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琴人和不列颠
第一次来的诺尔狄克人正在发展文化,团结国家之时,忽然又有一批新的诺尔狄克人来蹂躏一切。新来的为丹麦人及诺斯人,来时尚信邪教。因寺院而养成的较高文化一时又归乌有。萨克森人及塞尔特人所居之地本已渐趋统一,今也因丹法国(danelaw)[1]的建立而复呈破碎灭裂之态。但不到百年而后,斯干条那维亚人的入侵已能显出好的结果,显出他们是有用的帮手。外琴人(vikings)[2]和萨克森人为近族,他们的酷好诗歌及研求学问也一如萨克森人;但比后者更要勇猛善战,耐劳耐苦,精力富足,生性独立。萨克森人因农耕于内地较久之故,早已失了航海的习惯,外琴人今又把它带来。罗马人去后英吉利迄无健全的市镇生活,外琴人重又把它恢复。如果历史上无第9世纪的大变而我国种族不能取到斯干条那维亚人新的血泽,不列颠的航业及商业殆永不会发达如今日的荣盛。
维金船
维金人本和萨克森人为近族,他们的酷好诗歌及研求学问也一如萨克森人;但比后者更要勇猛善战,耐劳耐苦,精力富足,生性独立。萨克森人因农耕于内地较久之故,早已失了航海的习惯,维金人今又把它带来。罗马人去后英吉利迄无健全的市镇生活,维金人重又把它恢复。如果历史上无第9世纪的大变而英国种族不能取到古斯堪的纳维亚人新的血泽,不列颠的航业及商业殆永不会发达如向日的荣盛。
盘格鲁·萨克森人的缺点
盎格鲁·萨克森人在没有取到新血,没有领受新的滋补前,他们的缺陷诚不胜枚举,且亦无一不关紧要。他们几已尽失了旧日的航海本能;阿尔弗勒谋设海军时,且须向法里西亚(frisia)群岛聘用顾问。且除了伦敦尚有少许的都市状况外,他们从也没有发展过都市生活。他们是农夫及樵夫的先辈,他们立了种地伐木的初基;这是经济上他们对于不列颠的惟一大功。但他们散居于散漫的乡区,甚或僻处于孤单的农庄,或独住于深林中已空的一块小地;他们只顾自己的耕地,而不问本乡中别人的状况;外来之人且视为异国之人,而待之如外人。肯特及威塞克斯的罪名录中说“如远方来的人,或外人(foreigner)不走大路而穿过树林时,须大声疾喝或鸣角为号;不如此者以贼论;得格杀勿论,或幽禁令赎”。
诸王及主教虽力图养成人民爱国之心,然成功极少。诺森伯利亚则孤立无援,衰颓多故,复内哄不已;极易为丹麦人所乘。麦细亚在奥法二世(757—796)时曾执英吉利的牛耳。奥法二世为奥法一世的十二世孙,奥法一世即400年前什列斯威古盎格尔王国的名主,许多裨史及诗歌的英雄。但麦细亚的运命亦不久长,经825年阿拉丹泥(ellandune)的一战后,麦细亚势衰,而威塞克斯的爱格柏特(egbert)继起为霸主。爱格柏特和奥法二世都不能称为英吉利的王。丹麦人未来以前的英王,无论是诺森伯利亚的爱底温也好,麦细亚的彭达及奥法也好,威塞克斯的爱格柏特也好——这些都是七国时代的“不列颠帝”(“bretwaldas”)——都不能算为全英之王。那时的所谓全国臣服乃完全系于疆场的命运,一胜固可欣欣然以大王自居,但一败亦顿可受制于人。是时之英国尚无强者羁縻弱者的机械,战胜者在战败者的领土内既无驻守的要塞,又无常设的防军,又安能常保上邦及小国的关系?国王的豪族(thegns),无论如何忠诚,毕竟为数太少;而临时募集的民军(“fyrd”)则又限于数星期之暂;至于萨克森的农夫虽日向厄克斯河及塞汶河以东的威尔须地进占居住,而甚少会得移向于其他萨克森国而以征服人自居的习惯。
盎格鲁·萨克森人的御寇
在外侮大炽之时,英吉利各王国固也能暂息阋墙之争,而外御其祸,但因没有团结的能力及相当的计划之故,它们仍一一被外琴人所败。要到了丹麦人之战的末期,在诺森伯利亚及麦细亚已亡于邪教人之后,英人始生组织统一国家的念头。作战既久后,封建的及政治的新制度亦应时而生;有了新的制度后,爱格柏特的子孙始能逐渐统治全英,而不像七国诸“帝”的毫无威权。
阿尔弗烈德像
阿尔弗烈德(849—899),别称阿尔弗烈德大王。英格兰西南部萨克森人的韦塞克斯王国国王(871—899)。他使英格兰免于落入丹麦人之手,并促进了学术和文化的发展。
如果威塞克斯的王室不是代有明主,如大阿尔弗勒(alfredthe great)之流,则历史的过程或会完全不同。社会在没有繁重的制度以前,一切命运几完全系于君主一人之身:君而能,则社会幸获保全;君而不能,则社会亦不复可问。东盎格利亚为英格兰在农业时代最富饶,最繁盛的区域,然因没有一个国王能像爱底温,彭达,或阿尔弗勒的雄武有大略,东盎格利亚竟始终不获执英国的牛耳。即丹麦人亦知先从微弱无援的东盎格利亚登岸,然后更进犯已衰的诺森伯利亚及就衰的麦细亚。威塞克斯本离丹麦人上岸之处最远,而是时又因阿尔弗勒兄弟相继主政之故,抵抗丹麦人之力亦大;因此,外琴人一时竟不得逞志于威塞克斯,而英吉利亦无从全部征服。
斯干条那维亚人到了11世纪克弩特(canute)时始获入侵康华尔及威尔士的边陲。如果在第9世纪时他们就得势达两地,则一切的事情是否归结会完全不同,或竟远不如实在发生的情形,倒是一个极难置答的问题。如果我们能假定丹麦人住在英格兰后,会像诺曼底来的征服者一样敢把邪教抛弃,改信耶稣教,则将来的变迁我们极难悬拟。如果丹麦人一时不会就信耶教,那丹麦人早日侵略全英的结果一定会远不如实在的经过。但历史的假想是虚幻的,我们尽可庆贺事实的经过。因为丹麦人不能即刻得势,所以恢复文化(丹麦人蹂躏英吉利后)及调和诺尔狄克两大支族的重任才会归大阿尔弗勒及他的子孙负担起来,而我国的国脉才不中断。
外琴人的老家及风气
“外琴”在西文(viking)虽作战士而不作“湾民”(“creek-men”)讲,然外琴人固生长于海湾的人民。丹麦[3]地平多砂滩,然海峡错综其间,怒涛复澎湃于全岸。诺威地高而多山罅(fiords);高峰峻岭间,海潮得直入腹地,深远者以百哩计。沿这种屈曲悠长的山罅,位于罅底及弯口之间,间有几处肥沃之土,可以种五谷,亦可以起木屋。左近或更有茂林沿悬崖而下,直至水边,一若专为诱致樵夫及造船人而生者。仰望,则间或有一二平地凸生于山壁间,牛羊之类于夏季时,可于泉水及瀑布声中,取食于此。在最高之处,则有崇峻的山系与冰山雪地呵成一气。此处虽荒野无长物,却为诺斯人的神话及诗歌产生之地。因山系太高,不易超越之故,诺斯人便随山分成无数的小国,历久而不能统一。给养不足时,则惟有四出向海外求食,甚至于恃劫掠以为生。
斯干条那维亚人向为两栖的人种:他们无时不为极好的耕地者,但他们也可为皮贩,捕鲸者,渔人,商人及海盗。他们自从在石器时代的某期入居于斯干条那维亚以来,大海向为他们的交通孔道;至外界须经海,即他们自己的居留地间的往来亦须由海。但直至第8世纪末年,他们的活动范围几限于波罗的海沿岸;他们相互的侵掠而外,只害及沿波罗的海的近邻。要到了查理曼时,他们始越重洋而侵掠西方的耶教国。
外琴人外侵的原因
为什么他们忽然会得大举远行?常常有人问。
上述的问题曾有多种的答复,各种殆都含有几分真理。在气候不良之地,一遇歉收,便会发生不得了的饥荒。饥荒有时很足驱全土的人民求食别地,栖止别地。此为一说。斯干条那维亚人分三种阶级:奴隶,平民,及贵人(thrall,carl,earl)。一夫多妻之制在贵人阶级中极为普通;所生子弟极多,而有田可经营者却极少。这班年轻子弟冒险而好战,以佩刀,擐甲,披红袍为荣,以系金饰,蓄黄色长发为尚——外琴人除了一二不披甲的狂士以外,本是好修饰的花花公子,而非褴褛其服之徒,——初非甘于饿死故土,或依人为生之辈。外琴人之大举侵英即以此辈为主脑。此又一说。在第8世纪末了的30年中,查理曼及其佛郎克披甲骑士所组织的十字军曾至丹麦的南陲。使日耳曼的萨克森人有不死便须奉教,不奉教便死之概。丹麦人因收容萨克森人之故,得熟知邻国的情形;更因慑于查理曼的声威,而有远适异国之举。此为第三说。有人更以为崇奉窝登的丹麦人因耶教十字军即将光临,为先发制人之计故至不列颠焚掠寺院。但此说显不可靠,因为最先到不列颠的斯干条那维亚人来自诺威,而不自丹麦;而且斯干条那维亚人既无政治的团结心,又不是信教的狂徒,他们决不易为爱国心或仇教心所驱使。他们不过是举世皆凶时之凶盗,更带上了些别人所没有的天才——航海的本性及探险的雄心——而已。以理测之,斯干条那维亚的商人在外琴人的劫掠以前,也许已有至英格兰者;但关于此层的证据极薄弱,从那些证据我们亦不能有重要的推绎。
维金人
富裕的维金人以高品质的服饰、珠宝和武器来表现其身份。图片中的男人,他的头发和胡须都经过了认真的修剪,身穿精纺的毛制斗篷,肩上别着一枚别针,穿着漂亮的短上衣。即使在图片中所示的日常生活中,他仍着维金人的标志性物件:一顶头盔、圆形木制盾牌、短刀、装饰着银手柄的长剑、和内装金银财物的钱包。图片中的女人则佩戴着精美的饰针、手镯等物件。
外琴人的侵掠运动也许是由许多可能的缘由并合起来促成的。但大运动的起灭,好比风起风吹一样,尽可成于偶然。僻处深涧孤湾中的外琴人所以忽然能有伟力远侵格林兰及君士坦丁堡,建立诺曼底(normandy)于法兰西,丹法国于英格兰,无数市镇于苏格兰及爱尔兰也许完全由于趋时的一念,也许完全起因于少数亡命者偶然的成功。少数人成功后,较多人尤而效之;数十年而后,即可有全民族外移的运动。
外琴人之开始外侵
外琴人的第一次侵入西欧,照史册所记,尚在第8世纪之末年,而麦细亚的奥法尚在当国之时。威塞克斯的海岸有一天忽然来了三只长船,载了数百棍徒。威塞克斯王的地方官去查问他们时,他们反把他杀了。他们随即开船走了,地方上竟来不及召集群众来捉他们。此后,威塞克斯又好久不见外琴人的重临,但诺森伯利亚,苏格兰,爱尔兰,及威尔士的沿岸则相继有同样的海祸。凡远处于孤岛或海角的寺院,因易为海贼所乘之故,几无一幸免。挨洪那,林狄斯斐因,及较不著名的神庙皆为海贼所洗劫,宝物被携去,而寺僧或则被戮,或则被掳至大陆,贩为奴隶。谩藏诲盗,无保护亦足诲盗;我人固不必以谋报复查理曼十字军的残暴,为海盗侵掠不列颠寺院的理由。至于洗劫寺院的残酷则尤不足为异。当时盎格鲁·萨克森人之自相残杀,其惨固不亚于海盗之所为。796年的《大事记》说“本年麦细亚王基那尔夫(kenulf)洗劫肯特一直到了水草地才止,把肯特的王普稜(pren)携回麦细亚,把他的两眼挖了,两手断了”。
不列颠沿岸诸寺院的劫掠似乎即是外琴人移动的发端。我们如闭目一想当日在诺威及丹麦本国居民互相走告的情景,我们便不难料到发展的快速。首次外出的海盗皆满载金玉而归。于是各港湾及各山罅间到处都是风说:风说西方之寺院怎样的富有,风说西方的海岸怎样无卫,风说发财之新道怎样容易而不费劲。有的人还会附加一句,说西方之耕地比斯达完格(stavanger)之地还要肥沃。贵人的子弟向不安于穷困;他们当聚饮时更必畅论新事业之可能性,而热心于领袖的推举及徒众的招聚。
在外琴人大移动以前的50年中,全诺威及全丹麦的人会逐渐相信不列颠群岛及喀罗林帝国(carolingian empire)之毫无海军足以自卫,相信益格鲁·萨克森人及佛郎克人为陆居的笨伯,相信爱尔兰人只能用皮艇或独木舟,虽然后者已能渡海传教,移民海外,因为海盗回来必有所获,且都如此说。此后,世界遂成为外琴人的猎园,更为外琴人发展冒险性的围场。凡不敢做海盗的年轻人,且为酒肆中之笑柄,更为女子辈所斥辱。女子辈亦有身披甲胄而随父兄丈夫以入海者。经短时期之经验后,海外劫掠成为斯干条那维亚人的主要行业;少年人更以全副精神用于劫掠,正好像瑞士农人经摩喇(morat)及南息(nanci)的胜利后,以寇掠邻国为主业。到了最后,则劫掠之风杀,而永久移殖及留居耕地之风代兴。此即外琴运动最后的而且最重要的一个阶段。
斯干条那维亚人本是海盗而兼商人。从前他们彼此间的关系亦剽劫,亦互市;今后他们和外洋的关系亦兼有二者。很少别的种族会像他们的能兼营此两种绝不相同的职业,而兼乐两者之乐。在赫布里底(hebrides)群岛发现的一个外琴魁首的坟中,有秤一双与刀斧并葬,可见当时作战及经商之并重。外琴人在英格兰或爱尔兰置殖民地时,建立堡垒之城市及开设市场同为最初着手之事。不论在陆地或在海上,他们遇到生人时,不是和他交易,便会把他杀死;究竟是和平还是用武,那当然要看当时的情景或一时的冲动。这种可商可战的生活本是中古欧洲各埠水手的惯习,连巧塞诗中的船员(shipman)及伊利萨伯时的英雄也有几个是这样的。不过外琴人比别人格外要多些精彩:无论营商或劫掠,他们都以毅力赴之。他们即在陆上也能发挥军人的本领,这更为水手上岸后所稀见的。
在第9世纪的进行中,全斯干条那维亚民族的一大部分殆皆当过外琴人的勾当,他们的足迹殆遍于世界全部。今日威尼斯(venice)的兵工厂前有一拜里厄斯(piræus)的石狮,石狮上有外琴人所雕的斯干条那维亚古字。在君士坦丁堡街上曾有外琴人互相打架,起因则由于在都柏林(dublin)时的交恶。他们既四处漫游,所携归的财富及文化自亦不可限量;此外,他们也熟知世界各大城及各种人民的情形。萨克森农民虽视他们为外海的野蛮人,然和他们比较起来实有乡气重重,草野不通之概。他们原有的厄达(edda,诺斯人古诗之意)诗,今则成为散文体(caga)的长篇记事小说,追记他们浪漫的英雄生活惟妙惟肖,而雄壮之气亦不减于古诗。
外琴人外侵的路线
在外琴时代,斯干条那维亚人的活动率依三种路线。第一为东路。依此路出发者,大抵为瑞典人。他们东至诺弗哥罗及基辅(novgorod,kiev),而直入斯拉夫种族所居地的腹心。他们在基辅建立旧俄罗斯国。更从此下航聂伯尔河(dnieper),渡黑海,而叩君士坦丁堡的城墙。
其他二路皆向西行。其中之一我们可叫做“外路”。依此出发者大都为诺斯人(norsemen),或称诺威人(men of norway)。挨斯兰,格林兰,及北美洲皆有此辈的足迹,皆为此辈殖居之地;海程之险恶有不可言喻者。苏格兰高地及西南部向无诺尔狄克人足迹,然外琴人今亦自外路来奥克尼群岛(orkneys),揆司涅斯,罗斯,加罗威,及当非利斯(caithness,ross,galloway,dumfries)建立斯干条那维亚人的殖民地。萌岛(isle of man)则被据为爱尔兰海的马耳太(malta今英海权在地中海的根据地),是时爱尔兰海早成斯干条那维亚人的一湖。自外路来的诺威人更建立殖民地于昆布兰,卫斯特摩兰,郎卡邑,彻邑,及南威尔士沿岸。爱尔兰全岛为外琴人所蹂躏;都柏林,科尔克,里摩黎克,威克娄,及窝忒福德(cork,limerick,wicklow,waterford)则成立丹麦城市,亦即爱尔兰城市生活的发端。
第三条路线我们可叫做“内路”,出此路者大都为丹麦人。侵掠欧洲北岸及英格兰之东南两岸者皆内路外琴人之所为。因为路程较近之故,寇边的团体亦较大。在阿尔弗勒时,大批移民远航到英,思夺取大块土地,以供耕种之用。他们本由许多同盟武士所募集;在于役期内,各武士亦不另分门别户,而共戴一人为首。这些大批光棍往往因抵御力强弱之不同而往返于英法之间;法之抵御力强,则大队渡海峡而至英,英之抵御力更强,则又返法。经长时期的攻掠而后,他们在英法各建立一个丹法国,在历史上都占很重要的地位。较小的一个在佛郎克王国的北部,叫做诺曼底(normandy),乃由他们自己的种族而得名。较大的一个在英格兰的东部,北自泰晤士河南迄泰因河。郎克邑及昆布兰的诺威人更西和约克邑的丹麦人衔接;所以在这一带地方斯干条那维亚人的势力且自海至海,直穿英格兰的腰部而过。
维金人在爱尔兰的立足点
内外两路的外琴人往往会互相交错。诺曼底,南爱尔兰,及北英格兰有诺威人,也有丹麦人;他们更不分门户的穿入西班牙,地中海,及利凡特。他们能有至可惊异的探险,能前于哥仑布500年而远航北美的海岸,能时常航经拉斯角(cape wrath)及赫布里底群岛而昂然不为风浪所慑似乎必有相当的设备;然而他们所藉以立大功者仅浅平的长船(long-ships)而已。船之两面各有桨若干;由战士亲自摇动。如遇顺风,则张帆而行。帆以贵重之皮布制成,一条条布的颜色不同。船身亦满涂耀眼的色泽。船腰上则悬战士的盾,黄黑相间,无有或乱。船头上绘以巨龙。耶教徒每见巨龙乘风破浪,飞奔而来之时,辄用心惊胆战。外琴人能乘上述之长船而到处航行,实为航海史中最艳称的事实。水手的勇敢及技能再无出外琴人之上者。但奋勇亦有代价。有一次的巨浪竟将120只丹麦船撞上斯温那治(swanage)悬崖上。人船一齐覆没,而阿尔弗勒的威塞克斯亦得免于难。
外琴人的战术
初来不列颠,抢劫沿岸寺院的海盗所用的武器极不完全,所以他们往往一抢即逃,总不使陆上有相当的时间去召集相当的队伍以供抵御。这诚为极上的战术。外琴人的盗众渐大后,他们的军事知识及设备也日见进步。这当然是和欧洲各文明国贸易及交战的结果。他们的舰队自3只增加至40只,至100,至350只,每船殆各载百人。队伍到了这样巨大之时,甲胄已为成例,而不是例外。外琴人更善用双柄长斧又善于射箭。他们披了坚甲,执了锐器后,真有勇不可当之概。陆战时他们善排人字阵,军纪亦好;攻城时,他们善用炸药及轰城机(mangonel)。他们攻城陷阵有所向无敌之誉。而抵御他们之萨克森人则来自田间,衣以毛织,除了盾矛外,又别无长物。
从行动方面讲,外琴人及萨克森人间也有天壤之别。在阿尔弗勒建造舰队以前,丹麦人可以在河中海上自由往来,毫无束缚。且他们筑了营栅以保护舰队后,更学会了骑马,所以也可在陆地自由驰骋。他们取马于东盎格利亚的牧地后,于5年内竟南北飞驰,蹂躏全英,先灭诺森伯利亚,继灭麦细亚,终则侵入威塞克斯。
在阿尔弗勒学会了以丹麦人之术攻丹麦人之身以前,丹麦人向用攻奇制胜的战略,专于远僻无备之处突然施以攻击。临时募集的英吉利农夫行动极缓,绝不易追获飞驰的战士;即偶可追及,亦不能当披甲战士之一击。且我们也不甚能相信阿尔弗勒时这种原始式的民军(“fyrd”)会得常常募集。为追逐且抵御寇盗计,阿尔弗勒渐渐的觉得有依赖他的骑马披甲的豪贵,以及此辈的从者的必要,因为他们才是以战为务之士。战事愈多而愈严重时,也愈易变成一种职业;而社会的制度亦随之而变。丹麦人之战诚使封建制度在英国有进一步的发展。
因此,两方的队伍到了后期俱为骑马的步兵,然尚未成为骑兵。萨克森人及丹麦人之趋赴阵地,或逃奔,或追亡,虽皆骑马,但尚未习知在鞍上作战之方法,在诺曼底的外琴人则因和佛郎克骑士在塞纳河(seine)两岸交战之故,学得在鞍上刺人之术。所以在诺曼人侵英,而发生海斯顶斯(hastings)之战时,入侵者已为佛郎克·外琴之骑兵,而守御者仍为盎格鲁·丹麦之步兵。
大阿尔弗勒
阿尔弗勒显然可与查理曼相比;从查理曼,阿尔弗勒或曾多所取法。两人俱是笃奉基督,而反抗邪教者;也俱是维护封建君主,而取缔纷乱者。两者俱是多才多艺之人,能战亦能治理,且同为学者。职业尚未分化之时,国王之能教诲人民,治理人民,能与之共太平,亦能率之御仇敌者,恒为最合理想之元首;而阿尔弗勒及查理曼俱可当之而无愧。固然阿尔弗勒活动的地域没有像查理曼的大,声誉也远不及后者,但他的事业却有较远的较久的寿命。他和他的诸子能使英吉利永合为一;然日耳曼及法兰西则自查理曼死后从未联合过。
阿尔弗勒虽性近学者,且体质脆弱,然为时势所趋,自少即从军作战,且所参加者又为那时代最狞恶的战争。他的知识固和严酷的经验日增,但他温和的性情并不因而丧失。在阿士丹(ashdown)之战及其他八次的“民族战”(“folk-fights”),他虽仅22岁,而已为第二员统军大将。是年泰晤士河以北之地已尽入丹麦人之版图,威塞克斯尤不能不竭全力以阻止丹麦大队之前进,故河南白垩岭前之战尤为激烈。我们的少年英雄瞬获军队的信仰,故他的长兄于战事方殷之是年薨后,威塞克斯的贤人会议即举他为新主。当乱离之世,国王以统率人民作战为主要事业之时,未成年者率不得继位为主,他的诸侄所以也不获绍述父业。
阿尔弗烈德雕像
阿尔弗勒对谷司纶
7年而后,阿尔弗勒遇到了他一生最大的危机。是时,丹麦人已奄有北部,中部,及东部诸地;故于是年冬突然出人不意而进寇。阿尔弗勒的人民竟有逃亡至海外者。他自己则领了一群索美塞特的战士扼守帕里特(parret)盆地的要塞。相离仅50哩则为当时的康华尔;该地之威尔须人,因仇视威塞克斯之故,往往和丹麦人联合一致。是时英吉利的存亡,英吉利的独立,真如千钧一发,不绝如缕。幸而新近移居得文的萨克森豪族事阿尔弗勒极忠,他们立把偷渡后方的丹麦队伍击破。尉尔次及罕布邑(wilts,hampshire)虽已被丹麦人征服,然其地之豪族亦相率骑赴阿尔弗勒之召集;在此存亡危急之秋,阿尔弗勒之深得士心有如此者。经伊盛丹泥(ethandune)一战后,胜败之势骤反;阿尔弗勒强丹麦领袖谷司纶(guthrum)订卫特摩(wedmore)条约,谷司纶及其徒众谨受洗礼,退居丹法国,而威塞克斯则脱离危险。
丹麦战士既败于威塞克斯,且知南英的抵抗力尚不弱后,即有多人移师侵法。数年而后,阿尔弗勒迫谷司纶订一更有利于前者的条约。照这新约,丹法国的南界应沿滑特林街(watling street),接李河(lea)之源,顺流而下,伦敦则仍归英吉利人的王管辖。
终阿尔弗勒之世,英格兰的地图即如上述。丹麦人在皈依耶教之顷,已居留于英格兰之东北部,而公认为该地的主人翁。他们以南萨克森人所居之地则统一于阿尔弗勒的掌握中。他的子孙,如能征服丹法国,则他们便成为英吉利王国的创业者,因是时麦细亚,东盎格利亚,及诺森伯利亚皆已不复存在,所存者仅丹法国及威塞克斯而已。
然诺森伯利亚犹余一块残地——泰因河以北之柏泥西亚(bernicia)——没有为外琴人所征服。泰因河及哲维倭特山(cheviot)间之萨克森地自后叫做诺森布兰(northumberland),历数世纪介乎苏格兰及英格兰之间而维持它不绝如缕的独立。介乎哲维倭特及福尔司河间之萨克森地自后叫做罗新安(lothian);它因与南部萨克森人隔绝(丹法国在二者之中)之故,和苏格兰之历史日益难分难解。同时,侵入西方之诺威人则使爱尔兰之斯科特人和苏格兰之斯科特人不能衔接。因此,外琴人入侵有使苏格兰平日互相争杀的各部落渐次团结的功效。马卡耳品(kenneth macalpine)之为匹克人及斯科特人之王亦正在外琴人之世。他把圣哥仑巴之遗迹及苏格兰教之中心自挨洪那移至新建王国之腹地丹刻尔德(dunkeld);好像借以表示脱离爱尔兰的关系似的。
太平时的阿尔弗勒
自从谷司纶皈依耶教,丹法国的边界划定而后,阿尔弗勒的余生不啻交进了一道好运。他在英格兰南部的地位已是比较的稳固,而命运亦向着他欢笑。全英的萨克森人无论在丹法国以内或以外,都把他视为他们惟一的救星;即数目日增的信教丹麦人亦对此英吉利查理曼起钦敬之心。是时外琴人固仍不绝的来侵,但丹法国的丹麦人既居留于英土,有家可归,有地可耕,则亦不甚欢迎新来的外琴人,因深恐他们(居留者)自己也受报复的侵掠。而且阿尔弗勒更仿效丹麦人的办法,重建伦敦为有墙,有堡垒之城,而令英吉利的市民负防守之责。自此而后丹麦人不复能叩英格兰主要之门户。
修文
在第9世纪末了之20年内,战事已不如前之可怖。每当无战之时,阿尔弗勒辄以提倡文风为乐事,因他天性即近文事。英吉利文以前无散文;他则把比德的历史自拉丁文译成盎格鲁·萨克森文;他更翻译并编辑其他关于宗教,历史,及地理的种种书本,为臣民阅读之用。他又命人记录《盎格鲁·萨克森编年记》。这即以英吉利文著史的嚆矢。英格兰因受丹麦人之蹂躏,旧日的图书馆及笃学之士已扫数无存;僧侣虽口诵弥撒(mass),而不知其拉丁字义。阿尔弗勒一方招致国外大儒,一方更欢迎自麦细亚及北方逃亡来的学者;他希望至少在威塞克斯可以弥补所受于丹麦人的损失。他更建立最早的“公众学校”(public schools),为教训贵族及豪族子弟之用。世俗之人向不知书;阿尔弗勒使高级俗人亦受教育之目的,乃在增进行政的能力。
文字及宗教的回复极缓,因为这并不是出于僧侣及人民的自动,而出于贤君的鼓励。自动者进步快,如卡司柏特,比德,及阿尔琴等之视学如归;被动者进步慢,而况僧侣及人民皆已降为无知之徒。自诺森伯利亚及麦细亚之诸寺院受洗劫后,斯文本已扫地,赖有阿尔弗勒的努力始得逐渐恢复。单就文化论,随丹麦而生之城市生活比寺院生活最发达时更有较高的贡献。
《盎格鲁·萨克森编年史》正文
经武
阿尔弗勒于末20余年内修文亦不偃武。威塞克斯的武备于此时内亦大有进步。他成立了一个舰队。他又改良了军队的组织。他建筑许多丹麦式的土堡,而驻军其中,以为防戍。他设立一种稳固的行政制度,而以邑(shire)及其官吏为行政枢纽。凡此种种当然不免有简陋之讥,然已比英格兰从前所有的制度要高一筹。经此布置而后,他的子女长爱德华(edward the elder)及厄衰尔佛勒达(lady ethelfleda of mercia)得以继他之后,从事于丹法国之征服,而爱德华之子阿衰尔斯坦(athelstan)得以完成大业。丹法国的丹麦人一经留居其地后便显出政治团结力的缺乏。他们分裂成无数的小群,各有各的居留地和元首,他们间团结力且不如威塞克斯中兴后之英吉利人。他们的元首或称王或称伯(earl即斯干条那维亚人中的贵人),随个人之好恶而定。外琴人在作战时类能联合一致,共戴一元首;但丹法国中的政治组织则缺乏此种美德;因此竟不能当萨克森人中兴时的威力,而致一蹶不起。
老爱德华
老爱德华(ed-ward the elder,?—924),英格兰的盎格鲁·萨克森国王,绰号老爱德华。阿尔弗烈德大王之子。899—924年西萨克森(即韦塞克斯)的统治者,通过征服丹麦侵略者占领的地区,将其统治权扩大到几乎英格兰全境。899年其父死后继位。其子艾特尔斯坦统治时期,英格兰实现完全的政治统一。
英吉利的统一
长爱德华及阿衰尔斯坦可当英吉利王之称而无愧,前此者实不能以此为称。爱德华的孙爱德加(edgar)更逢太平盛世,而全英复公认他为王。丹法国于并吞英吉利各王国后复被并于威塞克斯。只有塞尔特的威尔士及塞尔特的苏格兰尚保存独立的地位,然它们君主有时亦且承认阿衰尔斯坦及爱德加享有一种不甚明了的最高权;阿衰尔斯坦及爱德加对于他们则以“不列颠之帝”(emperor of britain)自视。
丹麦人的征服引起了不少的分裂,然从新的分裂中萌芽了新的统一。当外琴人以双柄斧乱劈寺僧之头颅,而英吉利人剥丹麦人之皮而钉诸教堂大门时,盎格鲁·萨克森人和斯干条那维亚人间的仇恨固然达到沸点,但那种仇恨并不永久。当时尚没有印刷机,种族间的仇怨及残暴甚易忘却,而不易遗传。焚烧的遗址,一生绿草后,便看不出什么,如非有教员及史家在场指说故事。而且这两种诺尔狄克种族本为近亲的种族,同赋许多天性,同染许多习惯。在丹麦人即受洗礼之后,他们实不难和英吉利人混而为一,而同受威塞克斯王室(house of wessex)的统治。他们本是为寻觅良地而来,不是为建立斯干条那维亚帝国而来。他们不但不奴役他们的邻居,而且和威塞克斯绝对不同。在丹法国之内只见有自由人而无奴隶。所以当他们安居乐业于新地之时,除了服从他们自己的法律及自己的方伯(earl)及法官外,实不难容受英吉利王极宽松的统治。
艾特尔斯坦
艾特尔斯坦(?—939),athelstan又拼aethelstan。第一位有效地统治整个英格兰西萨克森国王。其父“大爱德华”在924年去世后,他被选为韦塞克斯和麦西亚的国王。925年被立为整个英格兰的国王。他的6个现存法规表明他严禁偷盗和惩治腐化行为。
盎格鲁·丹麦法
此时英吉利虽统于一王,而习惯及法律则仍历数代而错综繁杂,毫不一致。所谓通常法(common law)——即通行于全英之法之意——乃在不兰他基奈朝时由朝中之专门法律家次第积聚而成;在盎格鲁·萨克森时,既无同样的一班法家,更无可以通行全国的判例。有时国王固可得主教们之赞助而颁行一种成文的法律,以作法院的准则。但每个邑法院或县法院(shire or hundred court),以及有私管辖权的法院皆可有他的本地习惯法。丹麦人亦牢守他们自己的法律,因此他们所居之地有“丹麦法国”(dane law)之称。
丹麦人之来激起了许多好事,而法律为其中之一。英文中法律(“law”)之一字为丹麦文,盎格鲁·萨克森文(“doom”)及拉丁文(“lex”)中之字眼则废而不用。斯干条那维亚人,除了为外琴人而从军时不计外,实为好讼的人民;集于院(“thing”)中而听法律上的辩论他们每视为乐事。他们虽无专以法律为生的人,但尽有许多农夫·战士,如从不撒谎的业亚尔等,能熟知民族的习惯及复杂的诉讼手续。英格兰之丹麦市中常以12名世袭“法官”(“law men”)为该市中主要的官吏。丹麦人本有就法院的自由人中组织委员会之习惯,此习惯更传至英国。这或即陪审制度所以能在英国繁盛的一因,固然陪审本为佛郎克人的习惯,而日后始由诺曼人携到英国者。厄衰尔勒德及恩李底(ethelred,unready)的法律中明说:“每县应有法院。12名年长的豪贵应至法庭之内,由县官监视他们指神物而宣誓,誓不入无辜人于罪,亦不为犯罪者隐瞒。”此完全为丹麦人的习惯,而和中古时陪审委员会宣布事实的情形十分相象;虽则中古时的制度初非丹麦制度之直接化身。
盘格鲁·丹麦时代的直道或持平观念(conception of justice)有三种渊源可以追溯。一为萨克森人及斯干条那维亚人公有的“赔偿金”(“weregild”)的旧观念。照这观念,受害人的自己或亲族得受赔偿金而停止私斗。在古时赔偿金的范围几与直道的范围相等,离了赔偿金,几无所谓持平之道。但法院之势力愈大而部落的感情愈薄弱,则赔偿金愈失其用。到了萨克森时期的后期,“杀戮”逐渐由家族间的一种得失关系而变为社会及杀人犯间的关系。二为耶教所主张的一种教旨。照教旨所说,作恶除了触犯王法之外更为道德上的罪过,逆天的罪过,须深深的忏悔始有赎罪的可能。第三完全为斯干条那维亚人的观念,而见诸盎格鲁·丹麦法律中。照这观念,有几种行为,如临阵脱逃,或不忠于首领,为不荣誉之事——“奸佞”(“nidings voerk”)——为辱没自由战士之事,而应受惩罚。从阿尔弗勒时起,背叛国王或背叛主人渐成为特重之罪名,而有特殊之刑罚及谴责以昭惩戒。英国法律中叛逆及不忠之法之所以能长成,一部分固由于国王及封建主之权之激增,另一部分由于由僧侣传来之罗马法之影响,但全诺尔狄克族痛恶背主之观念要亦有以促成叛逆法之发达。诺尔狄克人此种观念,无论在盎格鲁·萨克森或斯干条那维亚文学中俱可看到。
丹法国的都市生活
丹法国在短期的独立时期内并不是一统的国家,而是散漫的联盟;各个半独立的区域俱依城市而生活。彻斯忒的罗马城墙,先由一个外琴首领修复;该地及约克的商业则因斯干条那维亚人的经营而复活。是时道路虽极稀少,但河流深而易航,货物可由船筏直驳至内地市镇之埠上。丹麦人所开关的五个知名之市(borough)——林肯,斯坦福德勒斯忒,德贝,及诺定昂(stamford,leicester,derby,nottingham)——不特为卫戍重镇,亦为商业中心。每市各有土城,上筑栅栏,旁掘堑壕,故保卫颇周。每市亦各有“法官”及军队,且各有各的“方伯”(“jarl”or“earl”)。方伯为一市之长,而市之四乡以及本市乡之一切军民人等亦统归他指挥处理;故每区实不啻一独立小邦,市为都城,而方伯实为君主。丹麦市在政治的重要实有点像罗马之城市,不过丹麦市完全为斯干条那维亚人之制度,并非效法罗马而来。
英吉利邑及市的起源
长爱德华及厄衰尔弗勒达兄妹征服丹法国时,随地采用丹麦人之市制。他们的父亲阿尔弗勒先已在伦敦及威塞克斯的其他地方立有先例,他们遵守父道,尽力扩充有堡垒之英吉利市(“burh”)于各处,故中部密德兰及塞汶流域亦有这类的市。他们把已坍毁的罗马城市之石墙修复了许多;冲要地方而向无保护者今亦御以土墙。在每个城堡之内,他们派军永远驻守;驻军有耕地的权利,也有防守的义务。他们征服丹法国到什么地方,威塞克斯的邑制亦扩充到什么地方。但新邑仍以丹麦市为行政中心,新邑的界线或即沿丹麦人军事区域的旧址,亦未可知。密德兰东部的诸邑——林肯,德贝,诺定昂,勒斯式,诺桑普吞(northampton),罕廷顿(huntingdon),剑桥,比德福德(bedford)——的起源即由于是。但在管理上威塞克斯的旧邑与自丹法国区分出来的新邑微有不同。在威塞克斯各邑中,每邑除了各有一个邑官(shire reeve)以代表国王及人民的利益外,长老(ealdorman)则可单领一邑或兼领数邑,并对国王负责。在新邑中,则只有丹麦伯(earl)而无邑官,伯亦只能单领一邑,也对国王负责。自旧麦细亚王国分割出来的邑则从威塞克斯之制。
新英吉利王国的卫戍及行政制度为前此所未尝有,奥法及爱格柏特所统治的所谓帝国并无这种制度。盎格鲁·丹麦之战所引起的纷乱渐归平定,迷雾渐清时,我们盖已可窥见近代英国的规范,近代英国的邑市大半已在该时逐渐成立。我们如把第10世纪的地图更详细审视,则不但较大的邑及市已在那时形成,即今日的村落亦在那时沿新治的河流及新辟的林地而一一成立。
市之起本为军事及行政的便利,丹麦人及英吉利人俱为这二种目的而设市;但过后则市变成商业的中心。丹麦人本为最不厌经商之民族;他们自海外回必有所获。如所获不由贸易而由强抢,他们的得意更不会因而减色。他们每逢海外归来,辄自以为有与豪贵并列的价值(“thegn-right worthy”)。他们此种经商习惯萨克森人至少也学得了一部分。且市及市内的治安国王又能特别保护。长爱德华更颁布一法令,一切卖买集中于市场中,且须当市官(town reeve)之面前。因此之故,市之商业日益繁盛。市民以一身而兼战士,商人,及邻地之耕者。日后他们的子孙渐专心于耕商之事,而让诺曼骑士专营兵事。此辈骑士不复居于市中,他们退居堡寨中之高塔而下瞩城市,城市中居民过后更放弃耕田之业,而专心一致于经商及行业。此固日后分工的结果,然不有丹麦人的城市生活则日后的分工更何由发生?
英吉利市之起源,在多方面之一方面讲,诚有如上述。但英吉利市的发展史没有二个是同样的。有几个较大的,有石墙的城,尤其是伦敦,始终不肯臣服于城外的封建制度;他们一直保留着相当的自卫武力,而不须借助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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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danelaw的意义见本章第100页。此字本不易译,无论如何总不能得到一惬意的译名。今仍以意译,至少可求不失真谛。
[2] 第8至第10世纪的北海海盗统称vikings,所以在此时来英的斯干条那维亚人亦可称vikings. viking字义作战士意。
[3] 丹麦(denmark)以danes而得名;因danes迁居于古盘格尔王国之地,故该地遂名丹麦。以丹麦人译danes,有因果倒置之嫌。但为从俗并免除纷歧起见,故不另立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