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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论被定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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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要考虑被定义项和被描述项这两个概念。“被定义项”有两种意义。在第一种意义上,一个被定义项是那种其部分或本质是由一个定义表达的东西;在这种意义上,被定义的是特殊的实体。例如,“理性动物”这个定义是对所有人的定义,因为所有人的本质都被这个定义指出了。这个定义除了表示特殊的人,不表示任何东西的本质,因为唯独像这个人和那个人这样的个体才是理性动物。在这种意义上使用“被定义项”,应该承认,定义的是特殊的实体。

以另一种方式可以用“被定义项”表示那种与定义可换位的并被定义真谓述的东西。在这种意义上,被定义项是一个与定义可换位的并且恰恰意谓与定义相同的东西的表达式。在这种意义上使用“被定义项”,定义的不是单个的事物。只有种被定义了,因为只有种而不是特殊的东西才是与定义可换位的;特殊的东西不能与定义换位。

采用这种区别,我们就有了注释亚里士多德和他的注释家的著作的工具,因为在这些著作中,有一些段落说定义是对个体的,而另一些段落说种是被定义的东西。对“被描述项”应该作出相同的区别。这个词项可以用作一个首先是由描述谓述的表达式,从而代表被描述的东西,而不是代表它自身;或者它可以用作被这个名和相关的描述所表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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