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我不由想到,有的女孩可以煲电话粥,一起开着两座车去兜风,她要是这种女孩儿,那情况就大不相同啦。我只要简简单单地一句“听着”,她会问:“怎么了?”我就说:“你认得果丝·粉克-诺透啊?”她就说:“认得。”我就说:“他喜欢你哩”,她会说——情况一:“什么,那个呆子?哈,谢谢老天,今天总算有个好笑的事儿了。”或者情况二,比较热辣的“哦耶!快讲给我听。”
我是说,这样的话用不了一分钟就解决了。
但是这巴塞特明显没有上述那般爽快,并且还要黏糊糊得多。趁着天色还亮,我们走到屋外,这时黄昏还没有让位给夜色,落日还像烟头似的挂在天边。星星已经露了脸,蝙蝠在瞎扑腾,花园里的白花释放出臭烘烘的味儿,这种花是非等到晚上才肯加劲赶工的——总而言之,苍茫的景色从眼前消失,一片肃穆的寂静蔓延在空气中,很明显,这对她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只见她瞳孔扩大,整张脸都在昭示灵魂的渐渐苏醒。
看她这样子,明显是看好伯特伦有什么重要消息。
鉴于这种情况,对话不可避免地冷淡了一点。每次需要贡献一定伤感情绪的时候,我总是表现欠佳,不过螽斯俱乐部的同仁曾纷纷向我表示,他们也有这个毛病。记得有一次胖哥·托森顿跟我讲,他曾经在月色中带一个姑娘坐贡多拉船,其间他只开了一次口,还是跟对方讲那个老掉牙的故事:有个家伙游泳游得特别好,后来就在威尼斯当上了交警。对方听了没有任何反应,胖哥对我信誓旦旦,并且没过多久,这姑娘就说夜色有点转凉,不如折返住处吧。
眼下,刚才说过,对话完全熄火了。没错,我是答应果丝,跟这位小姐爆料痛苦的心,但这种事儿需要一个楔子。我们一路走着,一直走到湖边她才终于开口,但是我发现她说的是星星,可想而知我是多么愤愤不平。
情况很不妙。
“哎,瞧啊。”她说。她完完全全是一个“哎瞧客”。之前在戛纳我就发现了,她曾在不同场合用这个方式吸引我注意各式各样的目标,例如法国女演员、普罗旺斯的加油站、艾斯特罗尔的落日、作家麦克·阿伦[1]、卖彩色眼镜的小贩、深天鹅绒蓝般的地中海、穿着条纹连体泳衣的纽约前任市长,“哎,瞧啊,那边有一颗可爱的小星星。”
我看到了,灌木丛上方那颗挺小的家伙,有点超脱的架势。
“嗯。”我答。
“不知道它会不会寂寞呢。”
“啊,我看不会。”
“一定是仙子流下了眼泪。”
“唔?”
“你不记得了吗?‘仙子每流下一滴眼泪,就有一颗小星星诞生在银河’。你想过没有,伍斯特先生?”
从来没想过。我看这实在没有可能,而且我觉得,这也有违她那个“星星是上帝的雏菊项链”理论。两者不可能同时成立嘛。
不过,我此时没心情进行剖析批判。我发现,刚才认为星星跟事情没有关系,这样想是错误的。其实人家提供了很好的楔子,于是我见机行事:“说到流眼泪呢——”
可是这会儿她已经转到兔子的话题,因为右手边的草地上有几只正在瞎胡闹。
“哎,瞧啊,那几只兔宝宝!”
“说到流眼泪呢——”
“这样的夜色,伍斯特先生,你如何不爱?太阳睡去了,小兔宝宝们一起出来吃小晚餐。小的时候,我相信兔子就是地精,要是我屏住呼吸一动不动,就能见到仙女啦。”
我潦草地做了个手势,表示我也料想到她小时候一定有这种蠢想法,然后再次回到正题。
“说到流眼泪呢,”我坚定地重复,“这可能和你有关,布林克利庄园里就有一颗心在痛。”
这话终于制住了她。她扔下了兔子的主题,她的脸色——我猜本来因为兴奋而泛着红润——也沉了下来。她发出一声叹息,听上去好像橡皮鸭漏气的声音。
“啊,是啊,生命真是哀伤,对不对?”
“对某些人是。比如说,这颗痛苦的心。”
“她的双眼多么伤感!真是泪眼迷蒙。从前那双眼睛一直闪着精灵的喜悦。全都怪鲨鱼惹来这场无聊的误会。误会真是一出悲剧,那美好的爱情就这样结束了,仅仅因为格罗索普先生坚称那是比目鱼。”
我看出她搭错了线。
“我说的不是安吉拉。”
“她的心在痛啊。”
“我知道她的心是在痛,不过还有一个人。”
她困惑不解地望着我。
“还有一个人?你是说,格罗索普先生?”
“不,不是他。”
“那是特拉弗斯夫人?”
要不是牢记着伍斯特家族考究的礼貌守则,我真想给她一耳光,我宁可出一毛钱买这样一个机会。我觉得,她坚决猜不中,是在故意犯傻。
“不,也不是我达丽姑妈。”
“我想她一定忧心忡忡。”
“是。但是我说的这颗心,不是因为大皮和安吉拉吵架而痛的。它痛完全是因为别的理由。我是说——见鬼,你知道心为什么会痛!”
她好像抖了一抖,说话的声音有点沙沙的:“你是说——因为爱?”
“正是,猜得一点儿也不错。因为爱。”
“啊,伍斯特先生!”
“你是相信一见钟情的吧?”
“是的,我相信。”
“那好,这颗心就是为这个原因痛。它对某个人一见钟情,从此以后就默默自噬,好像是这么说的吧。”
一阵沉默。她转过脸,注视湖里一只猛吃水草的鸭子。我一直搞不懂草有什么好吃的。不过仔细想想,可能也不比菠菜差到哪儿去吧。她如饥似渴地看了好一会儿,直到鸭子突然一头扎进水里消失,这才打破沉默咒。
“啊,伍斯特先生!”她又重复了一声,从声音判断,我看出她终于被我引上了正题。
“全是为你,我说的这个人。”我开始语言软化。我敢说大家都知道,这种情况下最难的部分就是铺陈大意,把总体思路梳理好,剩下的就都是细节问题啦。虽然不能说我此时变得能说会道,不过肯定比刚才更能说会道了。
“这颗心饱受折磨,吃不下,睡不着——都是因为爱你。但更倒霉的是,这颗痛苦的心啊,总是不能鼓起勇气向你表白,因为一看到你的侧影,它就开始打退堂鼓。每次话到嘴边,一看到你的侧脸,就说不出来了。很傻吧,不过这就是事实。”
我听到她吸了一口气,然后看到她的眼睛湿乎乎的。泪眼迷蒙,也许有人会这样形容。
“要手帕吗?”
“不用,谢谢,我很好。”
我可没办法这么形容自己的状态。经过这番努力,我感到很虚弱。不知道诸位有没有经历过类似的磨难,反正我每次说完土豆泥一样的话,就会感到一种针扎的刺痛和巨大的羞愧,同时毛孔显著扩张。
记得有一次,那是在赫特福德郡阿加莎姑妈家,为了援助“困苦的牧师之女”,而特地举办了一场表演。我被迫扮演爱德华三世,跟他那个“美丽的罗莎蒙德”上演道别那一幕戏[2]。对白都是那种矫情的中古英语,我依稀记得,台词忠实还原了那个“有话直说”的时代,等到结束哨声吹响的时候,我敢打赌,无论哪位修女都比不上我困苦。浑身上下没剩一块干爽地儿。
我此时的境况也差不多。此时沦为液体状的伯特伦听到他的对话人嗝了几声开始说话,便凝神细听。
“请别再说下去了,伍斯特先生。”
哦,反正我也说完了。
“我明白。”
我很高兴,这就好。
“是的,我明白。我不会故意装作不懂你的意思,那样多傻。其实在戛纳的时候我就有所察觉了。那时你总是站在那里望着我,纵然一言不发,但眼睛里却有千言万语。”
即使安吉拉那条鲨鱼在我腿上咬了一口,我也不会这么抽筋似的一个惊跳。我一直专注地想着果丝的问题,因此完全没有预料到,我这番话不幸还可以有另一种理解。额头上的汗珠儿此时已经汇成了尼亚加拉瀑布。
我的命运完全凭这个女人一句话。我是说,我怎么好推脱呢?要是一个姑娘觉得对方在向她求婚,并且基于这种理解给予肯定,那就没法解释说自己压根没有这方面的想法,只能将错就错。一想到我未来的未婚妻公然谈论仙子出生是因为星星揩鼻涕还是什么的,我真是吓得不轻。
她还在继续,我一边听,一边握紧了拳头,如果骨节已经凸起发白,我也绝不会惊讶。她怎么说来说去都说不到重点。
“是的,在戛纳的那些日子里,我猜得到你欲言又止的原因。这种事姑娘家的总能看得出。然后你又尾随我来到这儿,今天晚上见到我,你的双眼里仍然是那样呆滞而渴望的目光。之后你坚持叫我出来,跟你在暮色中散步。现在你终于结结巴巴地吐露了断断续续的话。是的,我并没有惊讶。但是,对不起——”
这句话如同吉夫斯的醒神剂。仿佛一杯肉汤、红胡椒、鸡蛋黄——当然,我说过,我坚信配料不只这些——灌进了我体内,我如同一朵美丽的花儿在阳光下绽放。总算没出岔子。我的守护天使并没有在节骨眼上打瞌睡。
“——只怕这不可能了。”
她顿了一顿。
“不可能了。”她重复了一遍。
我忙着享受免于砍头的感觉,有一阵工夫完全忘了需要作出一个回应。
“啊,行啦。”我急忙说。
“对不起。”
“不要紧。”
“对不起。真不知说什么好。”
“千万别多想。”
“我们以后还是朋友。”
“啊,是。”
“那以后就再也不要提这件事,就当这是我们之间一个美好的小秘密?”
“当然。”
“就这样。当它是紫色信纸里裹着的一个馨香可爱的纪念。”
“紫色的——好。”
沉默持续了好一会儿。她看着我,充满了一种神圣的怜悯的神色,好像我是她的法国平跟鞋底不小心踩到的蜗牛。我特别想说不要紧,因为伯特伦不但不是绝望的受害人,反倒是感到这辈子都没这么舒爽得冒泡。但是,这种话当然说不得。我于是一言不发地杵在那儿,做出一个勇敢的表情。
“真可惜,要是可以……”她喃喃地说。
“可以?”我的注意力刚刚分散了。
“像你对我那样对你就好了。”
“啊,哦。”
“但是我不能,对不起。”
“绝对没关系。是两个人的问题,一定的。”
“因为我很喜欢你的,伍斯特先——哦,不,我想还是应该叫你伯弟,可以吗?”
“哦,好。”
“因为我们是真正的朋友。”
“对。”
“我真的很喜欢你,伯弟。要是能选择的话,不知道——”
“唔?”
“毕竟我们是真正的朋友……我们有这份共同的回忆……你有权知道……希望你不要觉得——生活真是一团乱麻,是不是?”
一定有许多人会把这些乱七八糟的话当作呓语,不会当真。但是咱们伍斯特就是比普通人敏锐,可以读懂弦外之音。我突然猜到,她这是有话要说,不吐不快。
“你是说,你心里有了人?”
她点了点头。
“你爱着另一个人?”
她点了点头。
“订婚了,是吗?”
这回她晃了晃南瓜。
“没有订婚。”
嗯,那可能还有戏。不过,从她的口气判断,可怜的果丝看来还是把名字从入围名单里勾掉为好,而这个坏消息还得由我来通知他,这我可老大不乐意。我对他进行过深入研究,结论是:这会要了他的命。
看,果丝呢,和我的某些朋友不一样——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炳哥·利透。他要是在哪个姑娘那碰了软钉子,也就一句“嘿,倒霉哟!”然后就兴高采烈地跑去找下一个目标了。但是果丝呢,很明显,他要是给一振出局,保证立马卷起铺盖,下半辈子空对着那些水螈犯愁,蓄起花白的长胡子,好比小说里的那些仁兄,住在白色的大房子里,透过树缝依稀可见的那种,完全与世隔绝,一脸苦大仇深。
“只怕他对我并不是这样想的。至少他没有表示过。你知道,我这样跟你坦白,是因为——”
“啊,对。”
“真巧,你刚才问我相信不相信一见钟情。”她半闭着眼睛,“恋爱的人哪个不是一见钟情?[3]”她的声音很奇怪,让我莫名地想起阿加莎姑妈扮演的布狄卡女王[4],也是在我刚才说的那场表演活动上,“这个故事挺傻的。那时我正在乡下朋友家里做客,有一天出去遛狗,结果这可怜的小家伙小爪子上扎了一根讨厌的刺,我正不知所措,突然一个人出现了——”
再次回想起那场表演,我对自己当时的感受做了一番描绘,不过刚才只讲了黑暗面。其实,现在容我来加一句,劫后余生是非常美妙的。我从锁子甲里爬出来,溜到当地的酒馆,走进雅座间,烦请店主斟酒。不一会儿,一杯主人家自制的佳酿就握在手中,那第一口的滋味我仍然记忆犹新。回想起之前在苦难里走了一遭,我知道,这正是苦尽甘来。
眼下的情形也一样。听到她这句话,我发现她说的一定是果丝无疑——我是说,当天不可能有一个连的男士帮她给狗拔刺吧。那玩意儿毕竟不是针垫。同时我意识到,刚才的果丝还是毫无胜算、根本不值押一毛钱的样子,却竟然成了最终的赢家。想到此,一阵激动流遍我全身,让我情不自禁地“呀!”了一声,这声音如此清脆悦耳,以至于这位巴塞特跳了起来,双脚离terra firma[5]一寸半高。
“抱歉?”她说。
我轻快地一挥手。
“没事,”我说,“没事。就是突然想起来,今天晚上我有一封信务必要写好。抱歉啦,我得回屋去了。瞧,”我说,“果丝·粉克-诺透来了。他会陪你的。”
说话的工夫,果丝从一棵树后面钻了出来。
我借机隐退,留下他们两个人。对这一对来说,毫无疑问是万事俱备。对果丝的唯一要求就是保持自信,不要紧张。拔腿回屋的路上,我已经感到幸福的结局正悄然上演了。我是说,这个姑娘和这位先生已经分别肯定地表示爱着对方,再配合着暮色,看来能做的也就只有打听打听煎鱼锅铲的价格了。目标设定,目标达成,我认为,我可以去吸烟室斟两盏浊酒犒劳自己啦。
于是我便向彼处进发。
[1] michael arlen(1895—1956),亚美尼亚作家,1928年开始暂居戛纳。
[2] 美丽的罗莎蒙德(fair rosamund)其实是亨利二世的情人。
[3] 引自马洛的诗。
[4] 布狄卡(boadicea, 33-61),英格兰东英吉利亚地区古代爱西尼部落的王后和女王,领导不列颠诸部落反抗罗马帝国占领军统治的起义。
[5] 拉丁语,意为坚土、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