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的小说,是他所创造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故事中的第一部。作品的叙述者华生医生在阿富汗受了伤,之后回到了英国。他托熟人为他找一个同伴合租一所公寓,那个合租人就是福尔摩斯。此人目光锐利,善于推理,第一次见到华生时就看出他到过阿富汗。华生也逐渐了解到福尔摩斯的职业特点。一天,警长葛莱森给福尔摩斯送来了一封信,请他协助破一个案子。福尔摩斯和华生赶到现场,福尔摩斯缜密地侦察了一番。现场有被害人维伯,墙上还有血字。福尔摩斯试图用招领凶手丢在现场的戒指的办法引来凶手,未能成功。警长葛莱森还拘捕了被害人住在伦敦时的房东的儿子,把他当成了凶手,不久,被害人的秘书斯坦节逊也被人暗杀,死者身上同样发现了那个血字。福尔摩斯通过推理,已经推断出凶手是谁,用了一个计策引来当时正作马车夫的凶手杰佛逊·侯波,当场捉住了他。福尔摩斯解释说,人们可以通过事情的结果推断出产生这个结果的各个步骤,福尔摩斯正是用这种回溯推理的办法,从现场的脚印、死者的表情、血字、戒指等线索巧妙地破了案。《血字的研究》于1886年写完,出版时因篇幅长短还费了一番周折,发表后,一家杂志认为写得很好,约作者继续写下去,从此柯南道尔便开始了以福尔摩斯为主人公的一系列小说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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