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的政治解剖》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奠基人威廉·配第的主要著作之一,完稿于1672年,1691年在伦敦出版。
配第写这本书的目的,和他写其他许多著作一样,并不是为了建立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而是为了替当时英国的统治阶级筹划如何增进英国的“安宁和富庶”,也就是怎样加强对殖民地人民的掠夺和压榨。
在17世纪70年代,随着国外贸易的扩大,英国的工业,特别是毛织业、呢绒制造业等部门有了显著的发展。但是,英国的力量仍然落在荷兰和法国之后,许多国外市场控制在荷、法两国手里。为了夺得世界霸权,一方面英国进行了多次英荷战争,力图用武力排挤荷兰这个在世界市场上最强的竞争者,另一方面,它还需要加强资本积累,以便大规模地改进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从经济上战胜敌手。积累资本的重要手段,除了加强对于国内劳动者的剥削,就是掠夺殖民地。因此,英国的统治阶级竭力想从它的第一块殖民地——爱尔兰榨取更多的东西。
但是,由于英国在宗教战争的借口下发动的历次殖民战争,由于殖民当局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实行的巧取豪夺,加上连年的瘟疫和饥馑,爱尔兰的财政经济情况十分混乱。生产衰退,贸易不振,货币匮乏,大量劳动力找不到工作,社会秩序很不安定,因而军费和行政支出十分庞大。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不仅使英国的统治阶级难于达到加强掠夺的目的,而且会妨碍他们在爱尔兰的统治。配第写这本书,就是为了解决爱尔兰面临的财政经济问题,以利于英国统治阶级的掠夺。
配第在书中谈到了英国的殖民战争给爱尔兰人民带来的灾难,可是他站在殖民者的立场上,把战争的罪责归于爱尔兰人民对殖民统治的反抗。他说战争的原因是爱尔兰的“天主教徒想要恢复每年价值约11万镑的教会收入;普通爱尔兰人想要得到英国人的全部财产;10个或12个爱尔兰贵族想要得到整个统治权”。(本书第23页)为了防止爱尔兰人继续进行武装反抗,他一方面恫吓爱尔兰人民,说什么英国人具有足够的军事和行政力量来粉碎任何“叛乱”,一方面又向英国的统治阶级建议加强种族渗透、融合,使两个国家“合而为一,处在一个立法权力和议会之下”,即实现政治上的完全兼并。
对于英国殖民者对爱尔兰的经济上的统治和掠夺,他也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他在书中强调英格兰人把在爱尔兰攫取的地租、收益和利润运回英格兰是完全正当的。不过,为了使这种掠夺建立在稳妥可靠的基础上,他提出搞政治工作的人应当心中有数,对爱尔兰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等要有充分的了解,以便在财政经济方面采取适当的措施,使社会结构的各个部分保持恰当的比例。为此,他利用在爱尔兰主持土地分配和测量工作以及从事多年社会调查得到的大量统计材料和估算数字,对爱尔兰的土地、人口、生产、贸易、货币、政治、宗教等方面的情况作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并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许多改进的办法。其中包括:发掘在业的劳动者的劳动潜力来发展制造业和商业,特别是对外贸易,利用“闲人”的劳动来修建有益于贸易的桥梁、港口、河道、公路,裁并郡、区,裁减教士,把裁减下来的冗员使用到生产部门,等等。这些建议的总的要求,就是充分利用劳动力来生产社会财富,为英国的殖民利益服务。继《赋税论》之后,他在本书中继续强调把爱尔兰人移到英格兰去,其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利用他们的廉价劳动力来发展英格兰的工业,并使英国资本“能够在爱尔兰‘安全’地发挥作用”。
他写这本书的直接目的虽然是为了解决爱尔兰面临的财政经济问题,但是他在分析和说明这些问题的时候也提出了一些政治经济学的原理。
在本书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他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反映出来的重商主义的立场和观点。比如:他很重视商业和对外贸易,尤其是海上运输业,他要求解除英国政府加于爱尔兰的贸易上的限制;他认为人口缺少是爱尔兰的“最大和最基本的缺点”,要求根据重商主义的原则加以解决;他主张英国殖民当局合理地干预经济生活,通过提高进口商品的关税等措施促进爱尔兰工商业的发展。以上这些,都表明配第在这个时期还没有摆脱重商主义的思想影响。
但是,他在书中分析经济问题时所采取的方法,以及根据这种方法作出的理论说明,都远远地超过了重商主义者。
在配第写这本书的70年代,他已运用培根的哲学成果(实验哲学)于社会科学领域,确立了他的研究方法——政治算术。政治算术的方法就是统计的方法,即广泛地运用统计数字来分析经济生活,从中发现经济现象之间的内部联系。他在同一年代写的《政治算术》中运用这个方法分析英国社会,论证了英国可以超过荷兰和法国,夺得世界霸权。在本书中他又运用这个方法来“解剖”爱尔兰这个“政治动物”,通过对爱尔兰社会各个部分的数量分析来阐明它们的“匀称、组织和比例”,即隐藏在社会经济现象背后的规律性。在这个研究中,他在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提出了一些经济学原理。
早在1662年写的《赋税论》中,配第就“对商品的价值量作了十分清楚的和正确的分析 ”。他指出人类劳动是价值的源泉和尺度,商品价值的大小与劳动生产力的大小成反比。在本书中,他以金银的价值比例为例对此作了具体的论证。他说:“纯金和纯银之间价值的比例,是随着土地和人类劳动生产这两种东西的多少而变动的;这就是说,按重量计算,黄金的价值原只是白银的12倍,近来由于生产出来的白银更多些,黄金的价值是白银的14倍了。”(本书第54页)这就是说,纯金同纯银交换的数量比例是以它们的价值大小为转移的,而二者的价值量又是由人们生产它们时消耗的劳动的多少来决定的。在一定时间内人类劳动生产出来的纯银增加了,纯银的价值就降低了,因而一定量的纯金现在可以比过去交换到更多的纯银。从劳动价值论出发,他更进一步对爱尔兰的社会结构作了统一的观察和全面的分析比较。他关于充分利用劳动力于最有利的生产部门的许多具体建议,就是经由这样的观察和分析比较而提出的。需要说明的一点是,配第在本书中考察的商品交换不是商品同商品之间的交换,而是商品同货币之间的交换,即商品价值在货币形态上的表现;在他看来,只有生产货币(贵金属)的劳动才直接创造价值,其他各种劳动只是在它们创造了能够换取货币的商品时才创造价值。因此,马克思指出:“配第在爱尔兰统计中所找的,不是价值的‘一般尺度’,而是货币是价值尺度这个意义上的价值尺度。” 此外,他把土地也看成是价值的源泉和尺度,这是“把作为交换价值的源泉的劳动和作为以自然物质(土地)为前提的使用价值的源泉的劳动混为一谈 ”。
配第不仅肯定了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源泉,而且指出了工人的劳动有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他用“技术”这个名词来代表这一范畴)之分,因而同样的劳动时间可以生产出不同的价值。他在早年发表的其他著作中已经指出:“劳动是人们为生产商品而进行的简单运动”,“技术则等于生产商品所花的劳动的许多倍,或它和熟练相等。”在本书中,他更具体地论证了“技术和简单劳动”之间的“等价和等式的关系”,提供了计算商品价值量的一种合理标准。(参看本书第52页)配第在本书中还以画家的劳动为例,对“技术和公众评价(按指社会需求)”之间的“等式关系”作了一个有趣的说明。从这个说明中可以看出,他已经意识到了商品的供给和需求状况会影响商品的价格。(参看本书第53页)
根据劳动创造价值的原理,他在本书中对于货币的价值和它的职能作了深刻的描述。当时由于英国殖民者的收入大量外流,爱尔兰的出口贸易又受到很大限制,爱尔兰的金银大为减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人主张提高西班牙银币的价值,以便吸引外国货币流入爱尔兰。配第反对这种做法。他指出,提高货币的名目价值,并不能真正提高货币的价值,因为如前所述,货币(金或银)的价值取决于它内含的劳动量。他认为这样做只能引起物价上涨。配第这样嘲笑主张提高西班牙银币价值的人:“他们妄想,一个原来把每?宀羊毛卖得被叫做9先令的两个‘圆块’(按即西班牙银币)的人,在‘圆块’的价值被提高以后,将把他的每?宀羊毛只卖被称为9先令的一个半‘圆块’。”(本书第58页)这里表明,配第已经认识到,货币只是由于和商品一样凝结着人类的劳动,才能够作为价值的尺度,表现商品的价值。也因为这样,货币和商品的价值比例应当以它们所内含的劳动量为转移。提高货币的名目价值,即减少货币单位的含金量,一定要引起它所表现的商品价值(也就是价格)的变动。配第在书中进一步指出:“货币的保有或减少,并不像很多人所想象的那样重要。……如果通过毁掉全国财富的一半的办法来使国内现金增加一倍,那是很不好的做法;增加现金而不同时增加财富,那也是很不好的做法。”“如果国家的现金多出了十分之一,我就要求它的财富(如果可能的话)也要多出十分之一,”(本书第64页)否则过多的现金应当改铸成金银器皿,以免妨碍贸易。从这里可以看出,配第对于货币的看法已经同重商主义者大不相同。重商主义者把货币和财富等同起来,认为一国货币的增加就是一国财富的增加,配第则认为货币只是一种流通手段,一个国家的商品流转所需要的货币量应当同商品数量保持一定的比例。货币量超过一定的限度,就要采取措施使多出的部分退出流通领域。从这里还可以看出,这时他也不像他过去那样把金银和财富等同起来了。配第在1682年写的《货币略论》中,对于货币价值的提高问题也发表了同样的见解。马克思说这种见解“具有标准意义”。
配第根据他自己的劳动价值论,把工人的劳动看成是价值、也就是社会财富的源泉,因而他十分注意工资的数量问题。他在本书中对这个问题作了具体的说明。他认为“工资的价值”是由劳动者“为了生存、劳动和传种接代而吃的东西”决定的。这里所说的“东西”并不是指的每个劳动者每天的口粮数量,而是指的“一百个各种各样的、体格不同的人为了生存、劳动和传种接代而吃的东西的一百分之一”(本书第52页)。这就是说,工人的平均工资应当等于维持工人最低限度生活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在配第所处的时代,工人的工资是由英国政府用法律规定的,配第提出这样的看法就是为了向政府提供“适当”的工资标准。他认为工资过高了不行,那样会影响资本家的利润,从而妨碍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工资定得太低也不行,因为工人活不下去,资本主义生产也无法维持。由此可见,他的工资论具有明显的资本主义性质。从理论上说,他的这种看法也是错误的,因为维持工人最低限度生活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只是“劳动力价值的最终限界或最小限界”而不是唯一的限界,实际上工人的工资水平、劳动力的价值除了配第所指出的一点,还取决于许多具体的历史的因素,工资如果停留在这个限界,劳动力就不能在正常形态下维持下去。所以马克思曾经指出:“假如劳动力的价格降到这个最低限度,那就降到劳动力的价值以下。 ”但是配第的这种看法仍然有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配第在这里实际上暗示了工人的劳动日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工人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分为劳动力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两个部分,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再生产出他的劳动力的价值并以工资形式归工人所有,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剩余价值则为生产资料所有者无偿地占去。马克思在评论他的工资论时曾经说过:“工人之所以注定要生产剩余产品,提供剩余劳动,不过是因为人们强迫他用尽他全部可以利用的劳动力,以使他本人得到仅仅最必要的生活资料。 ”(《剩余价值理论》)
配第的劳动价值论及由它引申出来的理论观点包含着有价值的东西,但是他在自己的研究中未能始终贯彻劳动价值论,他对于价值问题的叙述是混乱的。他既把劳动看作是价值的源泉,又经常把土地也说成是价值的决定因素。这就发生了劳动和土地这两个因素如何均等化的问题。他看到了这个问题,并把它看作“政治经济学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力图加以解决。在《赋税论》中,他已试图“找出土地和劳动之间的自然的等同关系”。在本书中,他又一次进行了具体的探索。他说:“假定圈起两亩牧地,在里面放进一只已经断乳的小牛,我认为在一年之后,这只小牛身上的可吃的肉将增加一英担。这一英担肉可以做50天的食物,也是这只小牛的价值的利息;它就是这块土地的价值或年租。如果加上一个人1年的劳动,可以使这块土地生产出比60天的食物还多的牛肉或其他东西,那么,多出来的若干天的食物就是这个人的工资。在这里,工资和土地的价值都是用若干天的食物来表示的。”(本书第51页)在配第看来,食物既然是劳动和土地的共同产物,它也就是劳动和土地的价值的共同尺度。因此,他肯定地说:“一个成年人平均一天的食物,而不是一天的劳动,乃是衡量价值的共同尺度;它似乎是和纯银价值一样的稳定而不变的。”(本书第52页)这种看法显然离开了劳动价值论。我们知道,小牛吃草长了肉,是一种使用价值的增加,牧地劳动者的劳动所创造的则是一定量的价值,配第把二者还原为食物,就把使用价值和价值混为一谈了。这种错误的产生,同他不了解价值的社会性,不了解价值只是物化在商品当中的商品生产者的抽象劳动直接有关。在上述的事例中,他还把地租看成是土地这个自然因素的赐予,这也是同他所持的地租是劳动创造的产品价值的一部分的看法相矛盾的。
古典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的来源之一。马克思说:“我所说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是指从威·配第以来的一切这样的经济学,这种经济学与庸俗经济学相反,研究了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 因此,翻译出版配第的这部重要著作,对我们批判地吸收外国文化,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有一定的意义。
胡企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