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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使徒们在异象中见到耶稣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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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问耶稣的门徒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候看到这些幽灵的,那么,正如我们已经提到过的那样,最早的见证人使徒保罗在得出一个结论方面并不能给予我们多少帮助。关于地点,他一点也没有详细说明白,关于时间,也只是提到一些表面的现象。他说(《哥林多前书》第15章第3,8节)他听人传说按照圣经所说基督已经死了,并且埋葬了,在第三天又复活过来,而且显现给矶法看,给十二使徒看等等。所以保罗说,耶稣的确在第三天复活了。但他并没有说耶稣是否是在第三天复活的当天就向矶法或别人显现。尽管他在提到耶稣复活以后紧接着就说他向矶法显现,但他说耶稣向他自己显现也是在紧接着耶稣向使徒全体显现后就提到的。但耶稣向他本人显现,无论如何一定是在耶稣死与复活之后过几年才发生的事。因此,我们并不知道在不同的显现之间相隔有多久,这也就是说,我们并不知道在第一次显现和第三天复活之间相隔有多久。

另一方面,第三级权威即福音书作者们告诉我们,全部或至少一部分显现是发生在耶稣复活的当天。约翰说,他向抹大拉的马利亚显现是在复活那天早晨靠近坟墓的地方,晚上又向集会的门徒显现。路加告诉我们,他第一次显现是在复活当天向去以马忤斯的两个门徒显现,接着就向十一个使徒和其他人显现。这种假定也同样适用于马可的简短而混乱的记述。马太虽然说耶稣是在后来在加利利向十一个门徒显现的,但向妇女们显现则是在复活当天的早晨,在她们发现坟墓空着后回到城里去的时候。现在我们可以问,如果第一次的显现不是发生在耶稣复活后的当天,为什么最古老的基督教会就把耶稣死后的第三天定为复活日呢?如果不是因为在这天门徒们得知他们的弥赛亚从死复活的重大事实,我们将怎样解释像使徒保罗和著作约翰的启示录那样早的时候安息日的次日就成了主日,成了基督徒每周的假日(《哥林多前书》第16章第2节;《启示录》第1章第7节)呢?

如果我们把耶稣的复活看作是个神迹,那么它就无论在哪天都能发生:如果是自然的复苏,那就必须发生在死后不很久,否则就决不会发生。在另一方面,既然我们假定使徒们看见异象是由于心理上的变化所致,那就似乎需要较长的间隔才有这样发展的可能。看来,在门徒们对于料想不到之事的发生所产生的恐怖和他们在第一次散开后又重新聚会之间决不仅只是一天的工夫。特别是如果我们假定,门徒们之所以深信耶稣虽然受苦受死,但他仍然是弥赛亚,他通过受苦受死才进入弥赛亚的荣耀中去是由于他们对旧约圣经重新进行了深刻研究的结果,那也需要有较长的时间,所以,看来如果耶稣的显现真是在他死后的第一天 [159] ,那就不可能想象这些显现仅是门徒们主观的幻象,而我们关于相信耶稣复活的起源的见解由于不可能设想其发生在第三天,也就不攻自破了。

同样,福音书中关于这些显现发生地点的说法,好像对于我们的观点也是不利的。根据福音书作者们的叙述,在安息日后一天的早晨,即钉十字架的耶稣被埋葬那天晚上后的第三天早晨,根据所有的福音书作者,连马太也不例外,当门徒还在耶路撒冷的时候,复活的主的头一次显现发生了。因此,耶稣向门徒显现是在他的身体被埋葬的坟墓的同一地点发生的。连这种情况似乎也使我们处于困境,而关于耶稣复活的其他两个可能的观点都是不能想象的。因为假使耶稣是由于一个神迹或者由于从假死状态自然复苏而复活的,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在坟墓里都不可能有尸体,如果有的话,则可以指着尸体把门徒说他们的主已经复活的话驳倒了。既然耶稣的尸体躺在同一城市的城门外的坟墓里是众所周知的事而且很容易找到,那么,当不到四十八小时后,门徒出来说他已经复活的时候,怎能设想犹太人不会立刻跑到坟墓里,把他的尸体拖出来展示给众人看,从而证明门徒厚颜无耻的断言的虚伪性呢?另一方面,既然门徒很容易到附近的墓穴里察看一下就可使自己确知复活是毫无根据的事,他们又怎能站出来作如此的断言呢?

但是,第一,虽然福音书作者们告诉我们早在耶稣被埋的第二天早晨就向他的门徒显现,却没有一个人说他们向不信的犹太人宣告了耶稣复活的事。相反,所有的记述都说他们从一开始就保持安静,而且路加在《使徒行传》里还说使徒们一直到五旬节,即第三天后经过了七个礼拜才出来宣讲基督复活。此外,还有一点值得考虑的,那就是耶稣埋在约瑟的石头墓穴里,正如我们已经暗示到的,并没有得到历史的确证,以后我们还要对此作更精确的研究。但如果耶稣像很可能地那样,是和其他罪犯一同被埋葬在一个不光彩的地方,他的门徒从一起头就不会想到那里去寻找他的尸体。如果门徒出来宣称耶稣已经复活是在经过一段时期以后,那他的仇敌就更难找到可以辨认或可作证明的尸体了。何况我们还应记住,犹太人对于尸体是极其恐惧的,它并不像我们今天所想象的那样明显地容易做呢。

关于时间太短促,不能在门徒中发展一种产生异象的心理状态这个难题,也不是不能克服的。通过清晰思维的介入而达到这种心理状态的纯粹逻辑方法在当时还不可能,既然不可能,则在使徒心灵秘密深处发生的反作用只能是一种猛烈的爆炸,是由于过分沉重的郁闷感情突然发泄的火花的一闪。这样的爆炸不会等到思维进程先安排就绪才发生,反之,凡需要经过后来深思熟虑才能弄清楚的,它通过想象力就假定其存在了,凡需要运用悟性才能逐渐理解的,它一下子就认为当然了。因此,即使能够证实早在耶稣死后的第三天,关于耶稣复活的信念就已经在门徒中间建立起来,我们关于耶稣复活的思想,也是远不能被废止的。

同时,许多新约记述本身,对于这种叙事也是有怀疑的。就拿我们已经触及的来谈吧!如果门徒真正相信早在第三天他们的基督就复活了,他们为什么要等到第五十天才让这事公开在群众面前呢?使徒行传说,是因为他们不得不等候圣灵,而圣灵必须到五旬节才降临。但就我们的观点来说,其所以选择这一天作为圣灵降临的日子是因为最早的基督徒认为,第一次宣传福音是应验了西乃山 [160] 颁布律法的预示,因此,这种时间的选择并没有历史的根据而完全是基于教条的理由。至于这种叙述是不是也意味着关于宣传基督复活的回忆是在较晚时期才进行的,就像关于基督复活的信仰是比三天更长的时间才发生的一样,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但所有的福音书作者,连马太也包括在内,都一致说耶稣复活在第三天,并在耶路撒冷或其附近显现。连马太也包括在内,是怎么一回事呢?第一,他描绘说,在坟墓的天使向妇女们宣告耶稣已经复活,并吩咐她们赶快把这消息告诉他的门徒,同时耶稣将在他们以先到加利利去,他们将在那里见到他。不仅门徒将在加利利见到他们复活的主,天使还说,连“你们妇女,也要在加利利见到他”。紧接着,当妇女们从坟墓跑向城里去的时候,耶稣自己就在路上同他们会面了,这实在是太奇怪了。如果她们在这里见到了耶稣,她们就不会像天使所预言的那样,在加利利才第一次见到他。有什么理由能叫耶稣很快地改变他原先叫天使宣告的计划呢?妇女们正在准备把这消息告诉门徒,她们自己对此也深信无疑,因为正如马太所说的,她们既是恐惧又大大欢喜,这都是很自然的。是不是因天使忘记了一些话耶稣不得不再告诉她们呢?完全不是,耶稣只是重复了天使所说的话:门徒应当到加利利去,在那里他们将见到耶稣,像出现在《马太福音》里的这种完全多余的耶稣第一次显现,不仅从未发生过,而且也从未讲到过,这是较晚时期的一种篡改,不是对马太原文的篡改,而是对其复活历史所根据的资料的篡改,但这里他所引进的情况是完全同其自身绝对矛盾的,如果我们把这次显现除掉,他的记叙就完全前后一致了。复活那天的早晨,在靠近耶路撒冷的坟墓那里,只有天使显现并作了初步的宣告,命令门徒到加利利去。根据约定,在门徒和妇女们到了加利利以后,耶稣就向他们显现,而不是在那以前。如果这样,加利利就是复活之耶稣显现的场所了。这么一来,这种显现就要比第三天更晚一些时候,因为门徒决不可能在他们早晨接受命令动身到山地加利利去的当天就到达那里。这种观点是马太记事的主要特征,但正如已经提到过的,这是同路加和约翰的描述直接相冲突的。根据他们的描述,耶路撒冷及其附近才是耶稣复活的当天做宣告的特殊场所,而且如果撇开《约翰福音》的补充一章不谈,还是做这种宣告的唯一场所。后一种想法是和作为马太福音记述主要特征的前一种想法不能调和的。但第一福音书的作者竟作了如此的迁就,虽然他未说耶稣向门徒显现,因为那么一来到加利利去就成为毫无目的之事,但他却说了耶稣向还在耶路撒冷附近的妇女显现。

如果关于耶稣显现地点的这些互相对立的意见,从马太的记述有一个特点是从路加和约翰的记述加上去的这一事实来看,似乎后者就是最晚的。马太的记述除了这个特点之外,是有内在历史可能性的。的确,如果耶稣是由于神迹而复活的,在耶路撒冷或在加利利向门徒显现是完全有他选择的自由的。如果他是由于一种自然方式而复苏的,由于伤痕和体弱的缘故,就很可能需要先待在耶路撒冷。但就我们的观点与之发生关系的门徒而言,很显然,在他们的夫子于首都遭受打击之后,是有一切理由尽快地回到他们老家加利利去的。他们不可能知道僧侣统治集团会走多远,他们是否会由于对他们的夫子已取得了胜利,再进而逮捕他的最出名的门徒。门徒在耶路撒冷是异乡人,面临这样的危险是毫无保护的。在加利利则是处在自己的家乡,有亲戚和同乡的卫护,在这里僧侣统治集团的权势远没有首都那么大。在福音书的陈述里有明显的迹象表明这种观点是对的,尽管它不像另一陈述那样,为马太所特有。头两本福音书说,由于耶稣被捕,门徒都逃跑了(《马太福音》第26章第56节;《马可福音》第14章第50节),其后,我们的确看到,当耶稣受审的时候,彼得还是在场的;但据马太和马可的记载,当耶稣被钉十字架时,十二个门徒中一个也没有出现。《马太福音》(第26章第31节)记载,耶稣用先知撒迦利亚(第13章第7节)的预言对他们说,“我要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了”。这句话由于第四福音书作者所说门徒将各归自己的地方去那句话的意思(第16章第32节)也相当正确地表达出来。据第四福音书记载(把补充的一章也算在内)门徒回到加利利,至早也在复活的八天之后,马太甚至还说,他们是在听到这件事并接受耶稣叫他们到那里去的命令之后才去的。后者把他们由于恐惧自动干的事说成是由于耶稣的高级命令而做的,这似乎是一种为他们辩解之词。

假使门徒在耶稣被处死之后,由于他们心里开始产生的恐惧而逃回到他们的家乡去了,则在他们心里所起的终于导致他们看见基督幻象的反作用就比较容易解释了,尽管他们留在耶路撒冷,这也并不是绝对不可理解的事。在杀害他们夫子的仇敌和凶手权力所及的范围之外,由于耶稣被捕和被定罪而在他们心里所产生的惊慌和恐惧就逐渐消退。而且,在加利利这个他们经常同耶稣一道往来的地方,他们常常和群众一起听到耶稣激励人心的讲话,他们有极多的机会不断回想起他的形象,感觉到他们在不同重要场合看到他在他们中间的情况。甚至连远离坟墓这件事也可以考虑进去,在坟墓附近,至少在一开始,要相信那位埋葬在它里面的人已经离之而去必然是很困难的。既然把显现的地点移到加利利可以免除只过三天门徒就开始相信耶稣已经复活的困难,而由于有了更多的时间,在门徒心中所起的反作用也就更可相信了。

既然关于耶稣复活后显现的地点问题,马太有极大可能性是正确的,那就不难看出,后来所加给他的不公正,而且还有他自己加给自己的不公正,这就是说,终于有人在马太所根据的较早的故事资料上,插进了耶稣在耶路撒冷向妇女显现这件事,是怎么产生的。当然,最明显的是,由于想象力的作用,复活的主被描绘为自己宣告了他已从死复生,这就是说,他必定是在他离开坟墓的地方显现的。而且,门徒在加利利恢复正常,获得了耶稣就是弥赛亚的新信仰以后,的确回到了耶路撒冷,成为教会的创立人。由于耶路撒冷所处的中心地位,这个教会就成了被钉十字架又复活了的弥赛亚的所有教会的中心。使徒曾离开过这个中心点一段时间,被故意遗忘,对于事物进程的描述也起了转变,暗示教会的核心分子从来也没离开过首都,十一个使徒从一开始就聚集在耶路撒冷,由于耶稣复活后在这里第一次向他们显现,使他们醒悟过来重新获得了信仰,所有这一切就都是很自然的了!在较晚的一个时期,特别在耶路撒冷,对于事实形象就是这样陈述的,第三福音书作者也是这样描述的,他主要地利用犹太人和耶路撒冷的传说丰富了最初的加利利传说 [161] 。但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他之所以使他的故乡成为复活之主重现的场所是出于他对加利利的爱国主义,而是因为在他所依据的加利利传说里没有足以改变原始事实使之变得对耶路撒冷有利的理由。

承认作为复活故事基础的关于时间的叙述的非历史性起源,比承认显现地点更难。耶稣是在第三天复活以及复活后曾被人看见过这种最初的明确的说法似乎是很有历史的正确性。但在这方面,当对于耶稣的复活及其显现的信仰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不难看出为什么把复活的发生恰恰放在第三天。死亡的权势对于被钉十字架的弥赛亚只能有很暂短的影响这一点是非常必要的(参看《使徒行传》第2章第24节),他对于死亡和地狱的胜利必须尽可能早地决定下来。一方面他的门徒的信仰对于使他离开坟墓的时刻尽可能接近于他的死和埋葬时刻有很自然的利害关系,另一方面他们也没有走得太远使死的因素好像已完全消失。从肉体方面来说,耶稣死的时间一定要很短,但他必须是真正地死了。根据所有福音书的一致记述(这一点并不受他们关于逾越节的不一致的影响)耶稣被钉十字架是发生在安息日前一天的白天,而他的被埋葬则是在这天的晚上,这正符合他们所努力要实现的目的。上帝在安息日从他一切的工作休息了(《创世记》第2章第2节、《希伯来书》第4章第4节),把弥赛亚也说成是在同一天从他人生的一切工作休息并在坟墓里遵守安息日,这该是多么适当的思想呀!加以由于三这个数目本有一种典型的意义,第三天就在一定程度上表示一种人所共晓的短暂时间,是自由执行或完成任何事情的时间。忏悔的人民在《何西阿书》里说(第6章第2节)“耶和华过两天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他必使我们兴起,我们就在他面前得以存活”。同样,在《路加福音》(第12章第32节 [162] 往下)里耶稣吩咐告诉希律说“你们去告诉那个狐狸说,今天明天我赶鬼治病,第三天我的事就成全了”。作假见证的人在证词里规定时间说(《马太福音》第26章第61节),耶稣说他能拆毁上帝的圣殿,三日内又把它建造起来,这句话未必从复活故事得来,好像在从前没有说过那样。另一方面,可以和《诗篇》里有关弥赛亚受难的词句相比的约拿继续在大鱼肚里并在那里祈祷一事(第2章第1—11节),则是在较晚时期才提出来的,这就是说,是在后来当星期日早晨被定为耶稣复活之时才提出来的(《马太福音》第12章第40节)。因为根据福音书记载,耶稣在坟墓里只两夜一天,而约拿在大鱼肚里则是三天三夜。就这样,尽管没有历史根据,第三天就被定为耶稣复活的日子了,而且很可能在使徒们还活着的时候就这样决定并被他们所采用了。没有一个人承认自己是看见耶稣从坟墓里出来的目睹见证人,这种关于时间的决定完全是建立在推想上的。唯一确实的推断是,耶稣一定得先从坟墓里出来然后才能向任何人显现,至于复活是在显现前多久,那是无法决定的问题。如果根据由预言所形成的教条的理由来决定,安息日后一天即第三天似乎最为适当,因为无论是一个在复活后第四天,第八天或更晚些时候看到基督显现的人,也像在几年以后才看到他显现的保罗一样,都没有持反对意见的理由 [163] 。

就这样,由于耶稣的暴死而似乎受到致命打击的以他为弥赛亚的信仰,由于心理的作用,想象力的推动以及神经的激动又主观地恢复了。原来在耶稣里面的,并由于他的言传身教而传给门徒的那种崭新而渊深的宗教生活现在又有了发展的保证。但这种恢复的想象方式,从那时起就继续成为对于思考耶稣的形象、言行以及回忆他的教义的一种标准;他的一生被笼罩在一种不断使他高超于人的要素之上的辉耀的云彩里,但在远离人的要素的同时,也就远离了自然和历史的真实性。建立了对耶稣复活的信仰的经验史,在这种意义上说也经受了一种改变,关于这一点我们在第二卷的结论部分将有所阐述。第二卷的目的就是要对这种受到最古教会想象精神所左右并影响到耶稣生平历史的改变的特征及变迁继续进行探讨。这种精神从许多方面来说也就是回复到犹太教化时期的思想中去。

* * *

[1] 《犹太古事记》,xviii,3.3。但这一段话肯定在各方面都是经过篡改的,即使不是这样,归根结蒂,也只是一种无意义的资料,因为不能设想,作者怎么会中止他的记述把这一段引进来,因为xviii,3.4和xviii,3.2是密切地联系着的。我把这整个一段(也见于尤西比乌斯(eusebius)的《教会历史》,i 11,7以下的言论),看做是基督徒的篡改,为支持我的这种见解起见,不妨请读者注意同书xviii,5.2,第166页论施洗者那一段所给人的很不同的印象。

[2] 菲罗(philo)是纪元前25年生在亚历山大的犹太哲学家。出生于富有的贵族家庭,他的哥哥是亚历山大犹太居留民会长。菲罗精通《旧约·圣经》和希腊哲学。他的著作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关于宇宙发生学,一部分是关于律法。——译者

[3] 塔尔默德(talmud),犹太教法典,共分两部分,一部分叫米施那(mishnah),即正文,另一部分为格马拉(gemara),即注释。——译者

[4] 参看《出埃及记》第19章第5节,这里“属我的子民”英文圣经译为“peculiar treasure”(特殊的宝贝)。——译者

[5] 参看《阿摩斯书》第5章第21—24节。——译者

[6] 参看《阿摩斯书》第5章第21—24节。——译者

[7] 西流西底(seleucidæ)是在大亚历山大逝世后,统辖其帝国一部分领土的一个王朝的名称,其所辖领土,包括小亚西亚的一大部分,叙利亚,巴克提里亚(bactria),索格底阿那(sogdiana),波斯和巴比伦等东方省。——译者

[8] 马克比是犹太一个家族的名称,正确的称呼应该是哈斯模尼人(hasmoneans)他们在公元前175—前164年当西流西底王朝以皮非尼斯·安提欧库斯四世(antiochus iv epiphanes)强迫犹太人敬拜偶像时曾经英勇地起来反抗,事载犹太历史家约瑟弗的《犹太古事记》。——译者

[9] 按即中文圣经旧约《玛拉基书》第4章第5节。——译者

[10] 中文圣经无此书。——译者

[11] 在这两卷伪经里,认为但以理书中那段话是指弥赛亚而言,以及弥赛亚预先存在于超自然世界中的那种设想都显然可见。

在《以斯拉记》里先知在异象中看见他以人的形象从海中升起,驾云飞行(第13章第1节以下,伏克马尔〔volkmar〕版);在《以诺书》里,他带着人脸的形状和亘古常在者一同显现并屡次被称为人子,男人之子或女人之子(第46章第1节;第48章第2节以下;第62章第5,7节;第69章第27,29节;狄尔曼版)。在《以斯拉记》说他和那些带肉身升天的(以诺,摩西,以利亚,在上层乐园中)和上帝同住了很久;终于为拯救受造之物并统治选民而出现(第13章第2节以下;参看第5章第28节,第12章第32节);在以诺书里说他的名字甚至在创世以前就被求告了:上帝把他和自己隐藏在一起,只将他显示给选民看,将有一天要使他坐在他的荣耀宝座上审判万民(第48章第2节以下;第626节以下)。我并不妄想决定这两本书是著于前基督教时期或后基督教时期的问题,这个问题已经有人就双方面作过博学的和深刻的论证(在一方面主要有希尔根菲尔特在《犹太启示书》第91页以下,第185页以下,《先知以斯拉和但以理》(1863年),以及《科学的神学杂志》刊载的各种论文里;在另一方面有伏克马尔在《伪经引论》教本(1863年),《德国东方学会杂志》、《以诺书释义论丛第二集》,1860年,第87页以下)。但是,关于《以斯拉四书》的著述日期约为公元97年,根据书中提到鹰的脸一事,在我看来已经是肯定的了,至于《以诺书》,两个主要争论者都同意其著述于后基督教时期,不仅如此,关于以上所引的那一段和其他类似的篇章,还认为是出自基督教人士之手。同样,在所谓《女巫预言集》里,凡谈到弥赛亚的预先存在(pre-existence)和其较高本性的篇章都毫无疑问属于晚期搜集的作品;在前基督教时期那些部分,例如,打发王从天下降(iii,第286页以下,弗利德里布版)。不朽的王(iii,第48页)(来自太阳的王),(iii,第652页以下),一部分所指不明,一部分即使是暗指弥赛亚而言,也不超过犹太人的一般夸大的说法。

[12] 《以斯拉记》第5章第28节;第12章第31节以下。《以诺书》第48章第10节;第52章第4节。

[13] 德文原著第219页为“drei”,英译本译为“those”。——译者

[14] 约瑟弗在《犹太战争》,ii,8,2—14,和《古事记》,xiii,5,19,xviii,1,2—5叙述了这些教派。

[15] 约瑟弗特别在《犹太战争》,ii,8,2—13,《古事记》xviii,1,5里论述过这个教派;菲罗(philo)在《一切美好的都是自由的》(quod omnis probus liber)和在《论沉思生活》(de vita conemplativa)中论特拉布特(therapeuts)苦行者时也论到过这个教派。参看格弗洛勒尔(gfrörer):《圣所与真理》(the sanctuary and the truth),第355页以下;蔡勒尔:《希腊人的哲学》(philosophy of the greeks),iii,2,第583页以下,和《论艾森尼教派和希腊成分之间的关系》,载《神学年鉴》(theological annual),1856年,第401页以下;希尔根菲尔特(hilgenfeld):《犹太启示书》,245页以下;《福音书问题》,载《科学的神学杂志》,1862年,第40页以下;鲍威尔:《头三世纪的基督教》,第19页以下。

[16] 尤西比乌斯:《教会历史》,ii,17。

[17] 海格西普斯(hegesippus)的话,尤西比乌斯在他的《教会历史》里曾加以引用,ii,23,4,以下。

[18] 关于以下所述,请参看蔡勒尔:《希腊人的哲学》(1856年,第二版);及同一作者所著:《希腊人中一神论的发展》(1862年),第一卷。

[19] 根据希腊神话,克洛诺斯(kronos)是天神乌拉诺斯(uranus)最小的儿子,宙斯(zeus)的父亲,他推翻了他父亲乌拉诺斯的统治以后,预感到他有一个儿女也会起来反抗他,推翻他的统治,因此当他的儿女出生时,他就一个个把他们吞进肚里去。宙斯是他最小的儿子,因有母亲的救护,幸免于难,长大后,战胜了他父亲,自己成了掌管上界的天神。——译者

[20] 宙斯妻妾无数,子女众多,他和自己姊姊赫拉(hera)生了战神、火神、青春女神等;和墨提斯生了智慧女神雅典娜;和玛亚生了海尔梅斯;和勒托(latona)生了太阳神阿波罗;又和凡人结合生了许多半神半人的英雄。——译者

[21] 海尔梅斯(hermes)是神使,他在阿尔卡狄亚的一个山洞里刚生下不久,就爬出摇篮,偷走了阿波罗的五十头神牛。——译者

[22] 根据英译本“正误”改。——译者

[23] 根据英译本“正误”改。——译者

[24] 参看德文原著第230页。——译者

[25] 英译本原作“自然”,根据其“正误”改。——译者

[26] 柱廊,希腊语为στοά,即“斯多葛”译音所从出,原意为“带柱的廊子”,斯多葛派创立人芝诺(zeno),最初在雅典的柱廊下讲学,斯多葛即由此得名,此词往往用作斯多葛派的代名词。——译者

[27] 参看《新约·使徒行传》,第20章第35书。——译者

[28] lucius annaeus seneca,公元前4(?)—公元65年,罗马哲学家、政治家和著作家。——译者

[29] 指耶稣。——译者

[30] 约瑟弗:vita,2。

[31] 按德文原著另起一段。——译者

[32] 《古事记》,xviii,5,2。

[33] 此处英译本另分一段,但德文原著是连着的,这里从原著。——译者

[34] 按即认为雅各、约西是耶稣的表兄弟而不是亲兄弟的假设。——译者

[35] 英译本原作“弥赛亚”,根据其“正误”改。——译者

[36] 《耶稣传》,§410。

[37] 参看卢克:《注释》,第三版,1,第368页往下,和关于约翰福音书序言中的教义内容的《补论》,以及有关不同经文的解释,特别是卢特哈尔特的《约翰福音书的特点》,第203页往下,第280页往下;瓦札克:《论约翰福音书中的基督对他本人的见证》,载《德国神学年鉴》,ii,i,第154页往下;另见希尔根菲尔特:《约翰福音书及其近代解释》,载《科学的神学杂志》,ii,3,281页往下。

[38] 法语,“朕即国家”,法王路易十四的话。——译者

[39] 凯姆称山上说教为“全部真实(记述)中最真实的(记述)”。

[40] 英译本“the shadowy colours of this”,德文原著(第264页)为“die narben”,即伤痕。——译者

[41] 有人以为在耶稣受试探的故事里可以找到这类斗争的线索。但这种想法是完全以对于这段记述的近代人的歪曲为根据的,关于这段记述的真实意义,正如我们在适当地方会看到的,不可能有任何误解。即使是喀西马尼园里的极度痛苦,历史地理解起来,也只是为保持一种早已成为习惯的心理状态的斗争,而不是为了获得这种状态的第一次努力。

[42] 参看德文原著第264页。——译者

[43] 英译本误作第5章第3节。——译者

[44] 英译本误作“马可福音书”,根据德文原著第286页更正。——译者

[45] 参看施特劳斯编:《芮马鲁斯》,第195页往下。

[46] 《论异端》,xxx.16。

[47] 《论异端》,第208页。

[48] “第二部著作”在这里是指使徒行传而言。——译者

[49] 在这方面我同意凯姆的见解,见前引书第40页。

[50] 请参看德文原著第282页。——译者

[51] 即加大拉。——译者

[52] 在葡萄园工人的比喻里,除了这个比喻是否真正出自耶稣这一情况外,主人打发他儿子到仆人(先知们)那里去(《马太福音》第21章第37节),肯定应当理解为耶稣自己就是弥赛亚;但这里由故事产生的描述及其意义首先必须由他的听众来发现。《马太福音》第11章第25节往下;《路加福音》第16章第21节往下这两段经文,上面已经谈到过了。耶稣称上帝为父的这种说法,使我们联想到公祷文的形式,在那里耶稣教导他的门徒也这样称上帝为父,但耶稣使自己同上帝处于一种特殊关系这一事实则已超出了共观福音书的弥赛亚概念而指向第四福音里耶稣一再地不仅称自己是上帝的儿子而且是上帝的独生子那种意义,既然我们是对耶稣生平作历史的考察,就不得不对这种情况拒绝予以考虑。

[53] 关于以下所讲,请参看鲍威尔论文:《ὁ υίὸς τοῦ άνθρὡπο樂人子)这个词的意义》。载希尔根菲尔特的《科学的神学杂志》,iii.3,第274—292页。

[54] 英译本漏译,根据德文原著第287页补上。——译者

[55] 参看上文第28节,不管怎样,犹太拉比称弥赛亚为“云人”(anani)的事,是在以后发生的。

[56] 根据英译本“正误”及德文原著改正。——译者

[57] 《图宾根学派》,第二版,第30页往下,参看《头三世纪的基督教》,第35页往下。

[58] 高罗尼人(gaulonite)。——译者

[59] 根据英译本“正误”及德文原著改正。——译者

[60] 英译本误作43章,根据德文原著第292页改正。——译者

[61] 英译本误作第44章,根据德文原著第292页改正。——译者

[62] 阿利金:《驳赛尔塞斯》,i,55。

[63] 据传说,这是一本由七十二个巴勒斯坦犹太人在七十天内从希伯来文译成希腊文的旧约圣经。——译者

[64] 英译本误作《马太福音》,据德文原著第294页更正。——译者

[65] 按这里在中文圣经中应是《诗篇》第89篇第3,20节。——译者

[66] 英译本误作第62章。——译者

[67] 本书著于19世纪中叶,故作者有此说法。——译者

[68] 请特别参看寇司特林的论文,《共观福音的起源及其组成》第18页往下。

[69] 塔西图斯:《编年史》,xx,44。

[70] 《犹太战争》,ii,13,4,x,7,11,2;《古事记》,xx,5,i,8,6。

[71] 原名titus flavius sabinus vespasianus,公元后39?—81,罗马将军和皇帝(79—81年)。——译者

[72] 革尔巴(galba),公元后68—69年罗马皇帝。——译者

[73] 德文原著(304页)在这里有“die christen”字样,英译者将其漏去了,以致“and might have expected”没有主话,或者仅能以句首的“he”为主语而致意义不通,今根据原著补上。——译者

[74] 应是第6章第10节,德文原著及英译本都误作第9节。——译者

[75] 英译本作第35章第44节是错误的,根据德文原著改正。——译者

[76] 阿利金:《论原始》,iv,530;克利门:《说教篇》,xvii,19。

[77] 哀利尼斯:《驳异端》,ii,22,5。

[78] 塔西图斯:《编年史》,xv,44。

[79] 布利克:《对福音书批判的贡献》,第97页往下。

[80] 约瑟弗:《犹太战争》,4,5,4。

[81] 参看拙著:《耶稣祈求降祸给耶路撒冷》等论文,载希尔根菲尔特编:《科学的神学杂志》,1863年,第84页往下。

(按这里的《科学的神学杂志》同英译本25页脚注的《科学的神学杂志》在德文原著同为“zeitschrift für wissenschaftliche theologie”在那里译作“magazine of scientific' theology”这里又译作“journal of scientific theology”,同一杂志前后译名不统一。——译者)

[82] 英译本漏去“路加”二字,根据德文原著补上。——译者

[83] 这里英译本第343页第18行的第一个“with”应作“which”,否则意义就不通,这里的译文已根据“正误”改正。——译者

[84] 参看鲍威尔:《批判的研究》,第190页,第283页往下。

[85] 即彼得。

[86] 此句是根据英译本“正误”及德文原著第319页补,参看鲍威尔:《批判的研究》,第130页往下,第190,238页往下。——译者

[87] 贾士丁·马特尔:《卫道篇》,i.14。

[88] 至于另一方面,耶稣选用这种形式是为了把天国奥秘隐藏起来,好使《以赛亚书》第6章第9节的预言得到应验(《马太福音》第13章第10—15节),只是那位根据其经验认识到犹太人总的说来并不欣赏耶稣教义的该福音书作者的意见。这种意见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健康的,参看希尔根菲尔特:《福音书》第82页往下。

[89] 约瑟弗:《古事记》,xviii,6,5。

[90] 同时它们令我们想起《箴言》,第3章第13节往下的一段话:“得智慧得聪明的,这人便为有福,因为得智慧胜过得银子,其利益强如精金,比红宝石宝贵,你一切所喜爱的,都不足与比较。”

[91] 原文作“mammon”,即财神。——译者

[92] 原文作talent,古希腊等地的货币和重量单位。——译者

[93] 原文mina,古希腊等地的货币和重量单位。——译者

[94] 原文作mammon。——译者

[95] τὸν οίκονόμον τῆς άδικίας(不义的管家)是根据希伯来语习惯用法,表示τὸν ἄδικον οἰκονόμον,就如下面18章6节,ὸ κοριτὴς τῆς άδικίας 即ό ἄδικος表示不义的审判官一样。

[96] 参看,寇司特林:《共观福音书》,第274页。

[97] 《路加福音》第11章第8节(关于懒朋友):εί κ北 οὐ δώσει αὐτῶ...διάγε...δώσει αὐτῶ,《路加福音》第18章第4节往下(不义审判官):εἰ καὶ τὸν θεὸν οὐ φοβοῦμα串..διάγε...έκδικήσω αὐτὴν。

[98] 这里英译本译文费解,且与德文原著出入很大,中译文是根据德文原著(第327页)直接译出。(请参看英译本“正误”)。——译者

[99] 这里的德文原著(第328页)为“bei den beiden latzteren”而英译本竟译作“in the two first”显然错误,中译文已根据原著更正,参看英译本“正误”。——译者

[100] 英译本漏掉,根据德文原著补上。——译者

[101] 参看德文原著。——译者

[102] logoschristology,《约翰福音》作者说耶稣是逻各斯(中文圣经译作道)的化身,无始无终,与上帝同一体,万物都是借他而造,等等,这就是逻各斯基督论的主要内容(参看《约翰福音》第1章第1—18节)。——译者

[103] 按中文圣经的“说话行事都有大能”,在希腊文为“δυνατὀς έν ἔρνω καί λόγω”,英文为“mighty in deed and word”,和中文圣经释法不同,都是把行事放在说话之前,故作者有此说法。——译者

[104] 此处英译本漏译,依据德文原著补上。——译者

[105] 鲍威尔(《经典福音书的批判研究》,第513页往下)发现,约拿的神迹这种说法,按其原始形式,是指耶稣复活而言,因此他认为,不仅马太的这种说明,就连路加所说“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以外”这句话,都是在(复活的)事实发生以后对耶稣原话的引申,就其结果而言,马可说耶稣直截了当地拒绝了行神迹的要求是正确的。事实上也都是一回事,不过如果不提约拿,则耶稣紧接着说尼尼微人听了约拿的话就悔改了那句话,就缺乏一种适当的过渡而已。(按英译本这里的注文,同德文原著出入较大,这里是根据原著335页脚注译出。——译者)

[106] “跌倒”这是中文圣经的译法,原意为“被触怒”或“感到不舒服”。下同。——译者

[107] 英译本又把《马太福音》误作《马可福音》,据德文原著第336页更正。——译者

[108] 德文原著第338页在此有“entscheiden des gewicht”字样,英译本未译出。——译者

[109] 英译本译文错乱,这里是直接由德文原著(第338页)译出。——译者

[110] 参看保罗斯:《解经手册》,i.2,第509页,及其所引的《索弗若尼综》(sophronizon)里的通告。

[111] 我们当可记得,约瑟弗(《犹太战争》,ii,8,6)就说过,艾森尼派曾试行给人治病,尽管他不但说他们用植物根治病,同时还说他们考察石头的性质,也用石头治病,从而赋予这种治疗以一种魔术色彩。

[112] 英译本误译为“looks into the eyes of a blind man”,(看一个瞎子的眼睛)且漏注出处,兹根据德文原著(第340页)补正。——译者

[113] 英译本误作第59节,其实该章根本没有第59节,兹根据原著(第340页)更正。——译者

[114] 英译本有误,据德文原著(第341页)。——译者

[115] 塔西图斯:《历史》,iv,81;sueton,veap。

[116] 这是根据德文原著译出。原著(341页)在这里有“er wollte etwas dauerndes begründen”,英译本未译出,以致英译文的“jesus had in view not merely...”没有与之相呼应的下文,意义极其晦涩难解。——译者

[117] 英译本误作第12章,据德文原著(第344页)更正。——译者

[118] 英译本误作“第3章第37节”,根据德文原著(第344页)更正。——译者

[119] 尤西比乌斯:《教会历史》,iii,31,3。

[120] 最近芮南就有这种看法,参看:《耶稣传》,第381页。

[121] 伏克马尔:《耶稣教及其最初发展》,第260页往下,第285页往下;《历史上真实的神学》,第75页往下。

[122] 《哥林多前书》:έν τῆ νυκτὶ παρεδίδοτὁ κύριος᾽ιησνῠς)。《马太福音》:ἀκούσαςδέ ὄτι᾽ιωἀννης παρεδόθη.(按这里的παρεδίδοτο和παρεδόθη本是希腊字παραδίδωμι的不同时态形式。παραδίδωμι意为交出,但在《哥林多前书》第11章第23节中文圣经译为“被卖”,《马太福音》第4章第12节则译为“下了监”,明显地受了先入为主的影响,严格说来,两处都应译为“被交出”。英文圣经译文也有同样情况。——译者)

[123] 德文原著(第347页)在这里有“von dem reiche des messias”字样英译本漏译,特补上。——译者

[124] i,40。

[125] 克利门:《说教篇》,xviii,4,《回忆》,ii,42,《艾皮法尼乌斯异端》,li,7。

[126] 参看鲍威尔:《经典福音书》,第499页往下;寇司特林:《共观福音书》,第264页往下;格弗洛勒尔:《神圣传说》,i,第235页,《福音书》,第209页。

[127] 此处英译有错,根据德文原著改正。——译者

[128] 尼散月是犹太历的第七月,该月共有30日。——译者

[129] 中文圣经译作“巳初”。——译者

[130] 作者在这里的说法同中英文圣经均不一致,是否由于德文圣经有异,因手头没有德文圣经,无法考证。——译者

[131] 参看保罗斯的论文:《在唯理主义者的棺材上少两颗钉》。《总教会报》(general ecclesiastical gazette)第135期的文学论文。还请参看施莱马赫的《耶稣传演讲集》。

[132] 《同特里夫对话》(dial.c.tryph),97。

[133] 《驳马西安》(adv.marcion iii.19)。

[134] 按中文圣经,这里应为《诗篇》22篇16节,德文原著(363页)为诗篇22篇17节。——译者

[135] 《莫斯泰拉利亚》,ii,1,13。

[136] 《耶稣生平批判的研究》的作者即施特劳斯本人,参看本书英译本第202页。——译者

[137] 《头三世纪的基督教》,第39页。

[138] ὤφθη.(按此字出现在希腊文新的《哥林多前书》第15章第6节,是ὁράω的第一过去式,中文圣经译作“显给……看”。——译者)

[139] 这是圣经译名,现在一般译为大马士革。——译者

[140] 这里的英译文说约翰是最彻底的怀疑者,显然错误,上面译文已根据德文原著第373页更正。——译者

[141] 这里的“第9章第12节往下”有误,根据德文原著第374页,应为“第21章第5节、9节、12节往下”。——译者

[142] 这里英译本的“《路加福音》第27章第37节”显然错误,因《路加福音》根本就没有第27章。根据德文原著,第375页,应为“《路加福音》第24章第37节”。——译者

[143] 据施莱马赫的意见,园主的工人们,由于他们并不知道耶稣已被埋在坟墓里,只是为了想把石头放到它原来所在远离墓口的地方,以便让新建成的墓穴透风就可以做这事。请参看1863年希尔根菲尔特的《科学的神学杂志》第386页以下所载的拙著《施莱马赫与耶稣的复活》。

[144] 约瑟弗:《传记》,75。

[145] 英译本在这里是“we did not allow the apostle to speak out”,其意义极难捉摸,根据德文原著,应为“保罗的话对我们也没有说服力”。——译者

[146] 关于这一点,除了鲍威尔在其《使徒保罗和头三世纪的基督教》一文中所作的解释外,请参看蔡勒尔:《论使徒行传》;豪尔斯吞:《基督向使徒保罗显现》(appearance of christ to the apostle paul)。载希根尔菲尔特:《科学的神学杂志》,1861,iii.224—284页; h.朗(long)。《宗教人物》(religious characters),i,ii,页以下。

[147] 即意大利。——译者

[148] “说方言”是基督教圣经中记载的有些基督徒忽然处于一种入神状态,口中喃喃地说出一种人所听不懂的声音来,他们自称这是说的别国语言,可以通过“翻译”而明白其意义,是基督教神话的一种。——译者

[149] 指保罗。——译者

[150] 《以斯拉四书》第5章第20节往下,参看伏克马尔:《伪经引论》,ii,61,往下。

[151] 格弗洛勒尔:《救恩世纪》,ii,第252页往下。

[152] 《以斯拉四书》第5章第20节往下,参看伏克马尔:《伪经引论》,ii,61,往下。

[153] 英译本原文为“xxxii.44”,但《路加福音》根本没有第32章,显系错误,按德文原著,应为“第32节、44节往下”。——译者

[154] 这里英译本的译文又是一个明显的错误,因《哥林多前书》第16章根本就没有第51节,根据德文原著,应为“第15章第51节”。——译者

[155] l.f.海德:《维滕贝格公爵乌尔利希》,ii,第169页往下。

[156] münchingen.

[157] urach.

[158] hieron.de vir.ill.2.

[159] 英译本为“the first day after the death of jesus”,“death”是“resurrection”之误,因为死后的第一天耶稣还在坟墓里,是不可能显现的。根据德文原著第395页,这里应为“在他死后的第三天”而不是像英译所说的“第一天”。——译者

[160] 参看格弗洛勒尔:《救恩世纪》,ii,第330页往下。

[161] 参看寇司特林:《共观福音书》,第230页往下。

[162] 英译本“xii,32,ff.”有误,应为第13章第32节。——译者

[163] 参看第47节中所引述的我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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