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了博·鲁梅尔。噢,不,不是“花花公子布鲁梅尔”——那位生于1778年的伦敦上流社会的绅士——是博·鲁梅尔【注】。这位博·鲁梅尔1914年生于纽约城的切里街。
别以为博对自己的名字就那么逆来顺受。从少年时代起,他就准备着要同全人类作战,以捍卫自己的尊严。他想出了各种各样的办法,甚至也想到了要另取个名字。他想改叫巴克,或巴奇【注】,或诸如此类的某个富有男子气的名字。结果呢,改了名字也没有用。
“鲁梅尔?姓鲁梅尔?哎呀,还不好意思说吧?你的名字应该叫博,‘花花公子鲁梅尔’嘛。呃,呃……没错!”
博——“花花公子”,这苦涩的名字好似一只熔炉,而博的个性,也就在这炉中铸成了。十二岁的时候,他经过一番调查了解到,那位他与之同名的人物,曾经是伦敦著名的时尚权威,也是往昔那一时代花花公子中的第一人。从那以后,博便成了男式服装激情昂奋的反叛者。时至如今,假如哪天你碰见一位粗犷的年轻人,他两手的指关节处伤痕累累,那样子看上去就像一件衣服也没脱地连着睡了整整两个月,那么,你或许可以肯定:那不是饥肠辘辘的乞丐,而是博·鲁梅尔。
令他的父亲——也就是毒品缉捕队的约翰尼·鲁梅尔警官——颇感绝望的是,博一而再、再而三地总是在逃跑。
在他就读的哥伦比亚法学院里,有那么几个擅长幽默调侃的聪明家伙,因为他们,博就逃跑过三次。头一次,他跑到一处水道隧洞工地去挖沙子。结果,一个膀粗腰壮的立陶宛隧道工,看破了他自感羞耻的秘密,于是他被遣送回来,继续受到《契约法》课程的捆束。第二次溜号,他去一个三流马戏团做新闻广告宣传员。而这一段插曲,又以他跟一个大力士之间一场血腥的吵斗而告终。那邦戈人【注】起初满以为他能把任何一个名叫“花花公子”的人揍扁,可是,当他最终在昏迷中醒转之后才明白过来:这场架打得着实地不轻松,正像有句话说的——是一场误会。第三次出逃,他找到第六大街一处建筑工地,在高高的半空中做吊运铆钉的活儿。就在又一次经受了痛苦的折磨之后,他一怒之下爬上了四十层楼,还险些从那危绝之处摔了下来。不过,自那以后,他再选择逃往避难的地方,总是要离大地母亲更近一些了。
暑假期间他也屡次潜逃。一次跑到好莱坞;一次到了阿拉斯加;还有一次,他搭上一艘开往里约【注】的货轮,朝着遥遥召唤着他的南方天堂去了。然而,最后这次出逃,可是绝对的判断失误。船上的商务监运官是个受过教育的人,他在船员们中间津津乐道地传播着对博的议论,而年轻的鲁梅尔先生,如果要想对自己的教名所受到的那些文雅的听似恭维的讥谤还以惩罚,看起来就不得不以浩森无垠的大海作为战场,而且,除非凭着游泳,竟再无别的脱身之法。
埃勒里·奎因先生头一次听说博·鲁梅尔,是当约翰尼警官故世之际。
对老友的故去,奎因警官十分难过,并很想为这位故交的儿子做些事情。
“这孩子没工作,闲得无所事事,”奎因警官对埃勒里说道,“他有文凭,本来是个律师,不过他辞职不干了。情况就是这样,一个没有工作的人,你可想而知。我的意思倒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再者说,他倒没有成天舒舒服服坐在转椅里,变成那种吃不了苦的软蛋。他可是个精力充沛的坐不住的年轻人,而且又倔又硬,很难对付。五花八门的事情他都干过:航海、吊运建筑铆钉、一路乞讨周游全国、在加利福尼亚摘橙子、到海险防护工程设施上去挖沟……总之,什么他都干过,可就是到了哪儿也没找到能发挥自己的工作。现在呢,约翰尼又去世了,他的情况也比以前更糟了。这个骄傲自大的家伙,对,博就是这么个人,他觉得自己无所不知,而且,差不多也无所不能哩。”
“你刚才说他叫什么名字?”埃勒里问。
“博。”警官答道。
“博·鲁梅尔?”埃勒里笑了。
“我就知道你会笑的,谁听到他的名字都会笑的,这正是博的痛苦所在。只是别当着他的面嘲笑他,否则,他会暴跳如雷的。”
“为什么你不让他当警察呢?”
“是啊,他要不是那么不踏实,当警察倒也能是个好样的。不过实际上,他正琢磨着想开个侦探事务所呢。”警官一笑,继续说道,“我猜想他近来一直在读你写的那些离奇的侦探小说。”
“你的这位四处游荡的浪子还真让我挺感兴趣的。”奎因先生爽快地说道,“咱们去找他吧。”
在从中央大街往西两个街区的路易烤肉馆里,他俩找到了正在吃着咸牛肉三明治的博·鲁梅尔先生。
“你好,博。”警官打着招呼。
“好啊,老爷子。犯罪情况怎么样啊?”
“正常,没什么大事。博,我想让你见见我的儿子——埃勒里。”
“博。”奎因先生招呼道。
那年轻人放下手里的三明治,仔细审视着奎因先生,全神贯注地分辨着奎因先生眼睛和嘴部的表情,那多疑和警觉的神态,恰如正搜寻着小虫并随时准备前扑的一只猎狗。
然而,从奎因先生的脸上,博没有找出一丝一毫嘲弄之意,却只是看到了一副庄重严肃且和蔼可亲的表情。于是,他向奎因先生伸出了他那因饱经争斗而满是疤痕的大爪,并粗吼着招呼吧台的侍者。不多一会儿,警官便明智地告辞了,离去时,他嘴角上泛起了稍可察觉、却又刚好被他浓密的髯须掩住的微笑。
美好的友谊开始了。奎因先生感到,面前这位身躯硕大、眼中充满愤世嫉俗之情、神态自信、宽肩阔背之上随意披挂着皱巴巴的外衣的年轻人,正不可抗拒地深深吸引着自己。
后来,当“埃勒里·奎因秘密调查公司”诞生了,奎因先生回想起这件事,心里还时常纳罕,竟不知这一切究竟是如何发生的。那天在路易烤肉馆的谈话,似乎整个是在很糟糕的迷蒙气氛中进行的,充满着男人面对男人时的强悍无情,还有博的抱负和野心,而且谈着谈着,仿佛被某种魔力驱使着,突如其来地,他们就讨论起一项事业的计划来了。
奎因先生惊奇地发现,他就要同鲁梅尔先生成为一家侦探事务所的合伙人了。
“我手里有几千美元,”博说道,“是我老爷子给我留下的,这钱早晚得让我给花光了,最好还是用来为我的前途作投资吧。”
“我明白,不过——”
不过什么?噢,是的,他很年轻,但他意愿如此,而且他有能力。他受过法律学训练,有勇猛无畏的性格,会使用各种武器,对纽约的各种藏污纳垢之处以及警察的行事方式都很熟悉。
“毕竟,”他笑一笑,说道,“警察的儿子,自然会懂得这些东西。这一点你应该知道的!”——既然如此,又怎么样呢?
“可是跟我讲这些干什么呢?”奎因先生没精打采地问道。
“因为你是个名人。这座城市里人人都知道奎因的大名,一提起这个名字,人们就联想到侦探。我要靠你的名望赚钱哪。”
“哦,你这么想吗?”奎因先生仍是毫不兴奋地问道。
“你看这样如何,埃勒里,你什么都不用做,所有工作都是我来干,我去跑腿儿,每天我工作二十小时,我把我的钱也都投进来。唉,瞧瞧吧,再也没有比这样当侦探更舒服的啦。”
“难道不是吗?”奎因先生问道。
“我只要你的名字作幌子,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奎因先生觉察到自己当时表态说会对这件事加以考虑。
第二天,鲁梅尔先生打电话过来,邀请他到时报广场一座写字楼去看一套房间。
奎因先生到了那儿,发现房门上已经有印刷体镀金的他的名字了。
为这开张的日子刚刚刮净了脸的鲁梅尔先生点头招呼他进去。这是一套三间的房子。
“有点那意思吗,嗯?来见见咱们新来的秘书。”于是他把那位叫做赫库芭·彭妮小姐的老处女引见给奎因先生。虽然才一个小时的交往,这位秘书小姐对博·鲁梅尔先生已是毕恭毕敬,那态度既鬼鬼祟祟,又一本正经,充满了强烈的热情。
奎因先生心服了,有点刚跑完几英里路之后那种接不上气的感觉。不过他喜欢这种感觉。
五月里明媚的一天,博打电话给埃勒里,叫这位合伙人立刻过去。电话里他的声音显得如此激动,连不怎么容易动感情的奎因先生也兴奋起来。他见到博的时候,博正用一只手重新布置着办公家具,另一只手整理一贯打得过于随便的领带。他知道,一定是有什么不寻常的重要事情发生了。
“你猜怎么着?”博大喊大叫地说,“不是离婚,不是‘寻找我们亲爱的离家出走的娜拉”也不是保险欺诈。这回可是一件真正的案子,我的朋友!“
“什么样的案子?”
“谁知道啊?谁在乎啊?他又不肯说。不过这案子肯定小不了,因为要说有钱的话,他是太有钱了!”
“‘他’是谁?”
“是‘没人知道的人”’华尔街的幽灵“‘销声匿迹的美国人”他的名字叫卡德摩斯·科尔——他是这么说的。“
看来那位大人物是亲自打电话来约见的。他特别提出要见奎因先生——奎因先生,而不能有别人在场。鲁梅尔先生答应他把奎因先生请到。就是要他把格兰特将军的骑马雕像请来,他也会答应的。
“再过十五分钟他就到了,”博喜不自胜地说道,“真倒霉呀!我成了局外人啦。他还非得要见你不可。你了解他吗?我给《先驱报》的汤姆·塞里维奇打过电话了,他从报社的资料室里帮我找到了一些关于科尔的材料。”
他俩凑到一块儿商量起来。
科尔1873年生于佛蒙特州的温莎,是个中等富裕家庭的长子。他继承了他父亲留下的铁工厂。他1901年结婚。后来发生了一件牵涉到他妻子不忠行为的丑闻,于是他在1903年同她离了婚。以后她又结了四次婚,终于若干年后在意大利,她被一位难缠的丈夫枪杀而死。
科尔扩展壮大了他的铁工厂。1912年他介入南美的硝酸盐业。世界大战爆发了,他开始制造军火,赚得几百万美元。战争结束后,他又进入华尔街,把他的财富增加了三倍。这时,他便卖掉所有股票,在哈得逊河畔的塔里小城买了一座巨大的别墅,而这别墅却多半空在那里,他自己难得一去。
这位百万富翁1921年退了休,带着为他工作多年并且深得他信任的那位代理人埃德蒙·德卡洛斯航海去了。从那以后,他一直在他那艘“阿耳戈号”【注】快艇上生活。
“‘阿耳戈号’很少进大港口,”博说道,“如果在大港口停泊,也只是为了补充油料、给养和现金。像这样的时候,科尔总是闷闷不乐地待在船舱里,而让德卡洛斯去处理所有的事情。”
“这么说他有点像个富有的海上流浪汉,”埃勒里说道,“他怎么会这样呢?”
“他就是太古怪了。”博得意地说。
“如果真像你说的这样,那么这回他一定是过了十八年之后第一次到纽约来。”
“我为此感到荣幸,”博说,“的确是这样,先生。对不起,我得去换一身衣服。”
由于所谓“富逾百万的美国人”是个非常罕见而珍贵的人类品种,因此,当我们有了这样一个机会,能接触到卡德摩斯·科尔先生,那么,对他作一番考察研究,就显得颇足重视。而且还因为,科尔先生注定会早亡的……也许比他预见的要早。
看哪,读者女士们先生们,他正走进“埃勒里·奎因公司”的办公室,第一个动作竟是将身体撞在了门框上。这样的动作很是稀奇,我们把它记在心里,会很有启发的。哦不,他没喝醉。
随后他向前走去,走到那一小块米黄色地毯的正当中停了下来。他的步态与其说像走路,不如说更像是在笨重地蹒跚;每一步都是审慎地将脚从地板上抬起,落下的时候两脚又分得很开地站着,仿佛在一块不够坚实、也不太稳固的地方试探着行进似的。
他用一种奇异的斜睨而锐利的眼神凝视着奎因先生和鲁梅尔先生。那被放射状眼周皱纹围簇着的斜睨神态,肯定是由于常年在阳光耀眼的海上凝望天空中移动的飞机所养成的,而那眼中的锋锐之神,让我们猜想一下,定是另有更深的根源。
这位水手的脸孔显红褐色。在他凝神注视的时候,可以看到他瞳孔四周略呈淡白色的眼珠显得如此洁净而年轻。他的脸却如同一张面具,光滑,虚假,有木乃伊的感觉。
他也没有凸出的肚子,倒是站得笔直。
他的脑袋光得没有一根头发,又大又鼓,就是一块光秃秃的棕褐色的头骨。透过他微微张开的苍白的嘴唇我们可以看到,他嘴里连一颗牙齿也没有,宛如胎儿一般。
他身上穿的,是一套年代久远的、蓝色的、缀着铜扣的快艇服。这位活像裁缝试衣用的假人一般的百万富翁,以他仅有的、却又是全部的那一点生气斜睨着,从鲁梅尔先生看向奎因先生,然后重新再看一遍。
“荣幸之至,荣幸之至,”奎因先生利索地说道,“你请坐吧,科尔先生。”
“你是奎因?”这位大人物问道。他像是被扼抑着咕哝出来的话很难听得清楚,而他那没牙的嘴在说话时有少许口水流出,还进出唾沫星子。
奎因先生双眼一闭,答道:“我就是。”
“跟你单独谈。”科尔先生似含恨意地说。
博谦卑地深躬,然后离去。奎因先生知道,博并未走远,却是在与这间办公室一墙之隔的那间综合实验室兼暗室里,通过一只窥视孔,仍然在听着,观察着,并且进行着其他各种属于鲁梅尔方式的活动。
“时间不多了,”这位大人物宣布似地说道,“今晚起航,去西印度群岛。现在想把这件事办妥。我刚去了劳埃德·古森斯的律师事务所。认识年轻的古森斯吗?”
“只是久闻大名而已,科尔先生。他父亲大约五年前过世,事务所如今由他主持。这家老牌子的事务所名声不错,专门擅长于大规模房地产的变现、托管和清算业务。你是——呱——有房地产要变现吗,科尔先生?”
“不,不是。只是把我的密封遗嘱交给了古森斯。过去跟他父亲很熟,那是个好人。不过他父亲去世以后,我就指定他做我的房地产的合作执行人和合作托管人了。”
“合作——”奎因先生礼貌地问。
“我的朋友埃德蒙·德卡洛斯将会跟古森斯两人合作,共同执行我的遗产事务。恐怕这事跟你没什么相干吧?”
“哦,那当然,是不相干。”奎因先生对富翁肯定地答道。
“来找你是为一件秘密的事情。知道你对你的业务很在行,奎因。我要你答应独立处理这件案子,不能带助手!”
“对不起,是什么样的案子呢?”奎因先生问道。
“无法告诉你。”
“对不起,你说什么?”
“无法告诉你,案子还没发生哩。”
奎因先生面带宽厚的表情,说道:“不过,亲爱的先生,你不能要求我调查一桩我对它一无所知的案子呀!我只是个侦探,不是有特异眼光的超人。”
“没有指望你是超人,”大人物咕哝道,“只是跟你作个约定,要你日后为我办这件案子。等到了适当的时候,你会知道这是一件什么案子的。”
“我还是不能不问,”奎因先生说道,“科尔先生,如果这是一桩案件,为什么你不能在你说的那个适当的时候雇我呢?”他似乎察觉到某种狡诈的神情从百万富翁红褐色的面具上悄然爬过。
“你是侦探呀,这可是你告诉我的。”
“我刚好想到了,只有一个原因,”奎因先生接受了对方的挑战,轻声说道,“但是这种事情不大好讲出来,恐怕会太不礼貌了。”
“见鬼!到底是什么原因?”科尔先生鼻孔的微微耸动,透露了他犹疑不定的好奇心。
“如果你决意不按正常的方式办事,也就是说,不是在需要开始一项调查的时候才去雇用一个调查者,那就一定是因为你预料到那个时候你不可能再雇用调查者了。”
“胡扯!你说得明白点。”
“很简单,只是你想到了你可能会死。”
这位大人物深深地、如打嗝一般地长长吸了口气。
“啊!”他说,“得啦,得啦!”他那诧异的样子,仿佛在他六十六年的一生中,从未听到过如此令人震惊的事情。
“那么你预感到生命将遭到攻击啦?”奎因先生探身向前,问道,“你有还在活动的敌人吗?也许有人已经对你下过手啦?”
科尔先生默然不语,他的眼皮像天文台两分的球顶一般缓缓地合上了。过了一会儿,他睁开眼,说道:“钱不成问题,总要买最好的东西,用不着讨价还价。你接受这件案子吗,奎因?”
“啊,是的。”奎因先生干脆地答道。
“我一回到船上,就拟一份附件用挂号信寄给古森斯,让他把这份附件跟他保管的我的遗嘱一起存档。这份附件里会详细说明:我已经雇请你办理某些事务,而且约定了给你的报酬。你要多少酬金?”
奎因先生似乎能够感觉得到博·鲁梅尔先生剧烈颤动的心正向他恳求着,盼着他说出个天文数字。
“因为我还不知道要做些什么工作,工作量有多大,所以,我也很难估算酬金应该是多少,科尔先生。等到如你所说的那个适当的时候,我就能定下来啦。不过,我可以同时再要求一项律师预聘费吗?”
“多少?”科尔的手已伸向胸前的口袋。
“可不可以,比如说,”奎因先生踌躇片刻,说道,“一万美元?”
“一万五千吧,”这位大人物说着,掏出一本支票和自来水笔,“费用是该付的。让我坐你那儿,年轻人。”
那百万富翁紧紧靠扶着写字台绕了过来,仿佛这写字台是暴风雨中的一艘快帆船。他坐进奎因先生的座椅,曝着凹陷的双颊,匆匆填好了一张支票。
“我给你开个收据,科尔先生。”
“不必啦。我已经注明是‘预付律师费’。再见。”
老绅士站起来,将那顶快艇帽稳固地戴好在光秃的脑袋上,蹒跚着朝门口走去。奎因先生赶紧抢上几步,但还是太晚了,没能帮他这位非同寻常的客户躲开那门框。科尔先生又撞了上去。而他却没有流露出丝毫介怀的表情,倒几乎全然一派庄严的漫不经意的神态,好像他有如此之多重大的事情要思考,区区一个门框是根本不能引他留心的。
他被门框弹了回来,嗬嗬地笑笑,说:“顺便问一句,奎因先生,你猜到了我会雇你做什么吗?”
奎因先生在脑子里搜索着,想找出一个回答。这个问题没什么意义,什么意义也没有。
不过卡德摩斯·科尔先生又咕哝着说道:“没关系。”他笨拙地穿过接待室,最后从奎因先生的视线中消失了。
奎因先生回到屋里,发现桌上那张支票不见了。他揉揉眼睛:“见鬼了!”不过一转眼的功夫,博拿着那张支票从实验室跑了进来,他说:“我给这支票做了份影印件——以防万一嘛。要是那秃子给的是一万五千美元的假支票,他可就甭想脱了干系!”
“你好像不太满意呀。”奎因先生一边说着,一边也似乎有所警觉,他坐到桌旁,赶紧在支票背书上签了名,好像生怕它不翼而飞似的。
“他要么是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疯子,”博说道,口吻中颇含嫌憎之意,“要么就是一个像书里写的那种喜欢拿别人寻开心的偏执古怪的大亨。这就是一场玩笑。走着瞧吧,那疯子会通知银行停止支付这张支票的。”
虽然纯粹只是一种可能性,却也搅扰得奎因先生坐立不宁。他按下铃:“彭妮小姐,看见这张破纸条了吗?”
“是的。”赫库芭一面应着,一面含情地凝望着鲁梅尔先生。
“明天早晨你要做的头一件事,就是带着这张支票,到支票上指定的支取银行去。今天是太晚了。如果这张支票上的印签属实可靠,你就把它存入我们的银行。”
“真是乐观主义者啊。”博高声说道。
彭妮小姐带着那张珍贵而沉重的纸片匆匆离去了。博砰地一下躺在皮沙发上,气哼哼地嚼起一块已化成糊状的巧克力来。
“你怎么看咱们这位朋友呢?”埃勒里问道,并且远远地瞧着他,“他身上就没有什么地方显得——呃,就是说,显得很独特吗?”
博说道:“他隐瞒了一些事情,使劲地隐瞒着。”
埃勒里从椅子里一跃而起:“那么还有别的呢,还有他那种让人恼火的过分的好奇心呢。为什么他这么想知道对于他要雇我干的事情我是怎么猜想的呢?”
“我告诉你吧,他是个疯子。”
埃勒里坐到了写字台上,透过窗子,眺望着时报广场上空轮廓参差曲折的天际。忽然他作了个怪相,原来是坐到了一个又长又硬的东西上。他转头一看:“他的自来水笔忘在这儿啦。”
“这样看来,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赚了。”博皱着眉瞧着自己满是巧克力糊的手指头,像猫似地舔了起来。
埃勒里仔细看着那杆笔。博点了一支烟,过了一会儿,他漫不经心地说道:“嗬,看什么哪?”
“你看了会怎么想,博?”埃勒里拿着笔走到沙发旁。
博透过烟雾好奇地眯起眼睛看着这杆笔。这笔又大又粗,笔帽上满是一些似成弧形的划刻痕迹,有些地方还被刻得相当深,整个这支笔看上去经历了漫长岁月,而且用得很苦。
博瞥了一眼埃勒里,露出困惑不解的神情。他又拧开笔帽,仔细看了看金笔尖。
“在我看来,这就是一支老式的、黑色的自来水金笔呀,看上去某人把它用得很厉害,这个人就喜欢用平滑粗实的笔划写字。这笔跟别的千千万万支笔没有什么不同啊。”
“我倒是认为,”埃勒里说,“这支笔跟其他所有的笔都不一样。”
博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好啦,所有这些小秘密到时候肯定都会弄明白的。不过现在,博,我建议你给这东西拍一些显微照片,从各种位置和各个角度拍。还要做一番精确的测量。然后我们派个人把这支笔给那位阿耳戈英雄送回去……但愿我能肯定。”他嘀咕着。
“肯定什么?”
“那张支票没问题。”
“阿们!”
翌日,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终于得到了证实。他们派去的信使回来报告说,头天晚上他到哈得逊河港,把那支钢笔送到了停泊在那儿的那艘快艇上,倒没有被当成可疑人物抓起来。而赫库芭·彭妮小姐上班虽然来晚了,却是喜滋滋带着好消息凯旋而归的,那张一万五千美元支票的支取银行没有任何疑问地立刻就证实了卡德摩斯·科尔签名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还只剩下一种可能性了:科尔先生如果在开玩笑,他会通知银行停止支付那张支票。
他们等了三天。那张支票兑现了。
博对着事务所的银行存折行了三次额手礼,然后就出去陶醉在美酒佳肴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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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英文beau,既是人名(译为“博”),又是一名词,有“向女人献殷勤人”、“女人的情人”、“花花公子”的意思。
【注】英文buck(译为“巴克”)有雄鹿、公羊等意;butch(译为“巴奇”)有粗鲁男子、汉子等意。
【注】邦戈人,非洲苏丹东部的黑人民族,以皮肤微红著称,亦称多尔人。
【注】里约:巴西港市,全称里约热内卢。
【注】阿耳戈英雄:希腊神话中随伊阿宋到海外寻取金羊毛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