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列出的第三个范畴叫做ad aliquid (与……相关)或关系。正像关于量存在着对立的观点一样,关于ad aliquid (与……相关)或关系也有对立的观点。一些人认为,关系不是心灵之外的与一个或多个绝对的东西实际上完全不同的东西。我认为亚里士多德和追随他的哲学家持这种观点。然而,另一些人认为,关系并不是像一个人或一头驴那样的绝对的东西,它实际上与一个或多个绝对的东西是不同的。许多神学家持这种观点。我过去认为亚里士多德也持这种观点,但是现在看来,他的哲学原理隐含着对立的观点。首先我要考虑亚里士多德的说明所提供的关于关系的观点,然后再考虑与它对立的观点。
首先我要说明第一个观点实际上是亚里士多德的;其次我要以论证支持这种观点;最后我要考虑归属于这个范畴的东西。
这种观点是:除了实体和质,没有东西是可以想象的,无论是现实的还是潜在的。然而,不同的名以不同的方式表示相同的对象。有些名以某种方式意谓它所意谓的东西,因而不用增加另一个间接格的表达式它们就可以谓述某种东西。这样,有一个东西是一个人,但他不是某物的或对于某物(以及通过其他间接格表达的情况等等)的人。然而,其他的名以某种方式表示其意谓的东西,因而它们不能真谓述任何东西,除非其他某个处于间接格之一的表达式可以真谓述它们并能合适地加到它们上。例如,某个人不可能是父亲,除非他是其他某个人的父亲。同样,某种东西也不可能是类似的,除非它与其他某个东西是类似的。这样,“父亲”、“儿子”、“原因”、“结果”这些名和其他类似的名在有意义地理解时,就不能真肯定任何东西,除非可以真而正确地增加其他某个间接格的表达式。所有这样的名都叫做关系的名。
根据一种观点,一个名在一个真命题中可以指代的每一个东西都是一种现实的关系,因而“关系”不是一个第二意向或第二指定的名;相反,它是一个第一意向的名。这样,“关系”这个词在有意义地理解时,可以指代一个不是符号的东西。从苏格拉底与某种东西或某人的父亲相似这一事实得出,“人是一种关系”和“苏格拉底是一种关系”都是真的。尽管神学家以这种方式使用这个词,因而必须承认灵魂之外的某种东西(即一个对象,它不是一个可以构成一个命题的简单词项)是一种关系;然而我认为,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可以构成命题的名(无论是心灵的、言语的还是书写的)才是一个关系词,一种关系,或ad aliquid (与……相关)。所以,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关系”、“ad aliquid ”(与……相关)和“关系词”是第二指定或第二意向的名,而不是第一意向的名。在他看来,不应该承认人是一种关系或白是一种关系。是关系词的正是“父亲”这个名,而不是是父亲的这个人。
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这是亚里士多德的观点。首先,在《范畴篇》定义关系的时候,哲学大师说:“这样一些事物被说成是关系的,它们被说成是属于别的东西,或者以某种方式属于或为了其他某种东西。”他举了一些例子说明了一事物可以属于另一个事物或为了另一事物的不同方式。一个例子是,它处于所有格;另一个例子是,它处于夺格或与格。基于这一点我进行论证,只有名被说成是以所有格或其他某格属于或为了某种东西的;但是所有被说成与其他某种东西相关的事物都被说成是在某种格的装饰下相关的;所以,每一个关系词都是一个名。由此得出,根据哲学大师,一个关系词是一个这样的名,它以某种方式表示它所意谓的东西,因而除了可以给这个名加上其他某个处于一个间接格的表达式的时候,它不能指代它所意谓的东西。
哲学大师在这一章结束的时候收回了关于关系词的这个定义,这样说就搞错了;他在那里的意思并不是建议这个相关的定义在所有关系词的情况下不成立。相反,他说,这个定义适合于所有关系词,但是由于它适用于没有关系词的情况,因此它不能与“关系词”互换。这一点在后面将变得更加清楚。对于哲学大师来说,每一种关系都是一个相关种类的名;这些在有关的章节是显然的。这些章节也说明他称实体的名为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因为他说有的实体表述其他事物。然而,实体本身不表述其他事物;只有实体的名才表述其他事物。
同样是在《范畴篇》中,哲学大师说:“所有关系词都是关于某种相关的东西而表述的,前提是相关的东西被正确地指派。”他还说,当我们缺少名的时候,我们可以构造名来表示与现存关系词相关的东西。但是基于这一点我要论证:正如我们在这里可以使用的东西只有名一样,我们可以指派的东西只是名;但是由于我们可以指派关系词,因而得出名是关系词。此外,根据哲学大师的观点,我们可以构造关系词来表示与现存关系词相关的东西;但是我们只能构造名;所以,名是关系词。
人们可能会说,根据哲学大师,我们不构造关系词,而只构造关系词的名。例如,哲学大师说:“有时候必须构造名——在没有可以正确地指派关系词的名的情况下。”这里,似乎我们可以构造关系名,而不是关系词本身。但是这其实并不是哲学大师的意图。他的意思是说,我们构造关系词本身;因为当实际上与一个给定的相关的东西没有一个相应的关系名时,我们可以构造这样一个名。这样,他说“必须构造名——在没有可以正确地指派关系词的名的情况下”,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关系词被指派给构造的名;但是它只指派给它的关系词;所以,名本身才是关系词。从相同的章节可以看出这一点;因为在举例说明一些关系词是如何涉及与其相关的东西而被表述的以后,亚里士多德补充说:“在其他例子中也是如此,但是有时候涉及的表达在格上是不同的。”这里可以看出,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关系词在格上是不同的;但是只有名在格上是不同的;所以,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只有名是关系词。
而且,人们可以运用下面的论证方式来说明关系词对于亚里士多德不是不同的东西:如果一种关系是一个独特的东西,那么当它第一次自然增长成一个对象时,这个对象就会有某种它所固有的新东西;因而,它实际上会被改变。但是这与哲学大师在《物理学》第五卷中的论述是对立的,在那里他说,一事物可以没有丝毫变化而获得一种新关系。
而且,根据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五卷中的论述,能够发热的东西是与能够被加热的东西相关的。这样,如果相关的关系是某种东西,存在于能够发热的东西之中,那么它就会是与可以被加热的东西有关的东西;但是没有这样的东西。
而且,在同一个对象中实际上会有无数事物。证明:根据亚里士多德,一个对象给这块木头加热,也给无数其他事物加热。这个对象是太阳;因为太阳给无数物体加热。例如,太阳现在能够对各个物体发热。但是,如果关系是一种独特的对象,那么有多少事物将被太阳加热,就有多少事物将实际上在太阳下存在。但是由于太阳给无数事物加热,因而在太阳下必然存在着无穷多相互有本质不同的对象。但是,这与哲学大师在《物理学》第六卷中的论述是对立的,在那里,他否认在自然界能够发现任何这样的无穷性。下面的说法也是不行的:对于所有能够被加热的东西恰恰有一种关系,而且改变涉及的词项并不改变这些关系本身。根据相同的推理人们就可以说,关于所有这些东西甚至不必要提出一种关系。有一种东西可以被不同的名或仅仅被一个加了一些处于间接格的不同表达式的名来称呼,这样就足够了。
同样,根据在说明一种关系就足够了的过程中所采用的相同推理,我可以很容易地说,关于所有事物,甚至那些在种和属方面不同的事物,一种关系就足够了;但是这样一来,就不再有任何理由提出关系是不同种的、灵魂以外的实体物。
这样,在我看来,只有名是ad aliquid (与……相关),这才是亚里士多德的观点。
许多语法学家都同意这种观点。他们说关系词或ad aliquid (与……相关)是名的一个种。例如,当普里西安在他的大部头著作(第三卷,论名这一章)中列举许多名的种时,他列出了关系名说:“一种关系是这样的东西,不理解它是关于什么说的,就不能说出它来。例如‘儿子’和‘仆人’——因为当我说‘儿子’时,我懂得‘父亲’;而当我说‘仆人’时,我懂得‘主人’。这样,如果它们其中一个被毁灭,那么用来理解它的另一个也被毁灭。”一些遵循上述作家的语法学家表达了相同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