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家以几种方式使用“意谓”这个词。首先,如果一个符号以某种方式指代或能够指代某种东西,从而随着“是”这个动词的介入,那个名能够谓述一个指那个东西的指示代词,那么这个符号就被说成是意谓那种东西。例如,“白的”意谓苏格拉底,因为“他是白的”是真的,这里“他”指苏格拉底。同样,“理性的”意谓人,因为“他是理性的”是真的,这里“他”指人,如此等等其他许多具体的词项都是这样。
在另一种意义上,我们说,如果一个符号能够在一个真的过去时、现在时或将来时命题中,或者在一个真的模态命题中指代某种东西,那么它就意谓那种东西。例如,“白的”不仅意谓现在是白的的东西,而且意谓能够是白的的东西;因为如果我们把“是白的的东西能跑”这个命题的主项看作是能够存在的东西,那么它就指代那些能够是白的的东西。
如果我们在第一种意义上理解“意谓”和与它相关的词项“被意谓者”,那么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由于对象的变化,一个词和与它相应的概念不再意谓它们以前所意谓的对象。但是如果我们在第二种意义上使用这些词项,那么一个词及其概念都不会仅仅由于一个外在对象的某种变化而不再意谓这个对象。
在另一种意义上我们说,一个东西是被一个词或概念所意谓的,而这个词或概念是根据以第一模式意谓那个东西的表达式或概念理解的,或者当这个东西是指定这个词或概念所依据的那个东西时。例如,由于“白”意谓白,我们说“白的”意谓白。然而,“白的”不指代白。同样,如果“理性的”确实是人的种差,它就意谓人的智慧心灵。
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我们说,一个词项在这样的条件下有意谓,即它是一个下面这样的符号:它能够是一个命题的一部分或是一整个命题并且表示某种东西,无论是直接地还是间接地,无论是处于主格还是处于其他某一个格,无论是实际表达还是仅仅意味某种东西,无论是肯定地意谓还是仅仅否定地意谓。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盲”这个名意谓视力,因为它是对视力的否定,与此相似,“非物质的”否定地意谓质料,而“无”和“没有什么” [18] 不过是以否定的方式意谓有一些。安瑟伦在《论罪恶的毁灭》中讨论了这种模式的意谓。
因此,在“意谓”的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每个普遍的东西都意谓。在《逻辑》第8卷中,达姆森说:“普遍的东西是那意谓许多东西的,例如‘人’和‘动物’。”每个普遍的东西以第一或第二种方式意谓许多东西,因为每个普遍的东西要么在一个非模态现在时命题中,要么在一个过去时、现在时或将来时命题中,要么在一个模态命题中谓述许多东西。因此那些说“人”这个词不意谓所有人的学者显然是错误的。根据前面提到的权威,“人”这个普遍词项意谓许多东西;但是由于它不意谓许多不是人的东西,因而它一定意谓许多人。这一点是必须承认的;因为除了人,没有东西是由“人”意谓的,而且每个人都是由“人”同等意谓的。
所以,每个普遍的东西都意谓许多事物。由于属和种可以谓述一个指某个对象的代词,因而除了在第一种或第二种意义上以外,它们不意谓许多东西。但是在其他普遍的东西中,有许多只是在第一种或第二种意义上意谓,而另一些也在第三种或第四种意义上意谓。这样,每个不同于属或种的普遍的东西,一方面意谓许多处于主格的东西,另一方面意谓一些处于间接格的东西。在“理性的”、“能笑的”和“白的”这些普遍的东西中,这是显然的,在其他普遍的东西中当然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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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文是“non-aliquid ”,英译文为“non-being”。——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