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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发汗剂之科学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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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用发汗剂处颇多,且其种类亦繁,然仲景之法与方,为自古以来经验之结晶品。若非经科学的研究,则发汗由如何的机转而发生,又因之排除如何物质,不能洞悉其理由。森岛博士之所说,为阐明仲景理论之一半,揭之于下,以供活用仲景方之参考。

《药物学》有曰:「汗者,为汗腺之分泌物,其反应为酸性、中性或亚尔加里性也。新鲜之汗,虽为亚尔加里性,然由分泌后之分解,又因由皮脂腺分泌之脂酸,当成中性或酸性。故多量发汗时,有亚尔加里性反应者为常。」

汗中含有1%~2%之固形分,其中主要者为食盐、尿素及其它少量之磷酸盐、硫酸盐、尿酸类之肌酸酐、芳香体之粪臭质等种种代谢产物。

据阿卢罗阿之检验,汗有毒性。试于体重一公斤之犬,注射十至十五立方公分于血管中,则发肠胃之症状,于十五乃至八十四小时内可致死云。

汗量之多寡,由于摄收水量、气温、运动之如何而不一定。在普通之安静状态,体重一公斤之人,于二十四小时中约十立方公分。汗中固形分之量,随汗量之增加,而减其相对量,然其绝对量,则显著增加。由过剧之劳动等流汗时,其窒素量往往一昼夜有达一克者,即人体之全窒素量排泄约12%也,此时之食盐量,亦约达1%。如以霍乱及尿毒证等尿分泌阻滞时,其量愈增大,而至于皮肤上形成尿素及食盐之结晶。

异常成分,如碘水银之毒物,在糖尿病患者之糖,安息香酸摄后之安息香酸,及马尿酸,及食葱蒜等之后,有特殊臭气之挥发分,得以证明于汗中。

汗量普通虽与皮肤血行之速度成比例。汗在常态,以体温调节为其主要任务,然于异常时,汗能排泄多量之水、食盐、尿素等,在一定度中,有代偿肾脏机能之力。往昔医师每以疾病之原因,概为由有害物蓄积于体内,多主发汗、利尿、泻下等方法,欲速排泄之,故发汗药似有滥用之弊。惟欲排除代谢产物或蓄积于体中之异常物质而用发汗药者,固极合理也。现今普通,则只用于下列诸证:

一、有浮肿渗出液混浊等时,发汗可使血液浓厚,有促进此等吸收之效。此时利尿药亦非无效,然尿分泌,因不由神经系兴奋,故血液达一定之浓度,即使不用利尿之剂,而用兴奋神经之发汗药物,亦能有作用也。

二、肾脏之急性或慢性机能不全时,发汗可由皮肤排泄尿中应排之水分及代谢产物,以减轻肾脏之负担,且有预防尿毒证之效。

在一定之尿闭证,发汗后,因血液之渗透压下降,或腹腔蓄水减退,有呈现尿利者。

三、水银或铝等中毒之际,可发汗以促其排泄。

四、热性传染病及气道之急性卡他、感冒等之初期,可使用发汗药。

此说论旨致密正确,余亦得力颇多,然不能首肯处亦不少。因其谓往昔医师每以疾病之原因,概属有害物蓄积于体内,多主发汗、利尿、泻下等之方法,欲速排除之,有诘其不当之口吻。然疾病之原因,古今不变,概因有害物蓄积于体内,而其它之原因,实不过其诱因也。故主发汗、利尿、泻下等方法,欲速排除之,乃至当之见解,无可议也。又谓有滥用发汗剂之弊,今按西洋古代之医师,暂置不论,仲景则未尝滥用之,又奉仲景说之医家,亦惟期其不误用而已。又云现今普通使用于下列诸证,分四项目,仅举十余病证,发汗剂用途如是其狭,恐非医术进步之征,实其退步之象矣。此余所以对于此说,不能全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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