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启蒙圣人现象以画卦,揲蓍以命爻,使天下后世之人,皆有以决嫌疑,定犹豫,而为迷于吉凶悔吝之途,其功可谓盛矣。然其为卦也,自本而干,自干而枝,其势若有所迫而自不能已;其为蓍也,分合进退,从横逆顺,亦无往而不相值焉,是岂圣人心思智虑之所得为也哉。特气数之自然,形于法象,见于图书者,有以启于其心而假手焉尔。近世学者,类喜谈《易》而不察乎此,其专于文义者,既支离散漫,而无所根著,其涉于象数者,又皆牵合傅会,而或以为出于圣人心思智虑之所为也,若是者予窃病焉,因与同志,颇辑旧文,为书四篇,以示初学,使毋疑于其说云。
淳熙丙午暮春既望魏氏了翁曰:朱文公《易》,得于邵子为多。盖不读邵《易》,则茫不知《启蒙》、《本义》之所以作。
本图书第一《易大传》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孔安国云:“河图者,伏羲氏王天下,龙马出河遂则其文,以画八卦。洛书者,禹治水时,神龟负文而列于背,有数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类。
集说 朱子答袁枢曰:以《河图》、《洛书》为不足信,自欧阳公以来,已有此说,然终无奈《顾命》、《系辞》、《论语》皆有是言,而诸儒所传二图之数,虽有交互而无乖戾,顺数逆推,纵横曲直皆有明法,不可得而破除也。至如《河图》与《易》之天一至 刘歆云:伏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锡《洛书》法而陈之,九畴是也。《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
关子明云:《河图》之文,七前六后,八左九右,《洛书》之文,九前一后,三左七右,四前左,二前右,八后左,六后右。
集说 朱子书《河图》、《洛书》曰:读《大戴礼》书,又得一证甚明。其《明堂》篇有“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之语,而郑氏注云:“法龟文也”,然则汉人固以九数者为《洛书》也。
又偶读《漫记》曰:子华子论《河图》之二与四抱九而上跻,六与八蹈一而下沈,五居其中,据三持七,巧亦甚矣,唯其甚巧,所以知其非古书也。
案 郑注《大戴礼》是确证,至子华子,则位置虽明,但错以《洛书》为《河图》,故朱子疑其非古书。
邵子曰:圆者星也,历纪之数,其肇于此乎。历法合二始以定刚柔,二中以定律历,二终以纪闰余,足所谓历纪也。方者土也,画州井地之法,其仿于此乎。州有九,井九百亩,是所谓画州井地也。盖圆者《河图》之数,方者《洛书》之文,故羲文因之而造《易》,禹箕叙之而作《范》也。蔡元定曰:古今传记,自孔安国刘向父子、班固皆以为《河图》授羲,《洛书》锡禹。关子明、邵康节,皆以十为《河图》,九为《洛书》。盖《大传》既陈“天地五十有五”之数,《洪范》又明言“天乃锡禹洪范九畴”,而九宫之数,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正龟背之象也。唯刘牧臆见,以九为《河图》,十为《洛书》,托言出于希夷,既与诸儒旧说不合,又引《大传》以为二者皆出于伏羲之世,其《易》置图书,并无明验,但谓伏羲兼取图书,则《易》、《范》之数诚相表里,为可疑耳。其实天地之理,一而已矣,虽时有古今先后之不同,而其理则不容于有二也。故伏羲但据《河图》以作《易》,则不必豫见《洛书》,而已逆与之合矣。大禹但据《洛书》以作《范》,则亦不必追考《河图》,而已暗与之符矣。其所以然者何战?诚以此理之外,无复它理故也。然不特此尔,律吕有五声十二律,而其相乘之数,究于六十,日名有十干十二支,而其相乘之数,亦究于六十,二者皆出于《易》之后,其起数又各不同,然与《易》之阴阳策数多少自相配合,皆为六十者无不合若符契也。下至运气参同太乙之属虽不足道,然亦无不相通,盖自然之理也。假令今世复有图书者出,其数亦必相符,可谓伏羲有取于今日而作《易》乎?《大传》所谓“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者,亦汛言圣人作《易》作《范》,其原皆出于天之意,如言“以卜筮者尚其占”,与“莫大乎蓍龟”之类,《易》之书岂有龟与卜之法子?亦言其理无二而已尔。
此一节,夫子所以发明《河图》之数也。天地之间,一气而已,分而为二,则为阴阳,而五行造化,万物始终,无不管于是焉。故《河图》之位,一与六共宗而居乎北,二与七为朋而居乎南,三与八同道而居乎东,四与九为友而居乎西,五与十相守而居乎中。盖其所以为数者,不过一阴一阳,以两其五行而已。所谓天者,阳之轻清而位乎上者也。所谓地者,阴之重浊而位乎下者也,阳数奇,故一三五七九皆属乎天,所谓“天数五”也。阴数偶,故二四六八十皆属乎地,所谓“地数五”也,天数地数,各以类而相求,所谓“五位之相得”者然也。天以一生水,而地以六成之,地以二生火,而天以七成之,天以三生木,而地以八成之,地以四生金,而天以九成之,天以五生土,而地以十成之,此又其所谓“各有合”焉者也。积五奇而为二十五,积五偶而为三十,合是二者而为五十有五,此《河图》之全数,皆夫子之意,而诺儒之说也。至于《洛书》,则虽夫子之所未言,然其象其说,已具于前,有以通之,则刘歆所谓经纬,表里者可见矣。
案 中间述《大传》处,是夫子之意,天一生水之类,则是诸儒之说,盖诸儒旧说,皆以五行说图书,故朱子于《启蒙》、《本义》,因而仍之,它日又曰:《河图》、《洛书》于八卦九章不相著,未知如何也。然则朱子之意,盖疑图书之精蕴,不尽于诸儒之所云者尔。
或曰:《河图》、《洛书》之位与数其所以不同何也?曰《河图》以五生数统五成数而同处其方,盖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数之体也。《洛书》以五奇数统四偶数而各居其所,盖主于阳以统阴而肇其变,数之用也。
集说 赵氏汝楳曰:一对二,三对四,而五居中,六七合一二,八九合三四,而十合五,奇偶数对,阴阳有合,而数之体以立。圣人所谓“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者,此其类也。体立矣不变则数不行,故阳以三左行,阴以二右行,三其一为三,而居东,三其三为九,而居南,三其九为二十七,而七居西,三其二十七为八十一,而一复居北,等而上之,至于亿兆,其余数之位皆然。二其二为四而居东南,二其四为八而居东北,二其八为十六,而六居西北,二其十六为三十二,而二复居西南,上而亿兆亦然。八位既列,五仍居中,而数之用以通,圣人所谓“参伍以变,错综其数”者,此其类也。
鲍氏云龙曰:以《洛书》变数推之,阳以三左行,天圆径一围三。三,天数也。一在北:一而三之,三在东;三其三为九,而居南;九而三之,三九二十七而居西;三其二十七为八十一,而一复居于北。北而东,东而由,南而西,西而复北,循环不穷,有以符;天道左旋之义。地方径一围四,两其二也,盖以地上之数起于二,而阴资以为始,位在西南而右行,二而二之为四,而居东南,二而四之为八,而居东北:二其八为十六,而居西北,二其十六为三十二,而二复居西南本位。西南而东南,东南而东北,东北而 案 朱子此条,己尽图书之大义。盖以生数统成数而同处其方者,自五以前为方生之数,自五以后为既成之数。阴生则阳成,阳生则阴成,阴阳二气,相为终始,而未尝相离也。以奇数统偶数而各居其所者,四正之位,奇数居之;四维之位,偶数居之。阴统于阳,地统于天,天地同流,而定分不易也。揭其至以示人,而道其常者数至十而始全,缺一则不全矣。故曰数之体主于阳以统阴,而肇其变者,始于一,终于九,所以起因乘归除之法,故曰数之用。然生成之理则明矣,而正维之位所自定者,唯赵氏鲍氏之说,为能推明其义,诸家皆不及也。
曰:其皆以五居中者何也?曰:凡数之始,一阴一阳而已矣。阳之象圆,圆者径一而围三,阴之象方,方者径一而围四,围三者以一为一,故参其一阳而为三。围四者以二为一,故两其一阴而为二,是所谓“参天两地”者也。二二之合,则为五矣,此《河图》、《洛书》之数,所以皆以五为中也。
案 三二之合,五也,一四之合,亦五也,一一二二之积,又五也,三二四四之积,又五之积也,此五所以为数之会而位之中与。
然《河图》以生数为主,故其中之所以为五者,亦具五生数之象焉。其下一点,天一之象也,其卜一点,地二之象也,其左一点,天三之象也,其右一点,地四之象也,其中一点,天五之象也。《洛书》以奇数为主,故其中之所以为五者,亦具五奇数之象焉。其下一点,亦天一之象也,其左一点,亦天三之象也,其中一点,亦天五之象也,其右一点,则天七之象也,其上一点,则天九之象也,其数与位,皆三同而二异,盖阳不可易,而阴可易,成数虽阳,固亦生之阴也。曰:中央之五,既为五数之象矣,然其为数也,奈何?曰:以数言之通乎一图,由内及外,固各有积实可纪之数矣,然《河图》之一二三四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而六七八九十者,又各因五而得数,以附于其生数之外。《洛书》之一三七九,亦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而二四六八者,又各因其类以附于奇数之侧,盖中者为主,而外者为客,正者为君,而侧者为臣,亦各有条而不紊也。
集说 翁氏泳曰:《河图》东北阳方,则主之以奇,而与合者偶,西南阴方,则主之以偶,而与合者奇。
吴氏曰慎曰:阳始北而终西,一三阳尚微,故居内。七九阳盛而著于外也,必实其中而后能著乎外,故五居中。阴始南而终东,二四阴尚微,故居内。六八阴盛而凝于外也,必坚乎外而后能实其内,故十居中。自中而外,阳之生长,自外而中,阴之收藏,观于草木之枝叶果实,亦可见矣。
五,生数之终,十,成数之终,而藏于中,此“太和”之所以“保合”深固,而生机之所以充实于内也。
案 此段即与上生数统成数奇数,统偶数一段相发明。以生数统成数者,生数常居内而为主,成数常居外而为客。如一岁之寒暑往来,一月之阴魄死生,一日之昼夜进退, 曰:其多寡之不同何也?曰:《河图》主全,故极于十,而奇偶之位均,论其积实,然后见其偶赢而奇乏也。洛书主变,故极于九,而具位与实,皆奇赢而偶乏也。必皆虚其中也,然后阴阳之数,均于二十而无偏耳。
案 此段亦与上段数之体、数之用相发明。
曰:其序之不同何也?曰《河图》以生出之次言之,则始下次上次左次右以复于中,而又始下也。以运行之次言之,则始东次南次中次西次北,左旋一周而又始于东也。其生数之在内者,则阳居下左而阴居上右也,共成数之在外者,则阴居下左,而阳居上右也。《洛书》之次,其阳数,则首北次东次中次西次南,其阴数,则首西南次东南次西北次东北也。合而言之,则首北次西南次东次东南次中次西北次西次东北而究于南也。
其运行,则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右旋一周,而土复克水也,是亦各有说矣。曰:其七八九六之数不同何也?曰《河图》六七八九,既附于生数之外矣,此阴阳老少进退饶乏之正也,其九者,生数一三五之积也,故自北而东,自东而西,以成于四之外。其六者,生数二四之积也,故自南而西,自西而北,以成于一之外。七则九之自西而南者也,八则六之自北而东者也,此又阴阳老少、互藏其宅之变也。《洛书》之纵横十五而七八九六,迭为消长,虚五分十,而一含九,二含八,三含七,四含六,则参伍错综,无适而不遇其合焉,此变化无穷之所以为妙也。曰:然则圣人之则之也,奈何?曰:则《河图》者虚其中,则《洛书》者总其实也。《河图》之虚五与十者,太极也,奇数二十偶数二十者,两仪也。以一二三四为六七八九者,四象也,析四方之合,以为乾坤离坎,补四隅之空,以为兑震巽艮者,八卦也。《洛书》之实,其一为五行,其二为五事,其三为八政,其四为五纪,其五为皇极,其六为三德,其七为稽疑,其八为庶徽,其九为福极,其位与数尤晓然矣。
集说 《朱于语类》云:《洛书》本文,只四十五点。班固云:六十五字,皆《洛书》本文,古字画少,恐或有模样,但今无所考。汉儒此说未是,恐只是以义起之,不是数如此,盖皆以天道人事参互言之:五行最急,故第一;五事又参之,故第二;身既修,可推之于政,故八政次之;政既成,又验之于天道,故五纪次之;又继之以皇极居五,盖能推五行,正五事,用八政,修五纪,乃可以建极也,六三德,乃是权衡此皇极者也,德既修矣,稽疑庶征继之者,著其验也,又继之以福极,则善恶之效,至是不可加矣,皇极非大中也,皇乃天子,极乃极至,言皇建此极也。
吴氏曰慎曰:《河图》虚中宫以象太极,故周子曰“无极而太极”,《洛书》主中五以为皇极,故曰皇建其有极。
阴阳皆自内始生,穷外而尽,观四时之寒暑相推,万物之荣枯生死可见。《河图》 《洛书》上三数象天,中三数象人,下三数象地,人能参天地,赞化育,建中和,故归重于五皇极焉。
案 吴氏三条,于图书卦畴,深有发明。所谓无极有极云者,则《易》、《范》之第一义也,其以先天图合《河图》,语尤真切。圣人所谓则之者,为其理之符契耳,岂必规规于点画方位而求密合哉!《洛书》以四正之参数象天,四隅之两数象地,中宫之合数象人,吴氏分三重者,似亦本于《大戴礼》子华子之说,然今以《洪范》考之,盖始于一二三,中于四五六,终于七八九,而各以相天道,建主极,协民居,为之先后次第,自日用饮食修己治人之近,层累增高,至于上下同流而后已焉,皆所谓得其理而不规规于点画方位以求密合者。大抵《易》卦以八为节,其根起于两仪也,《范畴》以九为节,其根起于三才也,知《易》、《范》所起之根,则知“图书”所蕴之妙矣。
曰:《洛书》而虚其中,则亦太极也,奇偶各居二十,则亦两仪也,一二三四而含九八七六,纵横十五而互为七八九六,则亦四象也,四方之正,以为乾坤离坎,四隅之偏,以为兑震巽艮,则亦八卦也。《河图》之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十为土,则固《洪范》之五行,而五十有五者,又九畴之子目也,是则《洛书》固可以为《易》,而《河图》亦可以为《范》矣。且又安知“图”之不为书,“书”之不为“图”也邪!曰:是其时虽有先后,数虽有多寡,然其为理则一而已。但《易》乃伏羲之所先得乎“图”,而初无所待于“书”,《范》则大禹之所独得乎“书”,而未必追考于“图”耳。且以《河图》而虚十,则《洛书》四十有五之数也,虚五则大衍五十之数也,积五与十,则《洛书》纵横十五之数也,以五乘十,以十乘五,则又皆大衍之数也。
《洛书》之五,又自含五而得十,而通为大衍之数矣,积五与十,则得十五,而通为《河图》之数矣,苟明乎此,则横斜曲直,无所不通,而《河图》、《洛书》,又岂有先后彼此之间哉!
原卦画第二朱子答袁枢曰:伏羲之《易》,初无文字,只有一图以寓其象数,而天地万物之理,阴阳始终之变具焉。文王之《易》,即今之《周易》,而孔子所为作《传》者是也。孔子既因文王之《易》以作《传》,则其所论,固当专以文王之《易》为主,然不推本伏羲作《易》画卦之所由,则学者只从中半说起,不识向上根原矣,故“十翼”之中,如“八卦成列”“因而重之”,太极两仪四象八卦,而天地山泽雷风水火之类,皆本伏羲画卦之意。今新书原卦画一篇,亦分两义,伏羲在前,文王在后。
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大传》又言包羲画卦所取如此,则《易》非独以《河图》而作也,盖盈天地之间,莫非太极阴阳之妙,圣人于此,仰观俯察,远求近取,固有以超然而默契于其心矣。故自两仪之末分也,浑然太极,而两仪四象六十四卦之理,已粲然于其中。自太极而分两仪,则太极固太极也,两仪固两仪也,自两仪而分四象,则两仪又为太极,而四象又为两仪矣,自是而推之,由四而八,由八而十六,由十六而三十二,由三十二而六十四,以至于百千万亿之无穷。虽其见于摹画者,若有先后而出于人为,然其已定之形,已成之势,则固已具于浑然之中,而不容毫发思虑作为于其间也。程子所谓加一倍法者,可谓一言以蔽之,而邵子所谓画前有《易》者,又可见其真不妄矣,世儒于此,或不之察,往往以为圣人作《易》,盖极其心思探索之巧而得之,甚者至谓凡卦之画,必由蓍而后得,其误益以甚矣。
集说 谢氏良佐曰:尧夫《易》数甚精,明道闻说甚熟,一日因监试无事,以其说推算之皆合,出谓尧夫曰:尧夫之数,只是加一倍法,以此知《太玄》都不济事。
朱子答虞大中曰:太极两仪四象八卦,此乃《易》学纲领,开卷第一义,孔子发明伏羲画卦自然之形体,孔子而后;千载不传,唯康节明道二先生知之,盖康节始传先天之学而得其说,且以此为伏羲之《易》也。《说卦》天地定位一章,“先天图”乾一至坤八之序皆本于此,然康节犹不肯大段说破《易》之心髓全在此处。不敢容易轻说,其意非偶然也。明道以为加一倍法,其发明孔子之言,又可谓最切要矣。
《易》有太极太极者,象数未形,而其理已具之称,形器已具,而其理无联之目,在《河图》、《洛书》,皆虚中之象也。周子曰:“无极而太极。”邵子曰:“道为太极。”又曰:“心为太极。”此之谓也。
案 太极之在《易》书者虽无形,然乾即太极也,偏言之,则可以与坤对,亦可以与“六子”并列,专言之,则地一天也,“六子”亦一天也。故程子曰:夫天,专言之则道也,以形体言谓之天,以主宰言谓之帝,以妙用言谓之神,以性情言谓之乾,其言可谓至矣。虽然画卦之初亦未有乾之名,其始于一画者即是也,摹作圆形者,始自周子,朱子盖借之以发《易》理之宗,学者不可误谓伏羲画卦,真有是象也。
太极之判,始生一奇一偶,而为一画者二,是为两仪,其数则阳一而阴二,在《河图》、《洛书》则奇偶是也。周子所谓“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邵子所谓“一分为二”者,皆谓此也。
集说 朱子答袁枢曰:如所论两仪,有曰乾之画奇,坤之画偶,只此乾坤字便未稳当,盖仪,匹也,如俗语所谓一双一对云耳,自此再变至第三画,八卦已成,方有乾坤之名。当其为一画之时,方有一奇一偶,只可谓之阴阳,未得谓之乾坤也。
两仪生四象“两仪”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为二画者四,是谓“四象”,其位则太阳一;少阴二;少阳三;太阴四。其数则太阳九;少阴八;少阳七;太阴六。以《河图》言之,则六者一而得于五者也,七者二而得于五者也,八者三而得于五者也,九者四而得于五者也。以《洛书》言之,则九者十分一之余也,八者十分二之余也,七者十分三之余也,六者十分四之余也。周子所谓“水火木金”,邵子所谓“二分为四”者,皆谓此也。
集说 朱子答程迥曰:所谓“两仪”为乾坤初爻,“四象”为乾坤初二,相错而成,则恐立言有未莹者,盖方其为“两仪”,则未有“四象”也,方其为“四象”,则未有八卦也,安得先有乾坤之名,初二之辨哉?“两仪”只可谓之阴阳,“四象”方有太少之别,其序以太阳少阴少阳太阴为次,此序既定,递升而倍之,适得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之序也。
又答袁枢曰:“四象”之名,所包甚广,大抵须以两画相重四位成列者为正,而一二三四者其位之次也,七八九六者,其数之实也。其以阴阳刚柔分之者,合天地而言也,其以阴阳太少分之者,专以天道而言也,若专以地道言之,则刚柔又自有太少矣,推而广之,纵横错综,凡是一物,无不各有四者之象,不但此数者而已矣。
《语类》云:《易》中七八九六之数,向来只从揲蓍处推起,虽亦吻合,然终觉曲折太多,疑非所以得数之原。因看“四象”次第,偶得其说,极为捷径,盖因一二三四, 四象生八卦“四象”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为三画者八,于是三才略具,而有八卦之名矣,其位则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在《河图》,则乾坤离坎分居四实,兑震巽艮分居四虚。在《洛书》,则乾坤离坎分居四方,兑震巽艮分居四隅。《周礼》所谓三《易》“经卦皆八”,《大传》所谓“八卦成列”,邵子所谓“四分为八”者,皆指此而言也。
八卦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为四画者十六,于经无见,邵子所谓“八分为十六者”是也,又为‘两仪”之上,各加八卦,又为八卦之上,各加“两仪”也。
案 四画十六者,为八卦之上,各加“两仪”,又为“四象”之上,各加四象也。
于经虽无见,然及六十四卦既成之后,以其自二至五,四爻互之,或自初至四,或自三至上,或自四而又至初,或自五而又至二,或自上而又至三,错综颠倒互之,皆得《乾》、《坤》、《既济》、《末济》、《剥》、《复》、《垢》、《夬》。《渐》,《归妹》、《大过》、《颐》、《解》、《蹇》、《睽》、《家人》诸卦适合十六之数,孔子于杂卦发其端矣。汉儒互卦之说,盖本诸此也。邵子诗云:四象相交,成十六事。即以此四画者,为四象相交者尔,学者误以上文天地否泰十六卦当之,失其指矣。
四画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为五画者三十二,邵子所谓“十六分为三十二者”是也,又为“四象”之上,各加八卦,又为八卦之上,各加四象也。
案 五画三十二者,自初至三,可互一卦,自三至五,又可互一卦,六十四卦既成之后,依此法错综,颠倒互之,则得《复》、《垢》、《颐》、《大过》、《屯》、《鼎》、《恒》、《益》、《丰》、《涣》、《坎》、《离》、《蒙》、《革》、《同人》、《师》、引临》,《遯》、《成》、《损》、《节》、《旅》、《中孚》、《小过》、《大壮》、《观》、(大有》、《比》、《夹》、《剥》、(乾》、《坤》诸卦亦适合三十二之数,先儒亦有以是说互卦者,如《损》、《益》皆互《颐》,《颐》象离为龟,故《损》、《益》二五言“十朋之龟”之类。
五画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为六画者六十四,则“兼三才而两之”,而八卦之乘八卦亦周,于是六十四卦之名立而《易》道大成矣。《周礼》所谓三《易》之别,皆六十有四,《大传》所谓“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邵子所谓“三十二分为六十四者”是也。若于其上各卦,又各生一奇一偶,则为七画者百二十八矣;七画之上又各生一奇一偶,则为八画者二百五十六矣;八画之上,又各生一奇一偶,则为九画者五百十二矣;九画之上,又各生一奇一偶,则为十画者干二十四矣;十画之上,又各生一奇一偶,则为十一画者二干四十八矣;十一画之上,又各生一奇一偶,则为十二画者四千九十六矣。
此焦赣《易林》变卦之数,盖亦六十四乘六十四也,今不复为图于此,而略见第四篇中。
若自十二画上,又各生一奇一偶,累至二十四画,则成千六百七十七万七千二百一十六变,以四千九十六自相乘,其数亦与此合,引而伸之,盖未知其所终极也,虽未见其用处,然亦足以见《易》道之无穷矣。
案 《易林》之数,盖古占筮之法,《洪范》占法,“曰贞曰悔”,夫以八卦变为六十四言之,则八卦贞也,重卦悔也,《春秋传》“贞风悔山”是也。以六十四卦变为四千九十六言之,则六十四卦贞也,变卦悔也,《春秋传》“贞屯悔豫”是也,因卦画之生生无尽,故占筮之变化无穷,焦赣能知其法,而至各缀之以辞则凿矣,邵朱二子,所为传心之要者在此。
集说 朱子答林栗曰:太极两仪四象八卦,生出次第,位置行列,不待安排,而粲然有序,以至于第四分而为十六,第五分而为三十二,第六分而为六十四,则其因而重之,亦不待用意推捧,而与前之三分焉者,未尝不吻合也。比之并累三阳以为乾,连叠三阴以为坤,然后以意交错而成“六子”,又先画八卦于内,复画八卦于外+以旋相加而 又答袁枢曰:若要见得圣人作《易》根原直截分明,不如且看卷首横图,自始初只有两画时,渐次看起,以至生满六画之后,其先后多寡既有次第,而位置分明不费辞说,于此看得,方见六十四卦全是天理自然挨排出来,圣人只是见得分明,便只依本画出,元不曾用一豪智力添助。盖本不繁智力之助,亦不容智力得以助于其间也。及至卦成之后,逆顾纵横,都成义理,千般万种,其妙无穷,却在人看得如何,而各因所见为说,虽若各不相资,而实未尝相悖也。盖自初未有画时,说到六画满处者,邵子所谓“后天之学”也,卦成之后,各因一义推说,邵子所谓“先天之学”也。先天后天既各自为一义,而后天说中,取义又多不同,彼此自不相妨,不可执一而废百也。
《浯类》问自一阴一阳,见一阴一阳又各生一阴一阳之象,以图言之,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节节推去,固容《易》见,就天地间著实处,如何骏得?曰:一物上又自各有阴阳,如人之男女阴阳也,逐人身上,又各有这血气,血阴而气阳也,如昼夜之间,昼阳而夜阴也,而昼阳自午后又属阴,夜阴自子后又属阳,便是阴阳各生阴阳之象。
又云:先天图直是精微,不起子康节,希夷以前元有,只是秘而不传,次第是方士辈所相传授,《参同契》中,亦有些意思相似,扬雄《太玄》,全模仿《易》,他底用三数,《易》却用四数,他本是模《易》,故就他模底句上看《易》,也可略见得《易》意思。
又云:自有《易》以来,只有邵子说得此图如此齐整,如扬雄(太玄》,便零星补凑得可笑。若不补,又却欠四分之一,补得来,又却多四分之三,如《潜虚》之数用五,只似如今算位一般,其直一画则五也,下横一画则为六,模二画则为七,盖亦补凑之书也。
黄氏瑞节曰:先天图与太极图同时而出,周邵二子不相闻,则二图亦不相通,此勿论也。陈莹中云:司马文正与康节同时友善,而未尝有一言及先天之学,邵伯温云,伊川在康节时,于先天之学非不问,不语之也。即二先生之论,则先天图在当时,岂犹未甚著邪,陈莹中云,先天之学,以心为本,其在《经世书》者,康节之余事耳。又曰:阐先圣之幽,微先天之显,不在康节之书乎,然则朱子以前表章尊敬此图者,了翁为有见也。
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晅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邵子曰:此一节,明伏羲八卦也。八卦相错者,明交相错而成六十四也,“数往者顺,若顺天而行,是左旋也,皆已生之卦也,故云“数往”也。“知来者谨”,若逆天而 自震之初为冬至,离兑之中为春分,以至于乾之末而交夏至焉,皆进而得其已生之卦,犹自今日而追数昨日也,故曰“数往者顺”。其右方,自巽之初为夏至,坎艮之中为秋分,以至于坤之末而交冬至焉,皆进而得其未生之卦,犹自今日面逆计来日也,故曰“知来者逆”,然本《易》之所以成,则其先后始终,如横图及圆图右方之序而已,故曰“《易》逆数也。
”集说 《朱子语类》云:若自乾一横排至坤八,此则全是自然,故《说卦》云: “《易》逆数也。”皆自己生以得末生之卦,若如圆图,则须如此,方见阴阳消长次第,震一阳,离兑二阳,乾三阳,巽一阴,坎艮二阴,坤三阴,虽似稍涉安排,然亦莫非自然之理。
附录 项氏安世曰:“数往者顺”,以指上文,“知来者逆”,以指下文,“是故《易》逆数也”,此一句以起下文八句也。上文据八卦已成之后,对面数之,其序顺而理明,故曰“数往者顺”。下文据八卦始画之初,左右对画,而上下逆生,故曰“知来者逆”。
非圣人于顺之外别为逆象也,此之逆象,即上文之顺象。
章氏潢曰:自乾纯阳,历兑离以至一阳之震,自坤纯阴,历艮坎以至一阴之巽,非数往之顺乎?自震一阳,历离兑以至乾之纯阳,自巽一阴,历坎艮以至坤之纯阴,非知来之逆乎?左旋则总为“知来”,有旋则总为“数往”,但《易》以“知来”为主,生生不穷,是以逆而数之。
案 邵子所谓左旋者,犹言向左而旋耳。所谓右行者,犹言向右而行耳,与历家所谓左旋右转,义正相反,各为一说也。其所谓“已生一未生”,正指阴阳生生而言,如章氏之说,而项氏说尤得前后联贯语气。盖其顺数者,既如上文所列矣,而图之作,主于逆数,故其终始生成,又如下文之所叙也。朱子之解似又自为一说,学者分别观之。
又曰:太极既分,两仪立矣,阳上交于阴,阴下交于阳,而四象生矣。阳交于阴,阴交于阳,而生天之四象。刚交于柔,柔交于刚,而生地之四象。八卦相错,而后万物生焉,是故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犹根之有干,干之有枝,愈大则愈小,愈细则愈繁。
集说 《朱子语类》:问:程《易》乾辞下解云,圣人始画八卦,三才之道备矣,因而重之,以尽天下之变,故六画而成卦。或疑此说却是圣人始画八卦,每卦便是三画,圣人因而重之为六画,似与邵子一分为二,而至六十四为六画,其说不同。曰:程子之意,只云三画上叠成六画,八卦上叠成六十四耳,与耶子说诚异,盖康节此意,不曾说与程子,程于亦不曾问之,故一向只随他所见去。但程子说圣人始画八卦,不知圣人画八卦时,先画甚卦,此处便晓不得。
是故乾以分之,坤以翕之,震以长之,巽以消之。长则分,分则消,消则翕也,乾坤定位也,震巽一交也,兑离坎艮再交也,故震阳少而阴尚多也,巽阴少而阳尚多也,兑离阳浸多也,坎艮阴浸多也。
又曰:无极之前,阴含阳也,有象之后,阳分阴也。阴为阳之母,阳为阴之父,故母孕长男而为《复》,父生长女而为《姤》,是以阳起于《复》,阴起于《垢》也。
案 周子所谓“无极而太极”者,以阴阳之奉体言之,《中庸》所谓“天命之性”也。邵子所谓“无极”者,以动静之枢纽言之,<中庸》所谓“未发之中”也。天命之性,固周流而无不在,然人生而静,天之性也,则冲漠无暇之时,乃本体之真之所以具,故周子亦言主静,程子言其本也,真而静,三子之说,实相发明而不相悖也。
又曰:震始交阴而阳生,巽始消阳而阴生。兑,阳长也,艮,阴长也,震兑,在天之阴也,巽艮,在地之阳也,故震兑上阴而下阳,巽艮上阳而下阴。天以始生言之,故阴上而阳下,交泰之义也。地以既成言之,故阳上而阴下,尊卑之位也。乾坤定上下之位,坎离列左右之门,天地之所阖辟,日月之所出入,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昼夜长短,行度盈缩,莫不由乎此矣。震始交阴而阳生,是说圆图震与坤挂而一阳生也,巽始消阳而阴生,是说圆图巽与乾接而二阴生也。
集说 邵子曰:阳爻,昼数也;阴爻,夜数也。天地相衔,阴阳相交,故昼夜相离,刚柔相错。春夏,阳也,故昼数多,夜数少。秋冬,阴也,故昼数少,夜数多。
胡氏方平曰:此一节先论震巽艮兑四维之卦,而后及于乾坤坎离四正之位。震始交阴而阳生,以震接坤言也,至兑二阳,则为阳之长。巽始消阳而阴生,以巽接乾言也,至艮二阴则为阴之长。震兑在天之阴者,邵子以震为天之少阴,兑为天之太阴,唯其为阴,故阴爻皆在上,而阳爻皆在下。天以生物为主,始生之初,非交泰不能,故阴上阳下,而取交泰之义。巽艮在地之阳者,邵子以巽为地之少刚,艮为地之太刚,唯其为刚,故阳爻皆在上,而阴爻皆在下。地以成物为主,既成之后,则尊卑定,故阴下阳上,而取尊卑之位。乾坤定上下之位,天地之所阖辟也,坎离列左右之门,日月之所出入也。
岁而春夏秋冬,月而晦朔弦望,日而昼夜行度,莫不胥此焉出,岂拘拘爻画阴阳之间哉。
又曰:乾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为阴所克也,坤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为所克之阳也,故乾得三十六,而坤得十二也。兑离以下更思之。
今按,兑离二十八阳二十阴,震二十阳二十八阴,艮坎二十八阴二十阳,巽二十阴二十八。
又曰:乾坤纵而六子横,《易》之本也。
又曰:阳在阴中,阳逆行,阴在阳中,阴逆行,阳在阳中,阴在阴中,则皆顺行,此真至之理,按图可见之矣。
又曰:《复》至《乾》凡百一十有二阳,《垢》至《坤》凡八十阳,《垢》至《坤》凡百一十有二阴,《复》至《乾》凡八十阴。
又曰:坎离者,阴阳之限也,故离当寅,坎当申,而数常逾之者,阴阳之溢也。然用数不过乎中也。此更宜思。离当卯,坎当酉,但以坤为子半可见矣。
又曰:先天学,心法也,故图皆自中起,万化万事,生于心也。
又曰:图虽无文,吾终日言而未尝离乎是,盖天地万物之理,尽在其中矣。
案自孔子既没,易道失传,义理既巳差讹,图象尤极茫渺,唯《大传》“帝出乎震”一条,所载八卦方位,显然明白,故学者有述焉。其余如“卦气”“月候”之属,皆汉儒傅会,非圣人本法也,至宋康节邵子,乃有所谓“先天图”者,其说有六十四卦生出之序,则今之横图,自一画至六画,一每分二者是已,有八卦方位,则今之小囤图,乾南坤北离东坎西者是已,有六十四卦方位,则今之大圆图,始《复》、《姤》、终《乾》、《坤》者是巳,大圆图中自方图,又所以象天地之相函也。诸图之义,广大高深,信非圣人不能造作,然当邵子之时,伊川程子则未之见,龟山杨氏见而未之信,唯明道程子,稍见其书,而括以加倍之一言,然则当时知邵子者,明道一人而已。南渡之后,如林栗袁枢之徒,攻邵者尤众,虽象山陆氏,亦以为先天图非圣人作《易》本指。独朱子与蔡氏,阐发表章,而邵学始显明于世,五百年来虽复有为异论者,而不能夺也。顾朱子之意,以为孔于之后诸儒不能传授,而使方外得之,故其流为丹灶小术,至康节然后返之于易道。今以《参同契》诸书观之,其六卦月候,盖即“纳甲”之法,其十二辟卦主岁,盖即“卦气”之流,所为始于震复者,与先天偶同尔,似未足为先天传受之据。唯扬雄作《太玄》,其法始于三方,重于九洲,又重于二十七部,又重于八十一家,则与先天极仪象卦加倍之法相似也。流行之序,始于中羡从,中于更晬廓,终于减沈成,则与先天始《复》终《乾》,始《姤》终《坤》之序相似也。首用九九,策闲六六,则与先天卦用八八,策用七七之数相似也。意者康节读扬雄之书而心悟作《易》之本与,然非扬雄之时,《易》传未泯,则雄亦无自而依仿之,故康节深服《太玄》,以为见天地之心,盖其学所启发得力处也。然白邵书既出,则《太玄》为僭经,为汨阴阳之叙,与邵书迥乎如苍素之不相侔矣。观明道程子之意,盖以为康节能自得师,故于希夷之传,扬雄之书,皆有取焉,而其纯一不杂,汪洋浩大,则非扬陈之所能及也,故曰尧夫之数,似玄而不同。又曰:穆李皆得之希夷者,而其言与行事,概可见矣,尧夫特因其门户而入者尔,程子之言至当,后之学者,欲考先天之传,不可以不知。
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洁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
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挠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熯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邵子曰:此一节明文王八卦也。
又曰:至哉文王之作《易》也,其得天地之用乎。故乾坤交而为《泰》,坎离交而为《既济》也。乾生于子,坤生于午,坎终于寅,离终于申,以应天之时也。置乾于西北,退坤于西南,长子用事,而长女代母,坎离得位,而兑艮为偶,以应地之方也。王者之法,文王也其尽于是矣。此言文王改《易》伏羲卦图之意也。盖自乾南坤北而交,则乾北坤南面为《泰》矣。自离东坎西而交,则离西坎东而为《既济》矣。乾坤之交者,自其所已成,而反其所由生也。故再变则乾退乎西北,坤退乎西南也。坎离之变者,东自上而西,西自下而东也。
故乾坤既退,则离得乾位,而坎得坤位也。震用事者,发生于东方,巽代母者,长养于东南也。
案 邵子言乾坤交而为“泰”者,释“先天”变为“后天”之指也。先天之位,乾南坤北,今变为乾北坤南,故曰“交”。然邵子盲乾生于子,坤生于午,今按图考之,则乾在西方,乃亥而非子,坤在西南,乃未而非午,其故何也?曰:阳自静以之动,故气肇于子。然自亥月而已联兆胚胎,故古人以亥为阳月,言天道于是始也。阴自动以之静,故功著于午。然至未而后育养蕃庶,故古人以未为中央,言土德于是,王也。亥字从草为蓑,从木为核,皆联兆胚胎之意。未从日为昧,言日于是始向昧谷,而万物将西成也。乐律黄钟子为天统,然自应钟亥而阳气已应于内,故曰应钟。林钟未为地统,故班固引“西南得朋”释之,下至纳甲星命浅术,亦以亥为天门,未为坤始,疑皆本于后天以为说也。若乃火虽始于东而盛于南,水虽始于西而盛子北,雷霆之气,虽动于寅, 又曰:《易》者,一阴一阳之谓也。震兑始交者也,故当朝夕之位,坎离交之极者也,故当子午之位,巽艮不交而阴阳犹杂也,故当用中之偏,乾坤纯阳纯阴也,故当不用之位也。
又曰:兑离巽,得阳之多者也,艮坎震,得阴之多者也,是以为天地用也。乾极阳,坤极阴,是以不用也,、又曰:震兑横而六卦纵,《易》之用也。尝考此图而史为之说曰:震东兑西者,阳主进,故以长为先而位子左,阴主退,故以少为贵而位乎右也。坎北者,进之中也,离卤者,退之中也,男北而女南者,互藏其宅也。四者皆当四方之止位,而为用事之卦,然震兑妨而坎离终,震兑轻而坎离重也。乾西北坤西南者,父母既老而迟居不用之地也,然母亲顺父尊,故砷犹半用页乾全下用也。艮东北巽东南者,少男进之后而长女退之先,故亦皆不用也,然男未就傅,女将在行,故巽稍向用,而艮全未用也。四者皆居四隅不正之位,然居东者耒用而居西者不复用也。故下文历举“六子”而不数乾坤,至其水火雷风山泽之相偶,则又用伏羲卦云。
集说 邵子曰:乾统三男于东北,坤统三女于西南。
案 邵子之言,可蔽图之全义,《周易》、《坤》,《蹇》、《解》诸卦彖辞,皆出于此也,大抵先天则以东南为阳方,西北为阴方,故自阳仪而生之卦,皆居东南,自阴仪而生之卦,皆居西北也。后天则以北东为阳方,南西为阴方,故凡届阳之卦,皆居东北,属阴之卦,皆居西南也。然先天阳卦虽起于东,而其重之以叙卦气,则所谓“复见天地心”者。仍以北方为始,后天阳卦虽起于北,而其播之以合岁序,则所谓“帝出乎震”者,仍以东方为先。盖两义原不可以偏废,必也参而互之,则造化之妙,《易》理之精,可得而识矣。岁始于东,终于北,而西南在其间,后天图意主乎阳以统阴,故自震而坎而艮者,以阳终始岁功也,自巽而离而兑者,以阴佐阳于中也。震阳生,故直春生之令,以始为始也,乾则以终为始,而莫得其端,乃《传》所谓“大始”者也,所谓“不可为首者”也,兑阴成,故毕西成之事,阴功之终也,坤则致役以终事,而不居其成,乃《传》所谓“作成”者也。所谓“无成而代有终”者也,是故阳居终始,而阴在中间,乃天地万物之至理。如草木之种实,阳也;华叶,阴也。人类之父子,阳也;妻妾,阴也。始于植种,终于成实,而其间华叶盛焉,始于有父,终于有子,而其间嫡媵繁焉,实生于华,子生于母,此阴佐阳之验,然而实成、则为来岁之种矣,子生则为它日之父矣,此又所谓以终为始者,而元阳之生生不已,其首尾端倪,真不可得而窥矣。谢氏良佐论一起于震,发生也。又曰:一起于乾,探本也,其有得于后天之精意者与。
程子曰:凡阳在下者动之象,在中者陷之象,在上止之象,阴在下者入之象,在中者丽之象,在上说之象。
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
此远取诸物之象。
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
此近取者身之象。
集说 《朱子语类》云:伏羲画八卦,只此数画该尽天下万物之理,学者于言上会得者浅,于象一亡会得者深,王辅嗣伊川皆不信象,伊川说象只似譬喻样说,郭子和云,不独是天地雷风水火山泽谓之象,只是卦画便是象,亦说得好。郑东卿专取象,如以鼎为鼎,革为炉,小过为飞鸟,亦有义理,但尽欲如此牵合傅会便疏脱,学者须先理会得正当道理,然后于此等另碎处收拾以相资益,不为无补。
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今按坤求于乾,得其初九而为震,故曰“一索而得男”,乾求于坤,得其初六而为巽,故曰“一索而得女”。坤再求而得乾之九二以为坎,故曰“再索而得男”。乾再求而得坤之六二以为离,故曰“再索而得女”。坤三求而得乾之九三以为艮,故曰“三索而得男”。乾三求而得坤之六三以为兑,故口“三索而得女”。
凡此数节,皆文王观于已成之卦,而推其未明之象以为说,邵子所谓后天之学,人用之位者也。
案 邵子既以“天地定位”一章为先天之《易》,因以“帝出乎震”以下为后天之《易》,先羲后文,其序既可信,而先天图易简浑涵,得画卦自然之妙,后天图精深切至,于《周易》义例合者为多,其理尤可信也:,然后天所以改置先天之意,朱子之说颇略,其见于答袁枢书者,可以得先贤慎重之盛心矣。诸家以五行为说者,亦有条理,然今即八卦之象求之,则唯坎水离火巽木坤土,合于本象耳。金者乾之一象,而不足以尽乾也。苍筤竹者震之一象,而不足以尽震也。艮山之为土,犹可假借,兑则绝无为金之义也,况《易》之为书,不言五行,而《说卦》解释图体,亦与五行生克,邈不相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