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和圣俸
如果非天主教徒的半数是非国教徒,那么,在都柏林和所有其他城镇就只有5万名合法的新教徒,他们只需要50名传教师。
如果在爱尔兰其他各地也只有5万名合法的新教徒,那么,他们就只需要100名传教师;这是按每教区500人计算的, [78] 在这500人中有三分之一即166人是儿童。
如果在英格兰和威尔斯约有9 000个教区,而主教不到30人的话,那么每个主教就要照管300多名教区牧师。
所以在爱尔兰有1名主教就多于英格兰的30名主教。
因此,2.5万镑就足够支付150名传教师每人每年的150镑和主教的2 500镑了。
教会土地的价值和所收得的什一税,每年都超过国王由此得到的租金。 [79]
要使100名传教师能够为整个爱尔兰服务,他们每人的服务区就要有13或14平方英里,因此他们必得在各地巡游,并在非星期日的日子里讲道;而且其他可敬的、接受圣职的人也必得执行牧师职务。
如果让150名甚或250名传教师为整个爱尔兰服务,那么每年有10个人就可以弥补由于他们死亡而留下的空额。因而有一所100人的宗教学校就可以每年送出10名在里面学习了10年的人。或许这所学校的规模有这一半大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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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柯克斯说,“根据听众人数计算传教师人数,是很奇怪的,因为听众可能住在很远的地方,不能去照管他们。例如在凯里(kerry),新教徒不过500人,可是一个传教师绝不能完成一个教区牧师所要做的事情:又要探视病人,又要施洗礼,又要参加葬礼,等等。”
[2] 各版均未列具体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