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军累次讨伐梁山泊,无不给梁山泊打得落花流水,将官送到山里做首领,兵卒送到山里做喽啰,一言以蔽之,不论将官或兵卒,没有一个存必死之心,降的降,逃的逃,官军讨伐梁山泊一次,即助长梁山泊的气焰一分,反之,祝家庄与曾头市的情形,却与官军不同。梁山泊未向他们侵略,他们先向梁山泊挑衅。祝家庄门上贴了两个标语,写道:“填平水泊擒晁盖,踏破梁山捉宋江”(《水浒传》第四十七回,参看第四十六回),而曾头市则杜撰了几句军歌,唱道:“摇动路镮铃,神鬼尽皆惊,铁车并铁锁,上下有尖钉。扫荡梁山清水泊,剿除晁盖上东京,生擒及时雨,活捉智多星,曾家生五虎,天下尽闻名。”(《水浒传》第五十九回)这种挑衅的态度当然可使梁山泊诸好汉为之一惊。然其结果,在祝家庄,竟使宋江三次动员;在曾头市,又使晁盖受伤,因而丧命。虽然此后他们都给梁山泊侵服,祝曾两家全部殉难,然而他们的反抗精神和反抗实力,实胜过官军百倍。
何以祝家村及曾头市的军队强过大宋官军呢?祝家村的军队似是部曲,曾头市的军队则为乡团。按“祝家庄前后有两座庄门,一座在独龙冈前,一座在独龙冈后”,“宋江引了人马,转过独龙冈后面,来看祝家庄时,后面都是铜墙铁壁,把得严整”(《水浒传》第四十七回)。由此可知祝家庄似与魏晋南北朝的坞堡相同,而其军队,观扈三娘捉得王矮虎之时,“众庄客齐上,横拖倒拽,活捉去了”(《水浒传》第四十七回),即无异魏晋南北朝的宾客及部曲。曾头市呢?它是城市,市内三千余家,其中一家姓曾,有五七千人马(《水浒传》第五十九回),即其军队与欧洲中世纪自由城市之军队相同,而为乡团。部曲与领主有主奴关系,其关系是封建式的,不是雇佣式的,在乡团,军队大率是该乡的住民,他们由于爱护乡土,即他们的祖墓、他们的财产、他们的妻子均在这个地方,所以在社会纷乱之时,他们不惜牺牲一身,出而当兵。
军官如何呢?中国兵制是由农兵渐次变为佣兵的。在农兵制度,军队由农民组织,无事耕田,有事从军。在劳动力缺乏的社会,政府要设置军队,只有利用这个方法。因为各人既然都有工作可做,试问谁人愿意从军?所以政府利用支给工资的方法,组织军队。政府要组织军队,只有一个方法,即强制征召的方法,于是农兵制度便成立了。农民当兵,以古代的武力言,其战斗力是最强的。因为农民在露天的地方,寒暑交迫,日晒雨淋,不断地劳苦工作,所以最能忍受战争的苦痛。反之,社会若有过剩的劳动力,不能得到工作机会,而沦为流民,则政府只能采用佣兵制度,即将流民收编为军队,使他们有所衣食。倘再征召农民当兵,一方流民无以糊口,同时农民从军,田园荒芜,幸而及瓜而代,而田园已经不能耕耘,因之,农民也将变为流民。唯在佣兵制度之下,兵卒既是流民,他们平日惯于嬉戏,狎于欢乐,聆敌则慑骇夺气,闻战则辛酸动容,临阵不至脱逃,已经可嘉,而欲令其陷阵杀敌,以攘寇患,自属难能。
三代及秦,采用农兵制度。汉置“正卒”之制,民年二十三皆服兵役,五十六乃免。唐设“府兵”之制,民年二十从军,六十退役。汉武帝、唐太宗能够平定四夷,不是偶然的事。但是东汉以后,“省诸郡都尉,并职太守,无都试之役”,都尉是统兵的官,都试是每岁立秋之日检阅地方军队,课其殿最。即东汉已由农兵改制为佣兵。中叶以后,阉宦秉政,朝纲崩弛,因之以饥馑,加之以师旅,百姓饥穷,盗贼蜂起,社会经济完全破坏。百姓流移就谷,变成流民,各地牧守就将他们收编为军队,例如,“刘焉为益州牧,初南阳三辅民数十万户流入益州,焉悉收以为众,名曰东州兵”。这就是三国初期军阀割据的原因。
汉末大乱,兵乱相承,豪族常筑坞堡以自卫,而农民则投靠于坞堡之中,在坞主的保护之下,租借田地,从事耕种,而以其剩余劳动力贡献给坞主。这样,坞主事实上便成为拥有民人及土地的领主,而民人亦变成坞主的领民,受其统治。领民分为两种,一种称为宾客;另一种称为部曲,此种情况,经两晋而至南北朝还是一样。
北周施行府兵之制,由隋至唐,规模大见充实,但太平日久,“豪富兼并,贫者失业”(《新唐书·卷五十一·食货志》),许多农民均排斥于农村之外,变为流民,单单京师一隅之地,游手已有数千万家,开元十一年改征为募,称为骑。“六军宿卫皆市人”,而为社会所不齿,“及禄山之反,皆不能受甲矣”。安史乱后,诸镇擅地,而农村破坏,社会上流民更多,方镇尽收之以做私兵,这就是唐末五代大乱的原因。唐末五代的私兵与魏晋南北朝的部曲不同,部曲对其主帅是封建的隶属关系,私兵对其主帅则只有雇佣关系,谁肯出最高价钱,谁就能收买他们,这又是唐末五代,兵变引起政变的原因。
宋兴,仍采用佣兵制度。仁宗以后,承平日久,豪强兼并,而赋役繁重,“民罕上著,或弃田,流徙为闲民”,每遇岁饥,流民更多,方偕对吕夷简说:“民迫流亡,不早募之,将聚而为盗矣。”而实际上确是“百姓多弃农为兵”。“明道宝元之间,天下旱蝗,民急而为兵者日益以众”,富弼为青州,募流民为兵者又万余人,天下传以为法。但“所募多市井选,不足以备战守”。这就是宋代官军的战斗力不如祝家庄的部曲及曾头市的乡团的理由。
然而这种募集的兵又不能解散,唐在穆宗初年,萧与段文昌当国,建销兵之议,兵无生业,皆聚山林间为盗贼,既而方镇悉收用之,尾大不掉,地方割据更加甚了。明代亦然,当马贼高迎祥作乱之时,刘懋“议裁驿站,山陕游民仰驿糈无所得食,俱从贼”。由此可知自唐中叶以后,军队乃是一种社会政策,其御敌之意义少,而救贫之意义多。
说到这里,我们不能不附带说明中国古代的官僚组织。中国职官,秦汉甚少,东汉以后,渐次增加。固然增加,而因文化的发达,知识阶级亦随之加多,不能全部容纳于官僚组织之内。但是中国古代没有大规模的企业,而知识阶级又均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即以“做官”为业。而如袁安所说“凡学仕者,高则望宰相,下则希牧守”。他们得不到职业,变为游士,犹如农民变为流民一样,何肯坐而待毙。这是政府应该注意的问题。战国时代诸公子之养士,西汉郎官多至千人,无非收罗那些得不到职业的士人。东汉士人更多,单单太学已有学生三万多人(《后汉书·卷七十九·儒林传序》),而私塾亦甚发达,每一宿儒常收门徒数十人至千余人,郎官虽然增加到两千余人,而阉宦秉政,父子兄弟婚亲宾客布列州郡。士人没有出路,遂依附外戚,而攻击宦官,发生了党锢之祸。唐代文化也极发达,贞观时代,单单京师一地,学生已有八千余人。文化发达,士人增加,当然不免“仕进路塞”。而唐代考试又复最重进士一科,及第进士有年过七十者。每次礼部考试,单单明经一科,有三千人,据《文献通考》所载,进士唯开元元年七十一人,平均不过二三十人,诸科只唯神龙二年三十九人,文宗太和二年三十六人,其余不过数人或十数人。何况及第于礼部,尚须再试于吏部,天宝二年,选人集者以万计,入第者六十四人。“选人一蹉跎,或十年不得官。”人类均有生存欲望,仕进路塞,自必结为朋党,攻讦当道,设法引起政党,以打开一个新局面,幸而成功,在野者固然弹冠相庆,下台者何敢甘心,势必设法报复,俄而此生矣,俄而又黜矣,俄而此退矣,俄而又进矣,一起一仆,仇怨愈深,而唐代就同东汉一样,发生了牛李党之争。但是汉代朋党是反对宦官的,而唐代朋党则依附宦官。兼以唐因冗员太多,不能不设法裁员,而裁去之员,方镇乃竞引之,以为谋主,于是朝廷孤立,而方镇遂横行无忌了。
宋代文化亦甚发达,每次考试,诸道贡士常在万人以上,例如太宗淳化三年诸道贡士凡万七千余人,而是年录取人数只有进士三百五十三人,诸科七百七十四人,共计一千一百二十七人,即十五取一。徽宗大观六年,礼部试进士万五千人,赐第者八百余人,即十八分取一,其余皆散在民间。固然宋代职官甚多,据曾巩言,真宗景德年间一万余员,仁宗皇祐年间二万余员,英宗治平年间二万四千余员(《元丰类稿·卷三十·议经费》)。到了哲宗时代,又增加为二万八千余员(《宋史·卷一百五十八·选举志四·铨法上》)。而亦无法容纳这许多及第之人,于是新旧党争又发生了。兼以宋同唐代一样,兵冗官滥为财政之蠹,吴及请省冗官,仁宗乃“谓禄廪皆有定制,毋遽变更,以摇人心”(《宋史·卷一百七十九·食货志下一·会计》)。哲宗时吕大防请废胥吏之半,范百禄以为“废半则失业者众”(《宋史·卷三百三十七·范百禄传》)。苏辙亦请“阙吏勿补”,使“见吏知非身患,不复怨矣”(《宋史·卷三百三十九·苏辙传》)。由此可知宋代的官僚组织亦社会政策之一种,治国之意义少,而恤贫之意义多。“吏部以有限之官,待无穷之吏,户部以有限之财,禄无用之人”(《宋史·卷一百五十五·选举志一·科目上》),国家安有不穷。
明代文化亦甚发达,京师有国学,地方则府有府学,州有州学,县有县学。中国士人自古就以干禄为目的,所谓“不事王侯,高尚其志”,只是少数人之志趣。嘉靖中,“讲学者以富贵功名,鼓励士大夫,谈虚论寂,靡然成风”。士人既以富贵功名相尚,则士人之数应与职官之数保持一定比例。官多士少,则官职旷虚,官少士多,则人才壅滞。人才壅滞,超过一定程度,势必引起党争。证之吾国历史,至为显明。明代士人入仕之途甚多,有进士、举人、监生、杂流数种,进士为殿试及格之人,举人为乡试及格之人,监生为国子监学生之通称,杂流是由吏道出身之人。合此数途,士人人数必超过职官之数。单单监生一途,弘治八年听选于吏部,至万余人,有十余年不得官者(《明史·卷六十九·选举志一》)。而考选又不公平,达官子弟往往名列前茅。例如成化弘治之间,万安“在政府二十年,每遇考,必令其门生为考官,子孙甥婿多登第者”(《明史·卷一百六十八·万安传》)。正德三年“太监刘瑾录五十人姓名,以交主司,因广五十名之额”(《明史·卷七十·选举志二》)。神宗初,张居正当国,其子礼闱下第,居正不悦。至五年,其子嗣修遂以一甲第二人及第,至八年,其子懋修以一甲第一人及第。而次辅吕调阳张四维申时行之子亦皆先后成进士(《明史·卷七十·选举志二》)。而考场之中又有舞弊,如“贿买钻营、怀挟倩代、割卷传递、顶名冒籍,弊端百出,不可穷究。而关节为甚,事属暧昧。或快恩仇报复,盖亦有之”(《明史·卷七十·选举志二》)。明以文字取士,本非择人之法,而既用文字了,就须以文学为标准,顾乃不视文学优劣,唯视权力大小。而考试及第之后,能否得官,又非倚仗权贵汲引不可。于是“无耻之徒但知自结于执政,所得爵禄直以为执政与之”(《明史·卷二百三十·汤显祖传》)。他们“分曹为朋,率视阁臣为进退,依阿取宠,则与之比,反是则争。比者不容于清议,而争则名高。故其时端揆之地,遂为抨击之丛,而国是淆矣”(《明史·卷二百三十·蔡时鼎等传赞曰》)。兼以明代“士大夫好胜喜争”,世宗时大礼之争,神宗初夺情之议,朝臣不识大体,而乃化小事而为大事,这种作风已经可以发生党派了。而明代又有廷推大臣之制,即大臣有阙,令吏部会同朝臣推举之(参阅《明会要·卷四十八·廷推》),此乃“爵人于朝,与众共之之义”(《明史·卷二百二十四·孙传》)。然而党同伐异,人情之常,他们何能以大公无私之心,品藻人才,势必引用私人而排斥异己。这样,又助长了朋党之争。顾宪成就是因为吏部廷推阁臣王家屏,神宗特旨任用沈一贯,先后疏争,而被削籍,乃归卧无锡,而讲学于东林的(《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六·东林党议》,万历二十二年)。何况仕宦壅塞,退处林野之人唯冀目前有变,不乐政局安定,遇有机会,即借题发挥,攻击当途。盖欲引起政变,使得意者退处林野,不得意者弹冠相庆。这种心理更是党争的根本原因,在这种政局之下,最可利用者莫如言官,“而言事者又不降心平气,专务分门立户”,其“论人论事者,各怀偏见,偏生迷,迷生执”(《明史·卷二百四十三·邹元标传》)。于是明代每次掀起政潮都是出于御史及给事中,而各派亦利用御史及给事中排斥异己,而朋党遂形成了。
朋党之成也,始于矜名,而成于恶异。名盛则附之者众,附者众则不必皆贤,而胥引之,乐其与己同也。名高则毁之者亦众,毁者不必不贤,而怒而斥之,恶其与己异也。同异之见歧于中,而附者毁者争胜而不已,则党日众,而为祸炽矣。(《明史·卷二百三十二·魏允贞等传赞曰》)
弄到结果,明代又同唐代一样,发生了宦官之祸,更由宦官之祸而助长了朋党之争。
在这里,我们尚欲附带说几句话:党争发生之后,君子常为小人所打倒,这叫做政治上的格勒善法则(gresham’s law),因为君子有所顾忌,而小人则不择手段,不惜与宦官勾结。且看明代吧,在刘瑾得势的时候,有许多士大夫依附刘瑾,焦芳“每遇瑾,言必称千岁,自称为门下”。李宪“时袖白金,示同列曰,此刘公所遗也”。张彩的行为比较巧妙,“每瑾出休沐,公卿往候,自辰至晡,未得见。彩故徐徐来,直入瑾小阁,欢饮而出,始揖众人,众以是益畏彩”(以上见《明史·卷三百六·阉党》)。在魏忠贤得势的时候,又有许多士大夫拜忠贤为假父,忠贤所过,“士大夫遮道拜伏,至呼九千岁”(《明史·卷三百五·魏忠贤传》)。比方崔呈秀,他因为贪污,受了高攀龙、赵南星的弹劾,乃“夜走魏忠贤所,叩头乞哀,言攀龙、南星皆东林,挟私排陷,复叩头涕泣,乞为养子”。又如曹钦程,因事忤忠贤意,忠贤怒,“削其籍,濒行尤顿首忠贤前曰:‘君臣之义已绝,父子之恩难忘。’絮泣而去”。而黄运泰之建忠贤祠,迎忠贤像,更不惜“五拜三稽首,率文武将吏,列班阶下拜,稽首如初,己诣像前,祝称某事赖九千岁扶植,稽首谢,某月荷九千岁拔擢,又稽首谢,还就班,复稽首如初礼”(以上见《明史·卷三百六·阉党》)。这种行为,君子安能做到。君子既然不能做到,则君子与小人斗争,当然君子失败。但是我们须知上面所引的人,都是由进士出身呢!他们读了圣贤的书,而竟谄事宦官,士大夫的道德,实可令人怀疑。所以孟称舜在其剧本《英雄成败》上,有数句话,把士大夫骂得体无完肤:
你们做秀才呵,读诗书也学着孔宣王口喳喳几句头巾话。做官呵,讲法律也曾把萧相国,嘴巴巴依样葫芦画。说别人呵,将那卢杞李林甫一个个恣吹弹,指定名儿骂。到轮着自己身上呵,却把他几个劣样儿,一桩桩做了印本花儿拓。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知识阶级的过剩固然可以发生党争,但是人口的过剩如果只限于知识阶级,则党争尚不至变成内乱,万一流氓阶级也感觉人口过剩,不能全部编入军队,则党争必会引起内乱。因为文绉绉的士大夫没有能力作乱,能够作乱的,只有流氓,然而流氓作乱的时候,若有一部分士大夫跑到流氓方面去,拥戴一个真命天子,自居为谋臣策士,则他们固然可借革命的进行,把政权抓在自己的手上,使革命运动不能化为民众运动,而只见新王朝的成立,然而同时,内乱在某程度内,尚可有秩序地进行。反之,士大夫不跑到流氓方面去,则流氓的内乱势必变为流寇的掳掠,而使中国社会陷入无政府状态之中。看吧!明季的士大夫中了八股的毒,已经不配做谋臣策士,所以李自成、张献忠终为流寇,而收拾残局,只有依靠外来势力,由是清朝政府就入关统治中国了。
闲话愈多,离题愈远了。其实不然,句句说明官和兵的腐败,便是句句说明官兵打不过梁山泊的理由,并反证祝家庄和曾头市所以有优越的战斗力的理由。总而言之,官僚组织与军队制度虽然不失为一个社会政策,然却不能彻底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要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须由别种政策,反之,由治国和保国的方面着想,则非改造官僚组织与军队制度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