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古代制度,帝王得国一般要取得“传国玺”方才成为名正言顺的“真命天子”。清皇太极从察哈尔林丹汉手中得到了“传国玺”。然而,此“元传国玺”后来却失踪了,传说乾隆帝又不为人知地伪造了“元传国玺”。按古代制度,帝王得国一般要取得“传国玺”方可以成为名正言顺的“真命天子”,不然即使得到天下也会被讥笑为“白板天子”。这项传国玺制度始于西汉,而“传国玺”始于秦。相传,秦始皇用“和氏璧”镌制宝玺,玺由丞相李斯以大篆书之,王孙寿刻制,字体呈“鱼龙凤鸟之状”,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此玺于公元前206年西汉高祖刘邦兴兵攻入秦都咸一陽一时,从秦王子婴手中得到。从此,这颗至宝便成为历代强梁争相攫取的目标。西汉末年王莽篡位,“传国玺”被之窃取。王莽失败,传国玺归东汉光武帝刘秀。三国时期,“传国玺”被曹操据有。三国归晋,“传国玺”落入司马氏手中。南北朝末年,“传国玺”被隋文帝杨坚夺去,隋末农民大起义,此玺又被唐太祖李渊拥有。唐末,石敬塘之乱中潞王李从珂在宣武楼自一焚,“传国玺”与之一起毁掉。至此,汉“传国玺”消失。然而,此后的许多朝代都宣布有“传国玺”出现。诸如,后晋高祖石敬塘于天福三年“敕制皇帝受命宝”,此宝后归入契丹,辽代末年传至延禧,金辽交战被延禧丢失于桑干河,宋绍圣三年,咸一陽一农民段义耕地得宝玺,玺“色绿如兰,温润而泽”,玺文与李斯篆体合,饰以龙凤鱼鸟,宋嘉定十四年又得玉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至元三十一年御史崔中丞得玉玺于故臣之家……
清皇太极从察哈尔林丹汉手中所得“传国玺”确有其事、其物。不过,皇太极获得的“传国玺”,有人称其是秦始皇的“元传国玺”,也有人称它是后晋石敬塘制的伪玺。这个“传国玺”不是秦始皇那个“传国玺”,皇太极极力夸大获得这个“制诰之宝”的目的无非出于政治需要。沈一陽一故宫曾藏有的“制诰之宝”,并非皇太极所得之原物,而是乾隆伪作的膺品。
天聪九年(1635)清太宗皇太极征服蒙古察哈尔林丹汗获“元传国玺”,赢得满汉王臣及蒙古各部的一致拥戴,于翌年改国号大金为大清,成为“跨踞满洲、蒙古的大国皇帝”。这件事在清代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元传国玺”在清初历史上意义重大影响广泛,然而,此玺下落早已不明,甚至连它的印迹也未见有人确指,至今所知不过是文献史料对它的描述,这不能不说是史界一大憾事。
不过据传说盛京凤凰楼曾经藏有所谓“元传国玺”制诰之宝。凤凰楼是盛京皇宫内寝的门户,坐落在清宁宫高台之上,是一座单檐歇山式二层楼阁。此楼在清初大概是供皇帝、后妃登临玩赏之处。乾隆八年(1742)高宗东巡盛京不久,决定将此楼作为恭贮历朝《实录》、圣容、行乐图以及御用“十宝”的永久场所。太宗御宝在清入关后存于北京交泰殿,乾隆十一年(1745)改在凤凰楼存放。乾隆十一年初,高宗至交泰殿阅视宝玺,见其中有些宝玺已“历年既久,记载失真”,有的宝玺则宝文“重复”不再使用。而且,从宝玺的数目来说也与《大清会典》记载不符。如《大清会典》称,本朝“御玺二十有九”,其中,“宫内收贮者六”,“内库收贮者二十有三”。而交泰殿实际收藏竟有三十九颗之多。大大超过《会典》定制,高宗为此重新做了厘正。他依据《周易·大衍》:天数二十有五的理论,把宝玺的数目亦确定为二十五颗。下余的十四颗,以其中的十颗因宝文与二十五宝文重复,认定是清初太宗使用之玺,,将其依旧送回盛京,贮列于凤凰楼。
凤凰楼藏有“元传国玺”之事在清代影响很广,如清朝末年出任盛京旗务处总办兼盛京内务府总管的金梁曾不止一次的说过,“凤凰楼所藏御宝,相传即太宗得之‘元传国玺’”。
不过,此事也存在若干令人疑惑之处。其一,如果“元传国玺”存在,为何乾隆十一年送十宝到凤凰楼不将其一并送来,而要拖到数十年后?其二,乾隆本人性格风雅,酷嗜翰墨,凡其所经无不留题。他曾经四次东巡盛京,每次都要登临凤凰楼,而且写过七首吟咏此楼风物的诗词,内容方方面面,而对凤凰楼藏有“元传国玺”这件重大的历史掌故却只字不提。
“元传国玺”印迹确认之后,这个谜题也迎刃而解。现将凤凰楼制诰之宝与“元传国玺”印迹加以对照,答案自明。其一,两玺字迹有别。以“制”字为例。前者(凤凰楼制诰之宝)字体的出角为九十度标准直角,后者(“元传国玺”)出角呈弧形。而且二者在笔画的粗细、字体的结构比例方面也互相不一致。其他三字诰、之、宝也存在同样的差别。
其二,边缘粗细有别。前者边缘的宽度为1.2厘米,后者边缘仅宽0.8厘米。
其三,印玺大小有别。前者大小为14.5厘米方直。后者大小为12.5厘米方直。
其四,刻工一一精一一拙有别,前者字迹刻工粗糙,有刀锋,笔画硬而不匀,显系拙工之作。后者刀法细腻、均匀、字迹古朴庄重。
总之,凤凰楼制诰之宝显然是件作伪的鹰品。乾隆皇帝对“元传国玺”的作伪出于如下原因。其一,太宗所获之原玺已经不存在。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公布的《顺治五年许尔安诰命》,这件诰命使用的印玺仍然是“元传国玺”制诰之宝。而此后颁发的诰命改用满汉合璧制诰之宝。其次,太宗征察哈尔林丹汗得元传国玺,而建国大清之事事载典谟,是清开国史之大事。太宗御用旧宝不可缺少此宝,否则,不仅有悖史实,也是对祖宗的不恭,而且也无法向后世交待。
乾隆伪作“元传国玺”一案隐秘很深,以至从未显露任何破绽。不过,当事情真象大白于世后,重读他的《交泰殿二十五宝序》关于太宗获“元传国玺”一段话时令人有新的领悟。如乾隆说:“古有得前代符宝君臣动色矜耀侈为瑞现者。我太宗文皇帝时获蒙古所传国玺。容而纳之,初不籍以为受命之符。由今思之,文皇帝之臣服华夏、重统万世,在德耶?在宝耶?不待智者而知之矣。”这段话显然有悖史实。其目的有两点,一为美饰祖宗,再是为其作伪开脱责任埋下伏笔。
凤凰楼制诰之宝于光绪初年与其他宝玺一起被转移到敬典阁。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沙皇俄国侵略军进逼盛京,盛京将军增琪在朝廷授意下,把包括凤凰楼制诰之宝在内的太宗“十宝”、历代圣容、行乐图、御刀以及金条等物,转移至热河行宫。这件伪“元传国玺”至今下落不明,如果尚存,可能收藏在北京故宫。