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爲要避掉屢稱名詞底原故,就用些字來替代;那所用底字,就叫做代名詞。
代名詞可分爲人稱,指事,諮詢,聯接和無定五種。
甲 人稱代名詞
二十八,用來代替人名底,叫做人稱代名詞。
人稱代名詞有身,數,和性底分別。
第一身 第二身 第三身
陽 我 你
您 他
陰 我 你
您 她
伊
多數 我們
咱們
我等 你們
汝輩
君等 他們(陽)
她們(陰)
伊們(陰)
多數第三身兼陽陰二性底仍用「他們」二字稱代。
二十九,凡爲施身自稱底,就叫做反身代名詞。
反身代名詞也有身,數和性底分別。
第一身 第二身 第三身
陽 我自己 你自己
您自己 他自己
陰 我自己 你自己
您自己 她自己
伊自己
多數 我們自己 你們自己 他們自己
她們自己
三十,凡在特別的情境所用底代名詞,叫做特定代名詞。
自稱 對稱
單數 舍
賤
鄙人(等) 令
貴
尊
先生
閣下
先生(等)
多數 鄙人等 諸君
列位
乙 指事代名詞
三十一,凡用來直指言者意思所屬底事物底,就叫做指事代名詞。
指事代名詞可分爲近稱,遠稱二類。
(子)近稱〔例〕這 這些 這裏 這邊 這個
(丑)遠稱〔例〕那 那些 那裏 那邊 那個
丙 諮詢代名詞
三十二,凡發問時所用底代名詞,就叫做諮詢代名詞。
〔例〕誰? 那裏? 那邊? 什麼? 那樣?
凡有諮詢代名詞底句,末了定有問號(?)
丁 聯接代名詞
三十三,凡用諮詢代名詞,而句中並無發問底意思,那所用底代名詞叫做聯接代名詞。
〔例〕(一)我不知道那裏是法租界。
(二)李四很明白什麼叫做優生主義。
(三)他不曉得誰是我底同學。
戊 無定代名詞
三十四,凡泛指言者意思所屬底事物底,叫做無定代名詞。
〔例〕(一)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是這樣做。
(二)有些人說,他是從南洋來底。
(三)某個學生不來。
(四)各人做各人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