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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耶稣的宗教意识,不可能从第四福音书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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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莱马赫在他关于这个问题的讲演中说得好,耶稣所特有的自我意识的发展,不是从关于弥赛亚的预言,或者他自信自己就是弥赛亚开始,而是相反,是从他自己的自我意识开始才认为关于弥赛亚的预言,除他自己以外不可能指别人;所以,从耶稣的一般自我意识来看,他意识到自己是弥赛亚,不是第一,而是第二,不是原始的,而是派生的意识。施莱马赫的这个意见,像他关于耶稣本人所说的其他一切一样,完全是从主观意义而不是从历史意义说的, 但它仍然是一个聪明的意见,而且是可以历史地予以证实的。

哈斯说 [36] ,“在耶稣的一生里,他一定对关于弥赛亚神权政治的希望作过一次考虑并战胜了这种思想,”但我们还可以加上一句,如果不是在他把弥赛亚观念应用到他自己身上以前,先用一种基本的宗教观点修改了那个观念并使之摆脱其物质的和民族的组成部分的话,他肯定就会继续保持那个观念而且也不会战胜它。我们可以假定,由于外在的情况,由于考虑到他的家世,他所诞生和成长的小圈子里的人们的希望,他青年时期的环境和发生的事情,甚至在他的宗教意识发展以前,他就已经抱有他自己就是弥赛亚的思想,而这种思想也就必然是他的自我意识所赖以发展的当时流行的弥赛亚观念。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自我意识就只能按在他同时代人中所有的形式发展,就如我们在他的一生中从他的门徒身上所看到的:他必定把自己看作是一个借助于耶和华的神奇的援助,注定主要地和专门地要在道德上和宗教上提高以色列人民的地位的人,要把他们从异邦人的压迫下拯救出来,使他们成为一个堂皇大国,如果他在获得他自己和这种观念相反的宗教意识以前就把它应用在他自己身上,那它就会对他有很难摆脱的影响;如果与此相反,我们发现在他的一生行为中这种观念是受到压抑的,那就很可能在他能借助于一种使他坚强的特殊宗教意识战胜它以前,他并没有这种思想。

如果我们想知道,耶稣的这种不受民族弥赛亚观念影响的特殊宗教意识是什么,那么,不仅教会的传统观点,而且当前的神学趋势,都主要地使我们转向约翰福音书,在这本书里,那位躺在耶稣胸怀的门徒,仿佛是把这个胸怀的最深处的秘密,耶稣关于他自己的本性以及他和上帝关系的最深奥的启示都给我们描绘出来了。在这方面旧神学自由自在地放手工作,把耶稣在第四福音书关于他自己所说的一切加以解释,诸如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是世界之光、他本来就在上帝里面,人类通过他就看见了上帝,他是从天上来的,还要回到天上去等在第四福音书里所明白记述的一切,部分地作为这位福音书作者的学说,部分地作为耶稣关于他自己的见证,这就是说,他是人格化的、神圣的创世之道,他从永恒就和上帝同在,为了救赎人类,暂时成人来到世间,当拯救人类的目的完成以后,还要回到天上的上帝那里去(第1章第1节以下;第14章第3节;第13章第16节;第6章第62节;第8章第58节,第17章第5节)。根据这种学说,耶稣的自我意识就是:他原是一位神,暂时采用了人的身体,也许还有一个人的灵魂,但同时还对他的早先情况保持着一种清楚的回忆。约翰所描述的这位耶稣,尽管他说自己倚靠父,但这种依靠并不是像人对神的倚靠,而是一位创造世界的下级的上帝对最高意义的上帝的依靠。

一个具有这样性格的耶稣,正是古老信仰的神学所需要的,但近代信仰的神学却与之毫无关系,而由于这样的耶稣正是出现在神学所钟爱的一本福音书里,难题就发生了。施莱马赫在他的《耶稣生平》的演讲中说,“我们一旦承认耶稣的前世意识是他的真实回忆,则他的真正人性意识就不复存在了。”因此,耶稣在《约翰福音》里讲话的意义,就不应当按字面来理解;在这里所暗指的,不是一种回忆,而仅仅是一种设想,即从一开始神的意图就是要他做一个救世主。但当一本福音书以这类的命题开始,说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世界是借着它造的,后来它在耶稣里成了肉身;接着就是耶稣出来向我们保证说,没有亚伯拉罕以前就有了他,还说到他在世界以前和上帝同在的光荣,这样,我们就是听到了永恒的创世之道在肉身里清楚地对我们说话,他回忆了他在创造人类以前的存在,我们应当把任何关于他的话的其他解释看作是歪曲和不真实的,就像目前的辩解神学不断产生的许多事例一样 [37] 。

对我们来说的确不可思议的是,任何活在肉身中的人能够回忆起他前世的事来,尽管在当前的事例中这个前世被认为是远在创世以前的一种神圣的存在。我们之所以认为不可思议,因为根据可靠的历史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如果有任何人说他能回忆起这样的事,我们就会认为他是个白痴,或者不然的话,就是一个骗子。鉴于耶稣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在可信的记载中给我们保存下来的关于他的言行的记录,我们既难相信耶稣是白痴,也难相信他是骗子,同样,根据上面所讲的一切,我们也很难相信第四福音书作者在这里是根据亚历山大体系的原则谈论耶稣。所以,我们并不吝惜按这些话的字面意义予以解释,同样我们也不容许自己把它当作真正是耶稣所说的话。

但即使撇开任何所谓的耶稣的前世不谈,我们也很难从耶稣在第四福音书里关于自己所说的话想象出他究竟有什么样的一种自我意识。一个成了人的上帝是不是会像《约翰福音》里的耶稣那样行事,是不是他的言论会那样强烈地不断地坚持自己为神,向那些认为从人的嘴里以神的第一人称说话简直不可容忍的人们的反对一再地提出挑战,是不是一个成了人的上帝会认为让自己的神性间接从他的人性的光辉中照耀出来倒是一个更聪明更适当的办法。关于所有这一切,由于它们完全属于想象的领域,不可能作出明确的答复。但是不管是谁,只要一个人的头脑和思想还健全的话,他就不可能说出像第四福音书用耶稣的口说出关于他自己那样的话来,更不用说还是具有远在时间以前之永恒的显著特点那样的话了。在这本福音书里耶稣关于他自己的言论,实际上就是一曲连续不断的赞歌,不过是把第二人称换成了第一人称,把对另一个人的称呼变成了关于自己的言论罢了;其所以到今天还被认为有启发作用,只能用人们已经习惯于把它们变换为第二人称这一事实来予以解释。当一个热忱的基督徒称呼耶稣为主,认为他已经上升天庭、他是世界之光,凡看见他的就是看见了父,他自己就是上帝的时候,我们是会原谅这些浮夸之词的。但当他像第四福音书作者那样,把他自己的那些热情的礼赞之词以耶稣谈论自己的形式放在耶稣口中的时候,这样的礼拜就是很危险的了。

任何人对于臭名昭著的l'état c'est moi [38] 这句话都有反感,因为它把属于大家的东西据为他一个人所有。特别是在这个事例中,说这句话的好大喜功的法王,专门炫耀外表,更毫无理由把自己看作是他所统治的国家的化身。假使说这句话的是一个比较有权利这样说的人,是一位腓特烈或华盛顿,我们从他们的口中听到这样的话也会为之感到遗憾,其实我们会肯定像他们这样的人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说国王不过是国家的第一位公仆的腓特烈大帝是光荣的,而说朕即国家那样傲慢话的路易十四则是可耻的。我们认为前者对于什么是国家以及尽管是居最高位置的个人,把自己和国家对比起来,说他一个人就可以代表国家意味着什么,是有深刻认识的。当耶稣谦逊地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呢?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人是良善的。”(《马可福音》第10章第18节;《路加福音》第18章第19节)这句话的时候,他就是相当于这样的人物。正是因为我们对于说了这样话的耶稣表示尊敬,对于约翰假耶稣之口说“凡看见我的就是看见了父”(第14章第9节),或“我与父原为一”就不能不感到愤慨,或者至少认为是不可理解的。我们认为(我们在这里是完全从人的观点看问题)不管一个人对于他自己就代表了最完全的宗教观念和在他里面人的自我意识与神的自我意识已经和谐一致有多么强烈的自觉,他总还会记住(而且他的宗教感觉越敏锐,他记得还会越牢),在这两者之间是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的,他对于什么东西能够在人们心里唤起真正的虔诚理解得越深刻,就越会对作这样的断言采取慎重的态度。没有一个怀有真正虔诚感情的人能够说出“凡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这样的话来,只有一个较晚时代的热情的崇拜者,在他自己习惯于把耶稣看作是一个成了人的下级上帝之后,才可能让耶稣说出这样的话来。

在《约翰福音》的基督关于他自己的这些言论中,从人的观点看,可能看作是真实可能的,不外乎是第四福音书和前三福音书所共有的东西,即耶稣把他和上帝的关系看作像一个儿子和父亲的关系一样。不过在前三福音书中,这种观点是有其广泛的理性基础的。在道德的完善方面模仿上帝的人,特别是对好人坏人不作区分一律以恩慈相待的人,都被称为上帝的儿子(《马太福音》第5章第45节;参看第9节),就像从上帝对人的有远见的和原谅人的爱来考虑,称上帝为父,为在天之父一样(《马太福音》第5章第45,48节;第6章第1,4,6,8,36,32,第7章第11节),凡是已经提高了自己的直觉水平,对上帝的真性有这样认识的人,在祷告中都应这样称呼他。

有一次耶稣独自称上帝为父,为天地的主,感谢他把对于他的教义的理解向聪明人隐藏起来,向婴儿却显示出来(《马太福音》第11章第25节往下;《路加福音》第10章第21节往下)。他这样做似乎就是把他自己放在任何一个好人这样称呼上帝为父的共同基础之上。但当他接下去说(第27节):“我父已把一切都交给了我: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的时候,我们就被移置于一种完全特殊的关系之中,说这些话的人在这里意识到自己和上帝处于同等地位,当《约翰福音》里的耶稣对父说:“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第17章第6,10节);又说:“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第10章第15节)的时候情况也是一样。在第四福音书所有这一类的言论都是以所谈到的耶稣的崇高性格为基础:上帝的创世之道人格化了,他差遣他以人的形象来到世上,不仅把人类置于他的特别保护之下,而且由于所有受造之物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第1章第3节),万物就都是他和父上帝所共有的了。但这种基础正构成了一种理由,为什么从历史的观点来说,我们同第四福音书里的耶稣这些言论没有办法打交道。从历史的观点来考虑,一个论到自己能说这样话的耶稣是不存在的。在前三福音书里,关于所引用的这些话是没有这种基础的;从他们的观点看,耶稣的确是从圣灵而生,但并不是成了肉身的创世之道;而且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也仅是在他从死里复活以后才给他的(《马太福音》第28章第18节)。因此,我们应该研究一下,马太和路加所记的那些言论是不是可以从人类都是上帝的儿女这样一种概括性原则来予以解释。当然,我们可以这样设想,耶稣置身于一个只知上帝为主,他们自己都是他的仆人的民族之中,竟能从他心中产生一种上帝为父的认识,而这种认识是在他把自己的自我意识和上帝意识之间的一切形式的对立排除之后产生的,因而他感到自己和上帝有一种完全特殊的关系,他感到除了自己以外没有人对上帝有正确的认识,即认识到上帝为父,而他自己对于别人则成了传播这种知识的媒介。但他为什么又加上一句说,除了父没有人认识子呢?难道子,即耶稣自己,是那样的神秘,以致只有上帝才能认识他吗?如果他是一个人就不会有这种情况,只有他是某种形式的超人才能如此;这句话在第一和第三福音书里是完全孤立的,和第四福音书里的原则很相似,因此,看来是后加上去的,为的是提高关于耶稣的概念,使之高出于常人之上,比在那几本福音书别处所讲的,更高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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