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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为长嫂抚养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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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清官包拯由长嫂抚养长大的故事,在一些戏曲和民间不断流传。这不是历史事实,因为包拯是独子,然而包拯的次子确实由长嫂抚养长大,故事还相当感人。那么,包公的家庭情况到底有何秘密?其故事又是如何进行父子间演绎转换的呢?包拯字希仁,是宋代杰出的政治家,祖籍庐州合肥(今属安徽)。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二十九岁时考中进士甲科,出知建昌、天水县,历任监察御史、工部员外郎、知谏院、河北转运使,在知开封府任上最为出名,迁御史中丞,拜三司使,官至枢密副使。一生秉性刚毅,处事严明,坚持惩恶扶善,深得百姓好评。

吉剧《包公陪情》和京剧《赤桑镇》等戏剧的内容,都描写说包公自小双亲早逝,由长嫂抚养长大,所以对嫂子的感情十分深厚,待嫂若母,或称嫂娘。又描述他的侄子包勉,进士及第,却为官奸猾,且贪赃凌弱,罪恶累累。包公秉公执法,大义灭亲,铡了嫂娘的亲骨肉。事后,包公回家向嫂娘赔罪,嫂娘痛失亲子,责怪包拯不顾亲情,忘了当年的养育之恩,激债中举剑欲砍包拯。包拯晓以大义,讲述了被害百姓的苦难,其一片忠心终于打动了嫂娘。嫂弟间捐弃私愤,和睦如初。

几百年来,民间一直流传着包公由长嫂抚养长大而待嫂如母的故事。然而查遍有关史籍和论著,却找不到相关的记载。相反,有关传记资料表明,包拯其实是独子。其父包令仪,字肃之,曾进士及第,授朝散大夫,任尚书虞部员外郎,外放过地方官。后退居乡里,不再出仕,这位忠厚长者一生只有包拯一个儿子。包拯没有兄长,更何谈嫂子。《宋史·包拯传》载,包拯“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就因为是独子,所以解官归养双老。“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徘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可见其与父母感情笃厚,而没有什么嫂娘。那么包公由长嫂养大的故事难道完全是空穴来风?经过有关史料的考察,包公的长媳崔氏实有前述故事中那位长嫂的风范。《宋史·包拯传》载:“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尝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抚其母,使谨视之。繶死后,取媵子归,名曰绶。”再查有关资料显示,包拯四十六岁时,长子包繶二十余岁就病故,长媳崔氏首寡。包拯六十岁时,把一位已经怀孕的媵妾孙氏遭送回家,崔氏对她暗中妥善照顾,不久生一男孩,崔氏把他接回家中,即包拯的次子包绶。合肥包拯墓碑铭刻有:“子繶,太常寺太祝,先公卒。绶,五岁也。”可见,包拯在嘉祐七年(1062)病逝时六十四岁,而次子包绶才五岁。

包拯墓附葬区内其长子包繶与长媳崔氏的合葬墓碑铭,有这样一段记载:(包拯)晚得幼子绶,其母出,节妇慈养之为己子”,“当姑夫人捐馆舍时,绶犹孩童,节妇迎师教导之,以至成人,为择取良妇。绶事节妇如母,复立族子永年,为祝史嗣”。在次子包绶与次媳文氏的合葬墓碑铭中也记载说,“公有寡嫂崔氏,素以节义闻,公以母礼事之。”这些记载都告诉我们,包拯的长媳崔氏把包公媵妾所生之子即年幼的包绶领回家中,一精一心抚育,请师教导,为择良妇,犹如自己儿子。包绶与寡嫂的感情也很深厚,就像母子一样。

再查《庐州府志》等资料,“节妇”崔氏的事迹的确颇为感人。崔氏嫁到包府第二年,其丈夫就得暴病去世了。才二十一岁的崔氏生下一遗腹子,名文辅。包拯见媳妇如此年轻,意思让她改嫁,并使左右去劝劝媳妇。崔氏哭着对包拯说:“公公为天下名臣,媳妇能在家干些粗活,服侍公婆,已很满足了。我生为包妇,死为包鬼,誓不改嫁。”不幸,其子文辅养到五岁时夭亡,从此崔氏就一心侍奉公婆。后来探得公公媵妾有子,便暗中妥善照顾,后抱回一精一心抚养。包拯病逝时,次子包绶才五岁,婆婆也已年老多病,寡居多年的崔氏就完全担负起对弟弟包绶的养育之责任。

崔氏的母亲吕氏闻听包拯去世,就从家乡湖北赶来包家,欲劝女儿改嫁。崔氏说:“倘若要改嫁,也不会等到今天了。”吕氏说:“丧夫守子,子死你守谁呢?如今公公也去世了,应该改嫁了。”崔氏答道:“过去没有改嫁,并不单单是为了儿子。如今公公去世了,婆婆年老体弱又有小叔年幼如儿,其门户待我而立,难道忍心离去吗!”吕氏听了很不高兴,甚至以死相威胁。崔氏哭着说:“母亲远地而来,义不当使母独自回归,儿可陪同回荆州。倘再以不义相迫,必自绝而以尸还包氏。”母女俩回家乡后,,吕氏见女儿决心已定,只能将女儿再送还包家,崔氏以守节终。此事后来还惊动了朝廷,追封崔氏为永嘉郡君,由苏轼亲撰族表,褒奖其门闾。

这一感人的故事中,埋藏着一个耐人寻味的谜:就是包拯六十岁的时候,为什么要把其怀孕的媵妾孙氏遣送回家?当时包拯的长子已过世十余年,年将老而膝下无子,是非常寂寞和苦恼的事,所以此时应是包家盼子心切之际,而其媵妾这时能怀孕应非常值得庆幸,包家应该非常高兴才对。而这时包拯却将其遣送回家,实际上是不承认这个儿子。同时,孙氏生子后,据说包拯仍十分歧视,且在与皇帝的交谈中还声称:“臣年六十,且无子”(《宋史·包拯传》原为“臣年七十”),也是不认这个儿子的铁证。此外,崔氏是偷偷打听到孙氏生子,且暗中加以照顾,估计是包拯去世后,才力排众议把这个弟弟接到家中抚育。这样,人们或有权利怀疑包绶是否是包拯的亲子?否则就很难理解以公正严明著称的包拯的这一行为。剩下的另一个谜是:包拯长媳崔氏与小叔包绶的故事,怎么会演变成包拯由长嫂抚养长大的故事?就是说这一子冠父戴的情况是如何发生的?有学者认为,可能与包氏家族墓碑的记载有关。包拯的墓碑其称呼是:“宋枢密副使包孝肃公拯之墓”;长子包繶与崔氏合葬墓碑的称呼是:“宋奉义郎潭州通判包公繶节妇永嘉郡君崔氏之墓”;次子包绶与文氏合葬墓碑的称呼是:“宋朝奉义郎潭州通判包公绶蓬莱县君文氏之墓”。“公”是古代对男子的一种尊称,“包公”则是人们对宋代清官包拯的专称,然而上述包氏父子墓碑上都称“包公”,人们一般只知道清官包拯,所以后人有可能将这几位“包公”的事纠缠在一起,都加在清官包拯的头上,以讹传讹,由此产生出包拯由长嫂抚养长大的故事。这样的解释,也只能是一种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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