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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教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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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教编目录

阐教刍言 评真宗教旨 评选择本愿念佛集 评小粟栖阳驳阴资辩 评小粟栖念佛圆通

杂评

石埭杨仁山先生评论日本真宗之言详矣。岁丁巳。距 先生西归才六年。而稾已濒於散佚。惧其久而失传。乃掇拾丛残。汇为一册。寻绎遗稾。知 先生尝取彼宗所出真宗教旨。及选择本愿念佛集二书。加以评语。并撰阐教刍言一篇。邮寄东国。彼宗小粟栖。因作阳驳阴资辩。及念佛圆通二书。称阳驳阴资辩者。以 先生评真宗教旨。有阳似辩驳。阴实资助语也。称念佛圆通者。彼谓撰选择集创立真宗之源空。为势至化身也。 先生复逐条痛驳之。又有後藤葆真者。作应於杨公评驳而呈卑见一书。有龙舟者。作阳驳阴资辩续貂。念佛圆通续貂二书。 先生答书。已与评一柳读观经眼。纯他力论二篇。刊入等不等观杂录中。兹编所录。皆一再搜求而始得之。其评选择集一篇。则从念佛圆通及後藤书中录出。别有 先生手稾九纸。即评阳驳阴资辩念佛圆通底稾之少分。亦有为前评所无者如干条。汇为杂评一篇附焉。录成。谨以阐教刍言冠首。因即僭题曰阐教编云。丁巳仲夏编者谨识。

阐教编

清石埭杨文会仁山着

阐教刍言

古来阐教大士。莫不以佛经为宗。横说竖说。皆不违经意。余与真宗教士往还有年矣。而未知其旨趣所在。顷因北方上人自日本来。建立本愿寺於金陵城内。欲将祖书刊板流行。爰取选择本愿念佛集阅之。觉其中违经之语甚多。已略加批评。复取真宗教旨详览一徧。逐细辩论。归之北方君。请其转致同人。商榷弥缝之道。并进以刍言曰。今日所期於真宗者无他。唯在乎阐教之言。不背净土三经耳。夫菩提心为净土正因。今欲往生净土。而唱言舍菩提心。是南辕而北其辙也。尝观南条上人航西诗稿有断章取义大师眼三经之要二三策等语。可谓深知本宗教旨者矣。南条之意。欲将本宗教旨。译布天下万国。美则美矣。而未尽善也。夫所谓断章取义者。果与全经意旨不相违乎。若与全经不相违。则不得谓之断章取义。若相违。则不得谓之释迦教。即谓之黑谷教矣。然则若之何而可也。一切教规。概不更动。但将舍圣道之语。隐而不言。不过少小转移之间。便成契理契机之教或以违祖训为疑。而不知非也。且以世法论之。五伯之子孙。岂不能学三王。三王之子孙。岂不能学二帝。以出世法论之。声闻之门徒。岂不能学缘觉。缘觉之门徒。岂不能学菩萨。此理不待辩而明矣。若必守成法而不许变通。则地球各国。亦不能有维新之气象矣。或曰。其如正像末三时所限何。答曰。今时正当末法之初分。非其中分後分也。若初分即将经意抹尽。则中分後分。将如之何。末法尚有七千余年。此时不将经意昌明。岂能延至如许长时耶。且三时有互摄之义。於末法内亦摄正像。是在根器不同。亦因时无实法耳。或曰真宗之教。重在难易之分。其断章取义者。舍其难而取其易也。余应之曰。非也。西方净土。佛力所成。顺佛意则往生易。违佛意则往生难。若说法不顺经义。则是舍易而就难矣。岂有谤法之人。而能生净土者哉。近代以来门户之见。牢不可破。支那境内。禅宗一派。空腹高心。西来大意。几成画饼。台教一派。尚能讲经。惟泥於名相。亦非古法。且诸方名蓝。向无学堂造就人才。所以委靡不振也。真宗既有学寮讲肆。又开普通学馆。是世出世法。兼而习之。人才辈出。何可限量。惟愿善学者不为成法所拘。则妙契佛心。允为如来真子矣。鄙人护持正法。过於身命。故不避忌讳。冒昧陈言。倘不以为然。笑而置之可也。向後学徒研究净土三经。精通其义。必有与鄙意暗合者。将拭目俟之。

随文辩论。书於选择集及真宗教旨内者。兹不重出。请阅批本为盼。

评真宗教旨

十余年前。获真宗教旨一卷。悉心研究。觉与经意不合处颇多。遂参注行间。以备刍荛之采。真心论道。不避忌讳。所谓个中人方谈个中事也。近时泰西各国办理庶务。日求进益。总不以成法为足。贵宗广布佛教。势将徧於地球。伏愿参酌损益。驾近古而上之。故不惮繁言。阳似辩驳。阴实资助。祈大雅鉴之。

极乐净土。由弥陀愿力所成。弥陀既发大愿。勤修圣道。方得圆满。经云。住空无相无愿之法。无作无起。观法如化。此即圣道之极则也。以圣道修成本愿。若云舍圣道。则是违本愿矣。因果相违。岂得往生。经云。深信因果。不谤大乘。良有以也。

以净土为入圣道之门。生净土後。则一切圣道。圆修圆证。若在初修时。唱言舍圣道。便是违背净土宗旨矣。净土门以三经一论为依。切须体究经论意旨。方名如来真子也。

真宗教旨第一号云。第一祖龙树菩萨。祖其作易行品。而不祖其讲布华严中论。

存上句。删下句。可免埽拂圣道之弊。

龙树作易行品。祗分难易。不显立埽。今真宗立净土而埽圣道与论意不符。

龙树说难行易行二道是活法。於圣道中开出净土一门。接引後学。此为同中别也。利根於现生中得念佛三昧即证入圣道门。钝根於往生後华开见佛。亦证入圣道门。此为别中同也。阐扬圣教者。须将死法说成活法。不得将活法说成死法。佛教命脉。仅如悬丝。可不惧哉。

又第二号云。本宗名净土真宗。据念佛成佛。是真宗之语。以亲鸾上人为始祖。大织冠鎌足公之裔。而藤原有范公之男也。夫人玉日氏。摄政关白兼实公之女也。初。源空大师倡净土宗。海内风靡。门人三百余。上人实为其上足。关白归大师为大檀越。一日曰。大师持戒而念佛。弟子噉肉畜妻而念佛。无乃有胜劣耶。大师曰。同一念佛。何差之有。曰。弟子有女。屈一上足为婿。以断天下後世之疑。大师以上人应。上人辞不可。是为开宗之缘由。

於佛教门中。专重净土。於净土门中。专重他力信心。可谓简而又简。捷而又捷矣。

此法在家二众行之相宜。出家五众。自有清规。若一概效之。则住世僧宝断矣。末法万年仪表。不可废也。

又第三号云。以圣道净土二门判一代教。大小半满权实显密。为圣道门。是系此土入圣之教。大无量寿经。阿弥陀经。是系往生净土之教。又圣道门中有竖出竖超。法相三论为竖出。华天密禅为竖超。净土门中有横出横超。以诸行往生为横出。是系自力。以念佛往生为横超。是系他力。

圣道为十方刹土解脱之门径。生西方净土之人。亦由圣道而证妙果。

修诸行者。若不念佛回向。亦不得往生。

又第四号云。方今系佛灭度二千八百二十五年。人劣才闇。不能践圣道而登大果。是所以圣道不振也。以不可行之法。强於不能行之人。迫鸡入水。岂理哉。

道绰逼鸡入水之喻。为留形秽土之人而说。非为修圣道者说也。

迫鸡入水。即遭淹没。未闻修圣道而堕落者。盖圣道虽难速证。亦作净土资粮。与弥陀因地同一修途。自然与果位光明相接也。

专修净土之语可说。不修圣道之语不可说。盖净土亦是圣道无量门中之一门。修净土。即摄一切圣道入一门。所谓他力信心者。废自显他也。不许自他相对。即成绝待圆融法门矣。克实论之。信心者。自心所起也。他力者。自心所见之他力也。除却现前一念。复何有哉。

自他皆是假名。废假名之自。而立假名之他。妙用无方。以龟毛易兔角。幸勿执为实法也。

又第六号云。於四十八愿中。以第十八愿为真实。其所被之机为正定聚。生真实报土。十九二十为方便。十九之机。回向诸行。止至化土。故为邪定聚。二十之机。或进入第十八。或退堕第十九。故为不定聚。开说第十八为大经。开说第十九为观经。开说第二十为小经。大经机教俱顿。观经机教俱渐。小经教顿机渐。

生净土者。盖入正定聚。绝无邪定及不定聚。经有明文。处处可证。若以观经所摄。判为邪定聚。则是聚九州铁。铸成一大错矣。

观经被大机最极圆顿。一生可证初住位。与善财龙女齐肩。於观中蒙佛授记是也。何得判为机教俱渐。

又第七号云。大经系真实教。无隐显义。观经系方便教。故有隐显。以显见之。为日想水想之观。以隐取之。为观佛本愿之观。一文两义。是为隐显。

观经从第三观以去。皆是极乐妙境。无一非佛愿力所成。不待隐取。方为观佛本愿也。

又第八号云。方今居大丛林。称大和尚。外标贤善。内实贪吝。被绸缎。坐氍毹。尊大养望。瞒人自欺。岂称君子。

不但此等人非正修行。即终身修苦行。衲衣一食。科头跣足。昼夜不眠。或处禅堂。或居山洞。自负修行。不肯虚心看经学道。但以除妄念为功。日久功深。一念不起。便谓证道。殊不知恰成就一个无想外道。离佛法悬远矣。功行浅者。命终之後。随业轮转。岂不哀哉。

又第九号云。信心从他力而发。名他力信心。佛力为他力。明信佛智为信心。祖师曰。归命之心。非从我生。从佛敕生。故名他力信心。自力之徒。修杂行杂修。他力之徒不修之。自力之信。有九品。所生之土。亦有九品。经曰胎生。他力之信。一相无别。所生之土。亦一无量光明土。经曰化生。

经云。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发此三心者。仍系自力也。若云从他力生。他力普徧平等。而众生有信不信。岂非各由自力而生信乎。倘不仗自力。全仗他力。则十方众生皆应一时同生西方。目前何有四生六道。流转受苦耶。

能领佛敕者。自心也。故仍从自心生。

所云不修者。如禅宗之无修无证乎。抑如世俗之随波逐流乎。下文俗谛。非杂行杂修而何。

九品之中。上品上生者。立刻见佛。得忍受记。以下诸品。均无胎生之事。大经所说之胎生。以疑惑无智所感。与上品之超越。中品之纯笃。大相悬殊矣。

又第十号云。真俗之名。有重重之义。本宗假以安心门为真谛。以伦常门为俗谛。本宗既开许畜妻。不能无五伦。既有五伦。不能不履其道。是为俗谛。凡夫之罪虽大。较诸愿力。不啻沧海一粟。所以不问噉肉畜妻也。众生之善为有漏。弥陀之报土为无漏。有漏之善。不可以生於无漏土。

第十号所说。尽是杂行杂修。何以前文力埽诸行。岂所埽者是出世行。而不埽者是世间行乎。夫世间行长生死业。而出世行逆生死流。孰正孰反。必有能辨之者。

伦常门是世善。世善尚不废。何为偏废出世善耶。

一切世善。均在菩萨万行中摄。但能回向净土。则成往生业。否则人天果报而已。

发菩提心者。一切世善皆成无漏。不发菩提心。虽修五度。总属有漏。

又第十一号云。诸式入社之後。口授面禀。

华地时有外道邪宗。秘密传授。不令他人得知。贵宗卷尾有口授面禀之语。令人见而生疑。似宜编辑成书。入社之人各领一册。以便遵行。

贵宗所奉者大经第十八愿。今先录愿文。随後解释。经云。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文)此中有乃至二字可见七日持名。减至一日。又从一日。减至十念。是最少最促之行也。向下更无可减矣。大经下辈生者。正是此机。其上辈者。是十九愿所被之机。今云十八愿为正定聚。十九愿为邪定聚。此即大违经意。十八愿末言五逆谤法不得往生。凡与经意相违者。均是谤法。观经下品下生。十恶五逆回心即生。未收谤法。盖谤法者。与弥陀愿光相背也。今判十八愿所被之机。生真实报土。十九之机。止至化土。此等抑扬。未知何所依据。请将经文确证。一一指出。以释羣疑。

评选择本愿念佛集

贵宗道友惠赠七祖圣教。已将往生论注。安乐集。观经疏。刊板流行。顷承心泉大师属刊全书。因逐一检阅。见得此集与经意不合处颇多。略加评语。就正高明。倘不以为然。请逐款驳诘可也。

本集第一云。道绰禅师立圣道净土二门。而舍圣道正归净土。

此一舍字。龙树道绰皆不说。说之则有病。盖圣道与净土。一而二。二而一者也。

本集第一又引道绰安乐集上云。当今末法。现是五浊恶世。唯有净土一门。可通入路。故大经云。若有众生。纵令一生造恶。临命终时。十念相续。称我名字。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纵令一生造恶。经文中无此六字。

本集第二引善导疏云。众生起行。口常称佛。佛即闻之。身常礼敬佛。佛即见之。心常念佛。佛即知之。众生忆念佛者。佛亦忆念众生。彼此三业不相舍离。故名亲缘也。

此说是比量。属依他性。

本集第二又云。众生口不称佛。佛即不闻之。身不礼佛。佛即不见之。心不念佛。佛即不知之。众生不忆念佛者。佛不忆念众生。彼此三业常相舍离。故名疏行也。

如是翻对。是世俗见。即是非量。属徧计性。以彼此之界。揣度如来。十万亿佛土。如何得去。

佛以无缘大慈摄化众生。平等普徧。无亲疏之别。而言亲疏者。属众生边事。若佛因众生而有亲疏。则亦众生而已矣。乌得称为佛耶。

本集第三云。无量寿经上云。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观念法门引上文云。若我成佛。十方众生愿生我国。称我名字。下至十声。乘我愿力。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往生礼赞同引上文云。若我成佛。十方众生称我名号。下至十声。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两段引文。皆作下至十声。可见十念是至浅之行。而真宗教旨。反以此行驾九品之上。何也。

本集第三又云。寿经云。(中略)於是世自在王佛即为广说二百十一亿诸佛刹土天人之善恶。国土之麤妙。应其心愿。悉现与之。时彼比丘。闻佛所说严净国土。皆悉覩见。超发无上殊胜之愿。其心寂静。志无所着。一切世间无能及者。具足五劫。思惟摄取庄严佛国清净之行。阿难白佛。彼佛国土。寿量几何。佛言。其佛寿命四十二劫。时法藏比丘。摄取二百一十亿诸佛妙土清净之行。(中略)经意亦有选择义。谓云摄取二百一十亿诸佛妙土清净之行是也。选择与摄取。其言虽异。其意是同。

摄取专属取而不言舍。选择则有取有舍。语意不同。摄取二百一十亿诸佛妙土清净之行。从上文思惟摄取庄严佛国清净之行语来。法藏比丘当时闻说二百一十亿诸佛刹土。一时融入心境。迨永劫修行之後。一时发现。非如世俗造作。须选精美者作模样。方能成就也。譬如春蚕食叶。大小老嫩。一概食尽。及其吐丝。变为一色。非复桑叶形样矣。

本集第三又云。夫约四十八愿一往各论选择摄取之义者。(中略)乃至第十八念佛往生愿者。於彼诸佛土中。或有以布施为往生行之土。或有以持戒为往生行之土。(中略)或有以般若为往生行之土。或有以菩提心为往生行之土。(中略)及以孝养父母奉事师长等种种之行。各为往生行之国土等。或有专称其国佛名为往生行之土。(中略)如是往生之行。种种不同。不可具述也。即今选舍前布施持戒乃至孝养父母等诸行。而选取专称佛号。故云选择也。

以选择取舍之心。测度弥陀因地。弥陀因地。果如是乎。

般若为诸佛母。般若现时。命根意根俱不相应。即证无生忍。不但不起净秽二见。即佛见法见。亦不起也。菩提心为因果交彻之心。诸佛极果。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此集并菩提心而舍之。不知以何为佛也。

本集第三又云。念声是一。何以得知。观经下品下生云。令声不绝。具足十念。称南无阿弥陀佛。称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今依此文。声即是念。念即是声。其意明矣。

念者心念也。称者口称也。今云声即是念。念即是声。误矣。观经之文。明明可考。经曰。此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彼佛者。应称无量寿佛。可见念与称有别也。下文具足十念之念字。是称名之时。一心专精。无他念间杂。惟有称名之念。十念相续。即得往生。此人苦极心猛。命根断时。前後不接。金莲明耀。忽然在前。心力佛力。皆不思议也。

本集第四云。上辈之中。虽说菩提心等余行。望上本愿。意唯在众生专称弥陀名。而本愿中更无余行。三辈俱依上本愿。故云一向专念无量寿佛也。一向者。对二向三向等之言也。(中略)虽先说余行。後云一向专念。明知废诸行唯用念佛。故云一向。

此段所论一向之言。甚违经意。经中所说菩提心及诸功德。皆是念佛行门。良以一切法入一法。一法摄一切法。方见纯杂无碍妙用。即得名为一向专念也。若如此中所说为废诸行归於念佛而说者。则经中有自语相违之过。何以故。经文明明一联说下。绝无废归之意也。且着衣吃饭。亦是杂行。便利睡眠。亦是杂行。必须不食不眠。一口气念到死。方合此集引证一向之言也。佛经何等深妙。而以浅见测之。岂不贻误後人哉。

本集第十一云。凡九品配当。是一往义。五逆回心。通於上上。读诵妙行。亦通下下。十恶轻罪。破戒次罪。各通上下。解第一义。发菩提心。亦通上下。一法各有九品。若约品即九九八十一品也。

五逆以下三行解说。若约忏罪猛钝。修证浅深。则可以九品互通。此中说解第一义。发菩提心。亦通上下者。除非中途退堕。作诸恶业。临终回心。如经文下品中说。如此三行。未免令初心人无所适从。所谓矫乱论议也。

本集第十三引善导颂云。极乐无为涅盘界。随缘杂善恐难生。故使如来选要法。教念弥陀专复专。七日七夜心无间。长时起行倍皆然。临终圣众持华现。身心踊跃坐金莲。坐时即得无生忍。一念迎将至佛前。法侣将衣竞来着。证得不退入三贤。

善导此颂。重日夜精持。一心无间。下文得无生忍。入三贤位。皆是证圣道也。

本集第十四云。何故六方诸佛证诚。唯局念佛一行乎。

局字大错。盖佛法虽无量门。而修习者必从一门深入。方得徧通一切佛法。譬如一室四面开门。欲入室者。必从一门。若拟从东入。又欲从西。或兼南北。则终无入室之时矣。

本集第十六云。选择赞叹者。上三辈中。虽举菩提心等余行。释迦即不赞叹余行。唯於念佛而赞叹云。当知一念无上功德。故云选择赞叹也。

菩提心即正觉心也。成正觉方名佛。今重念佛而轻菩提心。大违教义。念佛有多门。念佛名号。念佛相好。念佛光明。念佛本愿。念佛神力。念佛功德。念佛智慧。念佛实相。随念一门。即摄一切门。方入十玄法界。若存取舍之见。则全是凡夫意想。与佛界悬远矣。

本集第十六又云。善导观经疏者。是西方指南。行者目足也。

观经所说十六法门。无一不是念佛。此文所判。似专局乎持名也。

此集专以持名为念佛。而观想等法。均判在念佛之外。非经意也。

评小粟栖阳驳阴资辩

佛说接引往生。皆是显他力之教。三辈九品。皆仗佛力而得往生。若全仗自力。必至圆初住。别初地。始能十方世界。随意往生。故知净土三经。劝进往生。全仗他力。而仍以自力为阶降之差。我佛慈悲。所以诲人者至为圆妙。若以三辈九品为自力往生。则失经意矣。

辩云。闻贵国黄衣派挟天威而恣尊大。毫无学问之志。其青衣各派乃甘卑屈。而视国家之兴败。如秦人於越人肥瘠。故政府亦处之度外。弃而不顾也。

僧俗二众。佛有遗规。僧则守出家律仪。不干世务。俗则依在家道理。致君泽民。二者不相滥也。

辩云。龙树之开难易二道。非难中开易也。非圣道中开净土也。圣净二门。井井区别矣。天亲之净土论。正明净土。而龙树之易行品。傍明净土耳。

不识佛法开合之妙。见圣道净土。判然两途。不得不改变经意。以合於自宗也。

天亲往生论。於依正庄严後。摄入一法句。明净土不外乎圣道也。昙鸾释之甚详。

辩云。同中别者。佛教中见二门也。别中同者。二门虽异。其所证之真如一也。

真如即是圣道。既知同证真如。奈何唱言舍圣道耶。

辩云。方今圣道之一门。不合时机。独我真宗。何肉周妻。为国家奔走。不啻说出离之法。并亦说忠君爱国之事。毫不賸坐深山。

悉达太子舍金轮王位。入山修道。为後人榜样。我辈虽不能学。心常羡之。今知贵宗如是存心。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也。

辩云。弥陀本愿不取诸行。独取念佛。

四十八愿普摄诸行。何云不取耶。

念佛即是诸行中之一行。专修念佛。所谓一门深入也。而以世俗事务夹杂其间。欲得往生。不亦难乎。

辩云。本宗有二门。一学门。二行门。约学门则一切经可学也。不学一切经。则不可解净土之法门也。若约行门。则单据念佛之一行。岂攘排一代佛教乎。

学与行两不相干。则学成无用之学。

阅教典须一一销归自性。方为有益。栖君之言。以阅经为所学而非所行。则学与行两不相涉。所学即属无益。(谨按此条评本未录兹依手稾增入编者识)

不学下三十五字。恰合我意。

辩云。此土入圣为圣道门。他土得生为净土门。历历区别矣。不可一混也。圣道即净土。何用往生十万亿之西哉。

栖君非但不知圣道。亦复不知净土。大凡阐扬净土者。须知净土因何而成。既以大经为真实。岂不见法藏比丘白佛言。我发无上正觉之心。非菩提心而何。发大愿後。修行文中。自行六波罗蜜。教人令行。经文彰彰可考。证知弥陀报土。皆因修行圣道而得成就。奈何定要舍圣道。判修行者为邪定聚。生於化土。不修行者为正定聚。生於报土。颠倒谬乱。莫此为甚。岂日日持诵经文。循行数墨。全不解义耶。

辩云。本宗以二门之判。判一代教。曰圣道门。曰净土门。於净土门有二门。曰正明净土教。曰傍明净土教。於正明净土教有二门。曰真实教。曰方便教。真实教者。大无量寿经是也。方便教者。观无量寿经阿弥陀经是也。

从上诸师开宗判教。必将所依之经。全体透彻。方能破立自由。纵横无碍。未有将本宗之经任意掩抑。令前後文意不相联属者。如贵宗以无量寿经为主。而此经中三辈往生之相。则判为自力。弃而不取。以致全经血脉不能贯通矣。

辩云。本宗之释三聚。以顺本愿者为正。以不顺本愿者为邪。第十八不以诸行为往生之因。单以念佛为往生之因。善导曰。一心专念弥陀名号。是名正定之业。顺彼佛愿故。顺彼佛愿。必得往生。是为正定聚。观经定散诸行。不顺佛愿。是为邪。以邪而愿生。故为邪定聚也。

观经是佛说。何云不顺佛愿。尊善导而慢释迦。是何居心。

辩云。此邪之言。显非本愿之行。如天台之以小乘为邪见。小乘佛教岂邪乎。望之圆教。得邪名耳。

以小乘为邪见。方等经中破小显大之语。非天台臆说也。若经中无此语。天台断不敢杜撰。

辩云。作九铁铸错之大恶口。何不反省之甚。

若照此本判断。仅云大错。犹不足以尽之。

辩云。净土无九品为真实报土。有九品为方便化土也。定散诸行。非本愿之行。以非本愿之行。愿生净土。必得九品之化生也。从此化土一转。往生真土。故判观经往生为机教俱渐也。净土蒿目。仔细玩索。必觉妙味。津津无尽焉。

不顾佛经之本意。强作一解以合於自宗。苦心思索而得之。此所以津津有味也。

非但释迦教中无此道理。即十方三世一切诸佛教中。亦无此道理。用凡夫意想。捏造一法以驾於佛经之上。罪过弥天。

辩云。报土也者。一种真妙而无九品之差别。往生即成佛。无一转入报之迂回也。

判他力信心者。驾於九品之上。往生即成佛。大经内无此义。犹如空拳诳小儿也。

辩云。依观经三昧。见净土依正。其所见之土非报土。是化土也。此化土亦愿力所成懈慢界。

释迦佛何故说此懈慢界。教人往生。此真可谓谤佛谤法矣。

辩云。以第十八愿为弘愿。以定散为要门。善导之释。皎如日星。定散非本愿。单念佛为弘愿。善导流通。照人颜色。

善导落笔时。不料後人有此等执见也。

善导施之是药。後人执之成病。

辩云。支那僧大抵不学佛书。多见坐禅或头陀者。一念不生。诚为佛果。然至此一念不生之域。难矣。若诚至此域者。非是无想外道。

判诚至一念不生者。非是无想外道。何其见之浅也。且不知无想定与灭尽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外道生无想天。自谓证大涅盘。不知报尽决定堕落也。

辩云。名号之入众生心中。是为他力信也。得此信者。据宿善焉。宿善者恒值佛也。过去修习念佛也。阙此宿善。则不能得信。

此言成就我宗。宿善是自力所作。尊意只许前生之自力。不许此生之自力。诚不解其何义也。

辩云。观经之九品。系净土之化土。弥陀以方便之愿。成此九品之化土。以应九品自力之机。此机往生此化土。而後一转入一种真妙之报土也。

经中实无此语。或贵国所传之本。与支那现行本不同欤。

辩云。本宗释三辈菩提心有二门。一者以为圣道自力之菩提心。是可废也。第十八不许自力菩提心故也。二者以为他力之菩提心。第十八之三心是也。三辈之菩提心。即至心信乐所生也。

四弘誓如锭子金。三心如叶子金。乃谆谆诲人曰。锭子金不可用。必须用叶子金。岂知锭子金与叶子金。体本无二。用亦无二也。

辩云。本宗以第十八愿为真实愿。以十九愿为方便愿。十八愿不许诸行。是为真实。十九愿许诸行。是为方便。

第十八愿既为真实。佛又何故要说第十九愿之方便。令人舍易而行难。既往生而更须转进。方入十八之真实也。若方便易而真实难。佛则令人从易进难。岂有从难进易以为方便乎。总之以立异为高。不立异不足以动人也。

辩云。观经序正。开十九愿也。至流通而废诸行单属念佛。始与第十八同其归也。贵君之眼。未能彻其纸背。一片之婆心。促君反省。

尊目力透纸背。所以能作反语。拙目不彻纸背。故只作正语。古人云。依文解义。三世佛冤。离经一字。即同魔说。彼此各坐一边病。若二边不着。则无病。

辩云。十九愿许诸行。非弥陀本意也。

既非本意。何得发此一愿。岂非违心之愿乎。此等判断。实属胆大。有识者决不敢出此语也。(谨按此条评本未录兹依手稾补入编者识)

辩云。见真大师之开净土真宗。以法然上人为师。法然依善导立一宗。善导五部九卷并明观佛念佛。使初心不知其所归。法然探知其意之所在。笔之於文章。使天下万世知唯念佛之可依焉。

此是不满善导之处。证知法然并非全宗善导。乃取善导之片言而文饰之耳。

辩云。第十八愿之十念。诸师误为观念意念。善导楷定之为口称。法然依之。见真依之。

小弥陀经专主持名。岂至二千年後。法然始指出哉。

辩云。善导散善义。以别解别行。喻之羣贼。据其以诸行障往生之行也。

经中以诸行资助往生。断无障往生之理。善导所说别解别行。退失往生之业者。喻之羣贼。若以菩提心及诸功德。喻之羣贼。则本疏中自语相违矣。

尝忆十年前上海传教西人。引我至讲堂。有本国演教者大声宣言曰。基督教如杲日之光。儒释道等教。或如星月之光。或如流萤之光。杲日一出。诸光皆隐。君何不舍佛教而归我基督教乎。予笑而不答。知其不可与言也。孔子云。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尝见贵宗诸君子蔼然可亲。谓其可与言也。今阅辩答之辞。祗树自宗之门庭。不顾佛经之意旨。前此一番狼藉。岂非堕失言之过乎。

评小粟栖念佛圆通

原书云。源空上人。世以为大势至菩萨化身。故名此解以念佛圆通。

势至自云我无选择。源空专主选择。势至念佛。都摄六根。源空专主口念。意根且不摄。遑及眼耳鼻身乎。以圆通目之。恐不称也。

原书云。本宗以念佛为大乘无上之法。势不可降。乔入幽也。源空上人去天台入弘愿。是不守成法而能变者。

阅至此处乃恍然曰。我过矣。我过矣。彼直欲驾佛经而上之。立义在三藏教典以外。而我方以遵崇佛语相期。岂不令人嗤笑哉。

原书云。源空上人母秦氏。梦吞剃刀而有孕。

梦吞剃刀。即是割断圣道之兆也。

原书云。上人从黑谷移吉水。日称名六万徧。

猛利念佛。亦恐涉於自力。

原书云。摄政关白大政大臣兼实。乞上人作选择集。上人说法於月轮殿。其归。兼实拜之地。上人头现圆光。中有宝瓶。兼实惊喜。以知其势至之化。

今而後方知释迦教外。别有势至之教。流传人间。深自愧其见闻之不广也。

原书云。建久九年正月二日。水想观成矣。七日。瑠璃地现。二月。水想地想宝树宝池宫殿皆现。元久三年正月四日。弥陀观音势至现。余按非是入定而得之。称名念佛之力。自然感此好相也。

余按下二十余字。恐其涉於杂修杂行。所以作此出脱之语。而称名念佛。仍不免自力也。

原书云。建历二年正月。在大谷得疾。见佛菩萨化身。二十五日寂。紫云降焉。

假如有佛现於空中。放光说法。倘不与修多罗合。亦不足信也。

原书云。上人之阅一代时教。在以其所得之要路而自利利他耳。曰。真言止观三论法相之教。道幽理邃。利智聪明之者。可以行焉。方今暗於三密。而登徧照之位。乏於戒律。而居持律之职。是谓虚假。虚假非可以出离也。

将来亲见势至。当问此事。若真势至化身。仍须切实辩论。过於此番之言百千万倍。请弥陀释迦并十方诸佛证明。

原书引善导法事赞土云。弘事多门四十八。偏标念佛最为亲。人能念佛佛还念。专念想佛佛知人。

佛还念及专念想佛等语。可见善导以念字通於心口。贵宗判定属口称。亦不合善导意也。

原书云。问。单曰十念。何以知其为口称哉。答。据善导观念法门。以十声称名。释乃至十念。往生礼赞。亦以十声称名。释乃至十念。十念之非心念意念者。皎如白日。

称名本在念佛之内。若执定念佛必局於称名。则於经意不贯。

此段愿文。须查考梵本。若原文仍属意业。即不得从善导改作口业。译师最为慎重。不许任意窜改也。

若口称与心意无涉。则口称佛名。心念五欲。心口两歧。尚得入弥陀愿海乎。偏邪之见。至於此极。何足与辩。

原书云。本宗以第十九愿为方便。以其取菩提心等行也。此十九之成就为三辈。三辈皆举菩提心。十九之菩提心自力。则三辈之菩提心亦自力也。开十九为观经。以十九为方便。则观经亦方便也。三辈九品。开合之异。三辈菩提心自力。则九品菩提心亦自力也。散善有二。一者三福。二者九品。此三福九品。亦开合之异。九品菩提心自力。则三福菩提心亦自力也。三福者。世戒行也。行福中有发菩提心。上下品有发无上道心。十九。三辈。三福。九品。一切属散善之行。非本愿之行。又云。自力菩提心有多种。末代凡夫岂得发此菩提心哉。弥陀因位舍之。据其难行也。

谓观经之定散。大经之三辈。不顺佛愿。是谤释迦。谓弥陀因位舍菩提心。是谤弥陀。吾不知栖君是何等人也。

弥陀因位舍之一语。不怕拔舌泥犂。何敢出此语。

释迦教中实无此语。势至教中有之乎。吾不得而知也。

弥陀因位舍之一语。不知栖君出於何心。鄙人返己自忖。假令刀锯在前。斧钺在後。以威力逼之。我亦情愿粉骨碎身。决不忍出此一言也。(谨按以上两条评本未录兹依手稾补入编者识)

原书云。选择集废菩提心据善导。善导曰。上来虽说定散两门之益。望佛本愿。意在众生一向专称弥陀佛名。选择集之废据此。

善导实无废菩提心之语。真宗强指其废菩提心。借疏末一句用之。费尽无限心力。亦可哀也。

原书引善导观经疏序分义曰。发菩提心者。此明众生忻心趣大。不可浅发小因。自非广发弘心。何能得与菩提相会。唯愿我身身同虚空。心齐法界。尽众生性我以身业恭敬礼拜。迎送来去。运度令尽。又我以口业赞叹说法。皆受我化。言下得道者令尽。又我以意业入定观察。分身法界。应身而度。无一不尽。我发此愿。运运增长。犹如虚空。无所不徧。行流无尽。彻穷後际。身无疲倦。心无厌足。又言菩提者。即是佛果之名。又言心者。即众生能求之心。故云发菩提心也。

此是善导所说。何得判其舍菩提心。

原书云。如是菩提心。乱想凡夫岂能发得哉。

此言辟善导。

凡夫定是凡夫。摄归净土。如何化导。盖凡夫之本心。与诸佛无二无别。所以蒙佛接引。即脱轮回之苦也。

原书云。十九愿自力菩提心。生乎化土。深自悔责。转入真土。故为横出。十八之信乐。顺次往生。证大涅盘。故为横超。

此判大违经意。经文第十八愿。普摄羣机也。如法华之一称南无佛。皆已成佛道者是也。第十九愿。别摄上品机也。今抑十九为化土。扬十八为直证涅盘。一切经内。皆无此义。

原书云。均是观经也。天台以之为心观为宗。实相为体。善导以之为念佛观佛为宗。往生净土为体。本宗依善导。谁以善导为违教乎。

以疏辅经。不以疏掩经。慎之慎之。

原书云。此舍一字。所以开净土宗於圣道各宗之外也。以此一字。使天下万世知标准之所在也。

暗藏灭法之机。

原书云。圣道难行。不可行也。故断断乎舍之。

既不能行。又何必言舍。

原书云。安乐集曰。圣道一种。今时难证。乃至大集月藏经曰。我末法时中。亿亿众生起行修道。未有一人得者。

此等语句。均是活机。策励後学之言也。

原书云。欲开一宗风动天下者。必须鲜明其旗帜。而令知其方鍼。

不顾经意之所在。只图动人之观听。欲出新奇。其途甚多。支那境内。且有数十种而未已也。

原书云。此土入圣为圣道。他土得证为净土。

栖君实未尝知圣道净土同别之源。语语以此土入圣为圣道。他土得证为净土。所知尽於此矣。岂知圣道者。十方三世同行之道。娑婆极乐。均如是修证。佛说净土门。是防退之法。仗弥陀愿力。往生西方。永无退缘。必至成佛也。是以专修净土。即得圆成圣道门。若唱舍圣道。即是舍净土。盖净土由弥陀修圣道而成也。如来善巧方便。或说自身。或说他身。或示己事。或示他事。而以世俗情见。固执不解。欲入佛界。不亦难哉。

原书云。居士曰。纵令一生造恶。经文中无此六字。解曰。余以居士为信道绰。今则以道绰为违道。余不知居士之意在何处。

道绰於愿文内加此六字。开後人放肆之门。不可不辩。岂有刻其书而不检其过耶。即如南岳大乘止观引起信论之语。添一恶字。莲池已举其错。敝处刻藕益书甚多。亦时时论其错处。不能为之回护也。

原书云。道绰以观经下下品释大经第十八愿也。大经十方众生之言。不知何等众生。道绰以为下下品之机。是道绰之为天下後世彰弥陀愿王之本意也。

第十八愿末。明言唯除五逆诽谤正法。道绰加六字於愿文之中。显违经意。遵经乎。遵道绰乎。

原书云。善导曰。众生起行。口常称佛。佛即闻之。身常礼敬佛。佛即见之。心常念佛。佛即知之。

心常念佛之语。与口常称佛。一耶二耶。

原书云。居士以善导为比量。为依他。以集主为非量为徧计。居士以唯识视净土门乎。徧计空。依圆有。居士以集主之言为龟毛兔角乎。

此中微细分别。心麤气暴者。何足以知之。

净土若缺唯识。则弥陀佛法为有欠矣。

集主翻对之语。全是凡夫情谓。妙觉位中。决无此理。非龟毛兔角而何。

原书云。居士曰。佛以无缘大慈摄化众生。平等普徧。无亲疏之别。而言亲疏者。属众生边事。若佛因众生而有亲疏。则亦众生而已矣。乌得称为佛耶。解曰。居士单知有平等门。而不知有差别门也。无缘大悲。平等普徧。是为平等门。若以愿行来收。非无因缘。以三心十念为往生之因。是为差别门。据此差别门。开净土之一门。弥陀偈经曰。发愿踰诸佛。誓二十四章。是弥陀本愿之所以超诸佛也。顺其本愿为亲行。不顺其本愿为疏行也。以水为能感。以月为所感。月岂不照外物哉。然非水则不能感月影也。亲疏之行。可以知矣。

以三心十念之因为差别门。正属众生边事。下文水月喻恰成就我宗。如因众生而佛有亲疏。则佛应无边之机。应有无边亲疏之别。有心则不普。无心则不差。请细思之。观经云。光明徧照十方世界念佛众生。摄取不舍。又云。以无缘慈摄诸众生。此两句须善融会。若执定一边。则互相违矣。

水清则月明。水浊则月暗。明暗在水而不在月。是以亲疏属众生边事。

原书云。居士以十念为至浅之行。何其破法之甚。

前引道绰释十方众生以为下下之机。则道绰亦破法矣。

原书云。善导曰。上来虽说定散两门之益。望佛本愿。意在众生一向专称弥陀佛名。以此观之。序正之定散。非弥陀本愿。流通之持名。是为本愿也。

诚如此言。则善导疏观经数万字。大可不必。即佛说三部经法。亦属虚设。单说第十八愿一条足矣。

原书云。集主以大阿弥陀经之选择。释大经之摄取。是以异译释本经。谁敢非之。

汉译吴译。皆用选择。魏译唐译。皆用摄取。因古之二译。字句未能妥洽。是以重复译之。俾成善本。若後译不能胜於前译。当时亦毋庸费此笔舌矣。细味摄取二字。义理深长。请以梵文证之。

原书云。居士之所嫌。唯在选择二字。集主之开一宗。唯在取选择二字。取者与嫌者相反。不必望居士之随我也。唯祈居士舍弥陀所舍之行。取弥陀所取之行。而往生真实报土。

弥陀所舍者。无明烦恼也。我亦舍之。弥陀所取者。菩提涅盘也。我亦取之。弥陀以三辈九品摄受众生。我亦愿往生焉。

原书云。大经曰。二百一十亿诸佛刹土天人之善恶。国土之麤妙。既有善恶。须舍恶取其善。既有麤妙。须舍麤取其妙。五劫思惟。在舍其麤恶。而取其善妙。永劫修行之後。其精妙之物。集而成弥陀净土。是弥陀净土之所以超出诸佛净土也。

法藏比丘见果知因。思惟修行。因圆果满。自然显现净妙国土。岂以精妙之物集而成土。如世俗造作之相耶。

原书云。春蚕吐丝之譬。亦不外於风流人之假想也。八功德水。七宝树林。岂一色蚕丝之可拟者耶。

春蚕喻以为不确。复以作文喻之。譬如聪慧之士。读尽古今书籍。欲作一篇大文章。必由自己胸中流出。绝不蹈袭陈言。方成妙文。若一一采自他书。纵将一切佳句采尽。祗成一片碎锦。岂得称为妙文。弥陀净土。亦复如是。

原书云。集主之言般若者。信第一义也。是因行而非般若现时也。六度中般若波罗蜜是也。

不现何得名般若。(谨按此句评本未录兹依手稾补入编者识)

以六度中般若波罗蜜为浅。是全不知般若。亦并不知波罗蜜。非般若现前。不名六度。以其不到彼岸也。支那禅宗。专学般若。其造诣之深。岂门外汉所能知耶。

原书云。此集菩提心者。因行也。非佛果也。

无因如何得果。以菩提心之正因。方能契无上妙果。句义且不能通。何能论佛法。

原书云。下下品不能念彼佛者之念。心念也。应称无量寿佛。口称也。具足十念之念。亦口称也。

何不曰具足十称。而曰十念耶。盖猛利称名之时。心亦随之。以口摄心也。必欲扫除心念。是障往生之路矣。

原书云。居士以着衣吃饭便利睡眠为杂行。佛者之口气。须禁此不祥语矣。

宗门参禅者。每云除吃饭便利是杂用心。律中在着衣吃饭睡眠上。制戒数十条。何谓佛者不应说。岂不闻麤言及细语。皆归第一义乎。

不祥之语。莫大於违经意。

原书云。居士曰。五逆以下三行解说。若约忏罪猛钝。修证浅深。可以九品互通。此中说解第一义。发菩提心。通上下者。除非中途退堕。作诸恶逆。临终回心。如经文下品中说。解曰。居士已许修证浅深矣。解第一义。发菩提心。岂无浅深差别乎。

发菩提心。解第一义。亦通上下之语。拙评已说明。除非中途退堕。方落下下。以其退菩提心。失第一义故也。十恶五逆亦通上上者。除非作实相忏。彻证罪性本空。方能超昇上上也。故此互通之义。皆须转机。转则失上而趣下。失下而趣上。若不失仍不互。当以经文为正也。台教後人说横说竖。说逆说顺。祗逞铺排之富丽。往往语中有病而不自知耳。

杂评

久知真宗之名而未知其实。自小粟栖君力辩之後。始知真宗之所以为真宗矣。彼此答覆。意在言外。

观此番辩论之言。贵宗之骨髓见矣。

佛经且任意废弃。何况凡位学者之言而不肆口诋诃。率意陈言。可谓不度德不量力也。

我辈笃信他力。仍不废自力。诸经之公义也。公等单说他力。不许稍涉自力。黑谷之私见也。欲树一家之门庭。尽废千佛之正轨。吾不知其可也。

君谓他力信。以为属他力。我谓信他力。仍从自力起。必欲强分自他。则自他亦假名而已。

佛教众生。必以破我执为先。盖人我对待。则生佛悬隔。如空有云。水中不能见月也。

经言众生处处着。引之令得出。贵君之病。祗在处处执着也。

贵宗不能合於经义。即此固执之病也。以凡夫情量。判如来圣教。远之远矣。

将佛法妙用。作凡夫见解。十万亿佛刹。何时得到。

不达佛教开合之妙。所以触途成滞也。

观经有九品。大经有三辈。而说净土无九品。请於三经内指出明显之文。

如是之教。不但娑婆世界有一无二。即十方世界。亦恐无有。何以故。不费功力。速得成佛。迥出思议之表。若在四十年以前闻之。我亦乐从也。

睁开眼。放平心。将净土三经。挨次阅竟。必须前後文义相贯。知一经终始。绝无矛盾之说。自然不为成见所囿矣。

贵宗所别於通途者。摘其大纲。一曰取一愿废诸愿。贵宗以第十八愿为宗本。判十九愿为非佛本意。则佛有违心之语。故取一愿令人专修可也。贬诸愿谓非佛意不可也。二曰专他力而尽废自己力。考经中佛说云云。平心论之。虽以他力为所信。仍以自力为能信也。三曰贬经中所说三辈九品之相为不足贵。而另立一往生之相。驾於九品之上。云往生即成佛。是修行者生品反低。而不修者生品反高也。四曰判圣道为此土成佛之教。夫圣道为十方三世成佛之教。极乐世界亦在其内。所胜者无退缘。常与诸上人同会一处耳。然在净土得忍以後。度生愿切者。必回入娑婆。或往他方世界行大悲利生。净土菩萨若阙大悲。弥陀亦应诃斥也。

近年见贵宗贤士好学不倦。试一言之。冀有少年英俊突围而出。佛法不其昌明乎。往者选择集入手。偶一翻阅。置於架上。今因属刻。不得不阅。即进言之机也。非但黑谷之书。评其瑕疵。即道绰善导之书。亦有检点处。如安乐集下卷□□□□□□支那见之。皆以为不足训。而刻板已成。无可如何。善导观经疏以三福九品判作散善。夫三福乃修观之前方便。九品系所观之境。元照已辩其错。故不赘言。至於南岳思禅师大乘止观引起信论中能生一切世出世间善因果故。於善字下加一恶字。莲池屡指其错。大凡违经之语。有识不能默然。从古如是也。唐信行禅师。人皆称其菩萨应化。而所作之书大违经意。当时即禁止流传。

佛由菩提心成。犹之饭由米成。今欲吃饭而不准用米。试问可得饭乎。今欲念佛而不准发菩提心。试问可见佛乎。佛者。究竟菩提也。舍菩提心。则无由得佛。犹之舍米。无由得饭也。此论如金刚。十方三世无能破坏。请细思之。

黑谷语录释经道灭尽持留此经之文。举净影以後劝今之语。遂欲将万年来灯焰欲灭之象。提至今时用之。是释迦教本有万年住世。而黑谷直欲促而短之。是何意也。且净影之旨。重在劝人笃信净土。非欲尽废一切经教。而作万年後之行也。黑谷章末云。若有片言契合佛意。於菩提果得不退转等语。此公先将菩提因废尽。焉能得菩提果耶。又云。若於文理有所错谬。愿仰後贤校正。可惜六百年来无人校正。不知误却几许人矣。

黑谷以菩提心及六度等。皆判为杂行。悉应废舍。诚如彼言。则不发菩提心者。是为正行。废布施则悭贪者为正行。废持戒则恣纵者为正行。由此推之。瞋恚懈怠散乱愚痴者。皆为正行。颠倒说法。至於此极。如师子身中虫。自食师子肉。故知佛法非外人所能破也。众生违於法性。则乐着生死。悭贪恣纵瞋恚懈怠散乱愚痴。如来愍之。教令发菩提心。修六度行。逆生死流。顺涅盘道。求生净土。无非为此而已。必欲废之。不知求生净土为何事也。

或曰。求生净土。必须发菩提心。修六度行。不亦难乎。答曰。无难也。凡信净土法门者。发愿自度度人。同证佛果。即是菩提心矣。专修念佛。见得世间财物无一可乐。不起悭贪想念。即与施度相应矣。专修念佛。逆境现前。不生瞋恚之心。即与忍度相应矣。专修念佛。心不散乱。即与禅度相应矣。专修念佛。不受世俗愚迷。即与智度相应矣。初行之。即是日用寻常。渐次增进。便成菩萨妙行。何必立意埽除。定将出世善法。歧而二之。不几作释教中之罪人哉。且此七法。惟布施一门。就名相言之。似有施作。其余六门皆无施作。不过就治习上立此名目耳。奈何判为杂行。谓念佛人必不可修耶。

三辈九品所发菩提心。皆是四弘誓。即不知发此誓者。亦隐含三心。若必指无上菩提之心。是在十信满时。一发此心。即入圆住。便能现八相成道。上品上生者。见佛之时。即发此心。然凡夫发四弘誓。亦彻於究竟。必至究竟位。弘誓方满也。所以为因果交彻之心。三辈九品以外。别有一类。是修观者往生之相。十六观以第九为绝顶。可分为九品。然观成之人。胜於上品上生。以其现生受记也。後之七观。推而广之。以尽圣凡之际。

思惟摄取庄严佛国清净之行一语。须善会通。盖法藏比丘见果知因。其所修菩萨道。皆是庄严净土之因。若舍圣道。何得有净土耶。

此中是非。当在弥陀会下证明。然恐往生後亦不得见面。盖我辈所生。是经中已说之土。三辈九品种种庄严。即同居而谈实报寂光之土也。公等所生。是经中未说之土。贵论所谓一种真妙。往即成佛之土也。

圆融不妨差别。差别不妨圆融是也。小粟栖君祗许差别。不许圆融。所以差别与圆融相妨矣。

圆融妙理。皆以果法目之。此台教後人之语。贤首尝云果位不可说。所可说者皆因妨耳。盖诸佛妙用。即在凡夫日用中。儒书所谓百姓日用。而不知也。

弟於佛法。最为慎重。与人接纳。不轻谈论。虽有新学问道。亦不收作门徒。南条北方诸君。往返二十年。未尝讲论佛法。兹因机缘触发。不惜一番话堕。引出无限是非。然愈辩而愈明。彼此均有利益。幸承详细开示。得见贵宗之底蕴。自此次答复後。决不再参末议矣。除非好学之士夙根发现。负笈前来。虚心请益。仍当善言开导。拚取双眉拖地也。

阐教编终

三归优婆塞显湛为 父敬刻愿仗此胜因心契菩提身获安隐

癸亥仲秋月北京西城卧佛寺佛经流通处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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