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關中有貞女
梁山感杞妻,慟哭為之傾[2]。金石忽暫開,都由激深情[3]。
【注釋】
[1]题下“代關中有貞女”為李白原注。關,宋本作“閨”,據他本改。貞,一作“賢”。《樂府詩集》卷五三收此篇,列為《舞曲歌辭·鼙舞歌》,並云:“魏《鼙舞》五曲,李白作此篇《代關中有賢女》。”王琦注:“按《晉書》:《關東有賢女》乃《鼙舞》舊曲五篇之一,其辭已亡。‘關中有貞女’當是‘關東有賢女’之訛。”
[2]“梁山”二句:據《列女傳》記載,春秋時齊杞梁殖戰死於莒,其妻枕屍而哭於城下,路人莫不為之揮涕,連哭十天,城牆為之崩坍。然曹植《精微篇》云:“杞妻哭死夫,梁山為之傾。”與《列女傳》所載異。此乃用曹植詩。慟,一作“痛”。
[3]“金石”二句:《新序·雜事》:“熊渠子見其誠心,而金石為之開,況人心乎!”此即用其意。
東海有勇婦,何慚蘇子卿[4]?學劍越處子,超騰若流星[5]。捐軀報夫讎,萬死不顧生[6]。白刃耀素雪[7],蒼天感精誠[8]。十步兩躩躍[9],三呼一交兵[10]。斬首掉國門[11],蹴踏五藏行[12],豁此伉儷憤[13],粲然大義明[14]。
【注釋】
[4]“東海”二句:胡震亨注:“勇婦”者,似即白同時人,史傳失載。蘇子卿,按蘇子卿乃漢蘇武字,無殺人報讎事。曹植《精微篇》:“關東有賢女,自字蘇來卿。壯年報父仇,身没垂功名。”知此“蘇子卿”實“蘇來卿”之誤。
[5]“學劍”二句:《吴越春秋》記載,越有處女,出於南林……越王乃使使聘之,問以劍戟之術。處女將北見於王,道逢一翁,自稱曰袁公。問於處女:“吾聞子善劍,願一見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隱,唯公試之。”於是袁公即杖箖菸竹,竹枝上頡橋,末墮地。女即接末,袁公則飛上樹,變為白猿。此處即用其事。超騰,跳躍。騰,一作“然”。
[6]“萬死”句: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夫人臣出萬死不顧一生之計,赴國家之難,斯以奇矣。”
[7]耀素雪:形容劍刃鋒利,如雪光霜氣。
[8]“精誠”句:精誠,至誠。此句謂蒼天也為其至誠所動。
[9]躩躍:跳躍。躩(juè),胡本作“跳”。
[10]交兵:謂交戰。兵,兵器。
[11]“斬首”句:掉,落下。此猶“弔”,懸挂。國門,城門。此句謂將仇人的頭砍下挂在城門上。
[12]“蹴踏”句:蹴(cù),踢。五藏,即五臟。藏,宋本作“臧”,據他本改。此句謂脚踏仇人的屍體。
[13]“豁此”句:豁(huò),開釋,清雪。《樂府詩集》、《全唐詩》作“割”。伉儷,夫妻。此句謂勇婦報了仇,雪了憤。
[14]粲然:鮮明貌。
北海李使君[15],飛章奏天庭[16]。捨罪警風俗[17],流芳播滄瀛[18]。志在列女籍[19],竹帛已光榮[20]。
【注釋】
[15]“北海”句:北海,即青州,天寶元年(七四二)改為北海郡,治所在今山東濰坊及昌邑、安丘等地。使君,對州、郡長官刺史、太守的敬稱。宋本作“史君”,誤。據他本改。李使君即李邕,天寶四載(七四五)在北海太守任。
[16]“飛章”句:飛,形容傳遞迅速。章,臣屬寫給皇帝的報告。天庭,朝廷。
[17]“捨罪”句:謂赦免勇婦殺人之罪以垂誡風俗。
[18]滄瀛:大海,此猶言四海,天下。一説指滄州(今河北滄州市一帶)、瀛州(今河北河間縣一帶),都靠近北海郡。此句謂播芳名於旁郡。
[19]“志在”句:志,一作“名”。列女籍,指專記女子品行的史籍。西漢劉向撰《列女傳》,記載古代婦女事蹟一百零四則。後各紀傳體正史中都有《列女傳》。籍,書册。
[20]竹帛:竹簡和白絹。古代無紙,寫文字或刻於竹簡,或書於白絹。後因以代指史册。
淳于免詔獄,漢主為緹縈[21]。津妾一棹歌,脱父於嚴刑[22]。十子若不肖[23],不如一女英。
【注釋】
[21]“淳于”二句:《史記·扁鵲倉公列傳》記載,漢文帝四年,齊太倉令淳于意以罪當刑,“西之長安。意有五女,隨而泣。意怒,駡曰:‘生子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於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乃隨父西。上書曰……妾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上悲其意,此歲中亦除肉刑法。”詔獄,奉詔審理案件。
[22]“津妾”二句:《列女傳·辯通》記載,春秋時晉將趙簡子南擊楚國,事先以渡河日期通知津吏。届時津吏却醉卧不能渡。簡子要殺他。津吏女名娟,向簡子説明父醉是為其禱告九江三淮之神,被巫祝所灌,並自願代父去死。簡子不准。娟又請俟父酒醒後再殺,簡子同意。渡河時,缺一摇櫓人,娟又自動卷袖摇櫓,並再次向簡子請求赦免父罪。船至河心,為簡子唱《河激》之歌陳情和祝福,使簡子大為高興,赦其父罪,還娶她為妻。
[23]不肖:不賢。
豫讓斬空衣,有心竟無成[24]。要離殺慶忌,壯夫素所輕。妻子亦何辜?焚之買虚聲[25]。豈如東海婦,事立獨揚名!
【注釋】
[24]“豫讓”二句:《戰國策·趙策一》記載,豫讓曾在晉國大夫知(智)伯門下,受知伯寵信。後知伯被趙襄子擒殺,豫讓改姓换名,毁容自刑,兩次行刺趙襄子未成,被趙襄子擒獲。豫讓表示要實現“士為知己者死”的義氣,請得趙襄子之衣而擊之,以示報仇之意。趙襄子認為其有義氣,就把衣服交給豫讓。“豫讓拔劍三躍,呼天擊之,曰:‘吾可以報知伯矣!’遂伏劍而死。”
[25]“要離”四句:《吴越春秋·闔閭内傳》記載,吴國闔閭派人刺殺吴王僚,奪取了王位。又憂慮僚子慶忌逃亡在衛,是有名的勇士,怕他回來報仇。要離自願行苦肉計謀刺慶忌,讓闔閭砍掉右手,假裝負罪出奔,闔閭又把他的妻、子焚死,棄於市中。要離至衛,騙取了慶忌的信任。慶忌帶兵回吴時,船到江心,被要離刺死。行至江陵,要離已認識到殺慶忌妻兒是不仁,為新君殺故君之子是不義,貪生棄行是不勇,有此三惡,無面目再活在世上,遂“自斷手足,伏劍而死”。素所輕,一作“所素輕”。虚聲,一作“虚名”。
【評箋】
葛立方《韻語陽秋》卷一〇:李白樂府三卷,於三綱五常之道,數致意焉。……慮父子之義不篤也,則有《東海勇婦》之篇,所謂“淳于免詔獄,漢主為緹縈。津妾一棹歌,脱父於嚴刑。十子若不肖,不如一女英”。
舊題嚴羽評點《李太白詩集》卷四:疑是應酬之作,然亦錚錚。
查慎行《初白詩評》:《東海有勇婦》,為夫報仇,必實有其事,而注家不詳。
《唐宋詩醇》卷四:辭氣甚古,寫出義烈之情,凜凜有生氣。
宋長白《柳亭詩話》:太白《東海有勇婦》篇,似目擊其事而賦之者,豈李使君即泰和邕邪?惜蕭、楊作注,弗備考其故實,並勇婦姓氏逸之,則奇人奇事淹没而弗傳者多矣。
王闓運手批《唐詩選》卷一:叙實事作新樂府,仍似古樂府。得力在後一段。
按:此詩歌頌東海郡一位勇婦為夫報仇的故事。詩中提到“北海李使君”當即指李邕,據兩《唐書·李邕傳》記載,天寶四載(七四五)李邕在北海郡太守任,則此詩當即作於是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