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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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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总论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

无热,指初得病时,不是到底无热。发阴,指阳证之阴,非指直中于阴。阴阳指寒热,勿凿分营卫经络。

按本论云:“太阳病,或未发热,或已发热。”已发热,即是发热恶寒;未发热,即是无热恶寒。斯时头项强痛已见,第阳气闭郁,尚未宣发,其恶寒、体痛、呕逆、脉紧,纯是阴寒为病,故称发于阴,此太阳病发于阴也。又《阳明篇》云:“病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斯时寒邪凝敛,身热、恶热,全然未露,但不头项强痛,是知阳明之病发于阴也。推此,则少阳往来寒热,但恶寒而脉弦细者,亦病发于阴;而三阴之反发热者,便是发于阳矣。

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寒热者,水火之本体;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七日合火之成数,六日合水之成数。至此则阴阳自和,故愈。

盖阴阳互为其根。阳中无阴,谓之孤阳,阴中无阳,便是死阴。若是直中之阴,无一阳之生气,安得合六成之数而愈耶?《内经》曰:“其死多以六七日之间,其愈皆以十日以上。”使死期亦合阴阳之数,而愈期不合者,皆治者不如法耳。

问曰:“凡病欲知何时得,何时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者,夜半愈。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阳得阴则解,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阴得阳则解也。”上文论日期,合阴阳之数而愈;此论愈时,于阴阳反盛时解。何也?阴盛极而阳生,阳盛极而阴生,阴阳之相生,正阴阳之相得,即阴阳之自和也。然此指病在一二日愈者言耳。如六七日愈者,则六经各以主时解,是又阳主昼而阴主夜矣。

问曰:“脉有阴阳,何谓也?”答曰:“凡脉浮、大、滑、动、数,此名阳也;脉沉、弱、涩、弦、微、迟,此名阴也。”脉有十种,阴阳两分,即具五法。浮、沉是脉体,大、弱是脉势,滑、涩是脉气,动、弦是脉形,迟、数是脉息,总是病脉而非平脉也。脉有对看法,有正看法,有反看法,有平看法,有互看法,有彻底看法。如有浮即有沉,有大即有弱,有滑即有涩,有数即有迟。合之于病。则浮为在表,沉为在里,大为有余,弱为不足,滑为血多,涩为气少,动为搏阳,弦为搏阴,数为在府,迟为在藏,此对看法也。如浮、大、滑、动、数,脉气之有余者,名阳,当知其中有阳胜阴病之机;沉、弱、涩、弦、迟,脉气之不足者,名阴,当知其中有阴胜阳病之机,此正看法也。夫阴阳之在天地间也,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知从知随,气可与期。故其始为浮、为大、为滑、为动、为数,其继也反沉、反弱、反涩、反弦、反迟者,是阳消阴长之机,其病为进;其始也为沉、为弱、为涩、为弦、为迟,其继也微浮、微大、微滑、微动、微数者,是阳进阴退之机,其病为欲愈,此反看法也。浮为阳,如更兼大、动、滑、数之阳脉,是为纯阳,必阳盛阴虚之病矣;沉为阴,而更兼弱、涩、弦、迟之阴脉,是为重阴,必阴盛阳虚之病矣,此为平看法。如浮而弱、浮而涩、浮而弦、浮而迟者,此阳中有阴,其人阳虚,而阴气早伏于阳脉中也,将有亡阳之变,当以扶阳为急务矣;如沉而大、沉而滑、沉而动、沉而数者,此阴中有阳,其人阴虚,而阳邪下陷于阴脉中也,将有阴竭之患,当以存阴为深虑矣,此为互看法。如浮、大、滑、动、数之脉体虽不变,然始为有力之强阳,终为无力之微阳,知阳将绝矣;沉、弱、涩、弦、迟之脉,虽喜变而为阳,如忽然暴见浮、大、滑、动、数之状,是阴极似阳,知反照之不长,余烬之易灭也,是谓彻底看法。更有真阴真阳之看法,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脉有胃气,是知不死;所谓阴者,真藏之脉也,脉见真藏者死。然邪气之来也紧而疾,谷气之来也徐而和,此又不得以迟数定阴阳矣。

寸口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数为在府,迟为在藏。

寸口兼两手六部而言,不专指右寸也。上古以三部九候决死生,是遍求法;以人迎、寸口、趺阳辨吉凶,是扼要法。自《难经》独取寸口,并人迎、趺阳不参矣。然气口成寸。为脉之大会,死生吉凶系焉,则内外脏腑之诊,全赖浮沉、迟、数为大纲耳。浮、沉是审起伏,迟、数是察至数,浮、沉之间,迟、数寓焉。凡脉之不浮、不沉而在中,不迟、不数而五至者谓之平脉。是有胃气,可以神求,不可以象求也。若一见浮、沉、迟、数之象,斯为病脉矣。浮象在表,应病亦为在表,浮脉虽有里证,主表其大纲也;沉象在里,应病亦为在里,沉脉虽或有表证,主里其大纲也。数为阳,阳主热,而数有浮、沉,浮数应表热,沉数应里热,虽数脉亦有病在藏者,然六腑为阳,阳脉营其府,则主府其大纲也;迟为阴,阴主寒,而迟有浮、沉,浮迟应表寒,沉迟应里寒,虽迟脉多有病在府者,然五脏为阴,而阴脉营其藏,则主藏其大纲也。脉状种种,总赅括于浮、沉、迟、数,然四者之中,又以独浮、独沉、独迟、独数为准则,而独见何部,即以何部深求其表里脏腑之所在,病无遁情矣。

凡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

起口用“凡字”。是开讲法,不是承接法。此与上文阴阳脉文同而义则异也。阳脉指胃气言,所谓二十五阳者是也,五脏之阳和发见故生:阴脉指真藏言,胃脘之阳不至于手太阴,五脏之真阴发见故死。要知上文沉、涩、弱、弦、迟是病脉,不是死脉,其见于阳病最多。若真藏脉至,如肝脉中外急,心脉坚而搏,肺脉大而浮,肾脉之如弹石,脾脉之如喙距,反见有余之象,岂可以阳脉名之?若以胃脉为迟,真阴为数,能不误人耶?寸脉下不至关为阳绝,尺脉上不至关为阴绝,此皆不治决死也。若计余命生死之期,期以月节克之也。

阴阳升降,以关为界。阳生于尺而动于寸,阴生于寸而动于尺,阴阳互根之义也。寸脉居上而治阳,尺脉生下而治阴,上下分司之义也。寸脉不至关,则阳不生阴。是为孤阳,阳亦将绝矣;尺不至关,则阴不生阳,是为孤阴,阴亦将绝矣。要知不至关,非脉竟不至,是将绝之兆,而非竟绝也,正示人以可续之机。此皆不治,言皆因前此失治以至此,非言不可治也,正欲人急治之意,是先一着看法。夫上部有脉,下部无脉,尚有吐法;上部无脉,下部有脉,尚为有根,即脉绝不至,尚有灸法。岂以不至关便为死脉哉?看“余命生死”句。则知治之而有余命,不为月节所克者多耳,此又深一层看法。脉以应月,每月有节,节者月之关也。失时不治,则寸脉不至关者,遇月建之属阴,必克阳而死;尺脉不至关者,遇月建之阳支,则克阴而死,此是决死期之法。若治之得宜,则阴得阳而解,阳得阴而解,阴阳自和而愈矣。

问曰:“脉欲知病愈未愈者,何以别之?”曰:“寸口、关上、尺中三处,大小、浮沉、迟数同等,虽有寒热不解者,此脉阴阳为和平,虽剧当愈。”阴阳和平,不是阴阳自和,不过是纯阴纯阳无驳杂之谓耳。究竟是病脉,是未愈时寒热不解之脉。虽剧当愈,非言不治自愈,正使人知此为阴阳偏胜之病脉,阳剧者当治阳,阴剧者当治阴,必调其阴阳,使其和平。失此不治,反加剧矣。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太阳主表,故寒邪伤人,即太阳先受。太阳脉浮,若见太阳之浮。不兼伤寒之紧,即所谓静也。脉静证亦静,无呕逆烦躁可知。今又有发热恶寒,头项强痛,不须七日衰,一日自止者,正此不传之谓也。若受寒之日,颇有吐意,呕逆之机见矣。若见烦躁,阳气重可知矣。脉急数,阴阳俱紧之互文。传者,即《内经》“人伤于寒,而传为热”之“传”,乃太阳之气,生热而传于表。即发于阳者传七日之谓,非太阳与阳明、少阳经络相传之谓也。欲字、若字,是审其将然,脉之数急,是诊其已然,此因脉定证之法也。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伤寒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者,是言见症之期,非传经之日也。岐伯曰:“邪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其中膺背两胁,亦中其经。”盖太阳经部位最高,故一日发;阳明经位次之,故二日发,少阳经位又次之,故三日发。是气有高下,病有远近,适其至所为故也。夫三阳各受寒邪,不必自太阳始。诸家言二阳必自太阳传来者,未审斯义耳。若伤寒二日,当阳明病,若不见阳明表证。是阳明之热不传于表也。三日少阳当病,不见少阳表证,是少阳之热不传于表也。

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受寒三日,不见三阳表症,是其人阳气冲和,不与寒争,寒邪亦不得入,故三阳尽不受邪也。若阴虚而不能支,则三阴受邪气。岐伯曰:“中于阴者,从臂 始。”故三阴各自受寒邪,不必阳经传授。所谓太阴四日、少阴五日、厥阴六日者,亦以阴经之高下,为见症之期,非六经部位以次相传之日也。三阴受邪,病为在里。故邪入太阴,则腹满而吐,食不下;邪入少阴,欲吐不吐;邪入厥阴,饥而不欲食,食即吐蛔。所以然者,邪自阴经入藏,藏气实而不能容,则流于府。府者胃也,入胃则无所复传,故三阴受病。已入于府者,可下也。若胃阳有余,则能食不呕,可预知三阴之不受邪矣,盖三阳皆看阳明之转旋。三阴之不受邪者,藉胃为之蔽其外也,则胃不特为六经出路,而实为三阴外蔽矣。胃阳盛,则寒邪自解;胃阳虚,则寒邪深入阴经而为患;胃阳亡,则水浆不入而死。要知三阴受邪,关系不在太阳而全在阳明。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上文论各经自受寒邪,此条是论阳邪自表入里症也。凡伤寒发热至六七日,热退身凉为愈。此无大热则微热尚存,若内无烦躁,亦可云表解而不了了矣。伤寒一日即见烦躁,是阳气外发之机;六七日乃阴阳自和之际,反见烦躁,是阳邪内陷之兆。阴者指里而言,非指三阴也。或入太阳之本,而热结膀胱;或入阳明之本,而胃中干燥;或入少阳之本,而胁下硬满,或入太阴,而暴烦下利;或入少阴,而口燥舌干;或入厥阴,而心中疼热,皆入阴之谓。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旧说伤寒日传一经,六日至厥阴,七日再传太阳,八日再传阳明,谓之再经。自此说行,而仲景之堂无门可入矣。夫仲景未尝有日传一经之说,亦未有传至三阴而尚头痛者。曰头痛者,是未离太阳可知;曰行,则与传不同;曰其经,是指本经而非他经矣。发于阳者七日愈,是七日乃太阳一经行尽之期,不是六经传变之日。

岐伯曰“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有明证也。故不曰传足阳明,而曰欲再作经,是太阳过经不解,复病阳明而为并病也。针足阳明之交,截其传路,使邪气不得再入阳明之经,则太阳之余邪亦散,非归并阳明,使不犯少阳之谓也。

本论传经之说,惟见于此。盖阳明经起于鼻 旁纳太阳之脉,故有传经之义。目疼、鼻干,是其症也。若脚挛急,便非太阳传经矣。阳明经出大指端内侧,太阳经出小指端外侧,经络不相连接。十二经脉,足传手,手传足,阳传阴,阴传阳,与伤寒之六经先阳后阴,先太后少之次第迥别。不知太阳传六经,阳明传少阳之说何据乎?细审仲景转属、转系、并病、合病诸条,传经之妄,不辨自明矣。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不了了者,余邪未除也。七日表解后,复过一候,而五脏元气始充,故十二日精神慧爽而愈。此虽举风家,伤寒概之矣。如太阳七日病衰,头痛少愈,曰衰曰少,皆表解而不了了之谓也。六经部位有高下,故发病有迟早之不同。如阳明二日发,八日衰,厥阴至六日发,十二日衰,则六经皆自七日解,而十二日愈。夫若误治,又不在此例。

仲景分别六经,各经俱有中风伤寒脉症治法。叔和时太阳篇存者多,而失者少,他经存者少,而失者多。阳明篇尚有中风脉症二条。少阳经只症一条而不及脉。三阴俱有中风欲愈脉,俱无中风脉症。以《伤寒论》为全书,不亦疏乎?上论伤寒诊病大略。

卷一

太阳脉证

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仲景作论大法,六经各立病机一条,提揭一经纲领,必择本经至当之脉症而表章之。六经虽各有表症,惟太阳主表,故表症、表脉,独太阳得其全。如脉浮为在表,太阳象三阳,其脉气浮而有力,与阳明之兼长大,少阳兼弦细,三阴之微浮者不侔矣。头项主一身之表,太阳经络营于头,会于项,故头连项而强痛,与阳明头额痛、少阳头角痛者少间矣。恶寒为病在表,六经虽各恶寒,而太阳应寒水之化,故恶寒特甚,与阳明二日自止、少阳往来寒热、三阴之内恶寒者,悬殊矣。后凡言太阳病者,必据此条脉症。如脉反沉,头不痛,项不强,不恶寒,是太阳之变局矣。

仲景立六经总纲法,与《内经·热论》不同。太阳只重在表症、表脉,不重在经络主病。看诸总纲,各立门户,其意可知。

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风为阳邪,风中太阳,两阳相搏,而阴气衰少。阳浮故热自发,阴弱故汗自出。中风,恶风,类相感也。

风性散漫,脉应其象,故浮而缓。若太阳初受病,便见如此脉症,即可定其名为中风而非伤寒矣。如寒风太厉,中之重者,或汗不出而脉反紧,其内症必烦躁,与下伤寒之呕逆有别。

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

太阳受病,当一二日发,故有即发热者,或有至二日发者。盖寒邪凝敛,热不遽发,非若风邪易于发热耳。

然即发热之迟速,则其人所禀阳气之多寡,所伤寒邪之浅深,因可知矣。然虽有已发、未发之不齐,而恶寒、体痛、呕逆之症,阴阳俱紧之脉先见,即可断为太阳之伤寒,而非中风矣。恶寒本太阳本症,而此复言者,别于中风之恶寒也。中风因见风而兼恶寒,伤寒则无风而更恶寒矣。寒邪外束,故体痛,寒邪内侵,故呕逆。寒则令脉紧,阴阳指浮沉而言,不专指尺寸也。然天寒不甚,而伤之轻者,亦有身不疼、脉浮缓者矣。

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太阳病而渴,是兼少阴矣。然太、少两感者,必恶寒而且烦满,今不烦满,则不涉少阴,反不恶寒,则非伤寒而为温病矣。温病内外皆热,所以别于中风、伤寒之恶寒发热也。此条不是发明《内经》“冬伤于寒,春必病温”之义,乃概言太阳温病之症如此。若以春温释之,失仲景之旨矣。夫太阳一经,四时俱能受病,不必于冬。人之温病,不必因于伤寒。且四时俱能病温,不必于春。推而广之,则六经俱有温病,非独太阳一经也。

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

此正与《内经》伏寒病温不同处。太阳中暑,亦有因于伤寒者,虽渴而仍恶寒。太阳温病,反不恶寒而渴者,是病根不因于寒,而因于风。发热者,病为在表,法当汗解,然不恶寒,则非麻黄桂枝所宜矣。风与温相搏,发汗不如法,风去而热反炽。灼热者,两阳相熏灼,转属阳明之兆也。

太阳病,关节疼痛而烦,脉沉而细者,此名湿痹。

上条不恶寒,是太阳变症;此条脉沉细,是太阳变脉。渴是少阴症,沉细是少阴脉,太阳、少阴为表里,故脉症相似也。然湿自内发,与外感不同。湿伤于下,与伤上者不同。故同为太阳受病,而脉症与总纲异耳。湿流骨节,故疼痛;太阳之气不宣,故烦;湿气痹闭而不行,故脉应其象而沉细。太阳之脉,从风则缓,从寒则紧,从湿则细,伤上则浮,伤下则沉。当因症而合脉,勿据脉而断症。如病发热、头疼,脉当浮反沉,是表症得里脉,故谓之反。如发汗多,因致痉而沉、细,与夏月中暑而弦、细、芤、迟,皆因症而然,不得概谓之反。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巳、午为阳中之阳,故太阳主之,至未上者,阳过其度也。人身阴阳,上合于天,天气至太阳之时,人身太阳之病得藉其主气而解,此天人感应之理也。

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欲自解,便寓不可妄治意。诸经皆有烦,而太阳更甚,故有发烦、反烦、更烦、复烦、内烦等症。盖烦为阳邪内扰,汗为阳气外发,浮为阳盛之脉,脉浮则阳自内发,故可必其先烦,见其烦必当待其有汗,勿遽妄投汤剂也。汗出则阳胜,而寒邪自解矣。若烦而不得汗,或汗而不解,则审脉定症,麻黄、桂枝、青龙,随所施而恰当矣。

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

言未解便有当解意,停者相等之谓。阳脉微二句,承上之词,不得作三段看。太阳病,阳浮而阴弱,是阳强也。今阳脉微即是阴阳俱停,病虽未解,已是调和之脉,其解可知矣。脉但浮者,为阳盛,必先烦而有汗;阳脉微者,为阳虚,必先振栗而汗出。振栗是阴津内发之兆,汗出是阳气外发之征也,此阴阳自和而愈,可勿药矣。但阴脉微而阳脉仍浮,阳气重可知。与风寒国中之脉虽同,而热久汗多,津液内竭,不得更行桂枝汤,亦不得执太阳禁下之定法矣。表病亦有因里实而不解者,须下之而表自解。若欲下之,有踌躇顾虑之意。宜者,审定之词。以其胃不调而气不承,故宜之。

此条是桂枝汤变局。阳已微,须其自汗;阳尚存,当知调胃。以太阳汗多,恐转属阳明。

太阳病,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和,然后复下之。

太阳病,只得个表不和,初无下症,其里不和,多由汗下倒施而得也。表里俱虚,指妄汗下亡津液言。其阳邪仍实,故表里不解。冒者如有物蒙蔽之状,是欲汗之兆也。因妄下后阳气怫郁在表,汗不得遽出耳。待汗出冒自解,然但得个表和。其津液两虚,阳已实于里,故里仍未和。里症既得,然后下之,此虽复下,治不为逆矣。

问曰:“病有战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脉浮而紧,按之反芤,此为本虚,故当战而汗出也。其人本虚,是以发战,以脉浮,故当汗出而解。若脉浮而数,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虚。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发战也。”战,即振栗之谓。治病必求其本,本者,其人平日禀气之虚实。紧者急也,与“数”同而有别,盖有虚实之分焉。又必按之芤不芤,而虚实之真假毕具。

问曰:“病有不战不汗出而解者,何也?”答曰:“其脉自微,此以曾经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以内无津液。此阴阳自和,必自愈,故不战不汗出而解也。”内无津液,安能作汗?战由汗发,无汗故不战也。复用“此”字须着眼:妄治之后,内无津液,阴阳岂能自和?必当调其阴阳,不然,脉微则为亡阳,将转成阴症矣。

问曰:“伤寒三日,脉浮数而微,病患身凉和者,何也?”答曰:“此为欲解也。解以夜半,脉浮而解者,然汗出也;脉数而解者,必能食也;脉微而解者,必不汗出也。”脉而浮数,今三日而转微,身初发热,今三日而身凉,即伤寒三日,少阳脉小为欲愈之义也。此伤寒本轻,不须合六七日之期,亦不必再求其有汗,夜半时阳得阴,则余邪尽解矣。此微与前条不同,因未曾妄治,津液未亡,故三日自解。阴平阳秘,不须汗出也,正教人不当妄汗耳。

上论太阳脉症大略。

卷一

桂枝汤证上

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

此条是桂枝本证,辨症为主,合此症即用此汤,不必问其为伤寒、中风、杂病也。今人凿分风、寒,不知辨症,故仲景佳方置之疑窟。四症中,头痛是太阳本症。头痛、发热、恶风,与麻黄症同。本方重在汗出,汗不出者,便非桂枝症。

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此条是桂枝本脉,明脉为主。今人辨脉不明,故于症不合。伤寒、中风、杂病,皆有外证。太阳主表,表症咸统于太阳。然必脉浮弱者,可用此解外。如但浮不弱,或浮而紧者,便是麻黄症。要知本方只主外症之虚者。

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

此太阳中风之桂枝症,非谓凡中风者,盒饭主桂枝也。前条脉症,是概风寒杂病而言。此条加中风二字,其脉其症,悉呈风象矣。上条言脉浮而弱者,是弱从浮见。此阳浮者,浮而有力,此名阳也。风为阳邪,此浮为风脉。阳盛则阴虚,沉按之而弱。阳浮者,因风中于卫,两阳相搏,故热自发,是卫强也。阴弱者,因风中于营,血脉不宁,故汗自出,是营弱也。两自字便见风邪之迅发。啬啬,欲闭之状;淅淅,欲开之状,翕翕,难开难闭之状。虽风、寒、热三气交呈于皮毛,而动象是中风所由然也。风之体在动,风之用在声,风自皮毛入肺,自肺出鼻,鼻息不和则鸣,此声之见于外者然也。风淫于内,木动土虚,胃气不和,故呕而无物,此声之出于内者然也。干呕是风侵胃府,鼻鸣是风袭阳明,而称太阳者,以头项强痛故耳。亦以见太阳为三阳,阳过其度矣。

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

前条治中风之始,此条治中风之变。桂枝汤煮取三升,初服者,先服一升也,却与者,尽其二升也。热郁于心胸者,谓之烦;发于皮肉者,谓之热。麻黄症发热无汗,热全在表;桂枝症发热汗出,便见内烦。服汤反烦而外热不解,非桂枝汤不当用也,以外感之风邪重,内之阳气亦重耳。风邪本自项入,必刺风池、风府,疏通来路,以出其邪,仍与桂枝汤,以和营卫。《内经》曰:“表里刺之,服之饮汤。”此法是矣。

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营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主之。

此释中风汗出之义,见桂枝汤为调和营卫而设。营者阴也,卫者阳也,阴弱不能藏,阳强不能密,故汗出。

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而愈。

形作伤寒,见恶寒、体痛、厥逆,脉当弦紧而反浮弱,其本虚可知。此东垣所云劳倦内伤症也。夫脉弱者,阴不足。阳气陷于阴分必渴,渴者液虚故也。若以恶寒而用火攻,津液亡必胃实而谵语。然脉虽弱而发热,身痛不休,宜消息和解其外,谅非麻黄所宜,必桂枝汤,啜热稀粥,汗出则愈矣。此为夹虚伤寒之症。

伤寒发汗,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

前条解伤寒之初,此条辑伤寒之后。前条因虚寒,此条因余热,卫解而营未解,故用桂枝更汗也。可知桂枝汤主风伤卫,治风而不治寒之谬矣。浮弱是桂枝脉,浮数是麻黄脉。仲景见麻黄脉症,即用麻黄汤,见桂枝脉症,便用桂枝汤。此不更进麻黄而却与桂枝者,盖发汗而解,则麻黄症已罢。脉浮数者,因内烦而然,不得仍认麻黄汤脉矣。麻黄汤纯阳之剂,不可以治烦。桂枝汤内配芍药,奠安营气,正以治烦也。且此烦因汗后所致,若再用麻黄发汗,汗从何来?必用啜热粥法始得汗。桂枝汤本治烦,服桂枝汤后外热不解,而内热更甚,故曰反烦。麻黄症本不烦,服汤汗出,外热初解,而内热又发,故曰复烦。凡曰麻黄汤主之、桂枝汤主之者,定法也。服桂枝不解,仍与桂枝,汗解后复烦,更用桂枝者,活法也。服麻黄复烦者,可更用桂枝;用桂枝复烦者,不得更用麻黄。且麻黄脉症,但可用桂枝更汗,不可先用桂枝发汗。此又活法中定法矣。前二条论治中风,此二条论治伤寒,后二条论治杂病,见桂枝方之大用如此。

病患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藏无他病,知病只在形躯。发热有时,则汗出亦有时,不若外感者,发热汗出不休也。《内经》曰:“阴虚者阳必凑之,故时热汗出耳。”未发热时,阳犹在卫,用桂枝汤啜稀热粥,先发其汗,使阴出之阳,谷气内充,而卫阳不复陷,是迎而夺之,令精胜而邪却也。

病尝自汗出者,此为营气和。营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营气和谐故耳。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营卫和则愈,宜桂枝汤。

发热时汗便出者,其营气不足。因阳邪下陷,阴不胜阳,故汗自出也。此无热而常自汗者,其营气本足。

因阳气不固,不能卫外,故汗自出。当乘其汗正出时,用桂枝汤啜稀热粥。是阳不足者,温之以气,食入于阴,气长于阳也。阳气普遍,便能卫外而为固,汗不复出矣。和者平也,谐者合也。不和见卫强,不谐见营弱,弱则不能合,强则不能密,皆令自汗。但以有热、无热别之,以时出、常出辨之,总以桂枝汤啜热粥汗之。

上条发热汗出,便可用桂枝汤,见不必头痛、恶风俱备。此只自汗一症,即不发热者亦用之,更见桂枝方于自汗为亲切耳。

太阳病外症未解,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

外症初起,有麻黄、桂枝之分。如当解未解时,惟桂枝汤可用,故桂枝汤为伤寒、中风、杂病解外之总方。

凡脉浮弱、汗自出而表不解者,咸得而主之也。即阳明病脉迟汗出多者宜之,太阴病脉浮者亦宜之。则知诸经外症之虚者,咸得同太阳未解之治法。又可见桂枝汤不专为太阳用矣。

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

误下后而脉仍浮,可知表症未解,阳邪未陷,只宜桂枝汤解外,勿以脉浮仍用麻黄汤也。下后仍可用桂枝汤,乃见桂枝方之力量矣。

太阳病下之,其气上冲者,可与桂枝汤,用前法;若不上冲者,不得与之。

气上冲者,阳气有余也,故外虽不解,亦不内陷。仍与桂枝汤汗之,上冲者,因而外解矣。上条论下后未解脉,此条论下后未解症,互相发明更进桂枝之义。用前法,是啜稀热粥法,与后文根据前法、如前法同。若谓汤中加下药,大谬。

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清便自调,身体痛者,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

寒邪在表而妄下之,移寒于脾,下利不止,继见完谷,胃阳已亡矣。身疼未除,是表里皆困,然犹幸此表邪之未除,里邪有可救之机。凡病从外来,当先解外。此里症既急,当舍表而救里,四逆汤自不容缓。里症既瘥,表症仍在,救表亦不容缓矣。身疼本麻黄症,而下利清谷,其腠理之疏可知,必桂枝汤和营卫,而痛自解。故不曰攻而仍曰救,救表仍合和中也。温中之后,仍可用桂枝汤,其神乎神矣。

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

下利而腹尚胀满,其中即伏清谷之机,先温其里,不待其急而始救也。里和而表不解,可专治其表,故不曰救而仍曰攻。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

吐利是脏腑不和,非桂枝汤所治;止后而身痛不休,是营卫不和,非麻黄汤所宜。和解其外,惟有桂枝一法;消息其宜,更有小与之法也。盖脉浮数,身疼痛,本麻黄之任,而在汗下后,则反属桂枝。是又桂枝之变脉、变症,而非复麻黄之本症、本脉矣。

伤寒大下后,复发汗,心下痞、恶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当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汤,攻痞宜大黄黄连泻心汤。

心下痞,是误下后里症;恶寒,是汗后未解症。里实表虚,内外俱病,皆因汗、下倒施所致。表里交持,仍当遵先表后里,先汗后下正法。盖恶寒之表,甚于身疼,心下之痞,轻于清谷,与救急之法不同。

此四条是有表里症,非桂枝本病,亦非桂枝坏病。仲景治有表里症,有两解表里者,有只解表而里自和者,有只和里而表自解者,与此先救里后救表、先解表后攻里,遂成五法。

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大便圊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

此辨太阳阳明之法也。太阳主表,头痛为主;阳明主里,不大便为主。然阳明亦有头痛者,浊气上冲也;太阳亦有不大便者,阳气太重也。六七日是解病之期,七日来仍不大便,病为在里,则头痛身热属阳明。外不解由于内不通也,下之里和而表自解矣。若大便自去,则头痛身热,病为在表,仍是太阳,宜桂枝汗之。若汗后热退而头痛不除,阳邪盛于阳位也。阳络受伤,故知必衄,衄乃解矣。

本条当有汗出症,故合用桂枝、承气。有热,当作身热。大便圊。从宋本订正,恰合不大便句,见他本作小便清者谬。宜桂枝句,直接发汗来,不是用桂枝止衄,亦非用在已衄后也。读者勿以词害义可耳。

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圊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吐、更下也;面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得小汗出,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合半汤。

八九日是当解未解之时,寒热如疟,是虚实互发之症。太阳以阳为主,热多寒少,是主胜客负,有将解之兆矣。若其人不呕,是胃无邪,圊便是胃不实;脉微缓,是有胃气,应不转属阳明。一日二三度发,是邪无可容之地,正胜邪却,可弗药也。若其人热虽多而脉甚微,无和缓之意,是阴弱而发热;寒虽少而恶之更甚,是阳虚而恶寒。阴阳俱虚,当调其阴阳,勿妄治,以虚其虚也。若其人热多寒少,而面色缘缘正赤者,是阳气怫郁在表不得越。当汗不汗,其身必痒。八九日来,正气已虚,表邪未解,不可发汗,又不可不汗,故立此法。

诸本俱是各半,今根据宋本。

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

本论无越婢症,亦无越婢方,不知何所取义,窃谓其二字必误也。

此热多是指发热,不是内热。无阳,是阳已虚而阴不虚。不烦不躁,何得妄用石膏?观麻黄桂枝合半、桂枝二麻黄一二方,皆当汗之症。此言不可发汗,何得妄用麻黄?凡读古人书,须传信阙疑,不可文饰,况为性命所关者乎?且此等脉症最多。无阳不可发汗,便是仲景法旨。柴胡桂枝汤,乃是仲景佳方,若不头项强痛,并不须合桂枝矣。读书无目,至于病患无命,愚故表而出之。

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症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

微恶寒,便是寒少。烦疼,只在四肢骨节间,比身疼腰痛稍轻。此外症将解而未去之时也。微呕是喜呕之兆,支结是痞满之始,即阳微结之谓,是半在表半在里也。外症微,故取桂枝之半;内症微,故取柴胡之半。虽不及脉,而微弱可知;发热而烦,则热多可知。仲景制此轻剂以和解,便见无阳不可发汗,用麻黄石膏之谬矣。

桂枝汤桂枝(二两,去粗皮) 芍药(二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二两) 大枣(十二枚)

上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适寒温,服一升。服已须臾,啜热稀粥一升,以助药力。

此为仲景群方之冠,乃滋阴和阳,调和营卫,解肌发汗之总方也。桂枝赤色通心,温能扶阳散寒,甘能益气生血,辛能解散风邪,内辅君主,发心液而为汗。故麻、葛、青龙,凡发汗御寒咸赖之。惟桂枝汤不用麻黄,麻黄汤不可无桂枝也。本方皆辛甘发散,惟芍药之酸苦微寒,能益阴敛血,内和营气,故能发汗而止汗。先辈言无汗不得服桂枝汤,正以中有芍药能止汗也。芍药之功本在止烦,烦止汗亦止,故反烦、更烦与心悸而烦者咸赖之。若倍加芍药,即建中之剂,非发汗之剂矣。是方用桂枝发汗,即用芍药止汗。生姜之辛,佐桂以解肌;大枣之甘,助芍以和里,阴阳表里,并行而不悖,是刚柔相济,以为和也。甘草甘平,有安内攘外之能,用以调和气血者,即以调和表里,且以调和诸药矣。而精义又在啜热稀粥,盖谷气内充,则外邪不复入,余邪不复留。方之妙用又如此。故用之发汗,不至于亡阳;用之止汗,不至于贻患。今医凡遇发热,不论虚实,便禁谷食,是何知仲景之心法,而有七方之精义者哉!温覆令一时许,遍身 ,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瘥,停后服,不必尽剂。

汗已遍身,则邪从汗解。此汗生于谷,正所以调和营卫,濡腠理,充肌肉,泽皮毛者也。令如水流漓,使阴不藏精,精不胜则邪不却,故病不除。世医只知大发其汗,即芍药亦不敢用,汗后再汗,岂不误人!若不汗,更服根据前法。又不汗,后服小促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

前自汗,乃卫中邪汗。服汤后反无汗,是卫分之邪汗已尽,但谷气未充,精气未敷于营分耳。根据前法便精胜而邪却,药势促则病除矣。

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时观之。服一剂尽,病症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乃服至二三剂。

言病重者,药必倍之。一日一夜,当作二服,病在即促后服,勿使间断,便服至三剂无妨。盖桂枝汤是调和营卫,与麻黄汤专于发表不同,故可重汤叠剂以汗之,不必虑其亡阳也。若施之他方则误矣。

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

凡服药盒饭禁此。因桂枝为首方,故录其后。每见病家禁其谷味,反与麦饮,岂非大悖。

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当须识此,勿令误也。

解肌者,解肌肉之汗也。内肤之汗自出,故不用麻黄。若脉浮紧,是麻黄汤脉;汗不出,是麻黄汤症。桂枝汤无麻黄开腠理而泄皮肤,有芍药敛阴津而制辛热。恐邪气凝结不能外解,势必内攻,为害滋大耳,故叮咛告戒如此。

桂枝之去其皮,去其粗皮也,正合解肌之义。昧者有去肌取骨之可笑。

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平素好酒,湿热在中,故得甘必呕。仲景用方慎重如此,言外当知有葛根连芩以解肌之法矣。

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桂枝汤不特酒客当禁,凡热淫于内者,用甘温辛热以助其阳,不能解肌,反能涌越热势,所过致伤阳络,则吐脓血可必也。所谓桂枝下咽,阳盛则毙者以此。

上论桂枝汤十六条,凭脉辨症,详且悉矣。方后更制复方,大详服法,示人以当用;详药禁方,示人以不当用。仲景苦心如此,读者须知其因脉症而立方,不特为伤寒中风设。亦不拘于一经,故有桂枝症、柴胡症等语。

卷一

桂枝汤证下

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症,知犯何逆,随症治之。

《内经》曰:“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汗不解者,须当更汗。吐、下、温针之法,非太阳所宜,而三日中亦非吐下之时也。治之不当,故病仍不解。坏病者,即变症也。若误汗,则有遂漏不止,心下悸、脐下悸等症;妄吐,则有饥不能食,朝食暮吐,不欲近衣等症;妄下,则有结胸痞硬,协热下利,胀满清谷等症,火逆,则有发黄圊血,亡阳奔豚等症。是桂枝症已罢,故不可更行桂枝汤也。桂枝以五味成方,减一增一,便非桂枝汤。非谓桂枝竟不可用,下文皆随症治逆法。

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与桂枝汤如前法。若形如疟,日再发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黄一汤。

服桂枝汤,取微似有汗者佳,若大汗出,病必不除矣。然服桂枝后大汗,仍可用之更汗,非若麻黄之不可复用也。即大汗出后,脉洪大,大烦渴,是阳邪内陷,不是汗多亡阳。此大汗未止,内不烦渴,是病犹在表,桂枝症未罢,当仍与之,乘其势而更汗之,汗自 ,邪不留矣。是法也,可以发汗,汗生于谷也,即可以止汗,精胜而邪却也。若不用此法,使风寒乘汗客于玄府,必复恶寒发热如疟状。然疟发作有时,日不再发,此则风气留其处,故日再发耳。必倍加桂枝以解肌,少与麻黄以开表,所谓奇之不去则偶之也。此又服桂枝后少加麻黄之一法。

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太阳固当汗,若不取微似有汗而发之太过,阳气无所止息,而汗出不止矣。汗多亡阳,玄府不闭,风乘虚入,故复恶风。汗多于表,津弱于里,故小便难。四肢者,诸阳之末,阳气者,精则养神,柔则养筋,开阖不得,寒气从之,故筋急而屈伸不利也。此离中阳虚,不能摄水,当用桂枝以补心阳,阳密则漏汗自止矣。

坎中阳虚,不能行水,必加附子以回肾阳,阳归则小便自利矣。内外调和,则恶风自罢,而手足便利矣。

漏不止,与大汗出同,若无他变症,仍与桂枝汤。若形如疟,是玄府反闭,故加麻黄,此玄府不闭,故加附子。若大汗出后而大烦渴,是阳陷于内,急当滋阴,故用白虎加人参汤。此漏不止而小便难,四肢不利,是阳亡于外,急当扶阳。此发汗虽不言何物,其为麻黄汤可知。盖桂枝汤有芍药而无麻黄,故虽大汗出,而玄府能闭,但使阳陷于里,断不使阳亡于外也。

此与伤寒自汗出条颇同而义殊。彼脚挛急在未汗前,是阴虚;此四肢急在汗后,是阳虚。自汗因心烦,其出微;遂漏因亡阳,故不止。小便数尚未难,恶寒微不若恶风之甚,挛急在脚尚轻于四肢不利,故彼用芍药甘草汤,此用桂枝加附子,其命剂悬殊矣。

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桂枝去芍药生姜新加人参汤主之。

发汗后身疼是表虚,不得更兼辛散,故去生姜;沉为在里,迟为在藏,自当远阴寒,故去芍药。当存甘温之品以和营,更兼人参以通血脉,里和而表自解矣。名曰新加者,见表未解无补中法,今因脉沉迟而始用之,与用四逆汤治身疼脉沉之法同义。彼在未汗前而脉反沉,是内外皆寒,故用干姜、生附大辛大热者,协甘草以逐里寒,而表寒自解。此在发汗后而脉沉迟,是内外皆虚,故用人参之补中益气,以率领桂枝、甘、枣而通血脉,则表里自和也。此又与人参桂枝汤不同。彼因妄下而胃中虚寒,故用姜术,尚协表热,故倍桂、甘。此因发汗不如法,亡津液而经络空虚,故加人参,胃气未伤,不须白术,胃中不寒,故不用干姜,此温浓和平之剂。

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

发汗后反恶寒,里虚也,表虽不解,急当救里,若反与桂枝攻表,此误也。故于桂枝汤去桂、姜、枣,加附子以温经散寒,助芍药、甘草以和中耳。

脚挛急与芍药甘草汤,本治阴虚,此阴阳俱虚,故加附子,皆仲景治里不治表之义。

发汗过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汤主之。

汗多则心液虚,心气馁故悸;叉手自冒,则外有所卫,得按则内有所凭,则望之而知其虚矣。桂枝为君,独任甘草为佐,去姜之辛散、枣之泥滞,并不用芍药,不藉其酸收,且不欲其苦泄,甘温相得,气血和而悸自平。与心中烦、心下有水气而悸者迥别。

发汗后,其人脐下悸,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

心下悸欲按者,心气虚;脐下悸者,肾水乘火而上克。豚为水畜,奔则昂首疾驰,酷肖水势上干之象。然水势尚在下焦,欲作奔豚,尚未发也,当先其时而治之。茯苓以伐肾邪,桂枝以保心气,甘草、大枣培土以制水。甘澜水状似奔豚,而性则柔弱,故名劳水,用以先煮茯苓,取其下伐肾邪,一惟趋下也。本方取味皆下,以畏其泛耳。

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小便利则愈。

汗出不彻而遽下之,心下之水气凝结,故反无汗而外不解,心下满而微痛也。然病根在心下,而病机在膀胱。

若小便利,病为在表,仍当发汗;如小便不利,病为在里,是太阳之本病,而非桂枝症未罢也。故去桂枝,而君以苓、术,则姜、芍即散邪行水之法,佐甘、枣效培土制水之功。此水结中焦,只可利而不可散,所以与小青龙、五苓散不同法。但得膀胱水去,而太阳表里症悉除,所谓治病必求其本也。

太阳病二三日,不得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结胸;未止者,四日复下之,此作协热利也。

不得卧,但欲起,在二三日,似乎与阳明并病。必心下有结,故作此状。然结而不硬,脉微弱而不浮大,此其人素有久寒宿饮结于心下,非亡津液而胃家实也,与小青龙以逐水气。而反下之,表实里虚,当利不止。若利自止者,是太阳之热入,与心下之水气交持不散,必作结胸矣。若利未止者,里既已虚,表尚未解,宜葛根汤、五苓散辈。医以心下结为病不尽,而复下之,表热里寒不解,此协热利所由来也。

太阳病,外症未除,而数下之,遂协热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里不解者,桂枝人参汤主之。

上条论协热之因,此明下利之治也。外热未除,是表不解,利下不止,是里不解,此之谓有表里症。然病根在心下,非辛热何能化痞而软硬?非甘温无以止利而解表。故用桂枝、甘草为君,佐以干姜、参、术,先煎四物,后内桂枝,使和中之力骁,而解肌之气锐,于以奏双解表里之功,又一新加法也。

太阳病,桂枝症,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连黄芩汤主之。

桂枝症上复冠太阳,见诸经皆有桂枝症,是桂枝不独为太阳设矣,葛根岂独为阳明药乎?桂枝症,脉本弱,误下后而反促者,阳气重故也。邪束于表,阳扰于内,故喘而汗出。利遂不止者,所谓暴注下迫,皆属于热,与脉弱而协热下利不同。此微热在表,而大热入里,固非桂枝、芍药所能和,浓朴、杏仁所宜加矣。故君葛根之轻清以解肌,佐连、芩之苦寒以清里,甘草之甘平以和中,喘自除而利自止,脉自舒而表自解,与补中逐邪之法迥别。上条脉症是阳虚,此条脉症是阳盛;上条表热里寒,此条表里俱热;上条表里俱虚,此条表里俱实。

同一协热利,同是表里不解,而寒热虚实攻补不同。补中亦能解表,亦能除痞,寒中亦能解表,亦能止利,神化极矣。

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若微恶寒者,去芍药方中加附子汤主之。

促为阳脉,胸满为阳症,然阳盛则促,阳虚亦促,阳盛则胸满,阳虚亦胸满。此下后脉促而不汗出,胸满而不喘,非阳盛也,是寒邪内结,将作结胸之症。桂枝汤阳中有阴,去芍药之酸寒,则阴气流行,而邪自不结,即扶阳之剂矣。若微恶寒,则阴气凝聚,恐姜、桂之力不能散,必加附子之辛热。仲景于桂枝汤一加一减,遂成三法。

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浓朴杏仁汤主之。喘家作桂枝汤,加浓朴、杏仁佳。

喘为麻黄症,治喘者功在杏仁。此妄下后,表虽不解,腠理已疏,故不宜麻黄而宜桂枝。桂枝汤中有芍药,若但加杏仁,喘虽微,恐不胜任,复加浓朴以佐之,喘随汗解矣。

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而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腹满时痛,因于下后,是阳邪转属,非太阴本病,表症未罢,故仍用桂枝汤解外。满痛既见,故倍加芍药以和里。此病本于阳,故用阴以和阳。若因下后而腹大实痛,是太阳转属阳明而胃实,尚未离乎太阳。此之谓有表里症,仍用桂枝汤加大黄,以除实痛。此双解表里法也。凡妄下必伤胃气,胃气虚则阳邪袭阴,故转属太阴;胃气实则两阳相搏,故转属阳明。太阴则满痛不实,阴道虚也;阳明则大实而痛,阳道实也。满而时痛,下利之兆;大实而痛,是燥屎之征。桂枝加芍药,即建中之方;桂枝加大黄,即调胃之剂。

伤寒若吐若下后,心下逆满,气上冲胸,起则头眩,脉沉紧,发汗则动经,身为振振摇者,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

伤寒初起,正宜发表,吐下非法也。然吐下后不转属太阴,而心下逆满,气上冲胸,阳气内扰也;起则头眩,表阳虚也。若脉浮者,可与桂枝汤如前法。今脉沉紧,是为在里,反发汗以攻表,经络更虚,故一身振摇也。夫诸紧为寒,而指下须当深辨。浮沉俱紧者,伤寒初起之本脉也;浮紧而沉不紧者,中风脉也。若下后结胸热实而脉沉紧,便不得谓之里寒。此吐下后而气上冲者,更非里寒之脉矣。盖紧者弦之别名,弦如弓弦,言紧之体,紧如转索,谓弦之用,故弦紧二字可以并称,亦可互见。浮而紧者名弦,是风邪外伤。此沉紧之弦,是木邪内发。观厥阴为病气上撞心,正可为此症发明也。吐下后胃中空虚,木邪为患,故君茯苓以清胸中之肺气,而治节出;用桂枝散心下之逆满,而君主安。白术培既伤之胃土,而元气复;佐甘草以调和气血,而营卫以行,头自不眩,身自不摇矣。

若遇粗工,鲜不认为真武病。

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小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

寒气不能外散,发为赤核,是奔豚之兆也。从小腹冲心,是奔豚之气象也。此阳气不舒,阴气反胜,必灸其核,以散寒邪,服桂枝以补心气。更加桂者,不特益火之阳,且以制木邪而逐水气耳。前条发汗后,脐下悸,是水邪欲乘虚而犯心,故君茯苓以正治之,则奔豚自不发。此表寒未解而小腹气冲,是木邪挟水气以凌心,故于桂枝汤倍加桂以平肝气,而奔豚自除。前在里而未发,此在表而已发,故治有不同。

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

伤寒者,寒伤君主之阳也。以火迫劫汗,并亡离中之阴,此为火逆矣。妄汗亡阴,而曰亡阳者,心为阳中之太阳,故心之液,为阳之汗也。惊狂者,神明扰乱也。阴不藏精,惊发于内;阳不能固,狂发于外。起卧不安者,起则狂,卧则惊也。凡发热自汗者,是心液不收,桂枝方用芍药,是酸以收之也。此因迫汗,津液既亡,无液可敛,故去芍药。加龙骨者,取其咸以补心,重以镇怯,涩以固脱,故曰救逆也。且去芍药之酸,则肝家得辛甘之补;加牡蛎之咸,肾家有既济之力。此虚则补母之法,又五行承制之妙理也。蜀漆不见本草,未详何物,诸云常山苗则谬。

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三番误治,阴阳俱虚竭矣。烦躁者,惊狂之渐,起卧不安之象也,急用此方,以安神救逆。

上论桂枝坏病十八条。凡坏病不属桂枝者,见各症中。

卷一 桂枝汤证下

桂枝症附方

桂枝二麻黄一汤:本桂枝汤二分,麻黄汤一分,合为二升,分再服。后人合一方,失仲景异道同归之活法。

桂枝加附子汤:本方加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煎服,不须啜粥。

桂枝去芍药生姜新加人参汤:本方去芍药、生姜,加人参(三两)。

芍药甘草附子汤:芍药、甘草(炙,各二两)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水五升,煮一升五合,分温三服。

桂枝甘草汤:桂枝(四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水二升,煮一升,顿服。

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茯苓(半斤) 桂枝(四两,去皮) 甘草(二两) 大枣(十二枚)

以甘澜水一斗,先煮茯苓减二升,内诸药,煮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芍药 生姜 白术 茯苓(各三两) 甘草(炙,二两) 大枣(十二枚)。

水八升,煮三升,温服一升。

桂枝人参汤:桂枝(四两) 人参(四两) 甘草(四两,炙) 白术(三两) 干姜(五两)

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内桂,煮三升,温服。日再服,夜一服。

葛根黄连黄芩汤:葛根(半斤) 黄连(三两) 黄芩(三两) 甘草(二两 炙)

水八升,先煮葛根减二升,内诸药,煮服二升,分温二服。

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桂枝(四两) 生姜(三两)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 附子(三枚)

水六升,煮二升,分温三服。

桂枝加浓朴杏仁汤:本方加浓朴(二两,去皮),杏仁(五十枚)。

水七升,微火煮三升,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桂枝加芍药汤:本方加芍药(三两)。

桂枝加大黄汤:本方加大黄(二两),芍药(三两)。

按:论中无芍药,疑误。

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茯苓(四两) 桂枝(三两) 白术、甘草(炙,各二两)

水六升,煮三升,分温三服。

桂枝加桂汤:本方加桂枝(二两)。

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桂枝 蜀漆 生姜(各三两) 甘草(二两) 大枣(十二枚) 龙骨(四两) 牡蛎(五两)

水一斗二升,煮蜀漆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温服一升。

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桂枝(一两) 甘草(炙) 龙骨 牡蛎(熬,各二两)

水五升,煮二升半,温服八合。

上方共一十八首。

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烦躁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

此非桂枝症,而形似桂枝症, 类玉,大宜着眼。

桂枝症以自汗出为提纲。然除头痛发热、恶寒恶风及鼻鸣干呕外,有一件不合桂枝者,即不得以自汗出为主张矣。此条中脚挛急一件不合桂枝症,盒饭于其不合处推求;而自汗出是合桂枝症,盒饭于自汗出处推求。太阳有自汗症,阳明亦有自汗症。则心烦、微恶寒,是阳明表症,小便数、脚挛急,是阳明里症,盒饭认为阳明伤寒,而非太阳中风矣。然症不在表,不当用桂枝;症不在里,不当用承气汤。症在半表半里,法当去桂枝、姜、枣之散,而任芍药、甘草之和矣。芍药酸寒,用以止烦、敛自汗而利小便;甘草甘平,用以泻心、散微寒而缓挛急。斯合乎不从标本,从乎中治之法也。反用桂枝汤攻汗,津液越出,汗多亡阳,脚挛急者因而厥逆矣。咽干、烦躁、吐逆,皆因胃阳外亡所致,必甘草干姜汤救桂枝之误,而先复其胃脘之阳,阳复则厥愈而足温矣。变症虽除,而芍药甘草之症未罢,必更行芍药甘草汤滋其阴,而脚即伸矣。或胃实而谵语,是姜、桂遗热所致也,少与调胃承气和之。仗硝、黄以对待乎姜、桂,仍不失阳明燥化之治法耳。问曰:“六经皆始于足,脚挛急独归阳明者何?”曰:“阳明乃血所生病,血虚则筋急,且挛急为燥症,燥化又属阳明故也。”曰:“太阳主筋,所生病非太阳乎?”曰:“太阳脉盛于背,故背中脉太阳居其四行;阳明脉盛于足,故两足脉阳明居其六行。

《内经》曰:“身重难以行者,胃脉在足也。”是脚挛当属阳明矣。故头痛、项背强、腰脊强,凡身以后者属太阳;颈动kt kt 、脚挛急,凡身以前者属阳明。即如痉病,项强急、时发热、独头摇、卒口噤、背反张者,太阳也;胸满口噤、卧不着席、必 齿、脚挛急者,阳明也。愚谓仲景杂病论亦应分六经者,此类是与?自汗、心烦、恶寒,皆阳虚症,独以脚挛急认是阴虚;咽干,烦躁,皆阳盛症,独以厥认为亡阳。独处藏奸,惟仲景独能看破。曰反与,曰少与,是用成方;曰作,曰更作,是制新方。

两若字,有不必然意。

甘草干姜汤:炙草(四两) 干姜(二两)

水三升,煮一升五合,分温再服。

芍药甘草汤:芍药(四两) 炙草(四两) 法如前。

问曰:“仲景每用桂、附以回阳,此只用芍药、干姜者何?”曰:“斯正仲景治阳明之大法也。太阳少阴,从本从标,其标在上,其本在下,其标在外,其本在内。所谓亡阳者,亡肾中之阳也,故用桂、附之下行者回之,从阴引阳也。阳明居中,故不从标本,从乎中治。所谓阳者,胃阳也,用甘草、干姜以回之,从乎中也。

然太少之阳不易回,回则诸症悉解。阳明之阳虽易回,回而诸症仍在,变症又起,故更作芍药甘草汤继之,少与调胃承气和之,是亦从乎中也。此两阳合明,气血俱多之部,故不妨微寒之而微利之,与他经亡阳之治不同,此又用阴和阳之法。”桂枝辛甘,走而不守,即佐以芍药,亦能亡阳;干姜辛苦,守而不走,故君以甘草,便能回阳。以芍药之酸收,协甘草之平降,位同力均,则直走阴分,故脚挛可愈。甘草干姜汤得理中之半,取其守中,不须其补中;芍药甘草汤得桂枝之半,用其和里,不许其攻表。

上论疑似桂枝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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