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医特说之瘀血意义。瘀即污秽之谓,血是血液,则所谓瘀血者,即污秽之血液而非正常之血液也。以现代的新说解释之,所谓瘀血者,既变化而为非生理的血液,则不惟已失血液之用,反为有害人体之毒物,既为毒物,即须排除于体外,虽片刻亦不能容留之。今一转眼光,自他面观察之。妇人之有月经,以为妊娠之预备,乃造化之妙机,然月经血自不关此枢机,不过自此枢机之开始至完了期间发生之一现象而已。换言之,即月经血只为报告此枢机始终之信号旗而已,不惟与此枢机无关,实此枢机主人所辞退之不良工役,而有毒性者,与上论对照,则成月经血者,即瘀血也之结论。故月经血若排泄阻碍,或全闭止时,其毒力不惟足以病人,且失抗菌性而等于血液培养基之瘀血,适宜于细菌之寄生繁殖,不惟容易诱致各种细菌,使成各种炎性病而已也。瘀血停滞过久,不惟沉着于生殖器及邻接之肠管、肠系膜、淋巴腺等之血管内,其一部并能与生理的血液循环于周身,沉着于脏器组织内而生血塞,于肺、肝、脾、肾则蕴成出血性梗塞,于脑、肺则发血栓凝着,于心脏及血管壁则起心脏瓣膜病、狭心证、动静脉瘤、血管变硬等,且由此等疾病使续发种种之病证。然病证虽如此复杂,要皆因月经之排泄障碍而起,是以若不失时机,处以适宜之通经剂,使经血疏通,即将续发之诸病亦得制止于未然。在缺乏此种方剂之西医,对于原病的月经排泄障碍,应续发之诸病,除施姑息苟安的对证疗法外,无他法也。反之,中医之通经剂,即驱瘀血剂,对于瘀血之属阳性者,配以桃仁、牡丹皮之方;阴证者,配以当归、芎藭之方:陈久性者,配以蟅虫、水蛭、虻虫、干漆之方剂。又对于续发的诸病,则以此驱瘀血剂与对证方剂合用或兼用,故若非达到器质的变化之高度,如古之所谓病入膏盲者,则治之不难也。
读者自上说观之,于西医方中不能得之驱瘀血剂,而具备于中医方中,则此方岂不至尊且贵乎?故列举往圣先贤之论说治验于下,以为确证。
仲景师曰:「妇人…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此为症痼害。妊娠…所以血不止者,其症不去故也,当下其症,桂枝茯苓丸主之。」
所谓症者,《玉篇》云:「症为腹结病也。」尾台氏谓:「腹中有凝结之毒,按之则应手可征知之。」故症者,明为在腹内之小肿瘤状物也,而与月经闭止、子宫出血有因果关系。由是观之,可推知其为症之血塞。师又云:「所以血不止者,不去其症故也。」因之得知此出血为症,即血塞,血流障碍,血压增高于侧枝血行之结果。师又云:「当下其症,桂枝茯苓丸主之。」由此可知此方有治血塞,及因此而出血之作用也。
又曰:「产妇腹痛,法当以枳实芍药散。假令不愈者,此为腹中有干血着脐下,宜下瘀血汤主之。亦主经血不利。」
下瘀血汤方:
大黄二两,桃仁二十枚,蟅虫二十枚。
上三味为末,炼蜜和为四丸。以酒一升,煎一丸,取八合。顿服之,新血下如豚肝。
【注】
徐灵胎曰:「『新』字当作『瘀』字。」尾台氏曰:「『新血』疑为『干血』之误。」
求真按:「前说不为无理,但以后说为优。何则?师既云干血着于脐下,故本方服后所下者为干血明矣。所谓干血者,系瘀血之陈久者也。」
师云:「主经水不利。」又云:「顿服之后,干血下如豚肝。」由此观之,则此腹痛之原因,为月经排泄不充分,瘀血久滞于脐下部之血管内,即以形成血塞,而压迫刺激邻接部之知觉神经。故服本方后能镇痛者,因刺激神经之原因的干血,即血塞变为豚肝状而被排除也。
《续建殊录》云:「摄州船场某贾人之女,年十八,便秘而难通者有年。近日经闭及三月,其父母疑其有私,乃使医察之。医曰:『怀孕也。』女不认,复使他医察之,不能断。乃就诊于先生,按其腹,于脐下有一小块,以手近之则痛。先生曰:「是蓄血也,非重身也。」乃与大黄牡丹皮汤,服汤三剂而下利十数行,杂有黑血。尔后块减半,又兼用当归芍药散,不久经水来,大便如平日。」
月经闭止三月,于脐下部生小块,自服大黄牡丹皮汤后,下黑血而减小块之半。由此观之,则其小块之为血塞无疑矣。
《类聚方广义》桂枝茯苓丸条中云:「治经水不调,时时头痛,腹中拘挛,或手足麻痹者,或每至经期头重眩晕,腹中及腰脚疼痛者。…经闭上冲,头痛,眼中生翳,赤脉纵横,疼痛羞明,腹中拘挛者。」
头痛、头重、眩晕者,因瘀血上冲于头脑也。生翳与血管怒张、疼痛羞明者,瘀血波及眼球也。手足麻痹、腰脚疼痛,则传播于腰部或四肢,瘀血侵袭于知觉神经也。
同书桃核承气汤条中曰:「治经水不调,上冲颇甚,眼中生膜,或赤脉怒起,睑胞赤烂,或龋齿疼痛,小腹急结者。治经闭上逆发狂。」
此眼患及龋齿疼痛亦瘀血上冲之结果。发狂,即发精神病,以其剧甚也。
同书抵当汤条中曰:「妇人经水不利者,弃置不治,则其后必发胸腹烦满,或小腹硬满,善饥,健忘,悲忧,惊狂等证,或酿成偏枯,瘫痪,劳瘵,鼓胀等证,遂至不起。宜早用此方通畅血隧,以防后患。」
【注】所谓胸腹烦满者,自觉胸腹部(心下部)膨满烦闷也。小腹硬满者,下腹部坚硬膨满也。善乃常常之意,善饥者,即多嗜证也。健忘、悲忧、惊狂者,系神经衰弱、病、心悸亢进等之神经证及精神病也。偏枯者,半身不遂也。瘫痪者,脊髓麻痹也。所谓鼓胀者,为腹部膨大病之总称,亦包含如子宫及卵巢之肿瘤也。噎嗝者,为食管及胃狭窄证之泛称,食管癌、胃癌亦含蓄在内也。隧为隧道,血隧者即血管系之义也。
以上之论说治验,熟读而玩味之,则余说之不诬,自可了然矣。
妇人之瘀血,不惟因月经障碍而起,由产后恶露排泄不净者亦属不少。因恶露不外为瘀血,则分娩后有自然排出之必要。然或因自然之良能作用不及,或由人工的抑止,使不能完全排泄,则沉着于腹内,引致各种疾患,与月经障碍,其理一也。
子玄子《产论》曰:「大凡产后三日,不拘外证与虚实,必须先用折冲饮,因恶露未尽,百患立生,危毙可立待也,慎之慎之。」
【注】此说就一般论固甚可,然云不拘外证与虚实,则言之过尽,学者不可尽信。
《生生堂治验》曰:「一妇人半产后,面色黧黑,上气头晕。先生诊之,脉紧而脐下结硬。曰:『此有蓄血也。』即与抵当汤,三日而觉腰以下宽舒,更与桃核承气汤。俄顷,果大寒战,发热汗出,谵语,四肢搐搦,从前阴下血块,其形如鸡卵者。六日约下二十余枚,仍用前方,约二旬,所患若失。」
【注】黧黑者,无光泽而黄黑色也。头晕者,眩晕也。脐下结硬者,下腹部坚硬有凝块也,是即血塞。谵语,语也。搐搦,间代性痉挛也。前阴,阴户也。
此证因流产时恶露排泄未净,于下腹部发生血塞,其余波及于头脑使至眩晕,而自服抵当汤及桃核承气汤后则瘀血完全排出,故获效也。
《产育论》曰:「凡产后玉门不闭,与桂苓黄汤除瘀血,则清血流畅,其不闭自治矣。」
【注】玉门者,阴户也。玉门不闭,即会阴破裂也。桂苓黄汤为桂枝茯苓丸加大黄之煎剂也,治会阴破裂以内服药,岂不微妙乎?
又同书曰:「产后恶露不下,腹中胀痛者,宜桂苓黄汤。」
又同书曰:「产后恶露,日久不断,时时淋沥者,当审其血色之污浊、浅淡、臭秽,而后辨方药。浅淡者,宜芎归胶艾汤;污浊臭秽者,则宜桂苓黄汤。」
【注】恶露之血色浅淡者,为脱血之候,则宜用芎归胶艾汤以止血;其污浊臭秽者,为瘀血之征,则当以本方驱除之也。
又同书曰:「产后气喘者为危,在《危急便方》书中名曰:『败血上攻。』其面必紫黑,宜桂苓黄汤及独龙散。」
【注】气喘者,咯痰不能咯出,为喘鸣息迫之意,是由败血上攻所致。败血,即瘀血也。此证疑即肺栓塞。
《类聚方广义》桂枝茯苓丸条曰:「若产后恶露不尽,则诸患错出,至于不救。故其治法以逐瘀血为至要。此方宜之。」
同书桃核承气汤条曰:「治产后恶露不下,小腹凝结,上冲急迫,心胸不安者。凡产后诸患,多因恶露不尽所致,早用此方为佳。」
求真按:「诸说皆可为余说之证。」
妇人之多瘀血,且由此胚胎诸疾病,既如前述,然此瘀血不独妇人专有之证,在男子患者亦颇多。余日常经验,其实例不遑枚举。今有一例,为自身之经验,试谈之。余素体健,虽有小病,恒不觉。惟因痔疾,时时感发胃部膨满、停滞便闭、上逆不眠等腹证,随用大柴胡汤、桂枝茯苓丸之合方,服药仅一回,即泻下黏血之便,不惟血压大降下而前证亦为之大减。然若单用大柴胡汤,则虽能泻下,必无黏血之便,且上逆等脑证及血压并无减轻。由此观之,则桂枝茯苓丸有驱瘀血作用益明矣,又藉此得知男子亦有瘀血证。更举吉益南涯氏之治验于下。
有人尝患腹痛,腹中有一小块,按之则痛剧,身体尪羸,面色青而大便难通,饮食如故,乃与大柴胡汤,岁余而少瘥,于是病者渐怠不服药。既经七八月,前证复发,块倍于前,颇似冬瓜,烦悸喜怒,剧则如狂。众医交治,不能稍瘥。复请治于先生,再与以前方而兼用当归芍药散,服之月余。一日大下异物,形似海月灰白色之囊,其内空虚,可盛水浆。其余或圆、或长、或大、或小、或似纽、或如黄色之鱼馁、肉败等物,千形万状,不能枚举。如是者九日,宿疴顿除。
【注】鱼馁者,鱼肉腐烂之谓。如鱼馁、如败肉者,即不外为瘀血也。以是得知当归芍药散有驱瘀血之作用,又可知男子亦有瘀血也。
然无月经、妊娠等生理之男子而有瘀血者,何也?答曰:「其原由恐多端,就余所知者有三:其第一不得不举遗传。凡关遗传之学说,直接的虽不能论断之,由统计其它种种之材料,间接的推理归纳为常,故余说亦援此例。以余之经验,诊其父有大黄牡丹皮汤之腹证者,其儿女中亦间有同汤之腹证。母有当归芍药散之腹证者,其儿女中亦间有同散之腹证。其父母有桃核承气汤或桂枝茯苓丸证者,亦同然也。然此事实若仅得自少数之实验,则父母与儿女之腹证不得不谓之偶然一致解之。今经几次反复试验无不皆然,则不可谓偶然暗合矣。此余所以主张瘀血遗传说也。
其第二原因则为打扑等外伤而溢血也。凡打扑之轻微外伤,虽任何人亦每有之。若所伤稍重则发生溢血于皮下或肌肉之间。然此溢血既迸出于血管之外,则失血液之性能,再不能复归于生理之状态而成为死血,即瘀血也。若放置之,则渐吸收于血管内,与生理的血液循环于体内,遂至成各种疾患之源泉。
其第三原因则热性病之热溶血证也。如肠伤寒之高热持续性传染病,血球因细菌毒素与高热而崩坏,现出所谓热溶血证者。此溶血非生理的血液即不外于瘀血,若未失治期而不荡涤之,往往引起肠出血,使生命危险,即幸而得生,而此瘀血未去,将来必致续发诸般之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