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任诞,指任性放纵。这是魏晋名士作达生活方式的主要表现。名士们主张言行不必遵守礼法,凭禀性行事,不做作,不受任何拘束,认为这样才能回归自然,才是真正的名士风流。在这种标榜下,许多人以作达为名,实际是以不加节制地纵情享乐为日的。
名士作达的首要表现就是蔑视礼教,不拘礼法。第7 则记说 的“礼岂为我辈设也”,就道出了这一点。他们不管男女有别。婚丧礼节等,执意我行我素。第7、8 则记阮籍不顾“叔嫂不通问”的礼制,与嫂话别;醉后睡在酒家妇旁边。第2、9、11 则记阮籍在母丧期间纵酒,以致亲友来吊唁时仍醉态朦胧,裴楷只好无奈地说:“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制”。其次就是不分场合。不分时候地纵酒放荡,不管为官 居家,都毫无节制地饮酒。例如第28 则记周伯仁喝酒“尝经三日不醒。时人谓之三日仆射”;第12 则记人和猪共喝一瓮酒。他们以为这就是名士风流。第53 则记王孝伯之言,可说有点睛之妙,他说:“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騷》,便可称名士”。
除 此以外,他们要随心所欲,不勉强自己,不限制自己。例如第47 则记王子猷雪夜忽忆邻县戴安道,立刻乘船去拜访,经一夜才到,可是又及门而返,说:“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其余如赌博、抢劫、偷拿别人财 物、酒后唱挽歌、言谈不检点、等等,都是故意放纵自己的表现。至如第31 则记殷洪乔去上佳时替亲友带了百来封信,走到半路,把信全都扔到了江里,声称自己“不能作致书邮”。这纯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无赖行径、与名士任诞似无甚关 系。
任诞的动机,各人或有不同。第13 则记阮籍不同意自己的儿子“亦欲作达”,可见阮籍有时是不得已而为之,他要借酒浇“胸中垒块”(第51 则),而他的儿子只是为了追求名士风度,无怪他要反对了。
有的名士借作达以避乱世,有的名士要求在官场中保留一些个性自由,不失人的真性,其任诞言行对反礼教来说,有一定意义。但多数名士的任诞行为是不可取的。本书分立《任诞》一门,多少可以看出编纂者并不同意这种行为,还是主张以礼法准则来规范人们的社会行动。
(1)陈留阮籍、谯国、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琅邪王戎1。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
【注 释】1契:契会;约会。按:竹林七贤都是意气相投、纵酒清谈的著名人物。【译文】陈留郡阮籍、谯国嵇康、河内郡山涛,这三个人年纪都相仿,嵇康的年纪比他 们稍为小些。参与他们聚会的人还有:沛国刘伶、陈留郡阮咸、河内郡向秀、琅邪郡王戎。七个人经常在竹林之下聚会,毫无顾忌地开怀畅饮,所以世人叫他们做竹 林七贤。
(2)阮籍遭母丧,在晋文王坐进酒肉1。司隶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2。”文王曰:“嗣宗毁顿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3!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4!”籍饮啖不辍,神色自若。
【注释】1阮籍:字嗣宗,晋文王司马昭任大将军时,调阮籍任从事中郎,后阮籍求为步兵校尉,放诞不羁,居丧无礼。参看《德行》第15 则注1。
2重丧:重大的丧事,指父母之死。
3毁顿:毁指因哀伤过度而损害身体,顿指劳累。
4固丧礼也:按:《礼记·曲礼上》:“居丧之礼..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可见饮酒食肉并不违反丧礼。
【译 文】阮籍在为母亲服丧期间,在晋文王的宴席上喝酒吃肉。司隶校尉何曾也在座,对晋文王说:“您正在用孝道治理天下,可是阮籍身居重丧却公然在您的宴席上喝 酒吃肉,应该把他流放到荒漠地方,以端正风俗教化。”文王说:“嗣宗哀伤劳累到这个样子,您不能和我一道为他担忧,还说什么呢!再说有病而喝酒吃肉,这本 来就合乎丧礼啊!”阮籍吃喝不停,神色自若。(3)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1。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2!”伶曰: “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 斗解醒3。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魄然已醉矣4。
【注释】1刘伶:字伯伦,竹林七贤之一,性好酒,曾作《酒德颂》说:“惟酒是务,焉知其余..无思无虑,其乐陶陶”。病酒:饮酒沉醉,醒后困乏如病,叫病酒。病酒要用饮酒来解除,这就是下文说的解酲。
2捐:舍弃;倒掉。摄生:养生。
3一斛:十斗。斗指酒斗,占代的盛酒器。酲(chéng):酒醒后神志不清有如患病的状态。4隗(wéi)然:颓然,醉倒的样子。
【译 文】刘伶患酒病,口渴得厉害,就向妻子要酒喝。妻子把酒倒掉,把装酒的家什也毁了,哭着劝告他说:“您喝得太过分了,这不是保养身体的办法,一定要把酒戒 掉!”刘伶说:“很好。不过我自己不能戒掉,只有在鬼神面前祷告发誓才能戒掉啊。你该赶快准备酒肉。”他妻子说:“遵命。”于是把酒肉供在神前,请刘伶祷 告、发誓。刘伶跪着祷告说:“天生我刘伶,靠喝酒出名;一喝就十斗,五斗除酒病。妇人家的话,千万不要听。”说完就拿过酒肉吃喝,一会儿就又喝得醉醇醇地 倒下了。
(4)刘公荣与人饮酒,杂秽非类,人或讥之1。答曰:“胜公荣者不可不与饮,不如公荣者亦不可不与饮,是公荣辈者又不可不与饮2。”故终日共饮而醉。
【注释】1非类:不是同类的人,这里指身分。门第不同类的人。
2辈:同一类别、等级。
【译文】刘公荣和别人喝酒时,会和不同身分、地位的人在一起,杂乱不纯,有人因此指责他。他回答说:“胜过公荣的人,我不能不和他一起喝;不如公荣的人,我也不能不和他一起喝;和公荣同类的人,更不能不和他一起喝。”所以他整天都和别人共饮而醉倒。
(5)步兵校尉缺,厨中有贮酒数百斛,阮籍乃求为步兵校尉1。
【注释】1步兵校尉:官名。汉代京师置屯兵八校尉,步兵校尉掌管上林苑屯兵。厨:指步兵营的厨房,其酒为犒劳军队而酿造的。
【译文】步兵校尉的职位空出来了,步兵厨中储存着几百斜酒,阮籍就请求调去做步兵校尉。
(6)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字,屋室为挥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1!”
【注释】1裈(kun):裤子。
【译文】刘伶经常不加节制地喝酒,任性放纵,有时在家里赤身露体,有人看见了就责备他。刘伶说:“我把天地当做我的房子,把屋子当做我的衣裤,诸位为什么跑进我裤子里来!”
(7)阮籍嫂尝还家,籍见与别,或讥之1。籍曰:“礼岂为我辈设也?”【注释】1或讥之:按礼制,叔嫂不通问,所以认为阮籍不遵礼法而指责他。
【译文】阮籍的嫂子有一次回娘家,阮籍去看她,给她道别,有人责怪阮籍。阮籍说:“礼法难道是为我们这类人制订的吗?”
(8)阮公邻家妇,有美色,当垆酤酒。阮与王安丰常从妇饮酒,阮醉,便眠其妇侧。夫始殊疑之,伺察,终无他意。
【译文】阮籍邻居的主妇,容貌漂亮,在酒庐旁卖酒。阮籍和安丰侯王戎常常到这家主妇那里买酒喝,阮籍喝醉了,就睡在那位主妇身旁。那家的丈夫起初特别怀疑阮籍,探察他的行为,发现他自始至终也没有别的意图。
(9)阮籍当葬母,蒸一肥豚,饮酒二斗,然后临诀,直言“穷矣1!”
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2。
【注释】1豚:小猪。穷:穷尽。按:当时孝子哭,大概照例要呼喊“穷、奈何”,是一种习俗。
2都:总共。废:指身体损伤。
【译文】阮籍在葬母亲的时候,蒸熟一个小肥猪,喝了两斗酒,然后去向母亲遗体诀别,只是叫“完了!”总共才号哭了一声,就吐血,身体损伤。衰弱了很久。
(10)阮仲容、步兵居道南,诸阮居道北1;北阮皆富,南阮贫。七月七日,北阮盛晒衣,皆纱罗锦绮2;仲容以竿挂大布犊鼻裈于中庭3。人或怪之,答曰:“未能免俗,聊复尔耳!”
【注释】1阮仲容:阮咸,字仲容,是阮籍的侄儿,竹林七贤之一。
2“七月”句:旧时风俗,七月七日晒衣裳、书籍,据说这样就不会受虫蛀。3犊鼻裈:短裤,一说围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