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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梦的终极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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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我和本我

二、超我和自我

一、自我和本我

病理学的研究把我们的兴趣完全集中到被压抑的方面。“自我”这个词在其本来意义上也可能是潜意识的,我们就希望更多地了解自我。到目前为止,从事研究唯一的指导是区分意识和潜意识的不同特点,最后我们却发现这个性质本身的意义就不明确。

现在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总是和意识密切相连的。也就是说,潜意识的知识也只有使它成为意识的知识后才能获得。这是怎样成为可能的呢?当我们说“使它成为意识”的时候,这是什么意思呢?它是如何发生的呢?

就此而言,我们已经知道在这一方面必需的出发点是什么。意识是心理结构的外表。也就是说,人们已把它作为一种能划归到空间上最靠近外部世界的系统了。

从外部和内部——我们称为感觉和情感,获得的一切知觉从一开始就是意识的。但它是怎样在思维过程的名义下和我们可以模糊地、不确切地概括起来的那些内部过程联系起来呢?它们代表心理能量的移置,而这种能量在付诸于行动的过程中,就在结构内部的某个地方获得了。它们是向着允许意识发展的外表前进呢,还是意识向着它们走来?这显然是当一个人开始严肃地采用心理生活的空间概念,或心理地形学的概念时所遇到的困难之一。这两种可能性同样都是不可想象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有第三种可能性。

潜意识观念和前意识观念之间的真正差别就在于:前者是从未被认识到的某种材料中产生出来的,后者则另外和言语表象联系着。这是为前意识和无意识系统,而不是为它们和意识的关系,找到一个明显标记的第一次尝试。于是把“一件事情怎样成为意识的呢?”这个问题说成“一件事情怎样成为前意识的呢?”就可能更有利,且答案就会是:“通过与之相应的言语表象建立联系而成的。”

这些言语表象就是记忆痕迹,它们一度曾经是知觉。像一切记忆痕迹一样,它们是可以再次成为意识的。在进一步论述其性质之前,我们开始认识到一个新的发现,即只有那些曾经是意识知觉的东西才能成为意识,从内容(情感除外)产生的任何东西,要想成为意识,必须努力把自己转变成外部知觉:这可以通过记忆痕迹的形式来实现。

我们把记忆痕迹想象为包含在直接与前意识—意识知觉系统相连的系统中,这样,关于记忆痕迹的精力贯注就可以很快地扩展到后一系统的成分上,这里立刻使我想起了幻觉,想起了这个事实,即最生动的记忆总是可以从幻觉中又能从外部知觉中区分出来的。但是我们还将发现,当一个记忆恢复时,记忆系统中的精力贯注仍将有效,当全神贯注不仅从记忆痕迹向前意识知觉的成分扩展,而且完全越过了它时,就会产生一种不能从知觉中区分开来的幻觉。

言语痕迹主要是从听觉中获得的,这样就可以说,前意识系统有一个特殊的感觉源。言语表象的视觉成分是第二位的,是通过阅读获得的,可以把它先放在一边,除了聋哑人之外,那些起辅助作用的词的感觉运动表象也是这样的。一个词的实质毕竟是被听见的那个词的记忆痕迹。

我们绝不要为了简化而被引入歧途,以致忘记了视觉记忆痕迹的重要性——那些(和语词不同的)东西的重要性,或者否认通过视觉痕迹的恢复,思维过程就能成为意识的。在许多人看来,这似乎是一种适当的方法。在沃伦冬克的观察中,研究梦和前意识幻想就能向我们提供这种视觉思维的特殊性质的观念。我们知道,成为意识的一般说来只是具体的思维主题,但却不能对这个使思维具有独特特点的主题——各成分之间的关系做出视觉的反映。因此,图像思维只是成为意识的一种很不完全的形式。在某种程度上,它比言语思维更接近于潜意识过程,而且毫无疑问在个体发生和种系发生上都比后者更加古老。

如果本身就是潜意识的东西借以成为前意识的方法,那么对于被压抑的东西怎样才能成为前意识的这个问题,我们就可以做出如下回答:通过分析工作来提供前意识的中间联系就可以做到。因此,一方面,意识就保持在原位;但另一方面,潜意识则不上升到意识中。

鉴于外部知觉和自我之间的关系是相当清楚的,而内部知觉和自我之间的关系则需要做特别的研究,它再次引起了一种怀疑,即把整个意识归属于一个前意识知觉——意识的外表系统——是否真有道理。

内部知觉产生过程感觉,而过程感觉是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当然也是从心理结构的最深层产生的。关于这些感觉和情感我们所知甚少,我们所知道的关于它们的最好例子还是那些属于快乐、痛苦系列的东西。它们比从外部产生的知觉更主要、更基本,甚至当意识蒙不清时它们也能产生。我曾在别处对其伟大的经济学意义及其心理玄学的基础表示过我的观点。这些感觉就像外部知觉一样是多层次的,它们可能同时来自不同的地方,并可能因此具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性质。

快乐性质的感觉并不具有任何内在推动性的特点,而“痛苦”的感觉则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这种性质。后者促进变化,促进释放,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痛苦”解释为提高能量贯注,把快乐解释为降低能量贯注的原因。假设我们把在快乐和“痛苦”形式下成为意识的东西,描述为在心理事件过程中的一种量和质“都尚未确定的成分”,那么问题就会是,该成分是否能在它实际所在的地方成为意识的,或者是否必须先把它转换到前意识知觉系统中。

临床经验提供了对后者有利的证据,它向我们表明这个“未确定的成分”的举动就像一个被压抑的冲动。如果自我不注意强制,它就会施加内驱力。直到对该强制产生抵抗,释放行动被阻止,这个“未确定的成分”才能迅速成为“痛苦”的意识。同样,由身体需要而产生的紧张可保持为潜意识的,身体的痛苦也可如此——它是介于内外知觉之间的一种东西,甚至当其根源在外部世界时,它行动起来也像一种内部知觉。因此,它再次真实地表明,感觉和情感只有到达前意识知觉系统才能成为意识的。如果前进的道路受阻,即使在兴奋过程中与它们一致的那个“不确定的成分”和它们做的一样,它们也不会作为感觉出现。于是我们就以一种凝缩的,并不完全正确的方式来谈论潜意识情感,它是和并不完全正确的潜意识观念相似的。实际上差异在于,和潜意识观念的联系必须在它们被带入意识之前就得形成,而对本身可以直接转换的情感来说则无此必要了。换句话说,意识和前意识的区分对情感来讲是没有意义的,前意识在这里可以不予考虑——情感要么是意识的,要么是潜意识的。甚至当它们和言语表象联系在一起时,它们之所以成为意识的也并非由于那种情况,是因为直接这样形成的。

言语表象所起的作用现在已完全清楚了。由于它们的作用,内部思维过程变成了知觉,它就像对该原理的证明一样,即一切知识在外部知觉中都有其根源。有时会出现这种情况,即对发生思维过程的过度关注,在这种情况下,思想是在实际意义上被感知的——好像这些词来自外界一样,并因此被认为是真实的。

在对外部知觉与内部知觉和前意识知觉——意识的表面系统——之间的关系做了这种阐述之后,我们就可以继续研究自我概念了。我们发现这显然要从它的中心——前意识知觉系统——着手,并且一开始就要抓住接近记忆痕迹的前意识。但这个自我,如我们所知,也是潜意识的。

有一个作家从个人动机出发,徒劳地坚持认为他和纯科学的严密性不相干,现在我认为,遵照他的建议我们将得到很多好处。我说的是乔治·格劳代克。他坚持认为,在我们所谓自我的生活中,其表现出来的行为基本上是被动的,正如他所表明的,我们是在不知道的、无法控制的力量下“生活”着。我提议通过回忆从前意识知觉系统出发,以及从作为潜意识的自我开始,并且紧随格劳代克,将“本我”的名字赋予心理的另一部分。从回忆这个实体加以考虑,该实体向其他部分扩展,而其他部分行为就好像是潜意识的。

不久我们将看到这个概念是否在理解上使我们有所收获,或者在描述目的方面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好处。现在将一个人看作是一个未知的、潜意识的心理本我,在它的外表就是从其中心,从前意识知觉系统发展而来的自我。如果我们努力对此加以形象化的想象,我们就会补充说,自我并不包括整个本我,但只有这样做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前意识知觉系统形成(自我的)外表,这多少有点像卵细胞上的胚胎层。自我并未同本我截然分开,它的较低部分拼合到本我中去了。

但是被压抑的东西也合并到本我中去了,并且简直就是它的一部分。被压抑的东西只是由于压抑的抵抗作用而和自我截然隔开,它可以通过本我而和自我交往。我们立即认识到通过对病理学的研究所勾画出来的几乎一切界限,都只和心理结构的表面水准有关——这是我们所知道的唯一水准。虽然必须说明所选定的形式对任何特殊应用来说没有任何夸张,而只想为说明的目的服务。

我们或许可以补充说,自我有一个掌管听觉的脑叶,正如我们从脑解剖中所知道的,它只在一边有,又正如人们所说的,它是歪斜的。

显而易见,自我是本我的一部分,即通过前意识知觉——意识的媒介已被外部世界的直接影响所改变的那一部分。在一定意义上说它是表面——分化的一种扩展。再者,自我有一种把外界的影响施加给本我的倾向,并努力用现实原则代替在本我中占主导地位的快乐原则。在自我中,知觉起的就是在本我中转移给本能的作用。自我代表我们所谓的理性和常识的东西,它和含有热情的本我形成对照。所有这一切都和我们所熟悉的通常的区别一致,但同时只能认为这种区别在一种平均的或“理想的”情况下才适用。

自我把对能动性的正常控制转移给自我。这样在它和本我的关系中,自我就像一个骑在马背上的人,它得有控制马的较大力量,所不同的是,骑手是通过寻求用自己的力量做到这一点的,而自我则使用借力。如果一个骑手不想同他的马分手,常常被迫引导它到它想去的地方。同样如此,自我经常把本我的希望付诸实施,好像是它自己所希望的那样。

看来除了前意识知觉系统的影响之外,还有另一个因素已经对形成自我并使之从本我中分化出来起了作用。一个人的身体本身,首先是它的外表,是外部知觉和内部知觉都可由此产生的一个地方。这一点可以用像任何其他客体一样的方式看到,但它把两种感觉让给了触觉,其中一种相当于内部知觉。心理生理学已全面讨论了身体以此在知觉世界的其他客体中获得其特定位置的方式。痛苦似乎在这个过程也起作用,我们在病痛期间借以获得的关于器官的新知识的方式,或许就是我们获得自己身体观念的原型。

自我首先是一个身体的自我,它不仅是一个表面的实体,而且还是一种表面的投射。如果我们想为它找一种解剖学上的类比,就可以很容易地把它等同于解剖学家所谓的“大脑皮层上的小人”,它在大脑皮层上是倒置的,它脚朝天,脸朝后,左侧是它的语言区。

自我和意识的关系前文已经多次探究过了,但在这方面还有一些重要的事实有待描述。由于我们习惯于不论走到哪里,都携带着我们的社会和道德的价值标准,因此,当我们在无意识中看到低级情欲的活动场所时,我们并不感到惊讶;另外,任何心理功能在我们的价值量表上级别愈高,就会愈容易发现它接近意识的道路。但是这里精神分析的经验却使我们失望。一方面我们有证据表明,即使一般要求努力集中精力的精细的和复杂的智力操作,也同样可以在潜意识中进行,而不必进入意识。这种例子是无可争辩的。例如,它们可以在睡眠状态中出现,如我们所表明的,当某人睡醒后立即发现,他知道了几天前还苦苦思索的一个困难的数学问题或其他问题的解决方法。

但是还有另一个更奇怪的现象。在我们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在某些人身上自我批评和良心的官能——这是一些心理活动,即作为特别高级的活动,是潜意识的,并且潜意识地产生着最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分析中保持潜意识抵抗的例子绝不是唯一的。这个新的发现不管我们自我批判如何,都强迫我们谈论一种“潜意识负罪感”。这比其他的发现更使我们糊涂得多,而且产生了新的问题,特别是当我们逐渐发现,在大量的神经官能症里,这种潜意识的负罪感起着决定性的实际作用,并在疾病消除的道路上设置了最强大的障碍物。如果重返我们的价值量表,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在自我中不仅最低级的东西,而且最高级的东西也可以是潜意识的。就像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我们刚刚断言的有意识自我的证明,即它首先是一个身体的自我。

二、超我和自我

如果自我只是被知觉系统所影响,即真正外部世界在心灵中的代表所改变的本我的一部分,那么我们要处理的事态就很简单了。但情况却是更为复杂的。

我们假定在自我之中存在着一个等级,一个自我内部的分化阶段,可以称为“自我理想”或“超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我已在别处提出过了,它们仍然适用。现在必须探究的新问题就是,自我的这一部分和意识的联系不如其他部分和意识的联系密切。

在这一点上,必须稍微扩大一下我们的范围。我们通过假设(在那些患忧郁症的人里面),失去了的对象又在自我之内恢复原位,也就是说,对象贯注被一种认同作用所取代,这样我们就成功地解释了忧郁症的痛苦障碍。然而,在当时,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该过程的全部意义,也不知道它的平凡和典型程度如何。自此我们开始理解,这种替代作用在确定自我所具有的形式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形成它的所谓“性格”方面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最初,在人一生的原始口欲期,对象贯注和认同作用无疑是很难相互区别开来的。我们只能假设,对象贯注在以后是从本我中产生的,在本我中性的倾向是作为需要而被感觉到的。在开始的时候还很不强壮的自我后来就意识到了对象贯注,并且要么默认它们,要么试图通过压抑过程来防备它们。

当一个人不得不放弃一个性对象时,在他的自我中常常会发生一种变化,这种变化只能被描述为对象在自我之内的一种复位,就像在抑郁症里发生的那样,这种替换的确切性质迄今尚未为我们所知。通过这种心力内投,一种退行到口欲期的机制,可能使自我更容易放弃一个对象,或使该过程更容易成为可能。这种认同作用甚至可能是本我能够放弃其对象的唯一条件。无论如何,这个过程,特别是在发展的早期阶段,是一个经常发生的过程,它说明了这个结论,即自我的性格就是被放弃的对象贯注的一种沉淀物,它包含着那些对象选择的历史。当然从一开始就必须承认,有各种程度的抵抗能力,正如在某种程度上所表明的,任何特殊人物的性格都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或抵抗其性对象选择的历史的影响。在有过多次恋爱经历的女人中,似乎并不难在其性格特质中发现其对象贯注的痕迹。我们也必须考虑同时发生的对象贯注和认同作用的情况。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对象被放弃之前,它还会发生性格上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性格的变化将能从对象关系中幸存下来,并且在某种意义上保存它。

从另一种观点来看,或许可以说,一个性对象选择的这种向自我的变化也是自我借以获得对本我的控制,并加深和它的联系的一种方法。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是以默认本我的经验为代价的。当自我假定对象的特征时,可以这么说,它把自己作为一个恋爱对象强加给本我,并试图赔偿该对象的损失。它说:“瞧,我这么像那个对象,你也可以爱我。”

这样发生的从对象力比多向自恋力比多的转变,显然指的是对性目的的放弃,即一种失性欲化的过程,所以,它是一种升华作用。的确,这个问题应该得到认真的考虑,即是否为升华作用所走的普遍道路,是否一切升华作用都不是由于自我的媒介作用而发生的,自我通过把性对象力比多转变为自恋力比多,然后,或许继续给自我提供另一个目的。以后我们将不得不考虑其他本能变化,是否也有可能不是由这种转变造成的。例如,是否这种转变不会造成已经融合在一起的各种本能又被分解。

虽然这有点离题,但是,我们不可避免地要把注意力扩展到注意自我的对象——认同作用。如果这些认同作用占了上风,并且变得为数过多、过分强大,且互不相容,那么取得病理学的成果将为期不远了。由于不同的认同作用被抵抗相互隔断,可能会引起自我的分裂,或许所谓多重人格这种情况的秘密就是各种认同作用轮流占有意识。即使事情不至于如此,在四分五裂的自我的几种认同作用之间存在着冲突问题,这些冲突毕竟是不能描述成完全病理学的。

但是,不论对这种被放弃的对象贯注的影响进行抵抗的性格能力,在数年之后其结果可能是什么,童年最早期的第一次认同作用的影响将是深刻而持久的。这就把我们领回到自我理想的起源。因为在自我理想的背后隐藏着第一个而且是最重要的认同作用(即父亲认同的作用),这是在每个人的幼年期就曾发生的。这显然并不是最初对象贯注的结果,这是一种直接的、即刻的认同作用,比任何对象都早。但是,属于最早的性欲期,并且与父母有关的这种对象选择,正常说来,似乎会在被讨论的那种认同作用中发现其结果,因此而强化前一种认同作用。然而,全部问题是如此复杂,有必要更细致地探究它。问题的错综复杂归之于两种因素:俄狄浦斯情结的三角特征和每一个人身体上的雌雄同体。

男孩子的情况可以简单地叙述如下。在年龄还很小的时候,小男孩就发展了对他母亲的一种对象贯注,它最初和母亲的乳房有关,是在所依赖的原型上最早的对象选择的例子,男孩子用以父亲认同的方法来对付他的父亲。这两种关系一度同时存在,直到对母亲的性愿望变得更加强烈,而把父亲看作是他的障碍,这就引起俄狄浦斯情结。于是以父亲认同的作用就带上了一种敌对色彩,并且变成了驱逐父亲以取代他对母亲的位置。此后和父亲的关系就有了心理上的矛盾,在认同作用中这种内在的矛盾心理好像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对父亲的矛盾态度和对母亲的那种充满纯粹深情的对象关系,构成了男孩子身上简单积极的俄狄浦斯情结的内容。

随着俄狄浦斯情结的退化,对母亲的对象贯注就必须被放弃。它的位置可被这两种情况之一所取代:要么与母亲认同,要么加强与父亲认同的作用。我们习惯上认为后一结果更为正常,它允许把对母亲的深情关系看作是保留的一部分。这样,俄狄浦斯情结的解除,将加强男孩性格中的男子气。小女孩身上俄狄浦斯情结的结果,以完全类似的方式,可能就是加强以其母亲认同的作用——这种结果将以女子气表现儿童的性格。

由于这些认同作用并不包括把被放弃的对象吸收到自我中去,因此,它们并不是我们所期望的东西。但是这种二择一的结果也可能出现,在女孩子身上比在男孩子身上更容易观察到。分析常常表明,当一个小姑娘不再把她的父亲看作恋爱对象之后,就把她的男子气突显出来,并且与其父亲认同,即与失去的对象认同,来代替与其母亲认同。这将明显地依赖于她的素质中男子气是否足够强烈,而不管它可能是由什么构成的。

由此看来,在两种性别中,男性素质和女性素质的相对强度,是确定俄狄浦斯情结的结果,将是一种以父亲认同还是以母亲认同的作用。这是雌雄同体借以取代后来发生了变化的俄狄浦斯情结的方式之一。另一种方式更为重要。因为人们得到的印象是,简单的俄狄浦斯情结根本不是它最普遍的形式,而是代表一种简化或图式化。的确,这对实际目的来说常常是非常恰当的。更深入的研究通常能揭示更全面的俄狄浦斯情结,这种情结是双重的(消极的和积极的),并且归之于最初在童年表现出来的那种雌雄同体。也就是说,一个男孩子不仅对其父亲有一种矛盾态度,对其母亲有一种深情的对象选择;而且他还同时像一个女孩那样,对他的父亲表示出一种深情的女性态度,对母亲表示出相应的敌意和妒忌。正是这种由雌雄同体所带来的复杂因素使人难以获得一种与最早的对象——选择和认同作用有联系的清楚的事实观念,而且更难以明白易懂地描述它们,甚至可能把在与父母的关系中表现出来的矛盾心理完全归咎于雌雄同体,如我刚才所说,它不是从竞争和认同作用中发展起来的。

在我看来,特别是涉及神经官能症患者时,假定存在着完全俄狄浦斯情结是可取的,精神分析的经验则表明,在很多情况下它的构成成分总要有一方或另一方的消失,除了那些只有依稀可辨的痕迹之外,这样就可以形成一个系列,即一端是正常的、积极的俄狄浦斯情结,另一端则是倒置的、消极的俄狄浦斯情结,而其中间的成分将展示两个成分中占优势的那种完全的类型。随着俄狄浦斯情结的分解,它所包含的四种倾向将以这样的方式把自己组织起来,以产生一种父亲认同作用和母亲认同作用。父亲认同作用将保留原来属于积极情结的对母亲的对象——关系,同时将取代以前属于倒置情结的对父亲的对象——关系;母亲认同作用除在细节上做必要修正外,将同样是真实的。任何人身上两种认同作用的相对强度总要在他身上反映出两种性的素质中的某一种优势。

受俄狄浦斯情结支配的性欲期的广泛普遍的结果,被看做是在自我中形成的一种沉淀物,是由以某种方式结合到一起的这两种认同作用构成的。自我的这种变化保留着它的特殊地位,它以一种自我理想或超我的形式与自我的其他成分形成对照。

但是,超我不仅是被本我的最早的对象选择所遗留下来的一种沉淀物,它也代表反对那些选择的一种能量反向作用。它和自我的关系并不限于这条规则,即“你应该如此如此(就像你的父亲那样)”;它也包括这条禁律,即“你绝不能如此如此(就像你的父亲那样)”,就是说,你不能做他所做的一切,有许多事情是他的特权。自我理想的这种两面性是从这个事实中获得的,即自我理想有对俄狄浦斯情结施加压抑作用的任务。显然,压抑俄狄浦斯情结并非易事。父亲,特别是父亲被看作是实现俄狄浦斯愿望的障碍,这样,儿童的自我便获得了强化,在自身之内建立这个同样的障碍以帮助其进行压抑。做到这一点的力量可以说是从父亲那里借来的,这种出借是一个非常重大的行动。超我保持着父亲的性格,当俄狄浦斯情结愈强烈,并且愈迅速地屈从于压抑时,超我对自我的支配,愈到后来就愈加严厉——以良心的形式或者以一种潜意识负罪感的形式出现。我在后面将提出一条以这种方式支配权力的根源的建议。这个根源,就是以一种绝对必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其强迫性格的根源。

如果我们再次考虑一下已经描述过的超我的根源,将它看作是两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的结果,一个是生物因素,另一个是历史因素,即在一个人身上长期存在的童年期的无能和依赖性,以及他的俄狄浦斯情结的事实和我们已经表明的那种压抑,都和力比多潜伏期的发展中断有关,而且也和人的性生活活动的双重发动能力有关。根据一个精神分析学的假设,人们最近提到的那个对于人类来说似乎很独特的现象,是冰河时期文化发展的一个遗产。于是我们发现,超我从自我中分化出来无非是个机遇问题:它代表着个人发展和种族发展中最重要的特点。的确,由于它永远反映着父母的影响,因此,它把其根源归之于这些因素的永远存在。

精神分析一再受到指责,说它不顾人类本性中较高级的、道德的、精神的方面。这种指责在历史学和方法论这两方面都是不公正的。首先,我们从一开始就有把进行压抑的功能归之于自我中道德的和美学的倾向;其次,一般人都拒绝承认精神分析研究能产生一种全面、完善的理论结构,就像一种现成的哲学体系那样。但不得不通过对正常的和变态现象的分析解剖,沿着通往理解心理的错综复杂的道路,一步一步地找到它的出路。只要研究心理上这个被压抑的部分是我们的任务,就没有必要对存在着更高级的心理生命感到不安和担心。但是,既然我们已着手进行自我分析,我们就可以对所有那些道德感受到震惊的人,以及那些抱怨说人体中一定有某种更高级性质的人做出回答。我们可以说:“千真万确,在这个自我理想或超我中,确有那种更高级性质,它是我们和父母关系的代表,当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知道这些更高级性质了。我们既羡慕这些高级性质又害怕它们,后来把它们纳入到我们自身中来了。”

因此,自我理想是俄狄浦斯情结的继承者,因而也表示在本我中力比多所体验到的、最有力的冲动和最重要的变化。通过建立这个自我理想,自我掌握了它的俄狄浦斯情结,同时使自己处于本我的支配之下。鉴于自我主要是外部世界的代表,是现实的代表,而超我则和它形成对照,是内部世界的代表,是本我的代表。自我和理想之间的冲突,正如现在我们准备发现的那样,将最终反映真实的东西和心理的东西之间、外部世界和内部世界之间的这种对立。

通过理想的形成、生物的发展和人类种族,所经历的变迁遗留在本我中的一切痕迹被自我接受过来,并在每个人身上又由自我重新体验了一遍。由于它所形成的方式,自我理想和每一个人在种系发生上的天赋——他的古代遗产——有很多联系点。因此,正是这种我们每个人心理生活中最深层的东西,通过理想的形成才变成我们所评价的人类心灵中最高级的东西。试图给自我理想定位,甚至在已经给自我确定了位置的意义上,或者试图对自我理想进行任何类比,都只能是白费力气。

显而易见,自我理想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我们所期望的人类的更高级性质。它是一种代替做父亲的渴望。自我理想包含着一切宗教都由此发展而来的萌芽。宣布自我不符合其理想的这个自我判断,使宗教信仰者产生了一种以证明其渴望的无用感。随着儿童的长大,父亲的作用就由教师或其他权威人士继续承担下去。他们把指令权和禁律权都交给了自我理想,并且继续以良心的形式发挥对道德的稽查作用。在良心的要求和自我的实际成就之间的紧张,是作为一种负罪感被体验到的。社会情感就建立在以别人自居且和它们一样的自我理想的基点上。

宗教、道德和社会感——人类最高级的东西的主要成分,最初是同一个东西。根据我在《图腾与禁忌》中提出的假设,它们的获得从种系发生上讲出自恋父情结,即在掌握俄狄浦斯情结本身的实际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宗教和道德的限制,以及为了克服由此而保留在年轻一代成员之间的社会情感。在发展所有这些道德的东西时,似乎男性居领先地位,然后通过交叉遗传转移给女性。甚至在今天,社会情感也是在对其兄弟姐妹的妒忌和竞争的冲动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于敌意不能令人满意,便发展了一种对从前对手的认同作用。研究同性恋的温和情况进一步证实了这种怀疑,即认同作用代替了继敌意、攻击性态度之后的深情的对象选择。

然而,随着种系发生的提出,新的问题产生了,使人们想从这里沮丧地退缩回去。但是,这是毫无益处的,因为我们必须做出尝试——尽管害怕它将揭露我们建立起来的整个结构的不适当,问题在于:究竟是哪一个,是原始人的自我还是他的本我,在它们的早期就从恋父情结中获得了宗教和道德?假如是他的自我,为什么我们不略述一下这些被自我所遗传的东西呢?假如是他的本我,它是怎样和本我的性质相一致的呢?或者说,我们把自我、超我和本我之间的分化带回到这样早的时期是错误的吗?难道我们不应该老老实实地承认,关于自我里面的这一过程的整个概念对理解种系发生毫无帮助,也不能应用于它吗?

让我们先回答容易回答的问题。自我和本我的化分不仅要归因于原始人,甚至要归因于更简单的生命形式,因为这是外界影响的必然表示。根据我们的假设,超我实际上起源于导致图腾崇拜的经验。到底是自我还是本我体验到,并且获得了这些东西的问题,不久就不再有什么意义了。思考立刻向我们表明,除了自我之外,没有什么外部变化能够被本我所体验到,自我是外部世界通往本我的代表。因此,根据自我来谈论直接遗传是不可能的。正是在这里,实际个体和种系概念之间的鸿沟才变得愈加明显起来。另外,人们一定不要把自我和本我之间的差异看得过分严重,但也不要忘记,自我基本上是经过特殊分化的本我的一部分。自我的经验似乎从一开始就遗留给了后代,但是,当这些经验足够经常地重复,并在许多代人身上有了足够的强度之后,就转移到本我的经验中去了,即成为遗传所保留下来的那种痕迹。因此,在能被遗传的本我中,贮存着由无数自我所导致的存在遗迹,并且当自我形成它的脱出本我的超我时,它或许只是恢复已经逝去的自我的形象,并且保证它们的复活。

超我借以产生的方式解释了自我和本我的对象——贯注的早期冲突是怎样得以继续进行,并和其继承者(超我)继续发生冲突的。假如自我在掌握俄狄浦斯情结方面没有获得成功,那么,从本我产生的俄狄浦斯情结的精力贯注,将在自我理想的反向作用中找到一种发泄口。在理想和这些潜意识的本能倾向之间可能发生的大量交往说明,理想本身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潜意识的,自我是进不去的。在心理的最深层曾经激烈进行的斗争,并未因迅速的升华作用和认同作用而结束,现在是在更高层次的领域内进行着,就像在科尔巴赫的油画《汉斯之战》中一样,是在天上解决争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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