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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桑樹法十九條

桑地說一條

一、桑地宜高平而不宜低濕,低濕之地積潦傷根,萬無活理。〈高平處亦必土肉深厚乃可。〉

按:地將栽桑,須鋤地分埨,使無積水。〈詳第十七條。〉

栽桑說二條

一、栽桑之法,不宜太密,須隔六七尺而栽一株。於其栽處,掘地成坎,深尺五六寸,廣三尺,儲水糞其中,和泥攪之,務令濃厚。取桑秧栽之,加土其上,築之使堅,則不須日日澆灌矣。

將栽時,桑根用水洗淨,翦去根之腐而無用者。所留之根,安置得要舒暢,不宜稍有拳曲。

《蠶桑輯要》曰:條桑栽法,宜五尺許一本,如品字樣,不可對植。 按:品字樣者,如東邊第一行桑樹,不與第二行作對,而與第三行作對。第二行與第四行作對。大約三四行為一埨,或二行為一埨。

一、栽桑之時,宜及隆冬。遲至正二月者,雖未嘗不活,易生蟲。

按:隆冬栽桑,須是陽回時候,若陰寒正盛,地氣尙伏,恐被凍受傷,不如遲至春初為妥。

又按:條桑栽法,翦去上條,留離地二尺許。而《蠶桑輯要》則於次年翦之。〈見第八條下。〉

又按:未成條之桑,長不過一二尺,只好分種。約離地二三寸,翦去上條,俟來年長成粗條,移栽如法。

肥桑說四條

一、桑宜肥,肥則葉厚而光潤。冬春必須沃之以糞,糞桑之法,於桑旁掘一小坑,實以糞,以土覆之,使其氣下降,根乃日深。 肥桑之物不一,人糞力旺,畜糞力長,拉颯最鬆地。而河泥之為益尤鉅,蓋一歲中,雨淋土剝,專藉此泥培補,根乃不露。諺所以有「桑不興,少河泥。」之說也。去河遠,則取諸池塘。

《蠶桑輯要》曰:二五八月及冬月要上肥,豬羊牛馬之糞皆可,人糞尤肥,棉子油渣、豆餅之類,性緩更肥。

按:豆餅、菜餅之類,性肥力長,但上面葢泥須厚,以防惡物糟蹋,戕及桑根。最好冬月壅餅,上葢河泥,不獨惡物難聚,而且河泥經凍之後其土易鬆,凍融則肥氣歸根,枝葉自茂。

又按:一年之內,惟小蠶食葉時不宜壅糞。壅糞之地,勿采桑葉,俗名肥葉是也,蠶食之,則當眠不眠矣。若蠶大眠後,糞始無妨,然采葉須在糞後二三日,使穢氣稍退,纔可飼蠶。

一、桑下不可使有草,有草則分肥,而地力易窮。不可使多石,多石則礙根,而生機不暢。須於農隙時,以四齒鐵耙鋤去之。

按:桑下無石,亦宜鋤地翻土,使土氣鬆動,草亦在下,不復上生。若鋤土未久,一經時雨,又見嫩草叢生者,祇須將刮子削去草根,不必用四齒鐵耙。

又按:《蠶桑輯要》曰:土乾便灌,意謂桑未盛時,其根尙淺,護根之土須帶潤也,灌用水糞,不宜太濃。至茂密成陰,根已深入土面,土乾無礙,可以隨時上肥,不必頻灌。

一、桑未盛時,可兼種蔬菜、棉花諸物。蓋兼種諸物,則土鬆而桑益易繁,此兩利之道也,但不可有妨根條。〈如種瓜、豆,斷不可使籐上樹。〉

按:土肥則桑亦肥,桑下兼種襍物,究分土力,俗名奪肥,宜於上肥時令肥稍厚。

桑須修翦說一條

一、桑之茂者,四面圓勻如雨蓋狀,修翦得法故也。修翦之法,刪繁補缺,去舊換新而已。〈補缺,非另植一株以補之也,於缺處多留幾枝嫩條,使之散布,則補矣。換新,非另植一株以換之也,舊條旣去,其著翦處自然抽出新條。〉栽桑旣活,於芽嘴透露後,用桑翦翦去頭上枯枝,餘俱留之第二年。〈從芽嘴透露時算起。若從栽時算起,則第三年矣。〉立夏後,於第一年所養之條上,每條留大而長者三四枝,餘俱翦去。第三年立夏後,於第二年所養之條上,每條再留大而長者二三枝,餘俱翦去。第四年立夏後,仍於第三年所養之條上,每條更留大而長者二三枝,餘俱翦去。至第五年,則所養之條業已四層,可將所發嫩條於立夏後盡行翦去,而專養厯年所留之條矣。拳曲向下之枝勿留,橫斜碍道之枝勿留。

所留之條亦非全不翦去也,留其近幹之五六寸而已。〈「幹」字不可泥,如第一次則以本身為幹,第二次則卽以第一次所留之五六寸為幹矣。〉

《蠶桑輯要》曰:條桑栽法,如品字樣。〈詳第二條下。〉待次年正月,天氣清和,離地二尺許翦去上條,候芽出時,只留二芽。秋後條成,又五六尺許。待次年正月,離丫尺許復翦去,如叉樣式,再留頂上各兩芽,餘芽抹去。來年又翦新枝,總留尺許,仿前法再翦再留,而枝葉又增倍矣。約五六年,至立夏後開翦,連枝葉盡行翦下飼蠶。翦至數年,桑成拳式,八九十拳不等。〈言八拳、九拳、十拳不等也。〉次年立夏,又將拳處翦下飼蠶。

按:栽桑之次年,或第三四年,須接桑者,接之。〈接法詳第十七八條。〉

又按:立夏拳桑放翦,不過約計時候,並非呆板。〈詳第十二條。〉

《蠶桑輯要》翦桑及拳桑圖如左:

栽桑翦去上條,如此樣:20px-剪枝條.svg.png

來春,頂上又留兩芽,長成雙條。冬令又翦去,如此樣:30px-剪雙條.svg.png 留兩芽者,如此樣,則本條盛旺,須留三芽者,可以類推。若接桑之次年正二月,見所接之條業已滋長,亦照樣留之。

清明出芽,頂上又各留兩芽。冬令又翦,如此樣:40px-四頭枝條.svg.png

春芽又如前法,留之冬令又翦成八頭,如此樣: 八頭枝條.svg.png自此以後,年年在此翦之,卽成拳桑。

又如前留芽十六條,自此冬令不翦,立夏連枝葉翦下,抹葉飼蠶。其樹本之下出芽者,年年抹盡,只留頂上者。頂上所生枝葉,立夏平翦之,再發芽為黴條,次年仍在此處翦之。

按:上四圖不過備式而已,須與本條參看。蓋翦留之法,先相枝幹,枝幹有強弱,有稀密,強者不妨多留幾寸,稀處不妨多留幾芽。至成拳桑,則拳上之枝葉年年平翦,不再留矣。

壓條說一條

一、桑有壓條法,所栽之桑有旁出之條,長二尺許而去土不遠者,鋤鬆其土,攀條就之,加肥泥於其上,用石壓好,露其梢使之向上。一年之後,其條之在土下者根已散布,可翦斷移栽。

除蟲傷說一條

一、所栽之桑,厯年未久,人功地力俱足,而其葉黃瘦多枯枝者,蟲傷故也。蟲有二種,一生皮內,一生皮外。皮內生者,其母為桑牛,〈卽天水牛也,在楊則曰楊牛,在桑則曰桑牛,於盛夏時生。〉口有雙鉗,其利如翦,新發之條齧之輒折,其下卵必齧破樹皮,而藏其卵於皮內。治之之法,於樹之本身及大枝上見有脂膏流出之處,剔破其皮,中有卵如米粒者,取而碎之。若已成蟲,則須尋著蟲所出入之戶,〈其戶外必有蛀屑,故易尋。〉用鐵線向戶內刺死,其深入而非鐵線之所能及者,以百部草〈藥名,能殺蟲。〉切碎,納小甕中,用水浸瀾,〈封固甕口,勿令走氣。〉取其汁灌之,〈用熟桐油亦可。〉無不死者。〈此蟲自初一至十五其頭向上,十五以後則其頭向下矣。治蟲者,宜於十五以前清晨卽起,以此法治之。蓋此蟲天未明時,必出戶飲露,清晨卽起,或猶未歸,卽歸亦未深入,易於下手。失此不治,則愈入愈深,其樹必死。〉皮外生者,常在五六月間,狀與蠶同而差小,俗謂之白蠶,專食桑葉,桑葉雖肥大,一經此蟲便如麻布,而明春所發之葉,亦不能繁。治之之法,用煙油〈卽煙筋所熬之汁。〉和水,以洗箒於葉上密密灑之,〈用百部草汁亦可。〉蟲食其葉則死。然宜於初生時卽治,稍遲數日便成無用小繭,繭出飛蛾,蛾又為明年留種,治之益費力矣。

按:食葉之蟲,亦名蝗,必遺子在桑身或在桑拳及丫內浮結,上面微高起成堆,形色與桑皮稍別。冬月或正月逐樹按驗,遇此,卽將刮桑刀括下,蟲自不生,較煙油灑葉之法似更簡捷。

《蠶桑輯要》曰:有一種時蟲,立夏時遇西南風,戌酉時從土中飛出食葉,至卯時復入土,捉之不能盡。黃昏時灼以亮火,蟲盡投火而燒除之。宜遠燒於下風,葉忌煙熏。

初桑二桑說一條

一、桑之萌芽於二三月間者,謂之初桑。旣翦後,旋復抽條放葉者,謂之二桑。初桑不去,則明春葉薄,雖蠶食不盡,亦必去之。二桑則不必去矣,於經霜後取以飼羊甚肥。〈取葉時,勿傷其條,蓋此條卽明春放葉之條也。〉

按:初桑之葉飼頭蠶,二桑之葉飼二蠶。但飼二蠶須於枝之過密處及枝之少力者,酌量刪下抹葉飼蠶,如無可刪之枝,則於各枝上刪葉飼蠶,每枝祇刪三分之一,於近拳處刪下。若拳下及桑丫襍生之枝葉,卽二蠶過時,亦宜一槪翦去,俗謂之刪莓丫。

采桑有次第說一條

一、采桑須有次第,擇其色之較老者先采之,而留其嫩者以俟其長。尤不可傷其芽嘴,蓋芽嘴方長,畧遲旬日便數十倍於此時,且其味苦澀,非蠶所宜食也。蠶初生時,食葉甚少,只可采其底瓣。〈底瓣者,芽嘴旁邊先放之一兩葉也,其色較老,雖留之亦不甚長。〉二眠以後,食葉漸多,若底瓣足以供之,則仍采其底瓣,底瓣已盡,則采瞎眼。〈瞎眼者,芽嘴已放只兩三葉,而其中心已無未放之芽,雖留之,長亦不多,宜采去。〉三眠以後,食葉愈多,然尙須辨其老嫩。至大眠以後,則桑已長足,可開翦矣。〈桑有遲早,則開翦亦自有後先,以長足為度可也。〉

三眠前所采之底瓣、瞎眼,俗謂之小葉。采小葉得法,則止望其采得百斤者,合前後計之,可得百二三十斤。然年年采小葉,樹亦易敗,以隔年一采為妙。〈如植桑百株,則今年采此五十株,留彼五十株至大眠後開翦。明年采彼五十株,此五十株留至大眠後開翦。〉

按:老蠶時,桑脂盛旺,開翦之後其脂必從翦處流出,故某埨翦完,卽就某埨鋤土令鬆,沃以水糞,如是則桑根氣暢,且得所養,自能攝脂,使不上溢。

又按:桑地開翦之後,俗名產母地,可悟調養之宜急矣。

桑老補種說一條

一、桑老而枯或中空,此年代久遠不能不敗者也。於其前後左右空缺處,補植一株。兩三年後,將已敗者伐去,而養其新者,則土不曠矣。如不補植,則將已敗之樹,離地六七寸截去,而留其老樁,以肥土堆積其上。俟明春,另發嫩條,養成低桑,亦一善法也。〈低桑之放葉較早,於采小葉時最宜,但去地近,遇有驟雨,其葉上或有泥點,須擦淨方可飼蠶。〉

按:葉上有泥點者,俗名泥葉。如忙時,不及擦淨,棄之可惜,養蠶者不妨帶養泥蠶,令食泥葉。〈泥蠶者,蠶之一類二種,眠起皆同,依後飼蠶法飼之。〉

柘葉說一條

一、柘葉亦可飼蠶,但比桑葉較堅厚,非小蠶所能食。桑葉缺少,可於三眠開口時,〈第一次布葉,謂之開口。〉令食柘葉兩三次。大眠開口時,令食柘葉五六次,則省下許多桑葉矣。〈所以必於開口時者,柘葉之味不及桑葉,旣已食過桑葉,必不肯再食柘葉也。〉

桑秧說三條

一、桑秧出浙之嘉、湖等處,相距數百里,非旦夕所能致也。好在此樹最易活,雖離土二三十日而其根未枯者,栽之亦活,可無以道遠為疑。

按:〈禹貢〉及〈國風〉所載,則各州皆有蠶絲,皆有桑樹。雖梁州未有明文,而自蠶叢氏教民養蠶,後世蜀錦重天下,則梁州蠶桑之盛亦可想見。本條言桑秧出浙之嘉、湖,就近處多處而言,非謂二郡有之,而他郡不能有也。但遐僻之地,乏人教導,未習蠶桑,遂疑風土本不相宜,闕焉不講,因此沃野釀成瘠土,婦人不識女紅,若非因逸生滛,卽是逐末忘本,亦可哀已。

一、桑種甚繁,以荷葉桑、黃頭桑、木竹青為上,取其條幹堅實,眼眼發頭也。別有一種火桑,視他桑較早,可飼早蠶,且雨過卽乾,飼蠶家宜多植。若住基寬曠,牆下可以植桑,宜覓富陽、望海等種植之,其大者可得葉數石,能不令蟲蛀及水灌其根,則愈老愈茂,不以年遠而敗。

《蠶桑輯要》曰:桑本箕星之精,種類不一。葚少,葉圓大而豐厚者,皆魯桑之類。葚多,葉小邊有鋸齒者,皆荊桑之類。荊桑宜飼初生之蠶,魯桑宜飼三四眠以後之蠶。

按:魯桑之類家桑也,荊桑之類野桑也。〈家桑,見第十七條。野桑,見第十八條。〉

又按:望海桑,須植土氣深厚之處。

一、桑秧皆以桑葚種之。種葚之法:於五月間,以桑葚純黑者,置水中搓碎,去其浮者,而取其沈者,陰乾之。〈經日曬,則其出較遲。〉撒於肥地,以薄糞澆透,而覆之以灰。〈覆以泥,則其出又遲矣。〉芽出,更以薄糞勤澆之。明春,則其長尺許,可以移栽他處矣。移栽之法:鋤地分埨,〈縷尹切土之加高處也。〉使無積水,於埨背分行栽之,與治圃排葱蒜之埨相似,其栽宜踈。〈彼此相去須在八寸外。〉勤澆勤鋤,至其大如指,則可以接之,使變家桑矣。

按:接成家桑後,再要移栽,恐有傷損,且根頭漸大,移亦費事。若不移栽,則彼此相去祇八寸外,勢必不能兩大,何如先照第一條栽法,栽之至大如母指或如兒臂,纔用接條。

《蠶桑輯要》曰:桑本有三寸圍,圓接之最妙。

接桑說二條

一、接桑,宜在驚蟄以後、清明以前,天色老晴時接之。〈甫接而遇驟雨,則活者寡矣。〉其法:擇家桑條如筆管粗者,翦下謂之接條。〈其條上半空而下半實,空者無用,擇其實者用之。〉每一條約可接野桑三兩株,翦下接條,置筐中,以濕布覆之,勿使見風日。將野桑根旁浮土抓開,見有絲根,卽將樹身齊土面翦斷,〈翦不斷者,以小鋸斷之。〉於翦斷以下,擇光潤無傀儡處,用快刀竪劃破其皮寸半,隨將刀畧一擺動,則皮已離骨。取小竹釘,長二寸許者,削如馬耳樣,嵌入皮內,嘉湖人謂之桑餂。翦接條三寸,削一寸如馬耳樣,上二寸留芽嘴二,取出桑餂,而以是條嵌入。〈其嵌入也,須以刀削一寸向外,乃活。蓋桑之膏液皆從皮上流通,故必以接條之皮,與本樹之皮彼此相向,乃得浹洽。若以皮貼皮,以骨貼骨,則必不活矣。〉用桑皮繞緊,以土擁之,但露芽嘴二於土上,愼勿動搖。清明後,卽漸漸發芽。八九月間,其高大已與未接時之本樹等矣。俟至冬月,移至他處,照第二條栽法栽之。

野桑,雖亦可以飼蠶,然葉薄而小且易癟,〈音蹩。〉故必接成家桑。

按:樹身齊土面翦斷,嵌入接條,俗名平頭接。若土面有物經行,最易碰動,碰動則壞,且接之不活,則桑本之生機亦絕,來春不能再接矣。補種又覺費事,不如離地數寸,樹身大者離地較遠,勿斷樹身,但照法接入,用稻草緊縛之,再用潮潤細土封之,上露接條芽嘴,如本條所說。俟來年,接條滋長,然後用刀從本樹接處之背將上段截去,勿傷接條,截處帶斜平勢,不令聳突。如恐風折,則第十九條保護之法仍用一次。數年後,接條盛大,刀疤填滿,不見接痕矣。倘接時不活,則本樹之根幹具在,生氣無虧,來年再接可也。

又按:接條旣活,蠶事已畢,可將接條以上本樹用刀橫劃之,祇劃斷樹皮,而本樹之上段自枯,其生發之氣盡萃於接條矣。至來年正月,將上段照法截去。

一、接桑所發之條,高至尺許,卽須用立夏後所翦之粗桑條,〈他條之堅實者亦可。〉牢植其旁,用桑皮鬆鬆縛住,以防風折,且可使挺然直上,無橫斜拳曲之枝。接而不活者,其本身必更發新條,可候明春再接。

解此二條,則桑秧可於本處取辦,然必先栽有家桑乃可,否則無處取接條。

按:本條接法得活,固佳。然接而不活,本身未必更發新條,或者雖齊土面翦斷,近根處尙有芽口,得以透達生機,不至悶絕也。

以上十九條內,都說桑樹其培養之法,已畧備矣。植桑者,依次行之,初無難事,然有恒產,貴有恒心,亦有恒心,斯有恒產,無窮之利益,非由無倦之精神得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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