臣心,宜復用此二人,上留中不下。

○齊陵變後,賊不得,今始捕張得善、戊申父子及李仁立等三人。初命三省鞫問,旋因委官言,設鞫廳取服正法。蓋罪人輩,有怨於參奉,欲參奉之遞去,作此變也。

8月6日

○丙辰,辨誣使福善君柟、副使鄭晳等,奉命赴淸國。其奏文大略言:

光海無道,廢母斁倫,仁廟奉大妃命,權署國事,請命明朝,明朝始則疑難,不卽允許,後乃洞察本國事情,快降封典。保全廢君,以天年終,廢立之正,可謂無愧漢宣。

仍又具言《十六朝紀》所云:「以救火爲名,領兵入宮,綁縛廢君,投之烈焰之。」白地誣捏,且言媾倭之說,萬萬無理。冀許刪改,夬示昭雪。

8月9日

○己未,吏曹參判加望,以呂聖齊爲之。朴純爲司諫,姜碩賓爲校理旋移獻納,柳命堅爲修撰,兪夏謙爲正言,權愈爲舍人,李燦漢爲掌令,權瑎爲應敎。

○先是,通官李一善隨勑至平壤,欲往見椵島,有止之者,不果見。議者或謂:「一善之欲見,必有以也。彼若托言爲小邦防戍,送兵留屯,則事甚可慮,無寧先自我設鎭也。」廟堂白于上,使本鎭僉使,姑先往審形勢,監司閔宗道以爲,事重不可只付此輩,與兵使及守令、邊將,同往看審,作圖馳聞。備局依其言,請宣沙鎭移設於椵島,而鎭號仍稱宣沙。宣沙本鎭水軍,亦竝移屬椵島,所放之馬,移放於身彌島,而但椵島地皆沙石,無一片可耕處,土卒生理可慮。又請司僕牧場之在近地者,令僉使兼察監牧官之任,以其牧子及屯軍作爲舟師,上從之。

8月10日

○庚申,應敎權瑎、校理權瑍、修撰兪夏益、柳命堅等上箚,請亟從兩司金壽恒、洪得禹等之啓,答曰:「已諭於兩司之批矣。勿煩。」

8月11日

○辛酉,禮曹啓曰:「大王大妃、王大妃殿上尊號及受賀於內外命婦時,具翟衣、加首飾,儀註則當爲臨時磨鍊入啓,而翟衣則依前例,以紫的造進事,令尙方擧行何如?」從之。禮曹,又以前頭陵幸,在大祥後,請勿行哭禮,上以雖過祥祭,未經禫祀,不可無哭禮,命磨鍊擧行。又因禮曹啓稟,祔廟後還宮時,耆老、儒生、敎坊各進歌謠,街巷結綵棚,闕門外左右彩棚及進儺禮等事,命依辛卯、辛丑兩年例,竝勿擧行。祔廟陳賀後飮福宴,亦令停止。

○右議政許穆上箚曰:

得見前大司諫鄭載嵩立異於金壽恒之啓,事體寒心。典禮旣正、國是旣定,敢生異議,肆然無嚴,此實聖上討罪不嚴、執德不固,偏黨之輩,無所懲而然。臣卽欲辨破,而臺諫論啓故止之耳。今已再啓、三啓,而上不聽,竊惑焉。國制之朞,與體不正之朞不同。今以爲朞則一也,反爲護黨立幟之計,無忌憚甚矣。此而不加之罪,邪說無時可熄也。恭懿殿服制一款,雖有傳訛差誤之失,後從經典,旣有定論,非所疑也。然實非關係於論罪輕重,此亦不足言也。伏乞聖明,執德益剛,無撓於邪說。

答曰:「予當思處焉。」

8月14日

○甲子,流星出虛星下,入牛星上,出北斗星上,入五車星上。

8月19日

○己巳,諫院啓曰:「瓦署別提鄭治性本庸騃,專不省事,年纔勝冠,藉其先蔭,始通仕籍。其祖澈戕害士林之罪,雖十世不宥可也,何可崇長而錄其後耶?請汰去。」允之。

○尹鑴入參闕外哭班,留疏辭職而去。上遣史官,傳諭曰:「體予誠意,更入脩門,以副予望。」

○以金�、禹昌績爲承旨,李袤爲大司憲,吳挺昌爲副提學,權瑎爲執義,申翼相、兪夏益爲吏曹佐郞,金奐爲修撰,李玄錫爲檢閱。

○義州府尹尹以濟馳啓:「開市淸人出來,遣譯學等,往問北京聲息,則以爲吳三桂事情,姑未詳知,而王輔臣子在北京,淸皇以爲留之無益,送于輔臣處。輔臣見其子之來,且以獨守孤城,終難有成,剃髮出降,淸皇亦不殺害云。」

8月20日

○庚午,引見大臣、備局諸臣。許積曰:「統營所屬漁採之所,聞自淑徽公主房折受。當此留意海防,修補舟師之日,魚産亦可以資軍需,何可奪之,以富私家乎?」上卽命還給統營。積又曰:「人君無一毫私意,方可爲國矣。公私賤皆編於束伍,故內奴亦入於束伍之役,而內司私自啓請,欲禁此事。昨年載寧郡鄕所色吏以內奴充定束伍之罪,至於移囚嚴刑,臣等陳請寢之。今因內司啓請,安山色吏,又爲推治云。內司官員,不有大臣陳達,而導殿下以偏私,誠可痛矣。安山色吏卽命勿治,而內奴一體充定束伍之意,知委各道何如?」上又從之。許穆曰:「向者臣箚批,有思處之敎矣。殿下討罪不嚴,使人橫生異議,各爲異日地。鄭載嵩以子證父,而引附於邪論,此極駭愕。若不從臺啓,竊恐已明之義理,漸至晦塞也。」金錫冑曰:「今番湖西良丁査正之時,庶孽之類,最爲呼冤。守令中亦有甚非者,不可不摘發論罪。懷德査定成冊中,親庶孽竝皆抄錄,而故掌令姜鶴年妾子,則其父名,只以鶴字書之,去年字。宋浚吉有妾子兩人,乃以宋炳文之孽三寸書之。炳文卽浚吉之孫也。此守令,非但用意不美,處事無狀。其與朝家勿定親庶孽之本意,太相違戾,一道騷屑。蓋因此輩被抄,而人人恐㤼之致也。此卽前縣監尹徵夏所爲云,徵夏兄弟,本是趨附於浚吉者,而到今如此,尤非士夫之用心矣。」上曰:「尹徵夏罷職。」大司諫柳命天請鄭載嵩削奪官爵,李善源罷職不敍,允之。諸臣罷黜,上命三公姑留,敎之曰:「慈殿欲於今番陵幸時,偕進崇陵,以洩至痛。蓋三年喪畢,則尤不可無時展謁,故必欲於今番行之,諸卿以爲如何?」三公合辭對曰:「國朝三百年無此例,且故事亦未聞矣。況慈殿大病新差,決不可作三十里往還之行矣。且旣進陵下,則傷慟萬倍,致傷必大,後悔何及?臣等決不可奉承矣。」上曰:「予亦以此意告達,而涕泣不聽。且慈聖素有心火,若一向牢執,以至停行,則哀傷鬱抑,亦易添傷,以是悶慮矣。」積等皆曰:「惟望聖明,十分開陳,期於感回矣。」上曰:「予當更爲陳達。若又不得,則當與卿等更議矣。」其日夕,復引見三公,右相許穆先已退歸。上謂領、左相曰:「予以卿等之言陳達,則慈敎以爲:『前日以我一身之病,而猶往溫泉數日之程。今此展謁陵寢,出於痛迫至情,何可已乎?』卿等之意謂何?」積等對曰:「溫幸則旣有前例,且是治疾之道也。此行則元無古例,且必添傷,臣等何敢奉承乎?」上曰:「當更爲陳達矣。」其議遂寢。

○崇陵守陵官以下,孝敬殿入番宗室以下,各依前例行賞。

○上命御前停擧之儒生,別單書入。領議政許積言:「屢經大赦,且有慶科,似不當一向停擧。」故有是命。

8月21日

○辛未,平安道觀察使閔宗道請修築龍岡地黃龍山城,以爲海邊六邑民人避兵之地,從之。

8月22日

○壬申,咸鏡道竝有風雨霜雹之災,禾稼大傷;江原道冷雨早霜,各穀損傷;平安道霜雹之災最甚;全羅道牛疫大熾,忠淸道早霜害穀。

8月23日

○癸酉,以李鳳徵爲持平。

8月24日

○甲戌,流星出胃星下。

8月26日

○丙子,上謁崇陵行祭。

8月27日

○丁丑,掌令李燦漢啓曰:「兵曹參議徐文尙素無行檢,至於帷薄不修,人理滅絶,人皆唾鄙。羞與同朝,不可置諸衣冠之列。臣於頃日本府之坐,以削版之論,發於席上,同僚以論人家行,不可不詳審云,故卽爲停止矣。卽聞文尙投疏,有名出臺席等語。臣論事不密,致令未啓之論,有此宣泄,何敢晏然乎?」答以勿辭,仍退待。

○護軍李沃上疏曰:

夫爲長子三年之制,通於上下,此乃天地古今之常經。而己亥大喪之日,宋時烈等捨而不用,敢據朞制,擬議於不當議之地。伊時首相鄭太和,固當明辨痛斥之不暇,雖云始坐昧禮三年之說,旣發於博禮之人,則只當一遵經常之典而已,乃曲引《明律》,稱以國制,爲掩四種之證,致成朞年之制。今若謂時烈所執四種之朞也,太和所引國制之朞也,以此分而別之,則豈非不思之甚乎?兩人所證,雖有差異,而其捨三年,從朞服一也。初使太和,力排降殺之制,奏行明白之禮,則寧有長庶之紊、宗統之乖乎?時烈之罪在竄殛,以壞禮統也,太和之置像淸廟,用何功德也?近來臺閣之論載嵩也,亦以其父之一時彌縫爲言,顯加非斥,而殿下亦允其啓矣。夫彌縫悖論,終誤大禮,乃大臣之罪,而尙不言配食之不合,何其明於論載嵩,而忽於論太和也?日者聖敎以丙丁之事,盛稱崔鳴吉之功,命議崇報之典。未知廟議,終果如何,而方當奉天之圍,勢迫皮幣之事,是將雖無鳴吉一人,豈無處變之擧乎?自有天下國家,興亡不一,事變無窮,以一時周旋之勞,追享廟庭,非臣攸聞也。時平而不能盡綢繆之策;亂至而不能奮敵愾之謀,此所謂具臣也。反以此爲功,則是岳飛之奮忠、胡銓之抗節,反不足貴歟?華袞之褒,反及羈縻之徒,其何以激一代之頹波;勵群工之風節哉?

答曰:「爾之排衆攻斥,若是其滋甚乎?至於崔鳴吉,尤有所不然。未及收議,徑先沮遏,予甚未快矣。」

8月28日

○戊寅,流星出河皷星下,入壁星下。

○正言權震翰啓曰:「大禮之乖舛,只由於捨三年明白之文,行朞服貶降之制,則雖有證引之異,而其爲失禮之歸則均也。而宋時烈在於竄配之中,鄭太和擬於配食之列,朝家擧措,不當若是之顚倒也。況其所謂國制者,乃引《明律》之文,而元無本朝曾行可據之例。此不過彌縫體而不正之論,而爲撓奪於時烈之勢焰也。且如崔鳴吉追享,雖非決定之議,伊日聖敎,恐非激勵臣民之道也。臣於日者以兩臣不可不論,發簡于同僚,則皆以爲事體重大,過陵幸後相議爲答,故姑爲勉從。今者李沃之疏先發,至以媕婀論斥三司,請命遞斥。」答以勿辭,仍退待。

○下敎曰:「蠢彼遐氓,棄其農桑,千里裹糧,來呈上言,勿爲遲滯,宜速回啓事分付。」各該司上言中,或措語猥雜,或多違格,政院請皆爻周,敎曰:「猥雜者當爻周,而違格則乃遐方之氓不知規例故也。」仍下各司。

九月

9月1日

○朔庚辰,太白晝見。夜電。

○命承旨李德周往典獄,釋輕囚。

9月2日

○辛巳,以趙威明爲大司諫,柳命賢爲司諫,吳始大、任堂爲正言,李日井爲掌令,金海一爲獻納,姜碩賓爲修撰,睦昌明爲應敎。

○御晝講。同知事洪宇遠進袖箚,箚中極言鄭太和配享之不可,扶植李沃、權震翰,請詢于大臣、三司,更定可合陞配之人,上不從。

9月4日

○癸未,流星出羽林星下,入巽方,出五車星上,入參星下。

○獻納金海一啓言:「鄭太和、崔鳴吉配食之不可,請寢擬議追享之命。」答曰:「還寢配食兩件,另加詳愼處之。」

9月5日

○甲申,流星出九斿星下,入南方。

○諫院連啓,上只允崔鳴吉事。

○憲府又發鄭太和配享還收之啓,不允。

○醴泉生員邊之斗等上疏,請賜額本郡李滉、趙穆合享之院,從之。穆,滉門人也。擧遺逸,官至工曹參判。

○領議政許積初度呈辭,賜不允批答。

9月6日

○乙酉,流星出弧矢星下,入巽方。

○大司諫趙威明引避,略救鄭太和,以憲府竝發爲非,答曰:「鄭太和則以國制定行,誠與時烈不同,改正升配,追罪旣骨者,實未可曉也。」司諫柳命賢亦引避,其語與威明略同,批亦如之。獻納金海一引避,深斥太和,答曰:「今觀避辭,不勝駭然。鄭太和以三朝知遇之臣,爲國驅馳,殫竭心力,圖報國家。而今乃以媕婀取容,人多親善,故及至議啓,亦不毁斥等語,非斥其時大臣及諸宰,其心所在,誠不可測也。」

○以金徽爲大司憲,權愈爲應敎,尹搢爲修撰。

9月7日

○丙戌,流星出柳星下。

9月9日

○戊子,時,兩司引避,玉堂爲處置,而皆有嫌,累日不得處置。修撰姜碩賓亦上疏,終不處置,上怒,命拿問。

9月10日

○己丑,右議政許穆上箚曰:

前日配享臣會議時,臣亦無他意。及見李沃、權震翰所論勁直,臣始覺臨事昏謬。

仍言鄭太和配享之未當,請改以他人,答曰:「今日升配還改之請,予意則大相不同,豈可苟同也?況時烈體而不正、不堪主宗廟等語,以長爲庶,紊亂宗統,而鄭太和則以國制定行,與時烈不同矣。無乃卿不思而然耶?予意則不然也。」

○吏曹判書閔熙上疏曰:

賓廳會議,衆論皆歸於故相臣鄭太和,豈不以輔相,三朝勤勞亦多,而生時契合之盛,歿而可陞於配食故歟?己亥大喪,宋時烈等發四種朞年之說,太和一言揮之,使時烈不敢復以此爲言。倉卒應變,斯已能矣,而體不正朞年之說,已不得行矣。今乃直斥以與時烈同科,未知其可也。今於大禮已迫之日,改定之論猝發於意外,而金海一避辭中親善之語,雖未必專指臣身,而臣亦參於賓廳圈點,豈不瞿然?

答曰:「鄭太和配享收議之日,未嘗有一言半辭,乃於躋祔迫頭之日,如是紛紜,是何光景耶?且海一避辭中,取容親善等語,意甚不佳,予實駭然也。」於是右議政許穆上箚曰:

閔熙之疏,詆斥臣言,其疏曰:「時烈發四種朞年之說,太和一言揮之,使不敢復以此爲言。」又曰:「體不正之說,已不得行。」此言不然。太和一則恐忤於時烈;一則恐得罪於公議,假名國制以彌縫之。今熙以爲賴太和一言揮之,體而不正之說,已不得行。然則尹善道所爭論何事?趙絅所謂善道爲孝廟左袒云者,何事也?善道幽囚北荒,窮死海濱,絅之削其職而黜之者,亦何事也?卒之仁宣大妃之喪,降從衆子婦之服,先王所釐正者,亦何事也?如其言則此無先王也,無殿下也,無朝廷也,無一世也,可爲寒心。一從國制,專聽於太和,則時烈無誤禮之罪,賓廳之議自正,自此朝廷之事大變,是者非、非者是,有罪者無罪、無罪者有罪,先王覺悟釐正者,徒爲無益之空言虛文,國之大患無窮矣。

上慰諭之。

○御晝講。戶曹判書吳始壽言:「今年農事,不至凶荒,風災亦不甚,分災不可給也。」諸臣多言分災之當給,上從始壽之言,不許分災。始壽又曰:「春間以尹鑴所達,有新墾處,限二年勿爲收稅之命,旋因左相言,復有勿施之敎矣。但外方樂聞勿稅之命,多有起耕者。今若一切稅之,失信於民也。」上曰:「今年新墾者,限二年勿稅,俾無失信,而後則不可爲例矣。」其後平安監司閔宗道馳啓言:「關西土品最薄,一二年耕食之後,又復廢棄,更休地力,然後還起。若待三四年起耕而收稅,則終無收稅之時矣。」始壽以爲:「關西一道,請勿行限年勿稅之法,而他邑則姑行爲可。」從之。

9月11日

○庚寅,流星出北河星下,入玉井星上。

○校理金奐處置,兩司右金海一,請遞趙威明、柳命賢,上命出威明、命賢。

○御晝講。同知事洪宇遠復請給分災,言之甚力,權瑍、丁昌燾亦助之,而上重違吳始壽之意,不從。

9月16日

○乙未,以睦來善爲大司憲,權大載爲大司諫,朴純爲執義,睦昌明爲修撰,朴廷薛爲掌令,睦林儒爲持平,朴鎭圭爲正言,柳命堅爲獻納,李碩寬爲掌令,權愈爲司諫,金邦杰爲持平。

9月19日

○戊戌,以李夏鎭爲吏曹參議。

9月24日

○癸卯,及第趙嗣基上疏曰:

國制之說不破,則誤禮之罪不明;誤禮之罪不明,則君臣之義不嚴,國不爲國。臣伏讀殿下答玉堂箚批曰:「當初議服時,鄭太和所論禮經,則與時烈大相不同。」臣未知大哉之言,何有此失中之敎耶。是由於諸臣之告殿下者過也。太和所論之禮經,見於何經耶?宋時烈所記錄,傳示搢紳之說,有曰:「己亥五月初六日,領相鄭太和於閤門外,使人招余,出一小紙曰:『此延陽府院君之所示也。』〈余卽時烈自余也。延陽卽故相臣李時白也。〉蓋謂大王大妃於大行大王,當爲齊衰三年之說也。其言蓋取《儀禮》三年條疏以爲,長子死,次嫡承重,亦爲長子也。蓋謂長子死,指昭顯世子也,次嫡指大行大王也。余謂領相曰:『禮疏果有是說矣。然其下,庶子不得爲長子三年條,又有四種之說,與此不同,均是疏說,不可捨一而取一也。所謂四種者,一是正而不體,嫡孫承重是也;二是體而不正,庶子爲後是也;三是正體不得傳重,嫡子廢疾是也;四是傳重非正體,庶孫爲後是也。』領相搖手止之曰:『使昭顯無後,則正而不體等說,可以明言矣。今日何敢爲此說乎?』因又曰:『外議旣如此,禮疏之說,又不敢引而破其說,則今當奈何?』余曰:『如不敢據禮爲言,則有一焉。《大明律》及國制,無論長子庶子,皆爲不杖朞,據此爲斷,則不爲無據矣。』領相曰:『此等說,何書可爲考出乎?』余曰:『《大明律》、國制,倉卒不可得,則《喪禮備要》,今可得乎?』領相卽令下吏覓來。余指示其所引《大明律》、國制不杖朞條曰:『此是也。』所謂不杖朞條,卽爲衆子母同爲嫡孫,若曾玄孫當爲後者,祖母同。註云:『國制降也。』領相甚喜曰:『今得此證,似無憂矣。』仍又曰:『帝王家,事雖微細,仍爲大禍者多矣。今昭顯之子存焉,則正而不體等說,恐爲後日無限不好之根本也。』蓋當初延陽以驪江之論,通於領相矣。〈驪江,尹鑴嘗居驪州故云。〉延陽又以余,論報於驪江,則驪江又引內宗,皆斬衰之說爲證。余又曰:『內宗爲大王斬衰者,君臣之義至嚴,不敢以私戚服君。故雖本服緦麻之外,親婦女皆當服斬,今日之議則不然。大行大王於大王大妃,有君臣之義,不敢稱子而乃稱臣矣。大王大妃,今反爲臣,服君之服。』驪江聞此言,又變前說以爲:『帝王家事體,與私家絶不同。大王大妃當爲大行大王服斬衰。』云。」此卽宋時烈聞柳世哲等上疏論禮,而恐得罪,乃記其時太和問答之事,以明己與太和同一論議,定爲朞制之狀,傳播於搢紳間,而太和不能自解者也。太和一聞時烈之言,實主四種之說,而又恐爲一身之禍根,不敢明言,求說不得,相與譸張,假托國制,貶損服制,終誤大禮,如見肺肝。太和、時烈內主四種之說,外爲國制之言,上欺君父,下誣一世者,十六年之久。大禮纔得正,國是幾乎定,而今之欲捄太和者,又以國制二字,欺聖聰而亂國是,臣竊愍之。臣又伏見太和庚子獻議曰:「臣素昧禮文,只據國制。」又曰:「貞熹王后之於睿宗大王,文定王后之於仁宗大王已行之制,竝許參定。」云。臣又按史臣所考《實錄》,則其在睿宗之喪,國朝承麗氏之後,禮文未備,其時大臣率多無學識,以爲爲人後而爲之服者,乃皆起義,與父子天性之恩,不無所間。今上雖嗣睿宗之後,亦承世祖之緖禮,不得不降殺。又曰:「恭靖大王之喪,以日易月;文宗之喪,服未闋而事有不得已,從權卽吉。今睿宗之喪,小祥而從吉,三年而祔廟,亦合祖宗舊制。」又曰:「睿宗小祥後,則王大妃壓尊於大王大妃,不可仍著白衣,宜從吉。」又曰:「小祥後旣卽吉,請行大王大妃、王大妃、中宮封崇禮。」由此觀之,則不惟貞熹王后不行睿宗三年服,安順王后亦於睿宗小祥,謂之壓尊而請從吉,君臣上下,謂之降殺,而實不行三年之喪,豈可以睿宗喪制,謂之國制,而遵行於孝廟之喪乎?宣廟朝仁聖王后之喪,禮官上請當從叔姪服齊衰期,大臣、玉堂以爲;「明廟於仁廟爲繼統,有父子之道,故主上於仁宗,有祖孫之義,當以繼體之重,服三年。若以叔姪論,則諸侯絶旁期,寧有服期之理?」宣廟從其議,定爲三年之制。至於仁宗大王之喪,奸臣尹元衡等,至欲以未踰年不成君,所以元衡等之罪,上通於天,太和何敢以元衡之待仁宗者,欲待我孝廟,而請竝考文定之於仁宗已行之制乎?睿宗之喪,成宗以姪繼叔;仁宗之喪,明宗以弟繼兄,當時大臣無識者,不思爲人後繼體之重,而妄行貶損之禮,識者尙恨之。孝廟之喪,聖子承統,而太和恣行貶禮,以成時烈體不正之議,則謂太和有罪者可乎?無罪者可乎?若此而終得配食太廟,則其於後世之譏議何?金壽興賓廳會議之後,先王定大禮而罪壽興。其時臺閣之蝨附權勢,力請還收者,尙且翺翔於喉舌之地,不自知愧,故今又營救太和之論,相繼出於臺閣,而無所忌憚,公論何時而可行乎?

答曰:「疏辭予已覽矣。」掌令李碩寬亦上疏以爲:

首倡四種之說,而假借《明律》之朞制者,宋時烈也;附會時烈之論,而不能闡明大禮者,太和也。

上以省疏具悉答之。大司憲李袤亦上疏曰:

向者圈點諸臣,豈不知太和諸人之不合陞祔,而蓋以舊相之中求其人,而不得,爲此苟充之擧歟?噫!當國家危疑之時,時烈操生殺之柄,勢焰薰天,觸之者碎,如發蒙公孫之輩,何足責伏節之義哉?雖不可追罪於旣骨,至於陞配,斷知其不可也。公共之論,不謀而同,臺閣立異,雖似參差,此不過措語之不審本心,則豈有一毫之間哉?閔熙之疏,果爲妄發,宜其見非於堂堂至正之論,而人誰無過,改之爲貴。申章自列,歷陳時烈上欺下擠之罪,則亦可見其本情矣。

答曰:「廟庭配食一事,旣已處之矣。」嗣基之疏,入於數日前,袤之疏,適與臺啓偕入,故上於是日,遂允臺啓。

9月25日

○甲辰,流星出五車星上,入南河星下。

○上自五六日前,有不安節,至是轉成黃疸,證情不輕。藥房都提調以下,率醫官入診。

9月27日

○丙午,禮曹以上候未寧,請差退禫祭及祔廟日期,下敎曰:「所患比昨稍愈,姑待一兩日,方可完復。莫重大禮,不可輕易退行,仍前定日擧行。」

9月29日

○戊申,流星出天船星下,入艮方,出軒轅星下,入東方。

9月30日

○己酉,流星出北斗星下,入艮方。

○以賑恤廳穀一千石,白給濟州三邑飢民。黃海道賑救穀中白給者,九百三十餘石,亦令蠲減。〈與之而不責報曰白給〉

冬十月

10月1日

○朔庚戌,雷電。

○庚辛,大無之時,國儲蕩竭,減百官常祿之數,每朔量給散料。至是因尹鑴陳達,命復舊,自今冬等始。

○以李日井爲掌令。

○海州雷震,長淵、全州雷電雨雹。

10月2日

○辛亥,電。

○下弓矢、箭竹、筒箇、甲冑于體府。

10月3日

○壬子,吏曹判書閔熙免。

○以上患候未瘳,藥房入診。領議政許積與都提調權大運、兵曹判書金錫冑,合辭請退行袝祭,上不聽。諸臣懇請不已,醫官等亦言之,上良久始許。積曰:「大興山城軍糧,亦以新出身除防米移送若干,而軍卒元無出處,設屯於近處,編束屯卒,則可以成樣。管餉屯田,其數甚多,在於瑞興者,亦至四處,割取其二處,且在於遂安者一處,黃海監營屯田之在谷山者二處,訓局屯田之在於伊川、平康者,移屬體府,則穀物雖零星,猶可以補軍餉。屯民則使別將,團束作隊,稱以牙兵,以爲臨急,入守山城之地,則庶可得力矣。」上從之。

10月4日

○癸丑,以兪夏益爲吏曹佐郞,贈故判書趙絅謚文簡,故判書金佐明謚忠肅,故參贊吳億齡謚文肅,故判敦寧尹絅謚靖僖。

10月5日

○甲寅,流星出北斗星下,入艮方。

10月6日

○乙卯,上親行顯宗大王禫祀。

○以睦來善爲吏曹判書,金徽爲禮曹判書,南天漢爲承旨。

10月7日

○丙辰,流星出昴星下,入參星上。

○平安觀察使閔宗道、兵使李益亨等,請別築藥山城之外城,下接溪水。蓋以藥山城內狹少,井泉不足故也。備局諸議,多以爲不便,事遂寢。

○時,朝廷以椵島乃海路門戶,旣移宣沙僉使,使鎭椵島。又欲設鎭於其傍蛇浦,以爲聲援。監司閔宗道以爲:「蛇浦非耕作之地,近處屯田,亦無可以割給者。」事竟不行。

10月8日

○丁巳,憲府啓曰:「金佐明持正論於邪議波蕩之中,半生被齮齕於世,而終不少撓,其所樹立,誠可嘉尙。配享敎書,所當擧實明言,而代述之官,若有所諱者然,請當該知製敎從重推考,禮論一款,更令添入。」從之。當該知製敎洪萬容也。遂添一句曰:「禮論紛爭,獨守三年之說。」

○配享臣金佐明迎謚宴時,命賜樂宣醞。其子錫冑上箚辭之,答曰:「非但循舊例,所以重其配食之意。」政院啓曰:「今日以冬享大祭,已受誓戒,不當用樂。」命只宣醞。

10月10日

○己未,大司諫權大載等以金壽恒放釋還收事連啓,上命減等,中道付處。

10月11日

○庚申,流星出星星上,入東方。

10月12日

○辛酉,特陞李之翼爲禮判,以吳始復爲大司諫。

10月14日

○癸亥,上爲行顯宗大王祔太廟祭,詣宗廟,將行望廟禮,藥房請乘轎而進,屢請不從。將謁永寧殿,猶不乘轎,三公伏路左,更諫曰:「此間相去稍遠,勞動行步,汗出觸風,致傷必矣。」請之不已,乃從之。

10月15日

○甲子,上親行祔太廟祭如儀。辰時還昌慶宮,巳時御仁政殿,受百官賀,頒赦頒敎。其文曰:

王若曰,制畢諒闇,孺慕冞深。禮躋宗禋,縟儀斯擧。玆當敷告于八域,尙切慨廓之深哀。仰惟我先王鴻謨,允貽後侗人燕翼。恭己南面,澟澟然若臨淵而履氷;盡禮東朝,洞洞乎如捧盤而執玉。敬天育物,無非寅畏之方;蠲役振飢,摠是子惠之道。克儉無間於夏禹;丕顯式邁於周文。逮至慈聖之奄陞,洞辨功制之大謬,淵衷覺悟。日月之明難欺,典禮昭彰,天地之經不紊。方幸國是之纔定,遽見家禍之荐臻。邈仙馭之難追,眇末何怙;痛憂服之未闋,穹壤靡窮。節序如流,幾興霜露之感;劬勞莫報,每泣《蓼莪》之篇。倐爾祥禫之已過,儼乎陞祔之如式。肅邊鉶之有楚,祀事孔明;備儀物之維新,情文罔缺。斯誠百世之彝典,宜與一國而同休。一遵姬章,雖伸侑安之敬,重行殷禮,曷任感愴之懷?肆推奉先之誠,用霈逮下之澤。自本月十五日昧爽以前,雜犯死罪以下,咸宥除之。在官者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於戲!惟興孝之在此,均有秉彝,俾遷善而不知,奚止宥罪?故玆敎示,想宜知悉。〈大提學閔點製進〉

10月16日

○乙丑,祭酒尹鑴在江外上疏,乞致仕,上屢遣史官,敦召不已。副提學吳挺昌上疏,請益加誠禮,必期召致,上納之。

10月18日

○丁卯,以權愈爲舍人,安如石爲司諫,柳命堅爲修撰,姜碩耉爲獻納。

10月19日

○戊辰,上大王大妃尊號曰徽獻。上御仁政殿,受百官賀。頒赦頒敎。其文曰:

王若曰,禮完宗祏,纔經卽吉之期。冊進隆名,聿循歸美之典。爰頒一札,誕告八方。恭惟大王大妃殿下,太任徽音、宣仁盛德,贊聖祖之內治,坤化夙彰;翼小子於沖年,陰敎丕闡。旣同三祀之涕淚,思盡兩殿之歡愉。追先王愛敬之心,尊養克備,攷歷代崇奉之禮,顯號宜加。玆擧尊稱之殊章,庶擬揄揚乎哲範。金泥玉檢,垂百代之休光;鶴算龜齡,膺萬歲之遐祉。自本月十九日昧爽以前,雜犯死罪以下,咸宥除之。在官者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於戲!秪承啓佑之烈,保我子孫,仍推曠蕩之恩,曁爾民庶。故玆敎示,想宜知悉。〈大提學閔點製進。〉

10月20日

○己巳,上王大妃尊號曰顯烈,頒赦頒敎,其文曰:

王若曰,升祔太廟,孺慕之誠冞深;晉號慈闈,母臨之儀丕顯。式頒誕告,嘉與同休。恭惟王大妃殿下,夙配乾元,遹闡坤化,箴勤早夜,允贊寧考之至治。敎著閨房,恒勵小子之不逮。方頌《國風》之齊美,遽見家禍之荐臻。南狩之痛莫追,甫闋憂服;東朝之禮完備,寔循彝章。玆薦二字之殊稱,庸示一國之同慶。芳猷令譽,豈萬一之形容?玉冊金章,庶千億之輝耀。自本月二十日昧爽以前,雜犯死罪以下,咸宥除之。在官者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於戲!仁推錫類,興孝於八方。德尙好生,霈澤於肆赦。故玆敎示,想宜知悉。〈大提學閔點製進。〉

10月21日

○庚午,上御仁政殿,宣王妃冊命,頒赦、頒敎,其文曰:

王若曰,闡陰敎於內治,式著懿範;加顯冊於中壼,載陳縟儀;肆宣渙汗之音,庸示嘉悅之意。言念眇末之涼德,賴有窈窕之好逑。體柔順之虞嬪,稟賦端一;法規箴之周后,裨益弘多。婉愉允諧於兩宮,哀毁共盡於三祀。丕承鴻業,必資協贊之功,肇正翟褕,聿循登媲之典。鳩洲播詠,可占一國之觀刑;燕翼貽謨,永儗百世之垂裕。玆關朝野之同慶,寧靳曠蕩之洪恩?自本月二十二日昧爽以前,雜犯死罪以下,咸宥除之。在官者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於戲!宜爾室家,克致造端之美,保我民庶,仍推好生之仁。故玆敎示,想宜知悉。〈大提學閔點製進。〉

○大王大妃玉冊文曰:

恭以尊母儀於三朝,慈訓夙著;攷彝章於百代,顯號宜崇。載敭徽音,式煥寶冊。恭惟慈懿恭愼大王大妃殿下,度合彤管,祥徵玉衣。脫簪周闈,盡規箴於聖祖;含飴漢殿,隆撫養於眇躬。每痛勛華之繼昇,猶幸任姒之祗奉。而陰敎不替於先後,蓋懿範益彰於終始,德莫盛焉。祉旣施於受帝,禮則然矣,孝孰大於顯親?顧緣煢疚之哀,尙稽薦稱之擧。星移歲改,奄屆卽吉之期。日畫天摹,遹闡加美之典,謹加上尊號曰徽獻。伏惟長秋如昔,景命維新。有是實、有是名,備情文而罔缺;得其祿、得其壽,保子孫於無疆。〈大提學閔點製進。〉

王大妃玉冊文曰:

恭以生我鞠我,旣殫報德之誠,至親維親,宜致歸尊之道。肆陳顯冊,用申微衷。恭惟王大妃殿下,飭躬幽閒,存心淑愼,竝基周之任姒,作嬪虞之皇英。徽音載揚,夙符纉女之詠;嘉訓是式,永貽翼子之謀。方彤管之騰譽,遽烏弓之遺慟。藐以弱齒,袛承慈顔。七日之夢纔回,驚喜罔極;三年之制奄闋,愴疚冞深。玆當變除之餘,敢緩隆美之擧?《周雅》贊大邦有子,不顯其光?宋朝稱聖后如堯,維烈無競。爰稽禮典,兼採詩章,謹上尊號曰顯烈。伏惟勉抑撝謙,俯膺崇賁。遐嘏景福,襲母氣以同流;厚載悠齡,侶坤元而罔墜。〈兵曹判書金錫冑製進。〉

王妃敎命文曰:

王若曰,乾道不息,自有下濟之光,坤德無疆,爰進中壼之位。彝章雖舊,冊命維新。念惟御邦之要,必須自家爲則。塗山翼夏,肇洪基於玄圭;京室興周,綿歷祚於蒼籙。奚但造端之懿範?抑亦正本之弘規。咨爾金氏,篤生名門,夙膺睿簡。幽閒成性,咸謂儷美於國風;肅謙存心,予亦起敬於平日。惟其爲萬化之始,是以諧三殿之懽。不幸丁憂,痛莫及於追遠,屬玆終制,禮宜隆於配尊。式稽古今之盛儀,庸遵祖宗之常憲。玆涓吉備儀,冊封爲王妃,彤管揚煒,頌已騰於重闈;寶篆增徽,慶則衍於百世。於戲!恭儉惟富貴之守,戒懼實福祿之綏。奉蘋藻於精禋,克盡誠孝;問寢膳於長樂,罔懈晨昏,益勉欽修,須體至意。故玆敎示,想宜知悉。〈大司憲李袤製進。〉

玉冊文曰:

王若曰,予惟,王假有家,建妃之義尙矣。坤厚載物,配乾之象著焉。所以《關雎》爲風化之基,邑姜居亂臣之一。肆蠲吉日,爰擧縟儀。咨爾王妃金氏,詩禮名家,幽閒淑質。絶紛華之習,蓋其性成;循環佩之聲,不煩姆敎。聿膺先朝之睿簡,早相寡人於儲宮。逮三年之居憂,益虔蘋藻;奉兩殿而殫孝,匪懈凊溫。玆當釋服之辰,庸闡宣冊之命。餘哀未盡,繼序之禮何安?舊典斯循,正始之道亦重。玆遣臣議政府領議政許積、議政府右參贊閔點,持節備禮,授以玉冊寶章。龜章翟茀,備文物而增輝;玉檢金泥,載令規而播美。於戲!惟節儉寔興化之本;惟驕奢卽敗道之階,《鷄鳴》進箴,庶臻政治之裨益;《麟趾》衍慶,佇看本支之蕃昌。勿替任姒之徽音,永承宗祧之休烈。故玆敎示,想宜知悉。〈知中樞府事洪宇遠製進。〉

10月22日

○辛未,以朴純爲執義,申翼相爲獻納,李袤爲吏曹參判,宋挺濂爲持平,金徽爲大司憲,李堂揆爲大司成,金奐爲司諫,丁昌燾爲承旨,李宇鼎特陞工曹參判,李沆爲吏曹正郞。

10月24日

○癸酉,引見大臣、備局諸宰。領議政許積以本宮軍士加定事,明安公主房田庄買賣事,內需司、尙衣院貿易過多事陳戒,上納之。積曰:「軍門必得力士,緩急可用。延安居白益信膂力過人,而乃是內奴,體府不可私自帶率敢達。」上曰:「免賤後,仍屬體府。」右議政許穆曰:「親耕乃三代盛事。若於明春行之,可以聳動下民。」兵曹判書金錫冑曰:「明春旣有展謁文廟之命,又似有陵幸。若復爲親耕,恐多有拘礙之事。」上曰:「親耕爲先磨鍊。」積曰:「耆老所堂上,前例雖文官爲之,本非法文。大臣則非文官,而亦兼三館,況耆老所乎?許穆以八秩之儒臣,在大臣之列,不入耆老所,似是欠典。」上許之。穆辭曰:「國典豈可輕改?鄭仁弘之所不爲,臣不忍爲之。」上令安心勿辭。

○副提學吳挺昌、校理權瑍、睦昌明、修撰姜碩賓、柳命堅等上箚,極論金壽恒之不可放,上爲寢前命。

○祔廟尊崇冊禮都監都提調以下及祔廟親祭時,亞獻官以下,施賞如例。

10月25日

○甲戌,上御仁政門,受百官朝參。知事李殷相請調用西北武科出身中膂力超倫者,上從之。又請關西被雹災尤甚處,別樣軫恤,備局議啓量減本道所捧。

○以李宇鼎爲都承旨,李觀徵爲大司憲,柳命賢爲執義,兪夏益爲校理。

○尙州儒生李在憲等上疏曰:

嶺南卽東方之濂洛也。麗朝文忠公鄭夢周、本朝文敬公金宏弼、文獻公鄭汝昌、文元公李彦迪、文純公李滉等五賢,先後輩出。萬曆甲午,文肅公鄭經世,謀建學宮,合祀五賢,所謂道南書院是爾。若乃領議政盧守愼、文忠公柳成龍及鄭經世,師道相承,功存後學,躋祀之典,允得其當。而惟楣間華額,恩賜未賁,乞允所望,使儒賢俎豆之地,衣被榮光。

下禮曹。判書李之翼以爲:「此八賢,各建書院,皆賜額號,而先朝有書院疊設之禁,今不可疊賜額號。」因極言書院之弊曰:「旣爲名賢尊奉之處,則人莫不起敬,出入院中者,仍善遇之。故冠章甫者,咸願院儒,不肯來守鄕校。春秋釋奠,每以校生執事,輕重倒置。而都事考講時,稱以院儒,安坐以過,他邑爭相歆羡,以蹤跡未到之前賢,爲立祠宇。守令憚其托名之重,不敢沮抑,良民之避役投入者,亦莫之禁云。」上從其言。於是,嶺南進士高世章等,陳疏以爲:

考亭尸祝之廟,多至三十餘,而莫不賜額。又張定叟立濂溪、兩程之祠於宜春,三賢皆非其土人,而朱子作記以美之。今此道南與宜春竝美,而之翼乃爲杜撰之說,誣殿下而羞多士。

之翼又疏言:

私造位版,處處奉安,其所尊奉,實歸褻慢。必欲成之者,不過爲渠輩憑勢之所矣。

其後,領議政許積筵白曰:「禮曹防啓措語過矣。此院與他異,圃隱及我朝四賢,皆文廟從祀人也。且柳成龍、鄭經世相議建設如此者,先朝亦皆賜額矣。」上特命賜額。

10月26日

○乙亥,下敎于政院曰:「今此監試時,諸試官若有一毫用私者,則難免重責。以此嚴飭于諸試官。」

○以權愈爲承旨。

10月28日

○丁丑,御晝講。

十一月

11月1日

○朔己卯,妖僧處瓊伏誅。處瓊,平海郡吏孫燾之子也。容貌頗似淸秀,性奸巧邪慝。歲辛亥,棄其師,雲遊畿甸,自稱神僧,詭云絶粒,而夜入巖穴,潛啗餠肉。又誘女居士年少者,託以敎誨佛經,恣行奸淫。又持小玉佛宣言:「凡有禱求,無不獲遂。」以此愚氓奔波,稱之以生佛。諸宮內人,以供佛往來寺刹者,莫不尊信,或與之有私。有女居士妙香,乃京城士夫家婢也。嘗聞昭顯世子遺腹子投水之說,乃謂瓊曰:「昭顯遺腹子,或言投水、或言生存。今師貌甚淸秀,似王子君貌樣,無乃是耶?」瓊聞之,遂萠奸心,後因福昌君家內人供佛者,細聞其時事,且挾妖術,得小民迷惑,意謂國家亦可欺。遂取故汚倭菱花紙,以諺書書曰:「昭顯遺腹子,乙酉四月初九日生。」其下又書姜嬪二字,往于領議政許積家,泣示其紙曰:「此乃姜嬪手迹也。每懷畏懼不敢出。今逢聖代,敢來謁。」時,積呈病。左議政權大運請對白上曰:「昨日領相與諸宰觀其書,詰其人,皆以爲:『昭顯之喪,在四月二十六日。』此云四月初九日生,而稱遺腹,已大謬。且姜嬪之號,非其時所稱。且其書字畫,分明是常漢所寫,而從其音誤書者,多尤可疑也。」上命會二品及三司諸臣,問處置之道,皆請試爲驗問。乃令時任、原任、六卿、三司,會同推覈於訓鍊都監北營,蓋欲使外人,皆得聞知也。瓊納供曰:「當初詐爲投水,而只投所盛之櫃,潛拔我身,使宮人丁氏,出給妙香,隱置養育,年十餘,妙香使之剃髮云。」妙香供辭則曰:「初見處瓊時,瓊已削髮爲僧,而聞其神異,以師事之。名以妙香,亦瓊之所命云。」使與面質,瓊語塞,猶不服。判義禁柳赫然使捕廳軍官,搜其橐中,得渠親戚相通書,姓名可考,又得僞書菱花紙。時,草本數件,奸情畢露,始乃吐實。遂捉致其親戚通書者,問知其爲孫燾之子,而生年則壬辰也。時,燾及其妻皆已死,乃得瓊母舅及其師智膺,使瓊見之,瓊合眼不視。使人批開其目而問之,瓊乃應之曰:「果師也。果外叔也。」遂誅之。妙香斃於刑訊,與瓊交結容接者皆流配。捕盜軍官之搜得橐中書者,論賞。

11月2日

○庚辰,以金徽爲大司憲,兪夏益爲吏曹佐郞。

11月3日

○辛巳,流星出壁星下,入婁星上。

11月4日

○壬午,咸昌幼學李尙白疏論本道關防事,下備局。備局覆啓曰:「鳥嶺形勢,卽人所見而知者,實是天作之險。而所謂御留城之遺址,四面矗立,中夷外削,政合因險築城,以爲進戰退守之所。且嶺底兎遷之南,合倂三縣設一巨鎭,使嶺下一帶諸邑,隷於本鎭,作一東南保障云者,不無意見。但嶺南一道,民力已竭,此時城役,決不可爲,而合三縣設一鎭,乃是大變通,亦難輕議。待後日熟講爲之宜當。」從之。

11月8日

○丙戌,御晝講。領議政許積曰:「君臣猶父子,固當有懷必達。況老臣何敢不盡所懷乎?喪制已畢,復寢與否,非外人所知,而自上血氣未定,幸須十分愼攝。」上不答。

11月9日

○丁亥,以兪櫶爲承旨,柳命賢爲應敎,兪夏益爲校理,李濡爲執義。

○御晝講。

11月10日

○戊子,流星出北斗星上,入紫微東垣,是後連出。太白亦屢見於晝。

○夜,召對玉堂官,仍賜諸臣酒饌,酒四行而罷。

11月11日

○己丑,御晝講。領議政許積曰:「仁祖尙儉,每事從簡,故正殿遮陽,亦以草芚爲之。先朝大內修理,五年一次,而坐席亦不用重矣。今聞大內修理,內人所處窓戶所塗,亦用草注紙;各房旣塗油芚,而復設席子;諸處遮陽,皆用油芚,仍舊無妨者,一切新改云。旣往雖不可追,而此後此等事,務從撙節,一依祖宗朝儉德可矣。」特進官吳始壽曰:「自上若親見之,必不如此,而句管者中使故也。宜申飭中使,務令節用。」上無所答。

○知事洪宇遠上疏,深戒女色,上嘉納之,賜內廐馬一匹。

11月12日

○庚寅,御晝講。

11月13日

○辛卯,御晝講。許積曰:「先朝有禁着白衣之命矣。今服色卽吉,白衣之禁,宜申明。」從之。

11月16日

○甲午,以朴純爲司諫,趙宗著爲修撰,尹搢爲執義。

11月20日

○戊戌,以權大載爲承旨,洪宇遠爲左參贊,柳命天爲副提學,金徽爲開城留守,李觀徵爲大司憲。

11月21日

○己亥,御晝講。宗臣完平副守洪進曰:「宗室子孫庶派,未嘗見塞於仕路。而今宗室子登武科者,以庶派之故,見削於宣傳官薦,敢達。」上令宗親府査啓,果如洪言。上震怒,宣傳官十九人盡爲拿囚,仍命所塞三人竝擬薦。領議政許積以爲:「當只問其塞薦者,餘人不當盡囚。」從之。塞薦者宣傳官朴燂供曰:「宗室子李漢柱,非但有世累,登科時當國恤,而挾率花童,閉戶宴樂,故塞之,非以庶派也。餘兩人點數不足,亦由其聞望不足也,非卑其門地也。」上命刑推,兵曹判書金錫冑以爲:「漢柱事,果如燂言。一次塞薦,固其宜也。燂不可刑。」上命罷燂職。夫宣傳官乃武士極選,雖宗室嫡子,才望若不足,則安可不塞?況漢柱之所負如此,當付之公議,非君上所當與,而朝臣無言其不可者。積與錫冑發端,而不能固爭,使朝家處分,未免過中,可惜也已。

11月22日

○庚子,先數日,上遣史官,諭尹鑴,使速上來。時,鑴已入城,遂入侍。領議政許積、左議政權大運同命入侍。鑴曰:「臣疏及大臣,以此得罪於人,叱嗟凌辱,無所不至。聖明亦且疑之,使臣赭衣碓舂,無以贖其罪。」積曰:「鑴之疏,措語太重,人臣聞此,豈敢晏然?鑴反以臣言爲叱辱,是情意不通也。」大運曰:「歷數大臣之失,而係之以天變,臣等豈敢自安?鑴有好勝之病,凡事必立己見,不從則怒,須改此病可也。」上曰:「人豈無一病痛?」鑴又言五家統、紙牌事,大運曰:「此亦鑴堅執己見之害也。」將退,上命姑留,賜酒。鑴曰:「臣前言大臣事,自上必欲釋憾,而有此賜酒也。」積、大運曰:「本無憾,何釋之有?」鑴曰:「臣豈敢有憾乎?但叱嗟凌辱,如向日大臣之所以待臣者,則非所以來天下之士也。」積笑曰:「彼此受辱,未知孰甚。」大運亦笑曰:「果是天下士,必不無端辱人矣。」

11月23日

○辛丑,流星出胃星上,入觜星上。

○以李正英爲判義禁,姜碩賓爲校理,李后沆爲持平,柳命堅爲修撰,睦昌明爲應敎,旋特授承旨。

11月26日

○甲辰,以吳始大爲正言,柳命堅爲獻納。

11月30日

○戊申,以金邦杰爲掌令,權震翰爲正言,朴世堂爲司諫,吳挺昌爲大司諫。

十二月

12月6日

○甲寅,以柳命賢爲應敎,孫萬雄爲正言。

○是日,申善溫拜正言,落點後聞其死,遂改之。下敎曰:「申善溫奉命出使,死於嶺外,予甚驚慘。不可無顧恤之道,喪需、擔軍題給事分付。」

12月11日

○己未,以吳始大爲持平,韓垽爲掌令,金奐爲司諫,朴純爲執義,慶㝡爲京畿觀察使。

○下敎曰:「前司諫朴世堂累度除命,每稱疾病,一不赴命。人臣事君之道,豈容如是?姑先從重推考。」

12月12日

○庚申,右議政許穆上箚言:

辨誣大事,見阻而歸。一請得請固難,亦不可以見阻而遽已也。

答曰:「辨誣未得準請,不勝撫心痛惋,豈可一阻中止也?」

12月13日

○辛酉,以全羅道放未放啓本,命金壽恒放釋。政院覆逆,遂卽還收。

○右議政許穆初度呈辭,賜不允批答。

12月15日

○癸亥,先數日,辨誣使先來入來,謄送咨文、禮部議奏,略曰:

《明史》修正是非,一出於至公,筆削務歸於允當。該國癸亥事實蹟,自有定論,竝無旁採野史之事。又私買史記犯禁,請遣大臣往査。題本到日,臣部將該國王,一倂査奏,仍令徼還此冊云云,淸皇命勿遣大臣,只令本國行査,餘依奏。

是日,上牌招領左相許積、權大運,又與備局諸臣,同爲入侍。積請充使更往。上欲兼行辨誣,積請宜姑徐,且言:「更請辨誣,語勢亦難。」大司憲李觀徵、大司諫吳挺昌以爲:「宜急辨誣,以示痛迫之意。」上曰:「今使以謝恩陳奏爲名,辨誣則冬至使兼之。」禮曹判書李之翼稟親耕事,積曰:「上有實心則可也。不然,親耕乃文具,不必行也。」上曰:「親耕行之可也。」兵曹判書金錫冑曰:「此不可以虛假之心爲之也。陵幸則停之,行此文具,亦未安。」

12月16日

○甲子,行死囚初覆。

12月18日

○丙寅,以李沃爲承旨,尹搢爲修撰,柳榰爲掌令,兪夏益爲吏曹正郞。

12月19日

○丁卯,內官全以性纔經崇陵侍陵官,得暇歸家也,有特爲給馬之命。政院爭之,不從。諫院以爲:「宦侍給馬,前所未有。郵傳之貽弊、道路之駭視,已不可勝言。此路一開,漸不可長。請還收。」五啓,不從。玉堂及領議政許積因登對,言其不可,始允臺啓。

○三覆京外死囚。法當死者十一人,皆命依律處斷。許積以祭酒尹鑴病重聞,上遣內醫看病,又命給月廩。

12月20日

○戊辰,流星出柳星上,入軒轅星下。

12月23日

○辛未,辨誣使福善君柟、副使鄭晳自燕還。上引見大臣,備局諸臣亦同入。柟曰:「今雖辨誣,萬無激怒之事。臣意則須於謝罪之文,兼陳辨誣之意似當。」上曰:「奏文措語,何以爲之?」許積曰:「彼以嚴禁野史,而自有定論爲言。今此奏文,須問定論之爲何如,而因請頒降國乘,俾得解惑。」諸臣各陳陳奏、辨誣兼行之當否,而柟以一時竝擧爲當,再三陳達。上曰:「今此査奏時,又請辨誣可也。」仍命以宗班中,秩高者差送使臣,積縷縷陳白,請自赴燕,上可之。積以權大載明敏能文,自辟爲副使,上許之。

○以領議政許積爲謝恩兼陳奏辨誣使,權大載陞資爲副使,趙根爲書狀官。

○辨誣使別單云:

陝西王輔臣已於九月剃髮,降款于淸國,納吳三桂所授印顆盔甲。且曰:『何面目,復見皇帝?』夜自縊,其妻妾及子覺之,救解僅甦。耿精忠父子亦降,鄭錦大怒,移書責之,擧兵攻之。尙可喜病死,以其次子之孝襲封,長子之信怒,與其妹夫馬化豹同叛,句連祖大壽之孫澤淸,攻陷惠州,之孝亦苦兵,與之信連和。孫延齡侵逼廣東,譚姓人作亂鄖陽。淸將四王攻長沙府,吳將馬寶襲擊大破之。時,或傳三桂已死,淸將使細作探之,吳兵縛致之帳下,三桂認其來意,遂解遣曰:『送人遠問,多謝厚意。』云。五月初一日,大風聲如雷,正陽門外家舍傾倒,人畜飛去。欽天監奏:「妖星見主,外臣私入,請譏察。」淸皇不從。九門提督爲撿奸細,驅逐商民,淸皇大怒,親踢之,厚加責罰。自吳兵後,遼瀋甲軍,皆調發征南,而鳳城則又復添兵,每月發甲軍,巡視鴨江以下,託言瞭察海寇,而實疑我國。且訛言朝鮮擧兵來,閭里疑懼云。自順治八年,以八股文,試取八旗子弟,而滿人以滿文,蒙人以蒙文,至是禮部請停之,以勵武功云。淸皇不恤國事,淫嬉日甚,每往哭沙河宮殯后之所,貨賂公行。衙譯輩言及辨誣事曰:「非二萬金,決不成。」云。盖州有我人被擄者數百戶,自成一村,相與婚嫁,言語飮食、喪葬謠俗,尙存我制云。

○時因催糴,畿邑有縊死者。領左相因入侍白之,請以歲後停捧之意分付,從之。蓋根本之地,理宜優恤,而今畿民有不堪催科,而自縊者。廟堂聞之,無驚動之擧,亦不究責其守令。歲後停捧,自是常事,欲以是解民之怨,其誰欺乎?

12月25日

○癸酉,獻納柳命賢以上將行親政,上疏曰:

西銓大小除拜,長官獨主備擬,而佐貳未嘗與議,郞官莫敢一言,此何政體也?使西銓之長,與佐貳論難可否,一如東銓,似乎得宜。且古所謂天官冡宰,卽今之三公也。親政時,使三公入侍,詢政體之得失、訪人才之賢否,則有益於任官,亦不尠矣。

上下其疏,備局覆啓曰:「西銓用人,或以久勤、或以試才,按籍調用,佐貳之官,頻數遞易,試才等事,未嘗主張,到今猝變,事勢不便。至於閫帥及表表緊任,不爲循次而選用者,時相可否,未爲不可。三公入侍,前例所無,且未必有益。」云,上令勿施。

12月26日

○甲戌,上親臨視都目政。金錫冑爲右贊成,承旨以方任兵判開政,不可遷動稟,上改以閔熙爲右贊成,以丁昌燾爲黃海道觀察使,趙䃏、李德周爲承旨。

12月27日

○乙亥,上仍視都目政。以李堂揆爲大司憲,尹鑴爲左參贊,尹搢爲修撰,權大載爲大司諫,吳挺昌爲大司成,柳命堅爲修撰,朴廷薛爲獻納。政畢後宣醞。兵曹參議李夏鎭請依君臨臣喪禮,一幸淸風府院君喪,以慰慈聖之心。上不答。吏曹參判李袤言:「治道當急人才,今世亦非無人。有學問氣節孝行者,而朝家不用,臣竊悶之。」仍以小紙,列書丁時翰、李雲徵、李玄逸、金輝世、權歆、裵幼章、李在雅等七人名進之,上令吏曹收用。承旨李沃言:「歲換不遠,請依漢文帝春正月撫恤鰥寡孤獨之事,以宣德音,以振窮民。」上曰:「當思量焉。」諸臣有醉酒失儀者,承旨請推,上曰:「酒後也,勿推。」

〈肅宗顯義光倫睿聖英烈章文憲武敬明元孝大王實錄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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