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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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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上之二十五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癸卯,上在昌慶宮。停望闕禮及陳賀禮。〈乃本國事大之禮,自丁丑以後權停。〉 ○始復百官冠服、品帶之制。先是,金自點建請亂後百官以戎服從仕,上下無章,宜自明年,復平時冠服故也。

1月3日

○乙巳,憲府、諫院以趙後亮事連啓,上竟不從,只命定配。諫院又以具鏊依法定罪事連啓,上竟不從。

1月6日

○戊申,樂器都監造成宗廟祭服四十三件、祭監書吏靑衫三件,社稷祭監書吏靑衫一件、肅寧殿祭服十四件、成均館祭服四十一件、奉常寺所管十一處祭服一百一件、祭監書吏靑衫十件、守僕等所着紅衣四十五件、親祭時綃祭服十一件、合祭時祭服一百十九件、靑衫十五件、紅布衣四十五件,竝其冠帶、鞋、韈及春享分送。

1月7日

○己酉,流星出昴星下,入南方。

○持平李性恒啓曰:「近來奢侈日甚,輿臺之賤,皆着錦段,臣思欲少革濫雜之弊。頃日禁吏捕得二人而來,則自稱宮家之人,而所着之衣,一則有紋,一則唐紬也。臣卽令火其衣而罰其人矣。今聞,麟坪大君家來捕其日禁吏二人,勒着皂隷冠服,佩牌前導,唱喝而行。貴近之家,不自謹飭任令,冒犯國禁,而反有此等擧措,無非疲劣忝居法府之致。請命罷斥。」大司憲兪㯙、執義柳淰、掌令權緝等,皆以此引避,上竝命勿辭。憲府遂皆呈辭,闕啓而遞。按,憲府多官,旣發其端,終不能據法請罪,而一時引入,臺閣之風,掃地盡矣。

1月11日

○癸丑,上命賜黃柑于成均館儒生,出題試製以進,賜居首趙嗣基及第。嗣基,贇之子也。

1月12日

○甲寅,上下敎曰:「前年米舡,遇風渰沒,而以舡人不死爲疑,其時竝令責徵其米,而慮有民怨,其令該曹察處。」戶曹請徵三分之一,從之。

○以李䅘爲左承旨,南老星爲執義,金振爲應敎,李杭爲待敎,金南重爲大司憲,林聖翊爲掌令,吳挺緯、金始振爲持平。

1月16日

○戊午,上下敎曰:「東西活人署病人及物故數,問于本署以啓。」承旨安獻徵啓曰:「兩署病人,永差還入者九十二人、物故者三人、時留者六十五人云矣。」上曰:「使之盡心救療。」

1月17日

○己未,憲府啓曰:「判尹洪振道,本以愚悖無識之人,身在勳戚之列,多有縱恣之事,及長金吾,物議譁然。且其行心詭異,處事無倫,乘氣凌轢,損辱國體。請罷職不敍。」答曰:「遞差。」初,振道流言於搢紳間曰:「嚮得匿名書,有具仁垕、元斗杓、李植、金益熙、申冕等,潛謀請倭,爲廢姜復仇之語云。」初則只言五人名,後復益之,一時名流,鮮得免者。振道以其書,密奏於上,而其父子煽動於外,人皆知振道之所做出。憲府遂以此論之。其後又啓曰:「臣等將洪振道事,以罷職不敍論啓矣,今聞物議,皆以罪重罰輕非之,臣等疲軟之失著矣。請遞臣等之之職。」答曰:「勿辭。」南重等仍請削奪官爵,論之踰月,上只命罷職。仍下敎曰:「公議已行,勿復煩論。」

1月25日

○丁卯,以李厚源爲大司諫,權諿爲掌令,李梓爲持平,金始振、任重爲正言,柳淰爲副應敎,沈之漢爲副校理,金鉽爲副修撰,李基祚爲兼知經筵事,李時楳爲義州府尹,陞加通政階。

1月27日

○己巳,諫院啓曰:「目今天災孔棘,民瘠已甚,外釁內虛,莫保朝夕,而遽有大君家客室、行廊搆給之命。夫民殷國富,宗社奠安,則王子之貴,不患容膝之無所。此時何時,而可興土木之役乎?」上下從。

二月

2月2日

○癸酉,右議政南以雄初度呈辭,上命不允批答。

○命慶尙監司許積仍任。積瓜滿當遞,廟堂以爲:「積在任已久,熟諳物情,當此南邊多事之日,不可付諸新手。請限今年仍任。」上從之。

○命大君家奴金鐵等七人,全家徙邊。丙子歲,牛疫遍於八路,牛畜幾於絶種,朝廷禁其屠殺,與殺人同律,畜産漸繁,屠牛牟利者,投屬宮家,恣意宰殺。刑曹、漢城府、司憲府禁吏等,捕而告之,則宮家輒毆打其禁吏妻子,禁吏等不受禁牌,爭相逃匿。及閔聖徽判刑曹,欲矯其弊,問屠牛人數於漢城府,麟坪大君家所屬四十二人、綾原大君家所屬三十八人。聖徽乃抄出兩宮家奴各十八人以啓,請令漢城府推覈,全家徙邊,上不得已從之。

2月3日

○甲戌,流星出翼星下,入南方。

○以沈詻爲刑曹判書,崔惠吉爲大司諫,洪得一爲左承旨,姜栢年爲同副承旨,林𪩍爲司諫,元振溟爲獻納,李慶徽爲持平,丁彦璧爲奉敎。

2月4日

○乙亥,禮曹啓曰:「昭顯世子魂宮,姑設於仁慶宮內,而此非神主永妥之所。三年後似當依順懷宮之例,別立廟宇于他處,敢此仰稟。」答曰:「祔于順懷廟似當,其議于大臣。」昇平府院君金瑬、領議政金自點、領中樞府事李景奭皆以爲然,上從之。

2月5日

○丙子,淸戶部移咨于我國曰:

滿洲賴達胡等耕作之際,缺少犁、鏵、環鼻器具,宜兩平貿易,以資農務云。

蓋義州中江開市事也。

2月6日

○丁丑,譯官李亨男自對馬島還奏曰:「島主言:『關白、執政輩,以朝鮮與韃靼合,莫不駭憤,將欲興師而來,先使人覘視泊船處而去。不但貴國受害,本島先受其弊,故欲彌縫,而恐難周旋。』云。」人皆憂之。

2月7日

○戊寅,先是,廢姜之在內也,崇奉佛寺,出黃金二百六十兩,舍施于江原道鐵原寶盖山寺。至是,道臣以其狀聞。上以其半,命給江原道,補用民役,以一半命給畿輔,以補客使夫、馬之役。

○禮曹啓曰:「今月三十日,漢原府院君趙昌遠小祥也。中殿當有變服節次,而但考諸《五禮儀》王妃爲父母除服條:『十三月而除,其稟旨行公除之禮,則十三日而除。』云。故上年初喪時,稟旨已行公除之禮,小祥日之則無可除之喪服。至其日曉頭,以素服望哭於內庭,仍除素服,卽服吉服,似合於禮,而第念,初忌之日,卽服吉服,以終其日,亦恐未安。當除素服,卽吉服哭臨還入,而殿內則去吉服,服淺淡服,翌日還進吉服,旣不乖於情禮,揆之前例亦如此。請以此講定。」上從之。

2月8日

○己卯,正言金始振以大君家客室搆給事,因啓辭極言曰:「臣之所以力爭請寢者,豈有他哉?只欲納吾君於無過之地也。此役之作,不可者六,而無一可者。天災之孔棘也,民心之日離也,外憂之方殷也,內變之數起也,宴安之不可懷也,奢侈之不可啓也。以殿下之明聖,豈不念及於此,而乃爲此不急之役乎?昔者,舜造漆器,諫者數十人;漢文將營露臺,計其直百金而乃止。夫漆器,微物也;百金,小費也。虞臣以之諫,漢帝以之止,何也?人臣之愛君憂國,無所不用其極,而人主之節儉戒愼,當如是也。況今之時,何如虞朝、漢代,而殿下可不以舜、文之爲戒者,自戒乎?請亟寢搆給之命。」答曰:「宴安、奢侈,措語有過,漆器、露臺,比喩失宜,今日啓辭,可謂拙矣。」金始振以此引避,諫院啓曰:「隨事敢言,實出愛君。引喩雖或失宜,不宜摧折言官。請出仕。」上從之。

○以李景奭爲左議政。

2月10日

○辛巳,禮曹啓曰:「臣等詣順懷廟,審視之,則廟宇三間,而順懷世子神主,當中奉安,儀物印匣一、蓋一,方在廟中。而昭顯世子冊、印、繖、扇、蓋等物,亦當入排,地勢難便,添造一間,似或無妨。請議于大臣。」上從之。因下敎曰:「祭祀之規,亦甚埋沒。更加酌定。」昇平府院君金瑬、領議政金自點以爲:「臣等謹按,《穀梁傳》云:『公子之重視大夫。』及晋武帝時,博士沈寂等,引此獻議以爲:『上自皇帝,下及陪臣,其禮無二。』云。以臣等愚意觀之,順懷世子雖是當代尊行,未踐其位,則於殿下有君臣之分,告文頭辭,不可書殿下位號也。況禮曹啓辭,順懷廟祭祀,曾無祝文,則當時酌定之意,亦可見矣。凡於祀享,旣無祝文,則獨於告事由之祭,異其禮制,臣等之所未曉也。今亦遵依舊例而行之,恐未有不可也。至於安神主處所,則順懷世子仍居于第二間,昭顯世子次居于第三間,或居于第一第二間,亦似無妨。處所則令禮官,相度形便,祝辭則令儒臣,博考禮經,稟旨施行。」上從之。弘文館啓曰:「謹按杜氏《通典》移廟主議,東晋孝武帝時,立行廟移神主,傅瑗問于徐邈曰:『四府君室狹,不容四座,可以戶外張幔否?』邈曰:『室狹不容四座,戶外張幔,可謂禮從權宜。』今此順懷廟,本無穆、昭迭遷之禮,故初旣當中設位。若祔昭顯神主於第三間,虛其第一間而不用,則於禮似無所據,且有排設未盡之患,唯在禮官相度形勢,隨便奉安。且於禮有父祭子、君祭臣之文,而順懷廟曾無祝文,必有其時酌定之意。但移安還安之際,遷動神主,不告事由,似涉未安,而考諸禮經,亦無可據明文,更令禮官,參酌定奪。」禮曹以爲,添造一間,似不可已,上從之,且命先行告祝。

2月11日

○壬午,以李時白爲判義禁府事。時,一品中擬望者,只有閔馨男、具仁垕兩人,故吏曹以此擬望,上命以正二品加望,遂有是拜。以柳淰爲執義。

○右議政南以雄以病呈辭,上遣承旨敦諭。

○待敎李杭以其家有染病,不敢入直,呈疏出去。奉敎丁彦璧固要還入,杭以呈疏旣出之後,無端還入爲難。彦璧怒,上疏言:「杭家病患,元非染疾,且以新薦之時,論議矛盾,形勢狼狽,乞遞其職。」上乃命罷李杭,尋又命削去仕版。招彦璧使之入直,彦璧亦不敢進,以闕直坐罷。

2月14日

○乙酉,月入太微西垣內。

○以李曼爲都承旨。

2月16日

○丁亥,淸使三人猝至,其勑書曰:

入朝官員進貢禮物等項,多有踈玩,特遣戶部啓心郞、布黨等察問云。

2月17日

○戊子,上受燔鍼。

2月18日

○己丑,上受燔鍼。

○淸使以遠接使韓興一,秩非六卿,累日同行,而不許見官禮,義州、定州慰宴,皆不受。備局請以吏曹判書李行遠代之,上從之。

2月19日

○庚寅,大司憲金南重啓曰:「昨見簡通,則前牧使崔繼勳在任時,田稅濫捧,賃載私舡,拿推事也。臣以謹悉答送,及其入啓,崔繼勳事元不擧論。此無非如臣駑劣,忝在首席,不能爲有無之致。請命遞斥。」答曰:「勿辭。」持平李慶徽啓曰:「臣於頃者,受由下鄕,聞淸州前牧使崔繼勳田稅收捧之時,規外加徵,稱以剩米,及其載運也,不用水站舊例,私賃京舡,至於三艘,所戴終無置處,而以其所失之數,再徵民間。臣於昨日,以拿推之論,發於席上,而簡通於在家之僚,則執義柳淰以後坐相議爲答。臣卽當以此往復於長官,而相會禮未行之前,不得發簡,乃是規例。且緣日暮,獨以歸一之論先啓矣。卽見長官引避之辭,何敢晏然仍冒?請遞臣職。」答曰:「勿辭。」掌令權諿啓曰:「持平李慶徽以崔繼勳貪鄙事,發論於席上,臣亦參論,不通長官之失,臣亦難免。請遞臣職。」答曰:「勿辭。」執義柳淰啓曰:「臣昨見簡通,則前牧使崔繼勳事也。繼勳到處善治,牧淸州,亦蒙褒奬。慶徽所聞,若曰下鄕聞之,則不過土豪輩構陷之言也。臣之所見,終始如此,致起鬧端,請遞臣職。」答曰:「勿辭。」

2月20日

○辛卯,上受燔鍼。

○諫院啓曰:「大司憲金南重等,竝引嫌而退。臺閣論事之體,隨聞發論,僚議參差,則往復停當,以待歸一,例也。未及相會,轉送簡通,則不報同僚,責有所歸。論人之道,不厭商確,後坐面議,意在愼重。請金南重、李慶徽、柳淰出仕,權諿遞差。」上從之。

○遠接使韓興一馳啓曰:「鄭命壽言:『謝使之往北京,曾有言及之事,朝廷以爲何如?』蓋指世子入朝事也。答以:『上候久在違豫中,朝夕問寢,固所不遑,何暇議其入朝乎?』命壽聽若不聞云。」

2月21日

○壬辰,持平李慶徽啓曰:「臣與崔繼勳,素無平生之雅,爲人善惡,實未知如何。但州民怨毒之狀,臣所目見,至於田稅收捧之際,衆目所睹,人所易知,而加徵賃船等說,騰播隣近,安可諉之於土豪之所構捏,而不爲按問乎?柳淰引避之辭,張皇伸救,有曰:『到處善治,至蒙褒賞。』夫曾經臺、侍,至蒙褒賞,則所當十分淸愼,無負愼簡之意,而不自謹飭,人言至此,臣之爲繼勳慨然,正在此也。僚議皆已歸一,而挺身自當,獨先立異,詆斥發論之人,不遺餘力,臣未曉其故也。且臣不待往復而先啓,顯有率爾之失,而混同請出。請遞臣職。」答曰:「勿辭。」執義柳淰啓曰:「崔繼勳到任之後,爲公任怨,非臣創說,旣著於殿最之目,又在於方伯之啓。臣之不爲苟同者,初非爲繼勳伸救,亦非爲慶徽詆斥也。慶徽所聞,得於下鄕云爾,則淸州卽慶徽之鄕也,親戚在焉,臧獲在焉。設有可論之事,實涉有嫌,而猶且乃爾,此亦觀世道處也。臣旣被醜詆,請遞臣職。」答曰:「勿辭。」

2月22日

○癸巳,上受燔鍼。

○大司憲金南重啓曰:「李慶徽旣有所聞,隨事發論,豈以舊鄕爲嫌,而不得一語乎?僚議相左,辭說太煩,臣誠病之。旣同其論,勢難處置。請遞臣職。」答曰:「勿辭。」大司諫崔惠吉等以爲:「李慶徽避辭中,以混同請出爲非,請命遞斥。」答曰:「勿辭。」玉堂處置以爲:「柳淰避嫌之辭,實涉營救,請遞差,大司憲以下,竝命出仕。」上從之。

2月23日

○甲午,上受燔鍼。

2月24日

○乙未,以蔡𥙿後爲副提學,南老星爲執義,權坽、申恦爲掌令,柳椐爲正言,李以存爲吏曹正郞。

2月25日

○丙申,大司憲金南重、持平李慶徽啓曰:「前牧使崔繼勳曾任淸州,巧作名目,徵斂無藝,且納布之有逋欠者,急於充數,民財商貨多數勒取。至於田稅,常數之外,私自加徵,且其載運之際,不用水站舊例,賃載京船,至使三艘所載之米,終歸於無去處,而再徵於民間。請崔繼勳拿推。」累啓而從之。繼勳旣就獄供辭曰:「臣莅本州,督納國穀,則未償者或多至五六百石,臣嚴刑以督之,則或曰判書宅,或曰翰林宅,或曰持平宅云,而臣少不饒貸。故見忤土豪,以至於此云。」蓋慶徽之父,卽故判書時發,而慶徽以翰林,陞爲持平,且其親戚田庄,在本州故也。上命拿推本州國穀未納中最多者,本州拿送大奉、宋蘭等兩人,未納僅八九十石也。義禁府請令本道査處,上曰:「此似是土豪,田土以奴名懸錄者,而禁府不此之察,矇然回啓,事極非矣。」禁府仍請訊問大奉等,上又命拿問土豪。

2月26日

○丁酉,備局密啓曰:「臣等會于闕下,以臣自點親承聖敎之意,反覆商議,則夏行秋返,似爲便當,而到彼留滯,若至兩箇月之久,則可慮之端,有難盡言。從前每以上候長在違豫中,世子不得曠日離側爲辭者,終爲不實之歸。且世子病患,本由於不習水土之致,正當苦熱,久淹於彼地,則安知添傷之患,反有甚於初寒之節乎?況遼路行役,尤苦於炎潦之時。若以七月望後起程,十月十二月間,得以回還,則添傷之患、久滯之弊,庶或可免。且我旣快許,彼必不以數月之差遲爲歉矣。」答曰:「回來時若値嚴寒,則所患痰症,必致復發,莫如夏初入往之爲愈也。」

2月28日

○己亥,勑使入京。上接見於養和堂,勑使曰:「今番歲幣,有若不盡心者然,想必忽視之致,以此奉勑而來。」上曰:「官吏旣已施罰,而反而思之,不任愧懼。」勑使曰:「當初約條中,謝恩使必以三公差送,其他使臣,必以六卿,而今番使臣雖曰秩高,旣非曾經六卿者,至於副使,則氣息纔續,又多失禮。約條中事,何故變更耶?」上曰:「其人雖未經六卿,而職秩則高。以此,泛然差送矣。」勑使曰:「此間有密白事。」仍揮手,令承旨、史官竝出。事秘不傳。勑使曰:「開市本爲邊民懋遷之計,而交易之際,多有偏私之弊。日後宜加申飭。」又曰:「遠接使亦非曾經六卿者,此不免歉然耳。」上曰:「此予不思之過也,願加容恕。」勑使出,都承旨李曼進曰:「勑使密語事,史官不可不聞。」上曰:「世子入朝一款也。」曼曰:「未知自上何以答之。」上曰:「世子一年一朝,非不知爲不可廢之禮,而道路遼遠,人馬難辦。今又身有疾病,未能趁卽入朝,深切未安云,則彼答曰:『世子入朝,非俺等所敢强請,惟在自此處之。』云矣。」

2月29日

○庚子,迎接都監啓曰:「見官禮罷後,三勑仍與三公、六卿言曰:『慶源、義州兩處開市,皆不着實。商賈輩索價太高,使不得交易,此皆朝廷之所指揮耶?』臣等答曰:『商賈輩,意在得利,彼此商人互相論價,豈出於朝廷之指揮也?淸商爭利,亦豈大國之所可知乎?』勑使曰:『俺等回還時,當留義州,定價立規,以爲恒式。』又曰:『邊民之越境者,朝廷若加痛禁,則豈有此弊?』臣等曰:『前後邊臣,以此被誅者非止一二,此,勑使之所已知,而反有不嚴之責,豈不冤乎?』勑使卽拿入甫乙下前僉使郭德立及勑行所押來三人,究問面質,三人皆稱德立之所指送,德立終不得自掩。請梟示德立,其餘竝皆減死定罪。」上從之。

○迎接都監啓曰:「鄭勑言于臣鄭太和曰:『來時見平安監司,遲鈍無比。本國若以俺等爲不再來,則仍存此人亦可,不然,則從速處置宜矣。且昨日接見時,以世子入朝之意,稟于國王,則上意快許,而以俺等所見言之,纔經勑使,旋有世子之行,則西路必不能支。今番謝恩使,宜以大君爲之,而歲幣使亦不可不以六卿差送。至於大君、大臣之副价,則雖非六卿,亦無妨。』云。」答曰:「言于廟堂。」

2月30日

○辛丑,法聖浦漕船,遇風敗沒,水手皆渰死。上令本道,擧行恤典。

三月

3月1日

○朔壬寅,備局啓曰:「大君使臣之行,當竢上命,而亦須預定,方可治行。敢此仰稟。」答曰:「以大君差遣。」

3月2日

○癸卯,禮曹啓曰:「鄭勑以爲:『凡於謝恩之行,不可無禮物於攝政王前。』云,請依乙酉閏六月弔祭後致謝禮物單子例,定爲恒式。」上從之。

○迎接都監啓曰:「鄭勑以爲:『中江通市之物貨,不過綿布、麻布、鹽石、牛馬、農器等物,兩西商賈,猶可交易,而春市時紙地、南草等物,則聞令餉臣,旣已優備,漢城府及開城府商賈,不必入送。』云矣。」答曰:「買馬事則措辭謝之,以杜其弊。」

3月3日

○甲辰,以麟坪大君㴭爲謝恩使,戶曹判書元斗杓爲副使。李曼爲平安監司,蘇東道爲殷山府使,孟元賓爲江西縣令。平安監司及兩邑倅,皆以鄭命壽之言遞罷,故以三人代之。以趙絅爲都承旨,鄭攸爲持平。

3月4日

○乙巳,諫院啓曰:「國綱解弛,奢侈成習,上自士夫,下至庶人,凡婚姻時飮食衣服,競尙奢侈。至於新婦見舅姑之禮,自有定式,而饌品器數,務益豐盛,其費不貲。請令法官,一切禁斷,如有猶踵前習者,摘發治罪。」上從之。

○迎接都監啓曰:「鄭勑言于臣太和曰:『戶曹判書爲謝恩副使云,本國處事,何無遠慮耶?副使元非約條所載,大君旣往,則雖無副使,亦可也,必欲遣之,雖參判、承旨,亦無不可。』云。又曰:『歲幣米輸納鳳凰城,雖是先皇帝所定,而今移北京,事異前日。若遣解事譯官,專稟此事,則庶有得請之望。』臣言以買馬難便之勢,則鄭曰:『事勢如此,則不必爲也。俺當以此,歸告於攝政王。』又曰:『俺等之來也,攝政王分付曰:「世子、大君若皆托故不來,汝等從速馳還,如其入來,汝等待其渡江而護來。」云。俺等當留義州,待大君之行,一時渡江。』臣答云:『大君之行,與他使臣不同,萬無及期追到之理。此則決不可爲也。』鄭曰:『然則自上以追後入送爲敎,則俺當以此歸報。』云矣。」備局啓曰:「謝恩副使,旣已遞改,令該曹從二品堂上中,極擇差出。幣米輸送鳳城事,依其言,差送譯官,使之善爲周旋。大君之行,彼旣無督迫之言,宜定日期,以示退行之意。」上從之。

○以兵曹參判朴遾爲謝恩副使,韓必遠爲都承旨,梁曼容爲執義,嚴鼎耉爲校理,睦兼善爲持平。

3月6日

○丁未,賑恤廳啓曰:「本廳餘儲米穀中,米八百餘石、租七百餘石,若致經年,陳腐可慮。而近日春窮方甚,又當勑行,外方之人多聚京中,米價騰湧,未免飢乏之患。以此米穀,依常平舊規,增價換布,一以救京外人資食之急,一以爲本廳改色存本之地,而租穀則分糶於京城十里內,農民願受者,以爲種食之資,而待秋收捧,以備凶歉。」上從之。

○迎接都監啓曰:「鄭云:『攝政王以歲幣事,旣令推覈該官下吏,論以某律之意,不可不明白回報。』臣答曰:『前後判書,竝被推勘,該掌郞官,先罷後推,而時未照律,諸色該吏,方囚禁以待之矣。』鄭曰:『俺當傳告而善處。』云。又曰:『義州人韓德連,從前有恩者也。願以爲大吉號里權管。』云。」上許之。

3月10日

○辛亥,諫院啓曰:「平安道軍兵之數,兵曹只有丙申年通融案,而監營元無成冊,獨兵使專管,有若手下之私兵,莫重軍政,豈容如是踈漏?己卯年林慶業爲兵使時,以罷防之故,道內諸色軍兵累萬人,盡皆收布,而一人三匹,勿論逃、故,逐年責徵。雖以一年所徵計之,多至千餘同,而朝廷不知其有無,道臣不問其出入。此非營屬收布之類,請令道臣,明査啓聞,而諸色軍兵額數,依他道成案,送于該曹,仍令道臣句管,其所徵之布,以補公用爲當。且西路軍民困瘁已極,如前責徵,則決難支保,亦令量宜減徵,以示朝廷實惠,至於分明逃故者,則一切蕩滌,俾無隣族流移之弊。」上令廟堂議處。

3月14日

○乙卯,憲府啓曰:「江原監司柳恒潛以其家眷來會于原州,仍行新婦禮,又以私家祭需,分定於列邑,事極無據。請罷職。」答曰:「推考。」

3月15日

○丙辰,戶曹啓曰:「今番勑行發賣折銀之數,比諸常估,未滿十分之一,市上齊民搥胸號泣,誠極可矜。請以各司米、布,補給其價。」上命量給米、布。工曹五十同、繕工監三同、司僕寺十同、備邊司四十同、兵曹十同、戶曹大豆一千石、訓鍊都監銀子一百兩、賑恤廳米豆三百石。

3月17日

○戊午,下敎曰:「東、西活人署病人之數問啓。」是時,癘疫大熾,活人署病人,常不下累百人。

3月18日

○己未,司饔院啓曰:「勑行時香醞味薄,本院請治酒房書員,以決杖照律,且江原道進上松魚,全數腐敗,本院請治其陪持人,亦以決杖照律,而該曹不卽決罪,皆徵贖而釋之。啓下之事,每止於此而已,則前頭該官怠慢之習與夫御膳腐敗之弊,終無以懲戢。請酒房書員及陪持人,更令攸司,依前照律,以治其罪。」上從之。仍下敎曰:「當該堂上、郞廳竝拿推。」刑曹參判李時昉、參議李敏樹、正郞韓必久、佐郞朴守素等皆置對,上命只遞李時昉之職。

○以趙絅爲大司諫,姜栢年爲同副承旨,吳挺一爲應敎,閔光勳爲校理,趙贇爲修撰,南重晦爲持平。

3月19日

○庚申,平安兵使鄭榏馳啓曰:「本道諸鎭堡軍器,經亂之後收拾藏置者,尤甚毁破,不可不及時修補。以此移文于鎭堡,則吾老梁、彌串、宣沙浦、大坡兒、滿浦、上土、昌洲、登公仇非、廣坪、梨洞、從浦、大吉號里、乾者浦、楸坡邊將等皆以爲,雖欲盡心修補,以貧寒數三土兵,萬無措置之路云。請從其軍器毁破之數,量給本營所儲之布,期於修補。」上從之。

3月20日

○辛酉,正言任重引避曰:「臣曾感風寒,症勢彌留,累呈辭單,終始見却。且本院啓辭,皆在於臣之呈告之後,則所論之事,或有臣所未知者。引病之人,何敢隨人苟同,强來連啓乎?然而旣致闕啓,難免逋慢之失。請命罷斥。」答曰:「勿辭。」仍下敎于政院曰:「臺諫有難便之事,則呈辭單可也,陳疏章亦可也。何必故爲闕啓,敢行不正之計哉?大抵闕啓之失,亦不至重大,今後勿以闕啓遞職事,言于兩司。」時,諫院以公山縣監朴安悌,酗酒廢事論啓,重與安悌善,欲不與其論,稱病闕啓,飾辭來避,故有是命。

3月22日

○癸亥,以沈詻爲大司憲,兪㯙爲大司諫,閔光勳爲司諫,李性恒爲持平,趙絅爲刑曹判書。吏曹初以金堉、閔聖徽、鄭世規擬望,上命從二品中擇擬。吏曹又以呂爾徵、金南重、李厚源擬進,又命加望。乃以尹順之、趙絅擬進,上竟以趙絅授之。

○鍾樓鍾自鳴,市人觀者如堵。

3月24日

○乙丑,刑曹池水,色赤如血。

○慶尙道旱。

3月25日

○丙寅,東萊府使閔應協馳啓曰:「藤智繩言:『大君致書於島主以爲:「此處則南、北京消息連續相聞,而島主素與朝鮮相厚,一不通報,是何故耶?」島主欲趁未入往之前,詳細傳報。』云,又曰:『以漂民之事言之,則淸國送于朝鮮,朝鮮轉送于我國,朝鮮與淸國,果非相好而然耶?大明時,朝鮮爲藩邦。卽今貴國之於淸國,亦如是耶?平成幸今將爲此出來。』云。」

○戶曹啓曰:「曾在亂前,該曹稅入,比今稍優,國家用度,不至如近年之浩多,猶患經費之不足。新舊功臣承襲君,或有隨品受祿者,或自忠勳府別設軍職付祿者矣。到今稅入漸減,而承襲君之受祿者,至十七員。請令忠勳府,考例稟處。」上從之。

3月26日

○丁卯,備局啓曰:「勑使留館時,欲聞日本事情,而今此藤倭之來,適當其在境之日,勢必先自聽知。請令伴送使言之。」上從之。

○以文學郭之欽爲倭差接慰官。

3月27日

○戊辰,守禦使李時昉啓陳廣州府尹趙潝嗜酒廢事之狀,上命罷之。

夏四月

4月2日

○癸酉,咸鏡道大旱。

4月3日

○甲戌,備局啓曰:「接慰官郭之欽下去之後,以稟目來問,其一,彼問我國用何年號,則何以答之?其一,彼問我國與淸國相待之禮,則何以答之云。前者任重爲接慰官時,有稟定之言,今不可異辭。請以此意回移。」答曰:「勢難終諱,使之直言,以免困辱可也。」

○以具仁垕爲工曹判書,申濡爲右承旨,李時楷爲全南監司,嚴鼎耉爲校理,吳挺緯爲正言。

4月5日

○丙子,刑曹判書趙絅上疏曰:

臣在鄕時,目見數縣田野,太半汚萊。其所耕種者,非宮家免稅、豪勢家奴,則他邑流徙之人也。舊日累十戶閭井,今之存者僅五六家,而亦且朝夕逃徙者也。臣所居之里亦然,問之則近年凶歉,田無所收,食土之民,宜無愛惜鄕里之心矣,而然若無隣族橫加之役,則寧死於吾土,何必顚仆於他鄕之溝壑乎?臣聞是言,實不勝惻然于中也。唐臣李渤之言曰:「臣過渭南諸縣,人多流亡,舊三千戶居者,今纔千戶。迹其所以然,皆由以逃戶稅,攤於比隣,致驅迫俱逃。』此正爲今日道也。然則凶年飢歲,未必盡使民飢而死,而暴政橫斂,能使民逃避無餘也。臣以是知賑恤荒政,徒虛文耳,實不若減民一役也。洪淸一道如此,況兩西乎,畿甸乎?臣聞守禦使李時昉之言,洪淸道田結不及全南道十分之七,言貢物出布之數,幾乎相等。此亦不可不變通而均之者也。邊備之踈略,則姑舍西北,而請以臣所目見南邊海防一事言之。釜山所屬鎭堡七,而合左水營、東萊府,戰船僅十四艘,而距統營水道三百餘里,得順風行終日乃達,脫有緩急,統營舟師,難與萊、釜相綴。在昔設右水營於巨濟者,其意有在也。今雖不能容易變置,巨濟與萊、釜相近,而扼海路之要,則風和待變之舡,宜加舊數也。然臣之所大憂者,不在於此,在於水軍、格卒之皆懷怨畔也。各鎭所屬水軍,皆遠邑之民,不習船事,故無論老弱,擧收價布,以爲土兵雇立之直,其來蓋久。不才邊將,倍徵於水軍,減剋於雇直,又從而虐使之,土兵不能資其一身,奚暇給其妻子乎?是以存亡無常,怨苦徹天,日願邊鄙之有事者,十八九矣。格卒之情,大都如此,臨亂果足恃乎?爲今之計,莫若發遣暗行御史,廉問統制以下各鎭,貪墨者罪之,不能者去之,廉淸而得士卒心者,擢而用之。但廉問之行,鉤得實狀最難,御史不可不擇剛明者而遣之。若乃災異之疊出,則自前年至今年,大則星見於晝,雷動於地。臈月之雷,嶺南尤甚;大風之災,三南偏酷。蔚山有黃蝶之變,安州有蛙戰之異,嶺南又有群鳥交鬪而死者,定州江水三日赤色,此則有識士夫相傳道之事也。頃者刑曹池水之赤,崇禮門之自閉,變異之大者。紸纊之下,亦有以此說,一一上聞者乎?臣以爲,宜及此時,赫然下敎,罪己求言,皆務實德,務去虛文,雖上供物膳,量宜權減,民徭之不均者均之,可減者減之,則民心庶幾胥悅,而民力庶幾少紓矣。且自前遇亢旱之時,則必有審理疏放之擧。彼凡人無辜,尙霑沛澤,矧殿下平日禮遇尊寵之臣乎?李敬輿、洪茂績、沈𢋡等,俱竄絶島,已經一年。風魚瘴毒之鄕,雖使少且壯者居之,亦不可堪,況年今六十七十之人乎?若不耐風土,一朝溘先朝露,則其有乖於好生之德,不幾大乎?李應蓍言雖狂妄,罰則太重,此亦有關於言路之通塞。臣又以爲,宜及此時,渙發德音,放釋竄逐之臣也。遇災修省之道,惟在於發政施仁,務悅民心,恢廓聖量,改過不吝而已。往在癸酉年間,有大君家舍之役,大司憲鄭蘊,論以當旱災,不宜侈王子第宅,一啓卽允。頃者金始振之言,亦可謂不無所見,而殿下斥之太過,此亦聽諫之道,漸不如初也。古今天下,安有言路不開,而其國不危者哉?臣愚以爲,天災時變,邊鄙憂危,不足爲今日患,而殿下厭諫,實爲今日宗社之憂也。

答曰:」省疏深用嘉尙。所陳之事,予當惕念而采施焉。「

○上引見大臣、備局堂上。領議政金自點曰:「近日民間以倭報,頗甚騷屑。臣之愚意,則不必生事,故欲爲鎭靜,而人皆謂廟堂睡熟云。蓋國無所恃,故人心易搖也。大槪賊情異於前日,將來似有難從之請矣。」上曰:「今番倭人之所欲聞者,必欲諱之,備局之啓,何所見耶?凡事審察形勢而應之,一向彌綘,則徒爲見侮之地,其機豈不重哉?〈時,倭差來問我國待淸國之禮及所用年號。〉倭情狡詐,見我國畏縮,故漸加侵侮。終始牢諱,而受其侵辱可乎?明言實狀,以破奸謀可乎。」自點曰:「自上旣有勿諱之敎,故備局諸宰,亦欲言之矣。第去春差倭之來,旣不明言,今若踏印成文書以給之,則關白必詰責島主以爲:『吾自長崎,已聞朝鮮消息,而汝與朝鮮,只隔一水,何不趁卽馳報乎?』云,則難處之事,恐添一節矣。」右議政李景奭曰:「彼旣得文書之後,若曰:『交隣之間,胡不先通?』云,則尤極難處矣。且島主所謂爲我國宣力者,實非虛言。彼旣殺玄方,厚結執政,以爲自固之地,用貨之多,固其勢也。言語之間,雖有詐僞之端,不可不外示嘉奬,以慰其心也。」趙絅曰:「往在壬午,臣爲通信使,到對馬島,則島中已知之,今則江戶亦必知之矣。李亨男以下,皆不如洪喜男之善應對。喜男雖病,可令起送。」上曰:「國事皆係於喜男耶?予意則倭差之來,別無大段關係之事,而廟堂憂之太過,予甚笑之。」上曰:「國綱解弛,有若無禮之家。頃日史官一時棄去,安有如此時乎?蔑法之人,若不懲治,則無以爲國。其史官削去仕版,永不敍用。」

4月6日

○丁丑,守禦使李時昉啓曰:「南漢山城設立之初,朝廷特慮募入之民無土田可以資活,城外山底閑地,許令開墾,至今二十餘年,而諸宮家稱以立案,將欲奪占,司饔院亦稱柴場,歲徵炭石,新徙之人,勢將渙散。請令備局禁斷。」上從之。

○領議政金自點、左議政李景奭、右議政南以雄等上箚曰:

近來災異之生,愈往愈甚。如安州之蛙戰,湖西之鸛鬪,蔚山之黃蝶,順天之潮,一日三至,東海之水,逆流已久。流傳之言,雖未盡然,士夫間亦多目見者,而守令不以報,監司不以聞,吁亦異矣。聖人修《春秋》,李、梅之冬實、鸜鵒之來巢,一一書之。其事雖小,而不敢遺者,所以克謹天災也。京城咫尺之地,亦有山崩之變,此則有耳皆聞,有目皆見,而尙未上徹,近者如此,遠者又何足道?況今旱災亦已太甚,淒風日吹,兩麥枯乾,種不入土,農夫釋耒,切迫之憂,可勝言哉?姑以最急者言之,則通下情、開言路、恤民隱,爲尤緊焉。夫聖人能成天下之務者,以其能通天下之志也。必須上下交孚,然後萬化乃成,猶天地之氣相通,品物方亨也。是以,自用自廣,古人攸戒,相疑相阻,往事可鑑。伏願殿下,將攝之餘,頻接臣隣,使群下之情,得以畢達,萬品之生,罔或不遂,則幸孰大焉?夫言路之於國家,猶氣脈之於人身。氣脈壅滯,則人病且死;言路不開,則國隨而亡。殿下於言者,未嘗不爲優容,而往往有摧折之時,或加之以放逐之罰。遐外之人,徒見聖明之世,繼有逐臣之行,道路咨嗟,氣象愁慘,遠近瞻聆,宜不免於驚惑也。且臺臣之論,多出於風聞,雖未必盡得其實,亦未必盡失其實,而一守令之彈劾,或至持久,卒未得請者有之,聖意雖在於愼重,臺諫漸至於輕歇。邑宰迎送,其弊固多,言路杜塞,爲患尤大。伏願殿下,翻然覺悟,廓恢大度,蕩條旣往之愆,廣開忠諫之路。壬申年間,聖敎有曰:「重利輕民,非予所尙。雖以利害言之,民生保存,乃國之大利。」大哉之言,孰不感激?承流宣化,分憂字牧之臣,苟能盡體聖心,則今日民生之重困,豈至於此哉,而臣等竊聞,爲守令者,鮮克廉謹,而恣意橫斂者有之;爲監司者,隨其好惡,而黜陟失當者有之。至於逃故隣族之弊,言之久矣。上司不能不嚴督,列邑不能不奉行,或徵於朽骨,或責於白地,軍民之怨苦,與日俱積,村聚之流散,逐年漸多,一戶之逃,一隣盡空。此外獄訟之偏私,刑杖之過濫,病國害民,不一而足。說者以爲,御史之不行已久,外方之貪縱益甚,此言誠然矣。毁譽之中,雖難得實狀,而身親見聞,豈無所參驗不法之跡於可考文書也?雖或有奉使不當,意者豈可因噎而廢食?伏願殿下,特簡暗行御史,遍詢八道,痛去太甚之貪吏,兼令歷觀風俗,搜訪賢才,以爲收用之地,則其所補,豈淺淺哉?

答曰:「省箚,予甚憂懼。箚陳之事,當惕念焉。」

4月7日

○戊寅,晝晦。

○伴送使李行遠自義州馳啓曰:「淸人千餘人,以開市買馬事出來,朝廷若或防塞,則俺當歸報此意,以免己責云。」備局回啓曰:「買賣之事,旣有衙門文書。如不得已,使之隨所有許賣,不至生梗爲當。」答曰:不可容易許賣,措辭移文,使李馨長,通示於鄭命壽可也。「

4月8日

○己卯,晝晦。

○諫院啓曰:「天災、時變,不可勝記,而旱魃之慘,至於此極,天道神明,災不妄作。臣等雖不敢指陳某事之失,而一婦抱冤,足以感傷和氣,況京外許多罪囚乎?有罪者旣已懲艾,無罪者尤宜矜恤。前後遷謫之臣,常赦不原之人,亦豈無拊心號天,而不能自明者乎?當此旱災孔慘之日,渙發德音,赦過宥罪,庶幾慰釋人情,導迎和氣也。從前遇災,累下審理之命,而遠外罪囚,必待本道啓聞,故過夏之後,若干疏釋而止。此豈敬天怒,恤民災之道乎?請斷自宸衷,亟令廟堂,稟旨處置。」答曰:「冤獄固當審理,而其中救護姜賊之類,不宜竝論也。」

4月9日

○庚辰,晝晦。

○洪淸道沃川郡有石自移。

○大司諫兪㯙、司諫閔光勳等上箚曰:

臣等伏見,今日兵革之餘,連歲凶歉,賦役漸重,而民無息肩之日,惠澤未究,而人懷去女之歎,流亡相繼,怨讟盈路。傷風敗俗之事,不可勝記;疾視長上之習,愈往愈甚,豈有使人心如此,而能保其國家者乎?失今不圖,後悔無及。伏願殿下,疇咨廟堂,講究着實之政,凡有施措,惟以愛民爲務,則邦本自固,而人心胥悅矣。貢物之變通、逃故之蕩滌,論者旣多,殿不飫聞。而從前此事,一未有施行之實,此亦下可以斷然行之耶?頃者客使之來,求索倍於前日,中外市民,垂橐而坐。幸賴聖上,許令該曹,計給米布,其歡忻鼓舞之狀,不啻若拯救於水火之中矣。第臣等竊聽,松京市民,甚於都民之愁怨,而獨未蒙朝廷之惠,豈無不均之歎乎?殿下苟捐內帑之儲,以酬發賣之價,則雖三尺之布,亦可爲大聳動之擧矣。噫!固國之本,在於安民,而安民之術,莫如愼擇守令。殿下每於都目之政,屢下擇守令之敎,申嚴兩銓,非不至矣,而未能體奉聖意,以私害公。願殿下,體用周家愼簡之意,深明祖宗贓汚之法,如有循私苟充之人,則摘發擬望政官,繩以誤擧之律,則雖未能盡得賢士,豈有如今日之淆亂乎?王法不行於戚里,獄訟多屈於賄勢,宮奴之作弊,莫敢誰何,猾胥之犯科,不可盡誅。至於樵童、馬卒,譏議朝政,常漢出身凌轢搢紳,干名犯分之習,罔上欺公之弊,紛起而不可禁矣。噫!振肅頹綱之要,不在於聲色威刑,而在於處置得宜,信賞必罰而已。苟有罪過,雖親不饒;如其善良,雖踈必取。勿以好惡之私,浼我淸明之德,則頹綱自振,而體統自立矣。臣等伏見殿下英明獨運,輕視臣隣,聽納之際,或欠包荒之量;施措之間,多有自用之病。一事觸諱,銓擬久閣;一言忤旨,天點亦靳。上下否隔,情義未孚,臺閣之上,直氣索然;紸纊之下,讜論未聞。此誠群臣不忠之過,而亦殿下之所當自反處也。審理之擧,尤所當急,許多竄配之人、內外囚係之徒,常赦不原,積有年所。罪之輕重,姑置不論,而呼天叫地,亦足以感傷和氣,則臣等昨日之啓,非徒爲一二人而發,伏想殿下有以洞燭,而批敎之辭,恐欠和平,此豈臣等所望於殿下者乎?伏願殿下,亟令有司,勿拘虛文,勿守常規,凡在罪籍者,及時錄啓。裁自聖衷,渙發大霈,則庶幾上召天和,下慰人情,感應之妙,毫髮不爽矣。

答曰:「省箚,深用嘉尙。箚辭無非格言,予當體念而採施焉。」

4月10日

○辛巳,晝晦。

4月12日

○癸未,江原監司柳恒、黃海監司洪瑑馳啓:「暵乾日甚,請令該曹,別降香祝,以爲設祭祈雨之地。」上從之。

○吏曹啓曰:「世子贊善、翊善、咨議等官,今當差出,依輔養官例,以兼職下批,使之久於其任,以專輔導之責似當。請金集、宋時烈等,姑令先付軍職。」上從之。

○憲府啓曰:「長湍府使閔震益,曾爲黃海兵使,貪濫縱恣,罔有紀極,不可復授字牧之任。請罷職。」累啓而竟不從。

4月13日

○甲申,以義禁府審理啓辭,命放罪人李敏求等十四人。

4月15日

○丙戌,大旱。時,上營繕于闕內,而秘其事,人皆竊歎。

4月16日

○丁亥,平安道三和等邑大風,有物自天而隕,或似黑豆,或似辛夷實。義州等邑霜。

○平安監司李曼馳啓曰:「勑使留義州十餘日,各邑支供之外,別樣需索之物,極其煩多,勢必難支。請除出管餉米布,計數添給於各邑市民。」戶曹以爲不可,上命量給兩西兵營所儲綿布。

4月18日

○己丑,江原道襄陽大風、晝晦。

4月21日

○壬辰,以韓興一爲大司諫,梁曼容爲應敎,金應祖爲校理。

○京畿監司吳竣馳啓曰:「春夏以來,旱災孔慘,兩麥盡枯,田野如焚,蔀屋之民,大命近止。各官元穀,已盡分給,更無賑救之路,請出糶江都移轉之米。」上命以江都、南漢所儲之穀,分糶以救之。

4月24日

○乙未,諫院啓曰:「臣等伏聞,貞愼翁主將往其子任所,而有給馬之敎。此固出於聖上親親之至意,而翁主出外,事體未妥。況守令春分後不得挈眷之法,不可以一時私恩,而毁之。請亟還收成命。」累啓而上從之。貞愼翁主,上之姑也。其子徐貞履,方任忠原。

4月25日

○丙申,初,昭顯宮人辛生,與逆姜最親,而乙酉詛呪獄起,以先告得不死。後,上疑其有隱情,復招問之,辛生乃遍告闕內埋兇處,多發人骨及銅人等物,辭連內外凡十餘人。上命自內司推鞫,嚴刑窮問,承服者頗多,而外庭不得與知。憲府啓曰:「竊聞,內司有獄事,傳播外間,其罪狀雖未詳知,而王者用法,必付有司,明示刑章,豈可別置內獄以鞫之乎?」諫院亦以此論啓,浹旬爭執,上乃從之。於是,設鞫廳于內兵曹,內出罪人十三人,其中女子八人。內婢愛順供稱:『逆姜使婢,傳言于加音金,覓人骨以入,加音金以顱骨、臂骨、脚骨來納,後又以骨作屑,盛諸笥以入,如是者四五度。此則逆姜自瀋出來之夏也。甲申年,逆姜送書于內人繼還等曰:『方圖于淸國,出送世子,而代以大殿。』云。又聞內人英玉之言,則姜政丞妻,亦以詛呪之物入送云。御膳置毒,則監水剌宮人一禮所爲,而一禮卽逆姜固結者也。乙酉冬,婢入闕內,則逆姜言于婢等曰:『新世子已定,吾諸子終恐難免。世子宮詛呪置毒等事,依大殿爲之。』云。「鞫廳啓曰:」今此諸賊之招,尙多隱情。若不更加嚴鞫,而先施刑章,則恐無以痛掃其遺孽。罪人加音金、福只、石乙金、春一等,雖已承服,不盡吐實,請刑推究問。「上從之。仍下敎曰:」春一,迷劣之兒,勿加刑訊。「鞫廳又啓曰:」愛順供辭如此,請拿問逆姜之母。「〈卽禮玉。〉上從之。仍下敎曰:」姜碩期二子,姑令本邑嚴囚。「〈二子卽文斗、文璧,時在配所。〉下敎曰:」姜碩期家婢子在逃者,已令內司捉來,言于鞫廳。「罪人禮玉受刑三次不服,將加刑,供稱:」一日順介持人骨往來,罪人問曰:『何物耶?』云則答以兒骨,而又有骨屑紙裹者,可二升許,蓋人骨則奴赤卜覓來,骨屑則從禮所爲。〈從禮,文星之妾。〉又兒足有指者,順介覓來,以此入送,則逆姜答書以依受云。詛呪妙理,罪人不知。自內送書,求某物則依其言覓送而已。此乃逆姜自瀋永還之春也。至於置毒事,則罪人在謫所,得見崔尙宮書,則有是說云。「上下敎曰:」李敬輿、李植、洪茂績、李應蓍等同謀乎?究問以啓。「鞫廳問于禮玉,對以不知云。其二子文斗、文璧則初無拿命,及順禮供辭有曰:『逆姜自內送書,則文星等四人聚觀,或投火或裂破。』云,故鞫廳啓請拿來,皆死於杖下。罪人書吏崔得立供稱:」〈得立,內人繼還之兄也。繼還杖斃於乙酉。〉諸孫自瀋陽出來時,得見繼還裝橐中,有屑五合許,謂爲治癜之藥,到今思之,果是人骨屑也。其後繼還又托治癜,求人骨屑,罪人使石乙金覓求枯骨三四介,作屑送于繼還處。且繼還在瀋時,送書于罪人曰:『自姜文星家有言,明年世子出去,大殿將替入,吾輩不久當還。』云。又於勑使入京時,繼還送書及潞洲紬二匹曰:『唐人必持鴆毒等物而來。將欲置毒于大殿,汝須給此價買入。』云。罪人卽問于李馨長曰:『吾妹有帶下症,欲以鴆治之,願指示唐人持來處。』馨長曰:『唐人本不持此物而來。』云。故只貿砒礵一兩許,兩度入送云。「是獄正刑者竝十四人,愛順、加音金、福只、石乙金、玉男、末叱德、末叱香、者斤春、者斤介、從生、順禮、崔得立、從禮及禮玉也。其餘皆不服而斃。鞫廳啓曰:」罪人辛生,以其所供觀之,則前後行兇作逆之事,無不擔當,而上年下問之時,不盡吐實,致有今日罔測之變。以此推之,安知他日之變,不有如今日者乎?情狀兇慘,請付鞫廳,嚴刑窮問,永絶禍根。「上答曰:」乙酉年禮香輩杖斃之後,秋冬間例患之症,亦不復發,故意謂詛呪之謀已寢,上年不問於辛生矣。且此人近日掘得兇物,不可勝數,其功不下於告變者也。「其後兩司亦同辭請鞫,而上竟不從。

○義禁府啓曰:「諸賊緣坐、籍沒、破家瀦澤、罷其守令、降其邑號,依律施行。」上從之。又啓曰:「逆賊愛順父李仁立、者斤介父金淡素,時年竝八十,請依律文免坐,者斤春父李同,今年六十一,請依法處絞。」上從之。仍下敎曰:「者斤春所犯,非愛順之比,其父年且老,減死定配。」

○上下敎曰:「內官申敬民,心術兇詐,守門不謹,邊遠定配,以警後人。」敬民,蓋內獄所鉤連者也。

○憲府啓曰:「逆姜自絶于天,得罪宗社,此實神人之所共憤也。臣等竊聞,其祭物自太常備送,此固出於聖上一時之特命,而太常是莫重享祀之地,豈可使供給惡逆之祭需乎?請令該曹,從速處置。」諫院亦以此論啓,上從之。

○諫院啓曰:「文星之妾,手自詛呪,碩期之妻,親自傳授,內外相通,子女同謀之狀,狼藉諸招,如出一口。爲碩期者,其身雖死,尙保官爵,揆之王法,斷無是理。請命追奪官爵。」憲府亦以此論啓,上答曰:「姜碩期終始淸謹,故予甚嘉之。不忍以其妻孥之罪,加於已死之後也。」是後,兩司連啓,上乃許之。

○左議政李景奭上疏,以上年逆姜處置時,未克沐浴請討,待罪;昇平府院君金瑬,以上年忝在鼎席,不能奉承明旨,待罪,上竝溫諭,使勿待罪。

○昇平府院君金瑬、領議政金自點等啓曰:「今者凶穢之物,埋遍闕中,縱使抉剔無遺,固不可一刻仍御危疑之所。況安知有所未盡掘去者乎?請亟命有司,急擇處所,及時修理,以便頣養燕息之道。」上答曰:「設有遺漏之物,必愈於遍滿之時,卿等勿爲過慮。」是後,二品以上及三司合辭固請,而上以旱災孔慘,未雨之前不宜營繕,竟不從。

4月26日

○丁酉,憲府啓曰:「李敏求之罪,當初減死安置,特出於上命,其不死幸耳。量移內地,亦已過矣,今豈可全釋,便爲無罪之人哉?李崇元以帥府營將,遇敵於兎山,棄軍而走,敵退之後,猶且違令逃匿,減死定配,亦已失刑,而至蒙全釋,物論藉藉,皆以爲駭。請還收李敏求、李崇元放釋之命。」答曰:「李敏求等,厥罪雖重,定配旣久,因災放釋,似無不可也。」是後,憲府累啓,而竟不從。

4月27日

○戊戌,以睦行善爲左承旨,李𫀏、柳椐爲正言。吏曹以前持平李慶徽擬司書望,上下敎曰:「慶徽罪犯非細,事未結末,而銓曹略不顧忌,擬於淸望,事極駭異。當該堂上、郞廳竝推考。」參判李基祚、參議尹絳皆坐遞,正郞李以存罷職。

○吏曹以聞慶縣監洪處濬病重,請遞,上從之。因下敎曰:「近日南方守令,相繼棄官,事極寒心矣。」時,人心以南寇爲憂,晋州牧使吳䎙、高靈縣監李廷相,連以病遞,故有是敎。

五月

5月1日

○朔辛丑,洪淸道延豐、全義,四月十七日霜降,監司以聞。

○正言柳椐啓曰:「今日會坐時,長官以辛生事停啓之意,略及於言語間,而臣以城上所,方書啓草,未及可否之際,以合司傳啓,臣亦隨入同參後,臣問曰:『辛生事何以爲之?』同僚答以:『長官之意欲停其論,故今日停之。』云。無非臣見輕之致,請命遞斥。」答曰:「勿辭。」

○大司諫韓興一,司諫閔光勳,獻納元振溟啓曰:「臣興一與正言柳椐相會禮日,問于同僚曰:『辛生事,論啓已久,上下相持,有傷事體,停啓似當。』臣光勳、振溟,答以宜停。柳椐同在席上,宜無不聞,而遽以此引避,臣等何敢自以爲是?請遞臣等之職。」答曰:「勿辭。」

○大司憲崔惠吉啓曰:「辛生事,論列累日,上下相持,事體未安,故臣與大司諫韓興一,同議停論,而僚議不一,故勉從而仍啓矣。卽者柳椐以辛生停啓事,至於引嫌,而諫院多官以此皆避。臣旣發停啓之論,何敢仍冒處置?請命遞斥。」答曰:「勿辭。」

○掌令申恦、權坽、持平李性恒南重晦,亦以此引避,竝答曰:「勿辭。」執義林𪩍處置曰:「問之不答,退有後言,旣非臺閣美事。袖簡傳啓,乃城上之任,而同坐一席,連日發言,則獨不聞知?非所料也。人各有見,不必苟同,則或可或否,庸何傷乎?請柳椐遞差,韓興一、閔光勳、元振溟、崔惠吉、申恦、權坽、李性恒、南重晦等,竝命出仕。」上從之,命罷柳椐之職。

5月3日

○癸卯,慶尙道義城等邑霜。咸鏡道北靑大雷風,三人震死。

○接慰官郭之欽馳啓曰:「平、恕兩倭,固要上京,而傳書於禮曹,雖萬端開諭,終不回聽云。」備局回啓曰:「兩倭所爭,在於上京一款,不可終始牢拒,致令落莫,而爲他日歸咎之地。姑令上京,而觀其所言而處之,似合機宜。」答曰:「關白興兵與否,似不在於此倭去留。上京一事,牢拒不許可也。」

○大司憲崔惠吉啓曰:「臣於昨日,往參鞫廳,則左議政李景奭言於臣曰:『旱災如此,何不請下求言之敎耶?』云。臣等之含默,人雖不言,臣實自知,請命遞斥。」答曰:「勿辭。」

○司諫閔光勳啓曰:「再昨席上,長官以辛生事停啓之意,問於臣,臣等仍與之停論,致令同僚引避,而至有特罷之命,臣固已慙懼矣。今聞物議以莫重之論,初不爲合啓,而旋卽停止爲非。臣論事罷軟,重被公議之斥。請命遞斥。」答曰:「勿辭。欲殺辛生者,必是爲姜復仇之徒,爾其勿爲邪論所動也。」

○大司諫韓興一啓曰:「臣於辛生事,以上下相持爲未安,首發停啓之論矣。今聞物議譁然,至以不爲合啓,徑先停止爲非云,請命遞斥。」答曰:「勿辭。」玉堂處置曰:「旱魃之虐,前古所罕;變異之慘,式月斯生。臺閣之臣,固當隨事匡救,大臣之語,意在相勉,何必引咎。辛生之助逆行兇,猶有隱情,不可不鞫問者,此實出於公議之所激,逾月爭執,天聽愈邈,不但未安之敎出於情外,至於特罷之擧,殊欠和平,臣等不能無惑焉。殿下之强咈群情,必欲貸死者,或不無功可掩罪之事,而上下相持,祇益疑阻,則相議停論,亦或一道,別無引避之嫌。請崔惠吉、閔光勳、韓興一竝出仕。」上從之。

5月4日

○甲辰,左議政李景奭上箚曰:

臣與崔惠吉,有姻戚之分,有朋友之義。昨於鞫廳推案入啓之後,相與憂旱談話之際,因其問有所答,非以求言一事,爲第一急務,而力言之也。今乃沒其首尾,特擧此一款,有若指揮而詆斥者然,尤可駭也。臣不愼樞機,致令臺臣引避於鞫逆之時,臣罪大矣。臣不勝惶恐待罪。「

上命勿待罪。

5月5日

○乙巳,上下敎曰:「闕內負土軍,以上番軍士使喚云,必以爲苦。令該曹,使之雇立。」時以詛呪,掘出闕內兇穢之物,補以新土,故有負土之役。

○領議政金自點、左議政李景奭、右議政南以雄因旱災上箚待罪,略曰:

竊伏惟念,天之將雨也,必待地氣之上升。君臣之間,亦一天地,下情上達,然後始克無間,而萬事可成矣。在廷臣僚,雖無奇策異能,豈無意見?上自君德,下及朝政民瘼,咸得以直言,極陳於咫尺淸光之下,劃卽采聽,則其所補,豈淺淺哉?且前日審理之擧,猶不至於曠蕩,則如大旱之小雨,不足以蘇枯,尙可望其和氣之應耶?文書之稟,不如親達。重罪之目,有難輕議,遭此慘災,豈容拘常?雖係死囚,合可平讞。臣等愚意竊以爲,自上急召原任大臣、六卿及備局、禁府、刑曹堂上、三司之長,使之各陳所懷,且令論決庶獄,翕受敷施,快下大霈之恩,則天人相應,捷於桴皷,群情懽洽,天怒可回矣。

答曰:「觀卿等上箚,憂懼益深,罔知攸濟。今此災變,實由寡昧,卿等宜勿待罪。且多官引接,例皆無實,京外之有冤獄者,卿等詳審以啓。」

5月6日

○丙午,備局啓曰:「臣等伏覩聖敎,憂勤惕勵之意,出尋常萬萬。瞻聆所及,孰不感動?卽令禁府、刑曹,考出京外囚徒,以爲啓稟之地,而此外各道監司徒流罪人自斷之類及列邑被繫之徒,必多冤鬱久滯之嘆,竝令處決後啓聞宜當。且汰冗省費,荒政之所當先者,而不急之官,減之又減,今無更減之員,至於冗費,合有節省之擧。令各該司,一一稟處。」上從之。

5月7日

○丁未,領議政金自點等啓曰:「一番審理之後,復有議獄之命,此非尋常伸理之比。不有別樣曠蕩之典,其何望感應之庶幾乎?以罪名觀之,則無非重罪,難以輕議;以寬典言之,則雜犯死罪,咸宥於大霈之時。以此論之,決配之類,已脫死律,則當此變異之慘,合有踈釋之擧,而方在囚繫之中者,罪目雖重,亦豈無可恕之情乎?斟酌低昻,非在下者所敢擅便,除逆賊緣坐者、身犯惡逆減死定配者、殺人者外,京獄時囚及外方定配以下之罪,請令禁府、刑曹,無遺分秩書啓。恭竢睿裁。」答曰:「許多罪人中冤枉者,未能詳知。卿等從公論書啓。」

○時,上受鍼。金自點以藥房提調入侍,仍陳前日啓辭中語,懇請移御,上不許。自點又曰:「審理之擧,必大施曠蕩之典,然後天意可回,和氣可召矣。」又曰:「獄事旣完,告廟、頒敎何如?」上曰:「上年旣有此擧,何必每行?」上又曰:「自前左相行祈雨祭,而有得雨之驗。大臣行祭,雖無前例,予欲以左相差獻官之任耳。」自點曰:「臣亦分行乎?」上曰:「卿有疾病,安能齋沐乎?」自點又請許倭差上京,上曰:「彼若上來,則侮我益甚,所求必多矣。」

5月8日

○戊申,咸鏡道大旱,利城縣大風,折木走石。

○備局啓曰:「年前走回人之囚係各邑者,待其族屬來推,使之率去矣,而平安道所囚者九人,終無其族屬推尋者,且自彼無督刷之擧,今當審理,合宜解放。」上從之。

○憲府因災異上箚,請開言路,以匡君德;損內帑,以賑飢民,上嘉納之。

5月9日

○己酉,大臣與禁府、刑曹堂上諸臣,相議以啓,請用曠蕩之典,上從之。然蒙釋者不過徒配十許人,而李敬輿、洪茂績、李應蓍等,下旣不敢議,上亦無特敎。論者以爲:「雖曰審理,而不足以回天怒。」云。

5月10日

○庚戌,上下敎于政院曰:「自予忝位二紀之間,旱暵之災,殆無虛歲,而今年益甚,哀我赤子,大命近止。靜省咎徵,罪實在予,憂惶交極,罔知攸措。自今日避正殿、減膳、撤樂,益加責躬省愆,如禁酒等事,令各該司擧行。承旨代予草敎,廣求直言,以補不逮。」右副承旨姜栢年製進敎書。先是,累有求言之敎,而絶無采用之實。故或有陳疏進言者,則人必戲之曰:「是又欲添各司休紙耶?」云。

5月11日

○辛亥,平安監司李曼馳啓曰:「各邑倉穀,不可不分給飢民,以爲救急之地,而其中尤甚者,似當別有賑恤之擧。請除出各處屯穀若干石,自六月限數旬,別作糜粥以救之。」上許之。

5月13日

○癸丑,配昭顯世子三子石鐵、石麟、石堅于濟州。初,禁府請以石鐵配濟州,石麟配㫌義,石堅配大靜。石鐵時年十二,石麟八歲,石堅四歲。上下敎曰:「一處定配,使之相依以生。內官、別將等輪定以送,勿使外人交通,三邑定配士大夫,竝令移配他島。」於是,洪茂績移配南海縣,申得淵移配珎島郡。

5月14日

○甲寅,禮曹啓曰:「自上避殿減膳,靡神不擧,而天意邈然,旱暵益甚。日事祈祝,殊涉煩瀆,而亦不可諉諸無可奈何而止,請別遣大臣,致誠精禱。」上從之。

○上下敎曰:「聞,逆姜女子料米,該曹竝皆減去。使勿全減,量宜給之。」

○兵曹參知丁彦璜上疏曰:

臣伏見,石鐵等定配事,答禁府之批,有三兒相依以生之敎,臣欽仰聖上止慈之仁,不覺涕淚無從。今此逆姜之變,誠千古所無之事,凡有血氣者,孰不欲寢皮食肉?至於三兒則俱在幼稚之時,其不預凶謀,聖上旣已洞燭,而凡此三兒,豈非聖上之血屬乎?臣曾見聖上答王世子辭位之疏,有曰:「視兄子如己出。」誦此一言,臣民之歎服久矣。今此三兒者,聖上使東宮掌之,嬪宮子之,外人少無干預,令小兒得全性命。聖德無所虧欠,則聖上如天之仁,益光於天下後世,而今日慮患之道,亦不外是矣。

答曰:「省疏,深嘉爾誠。所陳之事,予甚矜惻,而拘於國法,姑從有司之請矣。」

5月15日

○乙卯,上下敎曰:「石鐵等之行,替給驛馬,俾免顚仆之患。」

○以兪㯙爲都承旨,柳淰爲執義,梁曼容爲司諫,李海昌爲校理,辛應望爲掌令,李𫀏、任重爲正言。

5月16日

○丙辰,贊善金集、翊善宋時烈等皆上疏辭職,竝答曰:「省疏,予甚缺然。爾之學行,實合此任,宜勿控辭,須速上來,以副予至意。」

○上下敎于政院曰:「旱災極慘,民將塡壑,慙懼俱極,憂心如焚。其令諸道,停罷朔膳,三名日方物,亦勿封進。」

5月17日

○丁巳,慶尙道旱,四月霜,監司以聞。

○完城府院君崔鳴吉卒。鳴吉爲人機警多權數,自負其才,嘗有擔當世務之志,而光海時擯不用,及反正,協贊大計,鳴吉之功居多,遂錄靖社元勳,不數年超至卿相,而力主追崇、乞和之論,爲淸議所棄。山城之變,脅送斥和之臣,以逞私憾,還都之後,引用匪人,傾軋士類,人皆以小人目之。然凡有緩急,直前不避,臨事剖析,人無能及,亦可謂救時之相也。旣卒,上臨朝歎曰:「崔相多才而盡心國事,不幸至斯,誠可惜也。」

5月18日

○戊午,江原道大旱、隕霜。

○藥房請進燒酒,以備暑月藥用,上不許。時以減膳,不令進酒故也。

5月20日

○庚申,諫院啓曰:「我國貢物成案,在於癸卯量田之後,其時纔經大亂,流逋未歸,而海邑地偏,山郡路僻,比諸路傍諸邑,耕墾者頗多,故貢物之分定,亦隨其結數。厥後人民漸還故土,山郡海邑,反爲空地,平野沃土,耕種依舊。田結多少,彼此相易,而貢物價收徵之數,尙不變通,輕重不均,困瘁日甚。試擧不均之甚者而言之,洪淸道公山、洪州兩邑田結之數,如彼其相懸,而收布之數,如是其略同。擧此兩邑,其他可推,變通之擧,誠不可少緩也。請令廟堂,特設一局,及時料理。」答曰:「當與大臣議處。」大臣請詢于道臣,通査各邑賦役輕重以處之,答曰:「今日事勢,似當用靜,姑勿爲擾民之擧。」

5月22日

○壬戌,以鄭維城爲右承旨,柳景緝爲同副承旨,嚴鼎耉爲獻納,卞時益、郭聖龜爲掌令,鄭攸爲副校理。

5月23日

○癸亥,京畿坡州、富平、陽川等邑霜。

○備局啓曰:「旱災此極,無處不然,前頭之事,誠極可慮。大小節省之事,今方熟講,而其中月課軍器、軍糧、水陸軍虛位充定等事,雖係軍政,亦多擾民之弊。依乙酉年例,自今年五月,限明年秋成,竝皆停止爲當。」上從之。

5月25日

○乙丑,諫院啓曰:「承文正字崔攸之當昭顯北轅之日,與翊衛陪從之選,直入政院,多發悖理之言,及至下城,公然落後。以此罪狀,固不當齒在仕版,況太史秉筆之任乎?自選槐院,已多物議,及被史薦,人益駭憤。請削崔攸之槐院、史局之薦。且史局之薦,乃參下極選,而焚香告天,重其事也。崔攸之負國無義,而爲史官者,不有公議,薦非其人,其循私蔑公甚矣。薦擧史官,請命罷職。」上從之。先是,攸之以洗馬,不隨瀋陽之行,人皆非之。故李𫀏等以忘君負國目之。然論者以爲,史局新薦,猶或可削,至於槐院之追削,事涉已甚云。

5月28日

○戊辰,左議政李景奭、右議政南以雄等上箚請對,上許之。

5月29日

○己巳,領議政金自點初度呈辭乞遞,上命不允批答。

○上引見大臣、備局諸宰。左議政李景奭曰:「臣竊觀,今日群臣多以不言爲智,而反以言者爲愚。朝廷之上,不聞謇諤之言,豈不寒心哉?上下相阻,若此之久,如是而欲天意之感動,誠難矣。」右議政南以雄曰:「人君優容聽納,不罪言者,此最盛德事也。今者李慶徽以言事獲罪,至被囚繫,慶徽所言,雖曰不實,以臺官而至與下吏置對,豈不有傷於事體乎?」景奭曰:「此後臺諫更不敢以風聞論事矣。風聞雖或失實,必須優容之可也。」上曰:「慶徽田庄,在於淸州,回還未久,旋卽論劾,此豈臺諫公正之道乎?然大臣之言如此,今姑置之。」以雄曰:「向者鞫廳有李敬輿等問啓之敎,此人等寧有是事乎?」景奭曰:「前日之敎,臣等大以爲未安,竊欲封還,而當鞫獄方張之日,有所不敢矣。自沈賊作逆之後,上下益以疑阻。豈可以一事之不善,而疑其人太甚乎?」上曰:「豈以詛呪之事爲言也?姜之所以詛呪,以取國爲心也。予所疑者,蓋謂其或參於取國之謀爾。雖中宮在喪,而大臣固不敢爲非禮之請,而姜之父死,敬輿請使往哭其喪,此於禮有之乎?且新世子定位之日,至以人心波蕩爲言者,果何意耶?且獻議之日,領相之出去,雖緣予放釋李重馨之敎,而敬輿之率六卿同出何也?敬輿本不善之人,事爲之際,必皆謀避,誠非君子人也。」景奭曰:「此非敬輿之罪,乃臣之罪也。其時六卿皆言:」首相旣已出去,吾輩不可晏然在座,不如出待於闕下。臣不能自守己見,遂相率而出,不勝慙懼。敬輿臨喪之請,蓋出於情理之或然,而至於波蕩之說,特一時妄發耳。且洪茂績曾已立節於昏朝,前者之言,亦妄發而已,斷無他腸。若以救護逆姜爲罪,則豈不冤且痛乎?「上曰:」人臣有罪,諉之妄發而不之罪,則國事何可爲也?且李植當定嗣之日,稱元孫英邁,面謾之罪,無過於此,而試題之出,亦自以爲無心,誠極詐矣。卿輩於此等人,每加伸救,而乃曰:『上下相阻。』夫惟情意交孚,然後可以無阻。今也上下之意相反如此,何得無阻?「景奭曰:」臣等所陳,特明其本無容護之心耳。「上曰:」敬輿請令逆姜臨喪,初箚不從,至於再箚,有若脅迫者然,此豈人臣之道乎?至於茂績,欲爲不孝人而效其死,是誠何心哉?李應蓍亦何敢乃爾?若非臺諫,則必無活理。頃者領相以渙然氷釋爲言,而觀開城儒生所上之疏,則渙然之說,未爲眞也。亂其是非者,焉得無罪?「景奭與以雄,復反覆陳論,且言沈東龜冤狀,上不答。

○以金南重爲大司諫,睦兼善爲持平,洪處亮爲修撰,洪宇遠爲檢閱。

六月

6月1日

○朔庚午,洪淸道堤川縣五月霜,錦江斷流,監司以聞。

6月2日

○辛未,江原道江陵自四月二十二日,至五月二十七日,連日隕霜,監司以聞。

○正言李𫀏引避曰:「臣伏聞,再昨引對時,大臣以崔攸之山城之事,爲誤傳,而削去槐院,爲已甚。臣旣有所聞,而有所論,則安敢默默?曩在山城,攸之揚言于政院曰:『吾與父母,同入此城,不遑將避,決不可陪往。』其時聽聞者,孰不痛惋?陪從諸臣及政院多官尙在,臣何敢以傳聞之誤,陷人於忘君負國之地哉?閔應協以當時陪往之臣,常懷憤嫉,及入言地,以此論劾。臣之耳聞,猶可謂之誤傳,而應協目見,亦可謂之誤傳乎?臣旣被大臣之斥,何敢仍冒?請命罷斥。」獻納嚴鼎耉、正言任重等,亦以此引避。掌令卞時益啓曰:「崔攸之山城之事,傳者失實,人稱冤枉,則史局削薦,旣云已甚,況竝削槐院之選於一年行公之後乎?至於大臣分疏於榻前,則公議所在,益可驗矣。旣被大臣之斥,勢難在職,而發論、參論,俱無同異之別,請竝遞差。」答曰:「別無所失,勿遞。」

6月3日

○壬申,掌令卞時益啓曰:「崔攸之負犯,果如諫院所啓,則其時兩司多官,何憚而不爲之彈劾,任其落後乎?至如槐院之選、史局之薦,必通議可否,然後方可爲之,則一時公議之許與,此可知矣。相臣、重臣,亦且分疏於榻前,豈有一毫私意而曲爲攸之之地乎?諫院之竝削槐院,果爲已甚,而又被大臣之斥,其勢亦難在職,敢請遞差矣。伏承聖批,以別無所失,勿遞爲敎,臣之處置乖當之失著矣。請命遞斥。」答曰:「黨類所犯,則不孝、不忠,皆欲掩匿。爾之所謂公議,予未之信也。亡人之國者,必是黨論。勿辭。」持平睦兼善啓曰:「崔攸之忘君負國,厥罪罔赦,朝臣所目見,聖明所洞燭,而敢以言官所論,指爲無實。至於史薦,論議相左,及其磨勘,亦不遍問,所謂通議可否,尤涉無據。其蔑公護私,肆然欺罔之狀,誠可痛也。請掌令卞時益遞差。」上從之。

6月4日

○癸酉,禮曹啓曰:「以昭顯世子宮號、墓號,議于大臣,則昇平府院君金瑬、右議政南以雄以爲:『考諸《實錄》,則懿敬之喪,宮、墓之稱,明有可據,而至於順懷世子之喪,則只稱順懷宮、順懷墓云,而別無稱號之文,此乃近代事也。其時識禮儒臣,不爲少矣,而無號名之事,至今仍稱順懷宮、墓云者,亦必有所據。伏惟上裁。」領議政金自點、左議政李景奭,病不收議。大臣之意如此矣。「上命依順懷宮例。

6月5日

○甲戌,慶尙道靈山、河陽諸邑地震,大雨雹,禽鳥多斃。

○持平睦兼善啓曰:「說書黃儁耉,爲人庸陋,不合春坊輔導之任,請遞差。兵曹正郞李後奭,頃日儺禮時,爲其妻子觀光,發外司守直軍人,以爲轎軍,請罷職。」上皆從之。又啓曰:「當此饑荒之時,禁街捕盜爲尤重,大將全不謹飭,以達夜踐更之卒,或使之赴役,或以之借人,不得休息,事極寒心。不可不痛懲此習,請左、右捕盜大將罷職。」上命推考。

○以李厚源爲大司憲,閔光勳爲執義,金重鎰爲修撰。

6月6日

○乙亥,先是,因臺諫論啓,停廢姜祭需之賜,戶曹遂竝收其子女及乳母料米。至是,上下敎曰:「勿令全減,量宜以給。」戶曹請各給六斗米、三斗豆,上以其所給豆似少,復命各給豆六斗七升,而且給女奴各三人料米,女子凡三人,置之鄕校洞。

6月8日

○丁丑,左議政李景奭上疏伸救崔攸之,仍乞鐫免,略曰:

臣以崔攸之事,敢達於登對之日者,蓋分館之初,論改者有之,追削於經年之後,曾所未有之擧,苟有公心,皆謂已甚。宰相、臺諫,曰可曰否,從古而然,今何不陳其梗槪乎?臣在山城目見,攸之以儒生,將老母入城,洗馬之除,在於下城前數日。其時訛言騰播以爲,大駕若出,蒙古且入,人人恟懼,落留城中者,其勢甚危。人子情理,不忍棄老母而獨出,其方寸固已亂矣。及其翊衛之官,將換以武臣,則有故與否,講院招問攸之,攸之入陳情勢者,因其問也,直入政院,似非實狀。問答之際,侍從諸臣及大小多官,四面環坐而聽之,所謂悖理之言,未知何說話,而諸人尙存,非可誣也。還京之後,有所厭憚,則其罪不可逭,而旣有陪從減半之命,姜文明又拜洗馬,則攸之及他洗馬,已自無職,無復可用之事矣。但其所失,正在高聲。高聲者,稠擾之中,欲其解聽,而疑謗之生,乃基於此。初拜臺諫者,今始論之固也,其他出入兩司者,何乃於經年之後,爲此追削之論乎?向於榻前,適會言及,意懇辭繁,自不覺其縷縷。退歸追思,不寒而栗。伏乞聖慈,亟正臣罪,以答公議,以重名器。

答曰:「省疏具悉卿意。卿其安心勿辭。」

6月9日

○戊寅,世子翊善宋時烈,再召不至。

6月10日

○己卯,上自遇旱災,命罷內酒房日供。旣雨,藥房請以所儲燒酒,量宜供進,上不許。

6月11日

○庚辰,諫院啓曰:「京營庫饌物價布,當米貴之時,則朔例之前,預先圖出,若干奸吏,獨占其利。堂上謾不省其故,一委於郞廳之手,請令攸司,一一査出,其時宣惠廳堂上推考,郞廳罷職,色吏嚴刑得情。自今爲始,朔例當次,則郞廳親詣堂上告知後,依例出給。」上從之。

6月13日

○壬午,憲府啓曰:「平安兵使鄭榏,頃於勑行時,被其捽入,此誠無前之事。彼雖威㤼,據理爭辨,則何得肆意加辱,而終不敢發口相抗,以身佩密符之人,鎖項曳入,恬不知恥,其爲人之庸劣甚矣,國體之虧損大矣。請命罷職。」上從之。

○咸鏡道文川郡有羊産雛,一身兩頭,各有耳目。

○前吏曹判書李植卒。植字汝固,號澤堂。疏秀通明,雅尙儉素。自少博覽强記,文章妙絶一世。昏朝時屛居驪江,與任叔英、呂爾徵、鄭百昌、曺文秀爲文酒之會,倘佯於江湖間,衆皆艶慕。及反正,歷敭淸顯,三典文衡。丙戌以試題事得罪,咸以爲冤。宣廟朝《實錄》出於賊臣自獻、爾瞻等之手,是非舛謬,無可考信。植白上設廳,裒取野史及諸士夫家藏雜記而修正之,將別爲一帙,藏之史庫,未就而卒,人皆惜之。

6月14日

○癸未,平安道鐵山有石自移。

○以洪重普、金鉽爲正言,韓興一爲吏曹參判,趙錫胤爲吏曹參議,嚴鼎耉爲吏曹佐郞,南老星爲應敎,李天基爲校理,河溍爲持平。

6月15日

○甲申,月蝕。

○咸鏡道端川、甲山、會寧諸邑隕霜。

○領議政金自點以病八度呈辭,上三遣承旨敦諭,廼出仕。

○命修理昌德宮。癸亥反正之日,盡爲灰燼,惟仁政殿獨存。至是,以昌慶宮有詛呪之變,上將移御,故撤仁慶宮材瓦、階礎而改作之,雖名修理,其實營建也。

6月16日

○乙酉,持平李性恒上疏,略曰:

殿下高亢自聖,藐視臣僚,偏好諂諛,踈斥忠直,拒諫太甚,竄逐無辜。言路閉塞,君臣阻隔,賦役煩重,民怨日滋。守令貪殘,略不畏忌,奢侈日甚,公私板蕩。百僚解體,國事日非,終至於莫可救之域,宜乎天怒於上,而召此無前之災也。國之將亡,無愚智皆知之。殿下聰明仁孝,必不爲亡國之主,而仰觀俯察,一無可恃。臣每一念,至不覺痛哭。伏見邸報,本月十六日,自上下敎曰:「旱災極慘,民將塡壑,慙懼俱極,憂心如焚。其令諸道,朔膳及方物,竝皆停罷。」玉音丁寧,惠澤藹然,其亦周宣遇災側身之盛意也。伏願殿下,深懲旣往,痛革舊習,淸心寡欲,恐懼修省。夬斷乾剛,奮發大志,虛己溫顔,以接臣僚。斥絶偏私,以近忠直,嚴立法制,以肅頹綱。容受直言,以廣言路,疏釋無辜,以伸冤枉。蠲役薄斂,以慰民怨,頻遣御史,以察守令。痛抑奢侈,以紓國用,此誠方今第一急務也。且臣父今年八十三,羸病已痼,願遞臣職,俾得專意救護。

答曰:「省疏具悉,深用嘉尙。疏辭予當體念,爾其勿辭上來。」

6月19日

○戊子,以李䅘爲右承旨,沈之漢爲校理,林𪩍爲副應敎,金逸爲平安兵使,李景顔爲黃海兵使。

6月20日

○己丑,憲府啓曰:「爵賞廼人主御世之具,古昔哲辟,莫不以此爲重,而丙子之後,國家多故,酬報之際,漸至濫觴,名器日以益輕,無怪乎官方之漸就淆亂也。古例,堂下官之陞堂上,必資窮准職,然後始得爲之,故所以有陞敍、超敍、准職之差別,而其賞不一焉,只以資窮之故,不問其本職之高下,而遽超堂上階者,未之或有也。且一事不得疊授,明有古例,而具鏊以討逆之功,旣陞嘉善,而又加親功臣任子之恩資,則此豈非一事疊授者乎?至於李忻之事,尤極無據。其父尙在,已授陞資之典,則嫡長蔭資,又何加於承襲之前乎?夫加資嫡長者,以其或祖或父,旣已作故,不得親授故也。黃瀗之父得中,以其子勳,至陞嘉善,而以李重老之父麟奇援例。蓋麟奇則以軍器正陞堂上,至戊辰,以年八十陞嘉善,則李重老、黃瀗,俱是二等功臣,而麟奇則以准職,只陞堂上,得中則以縣監陞嘉善,其所援例,不亦謬乎?此等濫授之加,雖不可一一追改於閱歲之後,若不痛塞,則末流之弊,尤不可勝言。今後則請永勿爲例。」答曰:「令該曹,考例定奪。」

6月22日

○辛卯,洪淸道大水,淸風郡獄囚有枷杻而漂流者。

6月23日

○壬辰,以盛暑,放釋輕囚十六人。

○開南門,閉北門,撤市還舊廛。故事,天旱則閉南門,開北門,移市銅峴,雖得雨,待秋復常。至是因霖澇浹旬,禮曹請撥例施行,上從之。

6月24日

○癸巳,以趙壽益爲同副承旨,吳挺一爲執義,權坽爲獻納,金應祖爲副修撰,李海昌爲吏曹佐郞。

○以趙昭儀長女爲孝明翁主。

○賞賜受鍼時藥房都提調以下有差。

6月25日

○甲午,義禁府啓曰:「參考李轟、金誠、鄭源等所供,辭說糢糊,終不能發明,而其所引李慶會、韓震英等事,皆未目見,只以臆度爲言,而震英與崔繼勳有恩無怨,慶會別無得罪官家之事,則謀陷土主,似無其理,不可以疑似論罪。至於轟、誠、源等所負官糶,皆多至六七十餘石,所犯非細,而敢爲免罪之謀,援其不當援之人,誠可痛惡,而旣蒙恩宥,不敢輕議。」上曰:「竝分揀,李慶徽罷職。」

6月26日

○乙未,輔德趙贇上疏曰:

今日修理之役,出於萬分不得已之擧,亦非聖上本意,而因擧朝之請而爲之者也。然名雖修理,實則營建,臣固知其不可也。國無患害,則君父臨御之所,誰敢曰不可,而當今日罔極之災,豈非所謂時屈擧嬴者乎?臣曾忝玉堂,累陳移御之箚,固不敢今有後言,而然請移之意,非營建之謂也。況前日殿下答廷臣之敎,未雨之前,不可移構,旣雨而雨又爲災,則不可移構之盛意,猶夫前日也。伏願殿下,不替前日之盛意,上懼天譴,下恤民隱,特命有司,姑停其役。

答曰:「省疏,深用嘉尙。所陳之事,當令大臣量處。」大臣回啓曰:「令見趙贇之疏,嘉言讜論,出於至誠,袞褒之嘉意甚盛也。第移構之事,若涉閑緩,則臣等固當建議停罷,不待人言,而君父移御之擧,一日爲急。且撤彼移此,非如伐木遠輸之比,募用都下之窮人,異於調發民結之丁夫,工役之完,又當不出數月之外,今若還寢,則卽者權御之所,只是數楹小室,盛暑隆寒,非所可堪,未寧之候,脫或有加,雖悔曷追?以此言之,遇災修省之方,宜無所不至,而爲君父慮患之道,亦不可少忽也。但此役本非得已,而適當此際,不可不十分節損,以爲苟完之地。寢殿及便殿、掖庭、廊廡之不可欠缺者外,其他姑勿竝構,期於速完。」上從之。

6月27日

○丙申,洪淸道錦江漲溢,沈沒村廬,人有渰死者。黃海道大水,延安、白川等邑被災尤酷。

6月28日

○丁酉,流星出大陵星上,入王良星下。

6月29日

○戊戌,命中外渰死人民等,恤典擧行。

○諫院啓曰:「前持平李慶徽頃日所論之事,旣出於一時風聞,初無別意於其間,及其究竟之後,亦無搆捏之迹,而至有特罷之命,臣等實未曉聖意之所在也。無論事之輕重,臺諫之以言被罰,非聖代之美事。請還收李慶徽罷識之命。」答曰:「慶徽顯有循私之迹,施罰而恥之,未爲不可也。」累啓不從。

○慶尙監司許積罷。上以積接待平成幸時,不遵朝廷分付,命先罷後推。

6月30日

○己亥,減百官祿。時,國儲蕩竭,自從七品以上減米一石,代以太一石。七品至一品,祿之多寡懸殊,而減無差等,人皆非之。

秋七月

7月1日

○朔庚子,流星出房星上,入坤方。

7月2日

○辛丑,以崔惠吉爲大司憲,柳碩爲左副承旨,李時萬爲司諫,睦性善爲慶尙監司。

○司諫李時萬上疏曰:

今此宮闕移構之擧,蓋出於萬不獲已,而第營建之役,極其浩大。撤彼構此,雖曰功力稍省,計其間架,不下千有餘間。當天怒民怨之日,有此興作,殊非遇災省惕之道。臣愚以爲,大內切近不可闕者,則先令造成,此外衙門,姑勿修建,使之入接於內外月廊,以觀前頭民事,更議而爲之,亦一權宜也。臣又聞,吉禮之期,不出數月。斯亦不獲已之大禮,而土木方殷,婚禮相仍。臣意,婚禮雖難退行,凡百之需,就《謄錄》所載,參酌減之,務從簡約,是亦謹災節損之道也。且外議皆以民役之大者,無如貢物。若能推移酌定,壹於均平,則雖無貯粟賑飢之擧,庶可生活矣。臣亦聞,向日榻前有此等說話,而時無議定之擧。苟可以施民一分之惠,則固當斷然行之。何憚而莫之爲也?伏願殿下,速命大臣,熟講便宜,以爲救民之本。分遣侍從之臣,問民疾苦,黜罰貪吏,懲一警百,以示振作之意焉。「

答曰:」省疏,深用嘉尙。所陳之事,無非至論,予當採施焉。「

7月4日

○癸卯,太白見。

7月5日

○甲辰,太白見。

○六月全南道大水,人有渰死者,監司以聞。上令本道擧行恤典。

○靑坡驛吏以修理都監公事,受馬牌,往全南道監營,行至公山道,逢都監赴役僧軍,僧軍等奪其馬亂歐之,且打破其馬牌。適會農人,聚在路傍,共執首倡僧,告于公山而囚之,僧逸而走。縣監權諿坐罷。

7月6日

○乙巳,平安道義州大風折木,禾穀盡損。

7月7日

○丙午,流星出王良星上,入室星中。

7月8日

○丁未,諫院啓曰:「今此修理之役,誠出於不得已,而竊聞都監急於措備器械,三南漕船及私船檣竿之在於京江者,盡皆收取,怨聲騰播。且僧軍調發,非如山陵、城池之役,而三千之數,殊極煩多。請令都監,方便處置,俾無招怨貽弊之患。」從之。

○以鄭太和爲禮曹判書,趙絅爲吏曹判書,鄭世規爲刑曹判書,李行遠爲兵曹判書,尹絳爲左承旨,元振溟爲掌令,金佐明爲副修撰。

7月11日

○庚戌,密陽民妻一産三男,監司以聞。上命依例賜米。

○以申濡爲右承旨,金鉽爲副校理,崔後胤爲正言。

7月13日

○壬子,洪淸道大水,錦江大漲,漂沒數十餘家。林川、忠原、淸風、丹陽、永春等邑,民家漂沒者一百四十餘家,鎭川縣渰死者四人,平澤縣野中閭舍,幾盡漂沒。江原道亦大水。兩道監司以聞。是歲,京畿水災甚於八道,命出江都、南漢米,分賑之。

7月14日

○癸丑,全南道南平縣地震。

7月15日

○甲寅,命梟示釜山倭館潛商人朴貴男等三人。

7月16日

○乙卯,平安道安州、定州、宣川等邑,大風海溢。

7月17日

○丙辰,憲府啓曰:「近來資級之冒濫極矣。若不防塞,則後弊不可勝言。頃者本府以此陳啓,自上令該曹考例定奪,而該曹及勳府回啓,未有結末,難爲定式。請更令該曹,明白處置,永爲自今遵守之規。」上從之。

○以李元鎭爲右承旨,蔡𥙿後爲大司諫,李袤爲正言。

○順天府使金光炫卒。光炫,尙容之子也。爲人溫厚簡重。登第歷敭淸顯,官至吏曹參判。其壻乃姜文明也,姜氏禍作,文明等皆死。上猶疑群下有護姜,而爲後日地者。光炫懼,求出守順天,以憂卒。

7月18日

○丁巳,統制使金應海獲福建商賈漂流者五十一人,得孔雀三、劍槍八。應海使譯官問之,其中有徐勝者自言:「我是舡主,而福建泉州府晋江縣人也。中原大亂,兩京皆沒,崇禎皇帝旣崩,福王亦以乙酉五月繼陷。鄭芝龍、芝鳳等奉唐王,以七月初一日卽皇帝位,定都于福建,改元隆武。唐王卽神宗第二十四子,母曰李妃,於崇禎叔父也。天下十三省,而虜陷其九,隆武所統,只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四省也。宰相則內閣馬士英者,出將入相,今已死,有何吾騶、蔣德璟等十餘人存焉。武將則鄭芝龍、芝豹、林察等,乃其尤者也。寧粤軍門林察守之,兩廣軍門丁魁楚守之。帝拜芝龍爲太師,封平虜侯,統兵四十萬,欲以恢復南、北京。南軍皆步卒,少騎兵,而多火手矣。李自誠見敗於淸兵,走死陝西,而其子闖往依雲南、四川、沐國公所,請罪於皇帝,有詔召沐國公,合兵以圖中原,而赦闖罪,許其立功以自贖矣。芝龍以經用不足,請於皇帝,令我等領官銀貿販,以助軍餉。我等於今年五月,駕船於東浦察向日本,七月七日,漂到貴國。爲大砲所中,全船財寶一火燒盡,同舟六十人,死者十人,傷者太半云。」應海以勝等,移置巨濟縣以狀聞。朝廷遣譯官,更問中原事情,且許以送還,勝等感泣。是月初九日,有安海城人林東榮者,亦以商販,自福京向日本,遇颶風船覆,東榮獨得敗船一板而乘之,漂浮三日,得泊于慶尙左水營龍堂,其所言亦與勝等同。福京卽福州也,以皇帝定都之故,稱福京云。自南、北京陷於淸人,中原聲問久絶,至是因勝等,始聞之。

7月19日

○戊午,命賜崔鳴吉家三年祿,且令造給墓舍。

7月21日

○庚申,六月石鐵等乘舟發康津縣,遇風雨停泊於二瑟島,靈巖郡守尹起望、康津縣監張文碩聞之,以快舡送饌物。監司以聞。

7月22日

○辛酉,太白見。

○上下敎于政廳曰:「近來所謂名官者,不念國事,惟以呈病爲業,故朝除暮遷,席不暇暖,甚無謂也。夫設官分職,所以爲國家也,爲生民也,非爲此輩華顯而已也。此習不改,則國不可爲國,自今以後,無誠無實之輩,絶勿擬望。」

○以安獻徵爲左副承旨,成以性爲校理。

7月23日

○壬戌,命大臣,議追錄故同知中樞府事趙公瑾勳封,事竟不行。初,壬辰四月,倭寇逼京,公瑾時爲社稷署參奉。政院招公瑾及禮曹判書權克智,附耳言:「乘輿將西幸,宗廟、社稷官,當奉主以從。」翌日車駕出城,適宗廟官移他職,公瑾奉廟社主,先到沙峴。會,天大雨,輦卒多道亡。公瑾以其僕替擔,至延曙驛,太廟官二人追及之。車駕至開城府,命權厝廟社主於穆淸殿。後,未幾有奉還之命,時有傳賊鋒甚迫者,公瑾獨馳至穆淸殿,遂奉廟社主,還及車駕於平壤。賊平,勘勳,分朝從臣,竝得錄功,而公瑾嘗在陽德,告病兩日,追及於伊川,勘勳者執此沮之。及光海朝,始錄衛聖功,封漢興君,至癸亥反正,盡削光海時僞勳,公瑾一例被削,上命還其資級、賞賚仍舊。至是,其子贇上疏,訟其冤,上下其疏,復令大臣議之。金瑬以爲不可,事遂寢。

7月25日

○甲子,諫院啓曰:「中殿移御所供上諸物,司饔院提調所當早朝領進,而日已晩,緩緩進去,事甚怠慢。當該提調,請從重推考。」從之。時,中殿移御別宮,儀衛草略,百隷怠忽,見者莫不傷歎。諫院遂以此論之,又啓曰:「臣等竊聞兩西監、兵營拮据米布,常有餘蓄。請令監、兵使,各罄營儲,分給各站,以供勑行接待之用。」上從之。

7月26日

○乙丑,憲府啓曰:「當此災異慘酷之日,勑使之行,又出意外,西路殘民,救死不贍。今此遠接使以下大小各行支供,請定其饌品,務令省約,且簡其騶率,毋得駕轎張傘,有不遵令式者,必摘發科罪,以除一路各邑各驛一分之弊。」上從之。

○慶尙道蝗,大水。

7月27日

○丙寅,大風雨雹,穆陵紅門壞。

○出江都、南漢米一千石,分貸畿邑,以供各站支用,從諫院之啓也。

7月28日

○丁卯,太白見。

○諫院啓曰:「守令之於方伯,固當十分謹事;方伯之於守令,亦宜詳察事情。江原監司柳恒被彈致疑,枉黜良牧;黃海監司洪瑑因事移怒,至用刑杖,揆以事體,皆涉顚倒。請柳恒遞差,洪瑑推考。」上竝命推考。

○賞賜推鞫時宰臣以下有差。

八月

8月1日

○朔己巳,七月石鐵等到濟州。〈史臣曰:「昔漢淮南王長謀叛廢,徙蜀道死,文帝猶且終身悔之。今石鐵等雖於國法當坐,而藐爾幼穉,有何所知,投之大海孤島之中毒霧炎瘴之地,若一朝遘疾,不保其生,則其不有累於聖人止慈之德乎?且使死者有知,則昭顯之靈,亦豈不抱痛於冥冥之中哉?」〉

8月3日

○辛未,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上曰:「淸人今適出來,而旣以米布給倭,又以所獲漢人與之,則彼必致疑訝矣。」金自點曰:「曾與日本,有宗文黨捕送之約,而淸人之致疑,不可保其必無矣。」趙絅曰:「前旣有宗文黨捕送之約,今若不與,則日本亦不無致詰之端矣。」上曰:「北使不久入來,善爲措辭言之,而終得歸之日本則大善矣。」自點曰:「當依聖敎,措辭言之。」上曰:「淸人貴遠物,而以矜誇爲主。今若以漢船所得孔雀送之,則彼必有侈然自大之心矣。」上又曰:「近日倭情,使遠接使,言于淸使乎?如漢人事,亦可言也。」南以雄曰:「臣於奉審之行,目見沿路禾稼,水害之餘,又被風災,西成更無可望,而又値北使之來,民事極可慮也。宜減貢物,以施一分之惠。」斗杓曰:「農事結實,當觀霜降,而大槪田結所收,則是惟正之供,不可以減,而貢物則可量減也。」上曰:「從容議處可也。且戶曹所儲幾何?」斗杓曰:「京中及外方各倉所儲,合米豆十六萬餘石矣。」上曰:「今年雖歉,豈盡無可收之處?以此節用,則可繼矣。」絅曰:「恤民之道,莫先於擇守令,而臣素乏識鑑,無以簡拔賢才。若申明薦法,嚴其誤薦之罰,則庶有得人之望矣。」上曰:「依啓辭爲之。」絅又曰:「修正史草,是何等重任,而臣豈可堪乎?」上曰:「未修正者幾許?」絅曰:「李植之所修正者,止於甲午年矣。」上曰:「以卿可堪,故屬之,宜從速畢修,藏諸史閣。」

8月4日

○壬申,諫院啓曰:「臣等伏見,昨日榻前,吏曹判書趙絅以守令別薦事,啓請蒙允,而若依前日三品以上各薦之例,不擇保擧之人,則適足爲循私蔑法之歸,初不若不爲之爲愈也。必先嚴立科條,凡其所薦者,列錄保擧之主,別書一通,以備睿覽。又使兩司,開坐署經,若其所薦,非衆所共知可爲守令者,則請論以誤薦之罪。」從之。

○慶尙道居昌人崔後遠,爲其奴命詳所弑,拿致命詳等四人,設三省以鞫之,獄成皆伏誅。

8月5日

○癸酉,以李基祚爲大司成。

8月6日

○甲戌,諫院啓曰:「濟州在絶海之中,多産貨物,官吏相蒙,以濟其貪。判官劉應文,如不行非理之事,則二百八十餘匹之馬,安得隨便貿得乎?此出於橫掠民間之猾手,可罪不可賞。牧使金汝水欲圖應文仍任,乃敢飾辭馳啓,以眩朝廷之聽,其愚濫循私甚矣。請竝命罷職,規外別備之馬,還給州民,以爲希恩望賞者之戒。」論之累日,而上終不聽,只命應文勿仍其任。

8月10日

○戊寅,太白見。

○左議政李景奭以病乞免,章十五上,上許之。

8月11日

○己卯,七月初二日,京畿富平、安山、金浦諸邑海溢;七月二十七日,京畿楊州、利川、驪州、楊根、砥平諸邑大雨雹。

8月12日

○庚辰,太白見。

8月13日

○辛巳,謝恩使麟坪大君㴭在北京馳啓曰:「鄭命壽以攝政王命,來言:『歲幣中大米九百石、木綿二千一百匹、綿紬二百匹、弓角二百桷、順刀十柄、胡椒十斗及方物中,黑細麻布代白細苧布,今特永減。此處鮮米極貴,故仍存百石,其七十石以粘米代送。』云。且言:『戶部郞近將出去,催納樺鐵、樺皮三萬張、鐵三萬斤,此則不可減數。』云。」

8月14日

○壬午,備局以洪淸道失稔尤甚,請停舟師合操,以紓民急,上從之。

8月15日

○癸未,太白見。

8月16日

○甲申,太白見。

○復作東宮儲承殿、平善堂。修理都監以:「世子權處之所,亦多埋凶云,不可仍處。今大內工役,幾已過半,而米布尙有所餘,宜及工匠未罷之時,撤移仁慶東宮,造成一殿、一堂,事甚便當。」上從之。〈史臣曰:「異哉,當日埋凶之事也!不但時御昌慶大內而已,以至仁慶、慶德兩宮,皆謂之不乾淨,今又於世子宮中,掘得凶穢之物尤多,有此營繕之擧。若非神施鬼設,則其何能遍滿埋凶於四宮之內哉?」〉 ○持平李性恒之姻家,有賤孽被囚於刑曹,性恒坐憲府,招刑曹吏責之曰:「獄囚之滯,若是其多,何也?可速決放。」判書鄭世規以:「本曹若有所失,則臺官固當據法論劾,而今乃招吏指揮,甚非事體所宜。」遂陳疏自劾,性恒乃引避曰:「憲府之糾察百司,乃其職耳。當災異孔慘之日,獄囚多滯,臣與同僚詰問刑曹吏,使之斯速處決。伏見鄭世規費辭陳列,顯加侵凌。請遞臣職。」答曰:「勿辭。」

○以孝明翁主下嫁于洛城尉金世龍。翁主,趙昭儀之出也。世龍,金鉽之子,自點之孫也。時,昭儀寵幸無比,凡翁主、駙馬衣服、器物,皆極豐侈。

○移洪淸道各邑秋牟一千石,以給平安道農民,以爲種資。

8月17日

○乙酉,前大司諫趙廷虎卒。廷虎淸儉正直,丁丑以後,不樂仕進,退歸衿川以卒。

8月18日

○丙戌,太白見。

○平安道雨雹,大水海溢,咸鏡道大水。黃海道大水,鳳山郡渰死者二十餘人。本道以聞。上令擧行恤典。

○以沈光洙爲持平,洪宇遠爲檢閱,柳慶昌爲吏曹正郞,嚴鼎耉爲吏曹佐郞。

8月19日

○丁亥,太白見。

○上下敎于政院曰:「詛呪凶物掘得時有功者,盲人韓忠謇陞堂上。且辛生之功尤重,而無可施之賞,其夫譯官黃德逸陞堂上。」

○兼輔德趙贇撰《書筵備覽》一卷,上疏投進,略曰:

九經全編及宋儒書集,顧亦浩汗,未易尋究,故先儒所抄,取《小學》有書,《近思》有錄,《心法》有經,而《大學衍義》,尤爲人主之龜鑑也。然其卷帙,亦頗不尠。臣所編緝,非敢自多,只欲取便於日省也,而其先後次第,亦不容紊。故臣以前日書筵所擧《文王世子》、賈誼《保傅篇》爲首,以爲東宮養德之先務。然養德之際,不知天命、民心去就離合之機,則或失於警懼之方,故以《文王》、《召誥篇》次之。其去就離合,實在於欽若昊天、敬授人時之間,故以《洪範》、《七月篇》次之。然而君德、君道,乃欽天、授時之本,故以《思齊》、《無逸篇》次之。君德旣成,君道旣修,而明良相遇,都兪吁咈然後,平治之道乃備見,故以《大禹》、《皐陶謨》次之,而五敎之所謂君臣之義,亦寓於其中矣。以《大學》之目言之,平治之本,在於齊家,而齊家之法,《易》之《家人卦》備矣。《家人》之彖曰:「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則所謂齊其家,在此三品,故以《家人卦》、《孝經》、《關雎》、《棠棣篇》次之,而父子之親、夫婦之別、長幼之序亦寓焉。齊家之本,又在於修身,而修身之效,可見於朋友之交,故以《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萬章問友》次之,而寓朋友之信於修身之內。然而修身本於正心、誠意,而正心、誠意在致知、格物,此則乃尊德性、道問學之法程也。凡此四條發明之說,散見於經傳者,難於彙集,故如《大學》經及《誠意》、《正心》二傳,《論語》《顔淵》、《仲弓問仁》,《中庸》首章,《孟子》《滕文公爲世子》、《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牛山之木》等三章,以至周子《太極圖說》,程子《定性書》、《好學論》、《視聽言動箴》,張子《西銘》,朱子《仁說》、《誠》、《名》、《義》、《敬齋箴》,則以聖賢先後爲次,凡三十篇,而《大學》所謂明德、新民、至善之旨,則三十篇中,無非此義也。雖然,看此書時,必須分別,此爲明德之事,此爲新民之事,而明德、新民,必如此然後,方可謂止於至善也。且以此爲誠意、正心、修身工夫;以此爲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而愼思、明辨,至於貫通,則可以收物格之效,而到知止之地,必知行有序,擇執盡道而後,能事畢矣。且夫每篇之下,各記先儒之論,以結其義,間有發明之意,則亦附瞽說,而以臣按別之也。至如平治居前,而致格居後者,首篇以輔翼世子爲第一義,故其下繼之以人君所以事天、保民、修德、行道之方,其爲次不得不如此也。其以《敬齋箴》爲終者,夫敬者,乃聖學徹頭徹尾之事,苟以是爲最初下手之地,而勉勉不已,則其至緝熙敬止之學,可庶幾矣。殿下時留睿覽,仍以送諸東宮,以備存省,則愚臣一得之見,庶不至於昧昧也。

上答曰:「省疏,深用嘉尙。投進之書無非修齊治平之要語,予當省覽焉。」仍賜虎皮以賞之。

8月20日

○戊子,上引見大臣、備局堂上。金自點曰:「今之減幣,鄭命壽頗有力,自我宜有賄遺,以中其欲。」上曰:「待其來而與之可矣。」元斗杓曰:「龍將及甫大平古,皆自以爲功,亦可贈賂矣。」上曰:「然。」趙絅曰:「春宮復有營繕之擧,斯固不可已,而當此饑歲,誠難重興功役。臣意以爲,掘去不淨,以過今冬,隨後營繕,似或無妨矣。」自點曰:「此非所宜言也。旣曰埋凶,則何可仍處?」絅曰:「臣之所陳,只以災異慘目,凡事務從省約也。」上曰:「此言是矣。可徐爲之。」絅曰:「淸人恐喝百端,意外之患可慮。盍於今年早行元孫入學之禮乎?雖於入學之年,未及一歲,亦何妨乎?」自點曰:「此言甚是。國本不可不預定也。」上曰:「只隔一年,姑待之。」絅曰:「近來國家多事,有功勞者不少,自上時有傳敎,特除守令。夫有功勞者,豈必能治民哉?古人曰:『可厚以財,不使居位。』生民休戚,所係如何,而可以輕授乎?」上曰:「須擇其稍勝者而先用之可也。」李時白曰:「軍器、藥丸,方欲措備,而物力蕩竭。臣於前日登對時,曾達此事,自上命除用兵曹收布。今若復得布二百餘同,則可以繼用而得措矣。」上許之。仍問曰:「精抄軍之數幾何?」時白曰:「可至一千六百餘人矣。」上曰:「完豐在時,畿甸束伍,多至二萬餘人,今則不及其時耶?」時白曰:「比其時,不及遠矣。苟能揀其精壯,利其器用,則豈不有賴於國家,而値此饑荒多事之時,不得錬習,是可憂也。」上曰:「卿所管者戎務,卿可盡心。」

○憲府啓曰:「辛生之得免死,已失刑章,豈有其夫論賞之理乎?請還收黃德逸加資之命。」諫院亦以此論之累日,而乃從之。

8月22日

○庚寅,令內外東西班三品以上,歲薦可任守令者各三人。吏曹啓請:「令東西班三品以上,無論內外官,自今每於四時首月,各薦才堪守令者三人,各於名下,書某人慈祥愷悌,某人廉勤謹愼,某人政事材局薦後,除拜守令,或見褒於監司、御史,則薦者同賞,如或濫刑虐民,貪汚犯罪,則薦者同罰。」上曰:「四時之薦,則似未妥當矣。」吏曹復啓曰:「一年之內,只用首月行薦,固是流來舊規。請於一年中兩度行薦,以存別薦之意。且舊例,文、南、武官堂上以上,不在薦目之列,而今則國家多故,武弁之衣緋帶金者甚多,其中亦不無困於無資地,才美不外見者。今薦目中,宜添以南、武,則勿拘堂上嘉善,竝許薦擧,文官則除堂上以上及出入三司外,竝皆許薦,其無緣不薦與夫薦不滿三人者,從輕重論罰。」上只令一歲一薦,堂上以上,依前勿擧論。

8月23日

○辛卯,七月,慶尙道安東、靑松、永川大雷風雨雹,靑松尤甚。監司以聞。

○慶尙監司睦性善馳啓曰:「今年農事,摠一道而論之,則稍有西成之望者,僅十分之三四。以三四分少收之穀,救六七分全災之民命,勢有所不給,誠極可慮云。」

8月24日

○壬辰,出兵曹綿布二百匹,分給京畿六驛,以各驛凋殘故也。

○內醫院啓曰:「四道酷被災損,廟堂方議荒政,本院所進藥材,不可獨無變通。如人參、牛黃等藥,措備甚難,其價皆出於民力,雖減一部一兩,其於恤民之政,大有所益。牛黃、人參之今年復舊者,請限明秋權減。」上從之。

8月25日

○癸巳,太白見。

8月26日

○甲午,太白見。

○初,松都束伍兵,皆市井無賴,不閑弓馬。因其願,每歲許納米二十斗,以爲壯抄軍立番之糧,入于訓鍊都監。至是,留守金堉以:「今歲農事板蕩,而淸使一年再來,請貸出地部銀一千兩,且權減軍米,以爲救急紓民之地。」戶曹以國用不足,不許貸銀,而都監請限今年,減軍米人五斗。

8月27日

○乙未,太白見。

○幼學李萬種上疏,爲其父克誠訟冤,上許令伸雪。初,克誠中丁巳進士時,兇黨鼓唱廢母之論,克誠應榜之後,卽下原州,至是登科,爲昌樂察訪。憲府以其名在兇疏,啓劾之,克誠之子萬種上疏,備列冤狀。上下其疏于禮曹,禮曹啓請伸理,上從之。

○大司憲崔惠吉受由往淸州及還,上疏陳洪淸道弊瘼曰:

兵使以改定束伍,督促甚嚴,守令急於奉行,以致民間騷屑,宜令姑勿改定,以慰民心。

且言樂工、樂生價布加徵之弊。疏下備局,備局以爲:「當此凶歲,搜括編束,果多勞撓飢民之患,限明年停止,而畿甸、江原兩道,與湖西無異,請竝令一體施行。樂工、樂生之弊,令該曹,問于該院,稟旨處置。」

8月28日

○丙申,改康陵莎草。

8月29日

○丁酉,以李行遇爲吏曹參議,林𪩍爲執義,南重晦爲正言,鄭維城爲左副承旨,李𫀏爲持平。

九月

9月2日

○己亥,洪淸監司南銑捕得逆賊之亡命者尹成立以聞,上令本道,鞫問處斷。成立亦柳濯之黨也。

○江華所藏《實錄》,因亂散失者,幾至三百卷。春秋館啓請本館堂上、郞廳各一員,往就赤裳山謄出,上慮其妨農,命退行於秋間。至是,春秋館又啓曰:「今年凶災慘酷,客使將至,謄書之役,亦且不細,各邑物力,殊涉可慮,而國之所重,莫如《實錄》,不可一向遲延,敢此更稟。」答曰:「待明年秋成發遣。」

9月3日

○庚子,太白見。

○上引見大臣、備局諸宰。領議政金自點進曰:「徭役蠲減之事,欲於八月晦間,待年分結末而爲之,今年分文書,尙未及到,而時序已晩。京畿宣惠廳收米,本有期限,又有月令給價之事,正宜及時停當。」上曰:「晩穀未結實,何不觀其末終耶?」自點曰:「臣意亦欲如此,但京畿農事甚不實,而勑行當前,徭役煩重。若待結末而不及料理,則民無保全之理。」戶曹判書元斗杓曰:「貢物之價,當用米七萬三百餘石,若不預先料理,則何以及事?」上曰:「此事不難。如兩湖稍實之處,仍存貢物,而其餘不實之處,或三分減一、四分減一,以此行之,則有何難事?然減去貢物,自前所無,一創新規,必有後弊,無乃不可耶?」自點曰:「毋拘常規,而大有所變通,然後可以慰民心矣。」上曰:「予意以爲,如水邊被害之地,全減爲可,而其餘稍得收穫之處,則似不當減。」自點曰:「陳荒處亦不可不減矣。」上曰:「然。亦待年分文案之來,而處之可矣。」自點曰:「百官俸祿,旣已減數,守令官中所需,亦當有減之之擧矣。」上曰:「官廳所需,亦令量減。」自點曰:「請擇出官員,句管蠲減之事。」上曰:「然。」自點曰:「御營軍上番,固爲重大,而年荒此甚,給料誠難,臣謂似宜姑停。」上曰:「依卿言姑停。」

○以李基祚爲大司憲,尹順之爲大司成,申悅道、朴吉應爲掌令,鄭錀爲正言,李正英爲副修撰,河溍爲持平。溍,嶺南晋州人,有敢言直截之風。

9月4日

○辛丑,太白見。

○備局請令吏曹判書趙絅、兵曹參判李時昉、完南君李厚源,與戶曹判書元斗杓,同簽蠲減貢賦之事,使之商確區畫,上從之。

○命除南以興子守令之職。

9月5日

○壬寅,初,對馬島主因其母死,要我遣使弔祭,蓋弔慰則有特送例給之船,獲利甚厚。朝廷以無例不許,島主恨之,遂遣平成幸、僧恕首座及藤智繩于東萊,問淸國事情,且告島主將辭退。蓋我國之事,島倭無不備諳,而佯爲不知,以爲操縱恐喝之地。朝廷以郭之欽爲接慰官,且命慶尙監司許積往見之,仍諭以朝廷欲賜物相助,物力難稱之意。積至東萊,與之欽等設宴見差倭,具告以淸國形勢及我國方用順治年號等事,且問島主辭退之由。成幸等曰:「前年南朝遣使,請兵於日本,大君問島主以淸國、朝鮮之事,欲使島主爲先鋒,以援南朝。島主爲朝鮮,隱諱於大君,常善使左右用事之人,得以彌縫,而島中物力匱竭,殆無以支。此島主之所以求退也。且朝鮮之於淸國,合用其年號,島中知之已久,而未嘗不多般措辭於大君,以爲朝鮮地也。今乃盡言不少諱,大君若問,則勢難更隱。島主告退,未必不由於此也。」遂請於積,將島主任意去就一節及我國接待淸國之事,書送於書契中。積等以聞,上命勿賜物,且以監司不遵朝命,遂罷之。備局啓以:「差倭有所希覬,淹留已久,今若只送一紙書答,而無他說話,則未必不爲他日歸咎之地。」上乃令之欽等於傳給答書時,諭以:「朝廷有賜物相助之意,而智繩不以爲惠,故慮有不恭之事,而不果耳。」且以監司被罪之事言之。差倭以爲:「俺等非爲求索而來,然旣曰欲賜物相助,而終不明言,若以空拳誑小兒然。且書契中無島主決斷之語。」更請之欽等,將此意,書給別紙,以爲歸報之地。備局啓請令之欽等,依其言,書以與之。繩、恕見書,計窮色沮,乃問:「譯官以朝廷欲賜何物,而其數幾何?」譯官曰:「君等常所謂所幹者,只是島主辭退一事,而初無求索之意云,故朝廷只令以此書給,而無他語耳。」恕等托以所給別紙,非抵島主之書,不受。翌日復邀譯官,懇乞更稟,而備局以狡倭情態反覆,非誠信交隣之道,請嚴辭辨責,更觀所答,上曰:「到今嚴責,似無所益,朝廷之意,明白言之,俾無久留之弊。」備局啓以:「朝廷特賜,不可太略,而物力不逮,又難優給。請以綿布三百同、米二千石給之,令接慰官,諭以出於一時特恩,而不可爲後日例,俾不得更生希望之計。」上更令量減。備局啓以:「如不賜則已,旣有所賜,則國家待人之道,不可過薄,請減綿布一百同。」上曰:「米亦減半。」智繩請書賜物之數,以報島主,遂還去。

9月6日

○癸卯,慶尙監司睦性善卒。性善凝重有器局。嘗按全南道,頗有能聲。至是,朝議以南邊可虞,擇送方伯,性善以承旨,出纔到任卒,人惜之。

9月7日

○甲辰,太白見。

9月8日

○乙巳,以趙壽益爲慶尙監司,柳景緝爲同副承旨。

9月9日

○丙午,命推考戶曹判書元斗杓,下其子萬石、萬里于獄。司諫李時萬論:「萬石等挾勢驕橫,打殺人命,斗杓迫脅死者之族親,使不得發其狀。請斗杓削職,其子令攸司按治。」上命推考斗杓,囚萬石等。萬石等置對自明。刑曹以爲辜限已過,上曰:「雖無殺人之罪,難免泛濫之失。」遂命決杖。

9月11日

○戊申,忠淸道舒川、平澤、牙山、新昌、稷山等邑大水海溢。

○鄭命壽還到安州,以餞慰使李挺漢未及出迎,遂大怒,以兵使、判官不敎挺漢,捽入之,復脅致挺漢將杖之。諸譯皆以爲:「奉命宗室,不可歐辱。」命壽遂令曳出。蓋全天機與挺漢爭妓,陰囑命壽辱之,朝廷遂拿鞫天機,故命壽聞之而怒。時,譯官輩憑藉命壽之勢,少不快於心,輒致生事,而李馨長尤狡猾,與命壽甚密。兩西監、兵、守令及畿邑牧宰,皆畏馨長,爭相賂遺。是行也,不悅於平安監司李曼,旣入京,言于朝廷,請遞其職,朝廷不敢違。

9月13日

○庚戌,司諫李時萬啓曰:「元斗杓父子論罪之事,卽臣之所發也。今見斗杓子所供之辭,非但欺罔君上,至曰:『駭機之發,其漸已久。』臣驚悚體栗。大槪子之殺人,一家之不幸。若使斗杓,稍有驚惻之心,慰問屍親,備給棺槨,溫辭和解,不以威力脅迫之,則公論豈至於憤鬱?惜乎,斗杓身爲宰相,不畏國法,縱恣無忌,此臣所以不得不擧劾也。臣旣被人構捏,不可冒居。請遞斥。」大司諫蔡𥙿後、正言鄭錀、崔後胤,亦皆引避,上命竝勿辭。憲府啓曰:「枉害人命,其律至嚴,隨聞論列,乃是臺官之職。贅語詆斥,有不足辨。請竝命出仕。」上從之。咸陵君李澥上疏,斥李時萬以爲:

臆料構辭,陷人於罪,有若白晝執人,誣以殺人者然。

上寢其疏不下。時萬遂復引避謂:「澥與臺官,一時角立,如鬪鬨之爲者,無識恣肆,至於如此。且斗杓以重臣,被重論,而敢偃然在家,詬罵臺官,今日朝廷,可謂極亂矣。臣不可晏然,請命遞斥。」答曰:「勿辭。」時萬遂出就職。蓋李澥之姪妻,與人爭僦空舍,而澥與斗杓甚相善,遂使萬石等,歐打守舍者而斃,時萬論之。

9月14日

○辛亥,命漢人徐勝等入京,以待淸使。

9月16日

○癸丑,對馬島遣差倭,來貿藥材、鷹、馬等物。

9月17日

○甲寅,黃海道文化、安岳、豐川諸邑大風雨雹。

9月18日

○乙卯,太白見。

○以司僕寺正閔光勳爲中路別問安官。先是,淸使之來,上常以未寧,不能郊迎之,每遣近侍於中路諭之。至是,命光勳往。

9月21日

○戊午,黃海道長連、殷栗、松禾、長淵等邑大風雨雹,田野百穀,一時打盡,雉、雞亦有被觸而斃者,閭民號哭之聲徹天。咸鏡道文川、定平、咸興、北靑、利城等邑大風,折木走石,禾穀盡損。監司以聞。

9月22日

○己未,江原道嶺東杆城、襄陽、江陵等邑大水大風,連日不止,禾穀若斬刈者。監司以聞。

9月23日

○庚申,別問安官閔光勳馳到黃州,遇淸使呈御帖,因陳上候未寧,勢難出迎之意,鄭命壽與諸使,相議以答曰:「俺等今來,所幹甚重。國王敬皇帝則出迎,不敬皇帝則不出迎,非俺等所可指揮也。」遂不受御帖。遠接使鄭太和以聞,請更遣官陳諭。於是,遣金佐明,佐明見淸使諭之,淸使又不許。於是,更遣承旨安獻徵。

9月24日

○辛酉,太白見。

○王世子以攝政王所送段綃六十七匹,歸之戶曹。

9月25日

○壬戌,太白見。

○義州雷震雨雹,大者如人頭,小者如鵝卵,山野飛禽走獸觸死者多,田疇百穀未及收穫者,蕩然一空。府尹李時楳以聞。後數日,上於引對時,問群臣曰:「時楳何如人也?雨雹之災,果如狀啓所言,則當其時,豈有無一人觸死之理耶?凡災異,固不可以重爲輕,而亦安可以輕爲重也?意必是虛妄不實之人也。」群臣唯唯而已。

○淸使到鳳山,有載寧武學孔成俊,投入於鄭命壽,願隨往北京。命壽使譯官,押送于鄭太和,太和囚成俊于鳳山以聞。備局請令其道監司,嚴刑窮問,梟示境上,從之。

○戶曹判書元斗杓乞遞度支,上以淸使垂至,不許。

9月26日

○癸亥,移全南道牟麥一千一百石,分載兩舡,以給畿民。

○宣惠廳啓曰:「今年畿邑秋稅,尙未及徵,而各司貢物,許多不時需用之資,決無支吾之勢。江都上年春秋收米,留在本府者,請船運取來,以救經用之急。」上只許取用秋稅。

9月27日

○甲子,太白見。

○平安道平壤、永柔、甑山、順安、慈山、江東、三登、祥原、龍岡、肅川、成川、安州、龍川、郭山、宣川、定州、博川、義州、嘉山、咸從等二十邑大雨雹,監司以聞。

○平安監司李曼請以夏秋賑餘官穀,添補明春賑恤之用。又請以管餉會付耗穀,分給十二站、三十三官及魚川、大同兩驛人馬之入待灣上者,上皆許之。

9月28日

○乙丑,太白見。

○安獻徵馳到開城府,令譯官陳自上決難郊迎之意,淸使又不聽。乃遣刑曹判書鄭世規于碧蹄站,再三懇言,淸人始許之。

○以趙啓遠爲洪淸監司。

9月30日

○丁卯,淸人入京,上接見于養和堂。命壽曰:「一路接待儀仗等物薄略,明政殿床卓,亦破折。何無敬待之意也?」上命罪其該官。

冬十月

10月1日

○朔戊辰,洪淸道洪州、木川、稷山、瑞山、韓山、牙山、庇仁、海美、唐津、鎭川、忠原、淸風大雨雹,延豐地震。監司以聞。

10月2日

○己巳,太白見。

○加前府使金汝鈺嘉善階。汝鈺曾守密陽,捕强盜六人,朝廷以爲有功,有是命。

10月3日

○庚午,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上曰:「平安監司豈無可合之人,而必以鄭致和、許積等,方在罷散者擬薦乎?」金自點曰:「金益熙、鄭維城皆可合,而至如洪瑑,方在海西,有已試之效矣。李時昉亦有才局,而所管緊重,故不得擬薦矣。」上曰:「鄭致和有方面之才乎?」自點曰:「頗有材局,足堪此任。」大司憲李基祚曰:「豐德郡守權儆己非但年老不治事,今番勑行,餽以銀造烟竹,以開後弊,請罷職。」上從之。上曰:「蠲役事,卿等相與論定乎?」自點曰:「近緣多事未遑矣。」時昉曰:「貢物之價,通八道九萬餘碩。江原道則行大同之法,故餘儲尙多,今年雖不更捧,可支一歲;兩西則丙戌所納,曾已盡捧,今年貢物之價,可以準給;咸鏡道則所納不多,變通不難。卽今所可料理者,京畿與下三道,而貢物之價,不過五萬餘石。京各司貢物主人等,自前必預受其價,趁冬前貿備物種以納矣。今年則朝廷不許徑捧於民結,故當此勑行,不能支保,擧皆呼冤。今以戶曹所儲,添補貢物價不足之數,而除其萬餘石之米,先救其急,則京外之民俱蒙實惠矣。」上曰:「此豈全減之謂也?如以一州言之,當視其災處、實處,而有所減不減耳,必知結數多少,然後可以處之。」時昉曰:「外議皆以爲:『減貢物,則料理之際,節目煩瑣,不如量減田稅之爲便。』」上曰:「旣減陳災,則實結不當減也。」時昉曰:「今年之飢,畿甸尤甚,何以處之?」上曰:「陳災處則畿甸、外方,當一體蠲除,何可厚薄於其間?秋則隨其實結而收之,春則觀其形勢而減其役,賑其飢可矣。」

10月4日

○辛未,太白見。

○以永安尉洪柱元爲謝恩使。謝減幣,兼賀冬至、正朝也。以鄭致和爲平安監司,陞嘉善。致和曾於姜獄時,以承旨牌召不進,方在罷廢中,至是超拜是職。以大臣言其有才,且與淸人,情意相通故也。以成是覺爲僉知。是覺,卽戶曹書吏吳大屹也。爲吏時用奸,盜竊被囚受杖。纔得釋,更名姓,附權貴爲軍官。赴北京以先來加資,至授西班正職,是時紀綱之陵替、官方之淆亂如此。

10月5日

○壬申,太白見。

○特賜麟坪大君鞍具馬一匹,加副使朴遾、書狀官金振資,以減歲幣也。

○以鄭善爲司䆃寺主簿,命壽之養子也。

10月6日

○癸酉,淸人以每年二月、八月,改定灣上開市之期。

10月7日

○甲戌,太白見。

○諫院啓曰:「今此守令別薦,事目甚嚴,係關甚重,而今見諸臣所薦,或有已試見敗之人,或有名稱素蔑之人,薦擧之主難免苟充不擇之責。請延川君李景嚴、行護軍金南重、知中樞府事閔灠、行護軍金鎭行、司勇邊忠範、同知宋岦、長湍府使閔震益、行司猛金希儉竝命推考」上從之。

○王世子宴淸人于南別宮。

10月8日

○乙亥,太白見。

○鄭命壽言于館伴趙絅曰:「帝使俺,探知三兒死生,故密問之耳。」絅曰:「昭顯病逝之後,忽有逆姜詛呪之變,法宜顯戮,而主上以至親之故,只賜死。且治逆之律,連坐子姓,而主上不忍盡法,放置絶島,以爲保存之地,大國不必問之。」命壽曰:「前日咨文中,只有逆姜賜死一款,而猶未及處置三兒之如何,故今乃問之,當以此歸告云。」

○江原監司柳恒陳疏乞遞,上不許。先是,恒行新婦禮於營下及分定祭物於各邑,重被臺評,疑道內之守令不叶者,飛語以致之,遂罷黜原州牧使李聖淵、寧越郡守李有淐、洪川縣監申怦。其後申恦爲掌令,遂以『被彈致疑,枉黜良宰。』劾之,上命推考。其緘辭云:「與恦子命圭有嫌疑。」且引聖淵不法事三件及怦、有淐等所失,而謂此數人,胥動謗言,上又命推考聖淵等。恒不自安,以病乞遞。

○迎接都監啓曰:「鄭勑要見臣絅及都廳臣珩、昌冑,臣卽與之往見,則遂更問前日發言事,且曰:『館伴所謂非大國所問之語,有若指揮大國,殊未妥當。』臣徐解其語曰:『小邦若有事大不謹之事,則大國所當詰問,如此治逆之事,則大國似不當更問矣。吾之主意不過如是,而辭或未達矣。』鄭勑雖不釋然,而似有小解之色。」

10月9日

○丙子,日本國對馬島主平義眞,以書遺禮曹問起居,歲例也。書末書正保四年云。

○命拿鍾城府使金元立、會寧府使徐弼文。六鎭土俗,以佃獵爲事,與胡地只隔一水,而胡地多禽獸,民多冒禁越江。是歲八月,鍾城、會寧兩府民二十四人、馬十三匹,潛入胡地,爲虜所獲,其中一人逃還言狀,北兵使黃緝以聞。朝廷遂拿元立、弼文,而以其事言于淸使,淸使答以姑囚之,以待大國處置云。

10月14日

○辛巳,韓巨源爲其子,求《孟子》一帙,許之。巨源本我國昌城人也。其母在昌城死,巨源到義州聞之,只一哭而止,請于朝,使玉江萬戶葬之。

10月16日

○癸未,淸人招禁府、六曹堂上、兩司長官、承旨,皆至迎接都監,詰問邊將景星翼、鄭信卿及船人等曰:「漢船中之物,汝輩偸取明矣。俺等持此漢人籍記而去,推與不推,唯在皇帝處分云。」邊將等皆扣胸呼天而已。及還,盡驅漂流漢人而去。

10月17日

○甲申,諫院啓曰:「守令別備之擧,害及於民,利歸於己,爭相慕效,誠可痛惡。況判官別備,尤無所據。若非剝割,奚得拮据?且未准職,則不爲加資,已有法府陳啓定奪,請還收全州判官李復吉加資之命。」上不從。又啓曰:「直講鄭之益,爲人無形,體制詭異,請遞差。」上從之。又啓曰:「僉知成是覺,卽戶曹吏吳大屹也。舞奸用事,積有年所,其時憲府之官,將欲囚治,脫身逃走,投屬於西路營門,變其姓名,至受堂上加資,攀附赴京之行,又蒙實職除授之命,此輩所爲,雖不足掛諸齒牙,究其情狀,殊極痛駭。請令有司査問,其加資及新授僉知,竝命削去。」上命授加設職。

10月18日

○乙酉,鄭命壽到碧蹄,又請以殷山出身金應立,授堂上帖,許之。

○持平河溍在晋州,承召不赴,陳疏乞遞,且曰:「竊聞,李敬輿、洪茂績、沈𢋡言事得罪,受玦南荒,李應蓍一上封章,遠謫北關,曾不料聖明之世,有此罪言之擧也。前者殿下許敬輿以淸介,目茂績以忠讜,殿下之知二臣素矣。是何知之於前,而不恕之於後也?𢋡身居言責,思盡其職;應蓍悶國事之日非,念君德之或虧,抗顔陳疏,皆切中殿下之病矣。嗚呼!敬輿、茂績,年迫桑楡;𢋡與應蓍,一生多病,倘靳滌瑕之綸音,遽作瘴江之枯骨,殿下後雖悔之,嗟何及矣?伏願殿下,特恕四臣之罪,快降放釋之命。」上答以依願改差。

10月21日

○戊子,完南君李厚源上箚,極陳貢物之弊,而請減田稅。備局回啓以爲不便,上答以依前定奪施行。

10月22日

○己丑,以辛曘爲慶尙道左水使,以前任加德僉使時,別備軍器也。李復吉陞通政,以全州判官時別備穀也。李復興爲廣坪權管,從鄭命壽請也。譯官李馨長陞崇政,以交結命壽,多有周旋之功也。曺文秀爲江原監司,李厚源爲咸鏡監司,卞時益爲掌令,南重晦爲持平。

10月23日

○庚寅,月入軒轅星。

10月24日

○辛卯,憲府啓曰:「沔川郡守吳達天,或稱官家所用,或稱大同出役,災實未磨勘前,先自收米於舊結,一結所收,至於二斗,請罷職。且監司之聞見,不如暗行御史出入閭閻,備知民間疾苦,彈劾貪汚守宰,而近年以來廢閣不行,以致貪官汚吏恣行剝割,請速遣暗行御史,勿限抽栍,使之廉問,査出守令之貪婪者,依律定罪。」上從之。吳達天只命推考。

10月25日

○壬辰,流星出河鼓星下,入天弁星上,月入太微東垣。

○行護軍許徽請對入侍。上曰:「欲見卿久矣,卿今入對,甚可喜也。有何所言?」徽曰:「國家雖有賑恤之擧,而每患不均,其事專在守令,必宜愼擇守令。古有十考十上之規,今廢閣不行,殊無勸勉之意。」上曰:「十考十上之法,近何不行?問于該曹。」徽曰:「山城功勞,未能盡酬,付祿之時,兵曹書吏例多舞奸,有功之人或不擧論。以此,頗有沙中之語矣。」上曰:「何不均一付祿乎?問于該曹。」徽曰:「近來各司濫捧人情之弊,罔有紀極矣。」上曰:「一切痛禁。」徽曰:「頃者姜獄時,自上少無失德,而如李敬輿之被罪,亦所自取。」上不答。承旨姜栢年曰:「當今敎化不明,學校不興,故人心不淑,習俗偸薄,致有逆節、綱常之變。興學校,明敎化,此誠今日之急務也。」上曰:「此言極是。言于該曹,着實擧行。」

○伴送使鄭太和馳啓曰:「大通官韓甫龍乞得堂上之職。」許之。

10月26日

○癸巳,以崔惠吉爲大司諫,兪㯙爲京畿監司,趙珩爲執義,李一相爲司諫,閔光勳爲副校理。

10月27日

○甲午,上下敎于政院曰:「御史發遣,出於臺論,其自下差送。」政院回啓曰:「自前巡按御史自備局啓請差出,暗行御史必出睿簡,自下差送,曾無規例。」答曰:「令備局擇差。」於是,掌令申悅道、持平李𫀏上疏曰:

臣等伏念,民生困悴,係國安危,撫摩者少,侵漁者多,若不詢問疾苦,糾劾贓汚,則民無以生,國隨以亡。請遣御史,欲其懲勵,而自下差送之敎,遽出意慮之外,臣等聳懼戰灼,措躬無地。率爾陳請之失,在所難免,乞賜遞斥。

上答曰:「勿辭,安心察職。」備局以無前規,不敢擬差,事遂寢。

十一月

11月4日

○庚子,上受燔鍼。

○密遺鄭命壽以銀二千三百兩,輸送于灣上。

11月5日

○辛丑,流星出昴星下,入壁星上。

○命軍器寺正沈澤、禮賓寺正趙贇、正郞柳慶昌、校理成以性、閔光勳、佐郞李海昌、修撰李行源、金重鎰、李正英,暗行御史治裝。

○禮曹啓曰:「宮成申賀,古亦有例。今者掃除凶穢,聖躬安寧,重修法宮,卜吉移御,中外臣民莫不欣慶。陳賀之擧,似不可已。」答曰:「今日之事,可慰,不可賀也。」禮曹再啓以請,竟不從。

11月7日

○癸卯,兩殿誕日,不受賀。

○移奉肅寧殿于慶德宮。

11月8日

○甲辰,上受燔鍼。

○發遣暗行御史成以性、李海昌。

○憲府啓曰:「前密陽府使金汝鈺,以捕賊之功,至陞嘉善峻秩。捕賊之數,比他人不多,別無可紀之勞。且汝鈺纔陞堂上,未經實職,而遽陞命德之班,物情皆以爲未安。請命改正。」上不從。

11月10日

○丙午,以柳碩爲同副承旨,蔡𥙿後爲副提學,林𪩍爲執義,趙珩爲應敎,吳翮爲正言。

○淸人到坡州,有僧世明者,伏路左,呼大通官而告之曰:「朱皇帝祖母之名秋德,其墳在吉州雪峯山底。北京今雖被奪於淸國,過十年後,當自南京還取之。」命壽使之囚於坡州。我國問何以處置,命壽曰:「是在本國。」於是,梟諸境上。

○命輸送甲冑五十部于南漢山城,二十部于江都,使勿出朝報,蓋畏淸人之知之也。

11月11日

○丁未,上受燔鍼。馨益白上曰:「埋凶之物,難以盡堀,自上不宜一日處此宮。臣意以爲,移御之驗,捷於針効,請趁明日移御。」上曰:「可矣。」

11月12日

○戊申,上移御昌德宮。修理之際,多所營造,凡諸廊廡,一視古制,而大內有大造殿、宣政殿、熙政堂、靜默堂、集祥堂、寶慶堂、玉華堂、泰和堂、讌和堂。又有澄光樓,最壯麗。

○憲府啓曰:「黃海監司洪瑑,曾尹灣上,媚事淸人,費用太過。及授本職,復踵前習,非但廉恥都喪,實啓日後無窮之弊,請削奪官爵。」累啓而從之。

11月14日

○庚戌,掌令申悅道上疏言:

當此水、旱之災,民多餓殍。宜總計戶曹、南漢、江都見存米穀幾何、三南監、兵營及統營所儲米布幾何,又總計一年經費及客使不時之需幾何,類會考究,如使見存,足支此數,則今年賦稅,盡行蕩滌,如或未准此數,收捧半稅於諸道中,不至大失稔處,以支一年經費之用,則不必區區於貢物之全減,量減而八方之民,均蒙惠鮮之澤矣。

備局以爲勢有所難便,上從之。

11月15日

○辛亥,雨雹。

○上受燔鍼。

11月16日

○壬子,上受燔鍼。

○修理都監啓請以所餘米布,當移用於明春儲承殿修理之役,上從之。仍令李時昉句管,使之速完其役。

○憲府啓曰:「前都事鄭錫文,曾以賊烓監刑官,違命循私,不卽施刑,偃然馳啓,故爲遲延,其時得免刑章,亦云幸矣。頃日之政,銓曹乃敢首擬於殿中之望,見者莫不駭異。請吏曹當該堂上、郞廳,從重推考。近因凶歲,都城之內,盜賊公行,閭巷之人頗多騷屑,而捕盜廳不能禁捕以戢奸宄,事極可駭。左、右捕盜大將,請從重推考。統營控制三南,牟利病民之事,名目甚多,而近來專管鹽利,痛禁私商,以此鹽價踊貴,民怨不貲。統制使金應海,請姑先從重推考,令兩南監司,另加禁抑。」上皆從之。

11月17日

○癸丑,諫院啓曰:「側聞,廟堂方有田稅蠲減之議,庶幾民蒙實惠。第糶穀收捧,不啻若龜背之刮毛,而朝廷時無減捧之令,嗷嗷赤子,計無所出。宜分付各道,參酌減捧,待明秋稍稔還收,以示朝廷德意。且明年種子之愆乏,諸道皆然。朝廷雖有統營租萬石運給之擧,而以此分給於近道,則勢難遍給於西民。請以南方沿海各邑皮穀米石,量宜除出,與統營租,一時載運,以爲西民播種之資。」戶曹以爲,漕轉之弊,亦甚不貲,不可施行,上從之。

11月18日

○甲寅,上受燔鍼。

11月19日

○乙卯,上受燔鍼。

○諫院啓曰:「今此守令別薦之擧,反爲奔競之資,庸瑣鄙下之輩,多與其薦,則恬靜自守者,不入薦中,此薦固不可仍存,而纔成薦錄,至於署經,旋卽停罷,或涉難便。自明年,令文武宰相二品以上及兩司、弘文館,會同議薦,而嚴立科條,如有循私謬擧者,摘出論罪,以爲恒式,實合事宜。請令該曹,稟旨擧行。」上從之。又啓曰:「近日火賊竊發之患,畿甸、湖西尤甚,將至於道路不通。設機緝捕,不可緩也,宜令諸道監司及討捕使,另加申飭。且今歲凶荒,前古所未有,飢寒迫身,良民變爲盜賊,若能徧施賑救之澤,則此患必自止矣。請令該司,急速分付施行。」上從之。

○命賜軍士襦衣。上,夜遣內官、史官,點視各司守直官員,有一軍士單衣露體,將凍死。內官以聞于上,卽命造給襦衣。承旨鄭維城因啓曰:「薄衣之卒必多,請令該曹,一體造給。」上命分遣兵曹郞廳,審察薄衣者以給之,凡百餘人。

11月21日

○丁巳,上受燔鍼。

11月22日

○戊午,流星出軒轅星上,入弧矢星下。

○以洪命一爲同副承旨,金南重爲大司成,柳景緝爲黃海監司。

○憲府啓曰:「闕內侍婢,擇以公賤,廼是流來之舊規。近來竊聞街巷之言,勿論良民、私賤,混同抄擇,已是規外之事。且掖庭下人,夤緣作弊,操縱任意,瞻聆俱駭,怨讟朋興,主管作弊之人,請令攸司査出治罪。」答曰:「細瑣之事,朦朧陳啓,有傷事體,擧名論罪可也。」累啓而竟不從。

○備局啓曰:「臣等於榻前,親承聖敎,退而相議磨鍊,則諸道陳災應減田三稅外,陳災貢物及京畿、洪淸、江原實結應納田稅,每結蠲減二斗,其代以該曹所儲五萬石,除出充給,而下三道其人木及兩界貢賦,亦當以五萬石內所餘之米,稟旨充給爲當。將此條件,移文各道,使之擧行。」上從之。

11月23日

○己未,上受燔鍼。

11月24日

○庚申,上受燔鍼。

○司諫李一相、獻納洪處亮、正言吳翮啓曰:「論思之地,非人人所可冒居,而修撰李行源,未厭人望。名器至重,物議猶在,不可諉以年久屢經,置而不論。又聞,頃承御史治裝之命,赴召政院,擧止顚倒,取笑非一,將以遞差論啓,而簡通書吏,日晩始還,怪問其由,則答以同僚不在家,累度探尋,以致遲延云。俄見分發,則同僚猝呈辭單,臣等方以爲未安。朝聞行源得見小札,稱有物議,徑先出去云。臺閣簡通,事體極秘,而彈文未發,遽有此事,今日世道,誠可寒心。臣等何敢晏然?請遞斥。」答曰:「勿辭。」

○正言鄭錀啓曰:「臣病苦昏眩,忘却式暇,使簡通書吏,遍告後更來,而始覺式暇日,例無可否之規,遂不拆見矣。伏見同僚引避之辭,疑臣宣洩於李行源,使之出直者然。臣於行源,曾無一面之分,臣雖無狀,粗識臺閣故事,豈可宣洩於素昧平生之行源乎?至於呈辭,則曾已分付於未傳簡之前,而同僚亦疑以猝呈,此無非見輕之致。臣何敢仍冒?」答曰:「勿辭。」

11月26日

○壬戌,上受燔鍼。

○掌令卞時益啓曰:「修撰李行源,多有不稱之譏,李一相等之論,風采可尙,而第念行源,累經本職,到今彈劾,似或已甚。正言鄭錀則式暇非忘却之事,辭單之呈,又在其日,語涉苟且。故臣就長官家,以竝遞之意,構草簡通於同僚,仍卽詣闕,同僚有以鄭錀遞差爲過者,又有一同僚以式暇初不可否,忽自句管廳,直入臺廳,搜見啓草曰:『李一相等及鄭錀俱出爲當。』俄見同僚之初以鄭錀爲不可遞者,又變前說,以鄭錀之請遞,不爲無見爲答。乃以此意,又通於諸僚,使構草歸一之論,日暮而不得傳啓,無非臣見輕之致,請遞斥。」答曰:「勿辭。」

○賜修理所堂上金自點鞍具馬一匹、海嵩尉尹新之、判書具仁垕各熟馬一匹、判尹李時白兒馬一匹,加判書元斗杓、李行遠、參判李時昉一資,都廳李一相、南老星等陞堂上。

11月27日

○癸亥,持平李𫀏啓曰:「臣昨以式暇,初不可否,以蠲役郞廳與堂上會議,出憩臺廳,則掌令卞時益出示啓草,臣答曰:『未詳宣泄之情,而遽疑同僚,殊甚未妥。至如鄭錀,初雖忘却式暇,旋卽覺悟,不爲可否,則同僚所謂遞差過當者,亦有所見。但鄙意則處置之規,必以自家避辭,或立或落,而鄭錀避辭中,無忘却式暇之語,以此處置,似違常規,略將此意答通矣。時益不待停當,徑先引避,至斥以直入臺廳,又變前說等語,費辭詆斥,吁其甚矣。』臺廳與賓廳至近,臣之仕進,每入臺廳,以待堂上,或與時益相値者,非一再,而今曰忽自句管廳,直入臺廳,有若不當入,而爲此事强入者然,不亦異乎?無非臣見輕之致,請遞斥。」答曰:「勿辭。」

○持平南重晦啓曰:「昨見同僚簡通,則卽司諫以下竝遞事也。臣書以謹悉,而但以正言鄭錀避辭觀之,則初雖有忘却式暇之語,旣覺之後終不拆簡,寧有宣洩彈文之理,而呈單之擧,又在傳簡之前,則以請遞似過答送矣。及見再簡,則有曰不無所嫌,不可不遞。且曰旣已構草詣闕,仍啓爲當。臣意以爲,往復停當,短晷易沒,因此起鬧,亦涉未妥,不敢獨是己見,終書謹悉矣。及暮見李𫀏簡通,則以處置鄭錀之措語爲非。臣之所見無異,而纔已謹悉於請遞之簡,今不敢復有所云云,略及前後可否之意矣。聞,卞時益以日暮不得傳啓引避,臣不勝瞿然。往復之際,自至日暮,不料商確之意,反招紛紜之端,臣何敢自謂無失,而晏然乎?請命遞斥。」答曰:「勿辭。」

○大司憲李基祚啓曰:「臣以爲,李行源出入三司,歲月已久,李一相等到今彈劾,似涉過當。鄭錀之忘却式暇等語,亦頗苟且,故竝請遞差矣。僚意未免參差,以致紛擾,無非臣處置乖當之失,請遞斥。」執義林𪩍亦以此引避,竝答曰:「勿辭。」

○執義林𪩍啓曰:「昨日得見同僚簡通,廼處置諫院事也。臣意亦以爲,修撰李行源被錄之初,雖有不稱之譏,到今論劾,果似已甚。正言鄭錀宣泄彈文,雖似難明,而行祭之日,忘却式暇,殊涉踈脫,故卽書謹悉以送矣。厥後以鄭錀遞差一款,僚議矛盾,簡通往復,至於三度,初以爲不可,中以爲謹悉,終又以爲不可者有之,朝以式暇不見簡通,暮書其名,同爲可否者有之,臣莫知其由,心竊訝之。及見掌令卞時益引避之辭,至與同僚相値於臺廳,又未免逕庭,以致日暮,不得傳啓。立落雖可愼重,擧措亦何可如是也?臣旣參其論,不可處置同僚,請命遞差。」上竝答以勿辭。

11月28日

○甲子,上受燔鍼。

○掌令申悅道啓曰:「宣泄有人,引嫌則宜,而錯認致疑,殊欠詳愼。〈指一相、處亮、翮。〉初未拆見,橫被情外之疑。〈指錀。〉旣曰風采可尙,又曰彈劾已甚,主見無定。〈指時益。〉式暇在家,例不可否,而書名簡通,似違常規。〈指𫀏。〉始以請遞爲過,及其往復,持以兩端。〈指重晦。〉彈劾過當之論,寔在愼重。〈指基祚、𪩍。〉請司諫李一相、獻納洪處亮、正言吳翮、掌令卞時益、持平李𫀏、南重晦,竝遞差,正言鄭錀、大司憲李基祚、執義林𪩍,竝出仕。」上從之。

11月29日

○乙丑,大司憲李基祚、執義林𪩍就職後啓曰:「近日僚席鬧擾,只緣鄭錀,而今其立落,與前相左。掌令卞時益以同席搆草之人,意見無異,今反見遞,臣等去就豈有異同?請遞斥。」掌令申悅道啓曰:「昨見大司憲,執義避辭中有鄭錀請遞之語,而臣意以爲,錀則以式暇不爲可否,橫被同僚之疑,卞時益則是非無定,故立落不得不有異。今者二僚,以此引避,臣何敢自是己見乎?」正言鄭錀啓曰:「臣今聞方外小札,乃同僚吳翮之兄,前牧使䎙之手札也。宣泄之責,自有所歸。而以其兄所爲,勒加於臣身,聯名同避,有若不知者然。臣亦知翮之爲人,不料今日,新入言地,掩迹攻人,若是其太甚也。風采可尙之同僚,猶未免物議;語涉苟且之臣,尤不可一日在職。請遞斥。」竝答曰:「勿辭。」鄭錀獨不退待而出。

11月30日

○丙寅,以鄭太和爲右賓客,南銑爲大司諫,沈澤爲掌令,郭之欽、李溫爲持平,鄭攸爲獻納,洪處亮爲副校理。

○正言鄭錀啓曰:「臣以爲,公議旣謂宣泄有人,臣亦略陳曲折,更無所嫌,故仍敢就職。而今者憲府多官之避辭,旣擧臣名,處置之事,臣何敢當?請遞斥。」答曰:「勿辭。」

○玉堂處置曰:「論事之體,視其是非,時之早晩,非所宜言,則當初處置,未免乖當,〈指基祚、𪩍。〉論議朦朧,是非顚倒,意見無異,立落有殊,〈指悅道。〉宣泄規避,胥吏亦知,欲隱其過,費辭攻人,初不退待,旋復來避,〈指錀。〉請竝遞差。」上從之。

十二月

12月1日

○朔丁卯,上受燔針。藥房提調趙絅入侍進曰:「雷電不時之變,必以刑罰失中。臣聞雷霆無竟日之怒,頃因姜獄,放黜四臣,今已久矣。宜卽釋之,以答天譴。至於三兒,以其幼穉,不識其母之所爲,故安置絶島,王法旣行。今若放釋,則亦所以示慈愛之道也。」上曰:「卿言迂矣。」絅曰:「臣言可罪則罪之,可用則用之。願殿下,法古帝王遇災修省之方,從諫如流之美。」上默然。

12月2日

○戊辰,上受燔鍼。

12月3日

○己巳,以鄭世規爲大司憲,林聖翊爲掌令,任重爲正言,金應祖爲執義,金廵爲左承旨,李以存爲吏曹正郞,梁曼容爲司諫。

12月4日

○庚午,上受燔鍼。

○諫院啓曰:「修理都監郞廳沈櫶、李松齡以五六品,超授准職,監造官鄭榮漢、徐顯一、趙稛、沈若河、黃道亨,皆以參下,亦蒙五品實職,除授之命、施賞之典,曾未有若此之過也。況撤舊營新,功役之輕歇可知,莫重賞典,何必輕施於不當施之地,以啓無前之例乎?請竝還收。」累啓而竟不從。

12月5日

○辛未,前參奉鄭光後獻宣廟御筆、書、畫各一幅,上令該曹,除授六品職。先是,光後求官於其族人之有形勢者,仍言:「我偶得先王御筆,欲獻之,嫌其有希冀之跡。」其族人曰:「速獻之。此乃救急之資也。」旣獻之,果如所言,人多笑之。

12月7日

○癸酉,上受燔鍼。

12月8日

○甲戌,上受燔鍼。

○右議政南以雄以病呈辭,至二十八度,上乃許之。

12月10日

○丙子,上命招領議政,使之卜相。以李行遠爲右議政,南以雄爲春城府院君,申洬爲持平,林𪩍爲應敎,具仁垕爲兵曹判書。

○諫院啓曰:「前牧使吳䎙得聞臺論,卽通所親,以致鬧端。及見其疏,則送書慰問於修撰李行源出直之後云,而傳者以爲,䎙到行源家,書小札,使之卽通。又有一書,卽吏曹佐郞嚴鼎耉之札也。以此觀之,則䎙疏所謂,慰問於出直後者,大涉欺誣,請削奪官爵。」上命罷職。又啓曰:「嚴鼎耉有宣泄之跡,請從重推考。前正言吳翮轉通之跡,似當聞知,而聯名同避,妄疑同僚,事極駭異。請罷職不敍。前正言鄭錀,簡通往復之際,致有人言,避嫌之後,不爲退待,請罷職。」上皆從之。

12月11日

○丁丑,上受燔鍼。

12月12日

○戊寅,諫院啓曰:「修撰李行源旣被物論,則所當退縮,以竢公議之定,而偃然陳疏,惹起鬧端,請命罷職。」上從之。又啓曰:「副校理閔光勳,臺論未傳啓之前,徑先簡通,問其誰某,已極不當,而至以自中說話,濫陳疏章,請命遞差。」上從之。初,臺論將發,光勳、行源俱在直廬,行源得吳䎙、嚴鼎耉書,知其有臺論。光勳抵書於臺廳,問其爲誰某,因而傳播於人,及諫院引避,兩人皆上疏,陳其曲折,故有是啓。

12月13日

○己卯,上受燔鍼。

12月14日

○庚辰,命勿行年分覆審。戶曹啓以冬月已盡,飢民騷擾故也。

12月15日

○辛巳,上受燔鍼。

12月17日

○癸未,副提學蔡𥙿後、應敎林𪩍、校理李天基、洪處亮、副修撰李正英等上箚曰:

臣等竊覵,殿下之所以修德立政者,一年怠於一年,屢經變亂,迄未有喫苦茹痛,發奮振作之意。至於經筵講讀,乃爲進德修業之本,而頓就廢輟,雖緣玉候違豫,而溫適之日,淸便之時,時賜引接,有何所妨乎?伏願殿下,善養心神,節宣體履,頻召臣僚,咨訪治道,則非但有關於治理,其在攝養之道,亦未爲無補也。殿下臨御之初,從諫弗咈,幾乎轉圜之美,至有予知過之敎矣。近年以來,狃循常而厭建言,喜軟熟而惡强果,每於疏章之上,雖有褒奬之諭,而全沒施行之實,不然則入啓之後,終無發落。伏願殿下,於逆耳者必求諸道,乖理者亦恕其志,則衆美畢進,輿情咸悅矣。內需司公事,必關吏曹,其意蓋倣周官之制,欲令冡宰,知人主財用,以示宮、府一體之義。旣使之與知,則應有隨事違覆之擧,不當奉行文書,押署行會如今日之爲也。況聞頗有不待關由,而徑下外方者,叛奴投屬、民田冒侵等事,漸復有之,殆將與曩轍同趨。伏願殿下,明降指揮,自今以後,許令吏曹,詳査文字,有所糾改,則積弊可少袪矣。臣等聞,雷霆無竟日之怒,以今番驗之,亦一朝而止耳。彼李敬輿等四臣之有罪無罪,固殿下之所洞燭,而第念,地皆絶遠,人命難保。倘或有不能生還者,則豈非聖化中所可矜憐者乎?殿下若體天行道,霽威如雷霆,施惠如陽春,則未必不爲感召和氣之一小助也。且臣等嘗聞,《心經》一書,卷帙雖少,多記前言往行,兼使人感發,若置之座側,恒留睿覽,則於治心之方,亦必大有益矣。伏願殿下,加意焉。

答曰:「箚辭當採用焉。」

12月18日

○甲申,楊州有一女子一産二男一女,命賜米。

12月19日

○乙酉,判敦寧府事閔馨男上箚,請淸心愼懾、頻接大臣、遇災修省、賑恤飢民。箚末有曰:

目今黨論盛而士氣消亡,公道廢而私意橫馳。

答曰:「箚陳之事,無非至論,予當惕念而施行焉。」仍下敎曰:「近來朝官,有災異則輒發黨論,每觀此態,未嘗不爲之寒心。此卿獨不畏勢,言及朋黨,可謂藥石之論,憂國之情也。」後數日,特拜右贊成。俄而又授吏曹判書,時人謂之三語貳相,蓋指黨論盛三字也。

○執義金應祖、掌令林聖翊、持平申洬,因災異上箚,陳恐懼修省、端本淸源之道,且陳內需司奴婢及諸宮家占奪之弊,答曰:「箚辭無非格言。予當惕念而採施焉。」

12月20日

○丙戌,上受燔鍼。

○大司憲鄭世規再疏不得遞,乃出謝,以曾因弟嫂喪事,書通葬期于高陽,雖不在宋熙業文報中,不可冒居,引嫌而退。本府處置而遞之。

12月21日

○丁亥,楊州、積城地震,聲如雷。

○憲府啓曰:「坡州牧使尹衡覺,濫刑殺人,監司旣已馳啓,而刑曹泛然以推考入啓。古今安有殺人之罪,而只請推考之理乎?請尹衡覺先罷後推,刑曹當該堂上推考,郞廳罷職。」答曰:「尹衡覺觀其緘辭,依法照律,刑曹堂上、郞廳,竝推考。」又啓曰:「諸道山城、屯田及巡檢營別將等,爲蟊賊於國中。彼旣有眷屬焉,有使令焉,其日用之需,無非偸竊公物,而輦輸權門者以此,駄送其家者以此,防軍之怨苦,屯穀之耗縮,職由於此,而自爲一官,恣行威福,守令不得裁抑。請諸道山城、屯田、巡檢營別將,一切革罷,以土人代之,而守令親自檢飭爲當。竝令廟堂議處。」上從之。

○新昌人沈東雄上疏,請納正租五百石,以爲分賑之助。戶曹回啓,請令該曹,稟旨論賞,上從之。

○以隆寒,命釋典獄輕囚。

12月22日

○戊子,太白見,日中有黑子。

○以南老星爲同副承旨,李基祚爲大司憲,沈詻爲禮曹判書,鄭太和爲工曹判書,南重晦爲持平,睦兼善爲正言。

12月23日

○己丑,流星出亢星下,入坤方,色赤,光照地。

12月26日

○壬辰,以閔馨男爲右贊成,李曼爲大司諫,兪榥爲同副承旨,成以性爲校理。

12月28日

○甲午,太白見。

12月29日

○乙未,是日,元宗大王諱辰也。上每歲自內需司輸送祭物於報恩縣俗離山寺,使寺僧設齋供佛。至是,上密使內司下人往視之,寺僧頓無設齋之意。上怒,拿致寺僧於內獄以罪之。

12月30日

○丙申,太白見。

○上下敎曰:「義昌君夫人料米,依仁城夫人例賜給。

○江原道觀察使曺文秀卒。文秀爲人謙和恬靜。善楷書,頗工於詩,李植亟稱之。反正後登第,歷敭淸顯,至是出按江原道,卒于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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