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亮称帝前,金朝的首都在上京会宁府,完颜亮上台后就决定迁都燕京。迁都的原因,人们有各种各样的猜测。有认为这是海陵王的远见卓识,有认为是当 时的客观条件决定了上京不适宜再作为首都,有认为完颜亮纯粹是为了讨伐南宋。到底哪一种为真?海陵王完颜亮称帝前,金朝的首都在上京会宁府,即今天的黑龙 江省阿城县南的白城。这里原是按出虎水一带完颜部的最初居住地,金太宗在这里建立都城后称会宁府,是金朝前期的统治中心。
完颜亮即位后,有一天他在宫中设宴招待大臣。酒过三巡,他问汉臣说:“我栽种了莲花二百本都没有活,这是什么原因?”汉臣说:“上京地寒,只有燕京 地暖,可栽莲。”兵部侍郎何卜年说:“燕京地广土坚,人物蕃息,是礼义之所,可迁都。北番上京,黄沙之地,不是帝王居住之地。”海陵一听觉得有理,便动了 迁都之意,随即下求言诏,让大臣、百姓各抒己见。当时上书的人大多数认为上京僻在一隅,交通不便,应该赶紧迁往燕京。
有了舆论支持,天德三年(1151)四月,海陵下诏迁都。这时有关部门图画燕京宫室制度,依陰陽五行规划营建。海陵批评说:“国家吉凶,在德不在地。假使居住的是夏桀和商纣,即使是很好的地方又有什么用处?如果是尧、舜来居住,要卜什么好地方?”他让熟通汉人文化的尚书右丞相张浩全权主持燕京城的营建。
张浩在燕京地方官的帮助下,用工三年,仿汉人宫室制度修建了燕京城。当时城四周长达九里三十步,天津桥之北的宣陽门为正门,门内东西分设来宁馆、会 同馆,是接待宋、西夏等国使臣的国宾馆。都城中的内城,是皇帝的宫城,宫殿九重,三十六殿。皇帝宫殿居中,皇后居后,太监内省在东,妃嫔在西。内城之南, 东为祭祀祖先的太庙,西为政府行政机构尚书省。在内城西门玉华门外,有同乐园、若瑶池、蓬瀛、柳庄、杏村等游乐场所。
天德四年(1153)三月,经过两年的准备,完颜亮决定正式迁都。他亲率满朝文武及中央全套机构,在“銮舆顺动,嘉气满中京,辇路宿尘清”的乐声中,迁入燕京城。不久,他改燕京为中都大兴府,又改汴京为南京,中京为北京。
这样的一次迁都,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认为他抛却了祖宗的发迹地,有违礼法。许多皇族不肯搬到燕京,身为正宫太后的徒单氏从一开始就反对这样做。完 颜亮一方面对这些人进行了坚决的打击,另一方面他逐步分割和缩小上京路建制,使之失去原有的重要地位。他去上京之号,只称会宁府,削除上京的京城建制,最 后于1157年将上京的故有宫殿与“诸大族第宅及储庆寺”尽行捣毁,“夷其址而耕种之”,使宫殿区变成了农田。
花了大力气建设燕京,并将大批女真贵族南迁,将上京的祖坟也迁到了燕京西南的大房山,金朝的政治中心由女真故地转变成了中原汉人居住的地区,完颜亮 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一般认为,完颜亮时期金朝的疆域十分辽阔,经济文化发展在南而不在北。当时的上京实际上已偏在一隅,失去了驾驭全国的地位,不利于 中央和地方在政治经济上保持密切的联系。完颜亮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进一步学习汉文化,打击女真贵族守旧势力和便于进攻南宋,遂毅然迁都燕京。
有人指出,迁都能够加强金王朝对中原汉人的直接统治。换了个首都,旧贵族的保守势力相对薄弱,完颜亮想改革,只能这样做。这时的上京已经蜕变为守旧 倒退势力的老巢、争权角逐的深渊。各州府到上京路程较长,上贡转运,花费很大,迁都能解决好些问题。从地理位置上说,燕京易于据守,南可洞观南宋,北可防 御蒙古,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迁都体现了完颜亮的超众才干和远见卓识。
真是如此?一些人认为事实并不是这样。
在燕京建都的,其实并不始于完颜亮。早在辽代,燕京就建为南京析津府。完颜亮迁都的目的很单一,就是为了伐宋。他的真实想法是先迁燕京,再迁汴京, 他并没有长久在燕京驻下去的意思。从实际自然地理环境来看,燕京绝对不是“易于据守”之地。为了迁燕京而毁坏上京的旧宫殿、大族宅第,是完颜亮对自己民族 和祖先没有感情,同时统治重心南移,冷落、忽略了当时最需要开发的东北地区。因此把迁都燕京说成是完颜亮的远见卓识,是一大历史功绩,这是很可笑的。
还有人的观点比较折中,认为一方面上京的确已不适应作为金朝的首都,不但城市人口增加过快,而且物资供应由于都城偏北造成转输不便,不利于及时处理 和高丽、西夏、南宋的关系。另一方面,迁都确有南下灭宋的直接目的,因为燕京户口安堵,人物丰庶,燕京三面环山,有险可守,向南便于控制华北平原。当时大 多数大臣也认为“惟燕京乃天地之中,宜徙都燕以应之”,因此迁都是完颜亮适应主客观形势发展的“有眼光的抉择”。
今天来看,迁都的真实原因,只有完颜亮自己最清楚了,后人都是在猜测推理。说他迁都是同保守派决裂,自觉地走中原封建制的道路,这应该全是后人的想 法,完颜亮是不可能有这样伟大的。但迁都一点也不考虑当时的客观形势,也不是事实。问题的关键,我们并不需要纠缠在迁都的原因上,而要看到迁都对金朝社会 到底是否有利。如果积极的因素为多,那么又何必去管他迁都的原因是什么。
不知读者是否同意笔者的这种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