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部汇考一
隋
炀帝大业三年,遣朱宽使于琉球。
按《隋书·炀帝本纪》:大业三年三月,遣羽骑尉朱宽使于琉球国。按《琉求本传》:琉求国,居海岛之中,当建安郡东,水行五日而至。土多山洞。其王姓欢斯氏,名渴剌兜,不知其由来有国代数也。彼王人呼之为可老羊,妻曰多拔荼。所居曰波罗檀洞,堑栅三重,环以流水,树棘为藩。王所居舍,其大一十六间,雕刻禽兽。多斗镂树,似橘而叶密,条纤如发然下垂。国有四五帅,统诸洞,洞有小王。往往有村,村有鸟了帅,并以善战者为之,自相树立,理一村之事。男女皆以白纻绳缠发,从项后盘绕至额。其男子用鸟羽为冠,装以珠贝,饰以赤毛,形制不同。妇人以罗纹白布为帽,其形正方。织斗镂皮并杂色纻及杂毛以为衣,制裁不一。缀毛垂螺为饰,杂色相间,下垂小贝,其声如佩,缀铛施钏,悬珠于颈。织藤为笠,饰以毛羽。有刀、槊、弓、箭、剑、铍之属。其处少铁,刃皆薄小,多以骨角辅助之。编纻为甲,或用熊豹皮。王乘木兽,令左右舆之而行,导从不过数十人。小王乘机,镂为兽形。国人好相攻击,人皆骁健善走,难死而耐创。诸洞各为部队,不相救助。两阵相当,勇者三五人出前跳噪,交言相骂,因相击射。如其不胜,一军皆走,遣人致谢,即共解和。收取斗死者,共聚而食之,仍以髑髅将向王所。王则赐之以冠,使为队帅。无赋敛,有事则均税。用刑亦无常准,皆临事科决。犯罪皆断于鸟了帅;不伏,则上请于王,王令臣下共议定之。狱无枷锁,唯用绳缚。决死刑以铁锥,大如著,长尺馀,钻顶而杀之。轻罪用杖。俗无文字,望月亏盈以纪时节,候草药枯以为年岁。人深目长鼻,颇类于胡,亦有小慧。无君臣上下之节、拜伏之礼。父子同床而寝。男子拔去髭鬓,身上有毛之处皆亦除去。妇人以墨黥手,为虫蛇之文。嫁娶以酒肴珠贝为聘,或男女相悦,便相匹耦。妇人产乳,必食子衣,产后以火自炙,令汗出,五日便平复。以木槽中暴海水为盐,木汁为酢,酿米面为酒,其味甚薄。食皆用手。偶得异味,先进尊者。凡有宴会,执酒者必待呼名而后饮。上王酒者,亦呼王名。衔杯共饮,颇同突厥。歌呼蹋蹄,一人唱,众皆和,音颇哀怨。扶女子上膞,摇手而舞。其死者气将绝,举至庭,亲宾哭泣相吊。浴其尸,以布帛缠之,裹以苇草,亲土而殡,上不起坟。子为父者,数月不食肉。南境风俗少异,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有熊罴豺狼,尤多猪鸡,无牛羊驴马。厥田良沃,先以火烧而引水灌之。持一插,以石为刃,长尺馀,阔数寸,而垦之。土宜稻、粱、𢇲、黍、麻、豆、赤豆、胡豆、黑豆等,木有枫、栝、樟、松、楩、楠、杉、梓、竹、藤、果、药,同于江表,风土气候与岭南相类。俗事山海之神,祭以酒肴,斗战杀人,便将所杀人祭其神。或依茂树起小屋,或悬髑髅于树上,以箭射之,或累石系幡以为神主。王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为佳。人间门户上必安兽头骨角。大业元年,海师何蛮等,每春秋二时,天清风静,东望依希,似有烟雾之气,亦不知几千里。三年,炀帝令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何蛮言之,遂与蛮俱往,因到琉求国。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
大业六年,武贲郎将陈棱等汎海击琉求国,俘其男女万馀人以归。
按《隋书·炀帝本纪》:六年二月,武贲郎将陈棱、朝请大夫张镇周击琉求,破之,献俘万七千口,颁赐百官。按《琉求本传》:明年,帝复令宽慰抚之,琉求不从,宽取其布甲而还。时倭国使来朝,见之曰:此夷邪久国人所用也。帝遣武贲郎将陈棱、朝请大夫张镇周率兵自义安浮海击之。至高华屿,又东行二日至鼊屿,又一日便至琉求。初,棱将南方诸国人从军,有昆崙人颇解其语,遣人慰谕之,琉求不从,拒逆官军。棱击走之,至其都,频战皆败,焚其宫室,虏其男女数千人,载军实而还。自尔遂绝。按《陈棱传》:棱,大业三年,拜武贲郎将。后三岁,与朝请大夫张镇周发东阳兵万馀人,自义安汎海,击琉求国,月馀而至。琉求人初见船舰,以为商旅,往往诣军中贸易。棱率众登岸,遣镇周为先锋。其主欢斯渴剌兜遣兵拒战,镇周频击破之。棱进至低没檀洞,其小王欢斯老模率兵拒战,棱击败之,斩老模。其日雾雨晦冥,将士皆惧,棱刑白马以祭海神。既而开霁,分为五军,趣其都邑。渴剌兜率众数千逆拒,棱遣镇周右先锋击走之。棱乘胜逐北,至其栅,渴剌兜背栅而阵。棱尽锐击之,从辰至未,苦斗不息。渴剌兜自以军疲,引入栅。棱遂填堑,攻破其栅,斩渴剌兜,获其子岛槌,虏男女数千而归。帝大悦,进棱位右光禄大夫,武贲如故。
宋
孝宗淳熙 年,琉求入寇泉州。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按《琉求本传》:琉求国,在泉州之东,有海岛曰彭湖,烟火相望。其国堑栅三重,环以流水,植棘为藩,以刀槊弓矢剑鼓为兵器,视月盈亏以纪时。无他奇货,商贾不通,厥土沃壤,无赋敛,有事则均税。旁有毗舍邪国,语言不通,袒裸盱睢,殆非人类。淳熙间,国之酋豪尝率数百辈猝至泉之水澳、围头等村,肆行杀掠。喜铁器及匙著,人闭户则免,但刓其门圈而去。掷以匙著则頫拾之,见铁骑则争刓其甲,骈首就戮而不知悔。临敌用标鎗,系绳十馀丈为操纵,盖惜其铁不忍弃也。不驾舟楫,维缚竹为筏,急则群舁之泅水而遁。
元
世祖至元二十八年,遣使谕琉求入朝。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八年秋九月,命海船副万户杨祥、合迷、张文虎并为都元帅,将兵征琉求。置左右两万户府,官属皆从祥选辟。既又有福建吴志斗言祥不可信,宜先招谕之,乃以祥为宣抚使,佩虎符,阮监兵部员外郎,志斗礼部员外郎,并银符,赍诏往琉求。按《琉求本传》:琉求,在南海之东。漳、泉、兴、福四州界内彭湖诸岛,与琉求相对,亦素不通。天气清明时,望之隐约若烟若雾,其远不知几千里也。西南北岸皆水,至彭湖渐低,近琉求则谓之落漈,漈者,水趍下而不回也。凡西岸渔舟到彭湖已下,遇飓风发作,漂流落漈,回者百一。琉求,在外夷最小而险者也。汉、唐以来,史所不载,近代诸蕃市舶不闻至其国。世祖至元二十八年九月,海船副万户杨祥请以六千军往降之,不听命则遂伐之,朝廷从其请。继有书生吴志斗者上言生长福建,熟知海道利病,以为若欲收附,且就彭湖发船往谕,相水势地利,然后兴兵未晚也。冬十月,乃命杨祥充宣抚使,给金符,吴志斗礼部员外郎,阮监兵部员外郎,并给银符,往使琉求。诏曰:收抚江南已十七年,海外诸蕃罔不臣属。惟琉求迩闽境,未曾归附。议者请即加兵。朕惟祖宗立法,凡不庭之国,先遣使招谕,来则按堵如故,否则必致征讨。今止其兵,命杨祥、阮监往谕汝国。果能慕义来朝,存尔国祀,保尔黎庶;若不效顺,自恃险阻,舟师奄及,恐贻后悔。尔其慎择之。
至元二十九年,杨祥等使琉求不达而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杨祥、阮监果不能达琉求而还,志斗死于行,时人疑为祥所杀,诏福建行省按问,会赦不治。按《琉求本传》: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自汀路尾澳舟行,至是日巳时,海洋中正东望见有山长而低者,约去五十里。祥称是琉求国,监称不知的否。祥乘小舟至低山下,以其人众,不亲上,令军官刘闰等二百馀人以小舟十一艘,载军器,领三屿人陈煇者登岸。岸上人众不晓三屿人语,为其杀死者三人,遂还。四月二日,至彭湖。祥责监、志斗已到琉求文字,二人不从。明日,不见志斗踪迹,觅之无有也。先,志斗尝斥言祥生事要功,欲取富贵,其言诞妄难信,至是,疑祥害之。祥顾称志斗初言琉求不可往,今祥已至琉求而还,志斗惧罪逃去。志斗妻子诉于官。有旨,发祥、监还福建置对。后遇赦,不竟其事。
成宗元贞三年,福建省平章政事高兴遣镇抚张浩等攻琉求,擒获百馀人以归。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按《琉求本传》:元贞三年,福建省平章政事高兴言,今立省泉州,拒琉求为近,可伺其消息,或宜招宜伐,不必它调兵力,兴请就近试之。九月,高兴遣省都镇抚张浩、福州新军万户张进赴琉求国,擒生口一百三十馀人。
明
太祖洪武五年,遣使以即位建元谕琉求,其王即遣其弟入朝进贡。
按《明外史·琉求传》:琉求居东南大海中,自古不通中国。元世祖遣官招谕之,不能达。太祖洪武初,其国有三王,曰中山,曰山南,曰山北,皆以尚为姓,而中山最强。洪武五年正月命行人杨载以即位建元诏告其国,其中山王察度即遣弟泰期等随载入朝,贡方物。帝喜,赐《大统历》及文绮、纱罗,其使者亦有赐。
按《明·一统志》:琉求,古未详何国,汉魏以来不通中华。隋大业中,令羽骑尉朱宽访求异俗,始至其国,语言不通,掠一人以返。后遣武贲郎将陈棱率兵至其都,虏男女五千人还。唐宋时未尝朝贡,元遣使招谕之,竟不从。本朝洪武中,其国分为三,曰中山王,曰山南王,曰山北王,皆遣使朝贡。
按《寰宇记》:琉球人深目长鼻,颇类胡人。男子去髭须,妇人以墨黥手为龙蛇文,皆纻绳缠发,从顶后盘绕至额。男以鸟羽为冠,装以珠玉、赤毛。妇以罗纹白布为帽,织斗镂皮并杂毛为衣,以螺为饰,而下垂小贝,其声如佩。无君臣上下之节,拜伏之礼,父子同床而寝,妇人产乳必食子衣,食用手,得异味先进尊者。死者沐浴其尸,必布帛缠之,裹以苇草,衬土而殡,上不起坟,无他奇货。尤好剽掠,故商贾不通。人喜铁器及匙、著,不驾舟楫,惟缚竹为筏,急则群舁之,泅水而遁。事山海之神以酒肴,斗战杀人,即以所杀人祭其神。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为佳,所居地曰波罗檀洞,堑栅三重,环以流水,树棘为藩,殿宇多雕刻禽兽,无赋敛,有事则均税,无文字,不知节朔,视月盈亏以知时,视草荣枯以计岁。
洪武七年,琉求入贡,并上皇太子笺。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武七年冬,泰期复来贡,并上皇太子笺。命刑部侍郎李浩赍赐文绮、陶铁器,且以陶器七万、铁器千,就其国市马。
洪武九年,琉求国王之弟泰期入朝进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武九年夏,泰期随浩入贡,得马四十匹。浩言其国不贵纨绮,惟贵磁器、铁釜,自是赏赉多用诸物。
洪武十年,琉求遣使贺正旦,贡马十六匹、硫黄千斤。洪武十一年,中山王复来贡。其山南王承察度亦遣使朝贡,礼赐如中山。
按以上《明外史·琉球传》云云。
洪武十五年,琉求中山王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武十五年春,中山来贡,遣内官送其使还国。
按《闽书》:琉求国,在闽东北大海中,曩贡使往来泉州,后移福州。册封朝使自长乐梅花所开洋南风顺利十八日可至,操舟多用漳人,以子午针量其水道,古指南法也。其国繇汉周以来,不通中华。隋时,常遣兵俘其男女五千人入闽中,竟不内附。元遣使谕之,不至我。明洪武初国三分:中山、山南、山北,鼎峙称王,各遣使朝贡。十五年赐中山王察度、山南王承宗镀金银印、金币使还,言三王争雄,治兵相攻,赐诏谕之并谕山北王怕尼芝。
洪武十六年,琉求三王并遣使朝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武十六年,中山王与山南王并来贡,诏赐二王镀金银印。时二王与山北王争雄,互相攻伐。命内史监丞梁民赐之敕,令罢兵息民,三王并奉命。山北王怕尼芝即遣使偕二王使朝贡。按《闽书》:洪武十六年,赐山北王印及文绮,王妃、相国而下有差,赐国王怕尼芝等物山南王亦如之。后赐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纻丝、纱罗,王侄、王相、寨官绢公服,后又回赐国王锦四段、纻丝罗各六匹,纱八匹,王妃锦二段,纻丝纱各四匹,差来王舅䌽段四表,里罗四匹,纱帽一顶,钑花金带一条,织金纻丝衣一套,靴袜各一双,长史使者每员䌽段二表,里折钞绵布二匹,通事每员䌽段一表,里折钞绵布二匹,从人每名折钞绵布二匹,留边使者、通事、从人赏同正贡,外附来货物官抽五分,买五分。
洪武十八年,三王皆遣使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武十八年又贡,赐山北王镀金银印如二王,而赐二王海舟各一。自是,三王屡遣使奉贡,而中山王尤数。
洪武二十三年,中山王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武二十三年,中山来贡,其通事私携乳香十斤、胡椒三百斤入都,为门者所获,当入官。诏还之,仍赐以钞。
洪武二十五年,中山王入贡,遣从子及寨官子入国学肄业。山南王亦遣从子、寨官子入国学肄业,从之。按《明外史·琉球传》:洪武二十五年夏,中山贡使以其王从子及寨官子偕来,请肄业国学。从之,赐衣衿靴袜并夏衣一袭。其冬,山南王亦遣从子及寨官子入国学,赐赉如之。自是,岁赐冬夏衣以为常。明年,中山两入贡,又遣寨官子肄业国学。是时,国法严,中山生与云南生有非议诏书者。帝闻,置之死,而待其国如故。山北王怕尼芝已卒,其嗣王攀安知。
按《闽书》:中山王遣子侄及陪臣子弟入太学肄业,上礼遇之,赐闽人三十六姓,习水善者,与往来朝贡。洪武二十九年,琉求入贡,遣其国人及女姑入国学肄业。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武二十九年春,山北王遣使来贡。令山南生肄国学者归省,其冬复来。中山亦遣寨官子二人及女官生姑、鲁妹二人,先后来肄业,其感慕华风如此。中山又遣使请赐𠜍带,命礼部绘图,令自制。其王固以请,乃赐之,并其臣下冠服。又嘉其修职勤,赐闽中舟工三十六户,以便贡使往来。
惠宗建文元年,以登极嗣位谕球求,三王皆遣使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建文帝嗣位,遣官以登极诏谕其国,三王亦奉贡不绝。
成祖永乐元年,三王皆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成祖承大统,诏谕如前。元年春,三王并来贡。山北王请赐冠带,诏给赐如中山。命行人边信、刘亢赍敕使三国,赐以绒锦、文绮、纱罗。
永乐二年三月,中山王卒,命世子武宁袭位。四月,山南王亦卒,无子,以从弟袭位。
按《明外史·琉球传》:永乐二年三月,中山王世子武宁使使告父丧,命礼部遣官谕祭,赙以布帛,遂命武宁袭位。四月,山南王从弟应祖亦使使来告承察度之丧,谓前王无子,传位应祖,乞加朝命,且赐冠带。帝并从之,遂遣官册封。时山南使臣私赍白金诣处州市磁器,事发,当论罪。帝曰:远方之人,知求利而已,安知禁令。悉偿之。
永乐四年,中山王献奄竖数人,敕还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永乐三年,山南遣寨官子入国学。明年,中山亦遣寨官子六人入国学,并献奄竖数人。帝曰:彼亦人子,无罪刑之,何忍。命礼部还之。部臣言:还之,虑阻归化之心,请但赐敕,止其再进。帝曰:谕以空言,不若示以实事。今不遣还,彼欲献媚,必将继进。天地以生物为心,帝王乃可绝人类乎。竟还之。永乐五年,中山王世子遣使告父丧,谕祭,册封如故事。
按《明外史·琉球传》:永乐五年四月,中山王世子思绍使使告父丧,谕祭,赐赙册封如前仪。
永乐八年,山南王遣官生三人入国学,衣服廪饩,上赉予有加。
按《明外史·琉球传》:永乐八年,山南遣官生三人入国学,赐巾服靴绦、衾褥帷帐,已后频有所赐。一日,帝与群臣语及之。礼部尚书吕震曰:昔唐太宗兴庠序,新罗、百济并遣子来学。尔时仅给廪饩,未若今日赐予之周也。帝曰:蛮夷子弟慕义而来,必衣食常充,然后向学。此我太祖美意,朕安得违之。
永乐九年,中山王遣国相子及寨官子入国学。按《明外史·琉球传》:永乐九年,中山遣国相子及寨官子入国学,因言:右长史王茂辅翼有年,请擢为国相。左长史朱〈《闽书》作程〉复,本江西饶州人,辅臣祖察度四十馀年不懈。今年踰八十,请令致仕还乡。从之,乃命复、茂并为国相,复兼左长史致仕,茂兼右长史任其国事。
按《闽书》:九年,中山王思绍令坤宜堪贡马及方物,以其长史程复来见,表言:长史王茂辅导有年,乞升国相兼长史事,又言复本中国饶州人,辅臣祖察度,多历年所不懈于职,今年八十有一,乞令致仕还乡井,上从之,升复琉求国相兼左长史致仕,还饶茂相国兼右长史。
永乐十一年,山南王为其兄所弑,诸寨官讨诛,推王子他鲁每为主。
按《明外史·琉球传》:永乐十一年,中山遣寨官子十三人入国学。时山南王应祖为其兄达勃期所弑,诸寨官讨诛之,推应祖子他鲁每为主。
永乐十三年,遣使封山南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永乐十三年三月,他鲁每请封。命行人陈季若等封为山南王,赐诰命冠服及宝钞万五千锭。琉球之分三王也,惟山北最弱,故其朝贡亦最稀。自永乐三年入贡后,至是年四月始入贡。其后,竟为二王所并,而中山益强,以其国富,一岁常再贡三贡。天朝虽厌其烦,不能却也。其冬,贡使还,至福建,擅夺海舶,杀官军,且殴伤中官,掠其衣物。事闻,戮其为首者,馀六十七人付其主自治。明年遣使谢罪,帝待之如初,其修贡亦益谨。
永乐二十二年,中山王世子来告父丧。
按《明外史·琉球传》:永乐二十二年春,中山王世子尚巴志来告父丧,谕祭赐赙如常仪。仁宗嗣位,命行人方彝诏告其国。
仁宗洪熙元年,遣使封中山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熙元年,命中官赍敕封巴志为中山王。
宣宗宣德元年,中山王请赐冠服,命制皮弁服赐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宣德元年,中山王以冠服未给,遣使来请,命制皮弁服赐之。
宣德三年,遣官赍敕劳赐中山王,自是而后二王皆为中山所并。
按《明外史·琉球传》:宣德三年八月,帝以中山王朝贡弥谨,遣官赍敕往劳,赐罗锦诸物。山南自四年两贡,终帝世不复至,亦为中山所并矣。自是,惟中山一国朝贡不绝。
英宗正统元年,中山贡使以所赍物有失报,被官司没入者,为请命给直与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正统元年,贡使言:初入闽时,止具贡物报闻。下人所赍海蚆、螺壳,失于开报,悉为官司所没入,致来往乏资,乞赐垂悯。命给直如例。明年,贡使至浙江,典市舶者复请籍其所赍,帝曰:番人以贸易为利,此二物取之何用,其悉还之,著为令。使者奏:本国陪臣冠服,皆国初所赐,岁久敝坏,乞再给。又言:小邦邀奉正朔,而海道险远,受历之使,或半岁一岁始返,常惧后时。帝曰:冠服令本邦自制。《大统历》,福建布政司给予之。
正统七年,中山世子尚忠以父丧告,遣使封为中山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正统七年正月,中山世子尚忠来告父丧,命给事中余忭、行人刘逊封忠为中山王。敕使之用给事中,自兹始也。忭等还,受其黄金、沉香、倭扇之赠,为侦事者所觉,并下吏,杖而释之。
按《闽书》:正统八年,巴志卒,子忠嗣,遣给事中陈傅往册封。十三年,忠卒,子思达嗣。
正统十二年,中山王世子尚思达告父丧,遣使往封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正统十二年二月,世子尚思达来告父丧,命给事中陈傅、行人万祥往封。
代宗景泰元年,中山王遣人入贡。
按《闽书》:景泰元年,中山王思达遣人朝贡,三王嗣封皆请于朝,既而山南、山北悉为中山所兼,遣使朝贡,三年一至,人来无过百五十,著为令矣。
景泰二年,中山王思达卒,封其叔金福为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景泰二年,思达卒,无子,其叔父金福摄国事,遣使告丧。命给事中乔毅、行人童守宏封金福为王。
景泰五年,中山王金福卒,其弟泰久权摄国事,以印毁,乞再赐,从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景泰五年二月,金福弟泰久奏:长兄金福殂,次兄布里与兄子志鲁争立,两伤俱殒,所赐印亦毁坏。国中臣民推臣权摄国事,乞再赐印镇抚远藩。从之。明年四月,命给事中严诚、行人刘俭封泰久为王。
英宗天顺六年,中山王泰久卒,封其子尚德为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天顺六年三月,世子尚德来告父丧,命给事中潘荣、行人蔡哲封为王。
宪宗成化七年,中山王尚德卒,封其世子尚圆为王。按《明外史·琉球传》:成化七年三月,世子尚圆来告父丧,命给事中丘弘、行人韩文封为王。弘至山东病卒,
命给事中官荣代之。
成化十一年,定琉求二年一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成化十年,贡使至福建,杀怀安民夫妇二人,焚屋劫财,捕之不获。明年复贡,礼官因请定令二年一贡,毋过百人,不得附携私物,骚扰道涂。帝从之,赐敕戒王。其使者请如祖制,比年一贡,不许。又明年,贡使至,会册立东宫,请如朝鲜、安南,赐诏赍回。礼官议:琉球与日本、占城并居海外,例不颁诏,乃降敕以文锦、䌽币赐其王及妃。
成化十四年,中山王尚圆卒,封其子尚真为王。按《明外史·琉球传》:成化十三年,使臣来,复请比年一贡,不许。明年四月,王卒,世子尚真来告丧,乞嗣爵,复请比年一贡。礼官言,其国连章奏请,不过欲图市易。而已近年所遣之使,多系闽中逋逃罪人,杀人纵火,奸狡百端,专贸中国之货,以擅外蕃之利,所请不可许。乃命给事中董旻、行人张祥往封,而不从其请。十六年,使来,复引《祖训》条章请比年一贡,帝赐敕戒约之。
成化十八年,中山王请以陪臣子五人来受学,命隶南京国子监。
按《明外史·琉球传》:成化十八年,使者至,复以比年一贡为言,赐敕如初。使者携陪臣子五人来受学,命隶南京国子监。
成化二十二年,贡使来,王请遣五人归省,即遣之。按《明外史·琉球传》:成化二十二年,贡使来,其王移咨礼部,请遣五人归省,帝即遣之。
孝宗弘治元年,琉球贡使自浙江来。礼官以非贡道却之,王又以贺东宫册妃为请,乃纳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弘治元年七月,其贡使自浙江来。礼官言贡道向由福建,今既非正道,又非贡期,宜却之,诏可。其使臣复以国王移礼部文来,上言旧岁知东宫册妃,故遣使来贺,非敢违制。礼官乃请纳之,而稍减傔从赐赉,以示裁抑之意。
弘治五年,琉球贡使以入都人数太少,请增,许增五人。使者又以互市奸商抑勒为言,诏禁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弘治三年,使者至,言近岁贡使止许二十五人入都,物多人少,虑致疏虞。诏许增五人,其傔从在闽者,并增给二十人廪食,为一百七十人。时贡使所携土物,与闽人互市者,为奸商抑勒,有司又从而侵削之。使者诉于朝,有诏禁止。
弘治十七年,琉球贡使以船遭风逾期补贡,命宴赉如制。
按《明外史·琉球传》:弘治十七年,遣使补贡,谓小邦贡物常市之满剌加,因遭风致失期,命宴赉如制。
武宗正德二年,球琉使者请比年一贡,刘瑾许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正德二年,使者来,请比年一贡。礼官言不可许,是时刘瑾乱政,特许之。
正德五年,琉球复遣官生蔡进等五人入南京国学。按《明外史·琉球传》:正德五年,遣官生蔡进等五人入南京国学。
世宗嘉靖二年,仍定琉球国二年一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嘉靖二年,从礼官议,敕琉球二年一贡如旧制,不得过百五十人。
嘉靖六年,琉球国王世子尚清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嘉靖五年,尚真卒,其世子尚清以六年来贡,因报讣,使者还至海,溺死。
嘉靖九年,琉球国世子遣使入贡,仍请封。
按《明外史·琉球传》:嘉靖九年,遣他使来贡,并请封。帝从礼官言,命福建守臣勘报。
嘉靖十一年,命给事中陈侃等册封世子尚清为王。按《明外史·琉球传》:嘉靖十一年,世子以国中臣民状来上,乃命给事中陈侃、行人高澄持节往封。
按《闽书》:自察度后,五传以至尚圆,尚圆者尚德之仲子也。长子宣威嗣位,未几卒,不及封。成化十五年圆卒,子真嗣。嘉靖四年真卒,子清请封。十二年遣给事中陈侃、行人高澄往,以太牢祀真,册清嗣王。并赐王妃冠服、锦币,使臣疏言。弘治、正德间修撰伦文叙等使安南,安南乞留告敕为镇国之宝,伦为奏,请得留设。琉球有请如安南,海外辽远不得,即请乞,下礼官议,议从其请。使至国奠册如礼,嗣王清稽首上告天朝,诏敕藏金匮八叶于兹矣,请留,使者许之。比还遣王亲宁吉、长史蔡瀚表谢侃澄使《琉球录》言《大明一统志》载《琉球录》,有落漈及王居壁下、聚髑髅非寔事。又杜氏《通典》、《集事渊》、《海裸虫录》、《星槎胜览》诸书所记述,皆传者妄也。
嘉靖十四年,敕封使陈侃等受琉球之赠。
按《明外史·琉球传》:嘉靖十一年,陈侃、高澄持节往封。及还,却其赠。至十四年,贡使至,仍以十一年所赠封使陈侃黄金四十两进于朝,乃敕侃等受之。
嘉靖二十九年,琉球入贡,仍以陪臣子五人入国学。按《明外史·琉球传》云云。
嘉靖三十六年,贡使来,告王尚清之丧。遣使封其世子,阻风未行。
按《明外史·琉球传》:嘉靖三十六年,贡使来,告王尚清之丧。先是,倭寇自浙江败还,抵琉球境。世子尚元遣兵邀击,大歼之,获中国被掠者六人,至是送还。帝嘉其忠顺,赐赉有加,即命给事中郭汝霖、行人李际春封尚元为王。至福建,阻风未行。
嘉靖三十九年,封琉球世子尚元为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嘉靖三十九年,其贡使亦至福建,称受世子命,以海中风涛叵测,倭寇又出没无时,恐天使有他虑,请如正德中封占城故事,遣人代进表文方物,而身偕本国长史赍回封册,不烦天使远临。巡按御史樊献科以闻,礼官言:遣使册封,祖制也。今使者欲遥受册命,是委君贶于草莽,不可一。使者本奉表朝贡,乃求遣官代进,是弃世子专遣之命,不可二。昔正德中,占城王为安南所侵,窜居他所,故使者赍回敕命,出一时权宜。今援失国之事,以儗其君,不可三。梯航通道,柔服之常。彼所藉口者倭寇之警、风涛之险尔,不知琛賨之输纳、使臣之往来,果何由而得无患乎。不可四。曩占城虽领封,其王犹恳请遣使。今使者非世子面命,又无印信文移。若轻信其言,倘世子以遣使为至荣,遥拜为非礼,不肯受封,复上书请使,将谁执其咎。此不可五也。乞命福建守臣仍以前诏从事。若夫未受封而先谢恩,亦非故事。宜止听其入贡,其谢恩表文,俟世子受封后遣使上进,庶中国之大体以全。帝如其言。元即受封,以四十一年夏,遣使入贡谢恩。
嘉靖四十四年,琉球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云云。
穆宗隆庆 年,琉球三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隆庆中,凡三贡,皆送还中国飘流人口。天子嘉其忠诚,赐敕奖励,加赉银币。
神宗万历四年,封中山世子尚永为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万历元年冬,其国世子尚永遣使告父丧,请袭爵。章下礼部,行福建守臣覈奏。明年冬遣使贺登极。三年入贡。四年春,再贡。七月命户科给事中萧崇业、行人谢杰赍敕及皮弁冠服、玉圭,封尚水为中山王。明年冬,崇业等未至,世子复遣使入贡,其后,修贡如常仪。
按《闽书》:隆庆五年,元卒,子永嗣。万历二年,遣给事中萧崇业、行人谢杰往,皆礼如初,然或以倭乱、或以风期待渡于闽,凡三,阅岁乃行,使旋所录极其往来险阻艰辛状。
万历八年,琉球遣陪臣子三人入南京国学。
按《明外史·琉球传》:万历八年冬,遣陪臣子三人入南京国学。
万历十九年,琉球遣使入贡,中山王尚永卒。
按《明外史·琉球传》:万历十九年遣使来贡,而尚永随卒。礼官以日本方侵噬邻境,琉球不可无王,乞令世子速请袭封,用资镇压。从之。
按《闽书》:琉球国贫,无以给使者傔从。十九年,复以嗣封请。于时倭犯朝鲜,海氛不靖,令其使者自赍诏册归,使臣罢勿遣,更十馀年,朝鲜事解,复坚乞如故事,上嘉其为不叛之臣,复许之。
万历二十三年,封其世子尚宁为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万历二十三年,其世子尚宁遣人请袭。福建巡抚许孚远以倭氛未息,据先臣郑晓领封之议,请遣官一员赍敕至福建,听其陪臣面领归国,或遣习海武臣一人,偕陪臣同往。礼官范谦议如其言,且请待世子表至乃许。至二十八年,世子以表至,其陪臣请如祖制遣官。礼官余继登言:累朝册封琉球,动经数岁。使者蹈风涛之险,小国苦供亿之烦。宜一如前议从事。帝可之,命今后册封,止遣廉勇武臣一人偕请封陪臣前往,其祭前王,封新王,礼仪一如旧章,仍命俟彼国大臣结状至乃行。明年秋,贡使以状至,请仍遣文臣。乃命给事中洪瞻祖、行人王士徵往,且命待海寇息警,乃渡海行事。已而瞻祖以忧去,改命给事中夏子阳,以三十一年二月抵福建。而按臣方元彦复以海上多事,警报频仍,会巡抚徐学聚疏请仍遣武臣。子阳、士徵则以属国言不可爽,使臣义当有终,乞坚成命慰远人。章俱未报,而礼部侍郎李廷机言:宜行领封初旨,并武臣不必遣。于是御史钱桓、给事中萧近高交章争其不可,谓:此事当在钦命未定之前,不当在册使既遣之后,宜敕所司速成海艘,勿误今岁渡海之期。俟竣事复命,然后定为画一之规,先之以文告,令其领封海上,永为遵守。帝纳之。
万历四十年,日本以劲兵掳琉球国王,大掠而去。已而释归,仍修贡如前,乃定十年一贡之例。
按《明外史·琉球传》:万历三十三年七月,乃命子阳等速渡海竣事。当是时,日本方强,有吞灭之意。琉球外禦强邻,内修贡不绝。至四十年,日本果以劲兵三千入其国,掳其王,迁其宗器,大掠而去。浙江总兵杨宗业以闻,乞严饬海上兵备,从之。已而其王释归,复遣使修贡,然其国残破已甚,礼官乃定十年一贡之例。明年修贡如故。又明年再贡,福建守臣遵朝命却还之,使者怏怏而去。
万历四十四年,日本谋取台湾琉球,遣使以闻。按《明外史·琉球传》:万历四十四年,日本有取鸡笼山之谋,其地名台湾,密迩福建,尚宁遣使以闻,诏海上警备。
熹宗天启三年,中山王尚宁卒,其世子请封,以中国多事,未遣。
按《明外史·琉球传》:天启三年,尚宁已卒,其世子尚丰遣使请贡请封。礼官言:旧制,琉球二年一贡,后为倭寇所破,改期十年。今其国休养未久,暂拟五年一贡,俟新王册封更议。从之。五年遣使入贡请封。六年再贡。是时中国多事,而科臣应使者亦惮行,故封典久稽。
悯帝崇祯二年,遣使封世子尚丰为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崇祯二年,其贡使又至请封,命遣官如故事。礼官何如宠复以履险縻费,请令陪臣领封。帝不从,乃命户科给事中杜三策、行人杨抡往,成礼而还。
崇祯四年,琉球遣使贺东宫册立。
按《明外史·琉球传》:崇祯四年秋,遣使贺东宫册立。自是,迄崇祯末,并修贡如仪。其虔事天朝,为外藩最云。按《闽书》:琉球人深目多须,有职事者以金银簪为差等,厮贱祗空发束之,土人结髻于右,汉裔结发于中,俱用色布缠首,紫黄为最,红绿次之,青为下衣则宽博广袖,制如道士,束大带。亦以色布贵者缠文锦,地多铺板,簟洁不容尘,无贵贱皆著草屦,惟谒见使臣始具冠履,殊苦束缚,近者亦戴中国方素巾,足不草屦而鞋矣。妇女以墨黥手外指为花草鸟兽形,首不簪珥,颜无粉黛,与男子同屦。富室以苏席藉,屦底略加皮缘,上衣之外更用幅,如帷周蒙背上。见人则以蔽面,下裳长欲覆足,不令显也。名族大姓之妻出入戴箬笠,坐马上,女仆三四从之。无罗纹布帽、织斗、缕杂、毛衣、螺贝之饰,君臣上下各有节级,王亲虽尊,皆不与政理武职则法司官、察度官、以司刑名遏闼官,那霸港官,以司钱谷耳目官,以司访问文职则设大夫、长史、都通事等官,以专司朝贡之事。王则每日视朝,自朝至日中昃,凡三次。群臣以搓手膜拜为敬,尊且亲者延之殿内,赐酒馔,疏则移时跪阶下,辄起遇圣寿长。至元旦日王统众官肃冠服、嵩呼祝庆,仪同内地。臣僚、父子、幼虽同寝,长必异处,食用匙、著,削素木为之,异味先进尊者,子居亲丧,数月不肉食。死者以中元前后日用溪水浴其尸,去腐收骨,缠布裹草衬土而殡。上不起坟。若王及陪臣之家,则以骸匣藏山穴中,截木版为牖户,岁时祭扫,启视地无货殖。商贾鲜通,时时资润于邻岛之富者,有盗窃,辄加开腹劓剕之刑,盐舶渔艇制与中国小异。陪臣入贡,则乘巨舰航海而至,缚竹为篾,不驾舟楫,俗敬神,神以妇人不二夫者为尸降,则数著灵异,能使愚民竦惧。王及世子陪臣莫不稽首下拜,故国有不良,神辄告王,指其人擒之,倭寇谋犯境,神辄易水为盐,化米为沙,寻即解去尸,妇名女君,首从动至二三百人,各顶草圈,携树枝入王宫中。王宫建于山颠,国门榜曰:欢会府,门傍曰:漏刻,殿门榜曰:奉神,圜堞俨然,石壁矗矗,门前百武许砌石梯数重,左下甃小池,水自石龙口喷出。榜曰瑞泉,王则汲之,殿宇浑素不雕镂为奇巧。山则南有太平,出禾苧。男女领耕织其中,西有古米,出土丝,又有马齿。地薮旷,饶樵牧。东北有硫黄、叶壁、灰堆、繇奴、野剌普、吉佳七岛,杂出紫菜、鱼螯、海贝诸物,鼋鼊等屿、彭湖等岛盖其大者。树有凤尾蕉,四时不凋,野鲜熊、虎、豺、豹,而独出鹿,且富牛、马、羊、豕、鸡,形多瘦削,其价极廉。家不畜犬,爱养异色猫,有奇蛇可入药。鸟雀、谷蔬、果品、花木稍同中国,独不宜茶茗,即艺之亦不萌。虫有壁间蝎虎,声大噪。海错如龙虾、蟳则味加闽越矣,赋法略如井田,王臣民各分土为食,有事暂取诸民,事竣则已,妇人嚼米为酒。王主其市易,有厉禁爨器,皆自闽往,非所有也。地产贝甚多,独用日本小钱如宋季鹅眼綖环,将十折一,厥田沙砾瘠薄,树艺卤莽,日食饭仅一二碗。地卑湿,气候常温,隆冬冱寒,亦有小雪。陪臣子弟与凡民之秀则请致士大夫教之,以储长史、通事、习华言入贡。馀不慧者宗倭僧学书番字而已。间有学诗,仅晓声律,偶对。其地去彭湖不下数千里。《宋志》云与泉州烟火相望,闽人尝言霁旦登鼓山可望琉球,皆非也。又有小琉球与闽海稍近,未尝朝贡,或言并入琉球饶甲矢人武健以金鼓为节,邻国目为勍敌其国。西南则暹罗,东北则日本,闻东隅有人鸟语鬼形不相往来,盖毗舍那国云。贡物曰马,曰刀,曰金银、酒海,曰金银粉匣,曰玛瑙,曰象牙,曰螺壳,曰海蚆,曰擢子扇,曰泥金扇,曰生红铜,曰锡,曰生熟夏布,曰牛皮,曰降香,曰木香,曰檀香,曰速香,曰丁香,曰黄熟香,曰苏木,曰乌木,曰胡椒,曰硫黄,曰磨刀石,以上象牙等物,进收硫黄、苏木、胡椒运送南京该库,马就于福建发缺马,骡站走递磨刀石发福建官库收贮。
皇清
世祖章皇帝顺治六年。
《大清会典》:顺治六年,琉球国差官奉
表纳款。
按:大琉球在东南海中,本有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后惟中山王,世称尚氏。顺治六年,请贡,定贡期二年一次,贡道由福建闽县。
顺治八年
《大清会典》:顺治八年,琉球国差赍表官及通事到京。
颁
敕谕一道。
谕该国将明季敕印缴换,即令差官赍去。
顺治十一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一年,琉球国王世子尚质遣使奉
表进贡方物,遵奉
敕谕,缴到明季颁给镀金银印一颗,袭封王爵诏一
道,敕谕一道。
诏册封国王世子尚质为中山王,遣官册封。赐诏书一道,镀金银印一颗,令二年一贡,进贡人数
不得过一百五十人,许正副使二员,从人十五名入京,馀俱留边听赏。
康熙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三年,中山王遣使奉表谢
恩进贡。
康熙四年
《大清会典》:康熙四年,中山王遣使进献香品,庆贺登极,进贡,其贡物有在梅花港口遭风飘溺者,奉旨免其补进。
康熙五年
《大清会典》:康熙五年,补进贡物,奉
旨发回。
又令琉球国应进玛瑙、乌木、降香、木香、象牙、锡、速香、丁香、檀香、黄熟香等十件,不系土产,免其进贡。
又题准琉球国进贡硫黄,应留福建督抚收贮,馀所贡方物令督抚差人解送,其来使不必赍送到京,即给赏遣回。
康熙六年
《大清会典》:康熙六年,题准琉球贡使仍令赍表入
觐。
康熙八年
《大清会典》:康熙八年,琉球国进贡,耳目官到京,于常
贡外加进红铜及黑漆、嵌螺、茶碗。
康熙十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年,琉球国世子尚贞差官进贡,于
常贡外加进鬃烟、番纸、蕉布,其被风飘失贡物,免其查议。
康熙十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三年,琉球国差官进贡,于常贡外
加进红铜及火炉丝烟。
康熙十八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八年,琉球国补进十七年贡物,除
赴京存留官伴外,其馀员役令先乘原船归国。康熙二十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年,琉球国遣使进贡,奉
谕琉球国进贡方物,以后止令贡硫黄、海螺壳、红铜
其馀不必进贡。
又中山王世子尚贞奏请袭封,礼部题准。
赐敕承袭中山王,并赐恤故王银绢、祭文、誊黄,令来
使赍往。
康熙二十一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一年,遣官
册封琉球国王,并
御书中山世土四字赐之。
康熙二十二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二年,琉球国差耳目官具表进
贡。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三年,议准听琉球国王遣陪臣
子弟入监读书。
贡物旧有金银罐、金银粉匣、金银酒海、泥金彩、画屏风、泥金扇、泥银扇、画扇、蕉布、苧布、红花、胡椒、苏木、腰刀、大刀、鎗、盔甲、鞍马、丝绵、螺盘,后俱免进,外有加,贡物无定额,熟硫黄一万二千六百斤,海螺壳三千个,红铜三千斤。
康熙四十一年九月十三日,
上谕礼部:琉球国失水二人,拯救复苏,著地方官加
意赡养,俟便船资给发还,此等船只损坏,人被溺伤皆因修艌不坚所致,嗣后琉球贡使回国时,该督抚须验视船只,务令坚固,以副朕矜恤远人之意。
琉球部汇考二
《明·一统志》
《琉球山川考》山
鼋鼊屿 在国西水行一日。
高华屿 在国西水行三日二屿,隋陈棱率兵过此。彭湖岛 在国西水行五日,地近福州、泉州、兴化漳州四郡界,天气晴明,望之隐然若烟雾中。
水
落漈 《元史》:水至彭湖渐低,近琉球谓之落漈,漈者,水趋下不回也。凡西岸渔舟到彭湖,遇飓风作,漂流落漈,回者百一二。
《琉球使略》颁赐国王
纱帽一顶〈展角全〉 金厢犀束带一条
大红织金胸背麒麟圆领一件
常服罗一条 青褡护一条
绿贴里一件 皮弁冠服一副柒旒皂皱纱皮冠一顶〈旒珠金事件全〉
玉圭一枝〈袋全〉 五章绢地纱皮弁服一套大红素皮弁服一件 纁色素前后裳一件纁色素蔽膝一件〈玉钩全〉 红白素大带二件纁色妆花锦绶一件〈金钩玉玎珰〉
大红素纻丝舄一双〈机全〉 素白中单一件
丹矾红平罗销金夹包袱四条
黑绿花纻丝一匹 深青素纻丝一匹
黑绿罗一匹 青素罗一匹
白氁丝布十匹
颁赐王妃
黑绿花纻丝一匹 深青素纻丝一匹
黑绿罗一匹 青素罗一匹
白氁丝布十匹
颁赐祭品
牛一只 猪一口
羊一腔 馒头五分
粉汤五分 蜂糖糕一盘
象眼糕一盘 高顶茶一盘
响糖五个 酥饼酥各四个缠碗五个 降真香一炷
烛一对〈重二斤〉 焚烛纸一百张
酒二瓶
大琉球国
图考
按《三才图会》:大琉球国当建安东,水行五百里,多山峒,有小王各为部队,而不相救援。入国朝进贡不时,王子及陪臣之子皆入太学读书。
小琉球国
图考
按《三才图会》:小琉球国,国近东南有王子管辖地,产玻璃、名香、异宝。
琉球部艺文〈诗〉
《送高肃卿使琉球》明·应大桂
烂烂封章临海外,翩翩使节出皇州。天连远水孤帆晓,地入蛮林万里秋。专对自能尊国体,壮心应不动乡愁。明年黄菊披离日,预酿芳樽待共酬。
琉球部纪事
《春明梦馀录》:礼部尚书夏言进《使琉球录疏》祠祭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礼科抄出,吏部等衙门,左给事中等官陈侃等题:切念臣等奉命往琉球国封王,行礼既毕,因待风坐三阅月,而后行,无所事事,因得访其山川、风俗、人物起居之详,遂成一录,录之意大略有二:臣等初被命时,礼部查封琉球国旧案,因曾遭回禄之变,烧燬无存。其颁赐仪物等项,请查于内府各监局而后明。福建布政司亦以年久,卷案为风雨毁坏,其造船并过海事,宜皆访于耆民之家得之。至于交际、礼仪,无从询问,特令人至前使臣家询其所以,亦各彫丧而不知,后海道往来皆赖夷人为之,用其礼仪曲折臣等临事斟酌,期于不辱而已。因恐后之奉使者亦如今日,故著为此录,使之有徵,又尝念国家大一统之治,则必有信史,以载内外之事,如《大明一统志》者,中载琉球之事,有云落漈者,水移下不回也,舟漂落,百无一回。臣等尝惧乎此,径过不遇是险,自以为大幸,至其国而询之,皆不知有其水,则是无落漈水,明矣。又云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为佳,臣等尝疑乎此意,其国王凶悍而不可与言也。至王宫时,遍观壁下亦皆累石,国王循循雅饬若儒生,然在彼数月,虽国人亦不见其相杀,又何尝以髑髅为佳哉。是志之所载皆讹也,不特志书为然。杜氏《通典》、《集事渊》、《海裸虫录》、《星槎胜览》等书,凡载琉球事者,询之,百无一寔。若此者,何也。盖琉球不习汉字,原无志书。华人未尝亲至其地,胡自而得其真也。以讹传讹,遂以为志,何以信今而传后。故集群书而订正之,兼以夷语、夷字并附于后,实不足以上呈睿览。但念海外之事知之者寡,一得之愚或可以备史馆之采择,伏唯陛下恕其狂僭,下之礼部详议施行等,因奉圣旨,礼部看了来说,看来琉球远在海滨,华人鲜至其地,是故国俗、土风知之者寡。今按《一统志》等书所记,事本传闻,殊觉未尽者。据给事中陈侃等,亲历其地,目击其事,山川、风俗之殊,往来见闻,悉出实录,因采辑事迹、撰述成书,既以订载,籍之所未尽,且俾后之奉使者,有所考据,足见各官留心,使职诚可嘉,尚似应俯,从所请,合无候命下之日,本部将所进《使琉球录》,付之史馆,以备他日史馆采集。
《明外史·琉球传》:成化五年,贡使蔡璟言:祖父本福建南安人,为琉球通事,传至璟,擢长史。乞如制赐诰赠封其父母。章下礼官,以无例而止。明年,福建按察司言:贡使程鹏至福州,与指挥刘玉私通货贿,并宜究治。命治玉而宥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