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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疏略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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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谛三藏译

西京太原寺沙门法藏造疏

明南岳沙门德清纂略

上释生灭因缘已竟。

下,重显所依缘体。

依无明熏习所起识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惠所觉。谓依菩萨从初正信发心观察,若证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萨究竟地不能尽知,唯佛穷了。

此标叹缘起甚深也。重显所依缘体者,即上所说依根本无明,起彼静心成业等识也。二乘但觉四住,不了无明,故此无明所起之识,非其境也。十信之初,发心之时,即观本识自性缘起因果之体,得成正信。三贤位中,并言比观,故云观察。少分地上,证之未穷,故以其但觉住相,不觉生相。唯佛者,四相俱了,故得穷源。

何以故?

此徴甚深所以也。缘起妙理,贯通凡圣,何故说见唯在果人?

是心从本已来,自性清净而有无明,为无明所染有其染心,虽有染心而常恒不变。

此明即净而染也。自性清净缘起之体,即因也。即不思议变者无明者,发缘起之由,即缘也。即不思议熏者染心者,显缘起之相,即不染而染也。不变者,显缘起甚深义,即染而不染也。

是故此义,唯佛能知。

此结成难测也。胜鬘云:自性清净心,难可了知,彼心为烦恼所染,示难可了知。乃至结云:唯佛能知。上略明缘起甚深竟。

下,广显缘起差别。

初、缘起体相。

所谓心性常无念故,名为不变。

此缘起体中,显不变之义也。虽举体动,而本来静,故云常无念。无念即觉义,即常是觉,即无不觉,无不觉故,名为不变。

以不达一法界故,心不相应,忽然念起,名为无明。

此显上无明缘起之由也。此根本无明,最极微细,未有能所王数差别,即心之惑,故云不相应,非同心王心数相应。唯此无明,为染法之缘,最极微细,更无染法能为此本,故云忽然念起也。如璎珞本业经云:四住地前,更无法起,故名无始无明住地。是则明其无明之前,无别有法为始集之本,故云无始,即是此论忽然义也。此约粗细相依之门,说为无前,亦言忽然,不约时节以说忽然也。

染心者,有六种。云何为六?

此标徴显上缘起之相,所谓有其染心也。六中,初障,后治,三释。然此六染,逆次配六粗中前四及后三细。由此第一合彼粗中三四,故但六也。

一者、执相应染,依二乘解脱及信相应地远离故(约前四相,此当灭相、异相)。

此六粗中第三、第四相也。亦是上意识、见、爱烦恼增长义,亦是上四相中粗分别执著相也。但粗心外执,与境相应,污其净行,故云染也。此二乘人至无学位,见、修烦恼究竟离也。十解已去,信根成就,无有退失,名信相应。故地论云:地前总名信行地。此菩萨得人空,见、修烦恼不得现行,故云远离。非约随眠,以留惑故。故摄论云:若不断上心,则不异凡夫;若不留惑种子,则不异二乘。又二意留惑,为自他故,此约终教说。若约始教,初地以上方说留惑,如余论说。今此菩萨非直断四住人执,亦分断无明住地故。以此实教,菩萨从初正信,便达真如本有,无明本空,修法空真如三昧,自然令彼法执不生,伏于无明,于真相应,故云分断。故下文云: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故。

二者、不断相应染,依信相应地修学方便,渐渐能舍,得净心地,究竟离故(此下至九地当住相)。

此六粗中,第二相续相也。从此至六,又逆配前五意中,此位第五,但法执续生,生起不断,即是相续义。十解已去,修唯识观,寻伺方便,乃至初地,证三无性,遍满真如,法执分别,不得现行。

三者、分别智相应染,依具戒地渐离,乃至无相方便地究竟离故。

此六粗中第一智相,五意中第四智识也。以能分别世出世诸法染净,故云智也。是法执修惑,七地以还,有出入观异,故于境界有微细分别。然地地分除,故云渐离。八地已去,无出观缘境,故于七地已尽此惑,故云无相方便地,究竟离也。以二地三聚戒具,故云具戒地。以七地前无相观,有加行方便,有功用,故云无相方便地。以八地已上无相,无方便功用,故

四者、现色不相应染,依色自在地能离故;

此现相,三细五意中,皆当第三也。此即依根本无明,动彼净心,令现境界也。以八地中得三种世间自在,色性随心,无有隔碍,故云色自在地能离也。以色不自在位,现识不亡,故此位中遣彼相也。

五者、能见心不相应染,依心自在地能离故。

此三细五意中,俱当第二见相也。以根本无明,动令能见故。上文依于动心,成能见故。以九地中,善知众生十种稠林,故云心自在。此于他心得自在。又以自得四十无碍智,有碍能缘,永不得起。

六者、根本业不相应染,依菩萨地尽,得入如来地,能离故(此当生相)。

此业相,三细五意,皆当第一也。以无明力,不觉心动,故名为业。十地终心,金刚喻定。无垢地中,微细习气,心念都尽,故上文云得见心性,心即常住故。

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入净心地随分得离,乃至如来地能究竟离故。

此辨上无明,约治料拣,断有先后也。枝末无明,初地渐离。根本无明,至佛地尽。上说自性清净心,为无明所染,有其染心。当知无明是染心之所依,染心是无明之所起也。故六染各有二分,一分属于无明,一分属于染心,以皆有和合及相续义故。但约与前和合,迷执不改,即是无明。约展转起后,相续不断,即是染心。由是地前,便有断无明义也。无明与染心生时,义说前后,以论因缘和合义故。若除断时,则无前后,以能依所依不相离故。

言相应义者,谓心念法异,依染净差别,而知相缘相同故。

此释上相应、不相应义也。六染中,前三是相应:一、约王数释,此三种皆是粗心故。心谓心王,念法谓心所,王数不同,故云异也。迦旃延论中,名为心及心所念法故。同者,若心王知染,心法亦同;心王缘净,心法亦同。知相即能知同,缘相即所缘同。二、约心境释,以此三种依境生故。心念谓能缘,心法谓所缘境,异谓心境不同。于染境作染解,于净境作净解,故云同也。

不相应义者,谓即心不觉,常无别异,不同知相缘相故。

此释六染中,后三及无明,皆名不相应心。亦二释:一、约无王数释。谓根本无明,动彼静心之体,即此动心,是不觉相,更无王数之别,故云即心不觉,常无别异。此翻前心念法异也。既无王数之别,何有同知同缘?以此三种,依不觉起,不异不觉,故云即也。上文云: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不相舍离者,是此即心之不觉,故云不离,非是相应而不离也。下文亦云:无明灭故,不相应心灭。二、约无心境释。谓此无明,即此染心,而无别体,不约与外境相应,方为此不觉,但在本心之上,故云即心等也。不同知相等者,拣前相应也。此不相应心,既是黎耶识,于中不分王数义,及不与外境相应义,拜有觉不觉义,并与诸论相违。据相宗识论,说第八识,能缘二境,有五心所,不说觉义。以彼只据成就位中,横说众生皆具八种识,从自种生,皆能缘虑自分境,故说此识从自种生。今论竖说诸识,迷真所成,从细至粗,不说种生。故第八识,但有生境之功,而无缘境之义。以从无明内熏而起,故云即心不觉。故无心境王所,故立不相应义也。

又染心义者,名为烦恼碍,能障真如根本智故;无明义者,名为智碍,能障世间自然业智故。

此举染心无明,成二碍义也。能障者,显其碍义。谓照寂妙慧如理之智,名根本智,即上文智净相也。六染喧动,违此寂静,故名染心,为烦恼碍。以烦恼动,故智碍。此智谓后得如量智,即上不思议业相。以根本无明,违此智用,名为智碍,从所障得名。今此且依本末相依门,以无明所起染心,为烦恼碍。能起染心之无明,名为智碍。不约人法二执,以名二碍。

此义云何?

问意云:既此无明动静心体成于染心,则无明是细,应障理智;染心是粗,应障量智。何以不然?

以依染心能见能现,妄取境界,违平等性故。

释烦恼碍也。此约转现二相以明碍义。妄取者,前三染皆是事识,故依境起。根本智无能所,染心有能所,敌体相违,故成碍义。

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无明不觉,妄与法违故,不能得随顺世间一切境界种种知故。

此释智碍也。以不了如法寂静,妄有起灭,与法乖违,障于如量智也。不能下,正释障如量智义。

前释生灭因缘竟。

下,释生灭相。

复次,分别生灭相者,有二种。云何为二?

前立义分中,云是心生灭因缘相。上已释生灭因缘,今则分别相之一字,以分别染净、念虑、三世、人我、见爱、贪瞋,炽然览而可别,故云相也。

一者、粗与心相应故。

指六染中,前三染是心相应,其相粗显,经中说为相生灭。

二者、细与心不相应故。

指后三染,是心不相应,以无心法粗显之相,其体微细,经中说为流注生灭。

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

前三染心,俱名为粗。于中,初执相应染,复更为粗;三贤位名内凡,能觉此染故。

粗中之细,及细中之粗,菩萨境界。

又于三粗染中,后二谓不断相应染,及分别智相应染,是粗中稍细。初地至七地,能觉地境,后三染心,俱名为细。于中前二,能见能现,同是不相应,故名为细。形后根本业识,故复云粗。八地九地,能觉此境。

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根本业不相应染,能所未分,行相极细,故唯佛能了。

上约人对显。

下辨相所依。

此二种生灭,依于无明熏习而有,所谓依因、依缘。依因者,不觉义故;依缘者,妄作境界义故。

此辨相中,顺辨生起因缘也。初通后别。初明通缘。通而言之,粗细二识皆依无明住地而起,以根本无明动起三细,依此三细转起粗心,故以无明通为根本。若别而言之,依无明因生三细不相应心,依境界缘生三粗相应心故也。楞伽经云:大慧,不思议熏、不思议变,是现识因;取种种尘及无始妄想熏,是分别事识因。

若因灭则缘灭,因灭故不相应心灭,缘灭故相应心灭。

此逆论因缘灭也。亦有通别:通明灭者,得对治无明灭时,无明所起现识境界亦随灭也;别显灭者,以三细亲从无明因生故,无明灭时亦随灭也;以三粗染亲依境界缘生故,境界灭时亦随灭也。此约始终起尽道理,以明二种生灭之义,非约刹那生灭义也。

问曰:若心灭者,云何相续?若相续者,云何说究竟灭?

此释疑中问也。若境界灭时,心体亦灭者,无明三细既其未尽,心体已亡,更依何法而得相续?此疑相应心也。若言以心体不灭,令无明相续者,心体既其不灭,无明则常相续,云何治道得究竟灭?此疑不相应心也。

下双答此二。

答曰:所言灭者,唯心相灭,非心体灭。

境界灭时,唯心粗相灭,非心自体灭。又以无明灭时,唯心细相灭,亦非心体灭。此通答二问。

下喻,合则别说。

如风依水而有动相,若水灭者,则风相断绝,无所依止。以水不灭,风相相续,唯风灭故,动相随灭,非是水灭。

初总立喻本。若水下,别显喻相。先喻相应心。以境灭时,相应心相虽灭,心体不灭。以不灭故,三细相续。此如猛风灭,故粗浪灭,非水体灭也。唯风下,二、喻不相应心。以心非动性,故染灭而心不灭。此如微风灭,故细波灭,亦非水灭也。

无明亦尔,依心体而动。若心体灭,而众生断绝,无所依止;以体不灭,心得相续。唯痴灭故,心相随灭,非心智灭。

初合总喻;若心下,合别喻。众生者,即依业转二相之众生也。斯则八地已上,皆依业转,得名众生。又业转二相,即是众生,如前云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若心体灭,众生无依,故断绝也。以粗染灭时,细染不灭,故八地菩萨未得成佛;无明灭时,细染方尽,故得从此已上修证佛果,理极昭著。上文以对不觉,故名为觉,则一识有二义;今以对痴,故名为智,则一心有体相。不觉痴相转灭,成于始觉,则本觉不灭,与始觉还源,无二无别也。

从初生灭门中,大科有二:

初释生灭心法。

二、辨所示之义。初中又二。

初、染净生灭(乃因缘)。

二、染净相赀(约熏变)

已前释染净生灭已竟。

下释染净相赀。

复次,有四种法,熏习义故,染法、净法起不断绝。云何为四?

此下,染净相赀,亦云染净互熏,相生不断。以前总中,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此上已明摄义,初二觉之文是也。今此下,正辨生义。由此染净相赀,故得生起不断绝。

一者、净法名为真如;

此是生灭门中真如。以三义故,故云净法:一、约体,本来净故;二、约用相,以内熏故,今反染成始净故。梁摄论云:能成立者,谓真如十种功德;所成立者,十种新生正行也。三、约用熏,故应机成净缘。

二者、一切染因,名为无明;

六染及九相,皆因无明而有。

三者妄心,名为业识。

妄心者,通事识及业识,今据其本,故但言业识。

四者、妄境界,所谓六尘。

事识所缘之境也。此三皆是染法。由此染法自性差别,依托因缘,故具说三种。净法对染虽成量义,然其体用竟未曾别,故但名一种。

下明染净熏习义。

熏习义者,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

此喻也。下合。

此亦如是,真如净法实无于染,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则有染相;无明染法实无净业,但以真如而熏习故则有净用。

此相赀中,一染熏净也。显真无相,随熏现相。又显妄无体,故但云相。又当相自无返流之用,故云相,不云用也。此约随流生灭门说。此释经中如来藏为恶习所熏等二净熏染也。此是生灭门中本觉真如,故有熏义。真如门中,则无此义。由此本觉内熏不觉,令成厌求,反流顺真,故云用也。此释经中由有如来藏故,能厌生死苦乐,求涅槃也。涅槃经云:阐提之人,未来佛性力故,还生善根。彼言佛性力者,即此本觉内熏之力也。

云何熏习起染法不断?

泛论熏习各二种:一、习熏,谓熏心体,成染净等;二、赀熏,谓现行心境,及诸惑相赀等。

所谓以依真如法,故有于无明。

真如者,举能熏、所熏之法体也。亦可此中但举能熏无明,然必依真如,故约本举也。

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即熏习真如;以熏习故,则有妄心。即熏习无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觉念起,现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令其念着,造种种业,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根本无明,熏习真如,有业识心。以此妄心,还赀熏无明,增其不了,令其转成转识及现识。以此境界,还熏动心海,起诸识浪,缘念彼境,即起事识也。上六粗中,初二名念,中二名著,后二名同此也。谓依惑造业,依业受报。

此妄境界熏习义,则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念熏习,二者、增长取熏习。

此明境界熏妄心也。念者,由境界力,增长事识中智相、相续相、法执分别念也。二、增长事识中执取相、计名字相,谓人、我、见、爱、烦恼也。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业识根本熏习,能受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萨生灭苦故;二者、增长分别事识熏习,能受凡夫业系苦故。

此明妄心熏无明也。一以业识能赀,熏住地无明,迷于无相,能起转相现相等相续,令彼三乘人,虽出三界,离事识分假粗苦,犹受黎耶变易细苦。二者以事识能赀,熏起时无明,起见爱粗惑,发动身口,造种种业,受凡夫分假苦。

无明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根本熏习,以能成就业识义故;二者、所起见爱熏习,以能成就分别事识义故。

此明无明熏真如也。一者、谓根本不觉,熏动真如,成业等诸识。但今举初,故云业识。二者、谓枝末不觉,熏习心体,成分别事识。上文云:此识依见爱烦恼增长义故。但末从本生,故云所起也。

前染熏。

后净熏。

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以熏习因缘力故,则令妄心厌生死苦乐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厌求因缘故,即熏习真如。

先明真如,内熏无明,发心修行,令成净业。后即此净因,反熏真如,增其势力。前即本熏,后即新熏也。

自信己性,知心妄动,无前境界,修远离法;以如实知无前境界故,种种方便起随顺行,不取不念乃至久远熏习力故。

此辨其功能,先明因也。自信者,十信位中信也。下即三贤位中修知。心妄动者,解也。修远离法者,依解成行,谓寻伺等观,唯识无尘等行也。如实知者,初地见道,证唯识理,异前比观,故云如实也。种种方便下,明十地修道位中,广修万行,以显真如。云不取者,所取无相。不念者,能念不生。久远者,三祗熏故。三祗者,三贤至初地为一僧祗,二地至八地为一僧祗,九地至佛果为一僧祗。

无明则灭;以无明灭故,心无有起(前三染尽);以无起故,境界随灭(后三染尽);以因缘俱灭故,心相皆尽,名得涅槃,成自然业。

此明果也。无明谓根本,无明即无明。业转二识,故云心无有起。以无此二为能熏故,妄境随灭。因即无明,缘即妄境,心相即六染。以无明灭故,业等三染心尽;境界灭故,智等三染心尽。一切心相不出六染,故云皆尽。翻前妄心妄境,故得涅槃,以六染皆烦恼碍故;翻前无明成自然业,以无明为智碍故。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分别事识熏习,依诸凡夫、二乘人等厌生死苦,随力所能,以渐趣向无上道故。

此明妄心熏习,谓依六识起观修行,言发心修行也。分别事识,即上意识。以此识不知诸尘唯是识故,执心外实有境界。凡夫二乘,虽有发心趣向解脱,而犹计有生死可厌,涅槃可欣,不了唯心道理。由此作意力故,久远还得菩提。

二者、意熏习,谓诸菩萨发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意者,若就本而言,名为业识;通而论之,即前五种意。以诸菩萨知一切法唯是识量,舍彼事识外计分别,既了唯心,趣理速疾,异前渐悟,故云乃至速趣涅槃也。问:此中妄心既并熏习真如,起反流行,意熏既属赖耶,如何能各自发心修行?答:前凡夫、二乘不觉黎耶,但依分别事识赀持力故,而发心修行,以不达本故,向大菩提,疏而且远,故云渐也。此菩萨既了赖耶本识,即依此识赀持力故,方得发心修行,以了本故,向大菩提,亲而且近,故云速也。此约所依相赀辨熏,非各自发心等,此如下文证发心中说。

真如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自体相熏习,二者、用熏习。自体相熏习者,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备有不思议业作境界之性,依此二义恒常熏习。以有力故,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发心修行。

此显真如熏习也。不空本觉,名无漏法。此法𡨋熏众生,非物能了,故云不思议。此中业者,是𡨋熏作用。作境界者,非直熏彼妄心,令其厌求,成能观智,亦乃与其观智,作所观境。谓依真如自体为本觉,熏起始觉之智,即以自体为所观之境。以此𡨋熏众生有力故,令起厌求等行。

问曰:若如是义者,一切众生悉有真如,等皆熏习,云何有信、无信无量前后差别?皆应一时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此问答释疑,以明真如赖缘有差别义也。一时时言,一拣信之有无,二拣起之前后。自知有真如法是信,解勤修方便是行,等入涅槃是证。一时之言,须通此三而转。

答曰:真如本一而有无量无边无明,从本已来自性差别厚薄不同故。有过恒河沙等上烦恼依无明起差别,我见爱染烦恼依无明起差别,如是一切烦恼依于无明所起前后无量差别,唯如来能知故。

此约染净二缘,有厚薄前后,以成差别。先约染惑,以明不一也。此言真如众生,本具内熏,固是平等,但以无明厚薄,有信不信,故不平等耳,非内熏使然也。恒沙等上烦恼,所知障也。我见爱染,烦恼障也。以此二障,性喧烦故,非寂静法,通名烦恼。如是下,双结二障,皆依根本无明所起,故有前后差别也。

又诸佛法,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乃得成辨。

此约净缘以明不一也。若独内因,不假外缘,可如所责。然今外假用熏及内正因,方得成辨,故致前后不可一时,故上开二熏习,不云一也。

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无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烧木,无有是处。

此明因缘互之失,先显阙缘也。火,正因也。不遇,阙诸佛等,若无人知等也。自断烦恼者,能自烧木也。

众生亦尔,虽有正因熏习之力,若不遇诸佛、菩萨、善知识等以之为缘,能自断烦恼入涅槃者,则无是处。若虽有外缘之力,而内净法未有熏习力者,亦不能究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

此明阙因不成也。谓无明厚重之流,虽本觉内熏,然未有力,故虽遇善友,亦不能令其得道。

若因缘具足者,所谓自有熏习之力,又为诸佛菩萨等慈悲愿护故,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槃,修习善根;以修善根成熟,则值诸佛菩萨示教利喜,乃能进趣向涅槃道。

此明性用相应之得也。以因缘具足,故能成就。示教等,谓示义令解,教行令行,获大法利,故生法喜。上明真如体相熏习竟。

下明用熏习。

用熏习者,即是众生外缘之力。如是外缘有无量义,略说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差别缘,二者、平等缘。

差别缘者,谓与凡小事识熏习之机为缘,则现形不同,故云差别。亦可与差别机作缘,谓三贤已上,乃至诸佛,能作此缘,应众生也。平等缘者,谓与业识熏习之机作缘,唯现佛身,平等无二,故云平等。亦可与平等心机为缘,如初地已上,乃至诸佛,要依同体智力,能作此缘。

差别缘者,此人依于请佛菩萨等,从初发意始求道时,乃至得佛,于中若见若念。

此人,机欲之人。诸佛等出外缘体,发意求道,明能感缘之机。苦见苦念,正明行者之心感用器也。谓见其身形,念其功德也。

或为眷属,父母诸亲,或为给使,或为知友,或为怨家,或起四摄,

一、慈爱以摄生,二、居卑以利物,三、同类以劝发,四、怖之以入道,五、以四摄法摄之。

乃至一切所作无量行缘,以起大悲熏习之力,能令众生增长善根,若见若闻得利益故。此缘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近缘,速得度故;二者、远缘,久远得度故。是近远二缘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行缘,二者、受道缘。

此增长行拜受道二缘,通因果始终诸位。如未入信前,不信因果等,名未受道。佛菩萨等,以之为缘,令彼信受,始为道器,名受道缘。既入信已,亦假其缘,令行增长,名增长行缘。如未入十解十地佛地等,名未受道。假其缘力,而得受解入证得涅槃等,俱名受道。若从解位已去,修地前行,见道已去,修地上行,佛等为缘,令行增长。如八地菩萨,得无相无功用故,拟入涅槃,不进九位。佛为此故,现身七劝,然后发行,进入弥速,岂非增长行缘耶?乃至垂成正觉,亦假诸佛为缘也。受道增长,或先或后,二俱通也。

平等缘者,一切诸佛菩萨皆愿度脱一切众生,自然熏习恒常不舍,以同体智力故,随应见闻而现作业,所谓众生依于三昧乃得平等,见诸佛故。

此明平等缘也。此缘但约真如三昧中见佛身而说。若差别缘,则不约定中,但是随类随宜现十界身而说也。

此体用熏习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未相应,谓凡夫、二乘、初发意菩萨等,以意、意识熏习,依信力故而能修行。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故;未得自在业修行,与用相应故。

以凡小意识熏,菩萨五意熏,并无正体智故,未与法身体相应;无证真后得智故,未与应化身用相应也。

二者、已相应,谓法身菩萨得无分别心,与诸佛智用相应,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习真如灭无明故。

此言地上菩萨无分别心,得如理智故,与体相应;有如量智故,与智用相应也。言无分别心者,谓相续识,乃法执分别。初地已除,得无分别智,与理相契故,而智识乃俱生。二地分除,七地已尽,以不障见道,虽有三细,而妙智为主,故通云无分别心,不同地前事识现行而未相应也。

上明染净相资中,染净熏习义已竟。

下明染净尽不尽义。

复次,染法从无始已来熏习不断,乃至得佛后则有断;净法熏习则无有断,尽于未来。此义云何?以真如法常熏习故,妄心则灭,法身显现;起用熏习,故无有断。

此明尽不尽中。染法下,谓染法违真,故无始有终;净法顺理,故有始无终。此义下,释成,以真熏妄灭,净用无尽故。

已前生灭门中,初释生灭心法已竟。

此后二辨所示之义二。

初、体相二大。

二、别解用大。且初言所示义者,即明前法有显义功能故。问:何故真如门中不辨所示义,生灭门中具辨所示三大义耶?答:以真如门中即示大乘体,能所不分,诠旨不别,故不别辨。生灭门中,染净不一,法义有殊,故具说三大。上立义分中,真如门内云即示,生灭门中云能示,释义在此也。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

此标体大相大。也下,初释体。

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差别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恒。

此释体也。分虽就位以分优劣,真体随人,未曾增减也。非前际,常也,凡位为前;非后际,恒也,佛位为后。三句皆显不增减所以。

下,释相。

从本已来,自性满足,一切功德,

释相中,正显性德。初明德相也。显无有始,故云从本已来;拣非体外,故云自性;明无欠少,故云满足;意在普该,故云一切。

所谓自体有大智惠光明义故。

本觉智明,以义目之名智惠,以相取之名光明。

遍照法界义故。

本觉显照诸法,法界有二,谓理及事,照理即如理智,照事即如量智,理量齐鉴,故云遍。

真实识知义故。

显照时无倒,依根所发,了境义边,名为识知。了知理事,永离诸过,故云真实。

自性清净心义故。

性离惑染,以非假他缘,故云自性;在缠不染,故云清净;诸法中实,乃名为心。

常乐我净义故。

性德圆备,穷三际而无改曰常,在众苦而不干曰乐,处六道而莫拘曰我,历九相而非染曰净,此自性涅槃之四德也。

清凉不变,自在义故。

无惑之热恼,故曰清凉,此显般若德也。无报之生灭,故曰不变,此法身也。无业之系缚,故云自在,此解脱也。

具足如是过于恒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乃至满足无有所少义故。

不离者,性德尘沙,不离真体。不断者,无始相续。不异者,与体同味。不思议者,即不异而有恒沙之义故。佛法者,是所觉法故。满足者,如来证此万德圆备,即验真如本具也。

名为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

隐时能出生如来,显时万德依止。

问曰:上说真如,其体平等,离一切相,云何复说体有如是种种功德?

此执体疑相难。

答曰: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无差别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义云何?以无分别、离分别相,是故无二。

此相不违体答也。言相虽差别,而体不二,以实德虽多,同一味故。多德何以唯一?释云:非能分别,非所分别,无能所故。

复以何义得说差别?以依业识生灭相示。

既其不二,何以说别?以依生灭识相恒沙染法,反此表示真如净德恒沙差别,且举染本,故但云业识。

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来唯心,实无于念而有妄心,不觉起念见诸境界,故说无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义故。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心性离见,即是遍照法界义故。若心有动,非真识知,无有自性,非常、非乐、非我、非净,热恼衰变则不自在,乃至具有过恒沙等妄染之义。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

此广显示义也。对此义者,河沙染法,心动故成;心不动时,诸净功德亦过沙数。

若心有起,更见前法可念者,则有所少。如是净法无量功德,即是一心,更无所念,是故满足。

则有所少者,妄心外念,求之不足。是故满足者,净德性满,无假外求。

名为法身,如来之藏。

此结名也。

上释体相。

下别解用大。

复次,真如用者,所谓诸佛如来本在因地发大慈悲,修诸波罗蜜摄化众生。

此总释用,对果举因,本正行也。

立大誓愿,尽欲度脱等众生界,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

举本大愿也,即广大心、长时心。

以取一切众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众生相。

举悲智,大方便也。如己身,悲深也。不取相,智深也。兼上,亦则不颠心。

此以何义?

徴,悲智深所以。

谓如实知一切众生及与己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

依真如门,答显深也。

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灭无明,见本法身。

牒因显果

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即与真如等遍一切处,又亦无有用相可得。

正显用也。一、明甚深,非待作意故;二、明广大,称理之用故;三、明用而常寂,虽现种种身,不动真实际,虽说种种法,常住无言理故。又亦者,前无所化众生相,此无能化应用相,望于前文,故云又亦。

何以故?谓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境界,离于施作,但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

若废机感论,如来唯是妙理本智,更无应化世谛生灭等相。但随缘起用,用则无用,如波即水,故用恒寂也。虽真理妙智,本来常湛,而随机感,益用无边,即寂而常用。

此用有二种。云何为二?

此别释,用大标徴也。

一者、依分别事识,凡夫、二乘心所见者,名为应身,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取色分齐,不能尽知故。

此别释中,正显用相,直显其用也,凡夫、二乘不知。

唯识计有外尘,即是分别事识义。今见佛身,亦谓心外顺彼事识分别计度,故说依分别事识见。以不知七、八识故,但云依事识也。名为应身者,依此粗识分别,但见应、化粗相,不见报身细相。下释见粗所以。言不知转识者,迷于唯心。取色分齐者,不知即空,故取分齐也。不能尽知者,不知色如其心无分齐故,但见分齐,故不尽也。问:佛身何故唯众生识耶?答:众生真心与诸佛体平等无二,但众生迷自真理,起于妄念,是时真如但现染相,不显其用。以彼本觉内熏妄心,故有厌求;有厌求故,其用即现;厌求劣故,用相即粗;厌求渐增,用亦渐细。如是渐渐乃至心源,无明既尽,厌求都息,始觉同本,用还归体,平等平等,无二无别。未至心源,已还用于识中,随根显现,故云识中现也。问:若据此义,用从真起,何故说言转识现耶?答:转识即是黎耶中转相,依此转相,方起现识,现诸境界。此识即是真妄和合。若随流生死,即妄有功能;妄虽有功,离真不立。若反流出缠,真有功能;真虽有功,离妄不显。故就缘起和合识中说其用耳。上约终教说。若约始教说者,即以诸佛悲智为增上缘,众生机感种

子为因缘故,托佛本质上自心变影像,故云在自识中现也,如瑜伽、唯识等论说。

上显应身。

二者、依于业识,谓诸菩萨从初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

此显报身用也。十解已去,菩萨能解唯识,无外诸尘,顺业识义,以见佛身故。此中但是依三昧心所见者,即前平等缘也。

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随其所应,常能住持,不毁不失。

举正报、依报,以明所见报相也。庄严已上别显,向上通明。随所等,横显无边;随其等,竖显无尽。准华严所说,无有一法不是毗卢遮那佛身,无有一尘不是华藏世界。今意同彼。

如是功德,皆因诸波罗蜜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就,具足无量乐相故,说为报身。

此结果由因以释名也。如是依正二报,无障碍不思事,皆因十度深行之熏,及本觉不思议熏,二因所成,乐相圆备,故名报身。

又为凡夫所见者,是其粗色,随于六道,各见不同,种种异类,非受乐相,故说为应身。

此别释。应身者,约凡夫一类所见益,随类化身也。如三恶道习见佛,如黑象脚等;以人天位见佛,为树神及天神身等。准此,即六道众生并见佛不同也,皆非出世相,故非乐。

复次,初发意菩萨等所见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知彼色相庄严等事,无去无来,离于分齐,唯依心现,不离真如。然此菩萨犹自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

此别释报身也。十解:菩萨等依比观门见真如理,是相似觉,故云少分;异前十信,故云深;异后证真,故但云信。以见真如异于凡小,是故得知色相等事,性无分齐。唯依心下,释无分齐所以也。摄论中地上见报身者,彼据证之相应成就处说。今此地前菩萨少分见者,以知色境界但是现识,不离真如,即无分齐,故得少分见也。既非全见,故不相违,但以异前凡小,心外取境,见应化故。然此菩萨简异地上犹自分别者,以此菩萨虽达唯心,犹未断事识,事识既在,分别不亡,不同地上得无分别,证相应故。

若得净心,所见微妙其用转胜,乃至菩萨地尽见之究竟。

此显地上所见用相,过于地前。以所见报相,最极微细,故云转胜。渐渐微细,至金刚后,心业相都尽,用即皈体,故云见之究竟,以穷其源故。

若离业识则无见相,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故。

要依业识,乃有转相及现相故也。若离业识等无明,即唯是真如,故佛无有彼此分别之见。

问曰:若诸佛法身离于色相者,云何能现色相?

此问答除疑中,初释法身能现也。

答曰:即此法身是色体故,能现于色,所谓从本已来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体无形,说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说名法身。遍一切处所现之色无有分齐,随心能示十方世界无量菩萨、无量报身、无量庄严各各差别,皆无分齐而不相妨。此非心识分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义故。

此释法身能现也。谓彼所现报化之色,不异法身真心,如波与水,本来不二。色性即智者,明色即心,显前不二。以色即心故,遂令色相都尽,故就其本,但云智身。智谓本觉心智也。智性即色者,明心即色,显前不二,如水遍在波中也。所现之色,一一皆遍法界,互不相妨者,以真心无碍,周遍所现之色,亦复圆融自在无碍。于中无量菩萨者,亦是报身作用也。

前显示正义中,大分二科。

初别释辨二门,显动静不一。

从心真如者起,至此二门,分别已竟。

此第二,会相入实,以显动静不二。

复次,显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

会相入实,显不异也。即入者,非色灭空,不舍缘故。故净名云:明、无明为二。无明实性即是明,于其中平等无二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所谓推求五阴,色之与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以心无形相,十方求之,终不可得。如人迷故,谓东为西,方实不转。众生亦尔,无明迷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若能观察,知心无念,即得随顺,入真如门故。

此正观生灭色心,皈无念真如也。推求,即观察。五阴色心,是所观境。六尘别举所缘,通为所观。能所皆寂,故名为无。非推之使无,本自无故,故云毕竟。以心下,释无所以。何故色心境界皆无念耶?以此同是真心现故。真心离相,故云无形。以无相故,求不可得。推求动念,已灭未生,皆不可得,中无可住。无可住故,则无有起。故知心性实不动也。随顺者,方便观也。入真如门者,正观也。

已上解释三科,第一显示正义已竟。

从初至此已下,第二、对治邪执。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执。是我见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人我见,二者、法我见。

人我见者,计有总相主宰,此是佛法内初学大乘人迷教妄执,随言执义,非是外道等所起也。法我见者,计一切法各有体性,即二乘所起也。先明人执。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云何为五?

问:此等既并于真如法上计,云何说为人我执耶?答:此有二释:一云、此是初学凡夫有人我者作此执,故云人我执也;二云、由如来藏中有二义:一、是本觉义,即当是人,于上妄计,故云人执,是理实义当所观之法。今据初义,故说人执。五中,前二于空谬执,次二于有倒智。

一者、闻修多罗说如来法身毕竟寂寞犹如虚空,以不知为破着故,即谓虚空是如来性。

此妄执事空以为法体也。以众生执佛色身之碍相故,说法身如虚空;迷说意故,执同大虚。

云何对治?明虚空相是其妄法。

一、立情有

体无不实

二、立理无

以对色故,有是可见相,令心生灭。

以释情有也。遍计情中,相待而有,妄念所缘,故非法身。

以一切色法本来是心,实无外色;若无色者,则无虚空之相。

此释理无也。本以待色为空,今既唯心无色,何得更有于空?

所谓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

此结情有也。

若心离于妄动,则一切境界灭,唯一真心,无所不遍。

此结理无也。

此谓如来广大性智究竟之义,非如虚空相故。

此简法异喻,谓是如来本觉性智,岂同太虚妄法耶?

二者、闻修多罗说世间诸法毕竟体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毕竟空,本来自空,离一切相。以不知为破着故,即谓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

此妄执法体唯是空也,不知为破情计有故,即执性德是无。

云何对治?明真如法身自体不空,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上二于空谬执,此二多是习顿教、空教及南宗禅学失意者所执。

三者、闻修多罗说如来之藏无有增减,体备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谓如来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

此执性德同色心也。

云何对治?以唯依真如义说故。

此二之不二也。

因生灭染义,示现说差别故。

此不二之二也,如上文云以依业识生灭相示等。

四者、闻修多罗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皆依如来藏而有,一切诸法不离真如。以不解故,谓如来藏自体具有一切世间生死等法。

此执法性本有染也。以不解随缘之义,则谓自性有染。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从本已来,唯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不离、不断、不异真如义故。

此明净德妙有也。

以过恒沙等烦恼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无。

此明妄染理无也。

从无始世来,未曾与如来藏相应故。

此明妄不入真也。

若如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证会永息妄者,无有是处。

此纵破也。上二于有倒智,此二益多是习大乘法相,及北宗禅学失意者所执。

五者、闻修多罗说:依如来藏故有生死,依如来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谓众生有始;以见始故,复谓如来所得涅槃有其终尽,还作众生。

此执染净有始终也。闻依真起妄,便谓真先妄后,故起有始见也。如外道立从冥初生觉等,既众生有始,依真故证得涅槃者,还作众生,成有终之义也。如外道立众生终尽,还归于冥,名为涅槃,从冥起觉,更作众生,此亦如是。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若说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即外道经说。

此明法体离始,则显生死无初。言外道说者,如仁王经云:我说三界外,别有一众生。界者,是外道大有经中说,非七佛说也。

又如来藏无有后际,诸佛所得涅槃与之相应,则无后际故。

此明法体离终,则显涅槃无尽也。三、言不解者,此是表诠令生信解,不同前二遮诠遣执,故言不解,不言为破着也。

上五人我见。

下法我见。

法我见者,依二乘钝根故。如来但为说人无我,以说不究竟见有五阴生灭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何对治?以五阴法自性不生,则无有灭,本来涅槃。

此法我见法我下,执缘也。以说下,执相也。云何下,对治也。

上明对治离。

下,明究竟离。

复次,究竟离妄执者,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自相可说。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其旨趣者,皆为离念归于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

究竟离者,前对治乃随病设药,故空有对说,未能究竟。今则具约真理,一切皆遣,言语道断,心行处灭,平等一味,方名究竟。是则对治符于依言真如,究竟符于离言真如也。染净无自相者,以待净立染,待染立净,故云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待,故本无自相也。非色心智识等者,即以摄尽世出世间一切相待诸法皆无也。非有非无者,恐闻此无,便作无解,落于断见,故双非之。是则空有不立,药病俱遣,究竟之义,于斯显矣。毕竟不可说相者,有两意:一、约时,谓明色心等相,非唯暂时不可说,尽于未来,毕竟不可说。二、约法,非谓法体不可作色心等相说,即一异、凡圣、因果、生死、涅槃等一切相,毕竟不可说。故前真如门云:一切从本已来,离言说,离名字相等。今则相尽归如,合于本体,入真如门也。而有言说者,会伏疑也。疑云:圣者了知诸法离性不可说相,云何乃有种种言说?故此释云:假言巧引,意不在言。离念归真如者,意令离前邪执有无等念,归于真如故。实智即本觉,能入即始觉。

已前对治邪执已竟。

后分别法趣道相。

分别法趣道相者,谓一切诸佛所证之道,一切菩萨发心修行趣向义故。

此释立义分中所立乘义也。一切诸佛下,举所趣之觉道。一切菩萨下,显能趣之因行。欲明菩萨发心趣向,佛所证道种类不同,故云分别发趣道相。

略说发心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信成就发心;

十信行满,入十住位中,初发心住也。

二者、解行发心。

十行位中,能解法空,顺行十度,行成纯熟,发回向心,入十回向位也。

三者、证发心。

初地已上,乃至十地也。前二是相似发心,后一是真实发心。

信成就发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发心?所谓依不定聚众生。

分别三聚,乃有多门。今此文中,直明菩萨十住已上,决定不退,名正定聚。未入十信,不信因果,名邪定聚。此二中间,十信位人,欲求大果,而心未泽,或进或退。本业经中,十信菩萨,如空中毛,名不定聚。今依此人,明其修行也。

先明不定行因。

有熏习善根力故,信业果报,能起十善,厌生死苦,欲求无上菩提。

此辨行因也。谓有闻熏及本觉内熏之力,并依前世诸善根力,故能信业果报,舍恶从善,修福德分也。厌生死,求菩提,成菩提分及解脱分善也。此厌求但是事善,未与理观相应,不名正行。据此犹在信前,且为十信作方便耳。

次明退不退。

得值诸佛,亲承供养,修行信心。

此明修行缘也。谓约此因缘,修十种信心行。十信心者,谓信、进、念、定、惠施、戒、护、舍、愿也。

此明可以不退。

经一万劫信心成就故,诸佛菩萨教令发心;或以大悲故,能自发心;或因正法欲灭,以护法因缘故,能自发心。

正明信成就发心,谓发十住初心也。本业经云:是信相菩萨,十千劫行十戒法,当出十信心,入初住位。

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定聚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

谓住习种性位,行顺内熏之因,故云正因。又此位以去,定当得果,故云正因,以更不退失故。

此正明不定可以退。

若有众生善根微少,久远已来烦恼深厚,虽值于佛亦得供养,然起人天种子,或起二乘种子。设有求大乘者,根则不定,若进若退。

此内熏力微也。善根微少,下惑重也。虽值于佛,下德薄也。人天者倒,求二乘者异,求进退者犹豫大乘。

或有供养诸佛,未经一万劫,于中遇缘亦有发心,所谓见佛色相而发其心,或因供养众僧而发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发心,或学他发心。

此外,缘力劣也。未经一万劫,行时未满也。于中遇缘者,遇缘不胜也。以色见佛,住相供僧,随劣教发心,或学他迹,此等并非菩萨悲智之心,故欲退失。

如是等发心,悉皆不定,遇恶因缘,或便退失,堕二乘地。

此明退失也。此中发心之言,且是信位初心,始发求道之意,非是信满入住,犹在信位之初也。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发何等心?略说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

谓向理之心,无别岐路故,即二行之本。此中正念,即真如三昧。所以此通与二行为本者,谓念真如具无满功德,一切众生同有此性,皆常作佛。以知具德故,能起自利行;以知性同故,能起利他行,是行所依本也。

二者、深心乐集一切诸善行故;

备具万德,归向心源,即自利行本。

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

广拔物苦,令得菩提,即利他行本。妙行虽广,三行统收,故标云略说三也。以此即是三聚戒故,三德、三身皆由此成故。亦即是彼三回向故,谓初向实际,次向菩提,后向众生,皆应相配释之。

问曰:上说法界一相,佛体无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复假求学诸善之行?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有矿秽之垢;若人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治,终无得净。如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无量烦恼垢染;若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净。以垢无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

以诸善行,外违妄染,内顺真如故。

略说方便有四种。云何为四?一者、行根本方便。谓观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妄见,不住生死;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槃,以随顺法性无住故。

此不住道也,不住生死智也,不住涅槃悲也,智悲双运。自利利他下,二、三自利也,四、利他也。

下自利行。

二者、能止方便,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令增长,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

勤断二恶,止持门也。

三者、发起善根增长方便。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喜、劝请诸佛。以爱敬三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能志求无上之道。又因佛、法、僧力所护故,能消业障,善根不退,以随顺法性离痴障故。

勤修二善,作持门也;勤供养等,约缘修行也;此二,自利行也。

下利他行。

四者、大愿平等方便。所谓发愿尽于未来,化度一切众生使无有余,皆令究竟无余涅槃,以随顺法性无断绝故;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二,不念彼此,究竟寂灭故。

此利他行也。初二句释长时心,谓法性常住无始无终,故今度生尽于未来,无有疲厌而随顺也。法性下二句释广大心,谓法性遍满平等无二,故今化度无有拣释,平等济拔而随顺也。不念下二句释第一心,谓性本无彼此分别常寂静故,故今化令咸至寂灭究竟涅槃,是顺性也。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以见法身故,随其愿力,能现八种利益众生,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槃。

此言发心利益也。初显胜德十解。菩萨依比观门见,故云少分,亦可依人空见。八种利益者,初发心住中,能作此事。

然是菩萨未名法身,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能决断,随其所生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以有大愿自在力故。

此明微过。未名法身者,异地上也。以其下,异所以。亦非业系者,异凡夫也。微苦者,一者变易,二者随业有分。假苦以有大愿故,留烦恼不断,润生受报;以有大智故,能自在随意长短,不为惑染,非同凡夫为烦恼所使,不能断也。

如修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学菩萨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此通权教也。如本业经中说:七住已前,名为退分。若不值善知识者,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其间值恶知识因缘故,退入凡夫不善趣中,乃至广说。今释此意,是权语,非实退,但恐怖彼初入人,令不慢故也。

又是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若闻无量无边阿僧祗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已来自涅槃故。

此叹实行也。信知等,释不怯所以也,此即显彼经是权非实故。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

此叹胜也。前位信满入解,今此行满入向,更深发心故。解即十住,行即十行,住行为能发,十向为所发,谓依此解行,发回向心故。

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已来,于第一阿僧祗劫将欲满故,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修离相。

此胜相也。深解,现前解也。下云知法性等,所修离相行也。下云随顺修行等,谓一一离三轮等相也。

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蜜;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苦,离瞋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黎耶波罗蜜;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蜜;以知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

此别显解行也。十行已去,菩萨得法空故,能顺法界,修六度等行,即发心所依之解行。以垢障乖真,故修离障之行,以顺如也。

证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证何境界?所谓真如。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此证者无有境界,唯真如智名为法身。

真如,标地依也。境界即是现识,心依转识,相依起故。然本智正证之时,实无能所,岂可得说以为境界?今但约后得智中,业识未尽,故转现犹存。假就此识,说正证中,定有真如为所证境也。以后得智,反缘正证,亦有现似境故,说转识现,而实真证,能所平等。

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余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轮,唯为开导利益众生,不依文字。

此明胜用一摄,法上首德也。

或示超地速成正觉,以为怯弱众生故;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祗当成佛道,以为懈慢众生故。能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

此随根延促德也。

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则等,所证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三阿僧祗劫故。

此实行不殊德也。此有四等:一、因等,二、行等,三、证等,四、时等。

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

此应机殊行德也。劫,梵语劫波,此云时分。阿僧祗,此云无数。无数之言,不定久近。如人经年不见,便云无数时;竟日不见,亦云无数时。修行时分,竟亦同此。始从凡夫发心修进,至初地见道,为一无数时;从二地渐断俱生二障,至八地,为二无数时;从此至成佛,为三无数时。是则无数时是定有,而延促不可定也。摄论云:处梦谓经年,觉乃须臾顷,故时虽无量,摄在一刹那。

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一者、真心,无分别故;二者、方便心,自然遍行利益众生故;三者、业识心,微细起灭故。

此明发心相,一即根本无分别智,二即后得智,三即智所依阿黎耶识也。理实亦有转现,但今略举根本细相,此非发心之境,但显此菩萨二智起时,有微细生灭之累,不同佛地纯净之德,是故合为发心相。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大身。

此明成满胜德也。因位穷,果位彰也。故地论云:一者现报利益,受佛位故;二者后报利益,摩醯首罗智处生故;色究竟处者,色界之顶,是色边际故;最高大身者,色究竟天身,量一万六千由旬,自在天王身,量三万二千逾缮那,十地菩萨示为自在天王,身量倍增,故云最高大身,色身之大,莫过此天故。

谓以一念相应慧,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

一念相应者,谓一念始觉,至心源时,契于本觉。一切种智者,无明尽故,显照诸法。亦可一念等皆无间道,名一切种智,是解脱道,即显上真心于此成也。

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

上皆自利行满,此利他德也。自然等者,显上方便心,明不待功用也。又亦可上智净相,此不思议业相,皆是本觉随染所成也。

问曰: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如是境界不可分齐,难知难解。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种智?

设疑,谓非直外境无边,分齐难知,亦复内尽心想,云何得了也?下答意,只由内尽妄想,心故能知也。

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于想念。

境虽无边,不出一心,既证心源,何不能了?真心之境,离于妄念,故尽想念,方始能知也。

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了。

此举非显失也。一、妄见有限之境;二、释成不见所由。即明为妄见故,有所不见。

诸佛如来离于见相无所不遍,心真实故即是诸法之性,自体显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无量方便,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是故得名一切种智。

此举是彰德也。无不遍者,无妄见故,无所不见。心真实者,佛心离妄,体一心源,无始觉之异故。即诸法性者,然此本觉,在生灭门中,为妄法之体故。自体显照者,一切妄法,并是本觉佛心之相,相既现于自体之上,有何难了而不知也?故云自体照等。故上文辨佛报化之用,则在于众生心中,今辨众生妄法,则在于佛心之上,良以心源无二,故得然也。华严云: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有大智用者,以同体智力,起胜方便,摄化有情。

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生者,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睹神变,若闻其说,无不得利,云何世间多不能见?答曰:诸佛如来法身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说自然,但依众生心现。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

此除自然业用之疑也。诸佛如来下,谓法身普照遍众生心中,但有厌求机感,即现粗细之用,非由功用也。众生心下,明无感佛之机,非谓烦恼现行,以善星等烦恼心中得见佛故。法身不现者,法身能现报化之用,今据本而言,故云法身不现。

前解释分已竟。

后修行信心分。

已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

来意者,以上来明其大乘,今为正明信心,故有此分来也。

是中依未入正定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

此就人标意。不定聚人有二:一者、修信满足,为说发趣道相,令入正定,是前胜人也;二者、修信未满,是前劣人。即此文所为以四信、五行令其修行,使信成满;信成满已,还依发趣入正定也。

何等信心?云何修行?略说信心有四种。云何为四?

即四不坏信也。

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根本者,真如之法,诸佛所师,众行之源。故乐念者,非直就起信心,亦乃乐念观察。

二者、信佛有无量功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波罗蜜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如实行故。

三宝中各二:一、标所信之胜德;二、起胜因以愿求。问:前说善根微少者,亦遇佛、见僧、求法,与此何别?答:前以未信真如故,所见三宝皆不称实,由是遇缘,却成退失。今以先信真如故,得所信三宝悉皆如实,由是增进,使信成满也。

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

有信无行,则信不坚。不坚之信,遇缘便退。故修五行,以成四信之心,令不退也。又信是顺义,修而行之,乃为真信。

云何为五?一者、施门,二者、戒门,三者、忍门,四者、进门,五者、止观门。

止观合修,定慧双运,二门不二,故唯五也。

云何修行施门?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欢喜。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己堪任施与无畏。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己能解方便为说,不应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提故。

菩萨利生三檀等施,谓财施、无畏施、法施也。

云何修行戒门?所谓不杀、不盗、不淫、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远离贪嫉、欺诈、謟曲、瞋恚、邪见。若出家者,为折伏烦恼故,亦应远离愦闹,常处寂静,修习少欲、知足、头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惭愧改悔。不得轻于如来所制禁戒,当护讥嫌,不令众生妄起过罪故。

不杀等者,摄律仪戒。远离等者,摄善法戒。当护等者,即摄众生戒也。机嫌者,谓行非律仪,及受畜非法之物,招人讥谤,即生他罪。他罪所生,本由于己,故须护之。护之即不谤,不谤即自然发心,发心即受化,受化即成摄取义也。

云何修行忍门?所谓应忍他人之恼,心不怀报;亦当忍于利哀、毁誉、称讥、苦乐等法故。

应忍他等,他不饶益,忍也。忍于利哀,等安受苦,忍也。利哀八者,谓财荣润己,损耗侵陵,越过以毁,越德而誉,依实德赞,依实过讥,逼迫侵形,心神适悦。又谓之八风,通为逆顺二缘。

云何修行进门?所谓于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坚强,远离怯弱。当念过去久远已来,虚受一切身心大苦,无有利益。是故应勤修诸功德,自利利他,速离众苦。

复次,若人虽修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障故,为邪魔诸鬼之所恼乱,或为世间事务种种牵缠,或为病苦所恼,有如是等众多障碍。是故应当勇猛精勤,昼夜六时礼拜诸佛,诚心忏悔,勤请随喜,回向菩提,常不休废,得免诸障,善根增长故。

此有二:礼佛者,总明除障方便。如人负债,依附于王,则债主无如之何。如是行人礼拜诸佛,诸佛所护,能脱诸障。诚心下,二、别除四障:一、忏悔,除恶业障;二、劝请,除谤法障;三、随喜,除嫉妒他胜障;四、回向菩提,除乐三有障。不休废者,总结能治。免诸障者,总结所治。由此四障,能令行人不发诸行,不趣菩提,故四行治尽,善根长也。

云何修行止观门?所言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他观义故。

奢摩他,此云止。先由分别依诸外尘,今以觉慧唯识道理破外尘相,尘相既止,无所分别,故云止,此是方便。今奢摩他云止,而云观义者,以由观而止,止亦观也。

所言观者,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毗钵舍那观义故。

毗钵舍那,此云观。依生灭门,观察法相,故言分别。如瑜伽论菩萨地云:此中菩萨,即于诸法无所分别,当知名止。若于诸法胜义理趣,及诸无量安立理趣世俗妙慧,当知名观。是知依真如门,止诸境界,无所分别,即成根本无分别智。依生灭门,分别诸相,观诸理趣,即成后得智。然此二门,唯是一心,是故双运,方得名为正止观。今就方便,存此方语,约正止观,即存梵言也。

云何随顺?以此二义渐渐修习不相舍离,双现前故。

随相而论,止名定,观名惠;就实而论,定通止、观,慧亦如是。梁摄论云:十波罗蜜,通有二体:一、不散乱为体,谓止、定;二、不颠倒为体,谓观、慧也。

若修止者,住于静处,端坐正意,

此下,广释止观也。修心必欲具缘,其缘有五:一者,间居静处,谓住山林,及诸间静等处;二者,持戒清净,谓离业障,若不净者,必须忏悔;三者,衣贪具足;四者,得善知识;五者,息诸缘务。今略举其初也。端坐,调身也。如天台止观中说。正意,调心也。末世行人,正愿者少,邪求者多。诈现寂静威仪,苟求名利,心既不正,得定无由。离此邪求,故云正意。意欲令其观心与理相应,自度度他,至无上道,名正意也。

不依气息,不依形色,不依于空,不依地水火风,乃至不依见闻觉知。

此离境也。气息即数息观,形即骨璅观等,色即青黄观等。空等五相,皆是事定所缘之境。见闻觉知,是识一切处也。通前为十一切处,此皆离境也。

一切诸想,随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来无想,念念不生,念念不灭。

此除心也。谓除前诸境,更有余心,皆亦遣也。所遣既无,能遣不立,泯然寂静,方名止也。问:何故能所心想,二并不存?答云:以法本无想,欲顺于法性,故能所皆不存,不生不灭转。释成法性无想所以也。良以想无自性,穷之则空,故无生灭自体可得。此乃即生无生,即灭无灭故也。如阳焰水,本自干耳。

亦不得随心外念境界后,以心除心,心若驰散,即当摄来住于正念。是正念者,当知唯心无外境界,即复此心亦无自相,念念不可得。

亦不得等者。谓不得先念外境,后却以心除心也。若心外有实境,心缘此境时,抑令不缘,可得后以心除心。今既心外无尘,即所取无相,故能取自然不生,何劳后心方便除耶?但以初习多驰故,摄令住正。何者正念?外境唯心,是为正念。然妄境既无,唯心亦寂。

若从坐起,去来进上,有所施作,于一切时,常念方便,随顺观察。

非直坐时常修此止,余威仪中,一切时处常思方便,顺于法性不动道理。

久习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渐渐猛利,随顺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烦恼,信心增长,速成不退。

深伏烦恼者,四住见修烦恼未能断故,故云伏。然此亦有伏无明义,故云深伏。此当信位,若更增进,速入初住入,住即不退。

唯除疑惑,不信诽谤,重罪业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

此云有障不能入也。一、于理犹豫,二、阐提,三、外道,四、五逆,四、重,五、恃我慢自高,六、放逸不勤。是六种障,随有一种,即不能入。

复次,依是三昧故,则知法界一相。谓一切诸佛法身,与众生身平等无二,即名一行三昧。当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渐渐能生无量三昧。

文殊般若经: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一相,系缘法界,是名一行三昧。入一行三昧者,尽知恒沙诸佛法界无差别相,乃至广说。以此真如三昧,能生此等无量三昧,故名三昧本也。

上正修止观。

下辨魔事。

或有众生无善根力,则为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乱。若于坐中现形恐怖,或现端正男女等相,当念唯心,境界则灭,终不为恼。

此下。辨魔事也。魔,谓天魔也,此云障碍鬼。堆,惕鬼也。神,精魅也。如是鬼神,挠乱佛法,令入邪道,故名外道。如是三种,能变作三种五尘,坏人善心。三种者:一、示可畏之身,怖之以失志;二、现可爱之形,惑之以生染;三、现非违非顺平等五尘,动乱人心。一切诸境,尚唯自心,何况坐中此等诸境?是故观察唯心,魔境随灭,不能挠乱。以此唯心,非彼所知故。此是通遣之法。别遣者,当诵大乘及诸神咒,默念诵之。

或现天像、菩萨像,亦作如来像,相好具足。若说陀罗尼,若说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或说平等空、无相、无愿,无怨无亲,无因无果,毕竟空寂,是真涅槃也。

此广示魔事,现形说法也。

或令人知宿命过去之事,亦知未来之事,得他心智,辩才无碍。

得通,起辩也。

能令众生贪着世间名利之事;又令使人数瞋数喜,性无常准;或多慈爱,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进,后更休废,生于不信,多疑多虑;或舍本胜行,更修杂业,若着世事,种种牵缠。

起惑造业也。

亦能使人得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复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于定中,得自然香美饮食,身心适悦,不饥不渴,使人爱着。

据定得禅也。

或令人食无分齐,乍多乍少,颜色变异。

食差颜变也。问:如现佛菩萨说甚深法,或是宿世善根所发,云何拣别,定其邪正?答:此事实难。所以然者,若是魔所作,谓是善相,而心取着,则堕邪网。若实是善根所发之境,谓为魔事,心疑舍离,则退失善根,终无进趣。是故邪正,实难取别。今且依古德相傅,略以三法验之:一、以定研磨,二、依本修治,三、智慧观察。如经言:欲知真金,三法试之,谓烧、打、磨。行人亦尔,难可别识。若欲别之,亦须三试:一则常与共事;共事不知,当与久处;久处不知,智慧观察。今借此意,以验邪正。谓定中境相发时,邪正难知者,当深入定心,于彼境中,不取不舍,但平等定住。若是善根之所发者,定力愈深,善根弥发。若是魔所为者,不久自坏。第二、依本修治者,且如本修不净观禅,今则依本修不净观。若如是修,境界增明者,则非伪也。若以本修治,渐渐灭者,当知是邪也。第三、智慧观察者,观所发相,推验根源,不见生处,深知空寂,心不住着,邪当自灭,正当自现。如烧真金,益其光色,若是伪金,则自当焦坏。此中真伪,当知亦尔。定譬于磨,本治犹打,智慧观察,类之以烧。以此三验,邪正可得知已。

以是义故,行者常应智慧观察,勿令此心堕于邪网。

依自随分所有觉慧,观诸魔事,察而治之。若不观察,则堕邪道三种验中。此当第三智慧观察。

当勤正念,不取不着,则能远离,是诸业障。

若取著者,则背正入邪;若不取着,则因邪显正。不取着故,无障不离。如智度论云:除诸法实相,其余一切皆是魔事。偈云:若分别境相,即是魔罗网,不动不分别,是即为法印。此之谓也。当勤下。总显三中前之二法。以此大乘止门,唯修理定,更无别趣故。初定研磨,并依本修治,更无别法,所以合说但依本止门故。问:此说魔事,何故结业障耶?答:有二义:一、魔由行人业障所发,指本言也;二、则若随魔网,便起贪欲,造生死业,故离魔即离业障也。

应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离见爱我慢之心,贪着世间名利恭敬故。

我见、我爱、我慢之使,常相应也。贪著者,内贪邪定,外贪名利。又但一切禅定,不能减损烦恼者,皆不可据。

真如三昧者,不住见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无懈慢,所有烦恼渐渐微薄。

谓在定时而不味着,不住见,以忘心故。不住得,以忘境故。无懈慢者,出定亦无恃定之慢。烦恼薄者,贪瞋痴渐薄,即正定之相也。

若诸凡夫不习此三昧法,得入如来种性,无有是处。

谓修大乘菩萨行者,要依此真如三昧,方入种性不退位中。种性约位,在十住以去不退位中。

以修世间诸禅三昧,多起味着,依于我见,系属三界,与外道共;若离善知识所护,则起外道见故。

诸禅,谓四禅、四空定等。世间诸定,及不净、安般等,但取境相定,皆名世间定也。以味着定境故,不离于我,故云与外道共。共者,同得此事定故。

复次,精勤专心修学此三昧者,现世当得十种利益。

此示益勤也。后益无量,现世利益,略陈十种。

云何为十?一者、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

以真如三昧契佛菩萨心故,法应护念。

二者、不为诸魔恶鬼所能恐怖;三者、不为九十五种外道鬼神之所惑乱;

此离外恶缘也。天魔现形,外道邪惑,今皆离之。

四者、远离诽谤甚深之法,重罪业障渐渐微薄;五者、灭一切疑诸恶觉观;

此离内惑业也。新业不起,旧业渐轻。

六者、于诸如来境界,信得增长;七者、远离忧悔,于生死中勇猛不怯;八者、其心柔和,舍于骄慢,不为他人所恼;九者、虽未得定,于一切时、一切境界处,则能减损烦恼,不乐世间;十者、若得三昧,不为外缘一切音声之所惊动。

一、于理增信,二、处染不怯,三、不为缘坏,四、无世滋味,五、得深禅定。外缘即通举六尘,音声即别指耳所对也。于六尘中唯举声尘者,阿含说此以为禅刺,楞严大定依耳根而入,今此禅定由音声而坏,足见耳根最利也。

前修止门

后修观门

复次,若人唯修于止,则心沉没,或起懈怠,不乐众善,远离大悲,是故修观。

心沉没者,以真如无相,向即心绝,分别不起,故云沉没。此如二乘取空为证也。由沉寂故,遂成二失:懈怠不乐众善,失自利也;下法相观以治之,精进观以成之;远离大悲,失利他也;下大悲观以治之,大愿观以成之。

修习观者,当观一切世间有为之法,无得久停,须臾变坏。

观行有四:初、法相,二、大悲,三、大愿,四、精进。此初中,无常观也。

一切心行,念念生灭,以是故苦,

此苦观也。

应观过去所念诸法恍惚如梦,应观现在所念诸法犹如电光,应观未来所念诸法犹如于云歘尔而起。

此无我观也。过去无体难追,现在刹那不住,未来本无积聚,但缘集歘有,不从十方来。

应观世间一切有身悉皆不净,种种秽污无一可乐。

此不净观,上来四观,除于常等四倒,配释可知上法相观。

如是当念:一切众生从无始时来,皆因无明所熏习故令心生灭,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现在即有无量逼迫,未来所苦亦无分齐,难舍难离而不觉知。众生如是,甚为可愍!

此大悲观也。不觉知者,无心厌背故,使苦无限也。甚为可愍,故深发悲心。

作是思惟,即应勇猛立大誓愿:愿令我心离分别故,遍于十方修行一切诸善功德,尽其未来以无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恼众生,令得涅槃第一义乐。

此大愿观也。思惟言誓者,因悲立愿心,离分别愿体也,尽其未来长时心也,救拔一切广大心也,得涅槃乐第一心也。

以起如是愿故,于一切时、一切处所有众善,随己堪能,不舍修学,心无懈怠。

此精进观也。

唯除坐时专念于止,若余一切悉当观察应作、不应作,若行、若住、若起、若卧,皆应止观俱行。

此止观俱也。上来始习未淳,故止观别修;今定慧终成,故能双运。

下别明俱相。

所谓虽念诸法自性不生,而复即念因缘和合善恶之业、苦乐等报,不失不坏。

此约法明俱相即止之观也。所谓下,约非有义以明止。而复下,约非无义以明观。此二不二,故云即也。此顺不动真际而建立诸法,良以非有即是非无,故能不舍止而修观。

虽念因缘,善恶业报,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此即观之止也。此顺不坏假名,而说诸法实相。良以非无即是非有,故能不舍观而修止。此说时有前后,然在行心,镕融不二。不二之性,即是实性。理味在此,宜可思之。此中不唯止观不二,抑亦心境一如。谓以无缘智,缘无相境。以无相境,相无缘智。境智一如,如水与冰。唯一实相,更无别法。故名圆顿止观真如三昧。

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着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若修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远离凡夫不修善根。

此对障明俱也。修止治于二过,谓正治凡夫人法二执贪乐世间,兼治二乘执五阴法见苦生怖,以止门无生除此等执。观亦治二过,谓正治二乘狭劣之心,令普观众生起于大悲,兼治凡夫懈怠之心,令观无常策修善行。

以是义故,是止观门共相助成,不相舍离。若止观不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此结前义也。如凡夫人,非不乐世间,无以勤修善行;约二乘人,非不怖生死,无以起于大悲,是二行不相离也。故止观相须,如鸟两翼,如车两轮,缺一不可。

复次,众生初学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于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诸佛亲承供养,惧谓信心难可成就,意欲退者,当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信心,谓以专意念佛因缘,随愿得生他方佛土,常见于佛,永离恶道。如修多罗说: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修善根回向愿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见佛故,终无有退。若观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习,毕竟得生,住正定故。

此防退方便也。其心怯弱下,先标行劣。以内心既劣,外缺胜缘,信心难成,故欲退也。当知如来下,明方便摄护,标圣善巧。专意下,释显巧相。但往生之人,约有三位:一、如莲华未开,信行未满,未名不退,但以处无退缘,故名不退;二、信位满足以去,华开见佛,入十住位,得少分见法身,住正定位也;三者、三贤位满,入初地以去,证遍满法身主无边佛土,如偏记龙树菩萨等,住初地,生净土等也。此中毕竟等,是后二位。

已前说修行信心分竟。

下劝修理益分。

已说修行信心分,次说劝修利益分,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已总说。

此结前生后也。

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世境界得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道,当持此论思量修习,究竟能至无上之道。

此下,明信谤损益也。持即闻慧,思量思慧也,修习修慧也。

若人闻是法已不生怯弱,当知此人定绍佛种,必为诸佛之所授记。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于一食顷正思此法,过前功德不可为喻。复次,若人受持此论观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无量无边不可得说。假令十方一切诸佛,各于无量无边阿僧祗劫,叹其功德亦不能尽。何以故?谓法性功德无有尽故。此人功德亦复如是,无有边际。

别显三慧益相。

其有众生于此论中毁谤不信,所获罪报经无量劫受大苦恼。是故众生但应仰信,不应毁谤,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断绝一切三宝之种,以一切如来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萨因之修行得入佛智故。

此明谤毁罪深也。受大苦恼下,一谤成罪重也。不应毁谤下,诫劝止谤也。断绝三宝下,释罪重意。一切如来下,转释断三宝之义。于中二句:一、约果人依之得涅槃,二、约因人依之得菩提。菩提涅槃即是法宝,佛僧可知也。

当知过去菩萨已依此法得成净信,现在菩萨今依此法得成净信,未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净信,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此结劝修学也。三世菩萨同行此法,更无异路,故劝修学。

诸佛甚深广大义,我今随顺总持说,回此功德如法性,普利一切众生界。

此总结回向也。初句结义,次句结文,后二句回向利益也。甚深广大,明体相用三大义也。甚深是体大,谓实相真法,非因位能穷,唯佛究尽。故大论云:智度大海,唯佛穷底。又法华云:深固幽远,无人能到。此约过去无始,未来无终,不生不灭,故云深也。甚广是用大,谓无尽之用,一一同于觉性。楞严云:我以不生不灭,合如来藏。而如来藏,本妙圆心,周遍法界。是故于中,一为无量,无量为一,小中现大,大中现小,不动道场,遍能含受十方国土,坐微尘里,转大法轮等,故云广也。甚大是相大,相谓义相,即前所辨大智慧光明义,遍照法界义等,过于恒沙无漏性德,与真如体,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非深非广,能深能广,故受大名。

大乘起信论疏略卷下终

吴兴居士董福觉施赀刻此。

大乘起信论疏略计字三万九千零七十个,该银二十两零三铢三分。

宛陵释如圭对上元陶邦本书句容潘继德刻

万历丁巳岁夏径山化城寺识

时宽文七(丁未)年正月吉日

二条。通玉屋町书房上村二郎右卫门(梓行)

起信论疏略(四卷)

唐法藏造疏。

明德清纂要

卍云:此书草稿,故不收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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