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该不该跟大家谈谈我在那方面进行的第一批沉思,因为那些沉思实在太玄远、太不通俗了,未必人人都感兴趣。可是,为了使大家能够评判我打下的基础够不够结实,我觉得还是非谈不可。我早就注意到,为了实际行动,有时候需要采纳一些明知很不可靠的看法,把它们当成无可怀疑的看待,这是上面说过的。可是现在我的目的是专门寻求真理,我想做法就完全相反:任何一种看法,只要我能够想象到有一点可疑之处,就应该把它当成绝对虚假的抛掉,看看这样清洗之后我心里是不是还剩下一点东西完全无可怀疑。因此,既然感官有时欺骗我们,我就宁愿认定任何东西都不是感官让我们想象的那个样子。既然有些人推理的时候出错,连最简单的几何学问题都要弄乱,作出似是而非的推论,而我自己也跟别人一样难免弄错,那我就把自己曾经用于证明的那些理由统统抛弃,认为都是假的。最后我还考虑到,我们醒时心里的各种思想在睡着时也照样可以跑到心里来,而那时却没有一样是真的。既然如此,我也就下决心认定:那些曾经跑到我们心里来的东西也统统跟梦里的幻影一样不是真的。可是我马上就注意到:既然我因此宁愿认为一切都是假的,那么,我那样想的时候,那个在想的我就必然应当是个东西。我发现,“我想,所以我是” [1] 这条真理是十分确实、十分可靠的,怀疑派的任何一条最狂妄的假定都不能使它发生动摇,所以我毫不犹豫地予以采纳,作为我所寻求的那种哲学的第一条原理。
然后我仔细研究我是什么,发现我可以设想我没有形体 [2] ,可以设想没有我所在的世界,也没有我立身的地点,却不能因此设想我不是 [3] 。恰恰相反,正是根据我想怀疑其他事物的真实性这一点,可以十分明显、十分确定地推出我是。另一方面,只要我停止了思想,尽管我想象过的其他一切事物都是真的,我也没有理由相信我是过。因此我认识了我是一个本体 [4] ,它的全部本质 [5] 或本性只是思想。它之所以是,并不需要地点,并不依赖任何物质性的东西。所以这个我,这个使我成其为我的灵魂,是与形体完全不同的,甚至比形体容易认识,即使形体并不是,它还仍然是不折不扣的它。
接着我就作一般的考察,看看一个命题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是真实可靠的。因为我既然已经发现了一个命题,知道它是可靠的,我想就应当知道它何以可靠。我发现,“我想,所以我是”这个命题之所以使我确信自己说的是真理,无非是由于我十分清楚地见到:必须是,才能想。因此我认为可以一般地规定:凡是我十分清楚、极其分明地理解的,都是真的。不过,要确切指出哪些东西是我们清楚地理解的,我认为多少有点困难。
下了这个结论之后,我接着考虑到,我既然在怀疑,我就不是十分完满的,因为我清清楚楚地见到,认识与怀疑相比是一种更大的完满。因此我想研究一下:我既然想到一样东西比我自己更完满,那么,我的这个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呢?我觉得很明显,应当来自某个实际上比我更完满的自然。至于我心里那些关于天、地、光、热之类成千上万个东西的思想,我不用费多大力气就知道它们是从哪里来的,因为我既然看不出它们有什么地方我觉得比我高明,就满可以认为:如果它们是真的,那就是沾了我的本性的光,因为我的本性是有几分完满的;如果它们不是真的,那是由于我凭空捏造,也就是说,它们之在我心里出现是由于我有毛病。可是,在我心里想到一个比我自己更完满的是者 [6] 的时候,情形就不能是这样了,因为凭空捏造出这个观念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要知道,说比较完满的产生于比较不完满的,说前者沾后者的光,其不通实在不下于说无中生有,所以我是不能凭自己捏造出这个观念的。那就只能说:把这个观念放到我心里来的是一个实际上比我更完满的东西,它本身具有我所能想到的一切完满,也就是说,干脆一句话:它就是神。我还要作一点补充:既然我知道自己缺乏某一些完满,那我就不是单独存在的是者(请原谅,我要在这里放手使用几个经院里的名词),必定要有另外一个更完满的是者作为我的靠山,作为我所具有的一切的来源。因为,如果我本是单独的、不依靠任何别的东西的,因而凭自己具有了我从那个完满的是者分沾到的那一小份,那么,我能够根据同样理由凭自己具有我自知缺乏的其余一切,成为永恒无限、万古不移、全知全能的是者1,具有我能够在神身上看到的一切完满了。因为根据我以上的推理,要想发挥我的本性的全部能力去认识神的本性,就不用做什么别的,只需要把我心里所想到的东西统统拿来,看看具有它们是完满呢,还是不完满。我深信:凡是表明不完满的,在神那里都没有,凡是表明完满的,在神那里都有。于是我看到,怀疑不定、反复无常、忧愁苦闷之类事情,神那里都不可能有,因为连我自己都很乐意摆脱它们的。除此以外,我还有一些关于可以感觉到的、有形体的东西的观念,因为我尽管假定自己在做梦,看到的、想象到的都是假的,却不能否认我的思想中确实有这些观念。可是,由于我十分清楚地知道我这里理智本性与形体本性是分立的,同时考虑到合成就是依赖的证据,而依赖显然是一种缺点,我就因此断定:由这两种本性合成绝不是神那里的一种完满,所以神绝非如此;如果世界上有某些形体、某些理智或其他并非十分完满的东西的话,它们之所以是就应当依靠神的力量,离开了神它们就片刻都维持不下去。
我很想马上就来寻求其他的真理。我拿几何学家们的对象来研究,把它看成一个连续体,一个在长、宽、高三方面无限伸张的空间,可以分成不同的部分,这些部分可以有不同的形状和大小,而且可以用各种方式挪动或移置,因为几何学家就是这样设定的。我浏览了几个最简单的证明,注意到它们之所以被人们公认为十分可靠,只是由于按照我们刚刚说过的那条规则,大家都明确地理解了它们。我也注意到,这些证明里面并没有什么东西使我确信它们的对象是存在着的。因为我很清楚地看出,只要设定一个三角形,它的三个角就必定等于两直角,可是我并没有因此看出什么东西使我确信世界上有三角形。然而,我回头再看我心里的一个完满的是者的观念时,却发现这个观念里已经包含了存在,就像三角形的观念包含着它的三个角等于两直角、球形的观念包含着球面任何一点都与球心等距离一样,甚至于还要更明确。由此可见,神这个极完满的是者是或者存在,这个命题至少同几何学上任何一项证明同样可靠。
可是有不少人认为自己很难认识这条真理,甚至很难认识自己的灵魂是什么。这是因为他们鼠目寸光,只看到可以感觉到的东西,养成一种习惯,完全用想象力考虑问题,而想象是一种用于物质性的东西的特殊思想方式,所以凡是不能想象的事情他们就觉得无法理解。这种倾向,在经院哲学家信奉的一条格言里表现得相当明显,他们说:理智 [7] 中的东西没有一样不曾在感官中。实际上,神的观念和灵魂观念在感官中是根本没有的。我觉得,那些人要想用想象来理解这两个观念,实在无异于要用眼睛来听声音、闻气味;只是还有这样一点区别:视觉同嗅觉或听觉一样使我们相信它的对象是真的,然而我们的想象、我们的感官如果没有理智参与其事,并不能使我们相信任何东西。
最后可能还有些人听了我说的这番话之后对神和灵魂的存在仍然不很信服。我很愿意告诉他们:有许多别的事情他们也许认为十分确实,例如我有一个身体、天上有一些星星、有一个地球之类,其实全都不甚可靠;因为尽管我们对这类事情有一种实际行动上的确信,谁要是敢于怀疑它们至少显得很狂妄,可是问题一涉及形而上学上的确实可靠,情形就不一样了:一个人如果注意到,我们睡着的时候也照样可以想象到这类事情,例如梦见自己有另外一个身体、天上有另外一批星星、有另外一个地球之类,而实际上并不是这样,那么,只要他不是神经错乱,就一定会承认我们有充分理由对那类事情不完全相信了。因为梦中的思想常常是生动鲜明的,并不亚于醒时的思想,我们又怎么知道前者是假的、后者不是假的呢?这个问题,高明的人可以尽量钻研,爱怎么研究就怎么研究。我相信,如果不设定神的存在作为前提,是没有办法说出充分理由来消除这个疑团的。因为首先,就连我刚才当作规则提出的那个命题:“凡是我们十分清楚、极其分明地理解的都是真的”,其所以确实可靠,也只是由于神是或存在,神是一个完满的是者,我们心里的一切都是从神那里来的。由此可见,我们的观念或看法,光从清楚分明这一点看,就是实在的、从神那里来的东西,因此就只能是真的。这样看来,如果说我们常常有一些观念包含着虚妄,那就只能是那些混乱模糊的观念,因为它们从不是者 [8] 分沾了这种成分;也就是说,那些观念在我们心里那样模糊,只是由于我们并不是十分完满的。因为很明显,说虚妄、不完满本身来自神,其不通并不亚于说真理、完满来自不是者。可是,如果不知道自己心里真实的东西是来自一个完满的、无限的是者的,尽管我们的观念清楚分明,我们还是没有理由确信这些观念具有真实这一完满品质的。
我们认识了神和灵魂、从而确定了那条规则之后,就很容易明白,我们睡着时想象出来的那些梦想,绝不能使我们怀疑自己醒时的思想不真。因为即使在睡着的时候也可以出现非常清楚的观念,例如几何学家就可以在梦中发现新的证明,人尽管在做梦,观念并不因此就不是真的;我们梦中最常犯的错误是用外部感官的那种方式表现各式各样的对象,这也不坏,可以引起我们对感性观念的真实性发生怀疑,因为这类观念在我们醒时也常常欺骗我们,例如黄疸病人就觉得什么都是黄的,距离很远的星星或其他形体在我们眼里就显得比实际上小得多。总之,不管醒时睡时,我们都只能听信自己理性提供的明证。请注意我说的是理性,并不是想象,也不是感官。例如,我们虽然十分清楚地看见太阳,却不能因此断定太阳就像我们看见的那么大;我们可以非常分明地想象到狮子脑袋接在羊身子上,却不能就此推出世界上真有一个四不像 [9] 。因为理性并没有向我们发出指示,说我们这样看到或想象到的就是真相。可是它却明白地指示我们:我们的一切观念或看法都应当有点真实的基础,因为神是十分完满、十分真实的,绝不可能把毫无真实性的观念放到我们心里来。然而在睡着的时候,我们的想象虽然有时跟醒时一样生动鲜明,甚至更加鲜明,我们的推理却绝没有醒时那么明确,那么完备,所以理性又指示我们:我们的思想不可能全都是真实的,因为我们并不是十分完满的;真实的思想一定要到醒时的思想里去找,不能到梦里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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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e pense, donc je suis (拉丁译文作ego cogito, ergo sum。一般简称为笛卡尔的cogito),我国旧译为:“我思故我在”。这样译,是把法文的je suis理解为“我存在”,再把现代汉语的“我存在”换成古代汉语的“我在”。但是这个“在”字读者一般了解为“在场”或“未死”的意思,而作者却将suis (sum)说成“是个东西”、“是个本体”。因此译文所表达的意思不完全符合作者的原意。
这种不符合是中西语言不同、因而思想不同造成的。西方语言(包括法语以至拉丁语、希腊语)的动词“是”字一般用作系词,但本来是实质动词,原意为“起作用”,再加上表语说明起什么作用,于是成了系词。中国的上古汉语本来不用系词,以后发展出系词“是”,用法与西方的系词相当,但没有实质动词的意义。笛卡尔所说的“我是”,如果把“是”理解为系词,缺少表语,当然没有意义,但他指的是“起作用”,即实质动词的意义。
“是”的这个意义在西方哲学上很重要,从巴门尼德起,经过亚里士多德,都讲τὄόν这个范畴,笛卡尔讲“我是”正是这个传统的发展。但是在中世纪讨论“神是”问题时,为了生动,将这个根本范畴加以具体化,描述成在时间空间中的“是”,即所谓“存在”(existentia)。笛卡尔也继承了这个传统,所以他也说“是或存在”。“存在”是“是”的一种,“是”是“存在”的根本,所以二者相通,但不相等;直到现代,主要的哲学范畴还是“是”,如黑格尔就是这样,今天的存在主义者海德格尔和萨特还是这样。因此笛卡尔的“是”不能改为“存在”。
但是现代汉语的“是”字没有“起作用”的意思,需要加以规定,给它加上这个意义。请读者将“我是”的“是”字读重音,示别于可以读轻音的系词“是”。
[2] le corps,指我的身体。
[3] 即我不起作用,没有我。
[4] la substance,指为别的东西所依赖的根本,它有属性,属性不能没有它。这个范畴创于亚里士多德,称为ούσία,指“是”的根本。拉丁文译为substantia,原意为底子、撑子。我国旧译为“实体”,应补上“根本”的意思。
[5] l'essence,指一样东西之所是。
[6] l'être,指起作用者,这里指神。
[7] l'entendement (拉丁文作intellectus),指理解力,即知性。
[8] le néant (拉丁文作nihil),指是者的反面。
[9] 希腊神话中想象的怪兽,名叫chimère,狮头、羊身、龙尾、吐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