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之后,史学界对农民起义的研究不断升温,不少论著在评述宋初王小波、李顺起义时,对其提出的“均贫富”口号给予极大的关注,往往将其作为中国农民起义史的一个里程碑来加以肯定和宣扬,认为这个带有农民革命纲领性的口号,在我国农民战争史上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对推动历史发展有着巨大的功绩。然而,近年来有学者对这个口号表示怀疑。
起义初始,王小波就对生活在最底层的农民大声疾呼:“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这话真说到农民心里去了,表达了广大农民要求平均土地财富的强烈愿望,得到贫苦大众的广泛响应,以致起义队伍很快发展壮大。不久,起义军又攻下眉州彭山县,把曾受皇帝亲诏嘉奖的“清白强干”的县令齐元振抓了起来,处以死刑,剖开他的肚子,塞进他家的钱财,表达了农民对这类贪官污吏的蔑视,主要是将其所搜括的大批财物散发给贫民,剥下了贪官“清白”的画皮,也进行了一次“均贫富”的实践。
王小波牺牲后,李顺为王,也努力贯彻此“均贫富”口号,对此实行了一些具体措施。如据《梦溪笔谈》诸书记载,起义军每占领一地,李顺就悉召当地乡里的富人大姓,令其如实报上家里的所有财产和粮食,扣除其家人所用之外,其余全部调发,大赈贫乏民众。对不肯听命的官僚地主,就发动百姓揭发,指引豪家老财的收藏地窖,将其中隐藏的财物挖出来。经过激烈斗争,地主家的“屋宇”、“车马”、“财货”、“粮食”之类,大都分配给群众。查考起义军的事迹,似乎此口号曾为这次农民起义的革命纲领。
1985年,顾吉辰先生对此口号的存在表示怀疑,提出一系列论据。
首先,宋人对此口号的有关记载,最早是北宋神宗时期曾巩的《隆平集》、王辟之的《《渑水燕谈录》和徽宗政和间李枚的《宋朝事实》,然后是南宋杨仲良的《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彭百川的《太平治迹统类》、陈均的《皇朝编年纲目备要》,最后是元末脱脱的《宋史·樊知古传》和明代陈邦瞻的《宋史纪事本末》。北宋曾巩、王辟之主要活动于神宗时期,相去此次起义至少也有六七十年,其他诸人在南宋及之后,离起义相远二三百年以上。然而从记载的文字和内容上看,几乎相同,毫无新见,显然是互相转抄的结果。
其次,查检北宋太宗时人们修撰的载有与此次起义有关内容的官私书册,均不见此口号。如《宋会要辑稿·兵,刑法》、《宋太宗实录》卷七七、《宋大诏令集》卷二,还有太宗淳化五年知成都府事张咏的《乖崖先生文集》、《乖崖集存卷》,及其他有关淳化五年前后的实录、诏书、文集、碑铭……都找不到王小波的这个口号。乃至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哲宗诸朝人在记载此次起义时,也同样不载这口号。如宋祁《景文集》卷六二,范仲淹《范文正公文集》卷一一,韩琦《安一陽一集》卷五,欧一陽一修《欧一陽一文忠公集》卷一二,苏舜钦《苏学士文集》卷一四,尹洙《河南先生文集》卷一二,吕陶《净德集》卷二四,王安石《王临川全集》卷八九,苏辙《栾城集》卷三六,沈括《梦溪笔谈》卷二五,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二,曾巩《元丰类稿》卷四七,王素《文正王公遗事》,还有《玉壶清话》、《湘山野录》、《东轩笔录》等,都不见有此口号的记载。另外,两宋之交和南宋时期一些人的著述中,在提到此次起义及相关人物时,同样没有这口号的记载。
再看上述记载此口号诸书籍的渊源关系。南宋杨仲良的《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彭百川的《太平治迹统类》、陈均的《皇朝编年纲目备要》,三书文字主要录自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然而查阅李焘《长编》的有关章节,却根本找不到此口号的记载,这不能不使人怀疑三书有擅增之嫌了。《长编》记录史事恪守“宁失之繁,无失于略”的原则,其取材之广博无须赘言,它不载此口号,说明当时应该没有此事,因为李焘不会疏忽到这个程度。可见是由于杨氏的擅增,而彭、陈二书照抄,而出现三书之记载。
李攸的《宋朝事实》和《宋史·樊知古传》,视其文字内容,大致依据《隆平集》所载,且相袭了有关讹误。查《宋史》有关纪、传,如《太宗纪》、《真宗纪》及《吴元载传》、《赵昌言传》等,一些直接镇压此次起义的官吏、将领和宦官的传记中,都不载此口号。而樊知古这位与此次起义关系不太密切的人物中,却出现了这口号,令人颇感不解。
王辟之的《渑水燕谈录》,书中所记大都是当时士大夫的“谈议”,为道听途说之间接材料,其真实性就令人怀疑。在王安石变法时,他的政治态度是站在司马光一边,因此很有可能利用太宗在蜀设置博买务一事,借古讽今,来反对王安石的市易法,同时用“燕谈”的形式编造了这个口号。
曾巩的《隆平集》,恐怕是宋人最早记录此事的书籍。而《隆平集》记事多误,早有人提出过批评,还怀疑《隆平集》并非曾巩所撰。《隆平集》中《王小波李顺传》的记载中,确实是错误百出,如时间、人名不对,事实细节有误,不一而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曾巩反对王安石变法,其所撰史事有为政治斗争服务的倾向。这里主要是借太宗在川峡设置博买务和垄断商品贸易等事件,来反对王安石的市易法,即认为在成都设立市易务,也就会爆发王小波、李顺起义之类的事件。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九有一段记载说,熙宁七年正月,朝廷派三司官员李杞考察成都府设置市易务的利弊。其后,神宗与诸臣论及市易法,御史中丞冯京说:“过去西川因榷买物,导致王小波之乱,故今许多人以此论说市易法。臣查阅《太宗实录》,实无此说。”宰臣王安石也说:“王小波之乱是饥民太多,官府又不管,遂相聚为盗。而史官乃归咎于朝廷搬取蜀物上供太多而导致的,不知中央取后蜀府库之物上供,与饥民有什么利害关系?”冯京是反对王安石变法的,他都认为博买务导致王小波起义之说不能成立,也没有根据,说明此事的有关记载应有问题。王小波起义的主要原因,根据《续资治通鉴长编》的记载,是川峡旱灾严重,政府赋敛急迫,物价涌贵,农民失业,饥民众多所引发的。而《隆平集》、《渑水燕谈录》所记搬物上供、博买务等是别有用心地捏造,其中“均贫富”口号也是捏造出来反对王安石变法有关内容的,所以有关此口号的记载是不可信的。
几年后,张其凡先生提出反驳,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其一,称“均贫富”口号为曾巩炮制,这是无稽之谈。《隆平集》自宋以来就有人怀疑其作者,疑非曾巩之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得出结论:“其出于依托,殆无疑义”。既然不能确定曾巩是否是《隆平集》的作者,就说曾巩在《隆平集》中炮制此口号以反对王安石变法,这是不足为据的。
其二,称《宋朝事实》和《宋史·樊知古传》的记载抄自《隆平集》,是不明史籍渊源所致。李攸撰作《宋朝事实》严谨可信,内容多取材于《国史》、《实录》、《会要》,其成书时间应与《隆平集》大致相近,说其有关口号记载抄自《隆平集》,是没有根据的。《宋史》一书所据主要为宋代国史,说其抄自《隆平集》,同样不知何据?元代史臣袁桷《清容集》卷四一称,元翰林院中不备《长编》、《长编纪事本末》、《隆平集》等书,可以推知元代修《宋史》时,未曾见到《隆平集》。再说,此次起义发生在樊知古任西川转运使时,因不能弭盗而逃,被贬官,终以惭死,不能说他与起义关系不大。
其三,,称《长编》未记载“均贫富”口号,而杨仲良《长编纪事本末》“擅增”,是作者仅凭转抄材料而不细检原书之过。广雅书局本《长编纪事本末》该条下,光绪时廖廷相加;“案《长编》脱此条。”廖廷相在覆校此书后指出:“以见存李氏《长编》校之,此书有而《长编》脱者一百四十余条。”故不能断言是杨仲良“擅增”。
其四,说王辟之《渑水燕谈录》的记载也是为反对王安石变法而编造的,这本是揣测之语,并无确凿根据。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九记载,冯京所说应为:“臣检实录,实有此事。”这段记载恰恰证明,冯京与王安石都承认,实录记载王小波起义是因般取蜀物、置榷买场所致,与《渑水燕谈录》及《隆平集》记载相同。实录当指《太宗实录》,成书于真宗咸平元年(998),其时王安石尚未出生,史官如何反对王安石变法呢,元祐党人范缜,反对王安石变法比曾巩更力,他所著《东斋记事》中赞赏知成都府事“张咏在蜀……均贫富矣”。可见反对王安石变法的元祐党人并不反对“均贫富”,也不专用其语攻讦政敌。
总之,王小波起义发生在西川严重贫富不均之时,其提出“均贫富”口号是顺理成章之事。最早当见于《太宗实录》,李焘据以写入《长编》,李枚据以写入《宋朝事实》。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反驳是纠止了一些问题,但还是有许多疑问的确是很难解决的。如说此口号最早当见于《太宗实录》,那为什么现存《实录》及上述相关的一系列史籍中都不见其记载?李焘《长编》到底是后来“脱此条”,还是根本就没有记载此条?记载此口号的上述诸史籍的文字和内容,为什么如此相同,几乎谈不上有什么差异?显然是互相转抄的结果。那就是说其有关口号内容的记载其出处的确非常狭窄。而《隆平集》记事多误,《渑水燕谈录》又大都为当时士大夫们道听途说之“谈议”,作为最早记载此次起义口号的两本北宋史料,确也很让人不放心。这后面几部书中的相关内容到底是根据何书?是如何转抄的?还是谜团丛生,不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